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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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暨秸秆禁烧工作视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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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现场马厂村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现场汇报座谈会现场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暨秸秆禁烧工作视察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宇正义,副主任左华、章长贵、汪玉华,以及驻会委员和部分工委办负责人参加视察。县委常委、副县长鲁先贵,县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或参加汇报座谈。视察组先后察看了陡沟镇信诚混凝土搅拌站、无为污水处理厂、润坤尾气监测站、无城镇马厂村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现场。在县环保局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县政府和县环保、农委、住建、市容、公安、经信委、商务、土地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县委常委、副县长鲁先贵在汇报座谈会上要求:一要进一步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新形势,树立环保优先的工作理念;二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深厚氛围;三要多管齐下,部门联动。重点加大烟花禁放、住宅小区油烟污染的控制和整治力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宇正义在汇报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他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要把保护环境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二是依法履职,各负其责。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不推诿扯皮,依法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三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扎实争创生态县。霍山县环境保护局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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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汇报
霍山县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汇报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各位常委、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现就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
《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先后历经1995年和2000年2次修改,现行法为日起施行。2000年修订时重点加强了对二氧化硫排放的控制,对防治煤烟型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部法律距今已15 年未作修改,很多条款已经不再适应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需要,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传统的二氧化硫(SO2)、悬浮颗粒(TSP)等污染问题尚未解决,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排放又显著上升,大气污染形势日趋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下定决心,坚决治理,出台有力举措,为实现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向雾霾等污染宣战,不达目的决不停战!为坚决遏制雾霾天气的频繁发生、化解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从减少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产能、推行清洁生产等十个方面全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日起实施。据了解,该《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共有499名省人大代表书面提出意见750余条,公开征集起草和修改意见建议400多条,历经七轮修改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范围之广、人数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这是本届省人大制定的第一部法规,也是我省首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充分显现了省委、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同时,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省、市政府也分别配套出台了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根据省政府要求:六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作为第一类目标进行考核,要求到2017年PM10年均浓度与2012年持平。六安市政府提出: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保持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工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全县空气总体质量仍然保持优良,这得益于我们开展和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
以舆论宣传为重点,提高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知度。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积极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我们既做到了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做好宣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意识,也向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做好宣传,让其明确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和自觉维护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同时,紧紧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时节,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做好环保工作的意识。环保、教育部门联合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把环境保护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环保意识,更新价值观念,共建绿色文明。
以严格执法为重点,逐步完善社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环境监察、监测体系,开展了以重点环保监管企业为主的环保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提高了企业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环保治理设施未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处罚,并在网上公布违法企业的名单,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信息库,作为企业今后清洁生产审核、上市、融资的依据,促使企业排污达标,在环境保护上守法经营。
(二)着力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
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污染不进霍山&的理念,严格执行&三个不得&原则(即不得引进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调控的项目、不得引进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得引进掠夺开采资源的项目)。近年来,先后拒批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150多个、总投资达80多亿元。二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决纠正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收就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对污染重、能耗高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施行&一票否决&,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一律挡在门外。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区域内严禁建设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全部转向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对产能落后企业,加快淘汰力度,依法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近年来,我县先后关停或转产15家企业及部分生产线,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四是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制度,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值。&十二五&以来,我县先后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351.21吨和124.52吨,全部超额完成。
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一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集中供热、燃气工程和管网建设,通过工业用煤改天然气、改电等方式,实行清洁能源替代。2014年引进的霍山皖能天然气公司,将实现经济开发区、衡山工业园、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内各工业企业燃气全覆盖。迎驾集团投资兴建的1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每年可发电1080万度,按照25年使用寿命计算,累计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6.88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氮氧化物600多吨。二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快现役燃煤机组技术改造,提高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型机组比重。禁止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大力推广使用低灰分、低硫份的煤炭燃料,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减少总量。三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企业改善现有的能源消费结构和污染治理措施,努力加大清洁能源使用率。例如我县应流集团、东磁集团霍山分公司分别完成了煤改天然气改造工程,迎驾集团曲酒分公司新建了高效麻石水膜除尘器,城区12座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完成天然气替代任务,均极大的减少了工业用煤总量,有效促进了污染减排。
在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着力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力度。从企业开工建设时抓起,采取环评审批、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公众监督等方式倒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投入,加快淘汰落后污染治理设施步伐。尤其是对发电、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强化其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凡是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严肃处理。经统计,全县141家规模工业企业中,98%以上燃煤锅炉都安装了旋风除尘、水膜除尘等各类除尘设施。二是努力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力度。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严格执行机动车黄绿标发放工作制度,加大淘汰老旧机动车、黄标车力度。2014年,我县正式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管理工作,全年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4235个,淘汰老旧车辆28部、完成油改气公交车34辆,新增纯天然气公交车6辆,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污染。三是全面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燃煤量多少,分别形成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重点污染源,按国、省控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监察一次的频率,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三)大力开展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4年4月,县政府成立了以李中华县长为组长,发改、住建、环保、交运、安监等二十余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统一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格高、规模大,力度空前。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同年6月份,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印发《霍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霍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城市建筑施工扬尘、工业废气处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府责任、经济政策和加强应急保障等8个方面明确了24个相关单位(乡镇)的任务职责并签订责任状。会上,李县长强调: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要站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高度来分析形势、制定目标、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同年11月份,在充分研究我县实际情况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配套印发了混凝土搅拌站、矿山环境、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6份专项行动方案,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详细的安排。2014年度,我县列入全市重点整治项目清单任务全部按时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全年零火点成绩,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加大硬件建设。为实时监控大气环境质量,我县于2013年率先在全市建成可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指标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与上级网站联网发布。2014年,我县又在南岳山处建设第二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即将与市局联网发布数据。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考核,现已具备40余项污染物的分析能力。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现已建成并完成质监和监测委托,本月中旬可正式投入运营。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339天,轻度污染及以上27天,全年平均优良率92.62%。今年1至5月份,县城区空气质量状况优72天,良74天,轻度污染5天,优良率为96.7%,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58&g/m3 ,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停留在制定治理方案,开展常规检查上,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最突出的环保问题和民生工程来抓。大部分工业企业虽然能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但普遍存在达标排放就是完成任务的想法,对减排治污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高。部分建筑施工单位、餐饮经营户、个体户等对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存在等待观望、应付检查的现象。
二是环保监管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民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部门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还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例如我县环境监测站虽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但部分仪器设备老化落后、故障率高,缺少部分必要的监测仪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是联防联控效果不够明显。在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企业主防治污染的意识还有待提高,而对企业的监管又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区域联防联控、部门联防联控以及&大环保&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四是仍然存在大量污染源。县城周边拥有数十个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土地平整等工程,有的防护措施不严有的甚至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造成较为严重的扬尘污染。城区周边仍然存在近50家企业燃煤锅炉和窑炉,受燃烧方式和处理措施的影响,燃煤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另外,因传统习俗的影响,节日烟花燃放和祭祀造成特定区域和特定时间段的空气污染时有发生,例如春节期间,我县就经常出现轻度污染现象,空气中SO2浓度一度偏高。同时,我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汽车尾气污染日益加剧。城区内有相当数量位于商住区的餐饮业,还有不少的露天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年,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求,2015年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要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保持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长期努力的重大任务,我们所面临的不仅是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更多的是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头顶着蓝天白云,是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朴素的理解,呼吸上清洁空气,是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最基本的要求。面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民生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不断彰显霍山魅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我们将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编制排放清单,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速能源结构调整,不断完善环境政策,全面改善大气质量。
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监管。结合我县实际,近期将围绕重点,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突出抓好6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工业燃煤污染源为重点,实行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以城市生活污染源为重点,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淘汰城区燃煤锅炉,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单位食堂&油烟雾&污染治理。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其他小锅炉整治。2017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所有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三是以扬尘污染源为重点,加大建筑扬尘、非煤矿山和混凝土搅拌站治理力度,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国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全面落实除尘、抑尘措施,减少城市扬尘污染;四是以移动交通污染源为重点,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提高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全面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公交车更新步伐,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五是以烟花爆竹禁放为重点,适时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六是以秸杆焚烧和综合利用为重点,不断增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提高能力,增强工作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不断充实执法力量,提高装备水平,推动在线监控联网工作。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防护准备。
五是进一步强化考核,严格督查指导。适时出台《霍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巡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甚至停产关闭。对管理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各位领导,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市前列水平,但相对而言,雾霾天气仍然存在、污染物浓度在增加,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离上级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恳请县人大一如既往重视、关心、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们将以此次视察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实现&美丽霍山&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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