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的惯性实质是物体相对于平动动能运动的惯性”这句话什么意思,帮忙一下

牛顿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各是什么
牛顿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各是什么
牛顿第一定律:

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

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还可缩写成:动者恒动,静者恒静。
牛顿第一定律 (Newton&s First Law Of Motions):即是惯性定律 (law of inertia)。意谓除非受外力作用,否则物体会继续保持其静止状态,或在直线上均速度运动。例如:一块木头可以在完全光滑的桌面上自由滑动。

任何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其他物体对它施加作用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该定律说明力并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条件,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牛顿第一定律亦称“惯性定律”。它科学地阐明了力和惯性这两个物理概念,正确地解释了力和运动状态的关系,并提出了一切物体都具有保持其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它是物理学中一条基本定律。上述定律主要是从天文观察中,间接推导而来,是抽象概括的结论,不能单纯按字面定义而用实验直接验证。和实际情况较接近的说法是:任何物体在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时,都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变。即原来静止的继续静止,原来运动的继续作匀速直线运动。物体的惯性实质是物体相对于平动运动的惯性,其大小即为惯性质量。物体相对于转动也有惯性,但它跟第一定律所说的惯性不是一回事,它的大小为转动惯量。惯性质量和转动惯量都用来表示惯性,但它们是不同的物理量,中学物理不出现转动惯量的名词,可不必提两者的区别。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为零的情况下,究竟是静止还是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除了和参考系有关外,还要看初始时的运动状态。
牛顿第一定律说明了两个问题:⑴它明确了力和运动的关系。物体的运动并不是需要力来维持,只有当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即产生加速度时,才需要力的作用。在牛顿第一定律的基础上得出力的定性定义: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它使受力物体改变运动状态。⑵它提出了惯性的概念。物体之所以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是在不受力的条件下,由物体本身的特性来决定的。物体所固有的、保持原来运动状态不变的特性叫惯性。物体不受力时所作的匀速直线运动也叫惯性运动。牛顿在第一定律中没有说明静止或运动状态是相对于什么参照系说的,然而,按牛顿的本意,这里所指的运动是在绝对时间过程中的相对于绝对空间的某一绝对运动。牛顿第一定律成立于这样的参照系。通常把牛顿第一定律成立的参照系成为惯性参照系,因此这一定律在实际上定义了惯性参照系这一重要概念。牛顿第一定律是作为牛顿力学体系一条规律,它具有特殊意义,是三大定律中不可缺少的独立定律。不能将第一定律看作牛顿第二定律的特例。

牛顿第一定律的发现及总结
300 多年前,伽利略对类似的实验进行了分析,认识到:运动物体受到的阻力越小,他的运动速度减小得就越慢,他运动的时间就越长。他还进一步通过进一步推理得出,在理想情况下,如果水平表面绝对光滑,物体受到的阻力为零,它的速度讲不会减慢,这是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牛顿概括了前人的研究结果总结出了著名的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二定律:

1.定律内容: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F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作用力的方向相同。
2.公式:F合=ma
3.几点说明:
(1)牛顿第二定律是力的瞬时作用规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
(2)F=ma是一个矢量方程,应用时应规定正方向,凡与正方向相同的力或加速度均取正值,反之取负值,一般常取加速度的方向为正方向。
(3)根据力的独立作用原理,用牛顿第二定律处理物体在一个平面内运动的问题时,可将物本所受各力正交分解,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分别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的分量形式:Fx=max,Fy=may列方程。
4.牛顿第二定律的五个性质:
(1)同体性:F合、m、a对应于同一物体。
(2)矢量性:力和加速度都是矢量,物体加速度方向由物体所受合外力的方向决定。牛顿第二定律数学表达式∑F = ma中,等号不仅表示左右两边数值相等,也表示方向一致,即物体加速度方向与所受合外力方向相同。
(3)瞬时性:当物体(质量一定)所受外力发生突然变化时,作为由力决定的加速度的大小和方向也要同时发生突变;当合外力为零时,加速度同时为零,加速度与合外力保持一一对应关系。牛顿第二定律是一个瞬时对应的规律,表明了力的瞬间效应。
(4)相对性:自然界中存在着一种坐标系,在这种坐标系中,当物体不受力时将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这样的坐标系叫惯性参照系。地面和相对于地面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可以看作是惯性参照系,牛顿定律只在惯性参照系中才成立。
(5)独立性: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

(6) 因果性:在式F合=am来看,F合是使物体产生加速度的原因,而加速度a则是合力F作用产生的效果。

(7)统一性:式F合=am中的各量必须统一使用国际值单位,合力F的单位是N,质量m的单位是千克,加速度的单位是米每二次方秒。



牛顿第二定律的适用范围
(1)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较低)。

接近光速的情况下,牛顿第二定律更改为F=dp/dt(实际上牛顿本人给出的就是这个公式,只不过低速情况下质量为常数所以可以把p=mv中的m提出来,但高速情况下则不行)。

(2)只适用于宏观低速物体,牛顿第二定律不适用于微观原子。
(3)参照系应为惯性系。


(4) 对于这里的F和a来讲,应遵循对应性,即,当一个研究对象具有多个力时,应使每个F与其产生的作用效果对应起来(加速度a),不可混在一起带入公式。

的感言:谢了 相关知识
其他回答 (1)
【牛顿第一定律】任何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其他物体对它施加作用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该定律说明力并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条件,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牛顿第一定律亦称“惯性定律”。它科学地阐明了力和惯性这两个物理概念,正确地解释了力和运动状态的关系,并提出了一切物体都具有保持其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它是物理学中一条基本定律。上述定律主要是从天文观察中,间接推导而来,是抽象概括的结论,不能单纯按字面定义而用实验直接验证。和实际情况较接近的说法是:任何物体在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时,都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变。即原来静止的继续静止,原来运动的继续作匀速直线运动。物体的惯性实质是物体相对于平动运动的惯性,其大小即为惯性质量。物体相对于转动也有惯性,但它跟第一定律所说的惯性不是一回事,它的大小为转动惯量。惯性质量和转动惯量都用来表示惯性,但它们是不同的物理量,中学物理不出现转动惯量的名词,可不必提两者的区别。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为零的情况下,究竟是静止还是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除了和参考系有关外,还要看初始时的运动状态。 

【牛顿第二定律】牛顿第二定律的一般表述为:物体运动的加速度a的大小与其所受合力的大小成正比,与其质量m成反比,加速度a的方向与所受合力F的方向相同。其表示式为 

F=kma 

式中k是比例系数,其数值决定于力、质量和加速度的单位。在国际单位制中即米·千克·秒制中的k为1。上式成为 

F=ma 

即作用于该物体上各力的合力F等于物体的质量m与在该力作用下所产生的加速度a的乘积。这里所指的物体是质点。 

合外力的方向决定了物体加速度的方向,加速度的方向反映了物体所受的合外力的方向。加速度和合外力是即时相对应的。物体在每一时刻的即时加速度,是跟那一时刻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的。恒力产生恒定的加速度,变力产生变加速度,当力的作用消失,则加速度也即消失。物体在合外力作用下如何运动,则视合外力是恒力还是变力,以及初始运动状态而定。 

牛顿第二定律只适用于解决物体的低速运动问题,不能用以处理高速运动问题;只适用于宏观物体,一般不适用于微观粒子。应用牛顿第二定律时,一般选用地球或太阳作参照系,且认为地球或太阳本身在作匀速直线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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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第一定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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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物体在不受任何外力的作用下,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所用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 (Newton&s First Law Of Motions):即是惯性定律 (law of inertia)。意谓除非受外力作用,否则物体会继续保持其静止状态,或在直线上均速度运动。例如:一块木头可以在完全光滑的桌面上自由滑动。
任何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其他物体对它施加作用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该定律说明力并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条件,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牛顿第一定律亦称“惯性定律”。它科学地阐明了力和惯性这两个物理概念,正确地解释了力和运动状态的关系,并提出了一切物体都具有保持其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它是物理学中一条基本定律。上述定律主要是从天文观察中,间接推导而来,是抽象概括的结论,不能单纯按字面定义而用实验直接验证。和实际情况较接近的说法是:任何物体在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时,都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变。即原来静止的继续静止,原来运动的继续作匀速直线运动。物体的惯性实质是物体相对于平动运动的惯性,其大小即为惯性质量。物体相对于转动也有惯性,但它跟第一定律所说的惯性不是一回事,它的大小为转动惯量。惯性质量和转动惯量都用来表示惯性,但它们是不同的物理量,中学物理不出现转动惯量的名词,可不必提两者的区别。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为零的情况下,究竟是静止还是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除了和参考系有关外,还要看初始时的运动状态。

任何物体在不受力时总保持运输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
2000年以前,人们已经提出了运动和力的关系问题。当时有名的学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从对一些运动的观察中得出结论:必须有一个恒定的力作用在物体上,物体才能够以恒定的速度运动,没有力的作用,物体就静止下来。在他看来,力就是物体运动的原因。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后的2000年内,人们对运动和力的关系的认识一直没有什么重大进展。直到17世纪,伽利略(Galileo Galilei)才向着正确的认识迈出了第一大步。他把事实和思维结合起来,大胆地断言:一量物体具有某一速度,只要没有加带或减速的原因,这个速度将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当没有外力作用于物体时,物体将保持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在伽利略看来,力并不是物体运动的原因,而是运动状态发生变化的原因。伽利略的结论与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完全不同,但是他的观点能很好地说明各种问题。 

伽利略在观察和分析了大量物体运动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物体在斜面上的运动。他注意到物体沿斜面向下运动时,速度不断增加,沿斜面向上运动时,速度不断减小。伽利略根据这一事实进行讨论,没有倾斜的水平面上,物体的运动应当是没有加速也没有减速,刀就是说速度应当是不变的。当然,伽利略知道,这种水平运动的速度实际上并不是不变的,而是逐渐减小的,这是因为物体受到了磨擦力阻碍的缘故。磨擦力越小,物体以接近于恒定速度运动的时间就越长,在没有磨擦的理想情况下,物体将以恒定的速度持续运动下去。伽利略这种理想化的运动,是一种科学的抽象,它更深刻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 

现在,惯性定律可以用近代的实验设备近似地得到证明:把物体放在一个导轨上,并高法使物体和导轨之间形成气层,和气垫船的道理一样,物体沿导轨运动时磨擦可以减到很小,这时推动一下物体,可以扯到物体的运动很接近匀速直线运动。当然,惯性定律的正确性主要还在于它所推出的结论都与实验结果相符。伽利略的观点后来由牛顿总结为运动第一定律,所以说牛顿第一定律就是伽利略最早发现的惯性定律。 

三百多年前,伽利略通过对实验研究的分析,认识到运动物体受到的阻力越小,它的速度就减小的越慢,它运动的时间就越长。他还进一步推理出:在理想的情况下,如果接触面绝对光滑,物体受到阻力为0,它的速度将不会减慢,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运动下去。 

法国科学家笛卡尔(René Descartes, )进一步补充了伽利略的结论,指出如果运动的物体不受任何力的作用,不仅速度大小不变,而且运动方向不变。 

后来英国科学家,牛顿(Isaac Newton)总结了伽利略等人的研究成果,从而概括出一条重要的科学定律: 

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i]An object at rest or traveling in uniform motion will remain at rest or traveling in uniform motion unless acted upon by a net force.[/i] 

(注: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的时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物体真的没有受到力(这是一种理想情况),一种是物体受到了平衡力(这是现实生活中可以见到的情况)) 

这就是著名的牛顿第一定律。 

同样,这条定律也说明了:一切物体都有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我们就把物体所拥有的这种性质称为惯性,因而牛顿第一定律也称惯性定律。
除非受外力作用,否则物体会继续保持其静止状态,或在直线上均速度运动
牛顿第一定律的形成
  (1)伽利略的研究和科学想象:
  同一小车从同一斜面上的同一位置由静止开始滑下,(这是为了保证每次小车到达水平面时有相同的速度)。第一次在水平面上铺上毛巾,小车在毛巾上滑行很短的距离就停下了(如图甲);第二次在水平面铺上较光滑的棉布,小车在棉布上滑行的距离较远(如图乙);第三次是光滑的木板,小车滑行的距离最远(如图丙).
  伽利略认为,是平面对小车的阻力使小车停下,平面越光滑小车滑行就越远.表明阻力越小,小车滑行就越远.伽利略科学地想象:要是能找到一块十分光滑的平面,阻力为零,小车的滑行速度将不会减慢.
  (2)笛卡尔的补充
  笛卡尔等人又在伽利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如果运动物体,不受任何力的作用,不仅速度大小不变,而且运动方向也不会变,将沿原来的方向匀速运动下去.
  (3)牛顿的伟大贡献
  英国的伟大科学家牛顿,总结了伽利略等人的研究成果;从而概括出一条重要的物理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编辑本段]牛顿第一定律的发现及总结
  300多年前,伽利略对类似的实验进行了分析,认识到:运动物体受到的阻力越小,他的运动速度减小得就越慢,他运动的时间就越长。他还进一步通过进一步推理得出,在理想情况下,如果水平表面绝对光滑,物体受到的阻力为零,它的速度将不会减慢,这是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伽利略曾经专研过这个问题,牛顿曾经说过:“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成功的。”这句话就是针对伽利略的。所以牛顿概括了前人的研究结果,总结出了著名的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是通过分析事实、再进一步概括、推理得出的。虽然不可能用实验来直接验证这一定律,但是,从定律得出的一切推论,都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因此,牛顿第一定律已成为大家公认的力学基本定律之一。力是产生物体加速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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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牛顿的三大定律是?
牛顿的三大定律是? 5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一切物体在任何情况下,在不受外力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内容〗  一切物体在任何情况下,在不受外力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还可缩写成:动者恒动,静者恒静。  〖说明〗  物体都有维持静止和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趋势,因此物体的运动状态是由它的运动速度决定的,没有外力,它的运动状态是不会改变的。物体的保持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称为惯性(inertia)惯性的大小由质量量度。所以牛顿第一定律也称为惯性定律(law of inertia)。牛顿第一定律也阐明了力的概念。明确了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指出了是力改变了物体的运动状态。因为加速度是描写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所以力是和加速度相联系的,而不是和速度相联系的。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这点,往往容易产生错觉。   〖注意〗  (1)牛顿第一定律并不是在所有的参照系里都成立,实际上它只在惯性参照系里才成立。因此常常把牛顿第一定律是否成立,作为一个参照系是否惯性参照系的判据。  (2)牛顿第一定律是通过分析事实,再进一步概括、推理得出的。我们周围的物体,都要受到这个力或那个力的作用,因此不可能用实验来直接验证这一定律。但是,从定律得出的一切推论,都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因此,牛顿第一定律已成为大家公认的力学基本定律之一。  〖牛顿第一定律的发现及总结〗  300多年前,伽利略对类似的实验进行了分析,认识到:运动物体受到的阻力越小,他的运动速度减小得就越慢,他运动的时间就越长。他还进一步通过进一步推理得出,在理想情况下,如果水平表面绝对光滑,物体受到的阻力为零,它的速度讲不会减慢,这是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伽利略曾经专研过这个问题,牛顿曾经说过:“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成功的。”这句话就是针对伽利略的。所以牛顿概括了前人的研究结果,总结出了著名的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  〖内容〗  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表达式〗   ΣF=ma或F合=ma 〖说明〗  (1)牛顿第二定律是力的瞬时作用规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  (2)F=ma是一个矢量方程,应用时应规定正方向,凡与正方向相同的力或加速度均取正值,反之取负值,一般常取加速度的方向为正方向。  (3)根据力的独立作用原理,用牛顿第二定律处理物体在一个平面内运动的问题时,可将物体所受各力正交分解,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分别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的分量形式:Fx=max,Fy=max列方程。 〖牛顿第二定律的五个性质〗  (1)同体性:F合、m、a对应于同一物体。  (2)矢量性:力和加速度都是矢量,物体加速度方向由物体所受合外力的方向决定。牛顿第二定律数学表达式∑F = ma中,等号不仅表示左右两边数值相等,也表示方向一致,即物体加速度方向与所受合外力方向相同。  (3)瞬时性:当物体(质量一定)所受外力发生突然变化时,作为由力决定的加速度的大小和方向也要同时发生突变;当合外力为零时,加速度同时为零,加速度与合外力保持一一对应关系。牛顿第二定律是一个瞬时对应的规律,表明了力的瞬间效应。  (4)相对性:自然界中存在着一种坐标系,在这种坐标系中,当物体不受力时将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这样的坐标系叫惯性参照系。地面和相对于地面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可以看作是惯性参照系,牛顿定律只在惯性参照系中才成立。  (5)独立性: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失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 〖适用范围〗  (1)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较低)。  (2)只适用于宏观物体,牛顿第二定律不适用于微观原子。  (3)参照系应为惯性系。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   〖内容〗  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表达式〗   F=-F'  (F表示作用力,F'表示反作用力,负号表示反作用力F'与作用力F的方向相反) 〖说明〗  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并且指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必有反作用力。它们是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牛顿第三定律 〗  内容: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说明: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并且指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必有反作用力。它们是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另需要注意:   (1)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没有主次、先后之分。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2)这一对力是作用在不同物体上,不可能抵消。   (3)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必须是同一性质的力。   (4)与参照系无关。  牛顿第三定律:  两个物体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  F1=-F2  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②相互作用力一定是相同性质的力  ③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④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  ⑤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因为作用点不在同一个物体上,所以不能求合力  2.相互作用力和平衡力的区别  ①相互作用力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且在同一直线上的力;两个力的性质是相同的。  ②平衡力是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的两个力,大小相同、方向相反,并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两上力的性质可以是不同的。  ③相互平衡的两个力可以单独存在,但相互作用力同时存在,同时消失  例如:物体放在桌子上,对于物体所受重力与支持力,二者属于平衡力,将物体拿走后支持力消失,而重力依然存在.  而物体在桌子上,物体所受的支持力与桌面所受的压力,二者为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物体拿走后,二者都消失. 〖适用范围〗  牛顿运动定律是建立在绝对时空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超距作用基础上的所谓超距作用,是指分离的物体间不需要任何介质,也不需要时间来传递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相互作用以无穷大的速度传递。  除了上述基本观点以外,在牛顿的时代,人们了解的相互作用。如万有引力、磁石之间的磁力以及相互接触物体之间的作用力,都是沿着相互作用的物体的连线方向,而且相互作用的物体的运动速度都在常速范围内。  在这种情况下,牛顿从实验中发现了第三定律。“每一个作用总是有一个相等的反作用和它相对抗;或者说,两物体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永远相等,并且各自指向其对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等大、反向、共线,彼此作用于对方,并且同时产生,性质相同,这些常常是我们讲授这个定律要强调的内容。而且,在一定范围内,牛顿第三定律与物体系的动量守恒是密切相联系的。  但是随着人们对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的认识的发展,19世纪发现了电与磁之间的联系,建立了电场、磁场的概念;除了静止电荷之间有沿着连线方向相互作用的库仑力外,发现运动电荷还要受到磁场力即洛伦兹力的作用;运动电荷又将激发磁场,因此两个运动电荷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在对电磁现象研究的基础上,麦克斯韦()在年间完成了对电磁现象及其规律的大综合、建立了系统的电磁理论,发现电磁作用是通过电磁场以有限的速度(光速c)来传递的,后来为电磁波的发现所证实。  物理学的深入发展,暴露出牛顿第三定律并不是对一切相互作用都是适用的。如果说静止电荷之间的库仑相互作用是沿着二电荷的连线方向,静电作用可当作以“无穷大速度”传递的超距作用,因而牛顿第三定律仍适用的话,那么,对于运动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牛顿第三定律就不适用了。如图所示,运动电荷B通过激发的磁场作用于运动电荷A的力为 (并不沿AB的连线),而运动电荷A的磁场在此刻对B电荷却无作用力(图中未表示它们之间的库仑力)。由此可见,作用力在此刻不存在反作用力,作用与反作用定律在这里失效了。  实验证明:对于以电磁场为媒介传递的近距作用,总存在着时间的推迟。对于存在推迟效应的相互作用,牛顿第三定律显然是不适用的。实际上,只有对于沿着二物连线方向的作用(称为有心力),并可以不计这种作用传递时间(即可看做直接的超距作用)的场合中,牛顿第三定律才有效。  但是在牛顿力学体系中,与第三定律密切相关的动量守恒定律,却是一个普遍的自然规律。在有电磁相互作用参与的情况下,动量的概念应从实物的动量扩大到包含场的动量;从实物粒子的机械动量守恒扩大为全部粒子和场的总动量守恒,从而使动量守恒定律成为普适的守恒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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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第一定律】任何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其他物体对它施加作用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该定律说明力并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条件,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牛顿第一定律亦称“惯性定律”。它科学地阐明了力和惯性这两个物理概念,正确地解释了力和运动状态的关系,并提出了一切物体都具有保持其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它是物理学中一条基本定律。上述定律主要是从天文观察中,间接推导而来,是抽象概括的结论,不能单纯按字面定义而用实验直接验证。和实际情况较接近的说法是:任何物体在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时,都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变。即原来静止的继续静止,原来运动的继续作匀速直线运动。物体的惯性实质是物体相对于平动运动的惯性,其大小即为惯性质量。物体相对于转动也有惯性,但它跟第一定律所说的惯性不是一回事,它的大小为转动惯量。惯性质量和转动惯量都用来表示惯性,但它们是不同的物理量,中学物理不出现转动惯量的名词,可不必提两者的区别。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为零的情况下,究竟是静止还是作匀速直线运动,这除了和参考系有关外,还要看初始时的运动状态。

【牛顿第二定律】牛顿第二定律的一般表述为:物体运动的加速度a的大小与其所受合力的大小成正比,与其质量m成反比,加速度a的方向与所受合力F的方向相同。其表示式为

F=kma

式中k是比例系数,其数值决定于力、质量和加速度的单位。在国际单位制中即米·千克·秒制中的k为1。上式成为

F=ma

即作用于该物体上各力的合力F等于物体的质量m与在该力作用下所产生的加速度a的乘积。这里所指的物体是质点。

合外力的方向决定了物体加速度的方向,加速度的方向反映了物体所受的合外力的方向。加速度和合外力是即时相对应的。物体在每一时刻的即时加速度,是跟那一时刻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的。恒力产生恒定的加速度,变力产生变加速度,当力的作用消失,则加速度也即消失。物体在合外力作用下如何运动,则视合外力是恒力还是变力,以及初始运动状态而定。

牛顿第二定律只适用于解决物体的低速运动问题,不能用以处理高速运动问题;只适用于宏观物体,一般不适用于微观粒子。应用牛顿第二定律时,一般选用地球或太阳作参照系,且认为地球或太阳本身在作匀速直线运动。

【牛顿第三定律】它是力学中重要的基本定律之一,亦称“作用与反作用定律”。任何物体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同时存在,同时消失,它们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但分别作用在两个不同物体上。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没有本质的区别,不能认为一个力是起因,而另一个力是结果。两个力中的任何一个力都可以被认为是作用力,而另一个力相对于它就成为反作用力。正确理解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跟平衡力是有区别的。在低速运动范围,不论是运动物体间还是静止物体间的相互作用;不论是加速运动物体间还是匀速运动物体间的相互作用;不论是短暂的还是持续的相互作用,都遵循牛顿第三定律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1.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又称惯性定律。 
2.条件--一物体不受力的作用或外力总和为零。
3.内容--静者恒静,动者恒做等速直线运动。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 
1.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又称为作用力与加速度定律。 
2.单位时间动量的变化称为作用力(f)·δp = fδt = mδv ,f = mδv/δt
3.单位时间速度的变化量为加速度(a)· f = mδv/δt = m(δv/δt) = ma·f = ma (m为质量)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 
1.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又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 
2.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直线的不同两物,故不能抵消文字解说简单的理论
1,惯性定律:一切物体再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2,加速度定律:物体运动的加速度与作用在物体上所有外力的合力成正比,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3,作用与反作用定律:两物体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作用在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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