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纱布勒紧胸腔疼痛怎么回事时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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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布留胸腔13年 廉宗霞人身损害赔偿案开庭
09:48:48)
稿件来源:北方新报
&&&&5月10日9时,廉宗霞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被告――包头市肿瘤医院和第二被告――上海市胸科医院的代理人出席了庭审。原告廉宗霞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以及女儿的赡养费等共计32.6万元的费用,并且要求被告承担今后产生的治疗费用。
&&&&在庭审中,原告廉宗霞的代理律师卓小勤出示了21组证据。被告包头市肿瘤医院的代理人认为,当原告在包头市肿瘤医院实施手术的时候,主刀医生已经告诉她手术以后会出现肺部感染等诸多症状,这些症状是纱布留在胸腔里所导致的,因此她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与该医院无关。被告上海市胸科医院的代理人认为,2003年,该医院与廉宗霞签订的赔偿协议是经廉宗霞同意的,因此她再次提出赔偿要求是不恰当的。卓小勤则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生命健康权,给原告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人身损害。当天11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文/万菲)
&&&&纱布留在胸腔13年 廉宗霞状告医院
&&&&核心提示
2002年8月的一次“肿瘤切除手术”让包头市的廉宗霞发现,自己肺部的“肿瘤”竟然是13年前在上海做心脏手术时留在胸腔内的一团纱布。13年来,廉宗霞因此备受折磨。纱布虽然被取出,但是廉宗霞却因为肺部长期感染导致声音嘶哑,随后,维系了十几年的婚姻的解体,病痛缠身的廉宗霞独自带着14岁的女儿艰难度日。日,廉宗霞将上海市胸科医院和包头市肿瘤医院告上法庭,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将于4月26日开庭。
&&&&噩梦方醒 肿瘤原来是纱布
&&&&日,记者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见到了因为肺部感染住院的廉宗霞,她病仄仄地蜷缩在床上,疼痛使她寝食难安,窗外明媚的阳光怎么也无法扫去她脸上的那层灰雾。
&&&&今年44岁的廉宗霞原是包头市阀门厂的一名化验员。日,廉宗霞高烧40度,包头市肿瘤医院经过检查,诊断为“左肺占位、疑似肺癌”。8月7日,廉宗霞接受了肿瘤切除手术。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手术后,医生发现肿瘤竟然是一团纱布。
&&&&包头市肿瘤医院肿瘤科主任曹增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当我们把纱布球切开,里面还有一些脓汁,另一位医生把这块纱布平铺到桌子上,根据目测,纱布宽约20公分,长约40公分。”
&&&&这一结果令廉宗霞及其家人大吃一惊,廉宗霞说:“当时,我疼得眼睛都合不上,持续高烧,简直是生不如死。没有想到,一个纱布球竟然在我的胸腔里存在了这么多年。要是不去医院就诊,死在家里,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痛苦记忆 13年前做手术时留下隐患
&&&&经过询问,曹增才知道是13年前的一次手术给廉宗霞带来了让人难以忍受的痛苦。
&&&&1989年下半年,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的廉宗霞,在上海市胸科医院做了分离手术。当时主刀的医生邱兆昆告诉廉宗霞,手术很成功。可是,返回包头的第三天,廉宗霞就感觉到腰腿不舒服,腰部以下还出现了巴掌大的红斑。
&&&&1989年11月,廉宗霞在上海市胸科医院做了第一次复查,邱兆昆医生认为廉宗霞的不适症状是手术后血块没有吸收造成的,属于正常情况。1990年4月,廉宗霞第二次到该医院复查,诊断书上明确写着“左径二分后,左胸内血块阴影”,但是医院并未对此进行处理。
&&&&1994年3月,廉宗霞再次来到上海市胸科医院复查,负责检查的李颖则大夫告诉廉宗霞,发现她胸腔内有“包裹性积液”,建议廉宗霞再做一次换瓣手术。
由于难以承担7万元的医疗费,廉宗霞最终放弃了手术。多年来,廉宗霞的肺部反复感染, 她经常发高烧,并且咳血,吃药、打针、住院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达成协议 一次性赔付20万
&&&&日,上海市胸科医院的3名大夫来到包头市肿瘤医院,看了纱布后,他们承认是上次手术遗留的,并且表示要尽快与患者协商解决问题。
&&&&2002年10月,廉宗霞和她的家人赶赴上海,与上海市胸科医院协商赔偿问题。廉宗霞及家人认为,由于上海市胸科医院重大的手术失误,导致廉宗霞多年来肺部反复感染,身心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损害。他们向院方提出,赔偿廉宗霞13年来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等约70万元。上海市胸科医院则认为,廉宗霞索赔金额过高,院方无法接受。2003年4月,廉宗霞和丈夫再次来到上海,廉宗霞的丈夫与医院达成协议,按照10级伤残的标准,医院一次性赔付廉宗霞20万元。
&&&&厄运缠身 长期感染导致声带麻痹
&&&&赔偿款拿到了,但是事情却远远没有结束。纱布取出后,廉宗霞的肺部反复感染,经常感到呼吸困难,从2005年5月开始,她的声音也逐渐嘶哑,喝水吃饭时经常呛咳。2005年11月,廉宗霞去北京安贞医院和三0一医院进行治疗时被告知,由于长期肺部感染,她的左肺膈肌抬高,压迫神经,导致左侧声带麻痹。
&&&&日,廉宗霞与丈夫离婚,她与14岁的女儿相依为命。离婚时,法院判决廉宗霞给付前夫2.5万元房款,由于她无力给付此笔款项,只好用前夫应该给付女儿每月的抚养费来顶。“到女儿18岁时为止,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是24000元,基本上顶平了。”廉宗霞无奈地告诉记者。
&&&&诉诸法律 将两家医院推上被告席
&&&&日,廉宗霞就声带麻痹这一新的损害结果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市胸科医院和包头市肿瘤医院赔偿约58万元。与此同时,廉宗霞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也出来了,她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目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将于4月26日开庭。
&&&&据了解,上海市胸科医院准备应诉,该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主任叶振铎表示:手术给廉宗霞造成的伤害是事实,医院对此进行过赔偿也是事实,至于现在病情的具体变化是否应该由医院承担责任,听法院的判决。
&&&&曹增告诉记者:在廉宗霞的手术问题上,包头市肿瘤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而且正是因为2002年的那次手术才救了廉宗霞的命。
&&&&记者随后与包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刘亚宁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若当事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在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起诉。(文/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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