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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工会维权“两书”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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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工会维权“两书”很好用
发出42份全部得到整改
2013年从安徽安庆来到昆明市富民县务工的钱强勇夫妇,在帮一家小饭馆制作彩钢瓦后,被拖欠的2万元工钱讨不着了。夫妇俩经人指点找到富民县总工会求助。县总工会向小饭馆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责令其负责人立即支付拖欠工钱,15天内,小饭馆负责人就将2万元欠款付清。
据富民县总工会副主席张志宏介绍,自2012年3月昆明市总工会正式建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简称维权“两书”)制度以来,县总以及乡镇总工会先后就各种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42份“工会维权意见书”,全部得到响应和整改。
日,富民县总发出一份“工会维权意见书”,要求辖区一家食品厂不得安排杨、张、李3位孕期女职工在高空、冷水等不利特殊保护的环境工作。6月22日,该食品厂书面回复县总,说明对3位女职工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从生产车间调到后勤部门,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希望县总工会给予帮助指导。”
“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书’不仅用在职工权益明显受到侵害的个案,还用在建会、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建设等方面。”张志宏说,“由于它在设计出台时就考虑了可操作性等因素,因此很好用,是基层工会实现维护职能的有效载体。”(记者陈昌云)
(责编:谭洁羽(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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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维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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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力推“两书”制度
企业有“违法”,工会提“意见”,企业不整改,工会“建议”管
企业有“违法”,工会提“意见”,企业不整改,工会“建议”管。5月6日,省总工会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通过实施“两书”制度,切实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工作。 &&《通知》指出,基层以上各级工会都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特别是要加强非公企业、中小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乡镇(街道)等监督组织建设,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基层工会成立时,应同步设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工会应当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100人以下的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员。到2013年底,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达到65%以上。到2014年底,实现基层工会普遍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把劳动法律监督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工作中,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用工。&&《通知》要求,大力推行“两书”制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是指工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向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是指对用人单位不接受工会整改意见或者拒不整改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工会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的书面查处建议。&&工会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整改的,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或向上级工会报告。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工会;自作出立案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或交通不便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内对案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发出建议书的工会。&&(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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