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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细
请求解答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遇到的问题
编号:37465&&发表人:西河金城&&受理单位:河池市住建局&&提问时间: 15:51:44&&浏览:4538次
[移交信息]:此问题 8:46:42由河池市政府办公室移交至河池市住建局-->
&&&&河池市政府办公室:
收到《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河办发〔2014〕28号),我们遇到几个问题,请求明确解答:
一、文件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干部住房管理,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对象能否理解为重复享受福利性住房的人员?
二、以市场价格购买的已可以上市的房改房属于清退对象吗?
三、已将福利性住房以市场价格卖出了的如何处理?例如某人有2套房改房(集资房)但已以市场价格高价卖出了1套,还剩1套自住,需要清退吗?如果2套都以市场价格高价卖出了并且此人又退休了,要房没房,要钱没钱,该怎么办?
四、买卖集资建房指标的如何处理?例如张三将在A单位集资建房的指标卖给B单位李四,张三已获利,李四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得到房子并办到房产证,此二人是否属于清退的对象?
望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单位:河池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8:46:42
&&&&“西河金城”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已转市住建局给你答复。............&&&&
(该部门已经河池网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满意:1&&基本满意:0&&不满意:0
回复单位:河池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9:08:00
&&&&“西河金城”网友:您好,提问收悉,稍后答复。......&&&&
(该部门已经河池网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满意:0&&基本满意:0&&不满意:0
回复单位:河池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11:53:04
&&&&  “西河金城”网友,你好!感谢你对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的支持,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河办发〔2014〕28号文的清退规定,清退对象应理解为违反政策规定重复享受福利性住房的各级机关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通过上市交易以市场价购买的房改房,办清过户全部手续后,所购买的房改房性质已转变为商品房,不属于河办发〔2014〕28号文规定的清退范围。如果出卖人有违规多占住房情况,该出卖人仍属河办发〔2014〕28号文规定的清退对象。三、已将违规多占的福利性住房以市场价格出卖了的,属清退范围。四、A单位应制止纠正张三买卖集资建房指标的行为。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日......&&&&
(该部门已经河池网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满意:3&&基本满意:0&&不满意:3
网友评论&&&&
shunfengha:&&(<font color="#FF/6/27 8:41:59)
你好,想问一下,在原单位享受公住房,不面积未达标,且单位搬迁,将房市场价处理,在现单位能否购买全额积资房或房改房,如不行,如何清退原单位公住房
港湾123:&&(<font color="#FF/5/24 0:58:43)
全市人民在期待这样的整治能认真 公平 严肃 合理的开展
港湾123:&&(<font color="#FF/5/24 0:57:14)
我们单位怎么都一点动静也没有?还有很多单位违规占有多套房子的人现在都在出卖多占的房子?还有的单位还在继续进行着这样的违规行动---继续分多套房子.很多人在观望,希望这样的整治 不只是走过场
熊猫大哥哥:&&(<font color="#FF/4/19 20:38:08)
我试来答复一下,不知道对不对。
一、清退对象为重复享受福利性住房的人员。
二、以市场价格购买的已可以上市的房改房不属于清退对象。
三、已将福利性住房以市场价格卖出了的不处理。
四、买卖集资建房指标的要处理。
韦平:&&(<font color="#FF/4/18 16:06:35)
为何不回复呢/
熊猫大哥哥:&&(<font color="#FF/4/18 13:30:23)
清退对象为重复享受福利性住房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福利性住房。
熊猫大哥哥:&&(<font color="#FF/4/18 13:28:17)
买卖集资建房指标的如何处理?例如张三将在A单位集资建房的指标卖给B单位李四,张三已获利,李四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得到房子并办到房产证,此二人是否属于清退的对象?属于清退的对象。
熊猫大哥哥:&&(<font color="#FF/4/18 13:26:39)
某人有2套房改房(集资房)但已以市场价格高价卖出了1套,还剩1套自住,不需要清退。某人房产证只有1套。
熊猫大哥哥:&&(<font color="#FF/4/18 13:24:37)
结婚前有一方在A单位享受过了房改房,婚后另一方不可以在B单位再享受单位危旧房改房。
西河金城:&&(<font color="#FF/4/18 8:01:47)
补充一个问题:结婚前有一方在A单位享受过了房改房,婚后另一方还可以在B单位再享受单位危旧房改房重建非还建住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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