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在宜昌中心医院儿童住院需要办理转院吗?

三峡大学学生关于宜昌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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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关于宜昌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知识问答(2018.1.12)
1、三峡大学学生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哪一种?怎样参保缴费?
根据“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31号),我校学生从日开始,统一参加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校每年9月,下发年度城乡医保参保通知,通过班级统计、年级上报至“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保险管理/名单管理”中,学校统一核定后,上传至“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为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通过财务处学费代收费,统一收缴全校学生的城乡医保费;不需参保的学生,医保费在12月份,通过财务处集中清退至学生个人农行校园卡中。
在12月26日前,若还有参保变动(家乡未参保)、需要在学校参加城乡医保的同学,可以通过下载手机APP软件,自己在网上缴费参保(见附件:湖北地税APP手机缴费流程);也可在学校农行柜员机,自行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2、我校学生城乡医保哪个部门负责?乘车路线是怎样的?门诊定点医院是哪一家?
我校学生城乡医保管理单位是宜昌市西陵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电话:15478,监督电话:6930627;地址:北门外正街15号。)。
宜昌市西陵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乘车路线:乘坐23路车在宜昌商场下车;再转乘6路车,在“市保险公司”站下车;至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一般情况下,三峡大学在校学生以三峡大学校医院做为门诊定点医院;学生也可自行选择西陵区医保局定点的二级及以下承办普通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进行签约(一年内只能选择一个门诊)。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在缴费时,在缴费窗口报销结算。
3、西陵区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西陵区门诊、慢性门诊、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下表所示:
医疗机构名称
普通门诊定点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宜昌市中医医院
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宜昌市优抚医院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宜昌市血防医院城区分院
宜昌市康复医院(一医院康复分院)
宜昌市康乃馨护理院
宜昌市夷陵医院
宜昌市西陵区西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宜昌市西陵医院
宜昌爱尔眼科医院
宜昌市长航医院
宜昌安琪贝儿妇产医院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七一零职工医院
国营四〇三厂职工医院
宜昌市惠民医院
宜昌市桃花岭医院
三峡大学校医院
葛洲坝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葛洲坝西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葛洲坝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宜昌长江医院
宜昌正德骨科医院
宜昌华厦眼科医院
宜昌兴康中医康复专科医院
西陵区北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陵区绿萝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陵区刘家大堰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陵区果园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宜昌市西陵区樵湖岭社区卫生服务站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南津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宜昌市西陵区平湖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葛洲坝望洲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葛洲坝集团大堰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葛洲坝肖家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葛洲坝清波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优抚医院中山门诊部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门诊部
宜昌市西陵区望洲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黑虎山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大树湾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茶庵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东山村卫生室
宜昌市西陵区后坪村卫生室
4、我校学生城乡医保的门诊如何报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学生凭市民卡在三峡大学校医院(或其他自行确定的西陵区辖区内的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登记就诊,直接在缴费时,在缴费窗口报销结算。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约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100元以上至90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单日支付限额20元。
5、门诊慢性病范围如何确定?如何申请?报销比例是多少?
病种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制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保守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
申报地点:患有上述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向参保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报销比例: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60%;其他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50%。
6、我校学生城乡医保的住院费如何报销?
在西陵区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均可报销。首先,住院时,将市民卡、病情诊断证明出示给医院医保科登记,同时问医保科:“本人的疾病住院能否保报销?”(医保科对于能否报销的回答才是权威的回答,主治医生的回答不一定对。)其次,如果经济情况比较紧张,请向主治医生说明,“因为家庭困难,请使用城乡医保可以报销的用药,以便于报销药费。”在出院结账时,医院财务科会自动报销住院费。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休学、实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在宜昌市以外的医院住院,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转外就医办理。学生自费结算以后,需提供住院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学院证明原件,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总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需提供整套病例回西陵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其他原因要在外地转院治疗,需到具有转诊资质的医院专科,在办理完转院手续后,可以在住院医院直接报销。具体程序如下:
(1)到宜昌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办理转诊申请,填写《宜昌市城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
(2)经办人带身份证和住院学生身份证、市民卡(必须激活);
(3)到西陵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一楼)6号和7号窗口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电话:15478)。
& &7、西陵区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市中心医院:全部科室;
市一医院: 全部科室;
市二医院: 全部科室;
市三医院: 限肝病科、结核科;
市中医医院: 限中西医结合肛肠科、烧伤科、心血管内科、眼科;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 限骨科、妇产科、眼科、心血管内科、儿科;
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限肝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血液内科、肿瘤科;
宜昌优抚医院:限精神病科;
宜昌市妇幼保健医院:限产科、儿科、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宫颈病防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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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乡医保的住院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从第2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
(2)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的金额按自然年度核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保险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起付标准1.2万元;自付1.2万元至3万元报销比例55%;自付3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65%;自付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5%;大病保险全年支付上限40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或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9、没有市民卡A卡,怎样才能报销?
一般情况下,我校参加宜昌市城乡医保的学生,办理的是市民卡A卡;学生凭市民卡A卡到医院登记看病报销(B卡目前只能做银行卡使用);若有学生在医院看病(特别是住院)无市民卡A卡,则需要到宜昌市定点银行补办“急制卡”,并在药店或医疗机构激活,凭“急制卡”在医院登记报销;若还不能报销,可直接电话联系宜昌市西陵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电话:15478;监督电话:6930627)。
办理“急制卡”的定点银行如下表所示:
三峡工行亚洲广场支行
西陵一路19#
三峡农行星光支行
建行三峡分行
西陵一路1#
湖北银行环东支行
环城东路9#
三峡农商银行
农商银行西陵支行
西陵一路12#
中行宜昌东兴支行
西陵一路18#
10、宜昌市城乡医疗保险的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人社规【2017】3号)”,“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缴费后,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这就是说,新生入学当年9-12月不能在校参保,而是从入校后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参保。例如:2017级新生,是从日起参保,享受城镇医保报销待遇。
毕业生当年离校后,按照普通居民医保报销;即从7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理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当年毕业生,如果因突发疾病住院或者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学生异地发生符合城乡医保的个人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按照本地三级医疗机构报销规定办理。未办理突发疾病登记或转诊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1、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市民卡怎么注销?
由于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自然年度参保,保险时间到当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特别注销;若当年毕业的同学,在新单位需要办理毕业当年的职工医保,需要注销,只需要本人出具证明,到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找周老师办理城乡医保暂停手续;或者,请本人带身份证到宜昌市劳动局征稽局(环城北路40号,办公大楼二楼,电话:)或西陵区医保局,办理注销手续;或者,请同学代办:凭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的手机照片)、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劳动局征稽局或西陵区医保局办理注销手续。
目前,在宜昌市办的市民卡,在湖北省内具有唯一性;不会影响在湖北省或全国其他地方就业学生的社会保险办理。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此卡的社保功能是全国标准的,如果换一个地方,直接写入当地的社保功能就可以参保了;宜昌市市民卡还加载了其他功能。外地人到宜昌,如果不使用社保卡和银行卡以外的其他功能,也可以不用注销外地的社保卡。如果想注销宜昌市市民卡,只需要请本人带身份证和卡,到宜昌市劳动局市民卡中心(环城北路40号,电话:)办理注销手续;或者,请人代办:凭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的手机照片)、市民卡、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劳动局市民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12、学校负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老师怎么联系?
学校负责保险管理的部门是三峡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392655,地址:行政楼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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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追问: 18:25
对该追问进行回答: 18:51
住院10天了,办理转院证明,这个要先去之前住过的医院,写清楚转院出院的时间,之前住院多长时间,具体哪家医院等,都要详细写清楚。然后交给转到的医院,再办理住院手续,但会有一些差异,建议具体问题咨询下当地医院,一般转院后,还需要提供之前的检查报告等。
网友追问: 10:59
对该追问进行回答: 09:24
你好,目前是可以全国直报的。建议还是咨询具体就诊治疗医院是不是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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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医院
医院别名:宜昌市中心医院
医院性质:公立/综合医院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宜昌市中心医院就诊指南
宜昌市中心医院医保病员住院须知
  医保病员住院须知
  一、 城区医保:
  1. 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并读取社保卡信息(生育交纳生育卡或生育服务证),若当时未带卡,可先入住进行治疗,但必须在三日内补读社保卡,超时不予享受医保待遇。
  2. 住院期间预交款按交1千元用2千元比例预交,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经确诊不属医保报销病种者,即为全额自费结算。
  3. 城区医保患者出院当日,先在病区护士站拿&出院记录&并交到医保办,等待或预约结算时间。
  4. 特别提示:城区医保一般预约三日内结算(携带预收款收据及社保卡、双休及节假日顺延),若因个人原因不及时结算,导致再次入院不能读卡和医疗待遇问题概由本人负责;若需使用卡上金额,请事先告知医保办工作人员。
  二、城区居民医保:
  1. 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社会保险证》或《宜昌市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卡》(生育交纳生育服务证)。
  2. 住院期间预交款按交1千元用1千5百元比例预交,出院结算多退少补。经确诊不属医保报销病种者,即为全额自费结算。
  3. 城区居民医保出院当日,先在病区护士站拿&出院记录&并交到医保办,等待或预约结算时间。
  4. 特别提示:城区居民医保一般预约三日内结算(携带预收款收据、双休及节假日顺延),若因个人原因不及时结算,导致再次入院不能读卡和医疗待遇问题概由本人负责。
  三、 县(市)区医保:
  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巴东县医保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交纳本人医疗证(卡)和县(市)区医保局签发的《转诊单》(异地居住医保患者交异地就医单);二者齐全住院期间预交款按城区医保一样预交并享受医保待遇。出院当日先在病区护士站拿&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并交到医保办,等待或预约结算(除双休和网络问题外,当天出院当天结算,宜都职工及居民医保、秭归居民医保需交纳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四、神农架林区医保(含林业管理局医保):
  1. 办理入院手续时交纳本人&医保卡&、身份证、退休证和林区医保局签发的《转诊单》以及当年前一次住院医疗结算表,资料齐全住院期间预交款按宜昌城区医保一样预交并享受医保待遇,出院时结清个人支付额。
  2. 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医保卡、身份证、退休证&,缺《转诊单》的可到医保办咨询、补办或进行传真,补齐有关手续。
  3.出院当日先在病区护士站拿&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并交到医保办,等待或预约结算(除双休和网络问题外,当天出院当天结算)。
  五、外地外省医保、在宜的系统或单位医保、在宜居住的台胞、商业保险医疗,住院期间100%交费和结算,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必备的报账资料,回原籍或保险公司报账。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兴山县、当阳市、宜都市、五峰县、远安县、秭归县、枝江市、夷陵区、点军区、神农架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合作医疗证(卡)、县(市)区新农合办公室签发的《转诊单》;长阳县农合患者只需出示合作医疗证(卡),勿需办理转诊。住院期间预交款按交1千元用1千2百元比例预交,出院当日先在病区护士站拿&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并交到医保办(需交纳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除网络问题外,当天出院当天直补结算)。报销政策依据各县(市)区规定执行。
  2、 V亭、伍家、西陵、东山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主动出示合作医疗证(卡)或《转诊单》,住院期间100%交费和结算。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必备的报账资料,回原籍报账。
  ※医保患者起付标准:
  1.城区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医疗起付标准800元;第二次住院医疗起付标准400元;第三次住院医疗起付标准200元。
  2.城区居民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医疗起付标准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医疗起付标准250元。
  3. 县(市)区医保患者起付标准:均按县(市)区医保局通知标准执行。
  ※医保患者住院医疗封顶线:
  1. 城区医保2010年封顶线为77332元,政策调整后按新标准执行,超过封顶线的部分进入大病险种报销。
  2. 城区居民医保2010年封顶线为80000元,政策调整后按新标准执行;
  3. 县(市)区医保封顶线均按县(市)区医保局通知执行。
  ※医保政策与管理:
  一、报销病种目录:职工医保按《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和宜人社发[2010]70号文件973个病种执行(即原《标准》855个病种+增加入院病种124个,删除病种6个,)。居民医保按《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和宜劳社发[号文件新增《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增补病种目录》50个病种执行,二者共计1023个病种。
  二、报销药品目录:按2010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宜劳社发【2008】70号文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目录》执行。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用药遵循湖北省卫生厅鄂卫发[2008]81号文印发《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第三版)》所列药品。
  三、检查、治疗收费目录:根据病种、病情指征和医疗原则进行治疗。其检查(治疗)收费按照2006版《宜昌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
  四、基本医疗主要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报销85%;甲类检查(治疗)项目报销85%;
  乙类药品(最小剂量)单价在100元以下的报销80%;
  乙类药品(最小剂量)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报销70%;
  乙类检查(治疗)项目单价在300元以下的报销80%;
  乙类检查(治疗)项目单价在300元以上的报销70%;
  床位费每天报销标准25元;离休床位费每天报销标准50元,县(市)区按县(市)区医保局通知执行。
  五、 居民医保(含低保)主要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甲乙类以外的项目全额自费。
  六、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顺产23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300元。生育合并疾病的生育按定额在医院结账,疾病医疗费用凭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办打印)到劳动局报销。
  七、 工伤合并疾病:工伤发生的费用在医院结账,疾病医疗费用凭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办打印)到劳动局报销。
  八、 包干病种:城镇职工医保单病种住院费用定额标准
  疾病名称 定额标准 疾病名称 定额标准
  胆囊结石手术 4600 急性阑尾炎手术 3200
  肺炎 2400 血吸虫 3000
  腰椎间盘突出症 单节段手术 4500 卵巢囊肿手术 4000
  保守治疗 2200 混合痔手术(含pph术 3300
  小针刀治疗 2300 泌尿系结石手术 3500
  单节介入术 3500 白内障手术 单眼 3500
  子宫肌瘤手术 4300 双眼 7000
  九、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病种费用:
  1. 自杀、自残的;
  2. 实施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致病的;
  3.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按有关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4. 生育(参加生育险种的除外);
  5. 病种不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的;
  6. 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如:甲乙类以外的项目、会诊费、空调费、取暖费、营养费、陪护费及生活用品等)。
  十、多种医疗待遇对象的处理:
  一个自然人既有医保,又有农村合作医疗或享受低保又有居民医保情形的,按最高层次待遇享受(即享受一种待遇)。
  十一.医保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管床医生应根据病情和医疗行为规范,尽量使用甲、乙类药品,甲、乙类服务项目,甲、乙类检查(治疗)项目,甲乙类耗材和服务设施。
  2.因病情特殊,紧急抢救确需使用甲、乙类以外的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时,必须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征得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
  3.出院口服带药量:急性病7天,慢性病14天,全程总量控制。无论何种原因,针剂一律不准带出院自行注射,不得开具复查复检单。
  4.基本医疗、居民医保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凡转入或自行来我院治疗的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和恢复期治疗的,应转入社区治疗或出院。因病情特殊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应及时转诊,转入定点医院为:省人民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
  十二、职工严重慢性病、居民大病门诊相关政策:
  1、职工严重慢性病、居民大病门诊定额种类及月定额标准
  城镇职工严重慢性病种类 月定额标准(元) 城镇居民大病门诊种类 月定额标准(元)
  严重糖尿病 264
  严重高血压 228
  慢性阻塞性肺病 204
  肺源性心脏病 144
  慢性心功能不全 204
  脑血管病致瘫(半年期) 240
  系统性红斑狼疮 264 系统性红斑狼疮 220
  精神病 优抚医院办理
  再生障碍性贫血 264 再生障碍性贫血 220
  恶性肿瘤 408 恶性肿瘤 340
  帕金森氏综合症 264 帕金森氏综合症 220
  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   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 4000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000
  血友病 400 血友病 400
  类风湿关节炎 264
  干燥综合症征 264 腺性膀胱炎(夷陵区) 408
  系统性硬化病 264 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的抗凝治疗(夷陵区) 264(&一年)
  2.申报资料:提供近期出院小结、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照1张及所申报病程近半年的诊治资料在申报时间内到医保办慢性病门诊办理申报手续,待市医保处专家评审通过后,进行治疗。
  3、费用报销:符合规定的费用,城镇职工报销月费用定额内的75%,自费25%;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报销80%,自费20%;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透析费报销90%,自费10%,药品报销80%,自费20%。城镇居民报销月费用定额内的50%,自费50%。如果住院,则不能与门诊同时享受待遇。
  4.县(市)区医保慢性病门诊治疗由县(市)区医保局组织实施(部分县(市)
  区委托我院实施的除外)。
  若有疑问可前往医院医保办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2392
  慢性病门诊电话:6486535参保人员需要外地就医 如何办理有关转院手续_百度知道
参保人员需要外地就医 如何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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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本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就医应注意: 一、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需到外地就诊的,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审批表和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等三家社保指定的医院,或社保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并相应地提高转诊转院人员5%的医药费用自负比例。危急患者可在转出后的三日内补办手续。 二、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就医。参保人员由18家责任医院开具证明,需到北京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需由社保机构审批。 三、由于诊断原因转出的,确诊后应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于治疗原因转出的,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转出。 四、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对规定范围内转诊转院的次数不予限制,但连续转院累计住院时间满90天的,计为一个结算期。满一个结算期的,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住院登记等有关手续。 本市18家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包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一中心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院(骨科)、环湖医院(神经外科)、第四医院(烧伤)、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结核病)、长征医院(皮肤病)、滨江医院(肛肠病)、中心妇产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血液病医院、安定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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