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佳华胃出血医院的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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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红尘中人,不论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没有不向往神仙生活的。从古至今,参禅修道者、炼丹求长生者一直不绝。  神仙之所以诱惑人,无非有三:一是生活安逸,居则仙宫大殿,食则琼浆玉液,既没有劳作之苦,也无病灾之害;二是长生不老,能够寿与天齐,更不会有喝迷魂汤、过奈何桥和十八层地狱在死后等着你;三是法力无边,不但驾云腾雾往来迅疾,而且所思所想即刻能够实现,还能通古知今,知晓未来。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凡夫俗子无法企及的。  不过,神话世界和武侠故事一样,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童话,虽滋润了我们幼小的心灵,带来无尽的遐想,却与世俗生活相隔甚远,没事时想想可以,却很少有人真正穷毕生精力去追求。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学识的累计,谁都知道神仙生活是一个海市蜃楼,是一个迷幻的梦境,在现实中根本实现不了。所以决大多数人,还是安于尘世生活,为一日三餐和老婆孩子而奔走,不管苦呀乐呀都只管往前趟。  可是,人是一个会思想的动物,随着阅历的增长,神仙别的本事学不到,通古知来的本事还是掌握一二,过去的是我们亲身经历的,自然清清楚楚,未来的通过观察身边人和事,略加推理,也能知道八九不离十。比如人活百岁终有一死,比如日过中午必将偏西,比如你能耐再大也要受昏庸领导的摆布等等。更何况,我在二十来岁的时候,还自学过梅花易数、麻衣相术、邵伟华的周易预测学,在等车的时候测测汽车啥时能到,阴雨连绵时测测啥时天晴,办什么事时测测顺利与否。反正艺不压身,学到一点本事,与己与人少了不少麻烦,闲暇时间还能作为娱乐消遣的工具。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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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默的体育场,一个少年拿着啤酒大口大口的喝着,身旁零零散散落着几个空酒瓶,看的出来,他已经喝了不少了。这时,一身运动服的少女走进来,在离他不远处坐了下来,拿起手中的漫画书看了起来。  已经是第几次了?男孩不由皱起眉来,每当他在这里喝闷酒时,她就在旁边看漫画,而且还时不时的大笑,丝毫不忌讳还有别人在场。她的笑声很好听,仿佛风铃般清脆开朗,这样的大笑,他已经好久没有了。  “为什么每天都在这里喝酒呢?”在他乱想之际女孩突然问出了多日的疑惑,男孩看向她,不经意间对上她的眼睛,是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眼中满是纯澈坚定,没有丝毫阴暗。男孩不由低下头,不知为什么,他害怕直视那双眼睛。  见他久久不做声,女孩忍不住又问:“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男孩依旧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喝着手中的酒。  “你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可以告诉我吗?或许我能帮你啊。”女孩仍继续说着。  男孩有些不耐烦了,拿起酒离开,然后选了个离女孩较远的地方坐下。  女孩自知无趣,又开始看书。  许久许久,天下起了雨,两人都起身准备回家了。  男孩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浑然不觉雨下的很大。看着他的背影,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失落感。突然男孩又转过身,跑了回来,把外套脱下扔给女孩,“拿它挡雨吧!”说完,又匆匆离开。只留下错愕的女孩,看着手中的衣服,嘴角荡起甜甜的微笑。  第2天,男孩依旧如往常一样,拿了几瓶啤酒在体育馆。可今天不同,时间都过了好久,却仍不见女孩的身影。是因为昨天的雨生病了吗?还是她出什么事了?男孩不由担心了起来,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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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等我们死了时,才能好好休息——胡安。鲁尔福  我们决定先看看滇池蓝城的房子,据说它建在滇池岸边3公里处,环境一流,站在顶楼露台上望得见远处的海埂高尔夫球场和滇池澎湃的波涛──虽然它早就是一潭无药可救的臭水了;据说蓝城的户型也是全昆明最牛的,平层、错层、跃层应有尽有,采光绝佳,它可不是北市区那些鸽子笼一样的高层或小高层,而是散发着后现代气息的多层。蓝城,昆明房产100年的领跑者。他们在巨大的广告牌上就是这么说的。  王佳希望买一套能住一辈子的好房子。有房子就结婚,她说。这也是她家里的意思。王佳可是全昆明少见的大美女,有人说她长得像章子怡,有人说她像李嘉欣,还有人干脆说她是两者的混合体。我对各种说法欣然笑纳。每当我设想在佳华或海逸酒店摆下两三百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这么漂亮的王佳娶过来当老婆,就激动得浑身发抖。  再有一套好房子的话,你还奢求什么呢?  我开着我那辆刚跑了3万公里的福特嘉年华奔向海埂,副座上的王佳长发披肩,穿一件咖啡色皮衣,下面是一条七分牛仔裤和黑色高筒皮靴。你可以想象她能吸引多少目光(对此我常常暗自得意却又无计可施)。我们在滇池路上以90迈速度飞驰,风声呼啸,抬头就能看见远处正前方巍峨的西山睡美人,她安静地躺在滇池西岸,高高隆起的胸部轮廓清晰而坚硬──她已经变成滇池湖畔新兴高档住宅区域的具体象征了。  如果满意蓝城的房子就赶紧买下来。王佳说。我的意思是,半年后就在蓝城结婚吧。  她让我受宠若惊。  今年我很多同学都结婚了。她看看我,伸手擦了擦仪表板,那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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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喝鳖汤  近几年来赵乡长可谓春风得意,三十来岁就当上了东营市渤海区龙湾乡的正乡长,一到任,他为了表示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就下乡了解各村的经济发展情况。当来到双沟村时,看到村长刘二贵承包的鳖塘里的鳖个个肥头大耳,很是喜人。首先:赵乡长对刘二贵进行了一番夸奖;说他懂科学、致富有方,是劳动致富的好带头人等……最后说:“都说鳖这东西很好吃,营养很高,其实我从小还没有吃过这东西呢”。  赵乡长走后,刘二贵反复捉摸,现在的干部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啊?是不是他想……本来刘二贵听说来了新乡长,这几天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因为他承包的鱼塘三年来一直没往村里交一分钱的承包费,村民们意见很大,虽也上访过,但都被原乡长“挡驾”了,这回换了乡长是不是还能保住这鱼塘,他心里吃不准。  其实赵乡长也并非没有吃过这东西,只是他知道这东西在市场价格很贵,东营市区又是高消费城市,鳖的价格是天天看涨,他这次被提拔后正想买些鳖去恩点一下上司,可就是舍不得掏自己的腰包。所以,这次看到刘二贵养的鳖后,才重点说了最后那句话。  刘二贵是个聪明人,当天晚上,他就从鳖塘中捕捞出一大筐鳖,从中又挑选出个头最大的,长的好看的,秤了一下足有三十斤还高高的,连夜送到了赵乡长家。  赵乡长很认真的分析了一下,这次自己被提拔,主要靠的是哪一位领导,其次是……共不平衡地分了四份,最后还剩一只。这时,赵乡长的老婆贵英在一旁说话了:“留下这只明天我们做鳖汤喝,我还从来没有尝过呢”。赵乡长毕竟素质高啊!他经过一番考虑:“这样吧,你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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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草草美如仙境  朦朦胧胧似懂非懂  悲悲切切却难感动  八十老太更难读懂“  这是我读现代诗歌的一点儿真实感受。虽然我是一位中学教师,从学生时代起就很喜欢诗歌,而且也时常的写写画画,但网上的现代诗歌有许多我都不能读懂。很多诗歌的字面词汇看起来很美,但读完后一点儿感觉也没有,不知道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主题含义。当然主题突出,有血有肉,活灵灵的诗歌也有,大概有十分之一吧。有时就更少。情人节前后,大多都是悲悲切切,肝肠欲断的泪歌,给人以激励,给人以启发的很少。读这些诗歌时,使我不由地想起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时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全诗无华丽的词藻,淳朴素淡的语言中,饱含着浓郁醇美的诗味,情真意切,千古流传,至今还能引起千万个游子的共鸣。  白居易的名作《琵琶行》中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至今还在人间流传。他的《忆江南》: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AN)(熟悉)  日出江南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蓝草)  能不忆江南?  短小精悍,上口易懂,色彩分明。怎能不叹?!  大家都知道,白居易留下了许多浅显易懂,广为传唱的诗篇。因为他每写一首诗,都要读给身边没有文化的老妈妈们听,如果她们听不懂,白居易就修改,直到她们听懂为止。  古人还如此,而我们现代的诗歌,是否越朦胧,越抽象,越让人读不懂,就说明作者越有水平呢?  也许古人离我们太远,那么我们就再来读读现代诗歌吧。  卜算子《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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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刚过,都市的夜景依旧一派灿烂,只是那份灿烂里,有种逼迫的凄凉,因为我在里哭泣。  房间里,周围的一切还是那么安静,安静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我蜷缩在黑暗角落里,那份纠缠不去的回忆在我脑海里一次又一次的上演着,几乎掌控了我的整个生命。夜~太静了——静的有些可怕,我听着自己的心跳,自己的呼吸,不知不觉眼泪悄悄的跑了出来,我抚触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都觉得有说不尽的凄凉,无论我的眼光落到什么地方,都觉得伤感,空气里还残留有她的气息,夜虽然是黑的,但我还是能看到角落的悲伤…  指间的烟,在黑暗中,腾的蹦出一粒星火,我要寻求心理的某种支撑,而能支撑我的只有那一点星火,细而长的吐一口烟,顺便吐出心中的积郁。  谁的生命中都有如影随形拖着的爱情伤疤,虽然不疼了,但却永远的留在那,像是地板上被烟头烫伤的痕迹,让我们一次次的体会到每一次的体会又是一处新的伤口。  很多东西我们来不及思考就成了回忆,像一支点燃的烟,你还没抽上一口,它已燃烧至尽。只留下漠漠的死灰,伴着空寂阴冷的灰尘洒落在地上。  我抽烟,但只抽一种牌子的烟,也许是习惯,习惯了它的味道,它的颜色,它的包装。即使再好的烟吸到我的嘴里就会变了味。我想是因为我是对那种牌子的香烟情有独钟吧!就像爱一个人一样,只有自己爱的才是最好的,其他的都无以伦比。  烟雾在我的眼前缭绕着,模糊了我的视线,让我有些恍惚。我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而消魂的烟雾,刺痛了我的喉咙,激烈的咳嗽让我要快要窒息,我奋力的呼吸氧气,来缓解我内心的伤痛。我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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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年的誓言  “阿骏哥哥,你看那个蝴蝶多漂亮啊。”  “在哪呢?”  “就在那朵红色的花上,你快看啊。”  “啊,看到了,好漂亮呀,宝儿,你喜欢那只蝴蝶?”  “嗯,喜欢。”  “那好,等着我,我去把它捉回来。”  “阿骏哥哥好好呀,我就知道阿骏哥哥对我最好了。”宝儿一边拍手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着。  宝儿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阿骏的一举一动。心里很是甜蜜。不一会儿阿骏就把那只美丽的蝴蝶放到了宝儿的小手中,而且,也顺便把那朵红色的花送给了宝儿。宝儿红着小脸对阿骏说:“阿骏哥哥,谢谢你。”阿骏傻傻地笑着说:“谢什么呢,跟我就不用客气了。”  阿骏陪着宝儿一起坐在石头上,夕阳柔柔地光线衬托着他们,很美的一幅画面。  “宝儿。”  “嗯?阿骏哥哥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就是想和你说……”阿骏把声音拉的长长的。  “什么事呢?说嘛说嘛”宝儿摇晃着阿骏说着。  “嗯。宝儿,你以后可不可以做我的新娘?”阿骏试问着。  “呵呵,好啊。”宝儿开心地回答着。  “哦哦,宝儿说要做我是新娘啦……”  他们笑着,手拉着手,向家的方向跑去。  小孩子的思想永远都是这么单纯,这么简单。其实他们也不过是孩子而已,他们不会像大人那样考虑过多的问题,不会像大人那样虚伪,不会像大人那样狡猾。因为他们只是孩子,纯纯的。  二、小小的梦  “阿骏哥哥,我今天就要上学了,你会在学校等我吗?”  “当然会啊。”  “嘿嘿,好好啊,那我上学去了。”  “傻丫头,去吧。”  “阿骏哥哥再见。”  “宝儿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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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乱的年代,百姓流离失所,许多流民汇集在这片无人管的山谷之中,干起了强盗的勾当。  他们有个队长,名叫马晨,体格魁梧,孔武有力。和这里的很多人一样,原来是个挺厚道的农民,只因生活艰难,才走上了这条邪路。  这群家伙不停的四处烧杀抢掠着,以剥取他人生存的权利来获取自己的生存。天长日久,刚开始那还残留在心里的一点点良知已经彻底的散失了。现在,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人和动物一样,要活着就必须互相残杀。  这能怪他们吗?在残酷的社会中,人们总是容易产生错误思想,并坚定地视其为真理。是的,这也许不能怪他们,但不管如何,他们已经成为妖魔鬼怪这一事实是不可否认的了。  或许,马晨还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完全丧失理性。他很少杀人,虽然他并不阻止别人这么做。有一次,他还趁别人不注意放走了一个被当作战利品的女人。  这一天,村子里又骚动了起来,有人飞奔来向马晨报告,说山谷外有一队马队经过。  土匪已自发的组织起来了,个个磨拳擦掌,兴奋非常,只等着马晨的出发令。  马晨拿着枪缓缓的走了出来,对着众人挥了挥手。土匪们立即如潮水般向谷外涌去。  马队是由十几个青年组成的,此时正缓缓向北而去。土匪们追了上去,将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青年们莫名其妙,纷纷质问他们想干什么。  土匪们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疯狂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向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杀去。好一阵腥风血雨,且让我们暂遮上一道维幔,别让这些惨不忍睹的画面令我们寝安。  直到剩下最后一个人时,马晨出现了,“住手。”他大声吼道,“你们也太过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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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庭院/在灵魄深处耘酿  ——路青《故日庭院》  时常沉醉于那深深的庭院,一是倾心于那里无上的安静,在这宁静的氛围中,您可以细心的思考自己的作为,品味生命中的每一份惊喜或者惊诧;二则感动于那里秀色可餐的绿,那花儿馥郁浓重的涵养!每朵花儿都用自己的一方空间感悟美丽的内涵,花香之源的脉脉花瓣如火似霞,若杏黄有如凝脂。  庭院方方,不过百个平米,但却沐浴着雅致的清新。四周古老的墙上满是爬山虎那郁郁葱葱的,姿意漫开的藤萝,仿佛密密麻麻交织的绿网,企图网住稀疏而落的阳光。一株早时栽种下的葡萄树,而今已结了琳琅满目的珍珠,葡萄树的紫藤被母亲架的满院子都是,最长的一条茎已经远触到了正房屋脊的流水瓦上,葡萄的主茎粗壮而坚韧,那些副茎上的触须也带着强者般的生命力,紧紧的把握着生命途中的每一次的机会。  院中的青草随意的生长在它们的辖区内,草丛柔柔地向着阳光,它们与花枝、爬山虎及葡萄树和睦相处,却又不失优雅的界限。那几株梧桐树已经生长了几十载,植下它们的主人已乘鹤而去多年了,如今,这几株老气横秋的梧桐树把所有的枝杆漫散开来,浓郁的树叶成了绿色的汪洋,溢满整个院落的空际,阳光也只得在这绿色的汪洋中游戈,偶尔在轻风拂过的间隙逃逸出那么几束,若天使般绽在爬山虎的绿网上,绽在青草叶片上,绽在那娇柔细嫩的花瓣上了。  这样一个深深的庭院,会有风吗?  风是有的,当梧桐树叶轻轻时,风儿便精灵般的顺着枝杆,顺着那紫藤,顺着那束束逃逸而来的阳光飘然而至地面,拂在院落中的石桌上,使那平静的茶杯里的香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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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邻居一个叫莹的女孩子整天笑盈盈的。一向沉寂的她变得蹦蹦跳跳,真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你春节好快乐呵!”我说。  “是呀!叔叔给我一百块压岁钱,同学寄来贺年卡,还有一个精美的笔盒。从来没有收到这么多礼物,我高兴得一夜睡不好觉。”她说着欢天喜地的走了。  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遥远的岁月,而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弟弟过春节被冷落的一幕。我小时候,家境不错。祖父是一个从事外海捕捞的渔民,父亲做着水工活儿生计。在村子里,可算是一户粮草丰足的人家。  每年春节,常来我家做客的是二姑丈[他把表弟寄养在我家里].他是我家最尊贵的客人,一个唯一吃皇粮的国家职工。我那时虽然年纪还小,但也觉得二姑丈比起邻居那些土里土气的亲戚显得有派头,甚至觉得他讲话的声音也比别人多了几分韵味。  每年春节,招待二姑丈的宴席是最丰盛的。美味佳肴,琳琅满目。祖父珍藏着的鱿鱼、麻鱼干、鱼膘,这时最派上了用场。祝福的气氛是浓烈的,欢声笑语洋溢在酒杯间。  每年春节,我们都得到二姑丈崭新的压岁钱。  可是好景不长。在我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祖母突然患脑溢血病去世了。祖父因为生活上失去依托告别了捕鱼生涯。寄养在我家的表弟也由于缺少了人手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从此以后每年过春节,我家就显出了冷清的气氛。  有一年春节,姑姑带着小表妹回老家来,——在我的印象中有许多年春节不见她回来了。表妹长得白白胖胖,漂亮灵气,是长在城里的孩子的模样。午饭过后,母亲给了表妹几块钱,弟弟眼光灼灼地看着。那年弟弟已满十岁,在乡下人的习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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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地望着已经走远颀长的身影,好想他会回过头,跑到我面前,说一句:“我舍不得你。”但幻想终究是幻想,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不要走。”泪眼蒙眬,打湿了枕巾。我从梦中惊醒,发现原来一切还好。只是眼睛红红肿肿。太感情用事了。梦里那背影好怀念,有种温馨的感觉,似曾相识。好像是那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每晚九点准时在宿舍楼下,仰视我的窗子的那个人吧。但想想又觉得好笑,也许是每晚睡不好花了眼。  拖着疲惫的身影,向教室走去。显然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屋子里张灯结彩的。几个同学还在那不停地折着纸鹤。屋顶已吊了大半个,七彩的纸在暖暖的阳光下,折射着光,给这欢乐的日子锦上添花。在面临高考的时候还会有这样的气氛实在难得。  “心儿!干什么皱着一张脸呀!你知道吗?期中考我班拿了全校第一,所以老班要庆祝一下。”死党林蓉,拉着我的手用力地摇着。  “没有了,只是好困。”我故意打着哈哈,“是吗?那要好好庆祝啰!”我给她一个开心的笑。  “晚上还要放焰火哦!就去操场上。”林蓉一脸兴奋。  “哦,是吗?好好陬!”我特意跳起来,隐藏内心的悲痛。看着,靠窗空着的位子,内心一片惆怅……  林蓉看到我心不由衷的表情,看到我神不守魄的眼神,紧紧地拉着我的手。黑色的眼眸里透着无尽的关怀。  “我没事。”我摇摇头,向自己的坐位走过去。难道真的没事吗?爱一个人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吗?我还没有修练到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境地。  整个上午,欢声笑语荡在教室的每个角落,多才多艺的同伴表演着自己的花样年华。而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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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些武侠作者曾这样说过:“到现在为止,我也只略微看了步非烟的《剑侠情缘》,至于其它的,我是不想去看,而我之所以会去看她的《剑侠》,也只是因为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就是《剑侠情缘》。所以才会去看,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这本书看来看去,感觉比天书还难看,如果你有玩过这个网络游戏的话,我想说这本小说用这个名字实在是降低了这个游戏的名声!”  “我也是个女生,但是我实在不爱看这个步非烟写的武侠,看了两眼,实在无法提起兴趣。她的武侠似乎就是把别人短句能形容的加上一些女生喜欢的那种华丽的语句再表现出来,通篇没有看到磅礴的气势,倒有点象琼遥,但比琼瑶华丽。”  “现在的小说只是以网文形式出现的居多,只是载体改变了而已,同时看得人也多了,因为网络毕竟比现实中的读者要多很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同时,网络上什么小说都有,只是写得人多了,数量多了,内容多了,题材多了,看得人多了,评论的人多了,炒作的人也多了,但是总体水平,完全没有超越金、古、梁等先辈。”  笔者深以为然,看了步非烟的小说后更是更坚此念,可以说她小说的水平和放言革命的那份豪情,乃至当前所拥有的名气,完全不成正比,差得不是那么一点半点,比之金庸更可谓一个筋斗云的距离。  大成拳中兴之主、一代武学宗师王选杰先生曾经说过:“当前的某些著名气功家,均向王芗斋先生及其门人学了大成拳站桩功的一点皮毛,就妄自杜撰什么外气发放的荒诞之说,其用于徒手,何堪一击。”此言是也。反观步非烟的小说,不过仅得了古龙的一点皮毛,金庸、还珠楼主的一丝皮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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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喜欢无休止地睡。  静静躺在硬的木板床中让头发无规律地散落于浅粉色枕巾上,好似一只晒着太阳的慵懒小猫。  于是开始做梦……  最初只是些没有色彩的图像。我想那定是遥远的过去。毕竟过去是暗淡的,无声无息夹杂在起伏不定的光线里产生那有点让人兴奋的延德尔效应。跪坐于角落我以为见到来自天边的圣光……  那里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一人。  有人在叫我,是秦怡。她的嗓门还是那样的大,一定也还是一样的好胃口,固尔我总叫她饭团。边打哈欠边顺手关掉脚头旁的小电扇,昨晚似乎又忘了订时,可谁又在乎这个呢。天是一年比一年热。人在炎炎的温度里挣扎、膨胀,待到下一个寒冬来临时收缩压出无法抹平的皱痕。于是我开始害怕严冬的到来。说到底惧怕的却是对每个人唯一公平的死亡。  饭团说她不怕死,我信了。可那年她死在医院白色病床上时,却哭叫着: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还不想死……  是呀,为什么是饭团。我迷惑地看着她的头部上方。听说死神要带走谁时就一定会冲着头的一方站立。可我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除了饭团哭泣的双眼干涸在白色的弥漫有浓重消毒水儿的病房。  我不喜欢消毒水儿,我不喜欢暗淡,挣扎着想要醒过来,我相信这是个另人讨厌的恶梦,于是一个人,孤独的一人,开始期待貘的出现……  貘是只可以吞食恶梦的动物。有一度我曾希望它吞掉梦中的自己,那样就不会再有恶梦。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一切都不曾结束,只是梦中少了那个永远孤独的我。  又被抛弃了么?我想是吧。只是这次更彻底更决绝。  饭团笑起来右颊边总有两个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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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蓝天的颜色,所以我是忧郁的精灵!  我喜欢的一切都为你,为你而喜欢。  不知道过了多久,像沙漏里每一颗跳跃的沙,挫磨了不知多久,终于放出了钻石的光芒。没有黑夜的世界,我一丝一丝的编织着我小小的天空。  每一滴泪都是血的颜色,划破了绚丽的梦。终于一身的汗证明了我伪装的外衣。我想振一翅沾满尘埃的羽衣,飞向阳光的边上,仔细的吸允这花的芬芳!  曾有一只蝶儿傻傻的贴在我的手上轻振着翅膀,被谈忘的回忆涌起澎湃的心潮,那心动的旋律响起,响起甜蜜的祝福。你纤弱的身躯燃烧着灵魂的哭涕。那铭心刻骨的曲,嬗递了空间的距离,缠绕着伤痛的思绪!  不曾,不曾有几时的思绪在我的耳畔轻呤!猝然如新月般的新颖和柔媚的面孔印在心田上,还闪着来不及擦拭的晨露。早春的雾薄沙一样的渗在你的衣里。不知,不知为何你的脸逾越出了冷冰的气息,没有颜色的灵魂不舍的飞舞出你的身躯。暗淡了,暗淡了我的面上欢跃的笑容!原来,暝瞑中真的有一种用生命来交换的感动!  此刻蓬勃的生命早已冷却的如冰铁,昭然挥洒下泪,风逝的痕迹依稀的出现,静默的沿着那痕迹走下去,远处搓磨的暗淡且悲愁,我弱不禁风的足迹在云笺上旋舞出青涩的诗行,任生命在夜色里凋零成一缕暗淡的星光,青鸟般婉转地啼鸣终不会因生命的终结而有所改变。  佛说:不追求结果的爱是最伟大的,是永恒的。执着的伤怜和岁月的尘土相识,空灵的间隔留下的余恨淡逝着的早已不成肢体的身躯!为什么?因为我相信这是一条没有尘土的路;相信,所有愉快的梦都能通过;相信,在这条路上,我们会和永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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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黑夜,寂寞的冬天占据。  书店,寒冷的黑夜占据。  光慢慢的从两本书里渗透出,一点、两点渐渐的集结成一线,线缓缓的汇成一个圆,最后定格成一扇金光熠熠的门。发光的两本书,一本是《天龙八部》,一本是《鹿鼎记》。门訇然中开,投射出两条深长的人影。其中一人三十来岁,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圆字脸。他龙骧虎步走来极有威势,正是义薄云天的萧峰。另一人十二三岁,他少年得志,正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韦小宝。  光门用无形的精神力扼住两人的脚步,叙说道:“你们已经来到了未来世界。”  萧峰眉头紧蹙,一脸茫然。韦小宝环目四顾,迫不及待的问道:“未来世界?好玩吗?”  光门闪闪,诚然道:“感受生命,现实中人的生命,才会有所领会!”话毕,光亮戛然而灭。萧峰、韦小宝一同消失得无影无踪。二  公元日清晨,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仿佛偌大的天幕被注入了灰色的染料。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好象伤心人在哭诉。人民医院的单户病房里,刘皓安然的躺在病床上酣睡。虽然他睡得塌实,但家里人可让他给急坏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依偎在刘皓的身边,他们一脸忧虑,如同今晨的天空。  刘皓的妈妈望了望身边的丈夫,抱怨道:“老公,皓皓怎么还不醒啊。不就是个感冒,可都已经昏迷三天了!”她的语气显然表露出对医院的不满。  “秀娟,你别担心。皓皓会没事的!”他轻声的安慰着妻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儿子,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李秀娟的眼泪不禁又簌簌而下,三天以来她都已经不知道为儿子流了多少泪水。她投入到丈夫的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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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竟与会与那个叫“笨蛋”的女孩重逢在故乡小县城老街清冷的街头。  我已经记不清楚上一次见到那个叫“笨蛋”的女孩是那一年那一月了,我只是从亲人们半开玩笑的回忆时,那个扎着小辫子、穿着花布衣裳的小女孩才会在我的记忆中若隐若现。那是那一年的事了呢?那时的榕树,那时的知了,那时的池塘都去了哪?在我的记忆里,阳光懒洋洋地爬在山腰上,蜻蜓悠闲地在荷叶上跳着舞,我和那个叫“笨蛋”的小女孩在池塘边做着每一个人童年可能都会经历的——“过家家”。“你做我的老婆,好吗?”我抹着鼻涕,对正在堆石头的“笨蛋”说。“笨蛋”放下石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但是,一转眼,她又迟疑地说:“可是,我听我娘说,只有男方送新衣服才能答应男方的,你又没有新衣服。”我一想也是,看着头上的树叶说:“那,那我们就把这树叶当作新衣吧!”她一看,竟也高兴地答应了。于是,我扯下几片树叶披在她身上,又摘了几朵野花插在她的头上,开始了我们的“夫妇”生活。后来,不知是哪个亲友农闲时和我们几个小孩子开玩笑,竟问我们长大了娶谁做老婆,其他小孩都不知如何回答,我却毫不犹豫地说:“娶笨蛋”,大伙笑了,我也不知所措地笑了。  “笨蛋”其实不叫“笨蛋”,“笨蛋”是在县城上中学时,我给她起的“花名”。那时候,村里只有我和她两人在县中念书,而且在一个班,当时我们都懂事了,知道了害羞,不再像童年时走得那样近,话也没有从前那么多。但每一次回家我们都会一起爬完几十里的山路,有时我们一前一后,相距几十米,无论谁休息或谁加快脚步,距离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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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恋成为流行,爱情便被虚拟了。视频中的两个人,一个在南,一个在北,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爱情,述说着各自的相思、爱恋,依依不舍、情话绵绵,把满腹的相思寄托在遥遥的键盘,沉醉在迷梦的梦幻中,像浓雾一样弥漫着都市人的情感。  不敢走下网络,怕现实的火将爱化为灰烬,怕想象的色彩被面对面的目光过度暴光成灰白。网恋就是给自己一个爱的美梦,怕梦醒时分,看见自己形单影只地走在凌晨无人的街上。  其实,最是寂寞网恋。在一个角落,在天黑以后,是一个孤独地坐在电脑前,用键盘弹唱寂寥的心。  同在异乡“他”为媒  常言到、人随心变、心随景变。家住蓉城的斯斯在父母亲情的包围中,不知不觉已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娇小可爱的清纯少女。  由于父母的关系,使她还没有来得及睁眼擦亮看清社会时,父母便早早已为她安排了人生的道路。为她安排好一份在那个年代非常抢手正式工作。工作还比较清闲,工作之余,斯斯变迷上了网络,有一天,一个叫李新的30多岁的男子从网络上发出一条信息,请加我,斯斯没加思考就加了,这样,慢慢地两人就这样没有承诺中相遇在没有约定的巧合上,时时对话,一步步发展到每天默默地相互祈祷祝福关心鼓励。一天,物管打电话说:“斯斯,这里有一封从美国寄给你的信。”“哦!”斯斯飞一般的冲向物管,拿到信,眼泪止不住夺框而出,抱着信:“新、新、我收到了、收到你的信”,跑到一角,悄悄打开信封,信中是李新不是很流利的文体,字迹几乎是歪歪斜斜,信中写到:斯你好!你要保重身体,我不知对你说什么好,我就是很想你想你,你也不要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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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猫有九条命,当猫养到9年后它就会长出一条尾巴,每9年长一条,一直会长9条,当有了9条的猫又过了9年就会化成人形。  ——引子  (一)  “姥姥,我有机会成人吗?”  “成人?你的意思是?”  “变成人呐!”  “传说而已,一点都不可靠……”  “小气!不告诉我我自己去找答案!”  一只毛色呈灰黑、类似虎皮的小猫,一跃身窜出了灌木丛。  “想变成人……”那只被奉为姥姥的猫是一只混血波斯猫,从它黄绿双色的眼瞳里依旧能瞧出些遗传而下的血统。姥姥漫无目的地整理自己的背毛,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家伙的问话让它无言。  “小离,到哪儿去?吃饭喽!”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走进座落于草坪间的凉亭,她喂养这群流浪猫的地方。刚刚走远的小猫立即“喵呜——”一声小跑而来,其他的流浪猫也纷至沓来,享受美餐。  这里,是所高等学院即大家口中的大学。小离,那只活泼冲动而且年幼的狸花猫暂居于此,享受着送到口边的美食,沉醉于一群香喷喷的大姐姐的爱抚,但它终究保有着流浪猫的野性,更何况它身处这神圣殿堂许久,油然而生一种伟大的雄心。小离觉着:它注定是一只不同寻常的猫。  (二)  “妈的!没钱吃什么饭?!喝西北风去!”一个隐没于城市角落的仓库里传来一声粗暴的斥责。  忽然,仓库生锈的铁门被“呼啦啦”拉开了,一个中年人提溜着一个小女孩儿走了出来,像提一只小猫仔一样轻松。一甩手,女孩儿阿梨被中年人扔出了老远,跟螺丝似的一路滚到了路边,装上了堆积在一边的垃圾。大大小小的废纸盒、乌七八糟的东西下雨似的浇了她一身。她蜷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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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生活在同一块天空下,呼吸着相同的空气,享受着相同的阳光雨露,穿梭于相同的街道……却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互不相识……究竟是两条平行线,还是……  悠悠刚刚大学毕业,她没有考研,也不愿意成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穿梭于沉闷且常常暗藏杀机的办公室。  自由对悠悠而言,如同空气和水一样重要!  悠悠写得一手文章,早在大学期间就已经发表了不少文章,出了几本小说。她用出小说挣来的钱,在这个城市里幽静的地段买了一套公寓。因此她索性呆在她的公寓里,做一个自由撰稿人,反正每个月得到的稿费已经足够她的生活开支了。  呵呵!自由、快乐,远比金钱要重要许多许多!!  每当阳光明媚的清晨,悠悠欣然地睁开睡眼,看着金色的阳光洒落在阳台上,温柔地抚摸着阳台上的花花草草,她就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  清晨,悠悠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金色的阳光正温柔地亲吻着那些可爱的花花草草,只觉她的心房里也洒遍了金色的阳光。悠悠穿着宽松的睡裙,乌黑柔亮的长发惬意地披散着。她来到阳台上,笑眯眯地看着她心爱的花草,张开双臂,微微闭着眼睛,尽情地享受阳光和清风的温情抚摸……  杨然和悠悠住在同一个小区里,他与悠悠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只是他比悠悠高两届,是悠悠的学长。他毕业后在IT界拼搏了两年,颇有成就,可是最近他突然觉得累了倦了,于是辞了职,拿出他的部分积蓄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屋,取名“风之轩”。  杨然开“风之轩”不是为了挣钱,仅仅是因为他自己的喜好!  与其说风之轩是一家书屋,不如说它是一间休闲小屋。它的装潢十分特别优雅,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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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在耳边呼啸,雪在空中胡乱的飞舞,仿佛企图吞噬一切的生命,山坡上的积雪已经有一尺多深。天幕阴沉沉,渐渐地黯淡下来,比先前的更暗了,在这样的黑暗里让人分不清现在还是白昼,天空的东边斜挂着一片惨淡的云,焉焉地沉默不语。  它和妻子已经筋疲力尽了,它们从昨天下午一直找到今天下午,跑遍了方圆数百里的的山头四处寻找孩子的踪影,可是却一无所获,它们到处哀求邻居帮忙找找自己的孩子,可是谁也不愿意在这样的大冷天出门,白茫茫的一片很容易迷路,若是碰上了金钱豹或是猎人,小命都要丢掉。它们很每每听到这种回答,心头的阴影便加深一层。它妻子的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大滴地掉在它的脖子上。尽管风是那样的凛冽,吹到身心冰凉,它还是能感到它妻子眼泪的温度。它们这次算是明白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谁都指望不了。它们也顾不得这许多的潜在的危险了,它们决定分头去找孩子,然后在它们作了记号的一颗大树下会合。  前天的上午,它在妈妈的视线下吃完了早餐后,说是吃得太饱要出门散步消化一下。妈妈叮嘱它不要走得太远,可能有暴风雪要来。它口头上答应的很好,心里却不以为然———这么大的太阳她居然说暴风雪要来,它认为妈妈只是不想它走远而说得吓唬的话。  当它巫自漫步在山坡的草木中时,偶然听到不远处草丛里传来“呲呲悉悉”的声响,它有点好奇慢下了脚步,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挪着身子向那声音处靠近。眯起双眼时,它望见草丛里的原来是只兔子,只见它通体白色。小白兔身上的毛在太阳下反着光,异常耀眼。当它在一旁窥视时,小白兔正擎着两株青草往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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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在月光下悠悠地飘荡着,叶儿仰承着明月的清辉,随后顺着风与光交织成的带儿滑下。花草,树木,建筑……一切一切,在如纱般的月光的笼罩下,朦朦胧胧。  缘分,仿佛这月光的远景,朦朦胧胧,说不清,道不明……  雪英  我站在大树下,面临宽阔的运动场,默默地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贪婪地吸着带着青草香味儿的空气,听风和小鸟在空中愉快交谈……  “雪英,你又望着天空发呆了?天空里究竟有什么好看的?这么吸引你!”  背后传来了林莉甜美的声音。林莉是我的好朋友,她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人缘极好,有许多的朋友。我和林莉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同学,所以我们已经是十多年的老朋友了。我和林莉的性格不大一样,我没有很多的朋友,准确的说,是少得可怜,只有那么两三个。但是我并没有为这个问题感到烦恼,我一直认为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已经足够了,朋友太多了,反而会生出一些不必要又不好解决的问题。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正确,可是我一直坚持我的做法,从没有想过要改变。  我转过头,看着已经来到身边的林莉,露出一个微笑,却什么话也没有说。  林莉说:“明天不用回学校,放学后,我们去逛逛。”  我想了想,点点头,答应了。  空中的云儿软绵绵地晃悠着,随着风随意哼唱的曲儿,踏着无名的舞步……  我和林莉走进了一家精品店,店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精品。林莉兴高采烈地看着那些可爱别致的精品,挑选着她喜欢的玩物。我也喜欢看这些可爱的玩物,却很少掏钱把它们买回家。我想,让它们一直留在店里,或者让别人把它们买走,反正我不要把它们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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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女孩13岁。男孩22岁,早熟的她看上去就像18岁的青春少女~美丽动人,很是漂亮!她在一家理发店里工作!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成熟的他英俊潇洒,气质非凡!在某个部队里当兵。  有一天。女孩正在写日记,突然店里来了一群军人,那个男孩也是其中一个。得知说是军营集体理发,女孩帮男孩洗头,男孩一直盯着女孩看,女孩奇怪的问:“那么有趣的电视你不看,盯着我干嘛?”男孩说:“眼前就有那么美的一个女孩都不看,还看什么电视?”女孩微微的笑了一下。就在这一天,女孩认识了这个男孩。  第二天,那个男孩又来了,是这个女孩帮他洗头。在洗头的过程中,那个男孩还是一直望着这个女孩,这个女孩都有点不好意的问:“你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干嘛?”男孩说:“你有男朋友了吗?”女孩不好意思的说:“我还不知道我男朋友在哪个角落呢!”女孩又好奇的问:“你有女朋友了吗?”那个男孩情绪低落的说:“可怜没有爱呀!”女孩听了以后扑通一声笑了起来。男孩也笑了起来。  因为两人是同乡。说话特别亲切,也很投合。那次以后,男孩几乎每天都来店里洗头,每次都是女孩帮他洗。女孩每次见到这个男孩都非常高兴.也快乐!  那一天,男孩又来了,女孩帮他洗头。他喝了酒,眼睛发红,用一种暧昧的眼神望着女孩。忽然,DVD里传出一首歌&lt&lt恋人未满&gt&gt,女孩跟着歌声唱了起来,一边唱一边帮男孩洗头。男孩望着这个女孩说:“你也喜欢这首歌吗?我也很喜欢!”女孩点了点头,又继续唱.男孩也跟着唱了起来。“只要你说出口,你就能拥有我......”这个头总共洗了50分钟之久。当女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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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心里默默的想:他是个小混混,不能招惹上他。  可事实往往和心里所想相反。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天中午,他率领着一大帮人,来到我们班,大声叫到:“张莫,出来以下。”我的脸立刻燃烧起一团火,一直烧的耳根。于是在全班惊诧的目光下走出了教室。  我的胸口像揣着一直小兔子跳个不挺。我不知道他说了一大堆什么,只听清了一句“我喜欢你”。我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冷冷的丢给他一句:“我永远不可能喜欢你,小混混!!”  他尴尬的楞住了,然后率领着他的兄弟们走了。  我知道这句话伤了他的自尊。以后的两个星期,他都没有出现在我视线里。我庆幸摆脱了他。  第二章  一天中午,我快乐的挎着包下楼,走到大门口,突然听见有人喊我。我回过头去,看到了子宾。  他居然规规矩矩的穿着校服,杂乱的黄发已被一头清爽的短发代替,指间也没有了往昔的烟卷,颇有几分帅气。他的改变让我吃了一惊。  字宾朝我走过来,对我说:“张莫,我的改变你满意吗?”  我不屑一顾:“你的改变关我什么事情?”说完,推着车子就走。他朝我的背影喊:“张莫,我下决心学好,可以为你改变一切!”  其实,我有莫名的感动,但我还是厌恶他。  以后的几日,子宾居然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  “张莫,我做你的护花使者好不好?”他扬起一脸的笑。  我不理会他,径直往前走。“我知道你不理会我,不过,我会一直跟着你。”  那天,他一直跟在我后面,直到我进了家门。  第二天早上,我推开大门,发现子宾在门口等我。他又是一脸坏笑:“张莫,为了尽我护花使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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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春天感觉彻骨的寒冷  花儿凋谢的时候其实是最美丽的,竭尽了全部的力量只为了延续这最后的绚烂谢幕,阳光洒下的时候,叶片逐渐失去养分,慢慢蜷缩起来,像在拥抱着谁。她们一定是在拥抱她们的爱人吧?那么决绝的拥抱。我想一次也足够了吧!  一、冬天  叶子去年夏末有了一个女儿,私生子。  她自己也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只知道被一个男人灌了药,然后带走。皮肤接触到那男人的时候感觉很粗糙,像是多少受了些苦的人,没有光滑和健康的迹象。叶子仍然还有一些清醒,毕竟吃惯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加上做化疗的时候经常打麻醉,多少有些抗药性。  她在男人完事后上厕所的空隙挣扎着爬出了屋子,是一所旧仓库,周围堆着生锈的杂物,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叶子在掉下山崖的刹那看到男人从旁边冲了过来,脸上竟有着焦急。  医生劝叶子把孩子做掉,因为她的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如果生下小孩,只会有两种可能:病情恶化,或者,孩子和她都活不了。  最后还是生了,叶子给她取名弱弱,她觉得女人生来都是脆弱的。还有一个原因,小孩体内带了叶子身上的癌细胞,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叶子自己也活不了多久了,因为生产大量出血,她的病情开始恶化,活不过四周,医生叹息的对她的好友海韵说。“何苦呢,为了一个孽障,又是短命种....”没讲完的话在海韵的咒骂和歇斯底里中咽了下去,年轻的妇科大夫逃命一样跑出了急诊室。  清明的时候海韵抱着五岁的弱弱去看叶子,小女孩长的很像妈妈,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白皙的皮肤像是透明的,只是那嘴唇薄的似是没有,不若..
漫漫人生,变换不定,令人也难免举棋不定人生如棋,棋局百变,棋势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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