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艺术分一百六能考什么学校?

571分对于高考生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了,那么对于571分这个阶段的考生来说,能够选择的学校有哪些呢?本期一点排行小编便为大家带来高考成绩在571分考生所对应的大学名单一览表,供2022年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参考。

一、571分能上什么大学?

注:本表格推荐的院校名单只是一部分,仅作志愿参考。

二、适合571分报考的大学

西南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李旭锋教授、校长张卫国教授。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87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溯源于1906年建立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传承演变,1936年更名为四川省立教育学院。1950年,四川省立教育学院的教育、国文、外文、史地、数学等系与1940年成立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建立西南师范学院,农艺、园艺和农产制造等系与1946年创办的私立相辉学院等合并建立西南农学院。1985年,两校分别更名为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2000年,重庆市轻工业职业大学并入西南师范大学;2001年,西南农业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合并组建为新的西南农业大学。

岷峨挺秀,锦水含章。巍巍学府,德渥群芳。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两校合并为学校题词并寄予深切厚望。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学校创建于1896年,前身为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ImperialChineseRailwayCollege),是中国第一所工程教育高等学府,是中国土木工程、矿冶工程、交通工程高等教育的发祥地,同时也是“交通大学”最早两大源头之一。学校以“唐山交大”“唐院”之名享誉中外,素有“东方康奈尔”之美誉,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定名交通大学唐山工(程)学院、国立交通大学贵州分校、中国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学校先后经历了两次院系调整,一大批在全国卓有声誉的系组调整支援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兄弟院校。1964年学校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大三线”的号召内迁四川,1972年更名西南交通大学,1989年学校办学主体迁至成都,2002年在成都犀浦扩建新校区。现有九里、犀浦、峨眉三个校区,共占地5000余亩。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英文简称:ZZU)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学校总占地面积5700余亩,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含非全日制)2.2万余人,以及来自85个国家的留学生2500余人。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的办学定位,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郑州大学医科教育源于1928年的河南中山大学,1952年河南医学院独立建院,开启了河南医学高等教育的先河;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原化工部直属的重点院校。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106个本科专业,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入选一流建设学科数8个。学校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

天津大学(Tianjin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初名北洋大学堂,内设头等学堂(大学本科)和二等学堂(大学预科),头等学堂设四个学门:律例、工程、矿务和机器。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津京,学校被迫停办,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库复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28年大学区制试行,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学校更名为“国立北洋工学院”。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遵教育部令学校西迁,9月10日与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和北平研究院共同组建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3月,临大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8年7月,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改组为国立西北大学、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和国立西北医学院。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与共和国同向同行近七十载。自1951年起,学校前身西安公路学院、西安地质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195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入选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348.22亩。

烟台大学是一所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在原国务院代总理万里同志亲切关怀下,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3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原山东省建材工业学校、原山东省水产学校并入烟台大学。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在2018、2019、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绩效考核中连续荣获优秀等次。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办学条件优越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40余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在2019、2020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中连续两年位列全球第401-500位,进入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百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连续六年位列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百强。学校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655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学校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条件设施完备。固定资产30亿元,馆藏图书325万册,电子图书160万册。主办8种学术期刊。拥有2所附属医院,9家直属附属医院。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招生本科专业79个,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秉承“海纳百川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创建于1954年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紧密结合,并称“热作两院”(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华南热带作物研究院),被誉为我国热带农业科教领域的“双子星”。“两院人”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在北纬18—24°范围内大面积种植天然橡胶成功的国家,并由原来的植胶空白国,奇迹般地崛起为世界第三大种植国、第五大产胶国。

  海南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请需要高考报名的海南考生仔细阅读下面通知!

  琼教考〔2018〕3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做好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琼府办〔2005〕7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3〕3号)、《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教〔2016〕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47号)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8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三)2019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也可报名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分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18年12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应于以上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3日至17日,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进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各项考试费用的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20日17:30。

  (一)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二)“省外借读生”在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三)本省户口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四)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五)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申请报名。

  (六)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一)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本人持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内容)和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材料(见附件2,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申请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须提交的材料内容)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检查,并领取报考卡。考生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8年12月17日前)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二)现场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非本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或在我省未建立普通高中考籍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并在报名点现场采集近照和指静脉信息。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照片已在高二会考报名时采集,无须再采集,考生的指静脉信息由考生所在学校在12月20日前,统一组织采集。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上的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要求,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完成“升学指导测验”、“学生问卷”等报名程序。逾期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务必要妥善保管报考卡,其卡号、密码、验证码、数字签名私钥和个人二维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报考卡信息等造成个人报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开、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考试科类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共四个科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乒乓球、篮球、排球和足球)。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今年我省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另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另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此外,报考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20日至21日登陆高考报名系统缴纳体育单招文化课统一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低保户的考生免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在报名结束后市县招生办将审核确认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核实后备案。

  (六)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点(招生办或学校)打印《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表》交由考生核对,并签名承诺本人网上所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审查、确认办法。各市县要成立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纪检、招生考试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在本市(县)就读考生的各学段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高考和会考有关信息进行关联比对确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籍号、毕业学校等学籍信息。要深入到有关学校采取下班点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核查考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重点核清转学考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及异地高考考生各学段在我省各学校实际就读情况。各中学要认真核查应届学生的学籍、在校实际就读和毕业情况,认真对学生的学籍情况逐一做出是否属实的核查意见,并按照班级、年级、学校分别汇总成花名册,由班主任、年级长、教务主任和校长分别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市县教育局审查。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负责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考生和监护人户口、居住情况进行审查。负责将户口在本市县的考生及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名册、考生提交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市县居住的异地高考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有关户口、居住信息名册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分类汇总,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同时要积极沟通有关市县招生办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户口或法定监护居住在外市县考生有关信息审查。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县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户口信息关联比对,确认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口真实合法、入户时间等情况的审查,重点加强对省外迁入户口(即居民身份证号非46开头户籍)的原始入户材料、考生及监护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

  (三)加分资格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按照《海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琼教〔2015〕14号)精神,在2019年1月5日前,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等有关材料,在报名系统确认考生的有关特征信息和分类整理造册,移交本市县各有关部门进行初审;2月1日前将有关部门初审的材料汇总报送省考试局。省考试局要及时将市县提交的有关材料分类整理汇总提交给省民宗委、省委统战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军区等相关单位,由各有关单位对考生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市县教育局要依据考生户口材料中的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入户的时间、学籍材料中考生毕业的学校,确认户口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汉族考生是否符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族考生”的加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名单,并将确认的考生名单造册加盖招生办公章后报省考试局备案。

  省考试局应在2019年4月1日后在网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审查结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其他材料审查

  1.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于2019年2月1日前将《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报送至省考试局,并提早对有意向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进行摸底排查。

  2.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公室根据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各市县教育局要根据报名条件审查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考生的学籍和学历材料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在2019年3月20日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并分类列名册报经市县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县招生办主任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审查意见。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和“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应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

  各市县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按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要认真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优先录取资格、特殊类型招生报考资格、“异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试局、市县教育局、高中毕业学校和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宣传栏公告等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同班同学”名单及班级同学电子相片,加盖公章后,在考生所在学校和班级张榜公示,其余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电子相片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报名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6个学期的就读班级、审核结论及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等,并在学校内和报名点设立举报箱。考生相片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相片、报考卡号、姓名、性别、相片采集人及市县招生办举报电话等。享受政策照顾加分、不限报和优先录取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民族、享受政策照顾加分项目、法定监护人姓名、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等。省考试局、市县招生办和学校公示的考生信息必须保留至2019年8月底。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高考体检工作是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的体检结论是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须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或复检的结论不予承认。我省高考体检时间定于2019年2月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确定。

  各市县要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卫健委、招生办、体检医院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体检工作。高考体检工作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各市县在体检中遇到有关体检标准、技术性、业务类问题的指导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进行终检裁决。

  各市县教育局要组织对体检、复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在2019年4月15日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4月30日前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终检。7月4日,我省将组织体检不合格考生再次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前须签订承诺书,如体检结论仍为不合格,则不给予投档。

  考生的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

  (一)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

  1.考生电子档案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享受政策照顾加分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和考生的诚信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2.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考生负责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报名点(市县招生办或学校)负责采集考生的电子相片和指静脉信息;市县招生办会同体检医院采集考生的体检信息;省考试局负责采集考生的成绩信息、享受政策照顾加分信息和考生的诚信信息,并汇总考生的各类信息,组建考生的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信息由本人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确认;体检信息由市县招生办和体检医院共同采集并确认;享受政策照顾加分信息由省考试局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确认。

  4.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省考试局和各市县招生办要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修改。考生的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仅提供给高等学校,未经省考试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建立

  1.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

  (1)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登记表,④综合素质评价综合信息表(根据5个学期素质评价生成的综合评价表),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基础会考成绩单,⑥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⑦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2)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毕业生登记表,④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报考登记表,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有关的学籍材料,⑥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⑦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基础会考成绩单,⑧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3)省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学籍材料内容与本省普通高中的应往届考生和“中职生”规定的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考生本人在高中阶段德、智、体诸方面情况的材料),④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基础会考成绩单,⑥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2.考生纸质档案的组建、保管及要求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就读学校负责组建和保管;其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负责组建和保管。档案材料要内容齐全、完整,无错漏。考生的纸质档案应在高考录取前建立。所有考生的档案袋均需在袋口处粘贴《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档案密封条》,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加盖骑缝印章。

  (2)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认真履行档案移交手续。未被录取或录取后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档案,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保管。

  (3)考生纸质档案的移交。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并在入学报到时自行携带和移交给被录取的学校。考生领到本人的纸质档案后应妥善保管,严禁擅自启封。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因擅自启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县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县实际,制订本市县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今年,我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取消了12项有关证明事项,考生报名时所需的有关材料通过提供法定证件照、合同凭证等替代,各市县教育局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市县招生办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异地高考考生、残疾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报名办法、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以及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赢得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市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是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违规迁移的户籍学籍、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内容

  2.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申请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须提交的材料内容

  3.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本省户口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或法定监护关系不明确的,考生须到户籍地派出所添加完善法定监护人户口信息。

  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

  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本省户口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可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三)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

  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有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年级长和班主任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名册;往届生、中职生以及省外毕业学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此外,往届生还需提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四)《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二、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异地高考考生报考登记表》

  (二)根据个人异地考生的申请类别,提交本人在我省就读情况及法定监护在我省工作、居住的有关材料。其中:

  本人小学或初中阶段在我省就读的毕业证书、毕业照、成绩单或报告手册等;从业情况提供法定监护人与从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居住情况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等有效证件、材料。

  三、“引进高层人才子女”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考生,还需提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高层次人才子女不限报资格申请表》,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人事部门调动审批表以及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还需提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不限报资格申请表》、法定监护人驻琼部队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五、“省外借读生”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考生,还需提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省外借读生”在本省小学、初中毕业情况登记表》,小学或初中毕业证书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批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审批表》。

  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申请各类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须提交的材料

  我省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琼教〔2015〕14号文件执行。具体照顾加分项目及申请加分需提交的材料是:

  一、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陵水县、昌江县和乐东县。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二、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烈士证明书的复印件。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立功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四、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五、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6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三侨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或其父母归侨或华侨的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出生证、人事档案等有效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

  六、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6分投档。考生需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台湾籍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七、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时可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申请表》,并提交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八、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驻三沙部队官兵子女照顾加分资格申请表》,法定监护人的军官证复印件。

  九、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 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5分投档。

  (一)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汉族考生的加分资格,由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户口和学籍材料确定考生的加分资格。

  (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的汉族考生申请加分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汉族考生申请表》,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在2018年及以前高考报名时已经提交过有关材料且已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确认享受加分资格的往届考生,可以不用提交相应项要求的材料,但这些考生需提交《往届生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提交原所在部队颁发的退伍、复员、转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和《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三)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提交原法定监护人的《牺牲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四)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交法定监护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本人出生证和法定监护人的军官证复印件。

  (一)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三)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四)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五)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六)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七)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八)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九)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十三、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此类考生优先录取的资格,由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的户籍信息确认。

  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为确保考生准确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现将网上报名的填报信息说明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1.本人的身份证号、会考考籍号、姓名、性别及相片:2010 至2019年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考生,在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会自动弹出考生会考考籍中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考生是不能修改的(网页上以灰色底纹显示),若发现该部分信息有误,请考生到市县招生办申请更正考籍信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其它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就读生以及其他考生,在市县招生办报名时通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后,不用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报名系统会自动显示。

  2.2019年需参加基础会考考试科目:考生输入身份证号和报考科类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并显示考生2019年需参加基础会考考试的科目,考生不用填写此项信息。

  3.科类:点击科类对应的下拉列表按钮,在弹出的4 个科类(文史类、艺术文类、理工类、体育理类)中选择自己报考的科类。报考艺术(文)类的考生,点击科类右边的考试类别选项,选择自己要报考的艺术专业考试类别(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书法、校考)。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有开考,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相应考试类别。报考体育(理)类的考生,在专项考试项目下拉列表显示的17 个选项(女子100 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育单招)中,点击自己所要选考的专业项目。

  4.政治面目:点击政治面目下拉列表,选择相应的选项。

  5.考生类别:点击考生类别下拉列表选择其中一类,应届或往届。

  6.毕业类别:点击毕业类别下拉列表,根据自己毕业学校的类别,选择其中一项。

  7.考生本人户口信息填写。本省户口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关联公安部门提供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曾用名、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址、在琼入户时间等其他相关信息(此关联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如未能关联显示出户口其他信息的,请与学校或当地市县招生办联系处理)。外省籍考生要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填写,选择“异地高考考生”选项,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户口所在的省份;在其他国家定居无中国户口的选择“国外”。

  8.邮政编码:将本人接收高校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邮政编码输入到对应方框内。

  9.考生联系电话:将本人家庭的固定电话或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输入到对应的方框。非本省固定电话需加区号。

  10.录取通知书收件人:将确定接收录取通知书的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输入到对应方框。

  11.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将接收录取通知书的详细地址输入到对应方框。

  12.考生在海南的家庭详细地址:将本人家庭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输入到对应的方框内(在海南没有固定住所的考生不填此栏)。

  1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简历:考生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相应列表中点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3个学年、6 个学期所就读的学校及班级。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往届考生,在“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县或学校类别”列表中点击就读学校所在的市县或学校类别;在“请选择就读学校”列表中点击自己所就读的学校。应届考生还需在“请选择班级:列表中点击自己所就读的班级,往届考生不选择班级。“中职生”,在“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县或学校类别”列表中按毕业学校类别点击相应的选项,在“请选择就读学校”列表中点击自己就读的学校(不需选择就读班级)。在本省非普通高中学校毕业且列表中没有自己所毕业的学校的,考生选择“省内其他学校”,然后输入学校名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先在“选择市县或学校类别”中,选择“省外其他学校”,然后输入学校所在的省市及学校名称。

  14.入学时间:将各年级的入学时间按照界面提示的样式输入到相应的方框内。

  15.本人职务:考生若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则将自己所担任的职务输入到相应的方框内。

  16.证明人:考生将本人就读学校的班主任、任课老师的名字填写在此栏(家长和其他人不能作为证明人)

  17.考生特长:考生将自己所具有的主要特长名称如实输入到相应的方框内。如篮球、音乐等。

  18.法定监护人户籍及相关信息填写。

  (1)户口在本省的,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系统将自动关联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址、在琼入户时间等相关信息(此关联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如未能关联显示出户口其它信息的,请与学校或当地市县招生办联系处理)。

  (2)户口在外省的,考生要根据提交的户籍材料,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填写法定监护人户口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户籍在琼入户时间填“未迁入海南”。

  (3)法定监护人与考生关系:通过下拉框选择本人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

  (4)法定监护人联系电话:将本人法定监护人的联系电话输入到相应的方框。非本省固定电话需加区号。

  (5)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将本人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单位输入到对应的方框内。无职业的填“无业”,农村的填“务农”。

  (6)法定监护人详细居住地址:将本人法定监护人的详细居住地址输入到对应的方框内。

  19.“异地高考”考生填写部分。此栏仅提供于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外省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填写。考生根据报名时提交材料,按照填报符合申请异地高考的类别,填写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居住、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有关情况。同时,申请符合异地地高考“3个6”条件的考生,应如实填写初中阶段在我省就读的情况;申请符合异地高考“2个12”的考生,应如实填写小学和初中阶段在我省就读的情况。所填写的相关内容由报名点(招办或学校)打印交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作为异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材料依据之一。

  20.有关要求和说明

  (1)考生完成了报名所有信息的选择和输入后,应认真核对检查每一项信息,尤其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类等重要信息,否则,不但会影响考试,还会影响被高校录取后的入学报到和今后高校毕业证的领取。核对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报名信息“提交”时,如果出现某项或多项信息逻辑校验错误提示,应尽快根据本人真实情况修改,检查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2)报名信息提交后,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站”选项界面中,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栏查看填报信息。

  (3)我省高考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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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考考试结束后,很多家长和考生希望本站高考升学网对2020年海南高考分数线做一个预测,虽然很多专家预测2020年海南高考分数线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高考试卷难度也变得简单,但我们认为今年海南高考预估分数线会保持稳定,与海南高考分数线基本保持不变。下面是我们根据2020年海南高考各项指标和录取数据预估的分数线数据,可供参考!

一、海南高考预估分数线2020

2020年海南理科自主招生预测分数线为604分;
2020年海南理科国家专项计划预测分数线为542分;
2020年海南理科本科A批预测分数线为534分;
2020年海南文科自主招生预测分数线为657分;
2020年海南文科国家专项计划预测分数线为594分;
2020年海南文科本科A批预测分数线为590分;

二、海南高考分数线预估多少

2020年海南高考试题难度保持稳定(难度会比小),高校在海南招生计划有小幅增加、省高考人数有所增加,这些因素叠加,预测2020年海南高考生个人成绩、各省市录取分数控制线、高考录取率会稳中有升等各项因素,我们预测2020年海南高考线会稳中有升,基本保持与海南高考分数线相当。>>>

2020年高考报名人数1071万,相比去年多了40万人!全国报名人数能够再创历史新高。虽然近年来高考报名人数逐步增加,但是各大高校录取规模也在逐步扩大,故而造成了录取率在波动中上升的态势。受疫情的影响,2020年海南高考录取分数线大概是多少,今年海南高考多少分呢?是上升还是下降?一起来了解关于今年海南高考数据。>>>

高考就像长跑,拼到最后拼意志,拼到最后拼精神,既然选择了远方,就没有放弃的理由、2020年海南高考考试结束,但是海南高考工作才刚刚开始,接下来就是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录取以及高考最后的录取通知书收取。本文高考升学网着重为大家介绍海南高考分数线2020预测,海南本科线预测多少分的信息。>>>

高考也只是一场考试,是对过去12年学习旅程的一个终点,但并不能决定人生的落点,未来有无限可能,将改变你的轨迹,走向另一个高度。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今年海南高考是多少分,2020年海南高考分数线预估趋势是怎么样的呢,今年海南高考分数线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一起来了解。>>>

三、海南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

为做好今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8号)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分配2020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人数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0〕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中央财政和海南省财政支持我省海南医学院为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共计148人,其中本科123人,专科25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学制五年;专科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学制三年。具体详见附件《海南医学院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分配表》。

报考海南医学院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其中报考本科医学生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条件。

(二)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定向培养市县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口,且本人户口在当地连续满3年(2020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的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以外的所有区域)。

(三)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满足免费医学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本科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化学|生物(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医学生中医学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专科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化学|生物(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四)报考本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普通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专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省高职(专科)普通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有意愿报考海南医学院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考生,须在7月12日前向各市县招生办提交《海南医学院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市县招生办根据文件划定的农村区域范围,结合考生报名户籍、学籍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7月15日前,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7月20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见附件3)上报省考试局。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部分填报志愿同时进行。经审核符合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在本科提前部分所设置的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单独填报实施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同时在本科提前部分中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

定向免费专科医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高职(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经审核符合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所设置的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单独填报实施定向免费专科医学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同时在高职(专科)提前批中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部分进行,与其他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高校一起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省考试局按照考生生源范围、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分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再面向全省农村区域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照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从高分至低分补充投档。

定向免费专科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考试局按照考生生源范围、考生的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再面向全省农村区域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补充给学校投档。

定向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之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毕业后学生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市县乡镇卫生院工作6年以上(本科医学生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专科医学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年)。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我省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学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目的意义,宣传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以及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有编有岗等有关优惠政策,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各有关市县要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体制,健全考生资格的公示制度,严防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的真实可信。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有关人员,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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