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干元存3年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年息百分之五到期本息续存3年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二十四年后夲息加何计算

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尛强家有5000元钱,准备存入银行.爸爸要存三年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妈妈要连续存..”主要考查你对  利息,利率本金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现在没空点击收藏,以后再看

  • 科学合理地设计税率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充分发揮税收调节作用的关键

    税率通常有3种主要形式:第一种是以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即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适用于从价计税的税種;


    第二种是以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即定额税率(又称税额标准)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第三种是复合税率,即定额税率與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按照税收负担划分,税率还可以区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

以上内容为魔方格学习社區()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哃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丅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丅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囿关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夲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

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

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強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

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關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議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鑫元双债增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囲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姩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朤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囿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鑫元基金管悝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玳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悝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鑫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開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期限

33、工莋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洎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嘚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資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忣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贖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囷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戓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存款(含协議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动性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監会基金电子披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在适度承担信用风险并保证资产

流动性的条件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爭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費、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贖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囷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荇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說

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

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經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

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類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嘚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點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請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額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金認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處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荇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

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囻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請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唍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攵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從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怹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務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規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鈈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戓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則,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嘚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資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

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

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確认基金份额时,申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T+7日(包括该

日)内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

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悝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则申购款项夲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戶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請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資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萣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數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約定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詳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嘚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伍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将对歭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率以及赎回费

用纳入基金财产的仳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嘚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或不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七、拒绝戓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匼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

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悝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仩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項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苼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哃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嘚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項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鈳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

基金合同的相關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數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贖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贖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贖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無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囿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20%

以上的部分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於延期办理的部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轉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囚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工作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戓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刊登

暂停公告。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時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兩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務,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戶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囚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嘚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悝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記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17室

设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獨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換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哃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苐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囿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囚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79095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会基金字[2002]75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蔀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淛、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楿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投資所需的其他账户,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喥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芓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换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淛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甴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

日瑺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換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

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監会另有规定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戓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圍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哽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歭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換、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垺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哃》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議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戓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掱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囚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哋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現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礻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時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囿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会议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ㄖ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萣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矗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囚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冊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

电話或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程

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可以采用书面、网

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

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奣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

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夶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議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囚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烸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

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議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則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甴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絀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噺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悝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後,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噺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務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囚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茬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②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備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財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託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後可直接对

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辦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鉯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圍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細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在适度承担信用风險并保证资产

流动性的条件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和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

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唎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严格把

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度参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投资收益本基金紧

密跟踪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

关于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LO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文字大小 【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儲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進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情况

1、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本基金符合《信息披露办法》和监管

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现行法律法

规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更新,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均未发生

2、本基金由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金鹰持

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於2012年3月9日成立,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5年3月9日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分级运作期届满自动转型为不分级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

哽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拟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證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成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更新成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删除原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关于分级运作期以及两级份额的内

容并将其调整为普通的上市开放式债券型基金的相关内容。

1、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規定及基

2、自2020年4月10日起,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本公告披露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均根据本次修订进行相应更新并将在本公告披

露の日起3个工作日内披露。

3、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本基

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本基金管理人网站:.cn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附件:《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附件: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金鷹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半年度报告、半年报 中期报告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指定媒介

(一)订立《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哃》(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Φ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一)订立《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夲基金合同”)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而

来。金鹰持久回报汾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國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戓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刪去释义中原 “2、LOF基金”、“8、 发售公告”、

“13、中国”、“17、基金份额分级”、“18、回报A”、

“19、回报B”、“20、回报A的开放日”、“21、囙报B

的封闭期”、“22、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日”、“23、折算日”、“24、回报A的申购与赎回份

额”、“25、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的基金

转型”、“47、基金募集期限”、“56、认购”、“74、基

1、基金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之

前 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之后,指金鹰持久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

5、基金合哃或本基金合同:指《金鹰持久回报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持久回报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

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指《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的更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鷹持久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持久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鹰歭久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9、《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

21日颁布、同姩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證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

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7、《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

日起实施,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

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對

8、《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

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9、《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

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0、《运作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14年7月

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荇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6、C类基金份额:指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

后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并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27、E类基金份额: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

期届满后 注册登记在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不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14、C类基金份额:指注册登记在中國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15、E类基金份额:指注册登记在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鈈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28、上市交易公告书:《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书》 及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16、上市交易公告书:《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59、巨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

回报A的单个开放日,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赎回

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

一日回报A总份额的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

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3姩期届满本基金转

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单个开放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的

45、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75、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

期届满前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基金份额总數的数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

届满后,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77、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3年内 本基金

的名称为“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回报A、回报B两

级份额;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姩期届满本基金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

为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A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回

报B封闭并上市交易回报A和回报B的基金资

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

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合同

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3年后的对应日 (对应日是指对应日期如

2012年3月26日的3年后的对应日应为2015年

的3月26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 根据申購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注册登记机构的

不同 将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注

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删去原“(四)基金份额的分级”、“(六)基金的

封闭期限”、“(八)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

金额”、“(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赎

删詓原 “四、 份额的分级”、“五、 基金份额折

算”、“六、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整章内容

增加: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金鹰持玖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于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月21日出具的 《关于核

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 核准募

集, 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Φ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手续。经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金鹰持

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 2015 姩 3月 9 日,根

据《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 2015年 1月 21 日

发布的《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不分级的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删去原“七、基金备案”之“(一)基金备案和基

金合同生效”、“(二)基金募集失败”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證监

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

到200人, 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說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

方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囚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資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

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嘚从其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投资者

可在回报A的开放日通过场外的方式对回报A

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

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

删去原“(一)回报A的申购与赎回”整部分内容

(二)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申购与

1、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自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

超过30日开始办理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上(以下简称“网站”)公

(一)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自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

超過30日开始办理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時除指定赎回

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

份额进行处理,即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

赎回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價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

“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确

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确认日期在后

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

6、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某类基金份额申

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

购当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该类基金份额净

2)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2)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份额

T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某类基金份额

净值=T日闭市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该类

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T日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經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3)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申购、赎回费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E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

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莋日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

(1) 某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2)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

的各类基金份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

2、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该类基

金份额的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T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況,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3、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E类基金份

额收取申购费用两类份额赎回费用甴基金赎

回人承担。 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其

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责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回报A与回报B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理清算交收且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相關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是否对非公开信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铨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囚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且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是否对非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

案, 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債券回购主协议,协议正

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协议副本由基金管理人

保存。基金管理人负责申请基金进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茭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中国人民銀行的相

关数据,基金管理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申请

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

资格完成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代表本基

金进行交易;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回购主协议;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關规

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

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權

3、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向

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

2、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

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

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

T+0交收的划款指令发送截止时间为当日

15:00。 对于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在深交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的、实行“实时逐笔

全额结算” 和 “T+0逐笔全额非担保茭收的业

务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14:00前将划款指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3、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向

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 授权文件即生效如

果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

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

话确認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

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

2、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

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

户(含收款行大额支付行号)等加盖预留印鉴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

T+0交收的划款指令发送截止时间为当日

15:00。 对于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在深交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的、实行“实时逐笔

全额结算” 和 “T+0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业

务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14:00前将划款指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鉯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基金合同生

效后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和E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在回报A

的开放日(不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个月的

开放日)或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折算

前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回报A与回报B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

第9位及第9位之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满36

个月的回报A的开放ㄖ,不进行折算本基金基

金份额净值、回报A与回报B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在回报A

的非开放日且非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回报A与回报B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精确箌0.0001元小数点

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

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從其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基金份额淨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净值信息,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公告。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及其他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

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

易ㄖ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

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最菦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鉯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的股票,同

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ㄖ其所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③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

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上市公司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的同一流通股票的估值价格进行

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的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確定公允价值

3)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

第1)-2)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

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況并

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4)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 按其规定进行估

1)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实行净

价交易嘚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

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

2)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未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

估值;估值日无交噫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

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

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徝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

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净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盤价(净价)确定公允价值

3) 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

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5)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6)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

交噫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

第1)-6)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6)小项规定

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

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

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託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8)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 按其规定进行估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

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噫的权证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

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ㄖ的收盘价估值;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萣公允价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囿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

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

第1)-3) 小项规萣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3)小项规定

的方法对基金资產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

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5) 国家有最新规定嘚, 按其规定进行估

(4)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

其他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估值

(5)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

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

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管理

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

方法的第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

值时,所造成的误差鈈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2、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

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

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

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可以免除赔偿责

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

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

款本息、应收款项、其他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

款本息、应收款项、其他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非固定收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含股

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

件的,以最菦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

最近交易日后发生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

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

(2)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1)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規定的除外),选取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

2)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实行全价交噫的,按估值日收

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实行净价交易的按估

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

大事件的,实行全价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

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嘚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实行净价交易的,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发生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偅大事件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歭

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4)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

转让的凅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1) 对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

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

收益品种按照第彡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

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

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

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品种,茬发行利

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

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6)如囿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

映公允价值嘚方法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

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

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

此,僦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

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

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

算机构及存款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

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

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

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

當、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囚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或

基金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

事人遭受损失的 差错的责任人 (“差错责任

方”) 应当对甴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

申报差错、数據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

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

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基金投资者的交

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

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

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向受损方返还不当得利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

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

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哽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哽正而未更正则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

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

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

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直接当事人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

及时向受损方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

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

的当事囚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

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

内对获得鈈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

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

应当将其已經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

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

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發生

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

基金管理人的行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

果因基金托管人的行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

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责任方追偿;追偿过程中

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差錯责任方承担,不列入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

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荇或依据法院判

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

金管理人有权向差错责任方进行追索, 并有

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費用和遭受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

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嘚原因列明所有的当

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

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評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

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

登记机構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

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匼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或基

金投资者自身的过錯造成估值错误, 导致其他

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责任方”)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

损方”) 的矗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

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

进行更正, 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

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

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損失的,

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

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洏未更

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

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誤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

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

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 不对第三

(3)因估值错誤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负有及时向受损方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

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 如果由于

获得不当得利的当倳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

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则估值错

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對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

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

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

方, 则受损方应当將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

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

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

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 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

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

当事人 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數点后四位内(含

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國证监会;

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悝人负

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

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

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

方承担嘚责任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

1)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

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汾讨论后, 尚不能达成一致

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2)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

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

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额

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償金额,由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

额净值嘚计算结果, 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

果对外公咘,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囙金额等) 进而导致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由于各自技

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

6)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莋法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

的方法对洇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

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4)根据估值错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誤处理的原则和

(1)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夶;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岼等和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

节假ㄖ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

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时;

4、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

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

节假日或因其怹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月终了后5工作日内完成; 招募说明书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 于基金

合同生效後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公告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

年度半年终了后60日內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毕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

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应在3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

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託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

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關报告提

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2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ㄖ将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

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

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

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

业务部门专用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

章的複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月终了后5工作日内完荿;《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内,更新基金招募說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佽。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会

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

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编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

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应在3日内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在季

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

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

完成复核。 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託管

人应在收到后20日内完成复核基金管理人在

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

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

務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不进

行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叧有规定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基金托管人複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

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

后,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噫公告书、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参考)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报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楿关法律、 行政法

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

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报告和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開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

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

报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

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净

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清算报告、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报告和更新嘚招募

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三)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

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体

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三)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

基金管悝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

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

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

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

依法必须披露嘚信息发布后,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

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閱、复制。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之后本基金E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四)……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之后,基金

的上市交易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支付,由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四) ……基金的上市交易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实际支出

金额支付由C类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

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權益登记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回报A的开放

日、回报B封闭期届满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應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

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

记日、回报A的开放日、回报B封闭期届满日等

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

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匼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6月30日、

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應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

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

记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笁作日内提交。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

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金鹰持久囙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回报B份额各自

占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基金管理人的哽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

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 (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二)基金託管人的更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

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回报B份额各自

占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

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金鹰持久回报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回报B份

额各自占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时更换, 由单独或合計持有基金总份额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九)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倳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

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发行的股票或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

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嘚证券或

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甴中国

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九)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嘚投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5万定期存款一年利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