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的综合单价和利润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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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组成综合单价的管理费及利润是如何计算得出的?管理费49%利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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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
16.78各项相加请高指点
提问者采纳
哪软件综合费设置包括哪些内容综合单价包括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看看综合费管理费利润、风险
这不是我自己弄的,是看网上的例子。工程内容、单位、数量相同,按理应该是定额综合单价相加就等于清单综合单价的,但为什么错了0.9呢,要是小数点跃进也不能错这么多吧?这表里还要有利润和风险吗?正在学习,请多多指教
你这个表是定额的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表包括的内容比这个要细,有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内容描述等,没有综合费这项,有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具体要求你可以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网上很多,不必纠结这个表。
提问者评价
谢谢了啊!
相关专业回答
1、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2、完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3、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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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综合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单价的概念 二、相关规定 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四、综合单价确定的意义五、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六、综合单价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七、综合单价的确定中相关规定 八、综合单价的确定实例 一、综合单价的概念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 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 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包括的综合单价,而是一 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 括在项目单价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全包括 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 规定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为不可竞争的费用的做法很有必要。 二、相关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计价方法 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 综合单价法。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综合 单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 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 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1.确定依据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之 一是该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招标 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 综合单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 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 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材料暂估价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进入综合单价。3.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 虑进入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 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内时,综合 单价不得变动,工程价款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 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 综合单价其他项 目清单中 的材料 暂估价 3.风险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 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 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 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 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 者予以调整。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 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 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四、综合单价确定的意义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内容,是投标人能否中标 的航向标 ,是投标人中标后的盈亏的分水岭,是投标企 业整体实力的真实反映。五、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有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工 料单价、费用及利润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施 工图纸及图纸答疑、现场踏勘情况、计价规范等。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清单,综合 单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项目名称,及该项目所 包括的工程内容来确定。清单中提供相应清单项目所包 含的施工过程,它是组价的内容。2.定额定额是指消耗量定额或企业定额。消耗量定额是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技术,按照正常 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 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两的定额。 消耗量定额 是在编制标底时确定综合单价的依据。 2.定额企业定额 是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 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 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定额。企业定额是在编制投标报 价时确定综合单价的依据。若投标企业没有企业定额时 可参照消耗量定额确定综合单价。 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计算综合单价中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基础。3.工料单价工料单价是指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即材料预算 价格)、机械台班价格。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是由定额中工料消耗量乘以相应的工料单价计 算得到。 4.管理费费率、利润率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外的管理费及利润,是根据 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乘以其基础计算的。5.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综合单价所包括的范围,应符合计价 规范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中规定的要求。6.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工程招 标范围、甲方供应材料的方式等。例如,某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钢材、水泥实行政府采购,由招标方组织供应到工程现 场。在综合单价中就不能包括钢材、水泥的价。否则综合单 价无实际意义。 7.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的内容除满足工 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内容外,还应注意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的 具体内容,才能有效的确定综合单价。8.现场踏勘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现场踏勘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是计算措施费的资料。 六、综合单价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须非常熟悉定额的编制原理,为准确计算人工、材料、 机械消耗量垫定基础。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准确确定工程量 清单表中的工程内容,以便准确报价。经常进行市场询价和 商情调查,以便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单价。广 泛积累各类基础性资料及其以往的报价经验,为准确而迅速 的做好报价提供依据。经常与企业及项目决策领导者进行沟 通明确投标策略,以便合理报出管理费率及利润率。增强风 险意识,熟悉风险管理有关内容,将风险因素合理的考虑在 报价中。必须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工程量增减的 因素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合理损耗都应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七、综合单价的确定中相关规定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 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 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 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 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 价确定;(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 七、综合单价的确定中相关规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 合单价,经 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前提:无法找到适用和类 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 润的原则,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 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 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 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 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八、综合单价的确定实例由于计价规范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范、计量单位、项目内容不尽相同,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弄清以下两个问题:拟组价项目的内容,用计价规范 规定的内容与相应定额项目的内容作比较,看拟组价项目应该用哪几个定 额项目来组合单价。计价规范与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相同,在组合 单价时要弄清具体项目包括的内容,各部分内容是直接套用定额组价还是 需要重新计算工程量组价。(一)当《计价规范》的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则与《计价定额》一致,只与一个定额项目对应时,直接套用定额组价。 这种组价较简单,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大多数的分项工程均可利用这种方法 组价。其计算公式如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 八、综合单价的确定实例(二)当《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的数量与《计价定额》不一致时, 其计算公式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综合单价÷该定额项目计量单位的数量(三)当《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 一致,工程内容不一致,需几个定额项目组成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该定额项目计量单位的数量) 某工程现浇混凝土矩形柱截面尺寸为400mm×400mm,柱 高6.6,共30根,混凝土全部为搅拌机现场搅拌。 一)现浇混凝土矩形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根据“5.4.2现浇混凝土柱”:项目编码为:; 项目名称为:矩形柱; 项目特征:1.柱种类、断面:矩形柱,400mm×400mm;2混 凝土强度等级:C25; 计量单位:m3。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 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 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 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工程内容: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工程数量为:0.40×0.40×6. 60×30=31.68m3 将上述结果及相关内容填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如下表所 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三 、 案 例工程名称:某工程 序号 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矩形柱第1页 共1页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31.68m31、柱种类、断面:矩形柱 2、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2) 现浇混凝土柱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编制1.该项目发生的工程内容为:混凝土制作、浇筑(含振捣、养护)。 2.根据现行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浇筑柱: 0.40×0.40×6.60×30=31.68 m3 三 现场制作混凝土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为何都有三种计算程序
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为何都有三种计算程序或者分三种计算程序的必要性在哪里?
09-12-14 &匿名提问
综合了大家的观点: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综合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其计费程序分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  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C&C0值的下限时,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3)当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对比一下: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2、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计后在加计规费和税金生成建、按工程造价。3、简单的区分办法是:从取费的先后次序去理解掌握。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工料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不管是哪种方法,计算工程造价的公式都是:先求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乘以相应的分部分项单价,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然后求和得出工程的总费用这里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的区别在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不同!在工料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我们称之为此种单价为“不完全单价”而在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等,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我们称之为“综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工料单价是以前基于定额基础上的报价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等。汇总成为定额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相应的费率汇总得出直接工程费。再加上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得到工程造价。综合单价法是改革开放之后顺应市场需求。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管理费、措施费、等。包含着这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随着定额的发展。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进步。现在的综合单价相比以前的工料单价有了根本的不同。而且在体现成本和造价控制方面。综合单价法能够方便控制!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的区别 :在于结算时综合单价法所含的个细目不能重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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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 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 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 34、教材第11页3.2.4条提出缺项补充时,要在项目编码格中以&补&字示之。请问是&补+编码&的形式,还是只写一个&补&字? 答:《计价规范》3.2.4条明文规定,缺项可以补充,并要上报备案,项目编码以&补&字称,可理解为&补+编码&的形式。如:广东省的补充项目,为&粤+编码&如补充的塑料门编码为&粤&。 35、规范中封皮(P8)有&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而在教材(P16)中没有,请问此内容是否需要? 答:以《计价规范》第8页工程量清单格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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