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是双一流艺术类复查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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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错误表明文件或目录在服务器上不存在。请创建文件或目录并重新尝试请求。18校考招生丨广西师范大学: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美术类考生可报名!总共招生581人!
广西师范大学2018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413人,全日制本科生25054人,硕士生6046人,博士生157人,各类留学生16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0多人。经过85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文理学科均名列全国百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生章程(摘要)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国标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12000元/学年(预缴)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无色盲、色弱(书法学专业除外)。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4)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广西区外考生不允许跨省报考;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
请登录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4.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8年全国招生计划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安徽、陕西、甘肃、贵州、广东、广西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安徽、贵州、湖南、广西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安徽、陕西、甘肃、贵州、广东、广西
视觉传达设计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陕西、甘肃、贵州、广东、广西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安徽、贵州、广东、广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
江苏、福建、江西、安徽、甘肃、贵州、广东、广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广西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8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摹(100分)、创作(100分)。按书法学专业划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特别说明
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七)录取原则:
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gx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
四、联系方式
(一)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1.美术学院:黄老师、李老师;8,3690618
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8996357
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18532(兼传真);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 bkzs.gxnu.edu.cn
电子邮件:zsb@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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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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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2013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非预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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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3级本科入学须知(非预科)&亲爱的同学:首先祝贺您考取广西师范学院!在此,学校全体师生向您表示热烈欢迎!为使您及时报到,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入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到 1.请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和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报到日学校在南宁火车站、各汽车站均设有接待点,新生也可自己乘车到学校。新生报到地点为明秀校区和长岗校区,待学校新生入住五合校区方案确定后再搬迁至五合校区。明秀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乘车路线:在火车站的中华路乘59路公共汽车到衡阳路中站;在琅东汽车站乘206路公共汽车到广西民族医院站。其他各大汽车站均有公共汽车途经我校明秀校区前门或后门。长岗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乘车路线:在火车站乘7路公共汽车到长岗燕子岭路口。3.报到地点:外国语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等五个学院新生到明秀校区报到,其余学院新生到长岗校区报到。二、报到时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新生党员需自带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报到,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报到后由本人及时将介绍信交到所属二级学院党总支。2.对户口的迁移学校不作统一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迁至学校的,自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的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新生入学后,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不能更改,出生地及籍贯要注明省、市、县,并填报身高、血型。户口办理截止时间为日,逾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一律填写“南宁市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含市属各县)的新生在长岗校区报到的户口迁移到邕武派出所(注:文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到唐山派出所),在明秀校区报到的户口迁移到唐山派出所。办理户口咨询电话:3.报到注册时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8张用于办理相关证件。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招生办办理高中阶段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注册时交给相应的二级学院。三、收费项目1.学费。本科生学费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为准。按学分制收费的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61号)文件精神,我校普通高等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另外,职教师资班专业收费标准不变,继续按照《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高等院校应用性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1〕96号)执行: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年。&2.住宿费。住宿费统一按800元/年/生进行预收,入学后再按实际住宿情况多还少补。3.体检费。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每生收体检费43元(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4.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学生:30元/年/生;重残、低保学生20元/年/生,由南宁市社会医疗管理中心办理。5.商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险),本科生四年预计每人320元。商业医疗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由保险公司收取。具体标准以保险公司收费为准。6.教材费。第一学年预计教材费用800元(文学院、美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相关专业1000元)。由学生自行向教材供应商购买。7.卧具费。学生自愿购买,由厂家直接供应的卧具及生活用品(品种有盖棉、垫棉、被套、床单、蚊帐、毛巾被、草席、枕芯、枕套、枕巾、提桶、热水瓶、口盅、蚊帐杆、卧具袋、碗等)。四、交费方式为了避免交纳学费的拥挤和携带大量现金的不安全,请选择如下交费方式:1.请各位新生在来校报到前十天内将所需费用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的农行金穗借记卡里,学校委托银行将学费、住宿费自动划转到学校的账户,学校收到款项并核对后将收据打印发放给新生。请来校报到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各二级学院,用于核对学生的银行卡资料。农行金穗借记卡的使用方法请详见《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代收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学杂费使用说明》。2.广西区内学生还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网点交纳学费、住宿费,办法如下:(1)农业银行:区内各农行网点交费时,报学校代码019656+学生考生号;(2)中国银行:区内各中行网点交费时,报学校代码+学生考生号。交费时,请核对交费学校、学生姓名是否相符,如有不相符的,请及时致电学校财务处(电话:)。请保管好银行交费回执,来校报到时可凭此交费回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除学费、住宿费外的其余款项根据实际情况以现金方式交纳。学校经批准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须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交清,若无故拖欠按自动退学处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要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按规定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好有关“贫困证明”。由于办理助学贷款手续从学生提出申请到学校审核和经办银行最终审批、放款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每位申请者不一定都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故新生入学时请按程序办理注册手续。随入学通知书寄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主要用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杂费的交纳、各项奖助学金、补助的发放。请在收到该卡后,凭考生身份证到当地农行网点重新设置密码以便激活。在校期间,如不慎丢失该卡,请及时挂失、补办新的农行卡并到学校财务处进行登记。为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及保证学校划扣学生杂费的合法性,请各位新生认真阅读《授权划扣学杂费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新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一份新生留存,一份在新生来校报到后统一交至各所在二级学院,待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交学校财务处。五、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科联系电话:8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代收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学杂费使用说明&&&&&&&&&&   &&&&&&&&&&&&&&&       广西师范学院&&&&&&&&&&&&&&&&&&&&&& &&&&&&2013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代收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学杂费使用说明&各位同学:恭贺您成为广西师范学院2013级新学员,为方便新生入校报到,避免携带大量现金而产生安全隐患,减少入学时用现金交学费带来的繁琐,广西师范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联合开办用金穗借记卡代缴学费业务,现就使用方法说明如下:1、& 在你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同时,还会收到如下资料:A:一张金穗借记卡B:一张金穗借记卡使用说明书2、& 到学校报到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仅作为开立金穗借记卡使用”)交给班主任统一交学校财务处。3、& 如有特殊原因不来校报到的,也请寄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作为开立金穗借记卡使用”)到学校财务处,以便农行用于开立/注销金穗借记卡,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财务处,邮编:530001。4、& 请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前10日内(可以提前,但不能推迟),在当地农行网点凭卡存足规定学费,以便学校能及时批量代扣您的学费(请妥善保管好您的存款凭证,以后父母汇款可按该卡帐号到当地农行网点办理无卡存款)。代扣学费成功的学生,在报到时可直接凭金穗借记卡和入学通知书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和打印学费fa票,简化入学手续。5、& 在您办理第一次存款业务时,如存款单上打印的姓名不符时,请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为您更正,联系电话:0771---3908910。6、& 您收到的金穗借记卡密码为初始密码“112233”,为确保安全,该银行卡账户处于锁定状态,您必须持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国农行任一网点激活后,才能进行存、取、转账等交易。7、 银行特别提示:在您激活卡片后,一定要把卡和身份证分开保管,切记密码不能外泄。8、& 如果您的卡片不小心丢失,请按下列方法进行挂失:(1)请拨打95599客服热线进行口头挂失。(2)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南宁市农行任一网点进行挂失,可即时补卡,方便快捷。如系口头挂失,全国农行网点均可受理。9、& 学校扣款后,如遇特殊情况要求退款的,请与广西师范学院财务处联系,办理退款手续。10、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每学年交费期间均无需再往农行卡里存入学杂费;如确需存入生活费的,所存金额必须少于学杂费的金额,以避免银行系统自动划扣学杂费,导致学生重复交纳学杂费。&&&&& 银行业务服务咨询电话:3&&&& 学校财务处电话:0&&&&&&&&&&&&&&&&&&&&&& &&&&&&&&&&&&&&& &&&&&&&&&&&&&&&&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 广西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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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Copyright @ Uniuc.Com, All Rights Reserved.高考志愿填报陆续开始啦,你对你心仪学校了解多少呢?快来这里了解一下你心仪学校的招生章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收集、统计招生数据,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批次进行,其中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其他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执行本科第二批次院校的投档分数线并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在本科第二批次预科批录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广西区外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向省(市、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关于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五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体育类专业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内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并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且合格的基础上(如无校考合格生源,承认对方省份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美术学、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在美术类专业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2.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书法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书法学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书法类专业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书法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书法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音乐、舞蹈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外省录取的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音乐、舞蹈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音乐、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三)汉语言文学(国家中文基地班,本硕培养独秀班)专业录取,要求考生总分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时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5 分。  (四)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乐曲、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的文艺基础。  (五)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  (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七)旅游管理和旅游管理(职教师资班)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此外,旅游管理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采用“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国外学习。在大三学年,即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泰国等国家高校和旅游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和实习实践,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八)朝鲜语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采取“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韩国学习。其中,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流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国立木浦大学、国立忠北大学、弘益大学、翰林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约3.5-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九)关于中外校际交流类专业的录取,该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1.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英语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专业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专业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2.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该类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外语类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专业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专业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3. 中加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该类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该类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专业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专业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十)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该专业面向广西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2.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该专业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不含汉族),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性专业。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对口中职升本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学费预缴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①工业设计专业8700元/学年;②其他专业12000元/学年。  (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8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专业:文史、管理类6100元/学年;外语类7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六)职教师资班专业:文史类6100元/学年;理工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  (七)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25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想要了解更多招生章程,尽在三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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