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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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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智广
一、深入贯彻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4月18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市纪委书记刘书强通报了2013年全市查处的典型案件,王晓东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冯韶慧市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具体意见。这次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会议的精神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我们党自执政之初就很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用治标的成果为治本赢得时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反腐倡廉建设没有结束时,只有进行时,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仅从全市查处的案件来看,2013年全市立案810件、处分808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148人,数字触目惊心、案例发人深省。这些仅是廊坊立案查处的案件,不包括中央和省里查处的案件。反腐并不遥远,就在我们身边。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腐败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王晓东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六点警示”和贪腐心态的“三个阶段、八种心理”,值得我们每位同志深思。
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三支队伍。我们不处于经济领域和社会管理第一线,是不是就没有反腐败任务或者反腐败任务不重呢?绝对不是。我们记忆犹新,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有2名委员被查处,本届人大常委会39名组成人员现在还剩38名,这是活生生的事实,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吗?无论是从外部环境还是自身因素来说,我们都没理由等闲视之,必须责无旁贷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我们要按照王晓东书记提出的“干部监督管理一定要抓早抓小”的要求,未雨绸缪,在源头上下功夫,打好“预防针”,在思想上重视,自觉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做到警钟长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将反腐防线筑牢筑实。“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没有谁是天生的腐败分子,腐败问题总是经历由小错到大错、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人都是有欲望的,人有欲望才有成长的动力,但是绝不能“欲壑难填”,你的欲望如果填不满,那就是沟壑,就会遭灭顶之灾。要从细节抓起,注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坚决纠正将义气当原则、把感情当政策的现象,坚决防止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不良风气的侵蚀,久久为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同样要参与其中。现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按照市委的要求一步步进行,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开展得扎实深入、富有成效。当前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基本结束,“五一”之后就要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是手段、是途径,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要真刀真枪、见红见血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挖出原因、切实整改,真正触及灵魂、升华思想,提升境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方法,但群众路线不单纯是工作方法,还是党的生命线。生命线就是活着为了谁。群众是我们的靠山,我们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代表中的代表”,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党外人士,职责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肩负着联系代表、联系群众,把握民情、了解民意的重任,对我们来说开展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更有其特殊的意义。我们应当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自觉从灵魂上进行洗礼,强化群众观点、群众意识,强化人民代表为人民的理念,在本地区和本单位争当模范、勇作表率,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志,展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形象。同时借此机会我代表主任会议真诚的希望和欢迎我们每位组成人员为人大常委会机关、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提出批评建议,以便以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三、对标焦裕禄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3月份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向全党提出要对标焦裕禄精神,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努力向焦裕禄同志看齐,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省、市委要求要把焦裕禄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学习他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科学求实的良好作风,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总开关”。“三观”决定着一个人的道德情操、思想境界和行为准则,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我们身边出现问题的同志都是在这“三观”上出了问题。对标焦裕禄精神,根本是要找出思想、工作、作风上的差距,树立正确的“三观”。如何树立正确的“三观”?我想谈三个观点。
第一个是讲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我们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自身的工作职责。我们要清楚我们的责任是什么。从我们被依法选举为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那一刻起,我们即被赋予了一项角色责任,必须要依法履行法律和人民赋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包括今天我们的会议,包括我们的调研、视察活动,都是在履行我们肩上的责任。市委提出要敢于担当,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敢于担当,明确自己的责任,尽职尽责。我们扪心自问,一年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我们有没有做到不负重托?适当的反思很有必要。我们既然肩负人民的重托,就应该鞠躬尽瘁,保持一份对责任的坚守与执着。
第二个是讲良心。良心属于道德的范畴,做事不能昧良心。要做到仰俯无愧于天地,关键要做到一个“清”字。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大家要自觉加强个人修养,提升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底线。要明白什么是得不偿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即使不能完全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起码也要做一个有品位的人或者百姓说好的人。
第三个是讲民本。我们本身也是老百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要考虑到为民还是害民。既然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受人民重托履行职责的,那么我们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理所当然地应该落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一个企业的评估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对人来说,无形资产就是周围人对你的评价。我们更应注重社会、群众的口碑这一无形资产。民心不可弃、民心不可欺。我们一定要常怀为民之心,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四、深入开展“双新”大讨论活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市委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的“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廊坊”大讨论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廊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现实要求,是把廊坊打造成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迫切需要,是对百姓过上更美好生活期待的积极回应。按照市委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步进行,一体推进“双新”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总书记提出来的重要的国家战略,目标激动人心。我们要在机遇当中求突破、在化解难题当中求发展。在新的条件和契机面前,我们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职。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决定了我们人大常委会是可以有作为的,无论是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还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我们都是有作为的。我们自己不能妄自菲薄、畏缩不前,要看到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的价值,看到每一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每一名机关工作人员的价值,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众人一心行大船,要积极投入“双新”大讨论活动之中,把开展好“双新”大讨论活动同做好当前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强化党的意识,忠诚与党,听党的话,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国家权力意识,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强化代表人民利益的意识,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强化集体行使职权的意识,全面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水平,在廊坊争当河北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排头兵的实践中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传达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书面)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正《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
6.人事任免职事项。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
开展情况的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营华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关系到全市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全过程。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探索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项目用地专家论证制度,在内涵挖潜、盘活闲置土地方面积累了经验。2012年,市委、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监管的意见》(廊字〔2012〕13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廊政〔2012〕35号),成立了国土资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管地、节约用地摆上了重要日程。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城镇化工作和农村工作等会议上,反复强调深入贯彻节约优先战略,科学高效利用国土空间后,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周本顺书记、张庆伟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摸清全市园区土地闲置情况,逐宗地制定整改措施,盘活利用好手中的闲置土地,以缓解当前全市建设用地的紧张态势。
一、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行动从1月初开始,到6月底结束,预计历时半年,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分类处置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集中行动最初设定的范围是全市3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未动工项目的闲置土地。在具体工作中,立足全市发展实际,进一步实行了“三个拓展”。一是拓展清理范围,由39个园区的170平方公里建成区,扩大到了全市6429平方公里行政辖区。二是拓展清理对象,由供而未用的项目闲置土地,扩大到了所有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存量建设用地。三是拓展清理地类,在全力清理存量土地的基础上,超前谋划了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工作。基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尽管清理范围扩大了几十倍,工作量翻了十几番,但集中行动依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提前完成园区内闲置土地摸底排查任务,先后清理各类项目2487个,总面积17.71万亩,清理出闲置土地67宗,5600亩。园区外闲置土地摸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现已清理项目1540个,总面积6.09万亩,清理出闲置土地31宗,2400亩。两项合计,共计清理出闲置土地98宗,8000亩。
二、主要措施
1月2日,王晓东书记、冯韶慧市长在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上就开展好“十项行动”,特别是“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做出重要讲话后,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讲话精神,把清理处置集中行动摆上了重要位置。
(一)将集中行动上升到党委政府的层面。1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集中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联合下发了《全市清理处置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布泽文同志任组长的全市清理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确定了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清理处置集中行动的责任主体,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加强调度,确保实效。会后,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迅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将集中行动上升到了党委政府的层面。
(二)建立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实现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进一步明确了由监察、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商务、督查办、公安、法院等11个部门共同推进集中行动。由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各项资金的征收和跟踪检查;公安部门负责清理工作中违法案件的侦查工作;人民法院负责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立案查处;监察部门、市政府督查办负责督导和检查。发改、规划、建设和房管等部门负责全力配合。重点建立健全了定期会议和联席办公机制,形成了确保闲置土地“查得出、盘得活,用得好”的强大合力。
(三)切实摸清各类闲置土地的实际情况。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总数500余人的12支摸底调查队伍,深入一线、上门走访,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通知约谈等方式,一宗一宗的压、一宗一宗的抠,全力开展清查,初步掌握了各类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批准用途、利用现状、合同履约情况、土地闲置时间及原因等实际情况,同时,责成市国土局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办,建立了清查数据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集中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建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宗地台账和档案,为下一阶段有针对性的盘活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原因分析
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数据分析,产生闲置土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约占闲置土地总面积的20%。具体情况可分为两类:一是由于企业运作资金周转不灵,导致不能按期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占90%;二是企业由于市场行情等其它原因,不按期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占10%。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原因造成闲置,约占闲置土地总面积的80%。具体情况可分为四类:一是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约占50%;二是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约占30%;三是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造成项目无法动工开发的,约占10%;四是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导致企业无法动工开发的,约占10%。
闲置土地集中清理行动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攻坚行动,涉及多方利益,工作错综复杂。计划半年时间,有效工作时间仅4个月,目前,还剩2个多月。在2个月时间里,还要完成园区外闲置土地的调查摸底和全部闲置土地的分类处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处置难,特别是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处置更难。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坚持边清查、边认定、变处置,每周都督导、调度各县(市、区),目前,仅有7宗土地、719亩依法处置到位。
四、下步举措
开展闲置土地集中清理行动仅仅是我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严格依法管地、科学高效用地的一项具体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快构建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机制上进行探索,深化节约用地,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我市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以最小的土地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综合效益,为全市“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继续强力推进闲置土地集中清理行动。一是按照“既尊重历史,又维护用地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实事求是认定闲置土地的成因,逐宗地制定处置方案和办法,建立完善闲置土地台账和档案。二是由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办,会同国土、建设、规划、商务等部门,逐县(市、区)开展督导,确保所有闲置土地,分门别类,处置到位。三是继续开展园区外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现由“重点清理”向“全面清理”的转变,不遗余力的消除土地闲置状态。四是继续抓好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提升我市供地效率,加强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
(二)加快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的配套办法,严格落实项目用地专家论证、严格项目准入、严控用地规模、实行分期供地、建立退出机制、试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实行产业用地差别化定价、实行分阶段土地登记、建立用地批后公示制度等9项措施。二是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用地分类控制标准》,将项目建设容积率、单位土地投资率和预期回报率作为供地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排队、依次供地,严防宽打窄用、浪费土地。三是落实《河北省土地节约利用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严格奖惩,强化监管,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四是建立闲置土地定期清理处置机制。总结这次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的经验做法,把它固定下来,形成定期清理机制,避免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三)科学统筹管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一是提升园区土地利用水平。以规划管控引导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严禁突破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园区,今后,企业搬迁或新建项目要全部进入园区,凡不在土地规划园区内选址的,一律不予供地。严格项目准入和批后监管,确保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省级园区不低于250万元/亩,其他园区不低于200万元/亩。二是优化全市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分配指标,优先向中心城区倾斜和安排,确保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搞好园区、项目、城镇建设等工作的衔接,优化城镇、产业、园区布局,构建城乡发展框架。三是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预留空间。廊坊最宝贵、最稀缺的是土地资源,最事关大局、影响发展的也是土地资源。在继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的同时,我们将探索实施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和各类发展规划的“多规融合”,把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努力预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争取更多的主动,为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廊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
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是我市年初开展的“十项集中行动”之一。根据领导安排,城环工委对该项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持续关注。现报告如下:
按照《廊坊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各级政府及分管部门高度重视,逐阶段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认定标准逐宗调查,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宗地台账和档案。截至目前,园区闲置土地底数已基本摸清,全市省级以上39个园区,除8个暂停建设外,其余31个园区有17个园区的67个项目清理出闲置土地共计5637.07亩。其中,三河市清理园区内闲置土地17宗、1522.14亩,大厂县3宗、48.33亩,香河县8宗、531.75亩,广阳区4宗、486.97亩,安次区2宗、52.35亩,永清县3宗、390.82亩,固安县15宗、1309亩,霸州市7宗、516.19亩,大城县5宗、354.24亩,廊坊开发区3宗、424.77亩。
土地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有效减少闲置土地,是节约用地的必要措施之一。就目前情况看,除文安外,其它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园区土地闲置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对于处置闲置土地的对策,也应从多方面着手。建议:
(一)逐宗确定处置方案。闲置土地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原因有政府方面的,也有土地使用人自身原因,因而对核准的闲置土地应分类处理。特别要充分了解每宗土地闲置的具体情况,是多批少用、缺乏资金投入、人为圈地,还是其它原因,要掌握实情。在处置时也要结合项目用地时的实际和政策,采取“一地一策”的处置办法,与土地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规定处置时限,使闲置土地不再“赋闲”。
(二)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土地处置效率。处置闲置土地涉及国土、公安、法院、发改、规划、建设和房管等多个部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土地闲置时间较长,收回土地使用权压力和阻力较大。建议必要情况下由相关领导出面,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行动,以尽快优化和盘活闲置土地。对拒不执行闲置土地处置的,必要时也要依法办理。
(三)用市场和经济手段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论证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充分了解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基本价值,充分了解竞争主体的承受能力、可能的竞争对象、开发企业的实力以及社会的承载能力。通过相关的调查了解,使土地出让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防止开发企业因资金短缺、市场前景不佳而囤地观望造成土地闲置,同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土地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四)加强土地监控,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建议市政府尽快建立一套完备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随时跟踪项目用地进展情况,对可能产生的闲置土地要有预判,并随时督导,对确已形成的闲置土地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改变单靠土地部门被动监管的局面,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监管好土地利用的性质,避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确保通过土地这个不可再生资源的支撑促进项目建设,发挥更大效益。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
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
4月29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营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为了审议好市政府关于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组织相关人员,在王相仁副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深入调查。在掌握了基层开展活动情况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全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与市政府的报告一起,提交本次常委会进行审议。
会议认为,按照《廊坊市清理处置园区闲置土地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各级政府及分管部门高度重视,逐阶段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认定标准逐宗调查,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宗地台账和档案。截至目前,园区闲置土地底数已基本摸清,全市省级以上39个园区,除8个暂停建设外,其余31个园区中有17个园区的67个项目清理出闲置土地共计5637.07亩。其中,三河市17宗、1522.14亩,大厂县3宗、48.33亩,香河县8宗、531.75亩,广阳区4宗、486.97亩,安次区2宗、52.35亩,永清县3宗、390.82亩,固安县15宗、1309亩,霸州市7宗、516.19亩,大城县5宗、354.24亩,廊坊开发区3宗、424.77亩。
会议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土地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有效减少闲置土地,是节约用地的必要措施之一。就目前情况看,除文安外,其它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园区土地闲置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对于如何处置闲置土地,应从多方面着手。为此,会议建议:
一、逐宗确定处置方案。闲置土地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原因有政府方面的,也有土地使用人自身原因,因而对核准的闲置土地应分类处理。特别要充分了解每宗土地闲置的具体情况,是多批少用、缺乏资金投入、人为圈地,还是其它原因,要掌握实情。在处置时也要结合项目用地时的实际和政策,采取“一地一策”的处置办法,与土地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规定处置时限,使闲置土地不再“赋闲”。
二、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土地处置效率。处置闲置土地涉及国土、公安、法院、发改、规划、建设和房管等多个部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土地闲置时间较长,收回土地使用权压力和阻力较大。建议必要情况下由相关领导出面,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行动,以尽快优化和盘活闲置土地。对拒不执行闲置土地处置的,必要时要依法办理。
三、用市场和经济手段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论证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充分了解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基本价值,充分了解竞争主体的承受能力、可能的竞争对象、开发企业的实力以及社会的承载能力。通过相关的调查了解,使土地出让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防止开发企业因资金短缺、市场前景不佳而囤地观望造成土地闲置,同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土地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四、加强土地监控,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建议市政府尽快建立一套完备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随时跟踪项目用地进展情况,对可能产生的闲置土地要有预判,并随时督导,对确已形成的闲置土地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改变单靠土地部门被动监管的局面,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监管好土地利用的性质,避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确保通过土地这个不可再生资源的支撑促进项目建设,发挥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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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廊坊市教育局局长& 李柏林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做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怀支持下,通过教育系统的不懈努力,我市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逐年提升,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现有各类职业学校26所,其中,高等职业学校4所,在校生1万余人;中等职业学校22所(另有4所高职中专部),包括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6 所(其中国家示范校创建单位2所),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 7 所,其它 9所,在校生 32668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市属中专4所、部属技校1所、职业高中3所、职教中心9所,另有民办5所,初等职业学校80所。全市共开设16大类69个专业,其中,省级骨干专业3个(三河市职教中心的数控和焊接专业,大厂县职教中心畜牧兽医专业),市级示范专业22个。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员工3260人。其中,专任教师2553人,专业教师945人,占教职员工总数的29%(另有兼职教师688人),学历达标率85%;农村职业学校教师1739人,其中专任教师900名,专业教师348人,占教职员工总数的20%,(另有兼职教师358人),学历达标率80%。
2010年以来,我市职业教育共培养中高职毕业生59510人,不仅在全市各个领域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廊坊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而且到京津等地大型高科技企业就职。同时,职教院校还在不同层次取得了很多荣誉,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荣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我市多次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厅联合举办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学生技能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省学生技能大赛中先后取得11个团体奖,80名学生荣获个人奖。在全国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展演活动中,大厂回族自治县职教中心6名学生代表河北省参赛,分别荣获1金1银2铜2优秀的好成绩。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李伟在全国德育课教师说课大赛中夺得一等奖。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投入,着力夯实职业院校基础能力
近年来,市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政府投入不断增加,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基础能力建设资金近20亿元,新建教学及实训基地用房19.5万平米,购置设备1.5 万台(套)。廊坊燕京职技学院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全省唯一一所由县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高职院校,该学院以企业+学校的模式,和三河市职教中心一体实现中高职衔接,被教育部领导誉为理想的职教模式;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改造及购置设备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米;大厂县职教中心迁建综合实训楼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建筑面积15000平米,已列入年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今年初,市政府投资3000万元用于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建设。此外,我市申报了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高级技工学校电气技术应用及三河、大厂、霸州、永清、大城县(市)职教学校的9个专业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330.96万元,分别在年分批实施。近三年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及实训基地建设资金 6750万元,一批实训实习基地和设施设备得到加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送教下乡,积极为农村建设培养实用人才
面向农村、服务农村,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特点之一。近年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农工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送教下乡”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通知》精神,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送教下乡”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送教下乡聘请专业教师、购置专用车辆、免学费配套补贴,几年来,全市用于“送教下乡”专项资金达 7594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培养“送教下乡”毕业学员 11408 名,尚有10000余名“送教下乡”学员在册学习。
结合“送教下乡”工作,市政府每年投入20万元支持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参加“百万农民提素增收大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全市职业教育科技培训优质资源,采取长短结合等方法,根据农民实际需要,紧紧抓住提高技能、增加收入这一中心环节,不断加大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已开设农民劳动技能、技术、创业及就业培训班2000多个,培训农民10万余人,食用菌、养鸡、养猪、养牛、蔬菜种植、蝗虫养殖等一大批科研项目从实验室走向了农村。通过项目带动和参与科研活动,农村学员享受到了高科技带来的实惠,一大批农民走上专业化养殖、规模化种植道路,学员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超过10%。
(三)培树品牌,大力支持中职学校创建国家级示范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大力提升办学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在中职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近年来,市政府积极推动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和三河市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示范校。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国家级实训基地―教育教学信息化综合实训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2941平米,包括电子商务、物流实训基地、旅游服务实训基地、学前教育、教师实训基地以及华为、富士康等企业的定向培训基地,总投资3930万元(申请国债资金1000万元,其余资金均由市财政支持解决);三河市政府支持三河市职教中心申报国家级示范校,投资3000多万元为学校建成了3300平米的数控、焊接实训车间,3300平米的机加工实训车间,4400平米的印刷生产实训车间,购置了较完备的实训实习设施设备。目前,两所院校正按照国家示范校创建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积极准备迎接国家评估验收。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升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结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实施,近年来,我市以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抓手,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市县两级政府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全市先后有478名职教干部教师参加了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省级专业带头人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培训、出国进修培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清华大学教育干部高级研修班等专项培训。按照“市内学三河,省内学唐山、张家口,省外学山东、浙江”的工作思路,市政府先后投入30多万元对全市中职学校校长、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职成教科长进行培训,并赴三河、唐山、张家口、山东、浙江等12所先进学校对标学习,收到了很好效果。同时,各地有计划的安排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学改革试验和教师进修培训,组织专任教师参加培训进修、社会兼职。根据教学需求,从企业聘请了一批生产一线的能工巧匠和专业人才充实实践教学队伍,承担实践或理论课的教学任务,使教师队伍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
(五)落实政策,鼓励资助职业院校学生完成学业
自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涉农专业实行免学费及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运作,责成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工作组织,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近两年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不断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严格管理,按规程认真操作,共计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多万元,免学费资金5000多万元,在高职院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1000多万元。国家助学、免学费、困难补助和奖学金等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对吸引学生到职业院校就读,解决学校办学经费不足,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强有力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设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职业教育近年来得到长足进步,但由于历史、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原因,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各地职业教育投入极不平衡,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专业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高水平学业带头人匮乏,教师补充机制有待完善;缺乏具有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和具有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品牌学校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的进一步发展。
(二)今后工作设想
职业教育是一项直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也是一项面向绝大多数民众的民生工程。目前,我市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教育面临着招生难、经费难,完成任务难等难题,正处于爬坡过坎的艰难时期,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市委提出的“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定位为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内涵;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正在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三是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观念开始发生变化,高中阶段教育的生源低谷期逐渐回稳,一些地方已经呈现出生源回升的态势。特别是国务院即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将出台一系列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职业教育实现大发展的契机已经来临。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加快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的发展定位,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打造品牌学校建设、强化骨干特色专业建设为重点,积极完善投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督导评估,吸引社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加快发展与科技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体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大力营造有利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战略和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职业教育,真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体系之中,做到工作上优先研究、发展上优先安排、政策上优先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和价值观,改变“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培养、轻技能培养”的倾向,在全市形成重视技能人才,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把职业教育放到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并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2.认真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廊政z2007)9号),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教经费的逐年增长。一是落实“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和“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使我市职教生均经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确保今后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至少500万元,用于奖励和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学校的支持力度,拓宽职教经费筹措渠道,认真落实在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及扶贫资金中安排10-20%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建设经费;三是严格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2.5%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集中用于职工技能和基本素质提高培训。
3.着力打造品牌职业院校
在中等职业教育多年建设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资源整合和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集中财力、物力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强做大职业教育。一是继续支持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和三河市职教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校,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市委提出的“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定位要求,加大投入力度,调整专业设置,认真抓好后续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着力解决学院在发展中遇到的分散办学等现实问题,积极谋划新校园建设,努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高职品牌院校,构建高、中、初布局合理,中高职衔接,职普协调发展,具有廊坊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4.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结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强现代职业教育的工作部署,拟由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重点培养认定一批以校长为主的职教专家队伍,打造引领职业教育发展的领导团队;培养认定一批专业带头人,打造专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培养认定一批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力争经过几年努力,使全市“双师型”教师占到专业教师总数的40%以上。同时,积极改革职业学校用人制度,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现代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招录等方面实行必要倾斜,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到职业学校担任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待遇。
5.切实加强对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立足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和综合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开展专项督导,定期发布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统筹配置职业教育机构编制资源,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保障;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管理、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和发布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制定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推动企校合作、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企业与院校互动机制。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市、县级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区域内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为审议好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3月中旬至4月中旬,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由部分委员、代表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强的带领下,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期间,听取了市教育局的情况汇报,赴霸州市、固安县、香河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同当地人大、政府的主管领导、教育局及职业教育院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广泛座谈,实地考察了部分职业教育院校的建设和教学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估价
目前,我市现有各类职业学校26所,其中高等职业学校4所: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所(另有4所高职中专部):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6所,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7所,其它9所。在这些中等职校中,市属中专4所、部属技校1所、职业高中3所、职教中心9所,另有民办5所,初等职业学校80余所。另有各类培训机构200多个。全市共开设16大类69个专业。其中,省级骨干专业3个(三河市职教中心的数控和焊接专业、大厂回族自治县职教中心畜牧兽医专业)。近三年招生人数分别为2万人、 1.8万人和8412人。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员工3260人,其中专任教师2553人(另有兼职教师688人),学历达标率85%。农村职业学校教师为1739人(另有兼职教师358人),学历达标率80%。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逐年增强,教师与毕业生素质显著提高,为提升我市青年劳动力就业创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职教政策认真落实。一是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的决定》、《关于设立职业专项资金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将大力发展职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市县两级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职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和问题。三是校企合作、送教下乡、助学保障、招生和就业政策等得到全面落实。对鼓励学生到职业院校就读,解决学校办学经费不足,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职教基础明显增强。一是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申报了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电气工程技术项目、市高级技工学校电气技术应用项目以及三河、大厂、霸州、永清、大城县(市)职教学校的9个专业项目,计划投资5330.96万元,分别在年分批实施。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及购置设备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米,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大厂县职教中心迁建综合实训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平米,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已列入年实施的项目。近三年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争取到中央和省市专项及实训基地建设资金6750万元,一批实训实习基地、设施设备得到加强。二是全市扎实开展了“送教下乡”和“百万农民提素增收大培训”活动。几年来,开设农民劳动技能、技术、创业及就业培训班2000多个,培训农民10万余人,一大批农民走上了专业化养殖、规模化种植的道路,学员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在10%以上。
(三)职教特色优势凸现。一是三大职教板块已经形成。北三县(市)重点发展数控、焊接、畜牧兽医、家具、汽修、动漫设计与游戏制作、学前教育、民族特色食品加工等专业;市城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永清、固安和南三县(市)重点发展金属切割与焊接、现代制造业、电工电子、现代农业、种养殖技术、钢木家具及胶合板制造等专业。二是品牌专业已经叫响。目前,全市共开设16大类69个专业。其中,省级示范(特色)专业3个(大厂职教中心的畜牧兽医专业;市电子工程学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和餐旅服务与管理专业),市级示范专业22个。各区域的特色专业已经在全省、甚至全国产生了品牌效应。三是特色办学模式已经形成。随着富士康、华为、京东方等大型企业落实廊坊,职业教育打破企业与学校类型界限,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校企联合办学路子,形成了具有廊坊特色的“集团化、连锁式”办学模式。
(四)职教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创新发展思路。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主要内容,改革招生制度、改革办学机制、改革办学模式,不断推进“校企合一”、校企“零距离”对接。2009年以来,共为全市各企业输送各类人才5.57万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二是改革课程结构。各类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本地就业特点,紧盯市场需求办学,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完善了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相结合的课程体系。三是加强师资培训。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我市采取了选拔青年到高校对口进修、选派专业课到企业锻炼学习,参加国家和省教育厅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学历达标、攻读在职研究生等措施,同时,根据需求从企业聘请生产一线的能工巧匠和专业人才担任实践教学,使教师队伍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目前全市“双师型”的比例已达到专业队伍总数的30%。四是加强了就业指导。为了促进职业的大发展,全市确定了立足廊坊、瞄准京津、面向全国的就业工作指导思想,加强就业网络建设和校企联合办学。目前,我市各职业教育院校建立了以廊坊、京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为主体的四大就业基地,成为北京开发区、天津开发区、廊坊开发区等人才培训基地。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全市职业学校有2万多人在京津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5%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经费投入渠道不多。从调查情况看,有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存在着实训基地狭窄、实验设备老化、学生宿舍短缺、聘任教师经费不足等问题。有的地方多渠道筹措职教经费的机制尚未形成,主要投入是教育费附加的30%和捉襟见肘的部分职教专项经费,这样的投入力度显然不足以推动职业教育的跨越发展。
(二)师资队伍有待加强。我市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编制是1983年核定的,随着近年来职校规模的扩大,专任教师总体数量明显偏少,专业水平也不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许多职业学校不得不高薪聘请校外技能型专家任教,难以保证教学时间和质量。“双师型”教师短缺,专业教师严重匮乏,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30%,专业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29%,农村职教的专业教师只占20%。
(三)职教规划尚需完善。从整体工作看,截至目前,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尚无统一规划,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尚未形成。从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看,表现为结构失调、资源不足、重复投入、管理松散等问题。从学校办学设施看,有的职校校区分散,办学条件简陋,学校缺少基本的实验、实习场所和设备。从实习实训条件看,部分职业学校没有专业实习实训场所。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生均仪器设备总值最低应为3000元,而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仪器设备总值仅为2000元。
(四)农村职教相对滞后。调查情况表明,在我市农村45岁以下的青壮年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很少,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更是微乎其微。许多人没有一技之长,缺乏职业教育意识,宁愿盲目外出打工,也不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以,虽然他们年轻,但总体上仍然是经验型、体力型的“老农民”,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相距甚远。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社会氛围。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职业教育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真正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划和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在扩大办学规模、深化职教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增加职教投入、调整学校布局、强化农村职教等方面都要明确责任和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努力形成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市一盘棋的大职教发展格局。同时,按照“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基本定位,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二)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师资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和农村职业学校建设。二是改革财政投入制度,落实“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和“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投入不低于普通高中的水平。三是拓宽职教经费筹措渠道,在农村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经费及扶贫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10―20%)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应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育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2.5%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四是人、财、物向骨干学校和名牌专业倾斜,以国家级重点学校为龙头,以名牌专业为纽带,办好具有廊坊特色的职业教育。五是建立健全职教经费使用、监测、评估、审计和奖惩制度,开展职教资金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六是建立职教集中支付中心,职教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抵顶财政预算内拨款,以此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制定政策,促进优质发展。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推进区域内整合、总体上优化,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要定期对专业建设进行督导评估,一方面提升现有已经形成特色的专业,做精做细,做强做特,另一方面要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示范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对骨干专业进行政策扶持,做大做强一批市级乃至省级和国家级精品专业;对专业条件差,招生人数少,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限期整顿或者停止招生资格,把好重点专业建设关。要进一步推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共建共赢。
(四)建立机制,强化师资建设。各级政府要破除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壁垒,打破师范教育界限,面向各类高职院校招聘教师,解决专业师资短缺问题。要启动师资培训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在职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比例,解决学校自行聘任专业教师问题。要改革职教院校用人制度,支持他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人事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聘用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学校急需的专业技能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对于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待遇,使“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在教职工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
(五)完善制度,推动农村职教。各级政府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将投入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在学校布局上向农村职业教育倾斜,为尽可能多的农村人口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农村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要坚持培训与市场挂钩,鼓励和支持“定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
(六)依法治教,促进职教发展。首先,各级政府应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规定,将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按生均经费标准给予正常支持,以履行政府办学的法定义务。其次,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第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为准则,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包括中高职毕业生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构建具有廊坊特色的现代化职业教育新格局。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李柏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为了审议好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相关人员,在王世强副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深入调查。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与市政府的报告一起提交本次常委会议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逐年增强,教师与毕业生素质显著提高,为提升我市青年劳动力就业创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会议在充分肯定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经费投入渠道不多;二是师资队伍有待加强;三是职教规划尚需完善;四是农村职教相对滞后。由于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我市职业教育总体实力不强,成为全省唯一没有国家和省级示范校的城市。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更新教育观念,营造社会氛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职业教育与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农民工转移、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要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契机(目前,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在京津两地就业的已达到50%),研究制定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真正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形成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市一盘棋的大职教发展格局。同时,按照“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学校和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积极推介职业教育典型经验,倡导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技术和文凭同等重要的理念,使社会公众不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了解,最终使他们转变观念,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视同仁,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二)采取多种举措,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建立职业教育专项预算经费,重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师资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和农村职业学校建设。二是改革财政投入制度,落实“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和“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投入不低于普通高中的水平。三是拓宽职教经费筹措渠道,在农村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经费及扶贫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10―20%)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应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育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2.5%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四是整合资金。将上级下拨的职教资金(如:就业培训、农技推广经费等)统筹安排,向骨干学校和名牌专业倾斜,以国家级重点学校为龙头,以名牌专业为纽带,办好具有廊坊特色的职业教育。五是建立健全职教经费使用、监测、评估、审计和奖惩制度,开展职教资金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六是建立职教集中支付中心,职教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抵顶财政预算内拨款,以此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强化政府主导,整合教育资源。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推进区域内整合、总体上优化,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各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组织专门力量对当地职业教育学校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规划及实施方案,通过整合重组学校、整合优化专业、整合师资队伍、整合职中与中高职衔接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做大做强一批市级乃至省级和国家级精品专业,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师资建设,保证教育质量。各级政府要破除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壁垒,打破师范教育界限,面向各类高职院校招聘教师,解决专业师资短缺问题。要启动师资培训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在职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比例,解决学校自行聘任专业教师问题。要改革职教院校用人制度,支持他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人事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聘用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学校急需的专业技能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对于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待遇,使“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在教职工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
(五)推动农村职教,提高农民素质。各级政府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将投入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在学校布局上向农村职业教育倾斜,为尽可能多的农村人口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农村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要坚持培训与市场挂钩,鼓励和支持“定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
(六)严格依法治教,促进职教发展。首先,各级政府应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规定,将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按生均经费标准给予正常支持,以履行政府办学的法定义务。其次,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第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为准则,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包括中高职毕业生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构建具有廊坊特色的现代化职业教育新格局。&&&&&&&&&&&&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苑三国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按排,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以来我市审判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廊坊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及市人大历届历次会议的决议精神,以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预防处置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推动关口前移、把好立案关、提高案件质效为手段,做实做细判前辨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措施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2013年,全市法院共接待信访案件2084件(含中院接待473件),其中刑事案件248件,占11.9%;民事案件1093件,占52.5%;行政案件105件,占5%;执行案件638件,占30.6%。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接待信访案件595件(含中院接待103件),比去年季度均值增加14%,其中刑事案件54件,占9.1%;民事案件309件,占51.9%;行政案件34件,占5.7%;执行案件198件,占33.3%。
二、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各庭室按照业务职能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实行分工包片制度,以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均按照定领导、定责任人、定期限、定方案、包结案的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界定职责,确保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快捷办理。中院于2005年设立信访处,并建成信访接待大厅,各基层院也全部成立了信访专门机构并建成信访接访室,由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加强源头治理,提高案件质效,预防信访案件产生。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狠抓涉诉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是狠抓审判质量。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是否因工作不慎引发当事人信访作为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之一,列入审判员业绩考核档案。二是提升审判效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诉前调解速裁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全面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注重审判效果。认真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和释法明理制度,做好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减少申诉案件数量,减少信访隐患产生。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禁令和规定,提高法官职业修养,引导法官文明司法,避免因法官言行举止不当引发当事人信访。
(三)推行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方面,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内容,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使当事人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减少当事人因败诉产生的情绪对抗。2013年以来,两级法院共计在互联网上直播庭审814次,裁判文书上网1931件。另一方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拓宽信访申诉渠道,为涉诉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生、困难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和执行。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理解司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广开渠道,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面对涉诉信访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两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一是大力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坚持开好定期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坚持开展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调度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在思想上决不存一丝侥幸,工作上决不有半点疏漏,范围上决不留一点死角。今年全国“两会”前,全市法院共排查信访隐患110件,逐案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化解稳控方案,有效保障了全国“两会”信访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上访人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办事,一次性解决到位;对于该办结和执结的积案,加大力度,迅速结案;对有问题的案件,坚决纠正,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2013年以来市中院共有56件案件启动再审程序。三是合理采取救助帮扶措施。2013年市中院向省、市争取救助资金63.8万元,救助了17个信访案件当事人,基本解决了当事人生活困难问题,并使其全部息诉罢访。四是注重做好疏导稳控工作。我们把坚持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信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辩法、析理、讲情,妥善解决纷争。对上访无理的,加强教育疏导,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对于司法救济途径已经穷尽,经过反复做工作仍然坚持无理上访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移交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进行稳控。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实行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对引发严重信访问题的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重点突出,全力以赴,有效完成特殊时期信访维稳任务。近年来,两级法院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敏感期的控访维稳任务。严格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开通信访信箱、信访咨询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首问责任、判后答疑、限时回复等制度,高度重视对初信初访案件的处理。加大对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和稳控力度,确保特殊时期将信访隐患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抽调30余名干警驻京值班,圆满完成信访维稳任务。对个别缠访、闹访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和明法析理工作,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两会”期间我市法院共接劝返上访当事人7人次,并且全部落实了化解稳控措施,无一出现纰漏。
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涉诉信访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涉诉信访案件类型具有广泛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型全部有信访案件产生。(二)涉诉信访案件主体具有多样性。信访人中有当事人,也有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近亲属等,不仅有工人、农民、房屋拆迁户、丧失劳动能力者等社会弱势群体,也有企业主、教师、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三)涉诉信访活动呈现群体性特征。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上访人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常形成群体访。(四)信访行为的激烈程度不断增加。极少数上访人为达到其个人目的,采取大吵大闹、堵门堵路、静坐示威,甚至自残、自杀等形式上访,企图给法院施压。
分析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法院自身因素。一是个别人员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就案办案,忽视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的法官预防信访意识不强,当事人多次到法院约见交流意见,因法官不愿接见从而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矛盾激化形成信访。二是有的信访案件因工作不到位,排查不细、控访不力、化解不了,致使信访案件久拖不决,造成反复上访。三是个别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有的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接访处访经验不足,在接待上访人和处理问题上方法不够灵活。
第二,当事人自身因素。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部分群众法制观念相对淡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当案件结果未能达到其预期目标时,便开始频频上访,甚至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期引起上级部门关注。特别是重大敏感时期,很多上访人员知道上级部门会控制信访案件数量并对涉案单位进行通报,从而积极追求越级访和集体访,给法院制造工作压力,造成有些法院对上访人采取许愿、妥协、花钱买平安等法治以外的方法。这些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个别信访案件的解决,但也使部分上访人错误地认为只要在敏感时期闹一闹总会得到好处,因此出现互相攀比、重复上访、息诉复访现象。
第三,制度设计方面因素。一方面是法院信访部门功能设置不完善。法院信访部门负责接待群众日常来信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的思想情绪、心理状态进行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区别不同情况将信访案件分流至具体部门进行处置,并对分流的信访案件进行跟踪、协调、督办。实践中,一些具体办案部门存在推诿搪塞、敷衍了事、不愿接访的情况,这就导致了法院信访工作整体运行不顺畅。另一方面是涉诉信访外部机制设置不合理。按规定对于法律途径已经穷尽、或已经终结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再信访的应不予受理和通报。但目前实际情况是,大量的无理访或已终结案件,仍要做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上访人缠访、闹访或者敏感时期进京越级上访的,仍要由原办案法院负责接待、劝返及稳控,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而法院对于滥用权利、违法上访、非正常信访行为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惩罚措施,造成敏感时期为避免发生恶性事件,只能注重稳控,不能或不敢依法有效予以惩治。
四、对今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
今后,全市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大局,以保护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任务,以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目标,进一步推行涉诉信访改革、更新信访工作观念、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深化 “廊坊经验”在解决信访案件中的作用,着力推动涉诉信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此,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推行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形成院长亲自抓,主管院长直接抓,信访部门具体抓,院领导人人包案、个个接访,相关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摒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传统做法,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拓宽渠道、加强沟通、协调联动,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增强自觉性。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做到注重策略、讲究方法,尽最大的可能,避免或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发挥主动性。对初信初访和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要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注重有效性。在工作中做到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化解调处有恒心,确认是非有公心,确保群众的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论”,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
(三)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源头治理。一是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三是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使审判工作真正体现关注民意、维护民生、保障民权的职能作用。四是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三大平台建设,在立案、审判、裁决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司法”,把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五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工作站功能,鼓励支持法官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地巡回办案,让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庭审,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审判的公信力。六是为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严肃执法。在原来信访制度基础上,实行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制度,通过接访,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查处力度。七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涉诉信访案件听证会,聘请人大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等有效形式,认真听取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化进程,理顺社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为廊坊实现高端发展、绿色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冀运福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请予审议。
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足首都护城河前沿职能定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民生诉求,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涉检赴省访全省最低、连续七年涉检进京访为“零”的纪录。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005件,与2012年相比增长17.7%,其中来信461件,来访544件,检察长接待177件300人。2013年办理信访案件的类别和比例分别是:举报职务犯罪291件,占29%;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控告侦查违法行为98件,占9.8%;对提请公诉案件审级不服、定罪量刑证据有异议及申请刑事抗诉、刑事申诉178件,占17.8%;申请民事行政监督231件,占23%。以上四类案件占检察机关信访总量的81.6%。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承担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重要职责。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市级控告申诉检察处1个、县(市、区)级控告申诉检察科11个。全市控申部门共有干警34人,其中市院6人,各县市区院28人。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干警16人,市院2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7人,市院1人;40―50岁9人,市院4人;40岁以下18人,市院1人。从学历情况看:研究生3人、本科28人,专科3人。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工作情况是:
(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举措,反贪部门着力开展查办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挤占挪用涉农直补款的涉农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处35人。其中三河市院查处粮补领域贪贿犯罪的做法被省院推广。反渎部门开展以服务市场主体、净化发展环境为主旨的“亮剑护企、净化环境”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32人。央视曝光的小电镀厂环境污染案,依法主动介入、立案监督,共批捕30人,公诉23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重视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建议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不捕170件261人、不诉15件21人、刑事和解12件,促进了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升办案质量化解矛盾。注重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入手提升办案质量,共对52件重大疑难、可能判无罪以及易诱发涉检访的案件,坚持上检委会集体把关,有效防止因决策失误、把关不严引发涉检信访案件发生;案管部门发挥了对案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职能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七种情形”(指不立案、不起诉、不赔偿、撤销案件、超期羁押、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以及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违法违纪的七种情形)案件17件;举报中心强化与自侦部门的监督制约,共对51件初查后不立案案件强化审查、严格把关,共同释法说理、答疑释惑;控申与民行部门按照“立审分离”原则强化相互监督,开展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共办理民事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息诉和解26件。
(三)扎实开展清积评查专项工作,集中清理和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组建了50人的“案件评查专家库”,共组织评查案件4批次5件,均保质保量评查完毕;依法办结高检院交办案件1件;省委政法委交办我市检察系统的3起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结案;市检察院共对5起涉检信访积案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批准终结结案;完成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指定的22起信访案件的约访和稳控工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如期实现省市委提出的“积案归零、新案随清”目标任务。
(四)深化“廊坊模式”,构筑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注重从搭建平台、源头化解、优化初访、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突发事件、检察长接待等关键环节入手,全力推进法律服务网?巡访小分队?信息联络员建设,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誉为“廊坊模式”。两级院不断深化“廊坊模式”的内涵和外延,加强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目前176个乡镇法律服务中心覆盖全市乡镇的90%以上,1438个村街(社区)法律服务站覆盖全市村街(社区)的50%以上,基层检察院初访案件实现100%受理、100%领导接访、100%稳控在基层,全市95%以上的初访案件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率达96%。
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干警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能定位,提高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总体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促使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矛盾,有效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加强岗位练兵,定期开展诉讼监督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搭建检力下沉平台。按照“检察职能下沉、工作重心下移、触角向基层延伸、服务内容向群众贴近”的工作思路,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建成了以11个县级院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176个乡镇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柱、以1438个村街(社区)法律服务站为支点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全市两级院从主要业务部门抽调136名干警组建了11支下访巡访小分队,从市县乡村聘请了583名涉检信访信息联络员,宣传法律、受理举报、调处矛盾、查办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整体联动、整体办访的大信访格局,把检察服务直接送到了群众家门口,实现了检察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全方位、无缝隙对接。
(三)构筑长效机制,推动涉检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推进下访巡访工作。采取定期巡访、带案下访、约访回访等方式,重点分包矛盾隐患多、信访问题突出、规章制度不健全以及治安管理混乱的村街,有效地将各类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化初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口受理、归口办理”原则,探索建立了“受理分流、分级调处、转办督办、衔接配合”的处访工作模式,强化对初访工作的流程管理和动态控制;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全市检察机关抽调50名干警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建立Ⅰ级、Ⅱ级、Ⅲ级响应机制,完善相应预案;深化检察长接待制度。全面推行检察长定期接待、点名接待、预约接待并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对越级访、重复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对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四)擦亮窗口,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如期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12309举报中心平台、涉法涉诉专线网建设,统一开通了视频接访、法律法规触摸查询和检务公开动态显示系统;接访场所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并连接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全程刻录;加强安全保卫,配备了X光机、安检门和防爆储物罐等设施;规范接处访流程,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实行“四位一体”即接受法律咨询、办理检察业务、受理维权投诉、提供便民服务,规定服务事项从受理到承办、督办、答复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目前,市检察院接待室已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文安、霸州、固安三个院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察监督操作规则还不完备。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强化了检察监督,但在司法实践中操作规则还不完备。一方面,由于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对检察机关办理的信访案件有时出现该复查未复查、该纠正未纠正、该查处未查处或不能按时办结等问题,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法机关不予纠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还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沟通协调机制还不顺畅。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相互通报制度尚需加强。对无理缠访、非法上访甚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尚需进一步明确标准。
(三)有序终结退出机制还不健全。对检察机关诉讼程序已经走完、处理已到位但仍持续信访的案件,有序终结退出尚缺乏配套机制。如民诉法修改已引发我市检察机关2013年民事信访总量激增260%,检察机关对民事申诉案件作出不抗诉决定或不提出检察建议决定的,应予明确并完善相应的终结退出机制。
四、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措施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改革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着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畅通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推行联合接访和下访巡访工作,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检察职能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更好地服务上访群众,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二)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逐案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在依法作出客观公正法律结论、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综合采取释疑解惑、心理疏导、公开听证、帮扶救助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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