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生活家里天然气打不着很重要吗?

南通虹桥东村居民家中燃气半夜爆炸 一人手臂被烧伤
20:27来源:江海明珠网
[导读]  昨天深夜11点多,市区虹桥东村内发出一声巨响。一位5楼的出租户在烧煮夜宵时,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出租户手臂被轻度烧伤。
  昨天深夜11点多,市区虹桥东村内发出一声巨响。一位5楼的出租户在烧煮夜宵时,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出租户手臂被轻度烧伤。
  其他居民听到巨响后,也迅速起床。沈先生住在事发住户的正上方,当时浓烟已经钻进他家的屋子,打开灯后也是伸手不见五指。
  所幸的是,119及时赶到,并迅速扑灭了火情。
  据了解,晚上11点多,5楼的出租户下班回家后 准备烧煮夜宵,因为总阀一直没关,导致燃气泄漏,遇到明火后发生爆炸。出租户在扑救时,手臂被轻度烧伤。
  目前,警方正在对这起事故做进一步调查。(杨天保 张家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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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汽车使用的天然气和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天然气有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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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天然气为20MPa的高压压缩天然气,居民用天然气是管输压力为2000Pa的低压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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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没有了,新能源也就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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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用怕烧煤球炉,现在已经在开发机械动力的产品,或者用电,什么东西都有替代品的
天然气怎么会没有,没有了天然气会有更方便的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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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天然气收费平台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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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对于增强和培养广大市民的环境消费意识、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日前就社会关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问:为什么要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随着兰州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逐年增长,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这些垃圾的产生已经对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和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破坏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给广大市民的生存造成了极大威胁。如今环境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国家明确规定了实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增强了广大居民和社会单位的“环境消费”意识,对于补偿垃圾处理、处置的设施建设和收集、运输费用的不足,实现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良性循环,提高兰州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等都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改变少数市民“垃圾处置是免费的”、“垃圾处理是政府的事”、“环境卫生与己无关”等模糊认识,全面强化市民“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问: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要求:“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2007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明确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同年10月甘肃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中要求:“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要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2007年10月11日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颁布实施了《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7〕7号),2009年3月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正式开征。
  三、问:城市垃圾收费标准是多少?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居民、暂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每户每月5.00元,市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每人每月2.00元,高级中学(含职高)按在校学生数每人每学期2.00元收取,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按在校学生数每人每学期5.00元(费用均由学校承担),经营摊点(包括早餐及夜市摊点)按每个摊位每天1.00元收取,集贸市场的零售商按每户每天1.00元、批发(含批零兼营)按每户每天2.00元收取,宾馆、旅店、招待所、医院按实际床位数的70%、每床每月3.00元,餐饮业(含宾馆内餐饮)50㎡以下的按每户每月50.00元、51—100㎡的按每户每月60.00元、101—200㎡的按每户每月70.00元、201㎡以上的按每月每㎡0.40元收取,沿街各类营业门点50㎡以下的按每户每月30.00元、51—100㎡的按每户每月40.00元、101—200㎡的按每户每月50.00元、201㎡以上的按每月每㎡按0.30元收取,经县(区)环境卫生工作部门批准自运垃圾到垃圾处理场的、按实际产生量每吨15.00元收取。
  四、问:垃圾收费主要采取什么方式?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采用与天然气捆绑收费和上门收费两种收费方式。对近郊四区使用天然气的居民住户,由原来环卫部门上门收取的方式改变为委托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代收的方式,收费标准仍然执行原来标准,天然气公司在收取燃气费的同时收取城市垃圾处理费。实行捆绑式收费,是便民、利民、资源共享的具体体现,对于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成本十分有利。对于其他单位和未使用天然气的居民住户,仍由市容环境管理卫生部门组建的专业收费队伍或指定的委托单位上门收取。
  五、问:垃圾处理收费从什么时间开始?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2005年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论证,2007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经过成本检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市物价部门也于2008年5月8日批准了“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2009年3月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正式开始。
  六、问: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减免对象是哪些?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不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以下四类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垃圾处理费:敬老院、社会福利单位;托儿所、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优抚补助的优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
  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相应标准减半征收所办经营场所的城市垃圾处理费。
  七、问: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途是什么?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纳入专户管理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或补充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
  由于过去兰州市没有一座达标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此,市政府决定今年建设6座垃圾处理厂,建成后将使兰州市的垃圾处理无害化率达到70%以上,但由于财政困难需要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其中征收垃圾处理费仅是对环卫基础建设所需费用的有限补充,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费用仍由政府财政承担。
  八、问:对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加收滞纳金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的措施。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垃圾费的,由代收单位按月提供名单,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追缴和处罚。
  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什么要与天然气捆绑收费?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于2009年3月正式开始征收,通过几年的实际征收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拒缴、欠缴现象严重,征收率只有24%。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借鉴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需要说明的是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早已于2009年3月开征,此次调整只是将原来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的方式改变为委托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代收的方式,收费标准未发生变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开征,必将对兰州市人居环境的改善、环卫质量的提升、循环经济建设、以及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等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密组织、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确保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主办:兰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运行管理: 兰州市数字城市建设办公室备案:陇ICP备
技术支持: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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