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如何举报黄赌毒网站举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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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名曝光嫖娼卖淫人员 大街小巷贴告示(图)
昨日,陈家湾某小巷内,公告上公布了涉黄人员的姓名年龄等信息。本报记者 宋荣成 实习生 傅坚 摄连日来,武昌卓刀泉南路和雄楚大道交叉处的陈家湾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多名涉黄落网人员被警方实名曝光。“小姐”“嫖客”被公示昨日早晨,暴雨后的陈家湾一片泥泞,几名中年男子正在看墙上的公告,其中一张7月7日发布的公告上,公布了小姐和嫖客的姓名、年龄。6月24日晚,洪山公安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在陈家湾公交站背后小巷处一个招待所,现场抓住一对卖淫嫖娼人员,同时抓获的还有小名“胖子”的休闲屋老板陈某。警方实名公布了涉黄人员姓名和年龄。如“小姐”廖某20岁,嫖客陈某31岁,二人被处以一年收容教育。“胖子”因收容妇女卖淫被治安拘留15天,7月6日则因涉嫌收容卖淫罪被转入刑事拘留。收容卖淫的休闲屋老板娘杨某逃走,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居民为实名制叫好对于这次实名制公告嫖娼卖淫人员,陈家湾居民纷纷叫好。老刘一边看公告一边摇头,几年来,他一直为陈家湾涉黄的不良名声感到羞愧。他说,正是这些人员及靠此赢利的“缺德分子”让陈家湾蒙羞,“卖淫太可耻了,就该实名制,让人们都鄙视他们!”商户王女士看着公告上的名单说,廖某年仅20岁,太年轻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做出这种可耻事来。她希望警方加大力度净化,环境同时也对年轻人进行教育。警方号召市民举报当前,重庆、北京等地扫黄行动受到社会的称赞,陈家湾扫黄是否预示武汉警方将掀起一轮扫黄大潮?洪山公安分局表示,警方多年来一直很重视扫黄打黑,目前,警方在公告上公布了派出所电话和责任民警方惠文的手机号码。警方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承诺对举报卖淫嫖娼的市民保密并奖励。不合法?不合适?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欣子)警方对小姐嫖客实名曝光,在大多数居民的赞扬声中,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此公示似有不妥,行政处罚决定能不能这样四处张贴?被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件中能不能使用真实姓名?从事法律事务近20年的顾律师认为,张贴治安处罚决定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违法行为属实,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李律师则认为,根据行政法原则,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退一万步说,即使该行为不违法,作为一种宣传手段,也应隐去真实姓名。”他认为,行政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处罚结果只需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四处张贴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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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市“十个突出问题” 整改公开承诺
  (长江日报)一、关于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胡立山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中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委  承诺内容:  1、加强基层作风建设。整顿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对群众反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问题严肃问责,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  2、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外出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款相互宴请、高档消费娱乐,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3、打造便民服务体系。明确职能职责,建立&三个清单&。制定&职能部门审批流程清单&,精简企业办事程序,推行限时办结制;制定&园区服务企业清单&,明确服务企业的内容、方式方法,让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制定&街道服务群众清单&,明确服务群众的内容,提高服务效能,着力整治街道、职能部门与村(社区)相互推诿扯皮行为。  4、优化发展软环境。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互为前置的审批环节。5月底前,下放企业服务、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三大类19项审批权限到生物城等3个园区,形成职责明确、精干高效、运行有序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百名干部进企业&活动,选定100家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安排干部&点对点&挂牌服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定制服务。  5、开展&靓丽光谷&行动,切实破解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渣土污染、垃圾暴露等难题。  6、畅通举报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明查暗访。对涉及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的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朱毅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重加强街道、社区、农村等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突出抓好面对群众漠不关心、态度粗暴、刁难怠慢,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规范红白喜事酒席办理,狠刹打牌赌博、&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3、深化服务企业。创新服务企业办法,完善机关干部对口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快东风雷诺、东风格特拉克等重点项目的生产要素供给,推动其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4、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精神,不利用税收返还、零地价等优惠政策从事招商活动。按照&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控招商活动规模。坚决杜绝追求排场和铺张浪费,不举办奢侈宴请,不搞大规模、轰动性剪彩仪式。  5、为群众办实事。加大文化、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工作的力度,确保民生投入增幅高于开发区财政收入增幅。完善&15分钟社会服务圈&,投入2000万元,建设社区多功能活动中心6个、停车场2个、农产品交易中心2个。改善交通出行,开通2条微循环公交线及武汉体育中心至汉南纱帽272路便民快线车。提高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至600万元,解决失地农民因患大病导致生活困难问题。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承诺人:张卫国  (中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承诺单位:中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  承诺内容:  1、严查干部作风问题。对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带彩打牌、参与赌博,纪律松懈、慵懒散漫等行为,一经发现或接群众投诉,当天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七天内作出处理决定。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巩固国家5A级风景区创建成果。加强景区硬件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实行全员文明礼貌周到服务,不断提高满意率,实行游客满意即时评价和游客满意网上评价,游客投诉处理率100%。  3、遏止&会所歪风&。景区内所有高端餐馆全部面向公众,无个人进入门槛,无最低消费限制,接受市民、游客和家庭用餐消费。严格落实《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保护景区内各类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  4、加大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对填湖、毁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内完成鼓架山、长山的修复工作。  5、不断改善民生。实施本区范围内长800米、宽40米青化公路大修,尤庙地区5.6公里东彭路维修,解决群众出行难。帮扶修缮3所敬老院,落实高龄老人政策补贴。  6、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成立&纠风督查办&,设立民意投诉箱,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对重大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办结率100%。  承诺人:黄克强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武汉化工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承诺单位:中共武汉化工区工委  承诺内容: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接待管理,严禁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重点整治基层干部利用公款相互吃请,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  2、努力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公示政务中心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开通区内循环公交和清潭湖地区校车,为区内群众、企业和学生出行、办事提供便利;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全面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实事登记等制度,实行月度考核和季度公示通报;对窗口单位、执法部门、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和工作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通报。  4、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农村&三资&监管和街道、村财务监管等重点领域的集中专项检查,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健全征地拆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5、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加大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通过与企业对接,积极推荐就业;对焦沙路、土吴路、吴徐路等破损道路进行维修改造;清理疏通八吉府地区6条沟渠和竹子湖、清潭湖至联丰村连通港,解决渍水和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造清潭湖地区生活用水管网,为农村提供安全饮用水保障。  6、建立监督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承诺人:张平  (中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共东西湖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共东西湖区委)  承诺内容:  1、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运行流程,规范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限要求。4月份之前制定出权力责任清单,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复杂性、综合性、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服务,一周内明确各单位责任和完成时限要求。重点解决和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2、严格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重点解决干部走读、无正当理由脱岗、吃拿卡要、对群众态度粗暴、按工作岗位职责能够办的事情超过时限未能办好办完等问题。  3、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重点解决和纠正慵懒疲沓、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没有按职责、政策和法规解决的问题等。  4、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重点解决&三公&经费违规使用、违规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变相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  5、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和措施,需要通过有效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的各项规定,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干部调动迎来送往、讲究排场等问题。  7、对上述问题加强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蔡杰  (中共江岸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江岸区委  承诺内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假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用公款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娱乐形式参与赌博等。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落实基层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和实行全区每位区管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群众工作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出行难、居住环境差等实际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3日内答复,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最大限度地为群众生活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坚决纠正部分领导干部漠视群众、脱离群众问题。  3、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着力增强基层干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意识。  4、竭尽全力改善民生。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湖泊水质、增加绿化总量。加大对困难群众保障的投入,提升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大文体惠民项目投入,组织优秀电影展映、专业文艺演出进社区。确保承诺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5、严格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突出问题的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和媒体曝光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承诺人:李强  (中共江汉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江汉区委  承诺内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做到会员卡零持有。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严肃政风政纪,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现象,优化窗口单位服务内容和流程,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99%。  3、规范部门责任体系,防止推诿扯皮、职责不清问题的发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3月底前公布权力清单。  4、大力整治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生根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和完善区、街、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减轻社区负担,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5、办好为民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投入5300万元,对24个老旧社区环境进行综合改造。投入2900万元,提档升级5家社区医疗机构。投入2600万元,开展&养医结合&。投入1000万元,升级改造菜市场。  6、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行政投诉及治庸问责投诉,受理办结率100%,按期回告率100%。  7、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告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王太晖  (中共硚口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硚口区委  承诺内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工作会议安排到辖区外、豪华宾馆和发放纪念品;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落实&一线工作法&。每个区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挂点联系一条街道,强化对项目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稳定工作的督促、协调、推动、落实,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工作效率。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化工企业搬迁、城中村改造、江滩整治等重点工作,分别成立区级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工作专班,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生,民生社会事业投入不低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60%。实施一批民生项目,在基础薄弱的西部地区集中打造公共服务示范区,确保福利院养老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新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投入使用,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汉江江滩群众体育活动中心基本建成。  4、建立权力清单。合理界定部门、街道职能,厘清权力的边界,在3月底前依法公开行政权力目录。  5、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征收拆迁、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及风险防控等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6、深化治庸问责。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教育医疗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轰轰烈烈干事、实实在在出活、清清白白做人&的干事氛围。  7、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坚持有诉必查、有案必处,5个工作日内回告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群众代表监督检查。承诺人:曹裕江  (中共汉阳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汉阳区委  承诺内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整治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发现问题处理率100%。大力整治借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发现问题处理率100%。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规范权力运用。对职能部门权力进行清理,明确权力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内容,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并及时公布。理清部门职责,减少因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程序繁琐等产生的效率低下问题。  3、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大力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发现问题处理率100%。  4、优化发展环境。广泛开展&民评民议&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活动,大力整治影响发展软环境的问题,对态度粗暴、吃拿卡要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迅速查实,严肃处理,发现问题处理率100%。  5、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加强对窗口单位日常工作的抽查、暗访、督查,设立服务群众意见反馈箱,提升窗口单位的形象和服务水平,做到行政审批即时办结率70%以上,提前办结率90%以上。  6、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建立落实区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着力解决居民生活环境差等问题,投入3000万元对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投入1700万元加大对街头小游园、园林景点等环境改造力度,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建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全区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提供助医、助学帮扶。  7、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王立  (中共武昌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武昌区委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违规收受财物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2、密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联系。开展全区党员干部&生根社区&系列活动,所有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亮身份、发挥作用。全面实行街道、社区干部下沉社区网格制度,将居民群众评价占干部考核的比重提高至30%。  3、坚决纠正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健全部门责任体系和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窗口部门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  4、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正风肃纪,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加大明查暗访、案件调查、惩戒处理力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5、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投入2.8亿元为民办实事,完成38个老旧社区的物业服务提档升级、42个集贸市场的改造。推进&老吾老&行动,新建5个社区养老院、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保证每个社区每年20万&惠民资金&的使用由群众决定,接受群众监督。  6、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及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行政投诉及治庸问责等方面的投诉,受理办结率100%,按期回告率100%。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责任追究。  7、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承诺人:黄家喜  (中共青山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青山区委  承诺内容:  1、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区街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完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时限和结果。到年底,&一站式&服务落实率100%。  2、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窗口单位的作风纪律、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等情况,进一步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到年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0%。  3、实行权责&清单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划清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权责界限,年内执法管理部门实行&清单制&覆盖率100%。  4、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车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清单等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5、转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生活难题。组织机关干部走进422户重病、重残困难家庭,了解困难家庭生活状况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就医就学条件,完成钢城二小、钢城四小等6所小学标准化建设以及钢花村街、工人村街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6、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绝不姑息迁就,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7、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立即查处,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刘涛  (中共洪山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洪山区委  承诺内容:  1、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重点整治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车辆、单位食堂过度装修、超标准接待以及借学习培训进行外出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限期办结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改进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区级领导带头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一把手&与市民面对面交流沟通,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咨询台和政策文件查阅点等方式,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  4、严格对基层干部的纪律要求。重点查处以下问题:职责范围内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法不公或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旅游、奢侈浪费;对群众态度生硬、漠不关心,解决问题不力、推诿扯皮;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住院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党员干部在私人会所消费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工作日午间饮酒。  5、加大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力度。按时、高标准完成201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  6、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对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举报,并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告,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全区通报。承诺人:谢宗孝  (中共蔡甸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蔡甸区委  承诺内容:  1、对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做到&零容忍&。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差等名义,收受单位和个人礼金问题。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重点解决&三公&经费违规使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深入推进治庸问责。重点解决和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对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和纠正干部走读、慵懒散漫、午餐饮酒等问题。  3、妥善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八个农民新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拆迁农民尽快入住新社区。积极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4、加强财务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管。重点加强对区直部门、街乡镇(园区)和村级财务管理,今年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括村级)和财务人员开展一次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并对区管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交叉审计。  5、切实加大投入,解决民生问题。重点为群众办理十件实事:改善市民公交出行条件,在城关规划建设1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新建1个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启动第二水厂建设,实施城关地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改造城关区域公厕,启动建设区文化艺术中心,实施5个文化站、5个文化室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柏张公路改造,完成京珠高速蔡甸出口迁改扩建。  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正风肃纪。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汪祥旺  (中共江夏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江夏区委  承诺内容:  1、厉行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11项禁令&,强化&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压缩&三公&支出,对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违规配车用车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积极开展&&一转三化&我先行&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与农村困难户攀穷亲、与城镇下岗职工交朋友、与重点项目结对子,切实解决好服务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服务零距离、服务无缝隙、服务无条件。  3、提高办事服务效率。积极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科站所,争做群众满意服务标兵&活动,着重解决少数部门、重点行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实行并联审批、综合设计等制度,确保上海通用等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4、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就医、就学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能马上解决的,列出清单,明确时限,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5、严肃政风政纪。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面达到100%。对推诿扯皮、慵懒散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就上,无利则让&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令行禁止。  6、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纪违规现象&零容忍&。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凡涉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承诺人:涂山峰  (中共汉南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汉南区委  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中午饮酒,加强对出差、出国(境)管理等,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着力整治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  2、强化政风政纪建设。严肃处理少数干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以及纪律松懈、慵懒疲沓、吃拿卡要、抹牌赌博等问题,确保干部队伍纪律严明,执行力、落实力得到提高。  3、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制定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时间表,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办事、高效运行的政务环境。  4、规范执法行为。公布执法程序和要件,设立行政投诉举报信箱,切实解决城管、环保、交通、国土等部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促进执法公正、公平。  5、全力惠民利民。加大政务(党务、村务)公开力度,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知晓率;加强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惠民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失地农民与残疾人就业、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和低保、医保、优抚政策落实等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6、强化监督严肃查处。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胡洪春  (中共黄陂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黄陂区委  承诺内容:  1、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观念和道德素养,依法处理党员干部参与宗族房头、封建迷信等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精神懈怠、纪律松懈、贪图享受、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问题。  2、推进勤政廉政。强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慵懒散漫、工作日午餐饮酒及街乡干部走读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3、厉行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农家乐、景区酒店、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大吃大喝的行为以及公车私用、以公务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4、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打基础、管长远,注重为民办实事,严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不搞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  5、深化治庸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厉查处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6、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胡亚波  (中共新洲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新洲区委  承诺内容:  1、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坚决整治公款互赠贺卡、礼品礼金、相互吃请等不正之风。严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农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查处率100%。  2、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歪风邪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查处率100%。通过&电视问政&曝光一批干部作风问题,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改善老城区居民出行、生活环境。重点整治、规范交通秩序,在全区进一步&禁麻&,进一步&治超&,使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严肃查处&小产权房&开发背后的干部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巧立名目滥收费等基层信访突出问题。  4、继续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系统制定各级、各部门、重点岗位&权力清单&。开展万人评议&群众最不满意科长&活动,实施反面典型问责。坚持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解决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5、在全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建立部门、街镇、经济单元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6、设立24小时服务群众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当日给出答复,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现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自愿购买原则。加强学校对学生校服采购的过程监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季节交替和校服更换之际,对校服购买的自愿原则执行情况以及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学生权益。  2、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征订&一教一辅&执行率100%。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循教辅材料推荐、选定、代购等程序规定;教辅材料正版率100%;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新广电、物价、纠风部门,每学期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规范。  3、由学校出资为学生办理校(园)方责任险,办理率100%;学生商业性保险由家长自愿选择办理,学校不组织、不代办、不参与。  4、对自愿到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提供餐食服务;学校食堂所有餐食明码标价,价格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学校每季度对学生伙食收支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学期结束时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和教师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侵占学生利益。  5、主动接受社会对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在媒体公示经物价部门许可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媒体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明察暗访。  6、严格责任追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督查、检查全覆盖,成立督查专班对承诺履行情况及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问题直查严处,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先行免除责任人职务,再办理相关手续;查处率100%。  7、设立投诉电话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三、关于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诺内容:  为了规范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现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3月底前,组织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超政府指导价提高标准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2、全面落实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对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向患者免费提供就医费用明细查询服务,3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建立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并在5月底前完成;10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开展对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做到每周有自查、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检查医疗机构不少于300家次,抽查病历不少于5000份。  4、加强对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全年聘请不少于500名&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实施第三方监督。医疗机构每周设立&领导接待日&,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价格投诉电话和价格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5、健全对药品及医疗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的问责机制和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4月底前制定《武汉市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问责办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价格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全面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制度。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确定12320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违规行为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有关违规收费的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办结率均达100%,有关违规收费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财政局  承诺内容: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督促各部门清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今年3月全市55家市直部门在其政务网站上公开权力清单,公开率100%。(2)组织各部门对照权力清单,编制权力流程图,并于今年9月公开,公开率100%。  2、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1)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财政预决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2)督促部门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3)继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和有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向社会公开,并在专项资金分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4)政府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使用信息以政府公报、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以及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至少需保留1年。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公开水平不高、更新慢的问题。(1)开展市政府系统政务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市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水平。(2)各责任单位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或发布,落实率100%。(3)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法制、信息产业办等相关部门,每月对各责任单位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更新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达标率100%。(4)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12345;全天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1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查处率100%。对未按规定公开的,依法依规追责。五、关于粉尘污染治理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秦军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承诺内容:  1、督促建立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改善空气质量长效机制。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烟(粉)尘污染治理整治工作一次;市政府出台考核办法,将治理烟(粉)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加强烟(粉)尘污染源排放控制。严格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督促钢铁、石化、火电等行业企业完成一批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三环线内275台燃煤锅炉改燃,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3、加强工业烟(粉)尘污染源环境监管。对国控企业烟(粉)尘排放口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加大对全市烟(粉)尘排放企业特别是重点烟(粉)尘排放企业现场监察,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处理率达到100%。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出台《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办法和三环线内黄标车限行通告。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2014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建立机动车环保信息查询便民服务系统。  5、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制定出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性文件,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  6、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三环线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承诺人:丁雨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承诺内容:  一、加强工业烟(粉)尘污染治理  1、督促完成武钢5#烧结机、武汉石化1#、2#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改造,阳逻电厂1#、2#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青山电厂12#燃煤发电机组脱硝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等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项目。  2、加强工业重点大气污染源烟(粉)尘排放监管。对全市68家重点烟(粉)尘排放企业,每月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对国控企业60个烟(粉)尘排放口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的处理率达100%。  3、严格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准入,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烟(粉)尘工业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4、完成三环线内275台燃煤锅炉改燃工作,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5、设立24小时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相关投诉问题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做到举报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6、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级政府负责监管的工业烟(粉)尘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推动出台《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办法、三环线内黄标车限行通告。制定分解并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2014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  2、全面采用工况法对机动车实施环保定期检验,依法依规对环检合格的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  3、每月开展1次在用车停放地排气污染检测,督促超标车辆进行限期整改。  4、建立黄标车数据库,提供给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对黄标车的限行管理;建立公众查询系统,方便机动车主信息查询。承诺人:余信国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诺内容:  1、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全面推进&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00项以上,实现节能减排降耗。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推进新一代显示、移动互联、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25%,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3、狠抓全市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重点抓好56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完成全市工业企业1000台电机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确保全年实现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  4、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出台政策措施,鼓励燃煤锅炉和窑炉用低硫煤、洗后动力煤或者固硫型煤,市内工业企业和民用配煤中心禁止购入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  5、在汽车、印刷等行业推广低毒、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溶剂和涂料。  6、督促各区加快三环线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一批重污染化工企业异地搬迁改造项目,配合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强化资金、土地、基础设施配套等要素保障。  7、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相关投诉问题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做到举报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承诺人:彭浩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诺内容:  加强在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现作出承诺如下:  1、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施工区域非作业区裸露泥土采取简易植物绿化或防尘网(布)等进行覆盖。(2)严禁凌空抛掷建筑物内施工垃圾。(3)施工进出道口硬化处理,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实施工地门前&三包&。(4)施工现场设立连续围挡(围墙),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区分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对区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管职责。  3、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工地文明施工日常检查、每周夜查、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坚持市、区联动,建立联络员制度;严厉查处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率100%。  4、落实应急响应。完善重大不文明施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武汉市雾霾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畅通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受理投诉5个工日内回告,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六、关于医院、商场、学校周边秩序管理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赵飞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公安局局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公安局  承诺内容:  为有效治理医院、商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治安、交通、消防秩序明显改观,现作出承诺如下:  1、有效打击突出刑事犯罪。针对医院、商场、学校周边扒窃、诈骗、抢劫、抢夺等突出刑事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在医院、商场建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在学校落实&一校一警&,在武商、江汉路步行街、王家湾、钟家村、中南、徐东、街道口、光谷等8个大型商圈组建打击专业力量,刑事警情同比下降。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医院、商场、学校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2、强力治理周边治安问题。依法查处医院、商场、学校周边&黄赌毒&违法活动,警情同比下降5%;及时排查化解医患纠纷、非正常死亡等矛盾,确保医院、商场、学校秩序良好。  3、强化车辆行、停秩序管理。医院、商场、学校及周边道路做到凡拥堵必见警,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全年拥堵警情下降10%。7月底前,完成全市医院、商场、学校周边的停车泊位清理、电动车专用临时停放点设置工作,重点道路机动车违停控制在单边每公里9辆以内。  4、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医院、商场、学校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挂牌3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年内整改达标率100%;全市医院、商场、学校堵塞、占用生命通道整改率100%;加强医院、商场、学校的消防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及自防自救能力。  5、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10和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查,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置回告率100%。七、关于公交运营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余世平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承诺人:张光清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承诺人:陈幼林  (武汉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  承诺单位: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武汉市公交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  为提升我市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公交线路优化不合理,公交站点、站牌临时调整变化公示不及时,公交车内字幕提示、语音报站等设施人性化不够,少数公交车越站不停或靠站不规范等问题,增加市民对公交出行的满意度,做出如下承诺:  1、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做到司乘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文明规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做到车辆&天天洗,趟趟扫&,车门、车窗、座椅等设施完好,线路牌、提示语、监督电话等服务标识清晰;规范运营秩序,做到文明行车,规范进站。  2、调整优化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公交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的交通衔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条,使市民出行更加方便。  3、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新辟微循环公交线路15条,新增车辆200台,进一步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问题。  4、增添候车硬件设施。增设1000个公交站点候车便民长凳,改善市民候车环境。  5、打造低碳公交。更新淘汰&黄标&公交车1026台,提升车辆技术状况,减少尾气排放。  6、营造文明乘车环境。实时准确播报到站信息,取消车内语音广告,清理不雅广告内容。  7、及时公告公交线路调整信息。依法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信息公告程序,做到调整信息提前3天向市民公告。  8、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对市长专线12345转办的群众投诉组织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八、关于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张光清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承诺内容:  为切实解决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监管不力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现作出如下承诺:  1、落实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统一全市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将物业企业的日常管理业绩和诚信情况纳入评标体系。依法及时查处开发建设单位违规指定物业企业问题。  2、加强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开展物业企业资质清理整治,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核查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3、实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责任制。年内依法实施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项目经理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实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和岗位、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接受业主监督。  4、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制定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5月底前),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定期进行物业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每年公布一次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5、打造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9月底前),加大物业管理服务诚信监管力度,宣传优质服务典型,公布违规不良行为。  6、畅通物业服务投诉处置渠道。市房管局设立24小时投诉监督电话,责成各区房管部门设立投诉受理电话,开设系统联动网上物业服务投诉信箱,同时通过市长专线12345、武汉行风连线行政投诉网站,收集物业服务诉求和投诉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率达到100%。  7、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实行受理、转办、处置、回访、督办五个环节全过程监管,对投诉处理不及时,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依法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查处。九、关于社会保障办理工作透明度有待提高工作流程不便民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贾耀斌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内容:  为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社会保障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畅通社会保障咨询投诉渠道,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确保网上用户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查询业务,随时了解参保情况。  2、实行社会保险经办延时服务。在正常工作日外,每周六9:00-16:00,提供社保经办服务。  3、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流程。一是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明细告知参保人。二是异动期工作日(每月1日&22日)内均可受理医疗、工伤、生育申报材料,接收申报材料后提供书面回执,明确费用到账时间,各辖区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受理的医疗、工伤、生育申报材料,当月明确费用到账时间。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率100%;用人单位及失业人员在异动期工作日办理失业保险申报备案、申领登记,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二、增强经办服务透明度  在经办大厅内对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及监督方式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到100%。  三、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准确、优质&服务。对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等进行不间断地明查暗访,对不按承诺时限或要求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畅通投诉咨询渠道  设立投诉咨询服务电话12333,24小时提供人工电话投诉咨询服务。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告,处置回告率100%。  十、关于开发区和新城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人:张文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承诺单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诺内容: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27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大东湖、汤逊湖生态绿楔,外环线生态廊道和豹澥湖、牛山湖、严东湖、九峰山系和龙泉山系等生态框架区域等。为切实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设查处、湖泊山体保护和修复,现作出如下承诺:  1、贯彻市人大决定和224号政府令,严格管理和查处基本生态线内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100%。  2、加大湖泊水系保护力度和水污染防治,确保水质不降低或有提升。编制严东湖、严西湖、汤逊湖、牛山湖等9个湖泊&三线一路&规划,完成9个湖泊的蓝线界桩埋设;完成豹澥、花山、王家店等3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确保涉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达标。  3、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山体植被和滥砍滥伐山林树木等违法行为;开展黄龙山、二妃山、荷叶山、凤凰山4座破损山体恢复治理,完成30万平方米修复和覆绿工作。  4、推进绿道建设,启动郊野公园建设。年内完成10公里绿道建设。启动二妃山郊野公园的建设,完成10万平方米绿化建设,新增10万平方米生态林、防护林。  5、设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监督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严格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有诉必查,查处率100%。承诺人:李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承诺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诺内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102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后官湖生态绿楔,硃山湖和龙灵山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区,三环线、四环线、外环线生态廊道,东荆河生态廊道,芦苇湿地保护区、长江及其河岸缓冲区等生态框架区域。为切实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设查处、湖泊山体保护和修复,现作出如下承诺:  1、贯彻市人大决定和市人民政府第224号令,严格管理和查处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100%。  2、加大湖泊水系保护力度,推进实施湖泊连通工程,确保水质不降低或有提升。编制16个湖泊的&三线一路&规划,并完成湖泊蓝线界桩埋设;完成硃山湖水系连通工程。  3、加强沿路、沿湖生态绿化建设。沿三环线建设10万平方米绿化生态隔离带;在后官湖南岸建设10万平方米生态绿化带;在南太子湖西段(东风大道&芳草路)新建4万平方米生态绿化带。  4、推进绿道建设和郊野公园建设。年内完成20公里绿道建设;继续推进龙灵山郊野公园建设,完成九曲湾湿地景区8万平方米和花谷8万平方米建设。  5、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山体植被和滥砍滥伐山林树木等违法行为。  6、设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监督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有诉必查,查处率100%。  承诺人:彭巧娣  (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蔡甸区委&蔡甸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蔡甸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172.37平方公里,其中生态底线区142.9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22.24平方公里,道路用地7.23平方公里。为保护城市生态资源,维系城市生态安全,着力打造我省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现作出如下承诺:  1、加大湖泊保护力度。完成全区28个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编制,完善小奓湖等8个湖泊蓝线界桩及宣传牌设置。明确每个湖泊湖长和沿湖街乡镇(园区)湖段长保护管理责任。加大湖泊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填湖案件从重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2、加强山体林地保护。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采石毁绿行为。6月30日前依法关停区内所有采石企业。实施大集街伏牛山矿区、奓山街丘林矿区(金钟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复绿伏牛山、金钟山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  3、加强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成功大道等路网沿线总长19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后官湖、小奓湖入湖市政污水进行截污。加强水系水质监测,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保持6家重点涉湖排污单位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4、加快后官湖郊野绿道建设。加快郊野绿道设计、建设,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环后官湖线后官湖(中恒地产&凤翔岛度假村)郊野绿道建设30公里。加强沿线树木种植、地被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具备湖泊修复、生态保护、休闲游憩、旅游经济四大功能,建成集水上运动区、健身休闲区和体育产业园区的品牌绿道。  5、加大违规建设处置力度。完成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和处置方案,从严控制新增项目审批程序,坚决遏制林地、绿地、湿地绿线和湖泊蓝线内(外)的新增违法建设,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  6、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涉及违法建设和湖泊的问题,立即组织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承诺人:王清华  (江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江夏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26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青菱湖、汤逊湖生态绿楔,黄家湖、长江生态廊道和青龙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沪蓉高速生态隔离带南段等生态框架区域等。为切实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设查处、湖泊山体保护和修复,现作出如下承诺:  1、强力拆除湖区拦网、围网。拆除牛山湖、鲁湖的全部围拦养殖设施,梁子湖南北咀湖区按照国家级湖泊健康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要求建立三个功能区;制定和完善湖泊资源保护方案,科学实施湖泊资源保护措施,通过种草殖螺,保护湖泊水质,恢复草资源;通过增殖放流、定向补充稀缺鱼类种群等方式,修复湖泊鱼类资源,保护湖泊生物多样性。  2、严控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建设。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严控项目选址和审批,确保不新增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积极做好既有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依法拆除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存量违法建设2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查控违工作考核标准,切实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工作机制,对因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设发现、处置不及时而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做好生态底线保护宣传工作,让市民知情、知晓政策,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全力保护山体资源。全年完成13处、2122亩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加强山体保护执法,案件查处率达98%以上;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构建以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为主体、&一山一长&的山体保护责任网络;健全山体保护工作考核机制。  4、加快推进截污工程建设。完成江夏区纸坊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及江夏区全域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金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通水运营,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确保涉湖排污单位污水达标排放;严格入湖排污口审批,禁止新增入湖排污口;编制完成江夏区18个有名录的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实施环汤逊湖道路建设,完成神山湖、后石湖道路的控制性规划编制,不发生违法填湖事件。  5、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对群众的投诉立即组织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刘子清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东西湖区委&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东西湖区(新城组群范围内)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20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北侧、府河生态绿楔、汉江生态绿楔、外环生态廊道等生态框架区域。为了加大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设、违规排污、污染湖泊等问题,现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决定》和相关规定,结合东西湖实际制定严格的全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管理办法。  2、进一步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并实施整改。完成基本生态控制线内2个清理类项目的整改。  3、加强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完成全区21个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完成金银湖截污工程,启动金银湖水网七湖连通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主支管网建设工程。  4、以园博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和美化水平。新建马投潭公园、极地海洋公园,改造提升金银湖湿地公园,新建环湖路等20公里绿道。不断优化主干道绿化品种,增加绿量,完善日常绿化管养机制,提升管护水平。  5、加大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力度。拆除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600平方米历史违法建设。完善查控违机制,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6、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对群众的投诉立即组织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承诺人:陈平  (汉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汉南区委&汉南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汉南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4.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3.9平方公里生态底线区、0.2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等。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查控违法建设。贯彻市人大决定和224号政府令,严格管理和查处基本生态线内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100%,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2、加强线内项目管理。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原已批已供未建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84.2亩用地项目迁出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  3、实施线内村庄搬迁。采取异地还建的方式,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符合村镇规划的原有村庄实施搬迁,年内搬迁住宅30户。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投诉或举报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吴祖云  (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黄陂区委&黄陂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439.73平方公里,涉及128个行政村,其中,规划建设区用地面积185.7平方公里,生态底线区用地面积229.33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用地面积24.7平方公里。为切实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设查处、湖泊山体保护和修复,现作出如下承诺:  1、贯彻市人大决定和224号政府令,严格管理和查处基本生态线内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100%。  2、加大湖泊水系保护力度和水污染防治,确保水质不降低或有提升。编制17个湖泊(长湖、后湖、武湖、什子湖、麦家湖、盘龙湖、任凯湖、胜家湖、童家湖、姚子海、马家湖、汤仁湖、新教湖、小菜湖、安汊湖、李家大湖、项家湖)&三线一路&规划,完成4个湖泊(张斗湖、西塞湖、金潭湖、汤湖)的蓝线界桩埋设;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确保涉湖单位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基本达标。  3、加快盘龙城污水处理厂B线工程建设,启动长湖、张斗湖截污工程;加快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能力从2.25万吨/天扩大至4.5万吨/天。  4、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山体植被和滥砍滥伐山林树木等违法行为;完成7座破损山体,36万平方米修复和覆绿工作。  5、推进绿道建设,启动郊野公园建设。年内完成10公里绿道建设;启动临空经济区郊野公园的建设,完成25万平方米绿化建设(新增25万平方米生态林或防护林)。  6、设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监督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有诉必查,查处率100%。承诺人:周耕  (新洲区人民政府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新洲区委&新洲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新洲区(新城组群范围内)基本生态控制线总面积16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武湖、大东湖生态绿楔,倒水河、长河生态廊道和外环高速、汉施公路、五一南路、金七路交通生态廊道等生态框架区域。为切实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设查处、湖泊保护、山体保护和修复,现作出如下承诺:  1、贯彻市人大决定和224号政府令,严格管理和查处基本生态线内违法建设。拆除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存量违法建设5000平方米,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100%。  2、加大湖泊保护力度和水污染防治,确保水质不降低或有提升。编制12个湖泊&三线一路&规划,完成柴泊湖、鄢家湖2个湖泊的蓝线界桩埋设;落实湖长制,严厉查处填占湖泊水域的违法行为,确保湖泊数量、面积不减少;加快推进截污工程建设,完成鄢家湖6.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生态养殖,柴泊湖、道观河水库全部退出人工养殖;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山体、山体植被和滥砍滥伐山林树木等违法行为;完成破损山体修复和覆绿面积520.7亩。  4、推进绿道建设,启动郊野公园建设。完成10公里绿道建设。  5、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污染项目的整治工作。年内完成5个项目整改,2个项目迁移。  6、设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监督举报电话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严格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有诉必查,查处率100%。附件下载:&&&&&&&&&&&&&&&&&&&&&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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