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校外整治培训机构构进行整治?

茂名网讯为大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5月起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治理。

茂名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专项治理,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从5个方面展开。

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对现有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疫情防控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限时要求具备条件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证照不齐全的或限时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的,要严肃查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开展教育培训机构资金风险专项整治。通过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校外培训的风险预警》、公布黑白名单、组织动员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等开展风险预防教育;对教育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要求其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或退费不合理行为,坚决防止教育培训机构违规收取巨额费用,因管理不善、卷款跑路后引发家长维权现象。

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授课内容专项整治。清理背离主流价值等问题的教材、教辅、教案、授课音视频等,全面掌握外籍人员在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0号)“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等有关规定,消除中小学生校内减负、校外加负现象。

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推广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集中整治校外培训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夯实消费者、商家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监管,查处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培训对象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市教育局在对2020年各区、县级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要求各地组织现有培训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0号)等有关规定开展自查,有针对性地规范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同时排查无证机构纳入监管,树立正面导向和反面警示作用。

集中整治阶段,是此次治理的重要环节。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按治理内容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整改、取缔、指导办证等分类处理意见,要求证照齐全但办学不够规范的机构进行整改,无证机构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等,不符合办学标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予以关停取缔。

最后是专项督导阶段。市教育局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督促各县(市、区)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牵头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压力传导、责任传递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并举,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群众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快速办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发现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教育劝导家长学生不参加无证照培训机构的培训或托管服务等,并向当地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抓好课后服务,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梁奈 通讯员江流勇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方案范文九篇   第一篇: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社教﹝2018﹞1号)及市、区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预防并切实解决学生课外负担重、民办教育培训类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重点  1.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将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3.中小学

原标题:黑龙江“双减”专项整治 查处无证无照违规培训机构845家

东北网8月31日讯 (记者 陈显春)8月3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双减”工作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据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张立新介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双减”工作中,通过加强收费监管、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联合开展公司类违规培训专项整治、配合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检查治理“黑班黑校”等方式,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年初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509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17家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并规范整改;监测培训广告18957条次,发出行政提示53次,行政约谈16次,查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件33件,收缴罚没款11.75万元;联合检查公司类培训机构11459家次,1031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9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处无证无照违规培训机构84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1份。

正值开学季,家长和学生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比较关注,对此,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人员介绍,自2021年7月“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对4371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1764份,签署《价格承诺书》967份,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278家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并整改规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6件,通过整治,有效规范了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

在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对115个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535个网站,575个APP及抖音、快手、头条博主账号,166个自媒体等重点媒介进行专项监测,共监测教育培训广告11余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8条次,已全部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自去年7月至今,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件51件,收缴罚没款39余万元,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5件。

对于经营范围中含有“教育文化、教育科技、教育咨询”字样的各类培训公司,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呢?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看是否悬挂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行为;查经营范围是否存在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行为,看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查住所证明材料,核实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看是否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看公示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教育部门陆续曝光了一批“黑班黑校”,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将持续整治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整治重点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各类“看护班”“托管班”“辅导班”“小饭桌”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以开设图书馆、书店等形式,在居民楼、出租房等地点,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呼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共同关注“双减”政策,进一步增强同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净化校外培训环境的浓厚氛围。(陈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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