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5年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由于我们成立了一个古生物化石保护协会,现要参加年捡,但不知道年终工作总结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手册》 www.wenku1.com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手册日期: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手册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编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 录◎ 古生物化石的基本知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什么是古生物化石? . .................................................................... 12何为古生物化石产地? . ................................................................ 13古生物化石是如何形成的? . ........................................................ 14古生物化石如何分类的? . ............................................................ 25古生物化石如何命名的? . ............................................................ 26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何重要意义? . ................................................ 37古人类化石适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吗? . .................... 38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有何特点? . ................................................ 39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展如何? . ........................................ 4◎ 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与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古生物化石保护国家新出台了哪些重要法规文件? . .................. 52古生物化石标本如何分级? ........................................................ 53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方式有哪些? ............................................ 84化石发掘和零星采集有何要求? ................................................ 95申请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 . ........................ 96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程序有哪些?....................................... 107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现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 . ...................... 118收藏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 ...................................................... 119收藏单位的等级如何划定? ...................................................... 1210收藏单位的收藏范围如何界定?............................................. 1211个人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怎么办? . ............................................ 1312不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 1313重点保护化石遗失或失窃如何处理? . .................................... 1414不符合收藏条件的单位怎么处置?......................................... 1415古生物化石如何流通? ............................................................ 1416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需要哪些材料? . ............................ 1417古生物化石出境条件有哪些? . ................................................ 15i18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 .................... 1519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 .................... 1620古生物化石出境期限有多长? . ................................................ 1721古生物化石保护奖励机制有哪些? . ........................................ 1722古生物化石科普活动有哪些形式? . ........................................ 1823古生物化石旅游开发有哪些形式? . ........................................ 1824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 ............................ 19 25省国土资源厅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 19 26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 20◎ 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1为何要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 . .......................... 212古生物化石的登记对象有哪些? . .............................................. 213古生物化石登记的工作要求? . .................................................. 214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怎样开展登记工作? . .......................... 225单位、个人收藏的化石登记工作怎么做? . .............................. 226漏登的古生物化石以后还能登记吗? . ...................................... 237如何进行古生物化石的鉴定工作? . .......................................... 238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如何建立和管理? . .......................... 23附件:1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25 2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26 3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 ,,,,,,,,,,,,,,,,,,,,,,,,,,,,,,,,,,27 4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28 5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填表说明 ,,,,,,,,,,,,,,,,,,,,,,,,,,,,29 6浙江省行政区划编码表 ,,,,,,,,,,,,,,,,,,,,,,,,,,,,,,,,31ii ◎ 古生物化石的基本知识1什么是古生物化石?化石指保存于岩层中的,生活在地质历史时期的生物遗体或生命活动痕迹。化石与一般岩石的区别在于:它必须与古代生物相联系,必须具有诸如形状、结构、纹饰和有机化学成分等生物学特征,或者由生物活动所产生并保留下来的痕迹。2何为古生物化石产地?指在特定(或同一)地质构造、沉积区内,由相同或不同类型的古生物化石点集中分布所构成的区域。产出的化石可以类型多样、跨越时代。面积小于5km 2为小型产地,5~20 km 2为中型产地,大于20 km2为大型产地。其中化石点指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出、相对连续的岩层出露点,不包括单个或零星标本的发现点,是组成化石产地的基本单元。 3古生物化石是如何形成的?地史时期的生物遗体及其生命活动痕迹在被沉积物掩埋后,经历漫长的地质年代,伴随沉积物的成岩作用,埋藏在沉积物中的生物遗体或遗迹经过物理、化学作用的改造(矿物质的交代和充填),最终形成化石。一般经历以下几个过程:生物死亡→迅速掩盖→隔绝环境石化作用→地层抬升→风化剥蚀出露。 4古生物化石如何分类的?(1)按保存类型:实体化石:经过石化作用保存下来的全部或部分生物遗体化石。模铸化石:岩层中保存下来的生物遗体的印模和铸型。遗迹化石:保存在岩层中的古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或遗物。化学化石:地史时期的生物有机软体部分在遭受破坏后,由分解后残留在地层中的有机成分形成的一种特殊化石。如煤、石油、天然气等。(2)按化石的尺寸大小:大化石:肉眼观察能直接进行研究的化石。如恐龙蛋、恐龙骨骼、三叶虫、鱼类、腕足类、双壳类、菊石类和植物类等。微体化石:需要借助显微镜才能进行研究的微小化石。如有孔虫、介形类、孢子、花粉、轮藻、牙行刺、苔藓虫等。5古生物化石如何命名的?采用界、门、纲、目、科、属、种七个基本分级单元划分类型。科学名称用拉丁化文字表示。属(包括亚属)及以上分类单位的学名用一个词来表示(即单名法),其中首字母大写;种的名称用两个词表示(即双名法),也就是属名+种名。如Confuciusornis sanctus(圣贤孔子鸟),前为属名,首字母大写,斜体;后为种名,首字母小写,斜体。属以上的分类单位名称均用正体字母表示。6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何重要意义?(1)古生物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使用的煤、石油和天然气实际就是一类古生物化石。(2)古生物化石是重塑地球历史的最重要证据,对地球历史阶段的划分主要依据生物的发展演化历程。(3)通过研究化石,人们能够了解地质历史时期的环境面貌,掌握地球环境演变的规律,预测地球环境未来演变的趋势。(4)古生物化石是人们正确认识和了解地球上所有生物生存、发展和消亡规律的最好科普教材。(5)古生物化石是带动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形态美观的古生物化石可以制作成工艺品,具有极高的收藏和观赏价值。重要的古生物化石产地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 7古人类化石适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吗?不适用。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依据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8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有何特点?(1)分布广。我省古生物化石在浙西北古生代地层和浙中、浙东中生代陆相盆地内均有分布。(2)门类全。省内已发现的化石跨越了元古代至中生代的整个生命发展演化史,几乎涵盖了所有生物门类。(3)价值高。记录了自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以来的生物演化及生物的兴盛、灭亡与再生过程,为认识和研究生命起源、生物进化以及物种灭绝、地质科学研究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性资料,科学价值高。(4)有特色。已发现有震旦纪的叠层石、寒武-奥陶纪的三叶虫和笔石、二叠纪的头足类化石和鱼化石、中生代的恐龙化石、鱼化石、蛋化石和硅化木等在全国都具有鲜明特色。9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展如何?(1)研究深。省内以古生物化石研究为基础建立的“金钉子”有4枚,占全国“金钉子”总数的十分之四。(2)保护好。省内建立了3处与古生物化石相关的国家地质公园(常山、临海、新昌)、1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长兴煤山)、2处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东阳、天台)等。(3)机制活。以浙江东方博物馆为代表的一些民营资本,积极投身参与古生物化石收藏与保护工作,是政府保护工作的有益补充。(4)宣传广。省内以地球日为契机,免费发放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册,开展了《“地球年轮——“金钉子”的故事》科普片及首播仪式、“龙行浙江”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社会正逐渐形成关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 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与管理1古生物化石保护国家新出台了哪些重要法规文件?从2010年起,国家出台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相关法规文件有: ◆2010年,《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发布) ◆2011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号)◆2012年,《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发布)◆2012年,《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2〕6号)◆2012年,《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国土资发〔2012〕6号)◆2012年,《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指南》(国土资厅发〔2012〕38号)◆2013年,《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评审标准》◆2013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启动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0号) 2古生物化石标本如何分级?按照在生物进化和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又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1)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对研究生命起源、重要生物门类起源及演化,探讨全球或洲际地层对比和关键古地理、古环境演变等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已经正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的模式标本;◆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或近于完整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保存特殊埋藏状态、或关键部位特征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具有关键演化价值、我国特有或数量稀少且保存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在重要生物门类起源和演化研究中具有极为突出科学价值的、保存完整的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保存较清晰结构或构造、完整程度很高的巨型木化石; ◆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的、且蛋壳完好的脊椎动物蛋化石,单枚或多枚具有分类学意义的含胚胎蛋化石;规模较大的或集中分布的、特征清晰且指示运动特征的脊椎动物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2)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对解决重要生物门类演化、生物分类、大区域古环境演变等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较完整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保存完整或密集的重要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保存清晰、完整程度较高的大型木化石;◆同窝保存、蛋壳完整且反映部分排列特征的多枚脊椎动物蛋化石;较为集中的特征清晰的脊椎动物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3)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对研究生物演化、生物分类或古环境演变等具有一定科学价值且保存较完整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完整程度较高或保存有重要部位、数量不多,但科学价值一般的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7·◆具有较高科学价值、数量不多、保存完整或较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较大规模的或密集保存的、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的重要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完整程度较高的中型木化石;◆蛋壳完好的单枚脊椎动物蛋化石,蛋壳较完好并属于同一窝的少数几枚蛋化石;特征清晰的单个脊椎动物足迹化石,特征较清晰且属于同一组的少数几个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4)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指非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通常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脊椎动物、重要无脊椎动物或高等植物等化石,如果数量丰富、完整程度较差且同时没有保存重要特征、研究程度高或科学价值一般的,可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对有疑问的或争议较大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分级,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给出分级结论。 3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方式有哪些?(1)原地自然状态下保护 一般适用于保护级别较低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保护措施包括:竖立标志(标志碑、说明牌、警示牌等);拉网围栏;对受风化剥蚀而容易坍塌的含化石岩层采取加固工程;对·8·受流水冲刷而遭受破坏的含化石岩层建设排水工程等。化石点相对集中分布的,可以建立地质保护区或地质公园。(2)原地场馆式保护 适用于保护级别较高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指对暴露在地表的化石在原地修建大棚、展厅、博物馆等保护性场馆进行保护。 4化石发掘和零星采集有何要求?发掘,指有一定工作面,使用机械或其他动力工具挖掘古生物化石的活动。涉及到国家划定的化石保护范围或重点保护对象时,需依据法规向国土资源部递交发掘申请。其它需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零星采集,指手持非机械工具在地表挖掘极少量古生物化石,同时不对地表和其他资源造成影响的活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需在采集前向化石产地所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递交零星采集化石告知书。5申请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拥有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至少1名技术人员具有古生物专业高级职称),并有3年以上古生物·9·化石发掘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古生物化石发掘需要的设施、设备;(3)有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相适应的处理技术和工艺;(4)有符合古生物化石保管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6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程序有哪些?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表;(2)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单位的证明材料;(3)古生物化石发掘方案;(4)古生物化石发掘标本保存方案; (5)古生物化石发掘区自然环境恢复方案; ·1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7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现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生产建设实施者应当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可申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立即通报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上报至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要时上报至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7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对于不报告的,处1万以下罚款;造成古生物化石损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收藏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室、相应面积的藏品保管场所;(2)有相应数量的拥有相关科研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11·相关技术人员;(3)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损毁的技术、工艺和设备;(4)有完备的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和完善的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5)有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9收藏单位的等级如何划定?收藏单位依据收藏条件实行分级管理,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定期(三年)开展评估。10收藏单位的收藏范围如何界定?各级收藏单位的收藏范围界定参考上述简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2·(1)在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地质公园内设立的博物馆等,因科普宣传需要收藏本地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2)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等需要,在标本库中保存古生物化石的;(3)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规定的单位收藏和保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11个人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怎么办?国家鼓励个人将其合法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捐献给国家规定的各级收藏单位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保管或展示。国家鼓励个人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个人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没收有关古生物化石,并处3万元以上罚款。12不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国有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通常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国有收藏单位收藏。不得转让、赠与、交换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个人。国有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一般化石,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处置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其他国有单位收藏,或依法流通。·13·13重点保护化石遗失或失窃如何处理?收藏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应当立即通报海关总署,防止化石流失境外。14不符合收藏条件的单位怎么处置?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5~10万元罚款;严重影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安全的,由国土资源部指定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收藏,代为收藏的费用由原收藏单位承担。15古生物化石如何流通?未经批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不得流通。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可以依法流通。 16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需要哪些材料? 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和赠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重点古生物化石流通申请表; ·14·(2)转让、交换、赠与合同;(3)转让、交换、赠与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 (4)接收方符合相应古生物化石收藏条件的证明材料。 17古生物化石出境条件有哪些?(1)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得出境。(2)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国土资源部依据专家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获得批准,方可出境:◆因科学研究需要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 ◆因科学、文化交流需要在境外进行展览的。(3)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经所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境。18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需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1)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2)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15·(3)外方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资信证明;(4)合作研究合同或展览合同;(5)出境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措施;(6)出境古生物化石的应急保护预案;(7)出境古生物化石的保险证明;(8)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19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申请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需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2)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3)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申请程序见下页流程图。·16· 20古生物化石出境期限有多长?古生物化石出境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超过有效期出境的,应当重新提出出境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在境外停留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21古生物化石保护奖励机制有哪些?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给与奖励:(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2)举报或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使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得到保护的;(3)将合法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国有收藏单位的; (4)发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及时上报或者上交的; ·17·(5)其他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22古生物化石科普活动有哪些形式?古生物化石的科普活动,主要有以下形式: (1)有趣的特色讲解; (2)专业的科普报告; (3)各种有趣的科普体验活动;(4)古生物野外考察; (5)举行古生物化石摄影、化石特色展览、编写科普文章等其他多样形式。23古生物化石旅游开发有哪些形式?古生物化石旅游资源的开发本着保护管理与开发并重的方针,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1)开发现有博物馆的资源,以多种形式开展古生物化石的科学普及活动;(2)建设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 (3)建设地质公园;(4)在非古生物化石产地建设古生物化石展览与科普基地。 ·18·24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有以下职责:(1)制定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要求和技术措施建议; (2)拟定省内古生物化石名录;(3)负责省内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4)负责省内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申请的评审;(5)负责省内古生物化石的鉴定及分类定级等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经验,培训、普及化石科学知识。25省国土资源厅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1)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省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发掘、流通、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4)建立和管理省内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5)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政区内的实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6)组织开展省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19·理业务培训;(7)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职责。26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省内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而且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0· ◎ 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1为何要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1)古生物不仅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优质的旅游资源,更是独特的文化资源。做好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古生物化石保护的主管部门,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3)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是全面摸清我省古生物化石数量、等级、收藏状况和分布情况的重要抓手,是古生物化石保护规范管理的重要基础。2古生物化石的登记对象有哪些?浙江省内具有古生物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收藏单位和其它单位、个人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主要包括:(1)具有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博物馆、博物院、陈列室等收藏单位。(2)可能有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藏品的科研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观赏石、古玩等市场等单位。(3)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收藏的个人。3古生物化石登记的工作要求?(1)认真组织。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定专人负责。·21·(2)加强宣传。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使收藏化石的收藏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充分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打消收藏单位和个人的顾虑,摸底工作尽可能做到全覆盖,不漏登。(3)建立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要以本次登记工作为基础,建立本行政区内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名录。4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怎样开展登记工作?(1)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登记通知(浙土资办[号),安排专人负责;(2)制作宣传材料并实施宣传活动,安排化石登记咨询; (3)到收藏单位或个人收藏地走访调查,初步登记收藏的化石数量、类型等,填写信息汇总表和化石清单,上报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化石专家办);(4)与省化石专家办、收藏单位或个人沟通协作,组织开展化石集中鉴定或上门鉴定,做好现场鉴定安排;(5)根据省化石专家办出具的化石鉴定单和原有相关资料,组织人员填写古生物化石登记表;(6)汇总信息,编写化石登记工作简报,报送省化石专家办; (7)协助省国土资源厅接受国土资源部的抽查工作。5单位、个人收藏的化石登记工作怎么做?根据要求填写古生物化石信息统计表,上报所在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工作。经过本轮鉴定并登记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均由省化石专家办·22·免费出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鉴定证书”。6漏登的古生物化石以后还能登记吗?省统一登记工作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底。登记工作完成后,省化石专家办将继续受理经过合法途径(需提供证明材料)获得的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工作。建议拥有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化石登记部门,按时申报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7如何进行古生物化石的鉴定工作?古生物化石鉴定专家由省化石专家办负责聘请组织。化石鉴定完成后由化石专家填写“古生物化石鉴定单”。鉴定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省化石专家办统一出具按国土资源部制定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鉴定证书”。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认定,按照《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执行。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上报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作最终确认。8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如何建立和管理?(1)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并建立和管理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2)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内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23·(3)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负责管理,并将化石档案报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4)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个人手中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并纳入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24·附件1: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顾
问:沈树忠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永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主
任:王功逸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副主任:孙乐玲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吴强军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潘
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总队长 陆劲浩 杭州海关监管通关处副处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兆梁 浙江大学副教授叶利俊 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副处长 金幸生 浙江自然博物馆副馆长、研究员 陆
浩 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唐小明 省地矿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级高工 龚日祥 省地质调查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俞方明 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高级工程师 颜铁增 省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工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地质调查院,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龚日祥兼任。·25·附件2: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填表人:
登记日期:·26·附件3: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27·附件4: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填表人:
登记日期:·28·附件5: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填表说明·29··30·附件6:浙江省行政区划编码表·31·本文由(www.wenku1.com)首发,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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