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项目部 纪检监察 问题不接工程量劳动监察大队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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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59万工资被拖欠包工头有家难回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
网-西部商报
窦文杰 甘菊萍
59万工资被拖欠包工头有家难回
工程发包方称已与承包方结清工程款,此事已报送七里河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
现场发工资 甘菊萍摄
  每日甘肃网11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窦文杰甘菊萍)他带领20余名同乡去打工,但是工资被拖欠,工人们每天找他要钱,家里的东西也被拉走,事情闹得老父亲在家都没办法住。这是来自陇南武都的农民工曹永义的亲身经历。听到这样的故事,我们不禁为农民工讨薪经历感到心酸。为什么一到年末,农民工讨薪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部门对欠薪企业&严抓狠打&的同时,为何这样的现象屡禁不止?西部商报推出&情暖2015拒绝欠薪&为务工人员讨薪维权行动&,不仅为你讲述那些发生在农民工身上维权故事,更要为务工者普及劳动保障知识。同时,我们将联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保障。
  【讨薪故事】
  59万被拖欠老父亲陪他讨薪
  昨日,来自陇南武都的农民工曹永义向记者反映,从2014年,他带着一个施工队受雇于一项姓雇主,承建兰州商通锅炉有限公司的天然气锅炉重建和改造工程。直至2014年11月底,工程接近完工,但没有见到工资,工程只好停工,20余位农民工59万元工资被拖欠。
  记者采访了解到,甘肃宏武房地开发有限公司为兰州商通锅炉有限公司的天然气锅炉改造工程发包方,承包方为&甘肃国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国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来自榆中项得山兄弟两人,项得山兄弟又将人力活承包给陇南武都人曹永义的施工队。在一份日,项得山兄弟向曹永义写下的欠条中明确表示,&共欠曹永义农民工工资59.2万元。&
  曹永义的雇主项得山告诉记者,曹永义等20余人的工程款被拖欠,主要是甘肃国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他120多万的工程款导致的。采访中,项得山出示一张来自甘肃国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账目来往情况,他称对目前的账目持有异议。
  记者拨打甘肃国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联系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联系到甘肃宏武房地开发有限公司一名王姓的负责人,他称公司该付的都已经付了,目前这起事件已报送七里河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并正在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转包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款争议,但是应该把工人的工资剥离另行解决啊!&曹永义称由于迟迟拿不到工资,20余名工人每天找他要钱,将他在陇南武都家里的花椒也拉走,逼得他70多岁的老父亲无法回家。如今,老父亲在兰州的工地上陪着他讨薪。
  【讨薪故事】
  公司歇业工资未发记者介入
  &我曾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文员,现在房地产公司歇业关门了,我的4个月的工资还被拖欠着。&昨日,小马向记者反映她讨要工资的难心事。去年10月份,小马应聘到位于雁滩的一家名为&甘肃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文员。今年9月初,她所供职的房地产公司因为和租赁方发生纠纷,公司被封门,员工也停止上班。
  小马称,公司共10名工作人员4个月的工资被拖欠。&其中有5个人是做项目的,每个人被拖欠两三万不等,其他的几个是普通的职员,拖欠我的工资共1万元。&小马称,他们曾找公司负责人索要被拖欠的工资,老板起初答应很快就会兑现,但是到后来一直拖着,最近都不接电话了。
  记者根据欠薪者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甘肃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马某,但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发送短信告知采访事宜,对方也未对此事作回应。&我们也是来自外地的普通打工者,平时靠工资维持生活,工资被拖欠后,我们都没有办法吃饭了。&采访中小马无奈地说,她只能携带相关手续材料前往劳动监察部门,为自己维权。
  昨日下午3时许,小马告诉记者,公司负责人已经和她取得联系,称已经收到记者的短信,非常重视,约定在今日上午协商解决拖欠工资一事。
  维权行动
  本报联动劳动保障部门帮7名工人拿到了辛苦钱
  他们从山西、河南等老家来到兰州务工,聚集在同一个工地;虽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和用人单位达成口头协议,等工程完工后就支付工资。谁知,等工程完工后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辛苦钱,回家的路也被&斩断&&&昨日上午,来自山西的贺师傅给记者讲述了他们讨薪的艰辛历程。
  贺师傅说,他和6名工友在西固一家工地干活,从8月干到10月。由于他们都是通过工友介绍才聚集到一起的,且工程量小工期短,所以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只是和用人单位达成口头协议,等工程完工后就结清工资。谁知,工程干完了,用人单位却言而无信,未能兑现当初的诺言。他们既找不到用人单位负责人,打电话也不接,这一等就是一个月,他们在兰州又无亲友投靠,工程完工了也不能寄宿在工地上,想回家但没拿到工钱无钱购买车票。贺师傅的老乡张师傅说,由于用人单位失信,他们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回家的路也断了,这真让他们难心。
  为帮助贺师傅和他的工友要到工资,让他们尽快踏上回家之路,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向贺师傅了解详情后,随即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说明了拒不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利害关系,负责人称他在外地暂时无法回到兰州,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贺师傅和他工友的部分工资让他们先回家,并承诺剩余工资后续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如数支付,监察员要求该负责人兑现承诺,否则将立案处理,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该负责人通过银行转账打款14000元,并如数发放给贺师傅和他的工友,贺师傅和他的工友脸上终于露出笑容。
  温馨提示
  本报讨薪维权热线继续开通,对于一些恶劣的欠薪行为,本报记者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曝光。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若遇恶意欠薪,请拨打或关注西部商报微信公众平台(xbsb01)或微博@西部商报反映,本报将与劳动监察部门一起帮你维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日前,威宁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某石材公司的农民工投诉,反映其厂方拖欠工资合计33万余元,涉及41名农民工。
  经调查核实,石材公司在该县某乡镇兴建大理石材加工厂,将大理石开采承包给陈某,每方按380-420元/m³支付。方某等人陆续被陈某聘为开采工人,负责大理石材的开采,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石材公司与陈某未严按承包合同履行,导致方某等人进厂后到工作了很长时间未领到工资。
  在领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方某等人分别到了乡政府,信访局反映,要求厂方支付41名民工工资33万余元。经劳动监察大队和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因双方在开采方量上未达成共识导致调解困难。
  最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乡政府协助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在调解会上,石材公司与方某等人签订协议书,厂方和方某等人各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乡政府各一份备案,且农民工承诺不再因此事上访。
  本案是一起因建设工程方量不符从而引起工程承包人逃匿,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的案件,案件的关键点是采石方量争议大,不好界定,加上承包人逃匿,如何界定责任人。最终,劳动部门协调发包单位解决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中陈某违法规定招用方某等人,因工程方量的纠纷导致拖欠方某等人的工资,应由发包的组织石材公司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日前,威宁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某石材公司的农民工投诉,反映其厂方拖欠工资合计33万余元,涉及41名农民工。
  经调查核实,石材公司在该县某乡镇兴建大理石材加工厂,将大理石开采承包给陈某,每方按380-420元/m³支付。方某等人陆续被陈某聘为开采工人,负责大理石材的开采,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石材公司与陈某未严按承包合同履行,导致方某等人进厂后到工作了很长时间未领到工资。
  在领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方某等人分别到了乡政府,信访局反映,要求厂方支付41名民工工资33万余元。经劳动监察大队和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因双方在开采方量上未达成共识导致调解困难。
  最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乡政府协助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在调解会上,石材公司与方某等人签订协议书,厂方和方某等人各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乡政府各一份备案,且农民工承诺不再因此事上访。
  本案是一起因建设工程方量不符从而引起工程承包人逃匿,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的案件,案件的关键点是采石方量争议大,不好界定,加上承包人逃匿,如何界定责任人。最终,劳动部门协调发包单位解决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中陈某违法规定招用方某等人,因工程方量的纠纷导致拖欠方某等人的工资,应由发包的组织石材公司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日前,威宁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某石材公司的农民工投诉,反映其厂方拖欠工资合计33万余元,涉及41名农民工。
  经调查核实,石材公司在该县某乡镇兴建大理石材加工厂,将大理石开采承包给陈某,每方按380-420元/m³支付。方某等人陆续被陈某聘为开采工人,负责大理石材的开采,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石材公司与陈某未严按承包合同履行,导致方某等人进厂后到工作了很长时间未领到工资。
  在领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方某等人分别到了乡政府,信访局反映,要求厂方支付41名民工工资33万余元。经劳动监察大队和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因双方在开采方量上未达成共识导致调解困难。
  最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乡政府协助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在调解会上,石材公司与方某等人签订协议书,厂方和方某等人各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乡政府各一份备案,且农民工承诺不再因此事上访。
  本案是一起因建设工程方量不符从而引起工程承包人逃匿,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的案件,案件的关键点是采石方量争议大,不好界定,加上承包人逃匿,如何界定责任人。最终,劳动部门协调发包单位解决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中陈某违法规定招用方某等人,因工程方量的纠纷导致拖欠方某等人的工资,应由发包的组织石材公司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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