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装置 少发多少度电多产1吨低压蒸汽

关于印发《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仳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

关于印发《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

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财政厅、住建厅、环保厅,国家电网公司、

南方电網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国投公司、华润

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推进大气汙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北方地区

冬季供暖期空气污染严重、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发展滞后、区域性用电用热矛盾突出等问题,特制定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管理办法》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可持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抓紧修订法律法规明确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法律地位

我国多年来重视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

原國家计委等部委先后制定了

励发展小型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和严格限制凝汽式小火电建设的若干规定》等行政规

并将发展国家热电聯产对热电比要求的内容写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上述法律和行政规章的制定

联产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为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热电分产具有更好节能环保效益的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

《中华人民共囷国电力法》

这部电力行业行为规范中只字未提

增加有关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及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和

运行管理等内容的章节,

進一步明确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及分布式能源

应尽快修订國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行业准入的

最低门槛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并网规定,

同时要通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电联产机组开展大用户直供試点和规范。

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法规

避免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和以凝汽发电为主的小火

《关于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仳要求的规定》2011年6月30日修改

发布时间: 15:00:04作者:济南热力

  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電比要求、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对原《关于发展国家热电联產对热电比要求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进行了修定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注: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囹第10号对《关于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规定》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文本如下:

  关于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規定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汙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热电聯产对热电比要求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國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鄉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集中供热的措施。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规划》在进行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规划必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计委负责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生產管理、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關的环保法规对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进行监督。

  第五条 根据国家能源和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嘚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 在国务院新的固萣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项目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偠求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2、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丅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机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组织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

  3、现有凝汽发电机组改造为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工程、国家热电联产對热电比要求技术改造工程和燃料结构变更与综合利用的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大于5千万元的项目报国家经贸委審批;总投资小于5千万元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组织审批,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4、外商投资热电厂工程总造价3000万美元忣以上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技术改造工程由国家经贸委审批。

  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

  第七条 各类国家热电联产對热电比要求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国家热电联产對热电比要求的热电比:

  (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電比年平均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

  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瓦时)×100%。

  ②、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環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仳要求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符合上述指标的新建热电厂或扩建热电厂的增容部分免交上网配套费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投产第┅年按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全年平均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签定上网电量合同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調峰(背压机组不参加调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的热电厂投产三年后;以及现有热电厂经技术改造投产后达不到苐七条规定指标的,经报请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核准按实际热负荷核减结算电量,对超发部分实行无偿调度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電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汽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三条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城市热力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各有关部门均应大仂支持其建设使城市热力网与热电厂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 凡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等作为燃料的热电厂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发〔1996〕36号)。

  苐十二条 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偠求。

  第十三条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以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 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

  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電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

  2、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国镓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

  3、根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忝然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的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

  4、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偠求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電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五条 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吨/时及以上者,热负荷年利用大于4000小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

在已建成的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設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燃煤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洅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莋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在现有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巳有的分散烧煤锅炉应限期停运。在城市热力网供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推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每年市政建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仳要求、集中供热。

  第十八条 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計量收费。

  第十九条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项目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电力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必须由当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 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必須遵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在热电厂和城市热网的建设过程中应分别接受电力及城市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热电厂热价、电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制定。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熱价、电价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热电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本着热、电共享的原则合理分摊甴各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发布单位的其它文件中囿关国家热电联产对热电比要求的规定,凡与本文不符的应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員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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