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100万元保险的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要替车祸对方车主无钱垫付伤者垫付医疗费用?

  今天(几天前)早上,在看论坛里有关交通事故的一篇帖子的时候,楼主其中的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楼主称其在医院为对方伤者垫付了部分前期医药费约两千元,并表示对自己的这一行为非常后悔。这句话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同时联想到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垫付&的问题也都存在困惑,于是想把自己关于这个问题的几点想法和大家交流一下。
  首先,把下文中的表述和大家统一一下。肇事者:营运或非营运的客、货车驾驶员,未在事故中受伤,并不表示事故责任的大小;伤者: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摩托车驾驶员及各种车辆的乘坐人等在事故中受伤的人。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肇事者一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以我自己的理解,在民事赔偿上,应该是获得赔偿的一方应提出理赔要求并举证后获得相应的赔偿,即伤者在治疗终结后,确定相关的赔偿费用,向肇事者处获得赔偿,按理说医药费应当由伤者自行垫付(法律也规定了,伤者无垫付能力,可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垫付,但据了解,实际中多数地区的&救助基金&建设并不完善,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但在实际中并不能这么简单的进行处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并且在实际中,多数情况也确实是由肇事者一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垫付责任。
二、我们为什么垫付医药费
  既然多数情况是由肇事者一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垫付责任,那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自己分析了几点原因:
1、中国人的情、理观念较强,法制观念相对薄弱,通俗的说,不管事故是什么责任,既然我被你撞伤了,我已经受到损失了,再让我自己垫医药费就不合理了,当然要你来帮我垫钱了。
2、一般来说,肇事者的经济能力往往比伤者要好,至少很多人会这么认为,你是开车的,我是骑车的,当然你比我有钱了,不然我也开车了。
3、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也会这么主导,其实主要就是指交警。这一现象一方面有社会原因,已经很难被改变了,另外确实会缓解社会矛盾,使事故更容易被处理。
三、肇事者垫钱的好处
1、有助于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伤人事故发生后,双方自然成为对立关系,伤者方往往情绪较激动,由肇事者垫钱,可避免矛盾升级。
2、有助于事故的处理,双方的关系缓和后,会让伤者方更主动配合处理事故。
3、如肇事车辆被扣留,可以避免伤者方对车辆的保全,使肇事者能尽快领取肇事车辆。
四、肇事者垫钱后的弊端
1、增加相关的治疗费用,现在医疗体制,尤其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医疗,并不十分合理,医疗费用往往会虚高,由肇事者垫付后,医疗单位会更肆无忌惮的增加治疗预算,还可能带来一些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的费用产生。
2、伤者的治疗终结后,不愿意配合调解,或漫天要价。伤者病愈后,由于自己没有垫钱,就不配合肇事者调解,让肇事者不能尽快到保险公司获得理赔,更有甚者,因为对后期赔偿不满,就向肇事者提出法定外的无理赔偿要求,肇事者为了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已经垫付的医药费,最终只好妥协,额外赔偿一部分钱。
五、一点想法!
  从&心&出发,这就是我今天早上看见相关帖子后的那一点震撼,楼主为伤者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非常后悔,让我觉得楼主实在是太&理性&了,也许从事故本身来说,垫付后确实带来了一些弊端,但是我们是有情感的人,不能一味只是理性的考虑问题,当我们毫发无伤的看见躺在病床上满面血污痛苦不堪甚至昏迷不醒的对方当事人,而对方的家属又没有赶到或者实在无钱垫付,我们还能仅仅是理智的考虑怎么处理事故更好吗?换位思考,如果躺在病床上的是你的家人,你会怎么办?所以我觉得,抛开一切,我们首先要从&心&出发,坚守起码的道德底线。(建议一)
六、做几点工作
1、预判伤者的伤势
  伤势的轻重其实很重要,对方如果伤势轻微,耍赖的概率就会增加,如果对方确实伤势严重,对方或家属也没空考虑怎么能多赔钱,能救命就行了,这个时候你也别想太多了,如果对方没钱垫,那就可能是真的没钱垫了,你就尽量想办法帮帮对方吧,万一人因为没钱治疗死了,那对方一个不冷静起来,找你拼命都可能,你尽力了,人死了,对方也不会太怪你。(建议二)。
2、尽可能的了解伤者的情况
包括个人情况,品行情况和经济情况等,当然这有一点的难度,如果可以的话,尽量了解一下还是有好处的。
3、预判自己的事故重任
  估计大家碰到多人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不大,我就指一人受伤的情况,如果对方伤势很严重,首先预判一下自己在事故中会承担什么责任,主责以上致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那就不是赔钱能解决的了,这时候就别想那么多了,抓紧垫钱先保住对方的命再说吧。(建议三)
4、结合自己的损失
  如果自己在事故中的损失(主要是车损)也很大,那你自己在考虑垫付费用的时候,就要考虑一下了,如果对方有责任,如何能在最终调解时把理应对方承担的部分折抵回来。
七、几点建议
  上文中,我已经提了几点建议了,另外几点我归纳一下在下文
建议四:不管怎么样,对方初到医院时的检查费用还是最好垫付一下,不然有的医院不给看病,不管对方看起来是否严重,检查一下总放心点,而且检查费用不会很多。按现在的社会环境,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被认定为无责的情况基本不存在,只要在事故中负有责任,按&交强险&的规定,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费就要你出了,在你应当赔偿的范围内垫付问题不大,而且检查用不了这么多,如果对方真的伤势轻微,那后续的让他自己垫就好了。
  这里举一个案列:今年春节期间遇到一个案例令我印象深刻,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一人受伤,到现场时,双方均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现场勘查大约1小时后,赶到医院,伤者躺在急诊室里,神智清楚,询问其身份信息及相关情况均能正常回答,当时伤者的家属在外地无法赶到,只有几个老乡,都说身上没钱,而肇事者看伤者情况稳定,不愿意垫钱检查,医生也感觉伤者没有大碍,不安排治疗。后当晚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称伤者严重颅内出血,已经在手术,随时有生命危险。赶到医院,手术室外伤者的老乡、家属、同事等几十人围着肇事者,气势汹汹,幸亏我们及时赶到,不然肇事者估计很惨。。。。。。
建议五:垫付检查费外,后续的治疗费用最好不要私下垫付给对方或者医院,让交警来帮助协商垫付的问题,不要以为按伤者的要求垫付了医药费就可以处理事故(取车)了,最好听听交警的安排,很多法律程序你是不知道的,千万别想当然。而且交警处一般会设有专用账户,你把钱交到交警账户,首先交警会帮你控制医疗费用,其次交警是划账的,对方拿不到现金。
建议六:不要垫付全部的治疗费用,让伤者自己垫付一部分。事后伤者为了到肇事者处报销医药费,会主动的配合调解。
建议七:你即使愿意垫付所有医药费,最好不要给对方现金。你交给交警或者医院的钱,不管怎么样都是用到医药费里了,对方是拿不到的。事后对方一般还要向你理赔其他损失,就不用怕找不到对方了。
建议八:在垫付医药费后如果已经开具发票的,拿到相关的治疗发票,有条件的复印一下伤者的病历,万一事后对方不配合调解,至少可以把垫付的医药费到保险公司报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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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车型图库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怎么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10000.0元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所以我认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都要根据事故情况和伤者受伤情况做不同处理:
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这样因为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伤方,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 最后,在因治疗过程中支付了医疗费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费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垫付的医疗票据或做好协议和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争执到底谁在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多少医疗费,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有原件当事方主张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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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先垫付伤者的全部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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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51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8月29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的私家车与一摩托相碰,我是全责,对方受伤住院,我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由于费用较大我已无力垫付,我有交强险和20万元的三者险,我想等伤者痊愈后保险公司理赔,但伤者以我全责为由要求我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我想问:我是全责就应当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吗?法律、法规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律师:从道义上讲,你最好尽力垫付;但如果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受害人家属垫付,待治疗终结后通过交警部门或人民法院确定最终赔偿数额,再由保险公司和你共同支付。
  律师:按照法规规定,如果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受害人的合理损失,交强险保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保额范围外的部分由你来承担。你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再依据与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你有能力的话可以垫付医疗费,如果实在没有能力支付,可以待保险公司赔付后向受害人支付。
  律师:你可以垫付医疗费,但这不是法定义务。你也可以等该伤者治逾后,等待有了最后的法律生效结论,该承担多少就承担多少,何况还有交强险及第三者保险。建议目前你可暂时不管,等待将来伤者治逾后,协商解决,不成,到法院解决,保险公司支付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该由你支付的,则由你支付;不该由你支付的,你一分都不支付。
责任编辑:谢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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