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虎爸狼妈体罚女儿致死自己女,虽然非常痛,但是伤几分钟后就会消失

惹女朋友生气了,她让我自己体罚自己,比如打屁股、跪搓衣板之类的,要怎么体罚自己来认错。要具体的规定_百度知道
惹女朋友生气了,她让我自己体罚自己,比如打屁股、跪搓衣板之类的,要怎么体罚自己来认错。要具体的规定
跪搓衣板之类的,她让我自己体罚自己,比如打屁股,要怎么体罚自己来认错。要具体的规定。要狠惹女朋友生气了
洗不掉记号笔在脸上画甲鱼,直到把脸画满!这个够狠!具体规定生气一次画一只
体罚、体罚、体罚懂吗
不喜欢自虐,也不会很自愿让别人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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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是吃软饭的。
我哄自己女朋友,不是很正常吧
我哄自己女朋友,不是很正常吗?
给自己一刀
满足一下她
她说没惩罚自己之前不准碰她
那你放玉女心经给她看,然后你别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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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小学生挨批体罚后跳楼身亡,是教育之伤还是体制之痛?
4月30日10点,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颖南小学六年级学生某某因作业没写好,被任课老师批评体罚后,从6楼坠下,不幸身亡。
刚看到这个消息时,我与很多人一样,很是震惊;同时与很多网友相似,也对这个老师恶言相加。然而,静思之下,好好想过之后,又感觉过于冲动。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总是这样,一旦出了什么事情,城管也好,强拆也罢,往往不问青红皂白便以同情弱者的态度把所有的错误扣在强者的身上。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好好想想,作为过来人的我们在小学时期,老师为了教书育人或者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再加上学生年龄小自制力差,难免会产生体罚的现象,虽然方法有待商榷,但是究其原因还是老师为了我们好。
然而,随着经济条件逐渐的改善,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了小皇帝、小公主,骂不得、更碰不得,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教学环境了,乃至在教师达成了“这年头,老师对学生严加管教,很容易出事,撒手不管,反而可以相安无事”的共识。看到这样的观点,我感到很心痛,教育,原本是为了“传道授业解惑”,对人们具有启蒙思想的作用,所以应该是非常和睦的师生关系,结果现在在家长、领导、升学率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反而产生了负面的作用,难免让人唏嘘。记得在去年寒假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月的兼职,是带初一的数学。刚刚升入初中的他们丝毫没有脱掉小学的顽皮,对待学习也是马马虎虎,上课纪律很乱。为此,我也体罚过他们,但是,我知道,我都是为了他们好,都是出于让他们好好学习的目的。
现在的老师,小学也好,中学的也罢,对自己的教学态度越来越不重视,往往课上少讲,课下鼓励学生上自己办的辅导班,从中体现出来的问题也充分说明了中国现行的教育存在着种种弊端,当教育不在是为了传授知识,当教育在中学甚至小学程度就出现了严重功利化的的倾向,慢慢地失去了我们对知识最初的尊重,慢慢地失去了我们追求知识的初衷,我想问一句,这究竟是教育之伤还是体制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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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如何体罚自己?_百度知道
如何体罚自己?
如何体罚自己,我是十六岁男生。要体力和心理上的体罚。可以捆绑、袜子塞嘴、裸体等!过份一点无所谓!
提问者采纳
1 在冬天,把衣服脱光,只穿袜子,用乒乓球拍(衣架、长鞋拔、皮带等都行)打自己屁股。2 在冬天,把衣服脱光,穿小的高跟鞋,走几圈。3 在冬天,把衣服脱光,把屁股贴到一些冰冷的东西上。4 用橡皮筋弹自己的鸡鸡。5 用牙签刺自己的屁股(鸡鸡等)暂时想得这么多(^.^)
有没有什么心理上的惩罚?
心理?那就在阳台上跪搓板(光身),可以羞辱自己。
提问者评价
你是自己想的,不是复制的,就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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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介绍
此家法只适合8岁以后的人。
A级则把裤子退到脚裸处
B级裤子脱光
C级全身裸露
木尺(女生用)
单人床(从床脚处绑上两个棍子,床头可以用一个正好可以把自己手绑的动不来的绳子)
2、执行方法
上床,把脚绑在床脚处,把身体给绑好,用皮带绑在脚裸处和手腕部(打得手除外)然后在小腹处垫三个枕头,屁股可以翘起来。打手拿出钢尺,打自己的屁股。
打阴部(男女生有不同打法)
可以把另外一只手解开。打前要喝水,打时不可以尿直到整个行刑结束。
男生用解开的手握住那里,但是龟头要露出来,然后打手去弹。最后紧握小弟弟慢计时5秒。
女生用木尺打阴部,阴唇闭上,木尺打。最后5下把阴唇拨开,用木尺敲击。(不要伤到阴蒂)
把刚才解...
。。。。为什么要体罚啊?这年头自己都不对自己 好点儿还有谁会对你好啊。。。你要是想体力和心理的体罚,按你的年纪,是快中考吧。。。其实好好学习为了好学校奋斗,那个艰苦的学习过程就能满足你的条件,我保证,因为我就那么过来的。。。
..不要啊我如果给你支招,我心不安啊不要毁了自己!!!!!!!!!!!!!!!!!~
小伙没事多看点书吧。推荐可以看些励志与灵修类的
先让她喝1L的水,然后让她穿上比她鞋码小两号的高跟鞋,最好8公分 以上的,然后先让她站2小时,不能动,若动了 就将她的高跟鞋脱掉,让她踮着脚站在地上,半个 小时后,她将晕倒,再用冷水浇醒,接着找一面 墙,大概于她胸部的高度差不多的高度上打进两个 膨胀螺栓,一头用一根绳子穿上,再让她背靠墙半 蹲,将绳子再她脖子处挤紧,脚踝处也是一样的打 进四颗膨胀螺栓,让脚靠在墙上,这样她将只能半 蹲在那儿,过三个小时,放下她,让她再穿上小两 号的高跟鞋,将她的右脚踝与左膝盖系在一起被迫让她只用左脚站立,若站不稳,便从她脖子处系一 根绳子,上接门梁,调整到她只能挺直身子站立的 高度,她便只有用一只脚,死命地站着,因穿着高跟鞋,所以两个小时后,左脚便快废了,在换右脚,同 理。然后的话,再...
好像很多都是虐脚的,有没有什么心理上的惩罚?再多说几个就选你啦
一、总介绍
此家法只适合8岁以后的人。
A级则把裤子退到脚裸处
B级裤子脱光
C级全身裸露
木尺(女生用)
单人床(从床脚处绑上两个棍子,床头可以用一个正好可以把自己手绑的动不来的绳子)
2、执行方法
上床,把脚绑在床脚处,把身体给绑好,用皮带绑在脚裸处和手腕部(打得手除外)然后在小腹处垫三个枕头,屁股可以翘起来。打手拿出钢尺,打自己的屁股。
打阴部(男女生有不同打法)
可以把另外一只手解开。打前要喝水,打时不可以尿直到整个行刑结束。
男生用解开的手握住那里,但是龟头要露出来,然后打手去弹。最后紧握小弟弟慢计时5秒。
女生用木尺打阴部,阴唇闭上,木尺打。最后5下把阴唇拨开,用木尺敲击。(不要伤到阴蒂)
把刚才解...
体力上的体罚:面壁两小时或两小时以上。帮父母做体力活(不求回报)。做一天父母,(由于是第一次,自己就会觉得很累。又明白了当家长的辛苦和他们的辛勤);心里上的体罚:当有好事来临的时候,“拾金不昧”,坚定的拒绝,要求苦。或把自己现在所最喜欢的东西关“禁闭”,不让自己接触(一到两个星期)
那不叫体罚,亲你那是SM!
用笔夹耳朵、抗拖把写作业、站在学校门口对路过的人说我是帅哥等等
把自己的手使劲向后掰
自己拿棍子打屁股
撞墙吧 够狠的
喝自己的尿。
额。。。想不开么
喝自己的尿。用笔夹耳朵、抗拖把写作业、站在学校门口对路过的人说我是帅哥等等
体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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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三女生齐称系“诬告”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进行大规模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既然符福山已经多年上访,该案为何没有进入调查视野?对此,时任文昌县教育局办公室一位陈姓主任曾透露:类似符福山这种事情,“文革”时期在文昌曾经发生很多起。
  1978年,文昌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平反机构,做了一些平反工作。由于当年教育局找不到揭发的那3名女生,该案未能展开全面调查,真相的彻查也就被耽搁。不过符福山另称,原来学校的领导、派系的对方在改革开放后调入教育局工作,也致使他的案件无法正常进行调查。对此,文昌教育局及组织部,均否认此说法。
  事情的再一次转机,出现在2004年。符福山称,他当年的学生符积炳在听说其信访遭遇后,深为同情,开始替他寻找当事人。日,符积炳致电符福山,让他到文昌市城区的某一个茶馆见一个人。到了茶馆后,符福山看到了符积炳和一个50岁左右的女人在等他,“那个女人就是林会群,30多年没有见面的学生了,我根本认不出来。”
  “林会群见到我,显得有些拘谨。后来,她说出了当时的实际情况,我听了以后简直是难以置信。原来是当时学校的领导教唆女学生,以推荐升学为由,让学生编造被我强奸的罪行,陷害我。”符福山称,当他听闻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到既震惊又愤怒。
  从2005年开始,在符积炳的帮助下,当年称“被强奸”的三个女学生被逐一找到。她们分别为:林晴、林会群、林庆菊。符福山和3人见面后获知,当时被诬陷的经过几乎一致:“由学校当时一位老师写好揭发材料,然后再由学生抄写一遍,摁上手印,就成了老师奸污学生的罪状”。
  12月4日,羊城晚报记者经由符积炳,联系上了案发当事人。谈及具体“揭发”原因,林晴和林会群均称:“文革”爆发后,当时的中学并没有正规的高中招录考试。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她们听从派系头头潘某的“教导”,抄材料揭发符福山奸污自己,以换取上高中的机会。
  “当时,我们都只有13岁,对性的概念不像现在的学生那么清楚。”林会群回忆,当时她们正读初中二年级(当时小学为五年制,初中、高中均为两年制),上高中需“推荐”。
  林会群澄清称,当被告知整黑材料,揭发符福山才有机会上高中,两人没多想后果,便参与了“揭发”。1969年,在参与揭发后,林会群称自己和林晴都如愿升上高中。但之后,她们两人均背上了被奸污、乱搞男女关系的坏名声,自己也成了这个事件的受害者。七十年代末,林晴与林会群两人分别远嫁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和昌江黎族自治县。
  30余年过去,两人都已嫁为人妻生儿育女。2006年,当听闻符福山还活着,并为“奸污”一案信访达三十余年,林会群和林晴均表示愿意站出来说出“真相”。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该案发现,从2005年开始,符福山被指“奸污”女学生求申冤平反的新闻开始受到当地媒体的关注,随后,林晴与林会群分别写证词,寄到文昌教育局,希望重启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1973年,在文昌县委组织部发出的(73)107号处分决定文件中,3名被指遭符福山奸污的“女学生”中,除林晴、林会群、林庆菊外,还有林秋梅。不过林秋梅公开回应称,自己并非学生,她因年龄和符福山相仿,符曾经向她求过婚,遭拒后就再也没有发生来往过。在这份组织部发文的文件中,她是被以学生的名义牵扯进来,自己并不知情。
  当年调查结论有失实
  真相调查得以推进的转机,再一次出现是在2007年3月。记者梳理该案看到,这年的3月,海南当地的主流媒体,以大篇幅的报道对符福山之遭遇予以披露。随后,文昌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回应称:会找到“澄清事实”的3名女生,彻底调查事情真相。
  此后的调查,持续了两年之久。12月5日,羊城晚报记者在文昌市通过调阅组织部现保存的原始档案获悉:符福山涉嫌“奸污3名女生”的文革遗案,主要由当地政法委牵头,于2009年联同文昌市公安局法制股、文昌市检察院犯罪预防科、文昌市法院立案庭、文昌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
  2009年8月,文昌市政法委回复协查符福山历史问题的函,称:一、符福山年在抱罗梅桂山小学当教师期间,已是有妇之夫,与该校女学生林晴(林少琳,当年仅13岁)发生男女两性关系是事实。二、符福山原不是我们司法机关处理,应有组织部门处理。同时官方还在相关的函件中,否认了符福山在“文革”中因卷入派系斗争遭陷害的说法。
  令人玩味的是,该份真相复查的函件,认定了符福山与林晴发生两性关系,但并未提及符福山“奸污”的另外两名女生林会群、林庆菊。这是否意味着,林会群、林庆菊40年后的翻供言词,确实为真?
  对此,12月5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疑问向文昌市政法委求证。政法委执法监督科一工作人员称,真相的彻查已过去多年,领导也换了多批,如今的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无一人能对此做出回应。
  事情并未就此沉寂。在得到调查部门给出如此的答复后,在官方眼中“性格偏执”的符福山又选择了信访、申诉之路。记者获悉,符先后向海南省委组织部、国家教育部递交过申诉材料,内容包括3名“被奸污”女生的最新证词。记者查询原始档案获悉,海南省委组织部在2009年琼组函(2009)11号文中,向文昌市委组织部表达如下了意见:应先由有权处理遗留案件的职能部门据案复查,再有组织部进行复审。
  对此,文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一工作人员表示:直至今天,组织部对该案的定性,仍以2009年8月文昌政法委认定的“结论”为准。因当年参与真相调查的部门较多,组织部不可能单独对该案做出“新的结论”。“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当事双方提交的新证据,仍不足以推翻原定性。”依据何在?相关人员表示,因当事人符福山当年自己曾书面承认过与林晴发生过关系,其原话为:过去承认,现在承认,将来承认,入土后也承认。
  2010年8月,在符福山坚持信访多达数百次之后,文昌市政法委与符福山签订了一份《涉法涉诉救助协议》。该协议书写明:2009年12月,经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对该案再次调查、研究讨论,认为:1973年(文昌)县委保卫组(负责政法工作)的调查程序不规范,结论有失实之处。1973年县委组织部据此做出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由此导致符福山多次申诉,政法部门负有一定责任。
  根据协议内容,政法委在考虑符福山生活艰辛后,决定一次性救助其5万元。但前提条件为:符福山承诺今后不再以同一理由向任何部门上访、申诉、控告,也不得提出国家赔偿,协议一旦生效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符的申诉。对此,文昌市委组织部一工作人员表示,市政法委的这一协议,事后让政府感到“很尴尬”:其出发点可能是息访,但要求当事人放弃申诉权利,显然违背法治精神。
  在有生之年查清真相
  符福山为何当时选择领取5万元救助,而据协议临时放弃了申诉?其称,当时自己得了重病,需要一笔医疗费,做出此举实属无奈。如今自己选择重新申诉,要求官方再次调查真相,是要还自己一生的清白。
  一位不愿透明姓名、当时参与复查的法制干部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2009年复查符案时,文昌政法委连同多个部门调查,即使这样查起来也很是头疼。“案子发生在动荡的年代,当时根本没有公、检、法机构,仅由保卫组代行所有职能,这样做出的证据链条,有多少可以采信?很难办。”
  记者在查阅符案的原始档案看到:日文昌县成立了文昌革命委员会。其下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和保卫组,各组又下设了多个办公室,当年此四大组取代文昌县委各大机构。其中,保卫组第五办公室负责审理、批捕、起诉、判刑,揽下了当时司法体制下的公、检、法职能。符福山涉“奸污”一案,正是在“文革”爆发中由该办公室负责审查。
  如今的符福山,是文昌市头苑办事处造福管区泰山村一个普通的农民,40年前的那件事彻底改变了他及家人一生的命运。“我已经81岁了,还能活多少年呢?一生背负着强奸犯的辱名,让我抬不起头。”符称,现在他并不责怪林晴、林会群两个参与“揭发”的女生,更怪不上知情的林秋梅。相反他倒感激她们在有家室儿女的情况下,愿意站出来澄清当年的“真相”。
  直至今天,该谜案的真相调查进展,仍卡在1978年“符曾承认与林晴发生性关系”这一环节上。记者从最早的卷宗中获悉,符被指在“山林里先后强奸林晴十八次之多,直到1969年下半年,符调出学校后才断绝关系。”对此,如今反过来替师求平反的当事人林晴表示,当年的揭发全是“诬告”。她称七年前,相关部门只找到她了解过一次情况,此后再无下文。
  “我那个时候小,不懂事,是受别人的指使才那样做,很对不起符老师,害了他一辈子。”面对记者,林晴称,她现在愿意等由司法机关牵头,重新调查该案。而对符福山而言,他表示自己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在他有生之年,查清真相。如今,符福山仍保持着几乎每天买一份报纸的习惯,他选择性地阅读每天的法治新闻,并将有涉及类似案情的新闻报道,剪切下来予以保存。
  文昌市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看到符福山长年累月地上访,相关部门其实亦表示深为同情。事已至此,在组织部单方无法得出真相结论的情况下,其建议符福山本人聘请律师进行跟进。
  只是符福山并不知道,这条真相之路,他还要走多远?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林晴、林会群、林庆菊、林秋梅均为化名)
  符福山“奸污案”时间表
  1962年,符福山从文昌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文昌县当时的抱罗公社梅挂山小学任教。
  1969年,符福山调入东风小学,担任文娱教师,指导林晴、林会群等宣传毛主席最新指示。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会群等揭发“奸污”自己,遭学校除名。
  1973年,文昌县委组织部正式发文,宣布将符福山开除教师队伍,林晴、林会群升入高中。
  1974年—1978年,符福山接连上访“申冤”,于1978年写承认书,承认“奸污”林晴。
  1979年—2006年,继续到各部门上访,次数达300余次。
  2006年年底,3名“揭发”女生被逐一找到,写证词澄清当年“诬告”,希望调查真相。
  2007年—2008年,政法委连同多个部门启动调查,认定“符与林晴发生性关系”属实。
  2009年—2010年,符福山再次向海南省组织部、国家教育部上访,要求“平反”。
  2010年8月,符与文昌政法委签订《涉法涉诉救助协议》:政法委承认当年调查结论有失实之处,符上访政法委负有一定责任;符同时领取5万元救助,承诺不再上访。
  年,符福山与“揭发”女生林晴、林会群等,要求再次调查真相,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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