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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自查的整改方案》的通知_ _政务公开_南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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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自查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 南卫计发〔2015〕70号
  &&&&&&&&&&&&&&&&&&&&&&&&& 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自查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办),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现将《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自查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南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自查的整改方案
  为切实开展卫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县卫计系统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卫计系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现卫计局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卫计系统内部监管不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卫计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归纳,卫计系统主要存在四个方面,24条意见、建议。
  ㈠严格依法行政方面(1条)
  1、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到位,政策外生育现象有所反弹。
  整改措施:⑴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详细讲解政策的施行范围,消除社会对“单独二孩”与“全面放开二孩”的理解误区。进一步加强宣传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关爱女孩行动,让老百姓从根本上转变生育观念。
  ⑵加大以征促管力度。拟将对全县各镇(区)进行排查清理,尤其是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坚决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完善异地征收制度,着力解决往年违法生育因外出、迁移导致无法执行征收的违法生育案件。
  ⑶统一征收比例。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征收,严格执行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严格执行足额征收结案制度。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江林
  责任科室(单位):县计生执法大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㈡服务改善民生方面(20条)
  2、乡镇企业独生子女奖扶费用未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通知》(南政办函[2014]66号)精神,县卫计局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504名乡镇企业和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家庭符合奖扶条件。根据有关“乡镇企业和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奖扶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统筹管理使用,县社保局负责资金划拨到奖励对象个人账户”的规定执行到位。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荣
  责任科室(单位):局家庭发展科。
  整改期限:近期。
  3、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⑴继续坚持医疗协作机制。针对我县卫生系统高素质人才缺乏,整体医疗水平不高的问题,在前年、去年开展医疗协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完善“定期联系、定期培训、定期巡诊、疑难重症会诊”等制度,充分发挥县医院、中医院龙头作用,24 个医疗协作小组积极开展工作,采取高带低、强带弱、上带下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升基层卫生院的诊疗能力。
  ⑵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开展全县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
  ⑶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合实际,开展“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护理服务明星”、“平安医院”等评选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体现人文关怀。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服务态度不优。个别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疑问、咨询解释不耐心,沟通不到位,不热情,态度差。
  整改措施:⑴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亮明身份上岗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增强服务意识。
  ⑵结合“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增强服务观念,对那些服务态度恶劣、患者反响强烈,严重影响卫生计生系统形象的少数医务人员,严肃查处,加强教育。
  ⑶拟在全系统开展“我身边最美白衣天使”等评选活动,对外宣传弘扬医德高尚的人。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少数医务人员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存在大处方现象,处方上药品价格就高不就低现象。
  整改措施:⑴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⑵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⑶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断药品利益链,规范用药行为。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医改办、局医政科、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患者住院费用过高。费用清单发放不及时,患者知情不及时。
  整改措施:⑴坚持收费价格公开制度。结合党务、政务公开等,在门诊大厅、住院大楼各病区以电子滚动屏、公示栏等方式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
  ⑵严格落实一日清单制。每日坚持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送至病人床头,主动接受病人的监督,确保医患双方加强沟通交流,患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进一步推行单病种限价制度。对于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7、就诊环节多,流程不简化,过程复杂。
  整改措施:⑴设置便民服务机构。各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导医台、病友中心等,引导患者就医。
  ⑵推行就诊卡。在全县推行医疗就诊卡,凭就诊卡诊疗、付费、领取检验结果等,逐步实行就诊一卡通,方便患者就诊。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各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8、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不全、效果不好。
  整改措施:⑴县卫计局已成立《南漳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议价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的议价、采购工作,前期已对低价药物目录进行了筛选,目前,正在对低价药物目录进行价格咨询,待条件成熟后正式实施。
  ⑵为了确保价格的公正、合理,做到同城同价(全襄阳市统一价格),县医改办及时与市医改办联系,争取全市能够统一议价。拟在年底前实现低价药品网上采购,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医改办。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
  9、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经常混在一起。
  整改措施:⑴强化工作责任。实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和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⑵制定制度规范。各医疗机构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同时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⑶加强监督检查。局医政科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结果纳入全年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0、个别医疗机构对患者病情告知不及时。希望医院辅助检查前告知患者及家属,避免重复检查、多收费。
  整改措施:⑴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保证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必须做到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书面知情同意。
  ⑵加强人员培训。对医患沟通的方法、技巧等进行定期培训。
  ⑶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科室及时受理患者投诉,对投诉的事项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反馈。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较低,例均费用偏高。
  整改措施:⑴针对门诊报销比例过低的问题,一是从 日起,将镇(区)卫生院门诊统筹补偿日封顶线由14元提高到19元;二是加强管理:镇(区)卫生院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必须达到50%、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必须达到55%。从8 月份开始,县合管办将严格按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相差比值,从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基金中核减相应费用。
  ⑵针对住院例均费用过高的问题,一是县合管办将从10 月份起,对例均费用增长超过5%的单位从总额预付基金中按比例进行扣除;二是县合管办加大审核力度,对不合规费用进行严格扣减,以减少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控制住院费用增长。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县农合办。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前。
  12、合作医疗卡补办难,农合系统中人员信息存在漏录、不全现象,影响了部分参合农民报销。
  整改措施:⑴县合管办确保参合患者只要持有效证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就可实现即时补办。
  ⑵针对新农合参合数据大部分来源于基层,由于基金征收时间短、任务重、人口流动快,工作量大,导致村组干部收集的参合信息出现身份证号码不全(错误)、同音字错误等,影响到了参合农民报销。目前,县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身份证号码的录入准确率达90%以上。下一步,县农合办将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医院直接即时通过网上申请修改,不影响参合农民报销;对于其他方面少量的信息错误,只有要求参合农民凭有效证件到县合管办信息科修改。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县农合办、各医疗单位。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前全部纠正到位。
  13、新农合系统网络不稳定,管理员操作不熟练,使病人就诊时间稍长,看病需要等待。
  整改措施:⑴新农合系统目前全省联网,近期出现的网络不稳定,影响了参合病人即时报销是由于省市网络平台故障导致,在出现上述问题时,我县积极联系上级网管中心、相应网络供应商及时解决,尽量减少病人就诊时间。
  ⑵对于新农合管理员操作不熟练的问题,将加大培训力度,对确实不能胜任新农合管理员工作的建议所在医疗机构进行人员调换。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县农合办、各医疗单位。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前。
  14、目前,针对大病患者已有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门诊重症补偿政策等,但参合农民觉得还不够,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整改措施:⑴对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目前我县除了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门诊重症补偿政策外,还落实了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对年度内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按照8000元-30000元以内报销50%、30001元-50000元以内报销60%、50001元以上的报销70%进行分段报销,最高封顶可达50万元,并且患者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时,实行即时结报,缓解大病患者的就医压力。
  ⑵对于肾透析病人,我县今年在省规定补偿比为70%的基础上提高到80%,补偿标准超过省定目标。
  ⑶门诊重症补偿政策在省规定的20种疾病基础上,我县再增加5个病种,使病种总数达到25种,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⑷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县农合办。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5、新农合村级管理有漏洞,部分村医合作医疗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⑴我县正在积极申请实施居民健康卡,努力从源头治理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该项目启动后,可以实现新农合报销费用直达个人帐户,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有效监管,有效避免村卫生室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⑵县农合办组织专班,对村卫生室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元文
  责任科室(单位):县农合办、各镇区卫生院。
  整改期限:2015年底启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巡回检查是常规性工作。
  16、建议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管力度,确保漳城人民饮用水安全。
  整改措施:⑴监管科室要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
  ⑵督促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全面掌握辖区内水厂数量、水处理工艺和基本卫生状况。做到一户一档,规范监督档案管理,要把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水质消毒、水质自检及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的重点。
  ⑶严格卫生许可,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违规水厂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饮用水源不达标的单位,要及时组织供水单位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要将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水质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当地政府与水利部门。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法科,县卫生监督局。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
  17、希望职业性预防性体检项目更规范,检测结果更精确,保障企业等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整改措施:⑴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从事职业病健康体检的人员重点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1-2次。
  ⑵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职业性从业性健康体检的基本技能,熟悉其工作流程,重点开展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对个体和群体危害较大的职业病全员培训,掌握职业健康体检的标准,便于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⑶严格服务规范和流程。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体检项目,按要求进行体检表填写,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同时,在工作大厅张贴体检流程图,安排专门登记、咨询台,方便企业职工体检。
  ⑷发放体检报告严谨、真实,不弄虚作假。继续坚持被检人持身份证登记和拍x光片制度,为企业职工隐私保密,为企业用人严把准入关。
  ⑸加强仪器的维护和试剂效期的管理,更新必要的设备,保证各种仪器处于完好状态,以满足职业健康体检的需要,从而提高体检质量,以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
  责任科室(单位):局疾控科,县疾控中心。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8、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整改措施:⑴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方面的专题活动,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⑵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药监、工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加强配合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
  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法科,县卫生监督局。
  整改期限:2015年12月底(长期坚持)。
  19、留守老人、儿童健康检查及公共卫生服务困难,希望加大这方面服务力度。
  整改措施:⑴加强对全县17个项目实施机构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山区乡镇的督办力度,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能够接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⑵加强对全县17个项目实施机构的考核力度,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两类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
  责任科室(单位):局基妇科。
  整改期限:2015年10月-2016年3月
  20、注重人才培养,保留人才。
  整改措施:⑴加大在职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对口支援制度。
  ⑵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畅通人员流动渠道,特别是将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医疗单位。
  ⑶制定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轮训一次,并实行考试考核。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政科、人事科。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1、计划生育政策、合作医疗政策宣传资料不统一,不到位,城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单一,建议加大卫生计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整改措施:⑴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优化宣传橱窗、宣传长廊、宣传广告牌的设置。
  ⑵加强与电视台、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加大卫生计生知识、政策的宣传力度。
  ⑶采取横幅、宣传栏等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采取卫计系统主动宣传与县直单位共同宣传等方式扩宽宣传阵地。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克伟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期限:2015年年底
  ㈢转变工作作风方面(2条)
  22、部分单位存在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现象,特殊时段医务人员脱岗现象。个别卫生院班子成员仍然有午间饮酒现象。
  整改措施:⑴要求各二级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纪律和作风建设。
  ⑵结合履职尽责,组织专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督导。对违反纪律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荣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整改期限:2015年年底
  23、加强对村级计生专干的管理。
  整改措施:⑴督导各镇(区),利用每月计生月例会时间,以会代训,对村计级计生专干进行政策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
  ⑵督导镇(区)建立对村级计生专干的考评管理制度和措施。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荣
  责任科室(单位):局基层指导科,各镇区计生中心(办)。
  整改期限:2015年年底
  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1条)
  24、个别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已以卫计局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项制度”建设 切实规范“四种行为”的通知》(南卫计发〔2015〕60号),进一步明确了“五务”公开范围、内容、要求等。下一步,结合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组织专班,督查各二级单位“五务”公开情况。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爱卫办主任张义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各镇区医疗卫生单位。
  整改期限:2015年年底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内容,认真解决,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㈡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办理工作。继续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整改监督电话(卫计局机关监督电话:5231451)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单位政风行风状况,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㈢增强履职尽责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简报、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全县卫计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情况,增强社会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㈣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县卫计局将把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方案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中,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得力、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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