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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帮助和挽救迷途青少年百余人,并与其中的42户人家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市、县关工委曾多次前来调研,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陈先法,男,中共党员,51岁,大专学历,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司法所所长。自1985年至今31年间,陈先法同志亲自参与调解了上千例矛盾纠纷,化解了五十余起重大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在“四五”、“五五”、“六五”普法期间每月坚持深入各社区、村,开展150余次法治宣传活动,覆盖辖区群众10余万人,深受广大群众好评。2008年以来,参与监管和帮教特殊人员一千二百余名,没发生一例脱管、漏管案例。陈斌,男,中共党员,44岁,本科学历,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马山司法所所长。九年来,陈斌调处各类纠纷 570余起,涉案金额8100多万元,调解重大民事纠纷30余起,制止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事件80余起,调解率与成功率均达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4人,解矫79人,现在在册人数16人,刑释人员61人,撤帮38人。周兆喜,男,中共党员,54岁,大专学历,东台市安丰镇司法所所长。自2010年起担任所长以来,每年直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百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宁。他依托古街街道居委会“夕阳红平安宣传队”,编排了法治文艺30多个节目,从2014年起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巡回演出,累计演出30余场次,深受群众喜爱。他2016年注册成立“东台市安丰古街法治宣传队”社团组织,不断传递着积极向上的法治正能量。他于2015年创设以个人命名的“周兆喜调解室”,并坚持周二、周四“坐诊”接待服务群众和游客,就地化解旅游纠纷10余起。周建洪,男,中共党员,54岁,大学文化,无锡市惠山区司法局钱桥街道司法所所长。2002年就任所长以来,全街道15个社区全部创建成无锡市民主法治社区,5个社区创建成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得到增强。每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0件以上。在他的努力下,全街道共建立调委会35个,各村民小组及200万以下企业相应建立了调解小组,各类调解小组352个,调解人员达1200多人。2015年来共完成公调对接5起,援调对接50起,实行分流调处70起。两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62起,接待来访群众176批208人次。周金顺,男,中共党员,40岁,本科学历,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横溪司法所所长。周金顺同志10多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从事司法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充分履行好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所工作职责,受理群众来访和解答政策法律咨询79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周彩芳,女,中共党员,51岁,本科学历,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司法所所长。她扎根司法行政工作11年, 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默默奉献, 每年在21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解员中开展“四二一”活动,即一年进行四次法律、政策知识培训,两次业务能力测试,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学法培训班20多次;每年直接为全镇4万多常住人口和8万多外来务工人员赠送法律宣传资料5万余份。2004年以来周彩芳同志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案件32余起。岳军,男,中共党员,54岁,大专学历,沭阳县司法局官墩司法所所长。三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50余起。亲自参与调解近200起,调解率100%,调处率98%。建设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和法治一条街,先后有1万多人次群众和学生来这里接受法治文化教育。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侯先亮,男,中共党员,54岁,大专学历,丰县司法局梁寨司法所所长。10年多来,侯先亮调解矛盾纠纷达10800起,其中成功调处的重大民事纠纷有30多起。他创新“一车”(便民法律服务直通车)、“一卡”(便民服务卡)、“一记”(民情日记本)、“一网”(民情信息动态管理服务系统)工作法。直通车自开通以来,已成功调解100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制作法制宣传展板30多块,每村每月进行一次法制讲座,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50多起,受教育群众达32000多人次。被新华日报、徐州日报、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及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等多家报纸媒体进行报道。胡迎春,女,中共党员,42岁,本科学历,建湖县司法局上冈司法所所长。近三年来直接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20多件,在她的带领下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转化率均达100%。她依托上冈镇成立的全国首家“农民业余法治学校”,举办法治培训、讲座280多场次,各类法律知识竞赛7场,社区巡回法治文艺演出37场,法律征文活动4次,法律咨询370多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10多万份。立足社区村民小组,组织法律服务社建设,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展翠琴,女,中共党员,54岁,大学学历,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司法所所长。她创新开展“网格普法”,将街道范围划分为164个网格,形成全覆盖的普法网络。十多年来,她共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5起,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16起,预防民转刑案件35起,疏导化解群访和越级上访130多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80余起,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讨薪30余万元,帮助50多位老人解决了赡养矛盾,成为了弱势群体眼中行侠仗义的“保护神”。徐伟民,男,中共党员,57岁,大专学历,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司法所所长。自1983年以来,他一直在乡镇、街道第一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足迹踏遍了元和地区的村村落落,他亲自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法规,老百姓见到他都热情地称他为“老法师”。在30余年的时间里,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有数千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徐腊娥,女,中共党员,50岁,大专学历,丹阳市陵口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6年,创立丹阳市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徐腊娥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800余件,帮农民工讨要工资73起计560余万元,处理工伤事故30余件,案值计580余万元,防止民间纠纷激化60余起,陵口镇26年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重大群访和“民转刑”案件。翁德超,男,中共党员,50岁,灌南县司法局百禄司法所所长。每年他亲自参与调处各类群众矛盾纠纷90余起,指导基层调委会调解纠纷200余件。代表政府处理突发事件80余起,办理行政案件40余件,代理行政、民事经济案300余件,草拟法律文书3000余份,避免损失5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自实施社区矫正以来,他管理的395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重新犯罪,全部实现了社会接纳。梅海,男,中共党员,34岁,大学学历,海安县司法局白甸司法所所长。2012年以来,梅海个人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648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2起,组织调解观摩活动12次,制止群体性上访16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激化28起。2013年梅海开通了全省首个普法微博,被《江苏法制报》报道,并在全县推广。2014年梅海在南通市建立了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平台受理调解案件374件,办理法律援助427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近5000件,接待咨询群众1300余人次。2015年梅海又将实体平台与信息平台进行互联,建立基层法治互联网+工程,仅2015年一年就收集法治信息274条,镇向村、校发布工作任务12个,通报督查情况5次,传送普法录音、微视频、微电影23条。韩夕玉,男,中共党员,53岁,大专学历,洪泽县东双沟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十年来,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近1200多起,追讨农民工资200多万元,讨回受伤的弱者赔偿金40多万元,改造社区服刑人员222名。2015年投资3万元多元建成了1000多方米的法治建设一条街,各村居法制宣传栏22处,流动法制宣传图片靠牌16块。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0人,已解矫239人。到目前为止,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犯罪。看到↑↑上述界面即可投票,期待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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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号)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审的基础上,经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苏州市司法局、顾潇军等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在11月1日前,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传真: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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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次技术革命
第一次技术革命释放了人的体力,第二次技术革命释放了人的距离,这一次技术革命将会释放人的大脑。每次技术革命大概都是花五十年,前二十年基本是纯技术公司的斗争,纯技术公司的竞争,发展,而未来的三十年基本上是技术的应用,技术被应用到方方面面,社会各行各业。
前几天最近一直有人问我,互联网公司有边界吗?阿里巴巴似乎无处不在,腾讯似乎也无处不在,Facebook
也一样,你们互联网公司有没有边界?
我说互联网没有边界,就像电没有边界一样。100 多年以前,你不能说这个行业可以用电、那个行业不能用电,电是没有边界的。
互联网是一种技术,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未来。有人讲互联网经济或者电子商务是个虚拟经济,我认为它不是一个虚拟经济,它是一个未来的经济。
很多人讲互联网在冲击各行各业,电子商务打击摧毁或者冲击传统商业。我认为电子商务没有冲击传统商业,更没有打击传统商业。
电子商务只是把握了互联网的技术,互联网的思想,知道未来的经济将完全基于互联网。我们抓住了互联网的基础,在这上面创造出一个适应未来的商业模式那就是电子商务。
真正冲击各行各
10月13日,省司法厅举行了第四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和初任培训,140名新任人民监督员获颁证书。
这是省司法行政机关承接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职能后,省司法厅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
(点击放大看)
最近,一则名为“江苏延迟退休时间表”的网帖热传于各大社交空间,帖中称,“第一批真正‘享受’延迟退休待遇的人,将生于1980年。给你送来最新退休时间表,快来查查你的退休年龄吧。”帖子中甚至还列出了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对照表。不少网友看后不禁心慌。
江苏省人社厅养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网帖中的内容系
程某夫妇都是来常务工人员。2009年5月,儿子小程在骑着儿童单车途经家门口一座小桥时,不慎连人带车一起坠落桥下身亡。
悲痛之余,程某夫妇发现,如果小桥两边装有防护栏的话,他的儿子绝不可能掉到桥下溺亡!于是他们找到常州市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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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查取证,她数次来到案发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明确责任。她顶住各种压力,将当地村委和镇政府告上了法庭。经过了一审、二审、强制执行,最终帮助程某夫妇拿到了赔偿款。
程某夫妇为表达感谢,给吴娜送来一面“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济困扶危”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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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国家司法考试考风考纪和工作纪律,规范对国家司法考试中违纪行为的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修订制定情况,决定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日司法部令第114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由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经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故意妨碍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殴打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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