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社会的公开信:呼吁调查“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英语语法系列图书”

我们这里只推荐一本语法书:台湾的旋元佑老师写的《文法俱乐部》(简体版名为《语法俱乐部》)。这本书因为出版社倒闭而绝版,淘宝可以买到影印的版本。为什么要学语法,为什么这本书非学不可呢?我相信如果考试不考语法题,大家想必肯定不会学习语法了,但学习语法并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它的意义深远重大。个人看来,学习语法至少有以下几个目的:第一,为了能够看懂句式结构复杂的段落文章,理解其内涵,比如《经济学人》的时评,或者《时代周刊》里面的 essay;第二,在写作和交流的时候,不要犯语法错误,造成词不达意的误会;第三,提高一点要求,能够让自己写作的时候用词和句式结构多变一些,做到简洁明了,直接指导写作。援引伟大的旋元佑老师的话:「英文文法是以句子为主要的研究单位。学文法的目的,就是要学会看懂英文句子,包括复杂的、难懂的句子,更进一步就是要能写出正确的、有变化的句子。」所谓的语法规则,无非是语言学家从一大堆语言现象中总结出来的罢了,始终而且是必须为语言而服务的,仅此而已。现在多数语法书都是按照先词法后句法的方式,把各种语法简单罗列,讲完了以后,并没告诉你如何写句子。语法的最终目的是为句子服务的,告诉你如何根据语法规则写出符合规范的句子。可很少有语法书这么做,不管是牛津朗文,还是剑桥柯林斯,都没有提到或者强调这点,真是奇怪至极。《文法俱乐部》这本书也正是针对这三个目的来编排的。我相信你肯定很反感那些让你背诵 N 条规则的语法书,那么你就翻开这本书的前言吧,保证让你眼前一亮:「好的语法书,不应该有任何要背的东西,每一章都去思考理解,不必记忆,看懂了看下一章,看完了书,文法自然就好了。」旋老师在这本书里也善意地批评了各种一堆一堆地罗列语法规则的传统语法书(基本上任何一本语法书都可以归在此列),说写书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写的这些东西的意义和目的何在,提到语法解释不了的现象和例句的就列出一堆一堆的例外。每次学一本语法书,都要死记硬背 800 条规则,然后再生生记住 400 条例外……举个例子,书中提到,专有名词前不可以加任何冠词,只能用单独的名词表示,而像 the Titanic(泰坦尼克),the Pacific(太平洋),the Atlantic(大西洋)等词语,并不是用 the 来指代这件东西只有一样,而是说这些词是缩写,全称是 the Titanic Ship, the Pacific Ocean, the Atlantic Ocean, ship 跟 ocean 这种东西又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哪是什么专有名词?所以你必须用 the 来做特殊指代,表示「那个叫太平的洋」和「那艘叫泰坦尼克的船」,the 就是指代,暗含「那个」的意思,哪有什么例外可言?可是,我翻开叶永昌先生的《英语阅读参考手册》,相同一章里面就明白地写着几个大字:「专有名词前面的 the 表示独一无二的事物,如 sun 等词面前的 the,包括海洋、江河、山脉等专有名称之前的 the。」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