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如何写好一篇散文女作家写洗澡的散文,在还没有浴室年代,在家洗澡时正好同学来找她玩,她不敢答应。好像是女教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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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散文的思想、艺术及其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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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刘墉
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刘墉&寻找童年 自序  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1)  “地狱,何必等死了之后?我今生就看到了地狱。”一位因为非洲国家内乱而撤馆的外交官对我说,“满地的尸体,腐烂,发臭,没有人收;上游泡着尸首,下游就一群难民舀水喝,喝了,病了,又死在河里。不敢喝水的人,就喝稀泥,喝了也是死。”他深深叹口气:“你没亲眼见到,一定不能相信,那真是人间的地狱。”又摇摇头,泛着泪光:“可是就有人不愿上天堂,宁愿留在地狱。”  “谁?”我问。  “我的非洲女仆。我说可以带她到美国,她起先很兴奋,但是接着问能不能带孩子。她有五个孩子。我说按规定,不能带,带她已经不错了。她居然想都不想,就说她不要走。我说:‘你自己知道,我们撤馆之后,你活不了多久,为什么不走?’她不听,说孩子不走,她就不走。”又叹口气,“我真不懂!我真不懂!”  “有什么不懂呢?”我淡淡地说,“如果今天有一架飞碟停在你院子里,下来一个外星人,对你说:‘来!跟我走,你就可以活一千年,天天过好日子,无忧又无虑,只是你不能带你的家人。’请问,你去不去?”  “不去。”他很肯定。  “那几乎可以算是天堂哟!”我逗他,“有四季不凋之花,终年芳香之果,还有千年的寿命。”  “我还是不去。丢下我的太太、孩子,永生又有什么意思?”  “这就对了。你不是也一样,没有选择天堂,而留在这个叫你烦心的人间吗?你不是才跟老婆吵过架,又才骂过儿子,说要把他赶出去吗?你为什么还选择留下来?”  人过中年,就会想到死,想到死了之后会去哪里,也常读这方面的书。  有的书上说,死只是一道栅栏,你从这边走向那边,先看到一片青青的草地,再看到城市,好多人在盖房子,大家都工作,你也得工作,跟今生没什么不同。  也有书上说,死了就是不再有形体,你飘游在万古时空之中,不再有喜,不再有悲,那是永远永远的快乐。  还有书上写,你可得小心死,当你死了,悬在空中,会看到各种不同的景象,听到各种召唤,你要好好选择,否则就堕入了“畜生道”。  当然对于死后的天堂、极乐、净土、彼岸、地狱、中阴与来生,更有各种说法。似乎大多数人都向往那永生喜乐无比的天堂。我以前也一样,只是最近我常想,什么叫做永永远远的快乐呢?如果永远快乐,没有忧愁,又怎么觉得快乐?  宗教界的朋友听我这样说,总会骂我灵性不够、悟道不足。可是他们也无法告诉我,什么是永永远远的快乐。如果快乐的今天之后还是快乐,快乐得没有尽头,又有什么“永生的意义”?  我承认自己确实悟道不足。譬如我就不能了解弘一大师,最起码我不谅解弘一出家后,当他的妻子千里迢迢地去找他,他却不见。  如果是我,我会见。  对!见了之后,可能就丢不开情爱、舍不下情缘,而不能再退隐清修。但是如同那非洲的女仆,我也不能搁下我的爱、我的家。  十多年来,我总是四海漂泊,每次离开家,看女儿哭成个泪人,我也哭,常一路擦着眼泪去机场。  我常想,像我这样总是别离的人,为了减少对自己的伤害,最好把情放淡一些,如果不爱,就不会伤心。  但是我也想,不爱、不伤心了,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我们不再爱父母,当然可以不再为他们的年老凋零而感叹;如果我们不再爱伴侣,当然不会为他们的背叛而发狂;如果我们不再爱生命,当然不会留恋今生;如果我们把今生过得生不如死,当然不会畏惧死亡。  上天创造我们,只为要我们日夜颂赞它吗?我们把它看得太差了!它无所不能,要整个宇宙颂赞它都成。它会那么爱被奉承吗?如果你是父母亲,你生孩子,只是为了要他天天颂赞你吗?  我认为上天创造我们,是要我们再去创造,并且享受它所创造的世界。我们感谢它、颂赞它最好的方法,就是“载欣载奔地投入这个世界,快快乐乐过一生”。  当然,有快乐就有忧愁。如同有相聚就有别离、有允诺就有负担。但这忧愁、别离和负担,正带来快乐、相聚与圆满。  我也常想,幸亏人会死。  畏惧死,才有宗教;知道死,才会尊重生命;珍视生命,才会把握光阴;把握光阴,才能有更大的成就。  如果没有死,明天后面还有明天,就什么事都不急了;如果没有死,旧的不去,新生就没什么喜悦了;如果没有别离,相聚的时光就不再可贵了。  我甚至感谢自己的漂泊与别离,觉得它们丰富了我的人生,也维系了我的情感。总有失的伤痛,也总有重逢的欣喜。  我很欣赏《少年维特的烦恼》里夏绿蒂说的:“家庭生活虽然绝不是天国,但总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快乐泉源。”  我也欣赏张爱玲说的:  “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从小到大,我确实经历了许多华丽与哀愁。  最近有一天,我提到自己九岁丧父,我那八十九岁的老母突然纠正我:“其实细算算,你是八岁死了爸爸。”  我说:“为什么过去四十年,我说九岁丧父,你都不纠正,一直等到今天?”  她说:“以前你已经够可怜了,我干吗还告诉你早一年,让你更伤心?至于现在,你如意了,说说也无妨。”  我的女儿马上就八岁了,我常看着她想:“天哪!八岁,多小!我居然能记得那么多父亲的画面。”又有些心惊地想:“我可得好好保重,别让我的孩子那么悲凉。”  许多老同学,或意外,或生病,已经离开了人世。最近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正值青春好年华,却突然得了红斑狼疮症,住进医院一个多月,还未能清醒。  每次听到这样的不幸,都很心悸。怕自己也有同样的遭遇。但是人生在世,谁能预测未来呢?  我常自忖,我这么注意身体,如果也像父亲,天不假年,我是要气愤地说“我这样小心,还得了绝症,老天真没有眼睛”,还是该心平气和地想,“我这么小心,还得了绝症,也就没话说了”?  过去我总认为历史是最真实的,现在才知道,连当世的人都不清楚的事,历史又怎么可能真实?过去我也崇拜李白、杜甫、王维、苏轼这许多名士,现在才发现他们如果不是出生在个读书的家庭,当了官,掌了权,出了名,就算有天大的才气,只怕也庸碌一生。人生的遭遇,本来就不公平。  过去我总说:“好心有好报。”劝人行善,“图个善报”。现在我改了,说:“为什么要图报?善事本来就该做。如果有个孩子跑在你前面,摔倒了,你把他扶起来。你会因为心想‘善有善报,为善最乐’而去做,还是当然该做?”  既然人生的遭遇、历史的定位和世俗的毁誉都无足计,这世间的许多“法”,也就只是个框框。真正的“法”应该在心里。    寻找童年 自序/寻找一个有苦难的天堂(2)  如果我做什么事,都能不负我心,就算有了坏的遭遇,又有什么可在乎?如同我注意身体,还得病,也便没有遗憾。  这就是我的人生观——  “不负我心,不负我生。”  我的女儿常看《一休和尚》的卡通影片。大家也似乎都知道一休是个非常机智的小和尚。  其实一休成年之后,是很受争议的人。他的禅诗非常狂放而艳丽,尤其他所说的“佛界易入,魔界难入”,更被许多人批评。我常深思他的这两句话,终于了解没有“魔界”就难有“佛界”,佛界往往要透过对魔界的突破与顿悟,才能进入。如同有苦难才有快乐,有战争才有和平。  我很欣赏川端康成评论一休和尚所说的——  “他向当时的宗教形式反抗,欲使因战争崩溃的人心,重新确立存在的意义,并使木然的生命得以复活。”  想起《浮士德与魔鬼》中的那句:“我有入世的胆量,下界的苦难,我要一概承担。”  这不正是经过“魔界”,而得到“佛”的境界吗?  将近五十年了,超乎大家想像的,我经历了许多心灵的苦难。在这可悲中如果说还有些可喜的话,应该是我很少怨,觉得事情过了之后,回味起来,即使是童年被打进医院的耳光,都很美。  它使我把一盏灯看成一片灯海。  记得最近我到马来西亚义讲,旅途最劳顿的时候,主办单位的一位朋友问我:“您后不后悔?”我当时一怔,说:“有什么好后悔?是我自己要来的。对!我是可以待在纽约,享受最美的春天,但那种幸福让我不安,我难道就要这样没有变化地幸福下去吗?”我回问她:“你悔不悔?来这一生,这苦难的一生?”  我们怎么知道过了一生?  因为我们记得小学时挨的板子,中学时差点淹死,大学时差点病死,失恋时差点跳楼,工作时差点气死……  我们丰富地过一生,不是因为有太大的享乐,而是由于有许多苦难,这些苦难在我们的挣扎下,都过去了,且从记忆中升华,成为一种“泰然”。  我很平凡,悟道不足,灵性极差。  我居然想,如果有天堂,我宁愿寻找一个——  有苦难的天堂!  人的情感有与生俱来的,也有后天习得的。  我是独子,不知道兄弟姐妹的感情,也从小被教育得有些重男轻女。直到女儿诞生、岳父母来住,从儿子、女儿和“婆家”、“娘家”的相处中,才感受了什么是“手足”、什么是“女儿”。  我常感叹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手足为伴,也常羡慕女儿,有那么一个疼她的大哥哥。  我不再重男轻女,不但常强调“婆家、娘家都是父母”,甚至对女儿说:“将来爸爸妈妈也像公公婆婆一样,跟你住好不好?”  中年得女的情怀,毕竟与青年得子不同。我常暗暗算,当我女儿到我这个年龄时,我已经将近九十。我从不认为自己能长寿,于是有“孩子是为孩子自己,以及为这个世界生”的感觉,进一步觉得“别人的孩子也可以是自己的孩子”。  我爱这世上的每个孩子,包括那些没出生的孩子。今年我立定心愿,要捐一笔钱帮助未婚妈妈,让她们肚子里的生命能活下来。  我知道自己登不上火星,我要这些孩子为我登上火星。    寻找童年 弯腰跳的华尔兹  在这种情怀下,我写了以下五篇以“寻找童年”为主题的文章。她会跪在我的床前哭。她会蹲在我的墓前,为我的花瓶插上鲜花。她会坐在我的坟前,想我们过往的岁月。她会躺着、睡着、梦着,梦到我带她跳过的这曲华尔兹。  看林肯中心的歌剧转播,男女主角翩翩起舞,音乐奏的居然是我常带女儿跳舞的那曲华尔兹。  我不会跳舞,大概只在谈恋爱时,跟妻参加学校舞会,跳过一两曲。  我对音乐也不内行,带女儿跳,不是放音乐,而是随便哼我熟悉的旋律。  现在,电视里居然奏出这首曲子,赶紧把在旁作功课的女儿拉起来:“快!这是我们跳舞的音乐。”  才两个月没跳,她居然又长高了。记得以前,她还是小奶娃的时候,我总把她抱在怀里,一边搂着,一边拉着她的小手跳,虽叫“跳舞”,实际她的脚根本没碰地。  这两年,她可以自己跳了。但因为矮,我只能站着,拉着她的手指尖,让她左一圈、右一圈,好像个陀螺在打转。  “电视里是搂着腰跳的!”女儿居然盯着荧屏,对我说,“不是光拉手!”  只好弯下腰来,左手牵着她的手,右手搂着她的腰,一步一颠地跟着她跳。那歌剧里的舞曲还真长,跳下来,直喘气。  “爹地很差。”女儿说。  “不是爹地差。是你太小,又要爹地搂你的腰,弯着身子,很累!”  “我很快就会长得跟你一样高,你就不累了!”  “爹地还会累,因为爹地就老了。”  女儿上床睡了,过去弯下身子亲亲她,发觉刚才这一舞,真还有点伤了腰。  走回客厅,有些黯然。瞥见酒柜上放着的女儿小时候的照片,感慨良多。  觉得生命真奇妙——似乎就在重复着“躺、坐、蹲、跪、站”的动作。  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常躺在床上逗她。  然后,她会爬了,我总坐在走廊的另一头,叫她爬到身边。  当她开始走路,我又改坐为蹲,蹲着搂她,再把她抱起来,举到空中,让她发出一连串咯咯的笑声。  她上幼稚园时,妻还在工作,每天很早出门,由我伺候小鬼起床。我总是跪着,为她穿衣服,扣扣子,亲一亲,再送去吃早饭。  现在,我则弯着腰,忍着背痛,陪她跳舞。想,跳着跳着,她长高,长大,谈了恋爱,等她能让我站着带她跳的时候,她也就跳进了别人的怀抱。  之后,她有了她的家,她的孩子,只怕难得回来。  回来时,或许我躺着,她站着,站在我的病床边。  最后,我走了,永远离开她。  或许:  她会如我现在,每天晚上睡前亲她一样,弯下腰,亲亲我,说那句我对她说过千百次的话:“好好睡吧!”  她会跪在我的床前哭。  她会蹲在我的墓前,为我的花瓶插上鲜花。  她会坐在我的坟前,想我们过往的岁月。  她会躺着,睡着,梦着,梦到我带她跳过的这曲华尔兹。    寻找童年 疼疼我们的孩子吧!  一位义工接到一个十八岁女生求救的电话,说她刚刚在家生了个小孩。父母天天忙,不知道她怀孕,现在家里没人……  看晚场电影,出来已经十一点半了。  戏院旁有许多电玩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坐在路边,聚精会神地对着荧屏“开枪”,一没打中,就狠狠地摇头、叹气。  “小弟弟,为什么这样晚还不回家啊?”我爱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你爸爸、妈妈在家会着急的。”  小孩子没回头,却指了指旁边不远处,一个正激烈应战、猛按按钮的女人,说:“我妈妈!”  一位从师专毕业不久的学生,哭丧着脸对我说:  “我刚去教书的时候,发现好多学生根本不做功课,他们一定是没人管,跑出去玩得很晚。我就每天晚上十点左右,打电话给这些学生的家长,要他们注意孩子,是不是还没回家?”叹口气:“但是连打几天,我不打了。”  “为什么?”我追问。  “因为接电话的全是学生,他们的父母都还没回家。”  打开电视,正讨论青少年问题。  一位中学老师面无表情地说:  “我发现一个学生抽烟,就去找他的家长。进门,学生的爸爸很客气地请我坐,又打开烟罐,要请我抽烟。正好烟没了,他急着上上下下掏口袋,口袋里也没烟。他突然抬起头,喊他的儿子,说:‘你的烟拿来,请老师抽。’”  老师苦笑了一下,说:“我只好敷衍两句,什么也没谈,匆匆忙忙告辞,好像弃甲曳兵,落荒而逃。”  接到“台北市基督徒救世会”的通讯,有篇文章的标题是《生产惊魂记》——  一位义工接到一个十八岁女生求救的电话,说她刚刚在家生了个小孩。父母天天忙,不知道她怀孕,现在家里没人,妹妹又还没放学,她只好先用剪刀剪断了脐带,把小孩用衬衫包起来,只是血流不止。  义工急着问地址,要报119,女生却极力阻止,说:“邻居知道了,会告诉我爸妈,我就完了……”  义工只好自己跑去,救回奄奄一息的女生和初生的婴儿。  回到纽约没几天,早上打开《世界日报》,看到一则触目惊心的标题——  《举起小女儿捶门柱,台湾留学生被起诉》  新闻是美联社由得州发出的,说一位正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读博士的台湾留学生,涉及杀害新生女儿未遂案,被收押。  据目击者说,当时看到他抓住十个月大的女儿,“像棒球棒一样”击打门柱。  目击者把小女孩抢救下来,但孩子已经受伤。  新闻中,最令人不解的是:“休斯敦检察官希琪说,由于语言障碍,以及所谓中国文化‘父权至上和女童生命可以牺牲’的观念,本案可能复杂化。”  放下报纸,眼前浮上许多孩子。  他们都有被保护、被疼爱的权利,只是,这个仿佛进步的社会,愈来愈把他们遗忘。甚至在他们正需要学习是非的童年时期,就承担了大人的罪恶;且在幼小的心灵上,留下创伤。  我永远不会忘记,以前在波士顿通讯上看到的一则新闻——  当警方冲进一栋公寓搜索毒品的时候,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应门,她飞快地冲进卧室,抱着毒品到厕所,打算把毒品冲掉。  警察过去阻止,她两岁的妹妹尖叫着跑上前,踢警察的腿。另有一个才周岁的弟弟在睡觉。  多年来,我常想起这则新闻,发觉在那么多血淋淋的社会新闻中,它居然成为我印象最深的一则。  总想那个九岁女孩对警察哭诉的画面,说母亲的男朋友教她这么做。也记得警察事后说:“那女孩似乎知道她拿着的毒品是非法的;而她对失去毒品,比面对警察还害怕……”  我常看着我的小女儿弹琴,想那个波士顿女孩的遭遇。  如果有一天,在音乐厅里,一位青年女钢琴家获得满场掌声时,外面正有个贩毒的年轻女子被抓。我们要骂后者天生坏坯子,还是该怪她的父母?  在我们为每个死刑犯的电椅“通电”之前,在我们论断每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之前,是不是都该静静地想想?    寻找童年 找一个没有白马的王子  朱丽叶保守吗?笑话!十四岁的小丫头,前一天跟罗密欧认识,第二天就约好去结婚了!  女儿过七岁生日,老奶奶居然买了一只绒布做的小白马,送给她:  “来!奶奶送你一匹白马,祝你早早找到白马王子。”  我听了觉得怪怪的,笑说:  “您这是什么意思啊!教我女儿早早嫁了,而且自己准备白马?”  “是啊!这有什么错?”八十九岁的老人家,居然理直气壮,“不要老脑筋!这年头,能找个穷王子,就不错了,白马可以由你这个老丈人提供啊!儿女的婚事,别挡着,挡也挡不住。想想以前的廖妈妈,就知道了。”  提起廖妈妈,已经是近四十年前的事。在我们的小教会里,廖太太是无人不知的,因为只要翻开《圣经》,第一页就写着“廖太太奉献”。  廖太太家里有钱,奉献多,声音也大。但是自从女儿嫁了个穷小子,廖太太反对不成,脱离母女关系之后,就很少来教会了。  我当时不过十岁,常想不通,那么虔诚的教徒,总是祷告“赦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人的债”,为什么连自己女儿都不能赦免呢?  何况,女儿又没错。  天下父母心,大概都差不多。  在美国教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对同事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可是据说,他的女儿不跟娘家来往。  “是不是女婿怪?”有一天我跟秘书打听。  “不是!他女婿虽然有钱,可是很随和。是他女儿怪。”秘书做个很奇怪的表情,“也可以说,他是罪有应得。”  原来他女儿先爱上他的一个穷学生,硬被他拆散。后来虽然嫁了这个有钱的丈夫,却赌气,不跟父母往来,意思是:“你们不是希望我找有钱的吗?现在有了,对你们来说,跟没有又有什么不同?”  诚如我一位老同学说的——  “女儿大了,邻居那些原来很可爱的小男孩,就都变得让我起疑。”  我也一样——  有一次去听音乐会,女高音演唱歌剧《强尼斯基基》中的《我亲爱的爸爸》。  歌词是:  我亲爱的爸爸:那青年英俊美丽,我愿跟他到罗萨港,买一对结婚戒指。让我们去吧!你如不答应,我就到维克桥上,跳到河水里。我多痛苦、多悲伤,天啊!我宁愿死!爸爸,我求求你。  曲调早忘了,那歌词却留在心上,每想起,都一惊:“天哪!我可得小心了,哪天女儿要结婚,千万别拦着,不然,她就可能去投水。”  又有一回,去意大利的维罗纳(Verona),跟着导游,进入一个大宅院。一栋石造的三层楼房,墙上爬满常春藤。许多女孩子缴钱上楼,站在阳台上拍照。  “她们站的阳台,就是以前朱丽叶约会罗密欧的地方。”导游说,又指指庭园一角的一尊铜像,“看!那就是朱丽叶像。”  铜像已经生锈,只有“双峰”光可鉴人,原来是被“摸”得发亮。许多男士正争先恐后地爬上去摸朱丽叶的乳房。据说单身汉能因此求得好姻缘。  “真没德行!”我开玩笑地说,“朱丽叶那么保守的女孩,被这么摸。”  导游居然一笑。  “朱丽叶保守吗?笑话!十四岁的小丫头,前一天跟罗密欧认识,当天晚上幽会,第二天就约好去结婚了!”又看看我,“如果是你女儿,你不气疯?”  古今中外,相信这种被气疯的父母一定不少。  看到“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编的《与真情相遇》,其中一篇,写一位台东布农族的残障青年白光胜,和他同学李丽雪相恋的故事。  一场激烈的家庭战争,是可以想见的。虽然白光胜在交往的四年当中,每年元旦都陪女友回基隆的家。但是每次在车站打电话回去,女孩子的父母都拒绝见面。  第三年,总算见了,还只是在外面的咖啡厅里。  女方的父母当场露出绝望的表情。但是白光胜说:  “我可以放弃,但如果您女儿不愿放弃,我就绝不会放弃。”  婚礼上,李丽雪的父亲没出现。新娘则在婚后跟着丈夫,到台东的深山传教。  第二年,岳父看到有关女婿的新闻报导,开始对朋友说:“丽雪就是嫁给那个白牧师。”  第三年,岳父母从基隆送去了冰箱、电话和轿车。  女儿的小白马,就放在客厅的窗前。  小白马有着蓬松的鬃毛和尾巴,还配了一个黄色丝缎的马鞍。  我常走到窗前,看这匹小白马,想想八十九岁老母的那番话——  “找个王子,王子穷,没关系!老丈人送匹白马给他,就成了白马王子!”  我想,如果有一天女儿要结婚,只要那男孩子有抱负、有能力,而且深深爱我的女儿,即使他穷,我也会同意。  我会邀集所有的亲朋好友参加婚礼,而且牵一匹最骏的白马去。然后,在泪眼中看那男孩把我女儿抱上马背,让她搂着他的腰,奔向他们的世界。  我会告诉自己和老伴:  看!我们的女儿,找到了一个白马王子。    寻找童年 各人养的各人爱  我仿佛看见在夕阳中,明明暗暗的小巷子里,一个慈爱的母亲,抱起她脑性麻痹或先天愚型症的孩子……  陪女儿去学溜冰,更衣室里一片壮观的景象。几十个六七岁的娃娃坐在椅子上,每个娃娃面前跪着一位妈妈或爸爸。  冰鞋硬,怕磨破脚,先得为孩子多穿一双袜子,再把鞋带拉松,让小脚丫伸进去,然后用力推,看脚完全穿到了鞋子里,再慢慢地,把鞋带弯过来绕过去,绑紧了。  “非绑紧不可,否则小脚丫在里头动来动去,容易伤到脚踝。”妻一边绑,一边说,“又不能太紧,会不舒服。”  跟着一群娃娃进场了。每位父母都陪着孩子走到入口,看孩子踏上冰,刷一声,头也不回地溜到场子的另一端。好像电影里见到的南极企鹅,在大企鹅的簇拥下,小企鹅一一从冰崖跳进水里,开始它们第一次的游游。  音乐起了,奏的是《粉红豹》。一群娃娃跟着老师,随着节拍向前滑。虽然已经不是最初级,许多孩子还是会摔跤。  每次摔,便听见场边一声惊呼。想当然那不是他爸爸,就是他妈妈。  孩子穿得很少,爸妈穿得很厚。但是孩子在动,不觉得冷,那些旁观的父母可就个个冻得直发抖了。  虽然离场子不远的休息室里,有热咖啡,还有几组沙发,围着熊熊的火炉,却不见一个父母躲进去。他们守着,因为随时都有摔痛了的孩子,会扑到场边父母的怀中哭。哭一阵,笑了,又咻一声,溜进场子。  下课了,我最先出来,站在门口,看里面拥出的人群。孩子们因为运动,红扑扑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笑。旁边站的父母,鼻子冻得红红的,眼睛里则是亮亮的——因为太冷,而冻出了眼泪。至于膝盖上,都是灰灰白白的——因为跪在地上为孩子脱鞋。  “我女儿今天摔了三跤。”一个爸爸说。  “真的啊!我没看到吔!倒是我儿子摔惨了,摔了五次呢!”  每个人都说得出自己孩子摔了几次。因为,每一跤,都摔在父母的心上。  复活节快到了,为女儿买了一个大大的兔子布偶。长长的耳朵,圆圆的眼睛,粉红色的鼻子,还穿着裙子和裤子。  小丫头爱极了,不但夜里抱着睡,还抓着兔子的“手”,教它写字。写完字,把这大兔子放在一边,又找来许多小的布偶坐在对面,中间放本图画书,意思是大兔子已经升格——做了老师。  女儿去上学,来了个带小孩的朋友。四岁的娃娃什么都不爱,偏偏看上这只大兔子。哭!不肯走。  “送你好了!”我说。话才出口,就暗想:“糟糕!”那朋友倒不客气,立刻叫孩子说谢谢,高高兴兴,抱着兔子走了。  “怎么办?”我问妻。  “凉拌!谁让你穷大方,看你怎么跟女儿交代。”  眼前浮现一个惊天动地的画面。我赶紧请妻开车,去原来那家店,又买了只一模一样的大兔子。  小鬼放学了,扔下书包,就去抱兔子。先对着它说话,又坐在沙发上搂着亲。  突然叫了起来,把兔子左翻翻,右翻翻,扔在一边喊:“这不是我的兔子。”  “是啊!”我装作惊讶的样子。  “不是!”小丫头吼,“我的兔子手上破了一点,头后面还有一块巧克力弄脏的地方。”  “这个没破、没脏,不是更好吗?”  “我要破的、脏的!”小丫头居然大哭了起来,“我要我的贝比!”  于是,我们不得不再冲出门,拿新兔子去朋友家,换回旧兔子。  朋友的小孩也哭了,说比较脏的,才是她的兔子。  想起儿子在启智中心当义工的时候,每天傍晚都要跟着校车,送残障的孩子回家。  “那些父母好怪,当他们把孩子接过去的时候,会露出很不好意思的表情,好像觉得有残障孩子是丢人的事。”儿子刚去的时候,在电话里对我说。  可是隔了一阵,他改口,说他错了。  “我发现那些父母把孩子接过,转身走进巷子,跟着就把孩子抱起来,又搂,又亲。有些孩子总在流口水、流鼻涕,他的父母就对着那口水、鼻涕亲。”  北方乡下有句土话:“一畦萝卜一畦菜,各人养的各人爱。”  看女儿寻回她那既有破绽又有脏斑的兔子时兴奋的模样,看溜冰场边瞪大眼睛盯着子女,每次孩子摔倒就发出惊呼的父母,都让我想起这句北方的土话。  还有那台南乡间,残障孩子的双亲。  我仿佛看见,在夕阳中,明明暗暗的小巷子里,一个慈爱的母亲,抱起她脑性麻痹或先天愚型症的孩子,又搂又亲,亲在口水上、鼻涕上……  那一点都不脏,那很美!    寻找童年 谁说女儿是人家的?(1)  她每天都得背弟弟,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她的爸爸抱着弟弟用藤条抽她。“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她趴在地上哀求……  小时候,我家对门住了一位著名的书法家,我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但相信他一定非常有名,因为连我不怎么收藏书画的父亲,都特别托人到香港买宣纸,又备了份厚礼,送去请“大师”挥毫。  记得有一天,大师的孙子和孙女,趁家里没人,叫我过去玩,还带我参观老爷爷的书房。  大师的孙子又跑又跳地冲进书房,我也追了进去,却见那小女生跑着跑着,突然在门前停下来。  “你为什么不进来?”我问她。  小女生没答话,摇摇头。  “不要管她。”小男生喊着,“她是女生,不能进来。我爷爷会打她!”  我诧异极了,想不通为什么孙女不能进爷爷的书房。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开小学同学会,大家去阳明山,下山时看见一辆手推车放在路边,两支“推杠”斜斜地靠在地上。  我们这批正值最顽皮年龄的男生,用跳低栏的方式,一蹦一蹦地跳过那“两根棍子”。  女生觉得很有意思,也跟着跳。  突然,有人发出一声怒叱:“死女小鬼!不要乱跳!”  我又怔住了,为什么男女生都跳,那人却只骂女生呢?  隔了不久,有一天我在台北中山堂附近的“文化走廊”逛书摊。那时的书摊很简陋,只是铺一大块布,再堆些书上去。  人很挤,我绕过一个又一个摊子,有时候甚至是用跳的,跳过地摊的角落。  突然听到个粗粗的男人的声音:“死丫头,你怎么站的!”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不解地看着那个骂她的男人。  “还不把脚拿开?”男人又吼过来。  原来只因为她的两只脚,正好站在地摊角落的两边。她的胯下对着的,没有书,只是那块“摊子布”的一个角落。  又过一年,我上了成功中学,每天穿过金山街的违建区去上学。那里的巷子很窄,许多居民从两侧房檐拉上绳子,晾衣服。  我有位同学,总是一边走,一边往上看,避过所有女人的裤子。有时候看到一串裤子,全是女人的,竟然要绕道而行。  “为什么这样?”我问他。  “你怎么连这个都不懂?”他面色严肃地回答,“从女人裤子底下走,会倒霉!”  “谁告诉你的?”  “我妈!”  许多年后,我做了电视记者,有一次去韩国采访。  在釜山的餐馆,跟位女记者吃饭。  穿着韩国长裙的女侍,送来一碗面,没等我表示,就放在我的面前。  我赶紧把面端起来,放在对面女生的前面。突然,那已经转身要走开的女侍,好像触电一样,又回来把面端回我的位置。  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女侍两只手不停地挥,不断说“NO!NO!NO!NO!”的表情,好像我要女生先吃,是犯了多大的忌讳。  最近读台北女权会策划的《消失中的台湾阿妈》,勾起我的这些记忆。  多么感伤!看书里一位又一位阿妈,走过大半个人生,吃了许多苦,吞了多少泪。她们得到什么?  她们好像只是藤蔓,攀在父亲和丈夫的身上。父亲死,就得辍学。丈夫死,就生计无着。就算父亲不死,在父亲眼里,这些“女孩子”,也常是别人的人,甚至早早就送出去,给别人做“媳妇仔”。  至于祖父,更甭提了。书中第一段故事,客家女诗人杜潘芳格就说:  “我是长孙女,所以一心一意想得到祖父欢心,但是他都不看我,他是封建时代的人,重男轻女,认为女孩子将来是姓别人家的姓……”  我停下来,想“他都不看我”这句话,仿佛见到一个狠心的老人,从可爱的小女生身边走过,却连眼角余光都不曾往下看。也想起一位女士对我说的,她小时候每天都得背弟弟,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她的爸爸抱着弟弟,用藤条抽她。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她趴在地上哀求。  我连听她叙述,都几乎掉下眼泪。我的心里在喊:“难道女儿就不是人吗?为什么过去对男孩和女孩,有这么不平等?”  何止过去,现在又真平等了吗?  今天早上翻开报,看到一则短文,说中国有百分之十的父母,把产业传给儿子,而不传给女儿。  “这是真的吗?”我打电话,问了好几个朋友。  “当然是真的!女儿是人家的人,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  “是真的!因为女儿在出嫁的时候,已经拿了嫁妆,要给女儿的,那时候都给了。”  “不全是真的!女儿也常会分到一点,意思意思,不像儿子那么多,毕竟儿子姓自己的姓。”  其中最引人深思的,是说:  “每一家都是女儿分得少,儿子分得多。也可以说,每一家的丈夫都继承了父母较多的财产,太太继承得较少。这样平均起来,不就公平了吗?换句话说,如果只有一家,分给儿女的一样多,反而造成了不公平。”  于是,我也就渐渐能了解,为什么中国人的父母,常跟着儿子,不跟着女儿。既然一开始就把女儿当外人,分给女儿的产业也少,自然不好意思跟女儿。    寻找童年 谁说女儿是人家的?(2)  只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过去农业时代适用的方式,今天是否还适用呢?就算可以施行,它又合不合人性?  女儿出嫁之后,如果孩子病了,自己组成小家庭的“她”,比较会向“婆婆”,还是“自己的妈妈”求援?  “婆婆”和“自己的妈妈”比起来,谁会有更大的意愿,来帮助这求援的孩子?  一个是帮媳妇,那个抢了她儿子的女人;一个是帮女儿,自己生育的骨肉。  如果是你,你挑谁?  我的一位朋友说得好——  “要我岳母帮忙很容易,你不要直接请岳母做,只要当着岳母,叫太太做。如果工作太重,岳母疼女儿,自然会帮忙。”  这也使我想起一位老先生说的话——  “我病了,拉屎拉尿都在床上,连洗澡,都得人帮忙。儿子不会做,也不愿意做,只好求媳妇。多不好意思啊!”说到这儿,老先生叹口气,“有时候女儿来,帮帮我,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就不会那么不好意思……”  怪不得,美国人有一种房子,上下两层,各有卧室、厨房和大门,却又在里面相通。  这房子的名字很特殊,叫“母女屋”。  为什么不叫“母子屋”呢?  我不打算说儿子、女儿谁好。也不能建议在家跟着“哪一方”住。毕竟传统的习惯,能造成“一致性的公平”。  但我常望着自己女儿,心想:“你将来会是别人的人吗?你从出生,就不属于任何人,就是你自己,你永远是你,也永远是我女儿。”  我的母亲、岳父、岳母,都跟我同住。我常对一家人说:“这是大家的家,儿子、女儿一样好!”  我的母亲以前有点重男轻女,孙女刚出生时,她看娃娃在哭,也不管,只摇摇头:“我老了!管不了了!”  后来,娃娃对她笑。老人家开心了,说:  “嘿!奶奶这么老、这么丑,你还对奶奶笑,表示奶奶还能多活几年。”然后一大早,小丫头就被岳母抱进奶奶房间,二老一起照顾。  最近,老奶奶更想通了一件事,有一天对小丫头说:  “听说不是美国出生的,不能当美国总统,你哥哥是没希望了。看你了!好好加油,为咱们家争口气,当他个美国总统!”  看吧!谁说女儿是人家的人!  我有一个小盒子,里面装了初中时女朋友写给我的信和高中时女生骂我的文章。我常想我老婆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小盒子,偷偷藏在屋子的某个角落。  就算没这么一个小盒子,我相信每个人心里,也都会有个小小的角落,用来藏他们年轻时的浪漫与遐想。  我们都是踏着这样的浪漫与遐想过来的,也幸亏有这些多滋味的情趣,使我们能经历那许多考试、恶补,还生机活泼地长大。  浪漫与遐想如同睡眠与梦,让我们艰苦的白日获得舒缓。  从小到大,我往我的小盒子里塞进不少东西,它们都像我夹在书里的花瓣,在数十年后的某一天翻阅时,不经意地飘落,捡起来,看看是什么花,想想是怎么夹的,且重新小心地放回书页中,等待另一个偶然。  那些信的主人,都是我永远的朋友,没有七情六欲,却有着一种“凄清”与“流韵”。我相信她们都在这地球的某个角落,她们可能在看到我的文章时,猜想“那”是她的影子。她们也可能某日打开自己的小盒子,读我少年的文字,骂一句:“呸!这信写得多烂,没想到你会成为作家!”  爱情就是这样,它可能光华耀眼地来,无声无息地去。它无所谓美与丑、甜与苦,更无所谓对与错。它只是生活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寻找爱情 当你心碎的时候  我把这些感觉写出来,成为下面五篇以“寻找爱情”为主题的文章。失恋就像出水痘,宁可早出,病情轻。可别晚出,愈大愈心碎。  中学二年级,当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长什么样子,读哪个学校,我早忘了。却一直记得她那一手娟秀的字。因为在比赛时我们交换了地址,成为了笔友。  在那之前,我几乎不曾写过信,所以给她的每一封信,都是精雕细琢、咬文嚼字写成的。倒是她的信,像行云流水,那么自然。一直到今天,我成为了所谓的作家,在记忆中,还觉得她的文笔比我强。  也记得“等信”的滋味。每天放学先跑去开信箱,见不到信,就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娘,猜是不是被她藏了起来。  通了一阵信,那女生给我电话,要我打去。可是当我怦怦心跳地拨通,传来的却是个凶巴巴的“男声”。没等我把话说完,就挂了。  从此,没再接到她的信,每天盼望,每天失望。虽然三十多年过去,我仍然能感到那种苦涩的、酸酸的感觉。  但是,当我回顾过去的半生,却发觉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小女生,居然扮演着一个关键的角色。  因为,从那“失落”的一刻,我开始有了吟风弄月的感触。虽然因为脸皮嫩,没再写信给她,但是,我开始自己写给自己。如果问我文学创作从何时开始,我应该说:  “从我失恋的那一刻!”  我绝对相信失恋是可以激发潜能的。因我不但从自己身上,更由后来教的学生身上,一一证明这件事。  在美国教画的时候,我发现,如果一个日常表现平凡的学生,作品中突然显现特别的“光彩”,一下子色彩加重了、笔触变豪放了,多半都是新谈了恋爱。  然后,教室门外开始有口哨声,有女生的高跟鞋橐橐橐,一下子停止,却听不见人进来的声音。  然后,里面就有个坐立不安的女生或男生,在打铃时,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有了特别爱溜课的人。  然后……  突然,那学生又出现了,且画得更久、更细、更有力、更深入。  我知道——他(她)又失恋了。  如果说“金钱”是伤害艺术家的毒药,那么“失恋”绝对是伟大作品的“催化剂”。如果恋爱是甜蜜的葡萄,失恋很可能是使那甜蜜“发酵”的细菌。  甜蜜被破坏了,甘醇被酝酿了。  柴可夫斯基最著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是在未婚妻黛利希·阿朵离他而去,且嫁给另一个男人,他最痛苦时写成的。  歌德的不朽之作《少年维特的烦恼》,是在他的恋人夏绿蒂跟别人订婚之后写成的。  连乐圣贝多芬的遗物中,都出现一封充满激情、愤懑与痴心的“未寄出的信”。  我常想,那位被贝多芬称为“永恒的恋人”的女子,会不会正是他一生创作的“原动力”?如果他们真结合了,还会有那许多“蕴藏着说不出的情思”的作品产生吗?  我也常想,宋代才女李清照,要不是丈夫赵明诚早早死了,再嫁的丈夫张汝舟又伤了她的心,李清照恐怕大不了写出“人比黄花瘦”之类的闺秀之作,岂能有后来“蓬舟吹取三山去”的波澜壮阔?  记得我儿子在纽约朱丽叶音乐院学钢琴的时候,我老觉得他的琴音中似乎少了点什么。  有一天,他拍着钢琴瞪着我说:“你知道吗?我的老师艾司纳讲了,我现在怎么弹也不可能弹得深入,因为我还没失恋过!”  不久之后,他果然交了要好的女朋友。每次半夜醒来,试着拿起电话,都可以听见他们的声音。  他的钢琴却弹得更差了,因为急着约会、急着打电话。他对父母的态度也时好时坏,因为他的情绪得看对方的反应。  我跟太太开始担心,不是怕他恋爱,而是怕他失恋。  倒是我的同事说得好:  “失恋就像出水痘,宁可早出,病情轻。可别晚出,愈大愈心碎。”  最近看报,一个二十一岁的男生跳楼死了,他那二十八岁的女朋友也追随而逝。我就想,会不会这“失恋的水痘”,出得嫌晚,而心碎得厉害呢?  只是,歌德、柴可夫斯基、贝多芬……这世上有多少男女,不但没被失恋击垮,反而能把那种“椎心的痛”,变作“幽幽的伤”,最后化作“美丽的哀愁”和不朽的作品。为什么这些年轻人,却那么看不开?  人若不能学着咀嚼失恋的痛,并在悲苦中升华,就很难触及情感中最深的层次。  人若不能欣赏悲剧的美,就很难承受沉重的生命。  人生本来就以“生的喜剧”开始,“死的悲剧”结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所学的,就是在悲剧前面演喜剧,甚至把悲剧看成喜剧。  如果每个“心碎的人”,都能想想这个,想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想想世界多么大、天多么宽。如果每个失恋想死的人,都能停一停、想一想、忍一忍,这世界说不定会多几个贝多芬和歌德。  自从我的儿子进大学,我就很少听他弹琴了。  最近有一天,他跟我冲突了两句。我正坐着生气,却听他开始弹琴,弹的是歌剧《猫》的主题曲《MEMORY》。  “你是因为知道我喜欢这首曲子,想让我高兴,还是想借音乐吐吐闷气?”我问他。  “我只是想到艾司纳老师生前的话。”他说。  许久没听他弹了,看得出,这首曲子他也好久没练了。  只是,他让我有了从没有的感动。  不知这段时间,他是不是失恋了……    寻找爱情 美女爱野兽  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烂的有味儿啊!  “我最近头大极了。”一位老朋友对我说,“有个小混混追我女儿,总在门外站岗。”  “你女儿不是早有要好的男朋友吗?”  “是啊!有时候男孩子送她回家,还碰上那小混混。”  “打起来了?”  “怎么会?我女儿的男朋友是何等学历、何等家世?”他居然面露得色,“他才不会跟那小混混一般见识呢!还很有风度地过去,跟那小混混握握手!只是那小混混愈来愈不像话了,明明知道我女儿跟男朋友在家,还在外面唱歌、吹口哨,吹到男孩子走,都不停。”  “哪天叫你女儿的男朋友留下来过一夜,看他还吹不吹!”我促狭地说。  “这不可能,那男孩子的家教严得很,别说过夜了,我看哪!两年了,他们到现在都还是君子之交。”他笑笑,“我就佩服他这一点,尊重我们家的丫头,绝不乱来。”  隔几个月,又碰到这位老朋友。  “小混混走了吗?”我问。  “没走,进家了!”  “进家了?”我一惊。  “我女儿爱上小混混,原来的男朋友走了。”他叹口气,“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  我没说话,旁边别的朋友答腔了:  “烂的有味儿啊!”  无巧不巧,另一位朋友的儿子,居然也演出了这么一出好戏——  “我原来都打算娶儿媳妇了,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老同学说,“你永远搞不清年轻人在想什么。他(指他儿子)原来那个女朋友,又漂亮,又文静,总陪着他一块儿看书、看电视,已经变成我们一家人了。怎么想到,我儿子有一天夜里开车,正下大雨,看见个女孩子躺在路边,把女孩子送去了医院……”  “然后两个人好了。”我说,“小说题材!”  “是啊!”朋友一瞪眼,“要是好人家的女孩,也罢了,偏偏,唉!甭提了,我真气呀!也真为我儿子原来的女朋友伤心,我跟她说:不要哭!我儿子不是东西,不要也罢,你做我干女儿,将来他要是敢娶那个屁货,我就不认他,认你这个女儿。”  接着我出了国,有一天越洋接到那朋友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又支支吾吾一下,说要请我喝喜酒,还请我当介绍人。  “介绍人,介绍谁?”我问。  电话那边安静了好几秒钟。又干咳两声:  “不瞒你说,我儿子还是跟那个他救的女孩子好了。其实那女孩子也不错,挺大方,还抢着洗碗、收拾房间。这年头,父母只有点头的份,他看上,他喜欢,就成了。”  记得大学时代,有个家世好,又非常有才气的女生对我说: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的是《国王与我》当中国王那种男人。突然,冷不防,把女孩子狠狠搂过来,吻下去……”  记得卜少夫在回忆新闻界的名人魏景蒙的时候,曾经写过:  魏景蒙一生来往的女人,除掉他最早正式结婚的那一位外,其他,差不多我都熟识或知道。我很奇怪,她们大多数来自风尘,或复杂环境中具有多样性格的女英雄。三爷(指魏)书香世家出身,幼年教育也很完整,深受儒家思想浸润,何以在男女关系上,却不受传统礼教束缚,而不恤人言作多次突破?研究他的性格,便知道他天生有同情弱女子的宿根,他的恋爱以怜爱的成分为多……(见《魏景蒙的小鬼》文)  记得我儿子,在我和妻子一致赞美某家的女儿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  “我也认为她很好,可是就因为你们说,我反而不约她了。我交朋友,为什么还要听你们的?”  也记得在生物电影上看到——  圣地亚哥外海的一个小岛上,六十年前放养了一批猴子,最近发现,岛上原有的母猴子,居然宁愿跟这批外来的“社会阶层”低的公猴交配。连基因检验,都证实了受孕的多半是“外来者”的后代。  更记得有一回,应企业界朋友的邀请,在某大饭店的贵宾厅,跟他的一批老朋友聚餐。  “都是身价最少十亿的。”主人介绍,又笑笑,“也都是以前曾经穷得没裤子穿的人物。”  那些企业家,有的风度翩翩、十分儒雅,也有些不改当年的“粗口”。  他们的妻子,都不错。  我细细看,听朋友小声地在耳边为我一一介绍她们的出身。“这个是医生的女儿,弹一手好钢琴,当年叛变离家,跟了她老公。”“那个是某酒家的小姐,看不出吧!大概世面见得广,应对得体,还挺能做生意。”“那边那个,不用我介绍,你就该认识了……”  我后来常想:  自古美人爱英雄,而英雄常出身草莽。是不是英雄具有的那种侵犯力、爆发力、创造力、叛逆性、爽朗性和特殊的领导气质,往往能吸引女性?  也是否正因为英雄有了美人,在美人的激励下,更能打出一片江山?  我也常想:  蔡文姬、鱼玄机、武则天,哪个没有奇特的遭遇和个性?是因为她们的特殊,吸引了男人,抑或因为男人的青睐,创造了她们的不凡?  以前,我很不了解我的邻居,太太是小学校长,丈夫是卡车司机,是怎样的因缘,使他们结合。  现在,当我太太对我说:  “你知道吗?女儿钢琴老师是金发碧眼的模特儿,更是皇后学院音乐系毕业的高材生。她先生却是个做粗工的……”  我只是笑笑,说:  “这世间一切的结合,都有他们的道理,都有上天的美意。”    寻找爱情 筷子拿得远的人  看!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  三小姨子夫妇到家里做客,吃饭的时候,母亲盯着她的手说:  “筷子拿这么远,怪不得要嫁到那么远去。”  我那荷兰人的连襟,也跟着一笑,用流利的中文打趣:“我的筷子也拿这么远,怪不得会娶到中国太太。”  从我记事起,就常见母亲对那些拿筷子位置很高的女孩子说“将来准会嫁得远远的”这类话。似乎一方面说给女孩的父母听:“你们这女儿不中留,养大就飞了,而且飞得很远。”一方面说给女孩听:“将来嫁出去,只怕难得再见父母几面,能孝顺,赶快好好孝顺父母。”  母亲倒也有她的道理:  “女孩筷子拿得远,表示从小就喜欢夹远处的菜,而且,拿得那么后面,手一定有力气,这种个性和力量,就让她能高飞。这年头,能高飞的没有不飞的。翅膀一硬,就非飞不可。”  大概受母亲影响,我也总是注意女生拿筷子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去韩国采访亚洲影展,跟一群女明星一起吃饭,我开玩笑地对其中一位说:“你拿筷子拿得这么远,将来一定嫁得远。”  同桌另一位女明星居然很不平地说:  “我才会嫁得远呢!算命的说我将来不是嫁到地球的另一边,就是嫁给离婚的男人。”  我一直搞不懂,“嫁得很远”和“嫁给离婚的男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更想不通,她说话的神情,为什么是十分得意的样子,表示她叛逆,还是表示她的翅膀硬,能高飞?  只知道,那女生果然书读到一半,就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嫁去了美国。  想起三毛,也是这样。文化大学念一半,突然想出去,而且要跑得愈远愈好。说是为了自己的个性,不希望把男朋友缠死,所以躲开。出去之后,却跟爱得死去活来的男朋友断了消息,而且立刻有了新世界、新朋友。  读三毛的《闹学记》中陈伯父写的序言,说三毛出去时,大家去送,三毛居然直直地走向机舱,不曾回头。我吓一跳,心想:“将来我女儿大了,会不会也这样,突然想飞,就飞了?”  儿子最近已经让我有了这种感受——  暑假前,我打电话去哈佛,对儿子说:  “在学校好好练网球,回来可以做我的对手。”  他停了两秒钟,居然淡淡地说:  “爸爸!今年暑假我想在曼哈顿租间房,住在外面。”  我愣住了,告诉妻,她也愣住了。告诉全家,全家都愣住了。  结果,在全家无声的抗议下,他没去曼哈顿住,去了更远的北极圈。  我常想,每个人心中会不会有种与生俱来的力量,推着我们离开家,而且离得愈远愈好。  也记得自己在少年时代,读六朝“乐府”名家鲍照的传略,说他幼年时就有大志,认为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死守乡里,蕴藏了自己的智能,“使兰艾莫辨,终自碌碌无闻,与燕雀相随乎”?  从那时,我就常想:什么叫鸿鹄之志?岂可与燕子和麻雀相随一生?我甚至曾经自己告诉自己,男人可以“爱家”,但不能“恋家”,恋家的难有大成就。  如此说来,我又怎能怪自己的儿子想要远走高飞呢?  曾看过一部报导北极狼群的影片。  小狼诞生了,寸步不离地跟着母狼。长大些,则扑来咬去地跟妈妈玩耍。一家狼,温馨极了!  渐渐地,小狼长成了大狼。  有一天,突然在妈妈身边跑着跑着,跑离了家,跑不见了影子。  母狼站在高处,看了看,转身,低着头回家。  又过些时,那“孩子”回来了,身边带了一群小狼,在“娘家”不远处,左边撒泡尿,右边撒泡尿,且有母狼走入它撒尿范围时,它便龇着牙,发出奇怪的吼声——  表示,那是它的地盘、它的家。  曾在植物学的书上读过,许多花朵虽然是雌雄同花,但当雄蕊成熟时,雌蕊还没成熟。而当雌蕊开始分泌黏液,可以接受雄蕊花粉时,旁边的雄蕊却已经凋零了。  于是每朵花的花粉,必须到别的花或更远的树上“圆房”。  据研究,只有这样“远交”,才能避免近亲繁殖,有优生的效果。  我常想起那站得高高的张望着孩子远去的背影的母狼,也想起三毛、撒哈拉和西藏纪念文成公主的大昭寺。  不论是人、是兽、是植物,当他们成熟,里面就会产生一种声音、一种力量,说:  “飞吧!愈远愈好。这是生物进化当然的道理。”  我也愈来愈佩服那些小小年纪就把筷子拿得很远的孩子,心想:  看!他们的手多有力气,他们的眼光多么远。今天,他们站起来,伸着胳臂,在一桌大人的注视下,夹起离他最远的一大块肉。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    寻找爱情 当生米煮成熟饭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  去看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烈日灼身》。戏院里有人睡着了,有人离场了。我看到一半,也想站起身。但是,当我忍到结束,却得到过去少有的震撼。  为什么那样平淡的电影,却给人如此强烈的感受呢?走出戏院,我一直想。我想可能正由于影片大部分的沉闷,累积了一种特殊的力量,到最后高潮涌现,才有迸发的感觉。  生活本来就常是平淡的,平平地过日子,淡淡地交往,最亲近的人成了最易被忽略的;子女称父母用“您”,有时反而觉得肉麻了。久而久之,竟不知什么是真正的“亲”。直到有一刻,生离了、死别了、病重了,那不一样的情怀,才一古脑地涌现。  就像这《烈日灼身》,描写一个中年的军官,看上美丽的少女。于是借“征调”之名,把那少女的年轻恋人派到远方。  多年后,男孩子回来了。少女早已嫁给那军官,有了个孩子。周遭的人都等着看好戏,军官也理亏地故意带着女儿躲开,让年轻男子与自己的妻子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旧情似乎一触即发了。对比看看,丈夫已白了头、弓了腰、凸了小腹,而那昔日的爱人,正是英年有为。  但是,在重逢不久的一个午后,美丽的少妇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对着楼下等待的旧情人说:  “你该走了!”  多么不真实又真实的感觉啊!“只因为我嫁给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了感情,有了孩子。虽然我知道他害了你,也记得我们之间的爱。但是,已经如此了!请不要再干扰我的生活吧!”  想起一位学法律的朋友说过的话:  “当人犯错,没被发现,躲起来不再犯案,过了追诉期,即使发现是他做的,也不会再起诉。”  “这不是不公平吗?”我问。  “不!你想想,他要是能十几年都不再做坏事,而能融入这个社会,成为其中安安分分的一员。你再当着他惊愕的邻居和同事,把他抓走,不是反而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吗?法律是公平的,也是求安定的。”对方笑笑,“就别再去打扰他了吧!”  或许情感也是如此,当错误的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难道还要硬把一家人拆散?只怕那拆散的错误和伤害,反而更大。  记得以前看过一台戏——一个年轻女子,被土匪绑架了,父母跪地哀求、讨价还价之后,终于凑足了赎金,送去给土匪。  头目把钱接过,叫手下把小姐“请”出来。小姐倒没被捆绑,一头扑进父亲的怀里,痛哭失声。一家正要离去,小姐却擦干眼泪站了起来,走到头目身边,靠着,幽幽地说:“女儿不回去了!阿爹送来的钱,就当是我的嫁妆吧!”说着,拉头目过去拜见了岳父大人。  老头子莫名其妙,两手空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山寨。北风吹起。老头苍凉唱道:  “好一个,女大不中留哇!”  全场观众都笑了起来。只是不知道,大家是笑那老父的可怜、女儿的无知,还是人情的可悲?  最近有位老太太,跑来跟我母亲诉苦。  “我女儿嫁错了人!我早就看那小子不是东西。前两天,女儿跑回来哭,说被欺负了。我就狠狠骂她,说她笨。要是真过不下去,离婚回来算了。正说着,那混蛋小子也来了,我就指着他鼻子骂,骂他没出息,不长进,没前途,只会打老婆。我那没出息的丫头还直拉我,叫我别骂了。她愈拉,我愈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给女儿出出气。没想到,我女儿突然转过身,手一摊,对着我又哭又吼,说:‘妈!你别说了吧!他是我丈夫!’说完,竟然拉着那混蛋小子走了。”老太太气还没消,“我直打自己嘴巴!呸!我是老几?管什么闲事?活该!”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而每个新人的相聚,都可能是旧人的别离;每个执著,都可能表现一种偏见。  只是那别离与偏见,都很美,也很悲壮。    寻找爱情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在罗丹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每次吃红烧狮子头,都让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段往事。  那时我念高中,有一天到老师家帮忙整书,老师留我吃饭,端上桌的主菜,就是红烧狮子头。  “来!尝尝你师母的拿手好菜。”老师一筷子,就给我夹了个大大的狮子头。  我很兴奋,夹一块放进嘴里。愣住了,那狮子头咸得简直可以“打死卖盐的”。碍于礼貌,又不好不吃,结果足足盛了两碗饭,才勉强把那“盐块”吞下去。  吃完饭,看师母到厨房收拾,老师倒了一大杯白开水给我,小声说:“对不起啊!你一定不习惯,你师母做的东西,总是太咸,不好吃!”  我接过水,心想:“既然不好吃,你为什么还一面吃,一面不断赞美‘好吃!好吃’呢?”  老师似乎看出我的疑惑:“你奇怪我为什么赞美,对不对?”没等我答,又一笑:“因为那是我太太做的。”  我的书架上摆着早期文化名人也是文化大学创办人张其昀(号晓峰)先生的文集。每次翻阅,都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一件趣事。  某日我拜望一位政界大佬,正巧张其昀先生造访,大佬就为女主人介绍:“这是张晓峰先生。”  “哦!张晓风。”女主人兴奋地喊,“太好了!太好了!我最喜欢你的文章了。”说完就进屋,拿出一本“张女士”的散文,要张其昀先生签名。  想也知道,当时的场面有多尴尬。  可是,男主人居然一点也不为意,笑嘻嘻地拍着老妻,说她弄错了。等她进去,再对客人拱拱手:  “见笑了!见笑了!她呀,平常不出门,总闹笑话。”又哈哈一笑:“老妻嘛!老妻嘛!”  每次看到塑胶花,我就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  那收藏家不但品位奇高,而且善于陈设。什么残破的佛头、名人的斗方,乃至一石一木,到了他的办公室,由于陪衬得宜,加上投射灯光,都给人一种典雅的感觉。  一天,有急事,我没到他办公室,去了他家。  他家也在黄金地段,高大的门厅,全是石材,才进大楼,便觉气派非凡。走出电梯,我心想,不必看门牌,只要找那挂着“斋馆”雅号,或镌刻精致的大门,就对了。只是,东找西找,不见这么一户人家,最后总算在挂着一大丛塑胶花的门上,看到他小小的名片。  进去,更是眼花缭乱。只见满屋的塑胶花,连厕所都悬了一大串。如果真是讲究的假花,倒也看得过去。奇怪的是,一眼可知,全是最粗俗的东西。  至于家具,更是五花八门。有欧洲式的高背椅子,也有嵌螺钿的中国茶几,外加许多金光闪闪的摆设。乍看,还以为到了“跳蚤市场”。  大概也看出我的诧异,收藏家手一挥,一笑:  “不错吧!全是我太太的杰作。办公室我管,家里她管,我们分工合作。她在家的时间多,她觉得好,就好!”  最近读法国雕塑大师罗丹的传记,感慨良多。  罗丹二十四岁时,遇到一位叫若丝的女工,请若丝做他的模特儿,并进一步同居。  不久之后,若丝生了个男孩,罗丹非但没和她结婚,还不认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姓都不给他。  接下来的岁月,若丝总躲在罗丹的背后,也总是他的“同居人”。罗丹愈来愈出名,得了许多大奖,交了许多女友,跟一个又一个名女人恋爱,跟一位又一位模特儿上床。尤其和他学生卡蜜儿的罗曼史,更是流传至今。  卡蜜儿视若丝为眼中钉,逼着罗丹“甩掉她”。罗丹为卡蜜儿盖新的工作室,讨这年轻女子的欢心,却也偷偷在乡间买下大的宅邸,把若丝安排在那儿。  卡蜜儿终于忍无可忍地离开了罗丹。  一九一七年,罗丹在跟若丝同居五十三年之后,终于和若丝走进结婚礼堂。  十六天后,若丝病逝。再过九个月,罗丹也死了。  合上书,我想,罗丹到底爱,还是不爱若丝?他是不是从起初就瞧不起出身寒微的若丝?  罗丹是否总在欺侮这可怜的母子?但为什么,他又总在保护他们?且在他漂泊爱情海,饮罢三千弱水之后,仍然回到若丝身边,看着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罗丹的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我常想,如果天才高旷又年轻美丽的卡蜜儿责问罗丹:  “你为什么会欣赏那个粗俗老丑的女人?”  或许正如我曾见过的那些老师、政要和收藏家。  罗丹也会淡淡一笑: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最近看到一个心理学家的分析报导,说爱情在结婚四年后,就一路往下滑,十分惨不忍睹。但是滑过二十四年,又会咸鱼翻身,由谷底回升,一路“好景”到老年。  我想四年之后的“行情走低”,多半因为年轻时情欲重,失去了新鲜感,又多了子女累,愈来愈进入现实。至于二十四年之后,子女长大了,情欲淡了,“做伴”比“做爱”重要,“闲情”比“爱情”明显,就“利空出尽”,渐入佳境。  不过这定理对我不适用。我的儿子今年正好二十四,女儿才七岁。以前总吵着去迪斯尼的儿子,现在用轿子也请不动,偏偏女儿又开始吵。恐怕未来还有八年,得撑着老腰,奔波于“云霄飞车”和“摩天轮”之间。  这就如同“旧瓶装新酒”,每次拿起旧瓶,会有往日情怀,觉得往事如烟、行将老去。每次倒出酒来,又立刻是新滋味,不是“陈年”,而是“新酿”。  我的老婆也常说,她不知跟哪些人做朋友。以前那批老友,现在孩子都大了,每天跑古董店,谈的常是孩子的婚礼和孙子女。至于年轻一辈,虽然有小孩可以玩在一起,却把我们看做长辈,打不成一片。  我倒蛮喜欢这种矛盾,觉得总能“疏离”开来,看年轻的婚姻,又看年老的婚姻。自觉什么都不是,也什么都是,反而更客观、更清明。于是把这些感触,写成以下五篇以“寻找婚姻”为主题的文章。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殷红的血滴下来……    寻找婚姻 从新婚之夜开始(1)  遇到一位十年前嫁做商人妇,突然从影视圈隐退的明星。  “最近好吗?”我问她。  “不好,离了。”她笑笑,“十年前是我没认清楚他,十年后变成他没认清楚我。”  看我不懂,她又摊摊手:  “当年他追我,每天带着鲜花站岗,一副死心塌地的样子。才结婚的时候,也还好,总带我出去吃、出去玩,拉着我跟朋友炫耀。渐渐地,我离圈子久了,大家不再认得出我,他就不带我出门。正好怀了老大,我也就脂粉不施地甘心做个家庭主妇。有一天,看电视,他突然指着其中一个男演员,说:‘这不是你老情人吗?’天知道,我跟那人多少年不来往了。他又不是不知道。接着,他更找麻烦了,连不熟的,只要是跟我在同一出戏里出现过的男人,都要被他提出来问,问我有没有跟他上床。气得我干脆不看电视、不看电影。可是你知道吗?他以前追我的时候,把我的戏看了几百遍。现在连一家人出去,碰到跟戏里相似的风景,他都要发作。‘唉!这个海滩多像什么戏呀?算了!别装蒜了。你不是跟谁还在沙滩上搞吗?没假戏真做吧?’”停了几秒钟,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能想像吗?他在做爱的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句:‘你没把我想成是谁谁谁吧?’”她狠狠地说:“他何必逼人太甚呢?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以前有要好的男朋友,那是过去的事啊,为什么不让它过去?”  许多事情,似乎就那么不容易过去。  想起有一次跟几位医生聊天,不知为什么,谈到“初夜”。  “有些印第安和非洲的民族,为了减少新婚之夜女人的痛苦,让她好好享受鱼水之欢,会在结婚之前,由巫师动个小手术。”一位医生说,“多聪明,又多开明!”  “落到咱们中国,修补还来不及呢!”另一个医生笑道。  “是啊!”他的太太立刻接过话,“有时候,第二天一大早,两口子等在诊所门口,一个哭,一个骂,找我先生鉴定。”  “唉!甭提了!”又有一位医生摇摇手,“我有个得子宫颈癌的病人,大概五十多了。有一天,她丈夫陪着来,我告诉他病情,他都静静地听,临走,他太太先出去了。他突然回过头问我:‘听说性伴侣多,容易得子宫颈癌?’我没答话,他居然盯着我说,他也弄不清楚太太婚前怎么样,只知道,初夜没有落红。”医生盯着大家问:“想想!结婚三十多年的老夫老妻,在太太得了癌症之后,居然说这话……”  是不是男人天生有“处女嗜好”,抑或因为文化、教育的影响,使许多男孩子,从幼年时代,就根深蒂固地有了这种观念?  有一天,从图书馆借回一卷叫《加利利婚礼》(WeddinginGalilee)的电影。描写一个村落人家的婚礼。  妇女们为新娘沐浴、涂油,并穿上最美的衣服,撒着鲜花,簇拥着她进洞房。  洞房里,一对亲人相对,外面则是一片歌舞喧哗。  新郎的母亲,隔一阵就去新房探探动静,却不知里面两口子居然有了不愉快。新郎拒绝行房,虽然新娘极力讨好,还是不行。  外面的聚会还在进行,大家似乎在等待什么事,即使倦了,仍不散去。  婆婆又去叩门。  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  殷红的血滴下来,染在床单上,跟着把床单递了出去。  原本已经渐渐沉寂的群众,突然爆发一片欢呼。  看到这儿,我感觉极大的震撼。它让我发现原来许多民族有着相似的习俗与禁忌。  如果那床单拿不出来,这屋外上百位的宾客,该如何散去?  更让我震撼的,是令我想起老母在许多、许多年前,对我说过的故事。  一向保守、从不谈男女之事的老人家,居然在我的少年时代,就说在她通州(河北)老家,娶媳妇那天晚上,两家的母亲都会等在新房外头,如果拿到染红的被单,就拿着向外报喜。  “新娘的妈尤其高兴,得意地传给两家亲戚朋友看,说:‘看吧!证明我们家的家教……’不然,那面子就丢尽了。”我至今都记得老母用两只手比画着,“那年头,讲究的人家,会把土墙挖开一个口子,叫新娶的媳妇从那儿滚出去……”  不过,接着她又神秘地笑笑,小声对我说:  “所以,要是哪家,知道自己女儿有问题的时候,会偷偷杀只大公鸡,切一块鸡冠子,叫女儿藏在身上,鸡冠子里头的血是一时不会凝固的,‘到时候’偷偷把鸡冠子一掐,就成了。”  几十年来,我常想起,不知这种教育,是不是老家固有的。是不是每个父母都会对他的子女灌输这种观念?而当一个接受过这样洗脑的男孩子长成男人的时候,又将以怎样的态度,面对他的新婚之夜?  我也想,莫非上一代的父母,存心把他们的梦魇传给下一代,如同被虐待长大的养女成为养母时,用同样的方式,去虐待自己的养女?    寻找婚姻 从新婚之夜开始(2)  问题是,这种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怎么发生的呢?  后周太祖娶了四个老婆,都是二嫁的女人。被唐高宗立为皇后的武则天,原来也是太宗的“才人”。这些帝王都能容纳的事,曾几何时,乡里的小民,却要当做奇耻大辱。  记得在古书上曾读过“女多淫而妇多贞”这样的句子,当时觉得匪夷所思,但是现在愈想愈觉得有它的道理。  “未婚的女子有交朋友的自由,交几个也无妨。但是,只要嫁作妇人,就能够守贞。”这不是很开明的观念吗?  句子的出处已经不记得,倒是最近读到光绪年间出版的《黎岐见闻》,有一段话,十分近似——  “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  连边疆民族,都知道婚前与婚后的分际,都能尊重一个少女婚前的自由,为什么汉民族后来反而发展得那么狭隘?  “完美跟破碎,没有一定的界限,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有位朋友,指着她手上的镯子说。  那是一副有金、有玉的镯子。两条弯弯的翠玉,用纯金镶在一起。  “这原来是个完整的玉镯子,不小心打断了,玉好,舍不得扔,就用黄金接起来,不也挺美的吗?”她伸出手,摇了摇,又笑笑,“很奇怪,洋人见到,一定赞美得不得了,问我在哪儿买的;可是碰到中国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看一眼,就会露出个很奇怪的表情:哦!摔断了,接起来的。”又展示另一只手上的翠玉戒指:“瞧!摔碎的那一小块,磨了磨,镶成戒指,配成一对,不是比原来还美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最后强调的那句话——  “何必猜以前是什么样子?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完美。”  也记得有一回逛古董店,看到个精致的小桌子。大理石的台面,玫瑰木的桌边,弯弯的维多利亚式桌腿,还有个隐藏式的小抽屉。  “喜欢吗?”店主说,“但是看清楚,有一条腿断了一截,所以一压就倒。Asis就是这样,别买了之后再后悔。”  “既然买了,就是认了,何必后悔?”我开玩笑地问。  “那可不一定。”他说,“有些人一眼看上漂亮,买回去,看腻了,就总盯着腿看,愈瞧愈不顺眼,最后拿来退。”  不知为什么,自从遇到那位离婚的女明星,我就常想起这个古董店的小桌子。  我那天因为钱不够,没买。再去,已经不见了。  我常想,如果我买了,我会自己去找块玫瑰木,慢慢雕个精致的桌腿,为它配上去,我会用木器专用的牛皮胶,为它黏合,再用砂纸慢慢搓磨。  然后,我要为它打上一层厚厚的水蜡,让那水蜡渗进新的桌腿,显出玫瑰木红色的光泽。  我会更爱它。因为它是我心爱而选择的,又是在我修护下而完整的。  我将只见它到我手上之后的完美,而不计较过往的一切。  “这小子,最混蛋。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寻找婚姻 总是个欢喜冤家  女儿很喜欢玩我的胡子,尤其是晚上,经过一整天,胡子都已经钻出来的时候。她总坐在我腿上,伸出两只小手摸。一边摸,一边喊:“好扎人哪!好扎人哪!”却愈喊扎,愈要摸。好像我的下巴成了个毛茸茸的玩偶。  看到女儿摸胡子,我那将近九十的老母,就会过来打趣:  “摸什么?摸什么?胡子有什么好摸?刺猬似的。”  说到这儿,又总是话题一转,对我抱怨:“你老子啊!倒是连胡子都没几根,我数过,一共五十根,一根活一年,五十岁就死了。胡子少的人脾气好,二十多年,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然后叹口气:“找他吵都吵不起来,好人不长寿啊!”  邻居老先生死了,到他家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墙上多了三张男人的大照片。  “谁的照片?”我问。  “我丈夫的!”老太太一笑,“不简单吧!以前不敢挂,挂了惹他生气,现在三个都死了,谁也不必生气,就全挂了出来。”  “你最怀念哪个?”我大胆地问。  她想了想说:“三个都怀念。老的对我最好,天天在一块,看着他死,最伤心。”又指了指中间那张中年人:“这个最忙、最会赚钱,也最见不到面,连死,都死在办公室。”再转去最左边那张,站在前面盯着看。  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我原来还以为是她儿子。浓浓的眉毛,深深、亮亮的眼睛。  “这小子,最混蛋。”她用指甲敲着相框,“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摊摊手,一笑。  我也一笑,说:“如果时光能倒流,你最希望跟谁在一起?”  她居然想都没想,就指指那“年轻人”:“他!”  “为什么?”  “因为过瘾,年轻嘛!有爱就有恨,不爱也打不起来。虽然隔了四十年,我还记得好清楚。哦,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到威尼斯坐小船。  小船不过四尺宽,左右两排座位,只有近船夫的那头,有个双人座。  旅行团里有位老太太,跟我们夫妻一起上船,为了表示礼貌,我让她跟妻坐那面朝前的双人座。  小船顺着渠道走,两岸的灯火迷离,船夫唱起情歌,也有岸边楼房阳台上的情侣跟着一起唱。  “多浪漫哪!”船上有人说,转过头,吃一惊。“唉!你们两口子为什么不坐在一起?”又对老太太说:“让他们小两口坐嘛!”  “是啊!是啊!”老太太起身,坚持跟我换位子,“我早就说,这是属于你们的位子。”  老太太坐到了我原来坐的船边。看着远方,嘴里还不断地自言自语。  坐得近,我听得很清楚,她那带着怨的声音:  “谁让他那么早死,不能跟我来威尼斯……”  陪长辈去阳明山扫墓。  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三十多年了,起先想着随时“反攻大陆”,而暂厝在个日本神社。后来神社拆除,则把骨灰移到公墓的骨灰塔。  塔里有些零乱,尤其碰上清明时节,更是摩肩接踵。想老人家的孩子都很有成就,我不解地问:  “为什么不安排个更好的地方呢?”  “更好的地方?”老太太回头瞪我一眼,“这还不够好吗?谁要他那么早死,他轻松了!留下我一个人,带那么多小孩子。能看看他,已经不错了。”  山上的风大,老太太还不要儿子扶,瘦伶伶的一个影子在前面走,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像是在怄气、顿足。  十几年前,初到美国的时候,教过一批老学生。  有一天,带学生去美术馆,我的太太也随行。  不知为什么,我左脚的鞋带总是松开。系好,没走多远,就又松了。妻看不过去,蹲下身为我绑紧。  “太不像话了!教授!”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冲过来说,一副为我太太抱不平的样子。  我的脸红了,不知怎么答。又觉得在这“洋邦”,学生怎么对老师如此无礼。  美术馆逛完了,就在门口解散,刚才骂我的那个老太太却没走。看大家都远了,才靠近我,小声地说:  “教授!对不起呀!刚才我有点失礼。我真是看不惯你太太蹲着为你系鞋带的样子,觉得你是大男人主义。但说实话,如果我丈夫还活着,我也愿意帮他系鞋带。丈夫,有时候就像baby,要太太宠。”又转过身,拉着我太太的手:“我好羡慕你……”  然后,挥挥手,低着头冲进暮色。  每次,听到年轻夫妻吵架,我都对他们说这些故事。  能健健康康在一起,做个伴,就是一种幸福。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  丈夫孩子回来了;  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  又如果,她真跳下车,  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    寻找婚姻 难道只是一种心情  几位美国朋友来访,一进门,就盯上我从台湾带回的报纸:  “台湾的报纸印得好漂亮!”  “天哪!这种小小的一个个字,怎么念?”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翻来翻去,突然视线全停在了一个地方。  那是幅跨半页的广告,难怪他们会感兴趣,原来广告上印了一大排英文字——  “TheBridgesofMadisonCounty”  “《麦迪逊之桥》①!”有人叫了起来,“台湾也有这本书!”  “是啊!你看!这不是梅瑞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吗?连电影都去了呢!”  “这几个大字一定是中文的麦迪逊之桥,对不对?下面的小字说什么?”大家转过脸来,“快!翻译给我们听!”  众人的意愿,不好违背,只得一行行翻给他们。  “这行大字说:‘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就这样发生了!’这行讲:‘真情流露而又感人至深的高贵爱情。’这行是:‘在速食爱情泛滥的今日,本片无疑是一帖清凉剂。’”  没翻译完,就有人鼓掌叫了起来:  “太棒了!太惊讶了!没想到台湾人的观念比我们还新!”  “是啊!而且敢说、敢……”迟疑了一下,“敢不敢做呢?”  “我们要小心不在家的时候了,尤其要小心那种好像很有阅历的、半老的中年人,说不定他会偷偷跑进家来,成为我们老婆一生最难忘的爱人。”一位男士说。  “我们女人也得小心,别让丈夫一个人出去照相,搞不好,照到了床上!”  正在争辩不休,突然有个人抬头看我:  “莫名其妙遇上了,带回家来,还教那男人怎么把车停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趁丈夫不在家,出四天轨。难道真会是台湾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如果在四天当中就打得火热,不算速食爱情。”另一人问,“在台湾的速食爱情,是一两天,还是几个小时?”  四个人的矛头好像全冲着我来了。“我不知道!”摇摇手,我故意冲进厨房,为他们煮咖啡。  几个人离开时,已经是深夜一点。虽然后来没再提到《麦迪逊之桥》,我却一直挥不去那桥的影子。  小说我早看过了,写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怎么邂逅五十二岁的若柏。怎么带他去找麦迪逊之桥,又怎么把他带回家。然后,彼此勾起了某种情怀,制造了某种巧合,于是邀约晚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又在四天之后,女人的丈夫归来之前,别离。  那是个很通俗的题材,但是在作者罗伯·华勒的笔触下,变得那么生动、细腻。细腻得连男人“精瘦肌肉”上的血管,和女人在新衣服下面散出的体香,都让人看得到、闻得着。  还有那夏夜溽热中的汗水和急促的呼吸,都从字里行间,逼人似的跳出来。  尤其是写当若柏离开之后,女主角坐丈夫的车,出去买东西,在路上,她又看见那辆熟悉的车子和身影。她想跳下丈夫的车,冲进若柏的车里。  但是,在心里挣扎一番,她没有动。  于是,她又回到了原来乡下平淡的生活,守着丈夫、守着孩子,想那四天出轨的激情,想了一辈子。  我不能不佩服,罗伯·华勒如诗的笔调,和像电影般凄美的场景,还有淡远的余情。只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又想:那难道真是被许多评论家歌颂的“伟大的爱”吗?抑或只是激情,以及在刻板生活中引起的一种波澜?只因为生活太刻板了,丈夫孩子太公式化了,于是那个正好丈夫远行、孩子不在,而及时出现的男人,就变得格外吸引人。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丈夫孩子回来了;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又如果,她真跳下车,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跟他风吹雨打、浪迹天涯,她真会幸福吗?  当激情过去,现实进来,新鲜过去,公式诞生,过去婚姻生活的影子浮现,孩子唤妈的声音传来,她,能不悔恨?能不回头吗?  回头时,又是怎样的情境?  想起以前一个女学生说的话:  “出轨,是一种心情!”  她说得很淡,声音淡,表情也淡,那七个字却像铁打的一般,重重地落下来。  现在,看这《麦迪逊之桥》,我总算了解,真正叫女主角出轨,同时使她有着“余味无穷”的,正是那一种心情。一种超脱在“沉重的现实”之外的一种心情。它不崇高,它很美;它也不美,只是不一样。  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追求这不一样的心情,这又是不是真如广告所说,成为“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呢?  如果生命像酒。有人喜欢淡酒,有人喜欢烈酒;有人喜欢日本的清酒,有人爱中国的大曲;也有人欣赏五味杂陈的“鸡尾酒”。  想起《麦迪逊之桥》里的一段——  为了弥补自己的文化自卑,麦迪逊郡的人喜欢说“这是个抚养孩子的好地方”。而她(女主角)总想这么回答:“但这不是一个让成人还能成长的好地方!”  麦迪逊的生活,或许像淡淡的清酒吧!有的人能喝一辈子,都觉得温厚醇美。  她,也喝了一辈子。只是中间偷喝了一口大曲!  且终其一生,都认为大曲才是真酒。  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    寻找婚姻 当夫妻不再同床  朋友蜜月旅行回来。  我说:“新婚燕尔。”  “甭提了!”他居然手一挥,“才进旅馆,就吵架。那旅馆房间是两张小床,我无心地说‘两张床真好’,我太太居然就生气了。说我才结婚,就嫌她,不愿意跟她睡一张床。”他十分不平地说:  “本来嘛!结婚之前,三十多年都一个人睡,突然旁边多个她,好不习惯,连放屁都不敢。偶尔各睡一张床,不是挺好吗?”  夫妻应该同床,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记得十八年前,刚到美国的时候,住在一位美术馆馆长的家里,发现他们不但不同床,而且不同房间的时候,真是大吃一惊,心想:“他们大概距离离婚不远了。”  后来才知道,他们从二十年前,盖那栋房子,就已经存心设计了这么个“不同房的组合”。  两间卧室,一样大,各有一张双人床。卧室之间又各有一道门,通向同一个浴室。也可以说,走出这个门,进入浴室,再推开浴室里的另一扇门,就可以进入对方的卧室。  晚上两个人可以一起在浴室刷牙、洗脸,再互道一声晚安,各进各的门,而且都关上门,睡自己的“大头觉”。  有情趣的夜晚,“战事”结束之后,可能留驻在对方的战场睡到天亮,也可能有一人起身“回自己的房间”。  “这样多好!”馆长说,“她爱在床上打电话,我爱在床上看报,以前我嫌她说话吵,她嫌我翻报吵,自从分房之后,谁也不吵谁。”  也听过一位著名的女作家说过类似的话。  女作家结婚之后,生活得很优裕,作品却少多了。隔不久,离了婚,回复单身,作品也大量增加。  “我们只是不住在一块儿,现在还常约会。”女作家说,“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和我创作的空间。”  她做得对不对,我不敢置评,倒记得美国电视名人宗毓华,以前和她先生为了工作,各住一方,一个礼拜才见一面。不久前,宗毓华离开新闻播报台,改为和老公一起主持节目,有人问宗毓华感想。  宗毓华一笑,说:  “现在每天都‘能’看到他(指她丈夫),多好!每天都‘得’看到他,多糟!”  多么幽默又意味深长的话啊!  对于创作者或工作压力极大的人而言,另一半可以是最佳的慰藉、最贴心的伴侣,也可能是宁静思考的干扰。许多夫妻就因此发展出他们特殊的“相处模式”。这模式在外人眼中,很可能是最糟的,对那当事人而言,却是最好的。  记得梁实秋和韩菁清结婚之后,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却不同房间。非但不同房间,而且一个人住在西南角,一个人住在东北角。  梁教授以早起闻名,早上四点多就起床了。韩女士以晚睡闻名,时过中午才会起身。  于是有人说这是最差的结合,因为生活上根本不相配。倒是一位跟他们熟识的朋友说:  “这样正好!梁教授早上写作,太太睡觉,不至于吵到梁教授。至于吃嘛,她装好一小盒一小盒,放在冰箱里,梁教授什么时候想吃,放在微波炉里热热,自在得很!”  看梁教授在婚后,作品源源不断,又享了高寿,谁能怀疑这番话呢?  也记得小时候,隔墙常传来邻居女主人敲木鱼念经的声音,一念就是几个钟头。  我后来常想,她还和丈夫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吗?抑或早就分房睡了?我也常想,那些分房的夫妻,会不会愈睡愈远,变成只有情谊,而少情爱的“室友”?  倒是有一年去天津,看一位长辈。  年过九十、骨瘦如柴的老人家,失去了年轻时偌大的家产,只剩下一间房、一个妻。  没见到床,我东张西望地问:“你睡哪儿?”以为他另有卧室。  “就睡这儿!”老人指指身下的躺椅。  “我是说晚上。”我补了一句。  “也就睡在这椅子上。”他沙哑地说,“气喘,十几年了,不能躺;躺下去,就上不来气。”  “那伯母呢?”我又问。  老太太指了指躺椅旁边的地。  “就睡在他旁边。”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怕他半夜喘。”  “不凉吗?”  “不凉!两人虽然没睡一块儿,靠近点,还有热气儿……”  这是我见过的、印象最深的分床的夫妻。  没有梵呗声,没有翻报声,没有电视声,也没有事业的冲刺与男女的激情。  只是守着,过完一生。  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    寻找婚姻 是谁为他穿上最后那件唐衫  玉婆伊丽莎白·泰勒终于和她的“小”丈夫赖瑞分手了。付出的赡养费是一千两百万美元。  “天哪!我三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许多听说的人都叫了起来。  其实这跟美国著名的性感模特儿安娜,下嫁大她六十多岁的石油大亨霍华,一年之后所得的遗产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单单安娜的订婚钻戒,就是二十二克拉,更甭说那高达五亿多美金的遗产了。  更离谱的是“香奈儿(CHANEL)”创业人香奈儿,七十多岁时爱上只有她三分之一大的男管家米霍涅。不但送他去瑞士减肥,为他买新车新房,让他管理珠宝部门,更把香奈儿公司给了他。  香奈儿值多少?没人知道,只晓得当时一年净赚的钱,就达一亿六千万美金。  多妙啊!这些“老人家”为什么都“头壳坏去”?他们竟想不到那“小男生”、“小女生”可能图谋他们的财产?  当然也永远不会有人承认嫁娶“老夫”、“老妻”是为了利。玉婆的小丈夫说他娶丽莎,是为了保护她,跟她共创戒酒之后的新生。  安娜也表示她是真爱这位提拔她的长者,视他如兄、如父,还打算跟八十九岁的老丈夫生个孩子。  米霍涅就更贴心了,他说如果香奈儿哪天真老得不能动,他绝不会让人把香奈儿送去安养院,而要带她去自己的家乡,跟他的父母同住,一起安享余生。  大概这些“老人家”,就被那甜言蜜语哄得轻飘飘了,飘上云端,飘得见不到人间的真相,甚至飘得远离了他们的亲戚、朋友。  可不是吗?当年老的父亲、母亲,甚至祖父、祖母,突然宣布要寻第二春,嫁娶个小得可以做孙子女的人的时候,有几个亲人能不抓狂?  只是,俗语说得好——“天要打雷,娘要改嫁”,又有几个人管得了?那老人家硬是再度走过了红地毯,花一扔,把子子孙孙全甩在背后。  他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由那小男生、小女生编织的世界,带着他们的偌大财产躲了起来。  就算他们不想躲,也得躲啊!儿女排挤、朋友鄙视、亲戚冷眼,大家一起排斥那个天外飞来的“阴谋家”、“小贱人”,也一起痛恨这个“老糊涂”。硬是把一对新人,挤到另一个世界去。  但是,让我们仔细想想。当老人家能在风烛残年、一片萧瑟中,再找到些色彩,感染些青春,我们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有人能贴身照顾他了,而且那人又年轻,又健壮,足以扶持这些走不稳的老人家。这岂不是更能让子女放心吗?  可是,为什么世人总以“利”的眼光,看他们的世界呢?连邓丽君生前花多少钱,为她的法国小男朋友买照相机,甚至死后的遗产是否落入那男生的手中,都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大家怎不想想,在她面对年华的逝去和空闺寂寞的时候,是谁走进她的生活,走进她的心?  也有邓丽君的朋友谈到她和小男朋友争执时,总是她先“下气”,好像受了许多委屈,或在事后猜测可能两个人先吵架,男孩子负气出走,扔下气得喘息的女朋友,才造成悲剧。  问题是,她为什么先“下气”,她为什么会那么善待“他”?她又是带着谁,一起去了泰国清迈?  那是因为爱!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  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  只是,大家常犯一个错。认为年岁大了、名气响了,就该成为圣人,被高高地供着,他们不再能有七情六欲。大家也似乎认定,只要年岁相差太多,恋爱就是假的。那年轻的一方,必定有所图谋,打算把老的害死。  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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