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脑出血头脑清醒能说话,能说话。但就是感觉不到饿,吃啥都想吐,已经持续2个多月了,怎么办呢

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结束;我知道每个人都在努力,哪怕有些事情注定失败;我知道九年来我一直在编织一个神圣而惟一的梦想。是三年前的一个盛夏,高中部的哥哥姐姐带着各班的牌子站在教学楼的大门前。那里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位置,我可以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在牵引着我走向它,因为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站在宣传栏前寻找自我。很快找到,它存在于“2班”。“2”这个数字从小到大都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我以为它会把我丢弃,没有想到,这种亲切感又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凝视我的校园。我记得在考初中前的一个黄昏,父亲带着我第一次来到向往已久的学校──“彭中”,它的神圣与古老在那时凝在心头。我与父亲站在百年大树前。11岁的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树叶中写尽了永不能被岁月抹去的古老寓言。或许我真的不能领悟到所有的幽远寓言,但我知道,这里有一片树叶一定是属于我的,一定。后来,在开学的第一天,我踏入校门时,老树长出了一片新叶。她是那样的张扬与格格不入。而彭中,是驯服并驾驭它的惟一魔棍。        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都已忘却或漠然,但我仍宠爱深中。像母亲一样不肯分割更多的爱给其他。固执而盲目。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固然彭中是梦开始的地方,并且她赐予了我勇气、自信与智慧。         B── 长发、宽额、刘海、弓眉、眉间有一颗痣。长裙、细带凉鞋,往门上一靠,薄唇未启,已觉气势逼人。她姓何名京平,初一(2)班班主任。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将影响我的一生。         三年前的第一次排位置,是我与她的第一次“交谈”。她嫌我高
9月2日的第一节课是何老师的语文课。课文是《这不是一颗流星》。尽管三年下来读了不少的语文书,但这篇永远是我的挚爱。因为它是开始、是希望、是起点、是源头。她并没有急于给我们讲解课文,而是变魔术般地抽出一本书,面对我们54双无知但急于求知的眼睛,平缓而真诚地读了篇小品文,名叫“求佛不如求自己”。过后她告诉我们这是《青年文摘》中的一篇文章。三年前是何老师带我走进真正的艺术殿堂,是《读者》、《青年文摘》伴我度过了三个春秋。学校的石板桌上都有我们看书的身影。星星点点的孩子伴着点点滴滴的时光,历史长河中这影响不了什么,人生历程中这改变了一切。如魔术一般,没有任何的预兆与前奏,三年中无孔不入地进入每个人最柔软的心灵底部。又有谁可以大胆猜测今日看《读者》的孩子,明天可以主宰世界?         数学对于我来讲,是情人关系,这位情人已认识了九年,但我却仍对他欲罢不能。我爱他,发疯、发狂。我天天见他,跟他说话。从白天的日出时分,到夜晚流星刹那划过天际。他却恨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日子般的不快与无奈。我爱得愈深它愈讨厌我,我精疲力尽的时候遇上了连普通话考试都不过关的柯老师。        我记得上他课时的罚站,我站在课室后眼泪直在框中打转;我记得他连“习题集”都读不准;我记得他骂我们笨得连猪都不如,只因我们总是忘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我记得柯总是紫雾缭绕如神仙般地踱进教室;我记得他总爱在我们不及格的试卷上写下精彩评语,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我记得在我没听好课时,柯老师在黄昏中给我补课的身影,让我懂得什么叫落寞。        初一的生活真的如花般的美丽并快乐着,我的梦想总是在现实中得以实现,我丝毫没有挫折感,因为太多的荣誉与忙碌而充实的日子向我冲来。来不及缓缓的思考,早已匆匆地走过。初一是努力与成功永远等价的交易,幼稚的我远没有想到两年后的灾难。         初二的生活更加紧张,每天清晨我愿意在桌边摆一瓶水,这样会使烦躁的心逐渐如水般澄清而宁静。星期四7:30。殷杰,一个优秀而感性的老师。灰色的毛衣,黑色的西裤,深陷的永不可猜透的眼睛。我从未发现我的身边竟有这样一个干净而简洁的人。从未。他从不抽烟,惟有做实验时为我们可以更好地看清“光的反射现象”而牺牲自我式地抽两口。其实他抽烟时的姿态很漂亮,不媚俗,剩下的是凝重与冷冽。         他喜欢从身边的小事中阐述道理。他给我们讲童话《黄鱼的故事》,告诫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不要展望或想拥有其他。因为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你因该清楚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最后他给我们写了8个字“六根清静,一心向学”。         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全心投入与学习的联系是这样紧密。有时听了他的讲话,晚上睡觉都不安稳,总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用他的话说是,“不是你一天跑多远,是你跟别人在比赛时,回过头来,你是在追别人。”他总是那样富有激情与活力,不论是赛场上,跑道上,乃至课室里。他的话总使人为之振奋。于是我觉得他比一般人活得要累。他宁愿买一些高雅杂志细细品味,却不急于为功名利禄而奔波,与他同时来深的老师都已分到了房子,而他却没有。但,这仅限于物质,不是精神。          爱在深中的天桥上站着,从高出俯视。我总想,若桥下是黄河,则宏伟壮观,气势恢宏。他是这样有抱负的人,却有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哀。他又是满足的,因为他的确真正拥有。         是初二的一个夏天遇上的她。黄老师,娇小而实在,她没有别人的浮躁与激情。她并不会像殷老师那样讲述道理,也不会像何老师那样主宰他人。她有明显的香港人特征,品味高雅,喜欢浪漫,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平时跟她走路,我都要小跑前进。         她喜欢鲜花,按时浇水,按时换花。我在猜想,她心里想的应该是:Tomorrow

讲台上老师正在向同学们宣读今年高考作文的改进方案:从今年开始,高考作文将扔弃以前那种话题作文,放弃那种套、编、凑得高分的评分法则……

枫心不在焉的听着,对他而言无论怎么改都一样,所以他有些无聊,眼睛不时的看看窗外那“白云环抱青山”的美景。

他的眼睛突然停在了窗外,眼神变得那么专注,那么好奇,那么惊讶……不是云,也不是山,而是一位女孩,一位清纯的女孩。如海般湛蓝,如月般明亮。

她跟在她父亲身后从窗外走过,她也看到了枫,同样的专注,同样的好奇!

她的脸上似乎想泛起一丝微笑,但微笑似乎又被什么给挡住了,还未来得及绽放在她白皙的脸蛋上,就走过了高中二年级8班的教室。

枫的眼睛还停留在那儿,一动不动。

他似乎有些迷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他深思着为什么,在他看来对一个女生有这样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蜀山中学所谓的美女他都见过,但没有谁会让他有这过种奇特的感觉,这个女孩似乎有一些忧愁,又有一些开朗,但都不明显,给人以一种深沉的感觉。

一定是我无聊了,把她当成一道风景了,对!一定是

这样,我就说嘛,我怎么会对女生有什么异觉呢?惟一平常的感觉便是讨厌,天下女人都一样!她不过是一道风景而已!枫想着想着脸上露出了嘲笑的神色。

杨枫同学,看你这笑意一定是对此次改革大为欢迎了?请你谈谈你的看法好吗?老师欣笑着说。

枫突然后悔起刚才的走神来了,改了些什么都没听到,让他如何谈看法?管他呢,都已随条件反射站起来了,还能不说吗?于是他信口开河道,我觉得改得很好,老式作文方法已成了新八股了,祸害文学界。枫停了停,他不知道新方法是什么,但他知道文坛上一直在提倡创新和真实,便说,我们就是要自由的写,写出自己的心声。

老师大赞曰,对,杨枫同学很有见解,把老式作文比作新八股很独特,而且也听得不错,‘自由的写,写自己的心声,’正是我将要说的,请坐下。

一些同学投来赞许的目光,也有些受尽冷眼的人不屑一视。

枫尴尬的笑了笑,坐下了。

坐下后,他不禁又笑了笑,“福兮祸所倚,祸兮福之所至。”他觉得不太合适,又换成“歪打正着,”接着他严肃的想:我何时这么爱笑了?

是的,他不应该笑,在蜀山中学他正因为排在校草级别的行列却对子对女生冷漠无情而驰名于校的,他这铁石心肠的寒冰怎么可能会面带微笑呢?

微笑就这么怪,它可以让人感觉到温暖。若每天都沉着脸会让人感觉到寒冷,就如女孩子们形容枫的那样――冷若冰霜。

放学的铃声响了,枫回过神来望了望窗外。窗外的走廊上人群蜂涌却没有看见那个女孩的身影。

云冲着他呼喊道,枫,走啦!

枫这才想起每天一小时的排练来。

他们――杨枫、夏宇、白云、刘岚四个校草级别的男孩对音乐的执着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所以他们也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风狂男孩”,但除了他们自己,目前还没有谁知道他们对音乐的执著,更不会知道“风狂男孩”。

为了一炮打红,他们决定在即将来临的校运会开幕仪式上献上一首歌。所以,近期他们每天中午都会在宇家大院后面的那条小河边排练一个小时,为了保证处女作的震撼力,他们还特地请了一名音乐高手作指导,时薪一百元,这笔钱由岚和宇支付。

一片竹林,一群牛羊静静啃着青草;

一群男孩,一阵欢笑久久回荡山间……

这是他们玩耍的地方,也是他们排练的地方。

四个男孩、背对着背在进行,今日的最后一次排练:枫的吉他、岚的手鼓、云的贝司,还有宇的键盘。

枫放下吉他,随手捡起一颗石头扔进河里,水波,如同华环,一圈一圈的扩散。枫转过头来看着他们严肃而伤感的问,你们说,我们能永远这么快乐吗?

云来到枫的身边说,枫,你怎么了,怎么问起这个问题了?

枫淡然一笑说,没什么,尽全力保证这次演出吧。

云大声道,以前我们一直默默无闻,这次可非要大显身手不成。

宇笑道,你要大献身丑,我可不去。

我这种超级大帅哥怎么会献丑呢?若非要献,我也只得把你献上去。

Very good!请问你要把我献给哪位美女呢?

上课前,枫居然又不自在的把眼睛放到了窗外,似乎有一期待,是期待那个清纯的微笑吗?她应该不是蜀中的吧?否则那令他神不守舍的神情面容怎么会现在才发现呢?她还会再出现吗?

枫不禁为自己守株待兔的愚行感到可笑,他摇摇头努力使自己忘了这一切,可是越想忘了这种思绪反而越强烈。

宣传委员王天坤(人称乌鸦嘴)冲进教室叫道,不好啦,不好啦,我打听到一件国家级大事啦!

宇故作惊慌的问,怎么了?是布什遇刺还是小泉被抢?

不是啦,是我们班的国家级大事。

王天坤作出一副严肃的神情说,据我明查暗访发现,我们班将转来一位靓M。

这算什么坏消息呀?有人责问。

算呀,算呀,对我们女同胞来说。我怕男同志喜新厌旧的冷落了其她女同胞,而为她发生武装冲突岂不是坏消息吗?说着她伤神一叹。

众人如她所愿的争先恐后的询问靓M的事,她愤然甩出一句,不知道啦,不知道啦!

其实她担心的也不无道理,因为蜀中的怪现象是帅哥如云美女如宝,任何一个超级大帅哥到了蜀中都会身价大跌,除非他有周杰伦的人气、刘德华的魅力,否则帅也只能自己欣赏,而任何一个美女到了蜀中都会身份大涨,即

使她只有洛神那姿色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在蜀中也可以随便挑帅哥。如今有美女来了,大伙岂不闹翻天了?

宇像吃了兴奋剂,大声说道,太好了,又有美女可以打望了。

枫呆愣着猜想:会是她吗?他的心咚咚的跳阒,思维中闪出一丝欣意,真奇怪,他居然会为她产生期待产生欣意,他又笑了,嘲笑自己的失常。他理智的认定:这一切都是假的。

王天坤嘲笑道,班长你别嘲笑了,见了她以后保证你冰雪尽化。

枫蔑视的看着她,休想,天下女人都一样。

上课铃响了,王天坤没趣的回到了座位上。

一名中年男子领着她女儿走进教室,估计是在等老师来的。那女孩相貌平平,甚至有些不尽人意,油光可鉴的脸上有些黑红黑红,但她穿作很时髦,头发拉得笔直。

有一同学轻声问她,你是转来的吗?

她点点头,并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那位同学用失望且神秘的笑脸看了看王天坤,另有一同学道,乌鸦嘴又欺骗我们感情!教室后排还有人低声议论:哎,我们班又能多了一只恐龙了。

对,下课得去找乌鸦嘴算帐……

王天坤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双唇呈半闭合状态,难看至极!

枫好生失望的低下了头。

这时九班的班主任走进来对那位家长说,走错教室了,在那边,于是那位新生满脸通红跟着老师出去了。

王天坤如获重释的说,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变成她了呢?

王哥带着一名女生走进教室。

她秀长的头发随着走路的步子一飘一飘,脸上明显没有画过妆却显出非凡的美丽,一身平凡的衣装落落大方,深沉的神色早已折服了帅哥们的心,不说叹为观止,也是百里挑一的。

真的是她!枫有些自言自语的味道。

王哥提高嗓门道,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希望大家好好的和她相处,共同学习别再欺负弱小同学的事来。

教室里一阵哗然,讨论顿时热了起来。

王哥所说的“欺负弱小同学”其实是“欺负新同学”,特别是“欺负特丑的新同学”。这样的事在蜀中是屡见不鲜的。若新转来的是丑女生,那必然会有一大群替天行道的英雄出来伐丑,其口号曰“长得丑不是她的错,可是出来到处吓人就是她的不对了!”其实这也不能怪英雄们莽撞,这堂堂省重点,帅

哥遍野何奈鲜花罕见,难道这位校长女士还想与她们争芳斗艳?

不过此次蜀中青草是不会“犯错”的,这点王哥应该相信。

枫觉得该履行自己的职责了,于是他站起来说,大家安静,我们还是请这位新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以后好相处些。

在同阵掌声中女生红着脸开始了她的自我介绍。

王天坤探过头来说,班长,我说你会冰雪尽化了吧?

枫没有理会她,把头号转向窗外,为了不落得个“打靓M主意”的罪名,他不得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他似乎没注意到讲台上的女孩正不时的注意着他。

我叫刘冰洁,你们可以叫我‘冰洁’,以前我是邻校一中的学生,以后我就是蜀中高二(8)班的学生了,希望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下课后,一大群同学围到了冰洁的身边,当然男同胞居多,女生是不会在这个热潮上与英雄们抢江山的。英雄们对女生总是热情的,关键只在于探问声与讨伐声的差别,而女生对男生是没多大挑剔的,因为――蜀中大草原,毕竟是青草遍野的。

枫拉着云走出教室说,我们去商量一下演出的事吧?下周就演出了。

云不在意的说,忙什么?不是下周么?还早呢?

什么还早,你有把握不出错?

宇也说,枫,你讨厌女生们们就不劝你了,可你也不能侵犯我们的打望权呀!

岚更是一把拖着枫往教室走,阿枫,相信我们的实力,还是先去给新同学打个招呼吧,你刚才冷不防的一句也不知道人家生气了没。

枫无奈的看着这群色狼说,好啊你们,怎么从未见你们这么关心过我?

一个通红的脸蛋被团团围住,虽然同学们不停的问这问那,可她却只是偶尔回答,渐渐的,人少了些了,或者说不那么挤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还没等枫开口她倒先问了。

再一次的还没等枫开口宇便介绍道:“此乃枫也,本班班长。然后纵说纷纭:男生多半说他才华横溢且满腔热血,女生多半说他饱读诗书却冷若冰霜,顷刻间枫成了大众的推销品了,弄得冰洁极不自在,起先宇还得意,后来一想又觉得吃亏了。

枫低着头,柔软的头发掉下来遮了右眼,他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刚才的事抱歉,但那是我的职责,你叫我枫吧,大家都这样叫我。

”说完,他转身走了,其实他是不愿意的,冰洁如她所愿的来到这个班,他不知有多高兴,但他是冷的,他告诉自己:我不能!

他这一走,还真让人感到冷冰冰的,一副冰冷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字――无情。

一般女生一定会嘀诂着冒出几名:“拽什么拽?不就是个破班长么?有什么了不起的?”甚至更气愤的冒出几句难以入耳的四川方言污碎语来,但,这些同学没有,因为她们早已习以为常了,而冰洁也没有,原因嘛……

不多久宇和岚也觉得无聊了,便也出来了,倒是云还热情的陪她摆龙门阵,初识的冲动总会让人有很多话想说,更何况这可是个靓M,只恐怕牵头号牛来拖也拖不走的。

这个大色狼,人家刚来就打人家的歪主意了。

NO,NO你大大的错了,他早已成魔了,狼不适合了。

接下来的日子可以想象了,云觉得他找到了他苦待已久的爱情了,所以他像对待国宝一般细致的对待冰洁。总是搅尽脑汁的找尽笑话来逗他开心,且不时的找机会陪她到处去逛逛。

冰洁对他的邀请是从不拒绝的,于是,他开始不像话了:为了冰洁,排练是可以放在一边的,因此,枫岚宇不得不像抓逃兵一样四处寻捕。

枫他们找到了云,在天府公园的门口。

枫看到冰洁后真的会产生一丝欣意,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强烈,他摇了摇头,怒视着云说,云,你怎么跑到这儿来……

枫,和我们一起玩好吗?好像你从没和我们……冰洁的一片好心,可没想到挨了当头一棒!

枫很愿意地接受了这个邀请,但他却固执的告诉自己:我不能!他用冰冷嘲讽的眼神看着冰洁说,和你玩?没那么无聊吧?这么大了还用“玩”这个字?可笑!说完,枫走了。

云无奈的摇摇头说,唉!枫你怎么又是这一套?

云小声对岚和宇说,今天请个假不成吗?

宇奸笑道,我理解你,愿你马到成功。

云点头道,谢。宇和岚无奈离去。

岚问宇,你那个雪怎么样了?

那个人嘛,暂时还不行,现在的女生无论美丑都很高傲。

正说着便看见前面有两位美女:一个是韩梅,而另一个是凌雪。

Hi,雪儿,又见面了,真有

缘哦,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宇正在追他的第十五个女朋友―凌雪。

什么怎么样?看得出来雪儿不想谈起这件事。

宇最近的乐趣在凌雪身上,而逗靓M开心是他的特长。岚和梅则是亲梅竹马的好朋友。他们走在一起当然有说有笑有欢有乐了。可枫就不同了,枫不仅同性相斥,异性也相斥,他一个人默默走着,越走越慢,差点掉队了。

枫,你怎么总是这样呢?我们跟你有仇吗?怎么一见到女生就晴转多云了?

对于雪的话,枫只是简单的四个字,我没说的,沉默一阵之后又说:你们聊吧,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枫转身便走,雪不顾及宇的想法追了上去……

宇望着岚苦笑,这……这……这成什么了……

岚拍了拍宇的肩膀说,算了吧,枫是这样。

枫走到一颗洋槐树下停住了,你跟来干什么?待会儿宇还说……

我想跟你聊聊,行吗?她用小孩子的眼光望着他,内心无比紧张,似乎还没有和枫这样说过话。

聊什么?我不知道和女生能说什么,对不起,我还有事,说完,枫走了。

是夜,枫做完作业小心翼翼的放下手中心爱的钢笔,钢笔很旧,是老式钢笔,它在桌上躺着,似乎有什么故事想讲,可惜,它没有嘴。

枫习惯性的站到窗前看星星。

他想起白天对雪,对冰洁的那种态度,不禁傻笑起来,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些年来他对每一个女生都这样,甚至他母亲也不例外,但,为什么呢?他也不是很明白,只是见到她们后,他就像被封住了一样,内心没有感情,脸上没有表情,如果不是可以看见他走路,你一定会说,他是冰雕!

枫其实是极为孤独的,他只有三个朋友――宇、云、岚,他也想多些朋友,可他却办不到。

这是他内心的脆弱,他不愿让任何人看穿,所以,他只得用冷酷掩饰,心在流血,而外表却是似冰的固体。

雪也在夜空下徘徊,她怎么睡得着?想着与枫相识后的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找枫说话,可枫却总是那样冷酷的回复她的问候!即使如此,她还是忍不住找借口,找理由的出现在枫的面前……此刻,她也在想:怎样才能改变枫呢?

雪是枫的同班同学,刚入校时她就着眼于冷酷的枫,虽然枫对她一直很冷酷,可她还是坚持了一年半

了,她所追求的不是枫对她有多好,而是希望看到枫微笑的样子,也许她不适合“坚持到底”,而更适合“为你执著”。

不知道她是碍于面子还是她明白向枫表白等于自寻侮辱,她始终将这个秘密藏在心里的最深处。

宇溜到云家里,询问着他与冰洁的近况,同时也不忘诉说心中的苦水,我追了十几个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棘手的问题,这得怎么办呢?

云说,要想不被别人拒绝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拒绝别人。

什么跟什么呢?她拒绝我?哼!我这么帅,她怎么会真正舍得拒绝呢?一定是她考验我,或者是害羞吧!对,一定是这样的,她又自恋的开始幻想那浪漫的一刻。

好办,挺投机的,她可是个好……

你小子走运,初次出师,方将告捷。

没那么快,我们也刚认识嘛,还早呢!

第二天,教室里有人传言:班长喜欢凌雪,虽说没有几个人相信,可这小报消息还是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不用说,这又是王天坤的功劳,她的特长就是打探消息。她说她的理想是到新华社去当记者,不过大家公认她适合到情报局去当间谍。

乌鸦嘴自称昨日亲眼所见,而且还有物证,说下午就可以见到物证了。

枫听罢甚煞,他怒气冲天的找到她质问,谁叫你乱说的?枫脸上冒出了几根青筋。少见的青筋。

我,我哪有乱说?本来就是我看见的嘛!还挺浪漫的啊,在那颗洋槐树下,走得那么近……我,可是第一次看见你……话还没说完,枫就一个拳头打过去,吓得她不顾一切的尖叫,当她小心翼翼的挣开眼睛时才发现那重重的一拳仅仅打在她身边的墙上。

枫紧皱眉头说到,该死!

其实他对别人怎么看他并不在乎,他只是不希望冰洁误会他。虽然他很讨厌女生!

后来谁都没看见那所谓的证据,王天坤说她去取相片时被别人取了,她不停的漫骂着那个取她物证的人。

对不起,你那相片是我取走的。

哦……是你呀!好哇!想毁灭证据?不行,还给我让我对大家有个交待。

不要这样好吗?反正你对大家都失信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雪有些乞求意味的说到。

王天坤气愤的看她,她忙辩解道,我

是说别让枫为难,你应该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的。

王天坤恍然大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哈哈大笑起来。

帮我?雪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算了吧,别人还可以,他可是枫耶!

试试看嘛,我可是做了好几个大媒的大媒人了,经验丰富得很,枫不过是很冷酷吧?让咱们试着改变他呀,让他变得活泼。

怎么改变?能改变早就改变了。雪有些失望的叹气。

是啊,还没有谁可以靠近他……对了,感动,感动最能改变一个人……

后来雪便多了一个朋友,或者说顾问了吧!

她们试过很多办法,可没有什么办法可行:说每天结伴而行吧,不仅有宇在,而且枫根本不理睬;说默默付出吧,枫又不接受;说每天讲笑话给枫听吧,枫又觉得她烦死了……

王天坤失望的说,我们根本没挖掘到他的内心,怎么去感动他,改变他?

雪也苦笑道,这还是你说过的第一句称得上‘话’的话……我们根本无法靠近他,怎么挖掘呢?总不至于拿锄头去搞定吧?

晚上,王天坤翻遍了她认为是资料的书籍,当她翻完《爱情百科全书》之后,终找到了问题的答案――算了吧!

运动会终于到了,一大早同学们都没看见这四个男孩,班长枫、副班长云、书记岚都不在,王哥只好亲自出马布置好了同学们的后勤工作。

升旗仪式后,学校各团体都先后送上了节目,这个尚未公开的乐队则被安排在了最后,其他团体的节目都很精彩,都是花了一番苦心的,而风狂男孩的表演将如何呢?

台上走出四个熟悉而陌生的男孩,他们就是――风狂男孩。

一身身特时尚的艳装,一双双活泼的眼睛;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伴着美妙而雄壮的旋律和着充满活力的歌声……

宽阔的广场是激烈的赛场

歌声飘荡开来,不仅领导们个个目瞪口呆,同学们更是呆若木鸡,他们

不敢相信这是和他们相处了快两年的枫宇云岚,天天在一起,居然没发现他们有如此天赋,不仅歌声一流,音乐美妙,就连动作也那么和谐自然,说倒是――一点也不比F4差。

在热闹的场下,最显眼的就是冰洁了,起先,她并没有发现和她相处了一个星期的云居然会是这般耀眼的人,更没想到的是她一向认为冷漠无情的枫也会有这样的火热。她默默的看着场上的人――特别是枫。

韩梅、凌雪等窈窕淑女今日也一改形象,比风狂男孩还疯狂的喝彩。

枫走上前台道,谢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给我们这个机会,我……

现在请允许我们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宇,

四个人并肩齐说,我们叫风狂男孩!

场下是一阵掌声,一阵欢呼,其音量只可用“震耳欲聋“来形容不得不承认,蜀中自建校以来各方面人才层出不穷,但音乐方面的人才他们是第一批。

就在他们将要下台时,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再来一首”,于是场下又是一阵哗然,“再来一首”如千军万马有排山倒海之势压过来。

无可奈何,盛情难却。他们看了看王哥,王哥对他们点点头,旁边还有一群笑嬉嬉的领导,他们是否在庆幸看了场免费演唱会呢?

就是我们自己的歌吧――《风狂男孩》

好哦!好……场上顿时又热闹起来,掌声伴着空气在跳动,晨曦一涌而至叩响了早夏的窗扉。

男孩的世界会有快乐常在

欢声笑语一起像我们走来

在困难中将探索的脚步迈开

艰难的背后会有幸福长在

男孩会用疯狂的勇气挑战困难

再一次的人们被带进了另一个世界,几乎没有人敢相信这是校运会的开幕仪式――这简直成了风狂男孩的演唱会了。也许是因为那么一点的明星效应吧,但当时就有了那种气氛。

枫的心中挺激动的,他大声说,谢谢!

风狂男孩都挺激动,或许他们还有些颤抖,毕竟是第一次演出,还有几千人观众,幸好他们

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所以把颤抖表现出来便成了优美的动作,也许这就是风狂精神的所在吧!

别忘了找我签名时准备好一点的纸哦!宇在被云推下台前还抛出了这句话。

开幕仪式结束后,便进入了运动会的比赛程序,蜀中的运动会是精彩绝伦的,大多数同学的目光都移到了赛场上,只有些女生就不那么关注比赛了,偷偷的跑出来去找她们的偶像。

刚一下场,云便把冰洁拉到了后花园。

好你个云,居然事先也不告诉我,害得我早上找你们半天。

我们想给大家一个惊喜嘛!云停了停又说,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啊?他斜着眼看着冰洁的表情。

你很好呀,成绩好,歌又唱得好,待我也特别好,像我哥哥一样。她边说边笑,像是回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

云也笑了,真的像一朵白云飘上天空,他幻想着她对他说喜欢他,然后他说可惜呀,我不想早恋,然后她再苦苦的求他……

啊?云被她从天上狠狠的摔了下来,不行!

冰洁楞了,她从没想到过他会拒绝的,为什么?

云像受了冤似的问,为什么要我做你哥哥?

因为你像嘛,可他在北京念大学,我特想他了,所以……

云生气了,他对自己翻了个白眼,没想到她一直愿意陪他玩仅仅是把他当作哥哥,还幻想着对自己表白呢,现在是自己表白且将不成,还有什么可盼的?

枫刚下场便遇见了雪,但他装作没有看见,不停的往前走。

枫,班长,你到底要怎样才肯理会我?雪追在后面问,看来,她这一次是决定抛开面子,不顾一切的勇追到底。

理会?我们不是好好的么,你别再来感动我,改变我了,否则枫真会疯了!

我只是……只是想让你开心一点的嘛!

开心?你别烦我我就会很开心。

可是,可是……我……喜……喜欢……你。雪结结巴巴的终于说完了这两句话,其实她平时可不这样,可能是在枫面前委屈惯了吧。这是一种惯性,在自己喜欢的崇拜的人面前自己永远是笨蛋。

可我从未想到过“喜欢”这个词。说完,枫拔腿就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如此狼狈的离开。

雪还呆在那儿,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她那里错了,不知道她如何才能进入他的世界。她学得她好委屈,

宇走过来想安慰她几句,她却把宇当做出气桶。宇忍受了,并细心的安慰她,直到她笑了,让她忘掉刚才的尴尬与不快似乎很难,但宇那张嘴是出糖的,这一类的情节他不知见了多少回,早把技术练到家了。逗女孩子开心是他的专长。

岚和梅走来,看见两人嘻嘻哈哈,他们四目相视不禁一笑。当然他们也懂得离去否则就成了两颗大灯泡了,然而他们还没走远,便看见一群女生“押”着云过来。冰洁也在里面……

秘密藏了这么久,是该给大家一个交代了。

枫无聊的徘徊在街上,踱着步子,不知不觉来到了城郊。

因为这儿是郊外,所以人很少,空气自然也清新。

他看到一栋三层楼的平房正在被拆除,不知为什么,他竟十分惊讶,十分愤怒,一道忧伤掠过瞳孔。

忍不住!他终于上前去向一个工人问道,请问这房子怎么拆了?它不是好好的吗?

那工人一脸尘埃,横瞅着说,这有什么奇怪的?西部大开发,政府计划要拆除那些又老又旧的又占地势的房子,重新盖高楼大厦。

枫听不进什么西部大开发,只关心房子说,这房子的主人怎么安排的呢?

那工人不耐烦的说,你小子也真是的,又不关你什么事你着什么急?快走开!

枫恶瞪了他两眼,仍说,我只关心一下这是怎么安排的。

工人大吼道,给了钱走人呗,还能干什么?走开!我要拉安全线了。

那钱是给男主人还是给女主人呢?

我怎么知道?快退出安全线!工人拉出一条红色的带子之后硬逼着枫退出去。枫无不愤怒的直视着他,眼睛里充满了仇意,似乎与这个工人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那人再吼了一声,看什么看?还不快走?

枫收回了视线转身走出了安全线范围,他低着头号走了一段路,觉得仍无去处。看看天边的夕阳,心中一阵酸痛。

看着夕阳的漠落,不禁起了反感,不再看天边,看着身边的道旁树……冰洁?

树边站着个女孩,不会吧?她怎么会在这儿出现?这儿这么偏远,况且又怎么会这么巧呢?但眼前的是……难道他的眼花了?怎么了,眼花了也不会看见她吧?

眼花看错人多半是因为太思念某人了。虽说他对冰洁有那么一点好感,可也还不至于思念她这么恐怖吧?

为何他柔几次眼睛后看见的还是冰洁呢?

枫任定她是真的冰洁,他宁可接受这是“巧”也不愿相信是“思念”的可能性。“思念”!想起来都肉麻。

她向枫走过来,枫把脸转向另一边以避免四目相对的尴尬,他也懒得去想是用微笑还是用冷漠去面对她了。

班长,你有心事吗?冰洁盈盈一笑。

当人家有心事时最讨厌的就是别人问他是否有心事,就算有比太平洋的水还多的心事也会说没有,难不成让他指天大叫,天呐,我有心事啊,怎么办……

枫立即做好了像往常那样以冷相待的准备了。冷是他对女生一贯的表情。令他费思的是:他居然此时为笑脸而犹豫过。这是为什么?他告诉自己:不可能。天下女人都一样。一样讨厌一样可恶!

枫见她走到了自己面前只好应付性的回答一声,“没事!”声音很低,很冰冷。但冰洁似乎并不介意,说:“可以陪你聊几句吗?”

枫还是那句老话,“我不知道和女生能说些什么。”

冰洁露出一个蒙娜丽莎的微笑反问道,“是吗?”

枫点点头号又想起了刚才还有个问题没解决,不禁破例的多说了一句,“你怎么会在这儿?”

啊?冰洁傻愣片刻,她只顾看他了,居然忘了他有可能问的这个问题。因为雪曾经就问过这样的问题。便现在她该怎样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呢?如果说是想陪他而跟到这里来的怕是太露骨了,会引起他的反感;如果说是无聊转到这里来的似乎也太巧了点;如果……

“算了!”枫突然开口说,“我也没必要知道。”说完,他迈步向前走去。冰洁还没反映过来已与他擦肩而过了。她气得直踱脚,还不小心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可惜枫背对着她,对她的表情全然不知。

枫也觉得奇怪:这一次的冷漠竟让他有些失落。原本就愤怒的心情加上这无故的失落让他感觉呼吸有点困难。一个人行走毕竟是孤独的,心里也闷得慌,他多希望冰洁能够像雪一样追上来,哪怕再说几句无关紧要的话也好,他告诉自己他不会再冰冷对她了,可是她却没有如他所愿的加快步伐,而是一个人慢慢挪动着步子,女生都顾面子的,更何况枫是个出名的冰雕,弄不好又是一鼻子的灰。

枫几次都想转过头去看看她是否还在,但他又碍于自己的声誉和脸面终于还是走到了冰洁的视线外。

自那天之后,他们便一举成了名人,在这带学

校中,他们成了谈论的焦点。“风狂男孩”的名字也传得很远,他们常被一群“追星族”缠着走不开。为了不因应酬而耽搁学习他们决定跟枫一起冷酷,虽然宇极不愿意的说,不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学习上,要充分利用在玩耍上。可枫、岚、云都是班上前几名,他也只得与大家共同进退了。

他们的情书也多了起来,但,枫――没有。

枫没吃饭――他吃不下。也许他有太多的事而一个人承受了。他一个人在后山逛了一圈后回到了教室。或许他又想写点什么了吧!他只有两个爱好――音乐和文学。所以他常常会在郁闷时写些诗或随笔,以此调节一下心态。

他找了找,没看到那支旧钢笔。他有点急了。他写了几年的钢笔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是谁会这么无聊的拿他的旧钢笔呢?他想不出来。

他拿了几本书放进书包准备去后山看书,奇怪了,本该空空如野的书包哪来的东西?是面包和一支新钢笔,还有一封信:

枫,你不觉得你很痛苦吗?难道你真是一团冰,怕别人的呵护融化了你吗?你能不能正视一下你自己?你不想快乐一点吗?

其实你是一个火热的人,知识被一层厚厚的冰包裹着。难道冰火相遇你不难受吗?

也许你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可我希望你把自己的健康放在心上,把自己的快乐放在心。我和你一样喜欢音乐,我还会吹笛,我想我们还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其实,只要你不那么冰冷的对待每一个关心你的人,你会有很多的知心朋友的……

枫还没看完信已经湿润了双眼。信有两大篇,满满的都是对枫的关心。一直以来别人都只知道他的冷漠,第一次有人说出他内心的伤痛。

你一定会对信末的落名感兴趣吧?可惜的是枫遵守了信末的嘱咐“别告诉别人,让它成为一个秘密好吗?”所以他也强烈要求我不准将名字暴光,否则他就不当主人公了。这主人公都辞职了我不得丢饭碗了?为了混口饭吃,我也只得对不住读者朋友了,不妨猜一下吧?无论是谁,这个人都是幸运的。

放学后云找到冰洁,冰洁,去后山好吗?

岚和宇去拿东西了,一会儿就来,雪和梅该到了吧。

云牵强的笑道,枫?你认为他会去吗?他若去了不是去当……

谁说我不去?不知何时枫冒了出来。

你不去的吗?怎么?云不解,更有不满。

枫望着冰洁笑笑说,我想去透透气,再说,风狂男孩怎么能只有三个人呢?

这是枫第一次对着冰洁笑。冰洁也甜甜一笑说,走吧!

云心里可不好受,谁叫冰洁和枫的眼神怪怪的?此时他倒希望风狂男孩只有三个人。

枫站在最高的一块山石上又有点伤感了。冰洁走过来安静的站在他身边,无一言语。枫虚着眼睛看着远处的风景,总想看得更清楚些,或者是想看透些什么吧。长叹一声终于收回了视线。蹲下身来,拿出一把刀子在石头上记得着什么,并问冰洁,在你心中是怎样定位我的?

冰洁看到他刻的是一个“选”字,听到这个问题,心里便慌了起来,她没有想到枫会问这个问题,我、我……我不知道,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因为她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只好默默的走了。

云看着心生苦水,一股醋酸的味道,他委屈的说,还说表白呢,可现在怎么说啊?

岚不以为然的说,去你的吧,枫是不知情者。再说,枫又不喜欢她,以枫的性格,任何女生都不行,以前例子少了吗?话又说回来吧,你和她不是很投机的吗?

雪的脸色突然暗淡起来,她看了看宇很快又恢复正常了。

正因为枫的性格嘛,他以前是不会和任何女生走得这么近的,可这刚来的冰洁还是一个……

哥,你们在说我什么啊?冰洁从枫儿过来,刚好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岚等不解的问道,谁是你哥?

不是吧?梅不可思议的问,什么时候……

不是!不是!我说过不行的。

冰洁摸摸秀发问,为什么啊。

因为……因为……,云小声得只能自己听见了,可还是没说出来。

宇故意装出老夫子的样子叹首,哎!悲哉!

听见宇这么说,云也觉得再不说就真得悲了,于是他大声道,因为我喜欢你。

冰洁听了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轻轻的说,不会吧?怎么可能?

冰洁,我不做你哥哥因为我喜欢你……

行了,别说了,我们刚认识况且我们根本不合适,冰洁仍是轻轻的说出这几句。这个“不合适”还真是个好词,是拒绝人百试不爽的理由。冰洁转身要走,不料被大伙给拦住了,原来所为的野餐就是“围攻”。

尽管五个人给冰洁说了半天,宇还把他的绝招都拿出来了,可就

是没有把她说服,此时的枫已不知去向,云也只好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中。

枫的家在这儿,确切的说枫的房子没在这儿,为了读书,他在校外租了一间很窄的房间当作宿舍。

晚上,枫的宿舍后传来了一阵歌声。这旋律是羽?泉的《没有你不行》,而这声音大家都知道是枫的。

嘿嘿嘿,是夜吗?徘徊在后山中,抬头望星空,第一眼看见的是半块残缺的碧玉盘,那是皎洁的月光旁边稀疏着的几点,是淡淡的星辉。月下一个孤独人,曾经藏着的梦,今夜一点一点吐出,却无人能听清楚。

本是宁静的时刻,却因这首歌一映衬一下子变成了冷清。说是“凄凄惨惨”吧到也严重了点,便也绝对不再是之前那种宁静的感觉了。

夜深了,但冰洁家的灯还亮着。

不知何时,冰洁的楼下响起了一阵歌声,但不再是枫的――是云。

请别逃避,别把不适当作理,别把我抛到天涯去。我只想好好爱你,永远都会不变不移。我会坚持到底,直到你同意。

这是云的一个大胆创新。因为以前的歌太长了,费时又费神,还不容易成曲,今夜他将歌词诗化后曲子也诗化了,节奏美和旋律美得以升华,不失为一首好歌。但他总觉得一首歌不足于情,于是他又唱起一首:

百花争艳的是春天,心花开放的是你在。你才是我心灵的归宿,无论风暴有多大,不管惊涛有多险。只要你开放港口,我即将归心似箭。只要你可以开怀一笑,我的世界将是明媚的春天。

很明显,云是唱给冰洁听的。他也想学着小说中用浪漫来感动冰洁。虽然冰洁没有回应,但父母还是帮她回应了,卖艺的走开点,你不睡也别打扰别人呀。现在可不是练习曲子的时候!

她母亲也加上几句,真是个野人没家教,太不象话……

云只得抱着他心爱的小提琴灰溜溜的跑了。

天上,碧蓝的幕布被乌云弄得蓝一块黑一团的,似乎快要下雨了。

黑没等到天黑便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雪儿现在的情绪不是很稳定,过段时间再说吧。

应该有吧,咳,若不是枫,早就到手了。

这也不能怪枫,他也是个受害者。到是我,哎,怎么说呢?

宇也笑了笑说,对……枫没有错,

唉!别说了,小心伤及兄弟情谊。你和梅呢?

雨越下越大,远处的雨境中融入了一幕情意――一对情侣在雨伞下相挽而行。小小的晴空下充满了幸福!

岚说,怎么说呢?反正我们还早!

雨后初晴,他们来到后山散步――岚和梅。

太阳穿过云层顽皮的探出头来。

后山的半山腰是一片洋槐树林。在此早夏时节可谓绿树成荫,树上那成片的花朵又似在绿林上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雪。太阳柔柔的照进树林,形成一个个美妙的图案,加上他们欣赏的神色,更显美丽。

一阵阵徐风迎面而来,一股股清香扑鼻而至,雪白的花瓣从树上飘了下来,在空中飞舞,旋出生命的旋律,展出生命的色彩。

他们在此非仙境却胜蓬莱的地方陶醉,一会儿看看树上,一会儿闻闻清香,眼前伸手可得的花朵却不忍摘。

岚伸手接住了两片花瓣含在口中,轻轻一笑,梅,你说心情到底用什么来衡量?

心情?应该是感觉吧!她天真的一笑。

感觉?那你现在的感觉如何呢?

岚点点头又问道,人们都说知足者常乐,可是怎样才叫“知足”呢?

满足,也是一种感觉呀,有篇名叫《诠释幸福》的散文就说过满足,似乎是不思进取的代名词,然而,它却诠释着幸福。

比如说吧,如果你想和一个人做知心朋友,那么当你和他在黑夜中的红烛前倾心交谈时,你就会感到幸福,如果你有一个红颜知己,那么当你紧紧抱着她的时候你就会感到幸福。

其实这些岚都懂。他怎么可能不懂呢?他不懂的,只是梅的心。

岚很想问梅,他真的很想问,你想和我成为什么呢?

话到嘴边又收回去了,终于没有说出来。

洋槐林中绿映日,散得清香脉脉流。苍颉字画留古木,巍巍青山显生机。阵阵轻风缓缓过,朵朵雪花半空降。顺接花瓣口中含,香甜顿溢回心房。

枫在后山,但他没心情赏花,他在专心搞他的文学创作,一篇传奇性的短篇小说――《帝国梦》,小说仅仅几千字,他却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来酝酿、修改。

冰洁静静的站在枫的身后,枫并不知道,他只全神贯注的做他的事,似乎外界根本不存在了。

不知过了多久,冰洁终于拍了拍枫的肩膀,他猛然抬头,有点像发怒的狮子突然扭头的感觉,吓

对,对不起!我只是想告诉你――快上课了,她恐慌的说道。

我……我在这儿很久了……

枫沉默少许便收拾好东西往教室走,冰洁跟在后面像是个犯了错的小孩。

岚呆在家中苦苦的寻思,今夜,窗外的景色很美,可岚却始终找不到灵感谱曲,他不知道怎样的旋律才能表达他此时的内心,房间是纸片纷飞,一遍狼籍。

他对谱曲不是特别在行,平常多半是枫和宇的事,如今要让他独自完成一首情歌还真是难,可是他下定决心要独立完成这首专为梅而作的歌。

不知过了多久,岚才满意的走出打印室,那心情像是尝到了蜜糖了,连在睡梦里都笑得合不扰嘴。

岚会玩的乐器只有鼓,可想要把这首歌唱给梅听鼓是不行的,否则她只听到“咚咚咚”的声音早就捂着耳朵跑了,没办法,他只好向宇求救。

四个人中宇除了学习算是个全才,他会摆弄的乐器有七、八种,可除了键盘之外,其它的也只是半灌水。

宇说,所有乐器中入门最快的就是吉他,不如让枫教你吧。

岚摇摇头反对,枫最近很快,我们就别打扰他了。

宇自信的说,这简单,我教你吧,保证把你教会,分文不收。

你?教我吉他?岚觉得不可思议,宇弹吉他自己都走调,但现在也别无他法,只得屈从于这位损师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训练,岚勉强会弹一些了,可弹出来的声音绝对称不上是音乐,为了尽早把这首歌唱给梅听,他决定先弹上一遍……

噪音渐渐传遍了后山,整座后山几乎没人了,不时有几个逃跑的人议论道:天啊,居然还想学风狂男孩,这……也不拿镜子照照……岚躲在一边听着这无情的批判。

雪和梅跑来问,你们知道刚才是谁在弹吉他吗?刚说完便发现岚藏在身后的吉他,又尴尬的问,不会是你吧?她们觉得不可思议:风狂男孩也有如此糟糕的时候?

可是……可是……岚觉得十分委屈。

诶,梅,你也别说了,岚这不都是为了你吗?

为了我?梅倒稍有兴趣了。

是啊,为了这难听音乐,他可是惨不忍睹的苦练了大半天了,要不是有我这个好老师,恐怕现在还没入门呢,不错了哦。

梅望着雪问,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雪机灵的拍着梅说道,当然是为

梅兴奋一笑,道,真的?那我得听听,唱吧!

岚很为难的说,梅,这首《游戏》是我昨晚花了一晚上才写出来的,可是……我这吉他……

还什么吉他?没吉他你唱不出来么?梅急着听,对于有没有吉他并不重要,要知道让岚学吉他相当于让数学家在一个月内写一部长篇小说,让文学家一个月内研究清楚歌德巴赫赫猜想。

宇拉着雪离开了,只剩下他们俩。

岚放下吉他用他清润的歌喉唱起了游戏,应该不会有人再说这是噪音了,便也排除恶作剧的可能。

“在夏天的未班车里,有缘的和你相遇,从此,再也离不开你。想你想得睡不着,爱你爱得失去自己,我该如何面对固执的你?说话是想了解你,欢笑却在折磨我的心,你不懂得我的情,友谊是爱情的挡风屏,天天想要看到开心的你,幸福是因为你满意,你我之间的友谊,不过是一场游戏,游戏中的我和你能在一起,是一种天意。”

岚发现梅的脸上并没有他所想象的气愤的表情或喜悦的神态。

……岚焦急的等她说下去,可是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我……梅,为什么我喜欢你就得放弃友谊呢?

我只希望我们能永远做好朋友,我就满意了,没别的,你这样让我怎么接受?

岚微微笑道,我女朋友不就是最好的朋友吗?

但我一直都把你当做我的好朋友!这样不好吗?

可我不是,一直都不是。

两年前的九月,他们相识在这所中学的门口,虽然不在一个班,却成了最好的朋友。一同散心,一同快乐,她一直把他当成倾吐乐苦的对象,后来高二分班,他们一同报了文科,又有幸的分到了同一个班,似乎老天故意帮助他们,之后他们更是成了知心朋友,她在和他倾心交谈的时候从未想到过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情情爱爱的东西产生。

蜀中是学风最浓的大学校,也是恋爱风气最浓的学校。早恋的氛围中先有雪追风,然后有云追冰洁,再有宇追雪,现在又是……风狂男孩何时都变成爱情家族了?

网吧里挤满了人,这时候学校刚放学,正是网吧生意最好的时候,此刻,冰洁也坐电脑前和网友Spring正痴迷的聊天。

Spring,我们都相识一个月了,可你既不告诉我名字,也不告诉我你是

冰封,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不必有什么顾虑。

我喜欢神秘,网络本身就是靠神秘支撑的,失去了那层面纱,也就失去了意义。

那好吧,今天是什么话题?冰洁笑了笑,开始了他们今天的话题。

他们相识于一个月前,就是在OICQ上,也就是冰洁刚转到蜀中的时候,自从他们相识后便常常在QQ上谈天论地,上下五千年,从天文地理到传说神话;从文学艺术到爱恨离逢,凡是他们知道的,想到的都说出来成为论谈的话题,虽然他们相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已涉及到非常广的内容了。

这时候一个陌生的名字出现在冰洁的QQ上:冰封,你好,我叫无情风,刚才在论坛上看到你的QQ的,我很喜欢你这个名字,交个朋友,可以吗?

好吧,神秘些也好,你为什么叫无情风?

他们聊得也算投缘了吧,一聊就是两个小时。

无情说他还有事,得先走了,冰洁也想起了再过十分钟枫就会出现在后山了――那是枫每天看书的“专属区”,于是她也告别了Spring,虽然Spring顼三叫她再聊一会,可她还是关键的说“886”,最后Spring发回了“520”,冰洁看了看,习以为常的一个“哦”!

枫徘徊在后山,今天,他并没有带上一本书。

他的内心好矛盾,他今天本是没有心情看书的,但他仍到这儿来了,因为他知道冰洁一定会来,他不想见到冰洁,因为不想反复体会那起伏不定的心情,便他又好想见到冰洁,见到她那清纯的微笑,那体贴的神情……

果然冰洁出现了,她见枫很烦闷便不由得问,枫,你今天怎么不看书?

我……枫不知道该怎么说,便明知故问,你知道我每天在这儿看书?

对呀,偶尔路过时看见的。她试着靠近他,同时,她又怕遇上他叫她走远点而产生的尴尬,所以,她无所谓的边走边看看身边的草木。

但我今天想休息一下,枫装得满不在意的说。

随便你!枫虽然表面很平静,但他心里早已是心花怒放了,虽然部有很多女生想要陪他,但只有冰洁让他有此般激动,此般兴奋。

于是她便跟在枫的身后,虽然枫内心激动,但他

表面仍是冰冷的,所以他很少说话,可冰洁仍是满足的,因为她是第一个单独和枫相处的女生。

恐怕谁见了都会吃惊的,该死,谁见了不好?怎么偏偏让云看见了?

云东奔西跑的到处寻找冰洁,因为这段时间冰洁已经很少陪他散步聊天了,云正着急呢,刚才有同学说在后山看见她了,他更飞奔而至,可眼前这一幕着实让他愤怒不已。

他看见冰洁紧挨着枫在后山优哉游哉,当场没吐出几盆血来!

日日夜夜相信的人竟和自己的兄弟在后山散步,他能怎么想?

正当他转身将走之际传来了枫的声音,云,你终于来了,我正烦着呢!

怎么会呢?不是有人陪吗?云尖酸的说。

枫皱着眉看了看冰洁说,你认为我和女生会有话说吗?

枫说得很痛心。其实他有很多话想和她说的,但为了他的惯例,他不能。为了他的友谊,他不能。

冰洁当然不会知道枫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她只感到一股凉意,涌入心肺。

云看着冰洁那张迷人的冷脸也感到一股凉意袭入心肺,他低下头说,哦,对了,我得去通知岚,刚才团委广播通知各支部书记马上去开会,岚还在山顶上,可能还不知道吧。

云正欲迈开步子又被枫按住了,枫笑着对云说,我去吧!说完,枫迈着大步向山顶走去,此时此刻,云觉得枫好虚伪,虽然他没向枫挑明,可实际上他已把枫当成了一个强大的情敌,他觉得枫是隐藏在暗处的老虎,在等待最好的行动机会,在他眼里,枫比那些正大光明的追冰洁的人可怕、可憎、可恶多了。

冰洁看着枫孤独的背景则只能长叹一声,她真的很想帮他,可她似乎又无能为力。

枫来到山顶,只见那儿空空如也,他明白云刚才的用意了,而他也只得苦笑几声……

晚自习时岚站在讲台上传达会议内容,其中一条引起了枫的兴趣――“歌祖国,颂母校”演讲比赛。

在这样一个有七八千人的大校园中可是人才云集、高手成群,要在这么多人中选中选出三个一等奖,五个二等奖,八个三等奖可是要经过残酷的初选,严格的训练,再经过惨不忍睹的决斗才有机会领大奖的。

枫并没有什么害怕,他心中就没有想到过“怕”这个字,更不会有“失败”这个词,他认为只要他参加了,一等奖非他莫属,别忘了他可是风华正茂、义气挥发令人望尘

莫及的“风狂男孩”,而这次比赛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在班上的初赛中枫、宇、云、岚、梅、雪成为竞争对手,他们是选出的前六强,可残忍的现实是:在这六个好朋友中只有三个可以脱颖而出的进入校级比赛。

在后来的比赛中,宇因为胆子大,文字糟被罚出局,梅则是文字优美声音小拿了第六名,雪呢因准备不充分对稿子不熟悉而只得向胜者道贺。

剩下的三个就是同学们眼中的“诗人”、“音乐家”、“歌手”、“高才生”的枫、云、岚、了。

由于人数太多,每个班上三个人总共也有三班多人,因此比赛分三步进行:初赛――半决赛――决赛!

枫、云、岚都在各忙各的,周末时就相当于闭关修炼了,冰洁和梅总想帮点什么,可她们什么也做不了。

不久,三个人都成功的闯过初赛,又一路崭马杀敌的冲过了半决赛,最终以前八强的成绩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

一百多个班中总决赛只有三十个人,这高二(8)班就占了十分之一,这似乎不可理喻,但也不足为奇――他们可是风狂男孩,校园明星,不仅是同学们崇拜的偶像,更是老师们称赞的对象,他们全军入团,也是可以理解的奇迹。

在云和岚看来能拿个名次奖就行了,因为蜀中演讲天才实在太多了,仅拿过市级奖的就有十来个,还有三、四个曾获过省级奖,要突破他们谈何容易?可枫一再声明:风狂男孩只争第一,不要第二!

还有三天就是决赛了,决赛可不像初赛和半决赛那样只有几个老师和评委,决赛是在全校公开比赛,并且现场发奖,就该说压力是绝对的,不过庆幸的是风狂男孩都是见过这场面,并且还颇有影响,对他们来说这应该是有利的客观条件。

参赛文章可以另外写,以便吸取一些新的优秀元素,增加比赛的精彩程度。

枫苦苦的寻思了大半天,怎么也找不出好的题材,他的想法是:一定要有特色,只有创新才能在比赛中占优势。

终于,他想到了:诗!用诗来演讲也算是打破常规演讲格式的创新了吧?

于是他动手写起了诗――《争做优秀蜀中人》。

已是半夜十二点了,他终于放下手中那支珍贵的钢笔满意的合上了眼睛。

第二天,他来到后花园中排练,冰洁也偷偷的跟来了,枫在这儿的时候她就一定在这儿。

冰洁看他演了半天总是没感情,

好像是叫别人听了他的演讲到前线冲锋献阵似的,于是她决定上前去帮助他。

枫不喜欢别人看他训练,见她来了更不高兴,因为他不想让她看见他在排练时的差劲。

你怎么又在这儿?枫有些抱怨的味儿。

枫又想说什么,可最终没说出来,继续练习。

你这样斗志昂扬的一定得不了高分。

……枫停了停,但没有理她,他固执的认为这首诗的基调不会有错。

可能是你冷漠惯了吧,你的演讲没有一点感情,对待祖国和母校又不是对待敌人,要有情。

不是,要有钢有柔,冰洁见枫终于理会她了不觉一笑。

枫愣了愣,觉得冰洁的话有道理,不过他觉得这对他是一大打击:对冰洁的建议他为何没想到?一心只想看气势磅礴企图以压倒泰山之势征服观众和评委,却忘了以情动人。

“以情动人”他觉得是个很好的词,像他这样身体缺钙身心缺爱的人当然盼望着什么人来以情动他。

他会心笑了笑,根据冰洁的指导一点一点融入进去,经过一个小时的苦练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冰洁开心的笑了,枫也笑了,他终于在冰洁面前开心的笑出声来。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失去了冷漠。很灿烂的,也笑得她心里甜甜的。

枫走进密林到枫树林中转来转去,总算看到一片完美的枫叶:红红的,标准五叶枫,而且没有一个虫洞的。他摘下了它。

冰洁,谢谢你,这片枫叶送给你,当作今日的纪念。

从这一记得开始,枫的奋斗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名誉,更是为了冰洁,为了今日留下的记忆。

岚也在家苦练他刚写完的《母校的怀抱》,他有些心浮气躁的。

岚的母亲打开门:岚儿,有同学找你。

谁呀,我在练习演讲呢,

来了!来了!岚飞快的冲出房间。

你来啦?我还以为,我那天说了你就不理我了呢,我正想等比赛结束后……

怎么会呢?我不想打扰你而已,这不,我现在就来鼓励你啊,她嫣然一笑。

岚觉得有意思――鼓励还“约法三章”,这可真是前无古人之创举,但笔者在此可不敢保证后无来者。

第一, 在一年之内你不准在我们之间谈及爱情。

第二, 在一年之内,你不必须为实现大学梦而奋斗,不准放弃。

岚再翻个白眼道,这可以接受。

第三,在一年之后,你若还唱《游戏》,我就必须答应你,说完,她顽皮的看着岚那兴奋的脸说,行吗?

岚高兴得几欲跳起来,他答应行。

他们也开始了这场残酷的训练。

可怜云,一个人苦苦的吃下近一千五百字的文章,还没人问过他呢!他累了,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知道此刻宇一定和雪在“风花雪月”了,他回想起宇的那句至理名言了:“别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学习上,要充分利用在玩耍上”。似乎还隐隐约约的看见宇站在山顶上,一股苏东坡的大诗人风度,再呤上一首《乐府》中的“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耍够,老大徒伤悲。”他想,也许那样真的轻松多了吧!至少不必像现在这么惨!

比赛的时间终于到了,抽签时枫抽到第二个,岚抽到二十五,云抽到二十六。

选手们个个都是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最激动人心的日子终于到了,大家为了这一天可费尽了心思,这才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

第一个上台演讲的是高三(3)班的刘云机,这个人来头可不小,曾是省级演讲比赛一等奖得主,今日“气势汹汹,杀气逼人”,为了创新夺冠他特地抄了一口英语来全程演讲。

他把稿子重温一遍之后把稿子放到冰洁手上说,一定成功!之后他径直走上演讲台。

他一上台便引起台下一阵轰动。让他感到有些激动,以至有点紧张。不过,他会意的看看台下的冰洁和风狂男孩又自然起来。

在一阵掌声中他开始了演讲

古朴的蜀中与您风雨同舟

蜀中又迎来了新一代的栋梁

为我们走进了这美丽而可爱的

我们幸运的走进了蜀中校

当我们成功的走出蜀中时

他因为讲得太投入而忽视了下面的热闹,当他终于演讲完时,他才发现台下的幅条:支持你们,风狂男孩!

枫行了一个大礼后走下了演讲台。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走下了台。

他觉得他今日是超发挥了,此时此刻,心中的那团火焰愈燃愈旺,他都快跳起来了,心激动不已,颤抖不已。好多同学为他竖起大拇指,甚至,有人说他是今日的冠军了。

主持人宣布了刘云机的参赛平均成绩为/ 。

不会吧,难道猫与狗真的是那么的水火不相容?

“又蓝屏了吧?”倾城一笑不知何时已来到我的身后,抢下我嘴边当作雪茄的骨头,“这台破电脑,早该丢掉了!”你永远无法准确地判断出一只猫的行踪,就象你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你想不想知道你未来的王子是白马、黑马,抑或是一只大耳驴?”我问。

“这有什么好问的,”她冲我狡黠地一笑,“我的王子肯定长得高高大大,能为我去做任何事情。嗯,一定比你这只笨狗强!”

看着倾城一笑轻快地跑开,我有些落漠地重启电脑。等了许久,屏幕上并未显示出欢迎字样,却出现一位狗长者的模样。狗长者阴森森地说:“我为一只猫丢掉了肉体,你却为一只猫丢掉了灵魂。一个星期内快带一百只狗来听我的箴言,否则,你会因诅咒而永远痛苦!”

世界上还有这么奇怪的“午夜凶铃”病毒。

“喂!懒狗,你该起床了!”

一大清早我便被倾城一笑从狗窝里胳肢起来。

“你可不可以放过我,猫女王?”我闭着眼笑着求饶。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情能比我大狗睡觉还重要?”我已被她折磨得毫无好奇心。

“有猫在追求我!”她抿了抿嘴。

“不会吧?”我一惊,差点没趴在地上,“又瘦又小还是个眯眯眼,有人会追求你?”

她得意地用爪子轻轻扇了我一耳光,“昨晚,我出去,有一只健硕的大猫在月光下,手捧鱼干向我求爱!呵,那一刻我直是好好幸福噢!”

“拜托你不要再跟着主人看那什么《流星花园》啦,学的这一口台湾的猫话,我真的很受不了。”我很沮丧,不过我不想让她知道。

她哼的一声,用雪白的后背对着我,“你不懂得欣赏,你知道那只大猫对我怎么说?他说我好好可爱噢,他说他从未见过象我这样如此与众不同的猫,真是猫中的极品,猫中的奇葩,猫中的骄傲!”

“真肉麻!”我恨不得马上找到那只甜言密语的大猫,然后用我锋利的犬齿将他撕个粉碎。

她很陶醉,“他说他爱我,一晚上他不停得说他爱我,说得我真受不了!”她扑哧笑出声来。

“神经!透逗! MADCAT !”大猫你快出来,我眼前仿佛看见了熊熊火光,我就象非洲食人番一样围着篝火中的大猫不停地扭动着身体,疯狂地舞动着。

“不过,我没答应他。”她好象有些遗憾。

“为什么?你把他说得那么棒为什么还要放弃?小心变成老处猫噢!”我兴奋地打了个小滚。

她傲慢地哼了一声,“我是嫌他没有情趣,一晚上只会对着我说他爱我,一点意思都没有人家才不要他的。”她昂首走进房间,快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很优雅地回过头,“我还年轻,这么早就恋爱,我会没办法享受生活的。”

她不想恋爱,那就是说她也同样不能与我共浴爱河,难道我还要继续忍受着这种单相思的折磨?

不过只要能天天看见可爱的倾城一笑,守护着我的安琪儿我的骨头,每多一分钟,我就

猫,是一种输不起的动物。

只要是她们输了,你就很难再把她们逗乐。

每次为了维护狗族的尊严,我象一名伟大的骑士在争论中艰难地战胜她之后,就必须去忍受几天她莫名的轻蔑。

这应该是件坏事,但以相对论的理论去看,从另一方面来说,她轻蔑的模样更好看。

这次她似乎轻蔑的时间太长了,还故意与邻家那只她平日多所厌恶的小瘌猫在我眼皮底下亲近。弄得那只小瘌猫神魂颠倒,竟抢过我嘴边的骨头,一边踉踉跄跄舞动着骨头,一边对我大声囔囔:“该死的狗,我们猫族已经受够了!今天,我就要在我们猫族可爱的公主面前痛扁你一顿,来呀!恶狗,你是不是害怕了!”

一只猫竟然想跟狗决斗,我没听错吧?他是不是想自杀。还没等我想明白这一切,他就干净利落地被他自己手中的骨头给砸晕了过去。

这也难怪,这是一只几百万年前的霸王龙的后腿骨,主人的收藏品。我只是想通过这根骨头来研究一下骨头保鲜的方法,所以特意拿到前院中准备进行一番生理解剖。这只小瘌猫能以爱情的力量举起这根骨头就已经够了不起,被这根骨头给砸晕也是理所当然。

我涎着脸走到倾城一笑身前,她却哼地一声转过身去。

我再次绕到她身前,“你真有办法,连这只小瘌猫也会为你神魂颠倒。”我傻笑着。

“这么漂亮的院子怎么会有一只绿头大苍蝇在这儿嗡嗡地飞来飞去,真讨厌!”她说苍蝇的时候,明显将眼睛瞟向我。

“倾城一笑,你看这是什么?”我从狗窝里衔出一张海报,上面印有一个蓬松头发造型怪异的男子,这是她早就想要的。

“猫王?你这么会有猫王的海报?”不出我所料,她很惊奇也很开心,“你知道吗?猫王其实不是人类,他是我们猫族打败人类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猫族无比崇拜的大英雄!”

“以前好象没听你说过。”她总算愿意跟我讲话了,我感到我的灵魂又飞上了

“这是我们猫族的秘密,当初为了证明我们猫族能够打败人类,于是猫族便公选出一只最优秀的猫,让他跑到美国化身为人,成为伟大的歌手‘猫王’,让无数的人类都臣服于他的脚下。即便死了,也还要卑贱的人类继续甘心去亲吻他的墓地。你看你们狗族就想不出这么绝妙的点子吧!”她又在我面前恢复了她往日的得意。

“你们猫族本就是非凡的民族,特别是还出了你这样一只天才机灵猫!”为了避免她生气,我不得不说些违心的话。我想善意的说谎,应该不会让我死后下地狱吧。

她又象以前一样用小巧的爪子轻轻扇了我一耳光,“奇怪,你这次怎么不抬杠了?”

我对她耸耸肩,扮了个鬼脸,“如果世界还剩下一分钟,你会做些什么?”

她嘻嘻一笑,“如果世界还剩下一分钟,我会骂‘与冰共眠是只大笨狗’ 60 遍;如果世界还剩下一秒钟,我会象方才那样轻轻地扇你一耳光。――没办法,时间太短了,只能扇一耳光。”

邻家的大海无量又喝醉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有一个醉鬼主人,自然就会有一个醉鬼狗儿。

相信我,这的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大海无量用比平日高八度的嗓门说,“与冰共眠,你不该是条狗,一只喜欢猫的狗还能叫做狗吗?”

又来了,他喝醉了为什么总喜欢提起这事,真让人受不了。

“你为什么就不能象我这样,随便找只狗来排遣你生理与心理上的孤独与郁闷呢!”他使劲拍着我的肩膀,扑扑直响。

“不要相信猫,千万不要相信该死的猫!你会后悔的!真的,你会后悔的……”他把我当作电线杆,翘起脚在我腿边撒了一大泡赭黄的尿液,然后做烈士样嘟囔着终于慢腾腾地倒了下去。一会儿,耳边又响起了那熟悉的鼾声,宛若惊涛拍岸。

说话的是醉鬼一直在追求的“水晶之恋”,一只象猫的秋田犬。

“他怎么又喝醉了,需要我帮忙吗?”她扑闪着她的大眼睛,很纯。

“不用,一星期他总要有几回浪醉如泥,这你也知道。”我很奇怪她的到来,“你有事吗?”

她迟疑了一下,有些伤感地说,“我就要同我主人离开这个地方了,或许我们以后再也无法见面。所以,今晚我是特地来向你们道别的。”

“你知道吗?我真得很舍不得你们这些好朋友……”她低垂下头,幽幽地说。

“其实大海无量真是一只少有的好狗,你真的就不可以为他留下来吗?”我很为大海无量惋惜。

她望着天空那轮皎洁的圆月,“你就不想我留下来吗?”

“当然想啦!”我一边敷衍着她,一边用脚狠狠地踢大海无量,可惜他睡得就象一头死猪,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觉得你有时不象一只狗,而象一只鹤。”

“是吗?”我脚下加重了力道,可恶的大海无量还是没有反应。

“在有着皎洁月光的静夜,一只鹤如浮云般悄无声息地从一轮圆月中穿过,天上人间,同时留下一个高傲孤洁、清晰完美的影子。而这样绝妙的一瞬,除了那种心如止水、凉夜观星的狗外,一般红尘之狗是无缘欣赏的。”

“其实看到又如何?”她用幽怨的眼神望了我一眼,默然离去。

我想挽留她,却不知如何开口。

我望了望头顶上的那轮圆月,没有看见一只鹤,也没有看见一缕云彩。

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

倾城一笑最近似乎很不开心。

主人责罚了她,因为她纵容了老鼠。

很奇怪吗?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你应该知道漂亮的猫通常都是很害怕肮脏的老鼠的。

乘主人不在的时候,我撕烂了主人的拖鞋。

我想替她出气,想引开主人对老鼠的注意力。可主人不但没有责罚我,还奖励了我。

理由是他一直下不定决心买一双新拖鞋,现在被我撕烂了,正好可以有借口买一双款式流行的新拖鞋。

“你是个马屁精!”她望着我碗里比平日足足多了一倍的煎牛肉

,又望了望自己碗里足足比平日少了一半的烤鱼,终于得出上述结论。

“我是马屁精?”我怎么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很委屈。

“你就是马屁精!就是!哼!”她踩着她高傲优雅的猫步飘然而去,只留下目瞪口呆的我。不行,我一定要证明给她看:

我―― 不――是――马――屁――精!

为了狗族的尊严,我立刻冲进房门,将主人的新拖鞋撕了个粉碎。可这次主人又没有责罚我,反而又奖励了我。

理由是他觉得这双新拖鞋好看是好看,就是穿着不舒适,本来想再买一双,可惜这双拖鞋刚买才一天就这样丢弃太可惜了。现在被我撕烂,正好可以有借口再买一双穿着更舒适的新拖鞋。

“你是个大马屁精!”她望着我碗里比平日足足多了两倍的煎牛肉,又望了望自己碗里足足比平日少了一半的烤鱼,终于又得出一个新的结论。

天哪,再这样下去,只怕她会恨我一辈子。

究竟我怎样做她才会满意?

或许,如果,假使我能替她捉住她不敢捉的那只老鼠……

一到晚上,倾城一笑早已躲到老鼠找不到的地方,默默祈祷。

而我守在房间里,就象一尊罗丹爪下的“沉思者”,以静制动。

这是一只很笨很嚣张很怀旧的老鼠。

“我们是猫咪,我们是猫咪!”他先憋着假嗓子唱着一首很古老的广告歌,然后又迅速换上一副粗犷的嗓门,“正义的老鼠们,正义的老鼠们,一定要把猫咪杀死!杀死!”

可能这样不过瘾,他又跳上饭桌,故作姿态,“为了宇宙的正义,为了世界的和平,我,奥特曼鼠现在来了!”

我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

那只老鼠一点也不害怕,“喂,有什么值得那么好笑吗?你知不知道,这是艺术!艺术,你明白吗?不是骨头,真没文化!”

见我仍在大笑不止,他皱了皱眉仰首屋顶,“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生物能够理解我欣赏我‘海洋之星’,难道我就象 Rose 手中的‘海洋之星’注定要永

沉海底!难道艺术注定要是孤独的吗?”

我努力忍住不使自己发笑,“海洋之星先生,我无心打扰你的所谓艺术,不过你的行为危害了我朋友的利益!我希望你能离开这间房子。”

“瞧你这只大狗都说了些什么?你知道吗,在你的主人还没搬来的时候我就已经住在这儿了,我才是这间房子的主人!你想让我离开,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是你不离开这间房子,那我的朋友就得离开,所以你必须得走!否则,我会象布什对付拉登一样,让你东躲西藏寝食难安!”

“如果杀死我能够证明你的勇气和力量,那你就杀死我吧!我死也不会离开我自己的房子!”海洋之星指着自己的心口,视死如归。

老鼠通常是鬼祟的,这么坦然的老鼠倒是挺少见。

“要不然我们订个协议吧!”让我杀死如此一只坦然的老鼠,我也不是十分忍心。

“什么协议?”海洋之星用怪异的眼光望着我,他大概是很奇怪我竟然会和一只老鼠订协议。

“你不是自诩为一位艺术家吗?但是你却痛苦你的艺术不被大众所了解。现在我就给一个在大众面前展示的机会”,我看见他的眸子在发光,“只要你每星期装死三次,既可以维护我朋友的既有利益,你又得到了一个在大众面前表演的机会,你看怎么样?”

海洋之星用前爪仿佛猩猩似地拍着胸口,“太好了,就这么定了,你可不许反悔!”

看来,我是一只聪明的狗。

我从未想过海洋之星的演技会如此之好,简直比罗素还罗素。

每次他都会向你展示一个绝对出人意料的死法,在倾城一笑瞒过主人后,又悄悄地潜回自己的洞中仿佛苦行僧般继续着他对死亡表演的修炼与思考。

因为倾城一笑每隔几天就能替主人捉到一只“死”老鼠,主人挺满意,她自然也很自在。

“与冰共眠,特别的日子是不是总会让人记住一些特别的事情?”她慵懒的问

特别的日子?对了,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

我应该给她送上鱼干和玫瑰,可我怕……

她说她不想恋爱,更何况是与一只自卑的狗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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