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七里,解释三个数字是

你有权利不安和难过_米笑子由(susie )歌单 - 虾米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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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曲目(47)
和朋友吵架,你要求自己先去和好。被上司欺负,你还要求自己面带微笑。你说你不坚强,软弱给谁看?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你的朋友都开始以为你大方宽容心底善良,却也因为这样,她们可以迟到爽约任性霸道,你却不可以有一点点不耐烦。这样才是你,被贴上好人标签的你,不会发脾气的你,人人说你好却人人都不在意的你。你的上司没有因为你的好态度就赏识你,反而变本加厉,被压迫都能面带笑容,说明压力还不够,年轻人总该挑点重担,才能进步,所以别人偷懒翘班假公济私,你却不能出一点点差错。这样才是你,积极向上的你,勇往直前的你,工作做最多表扬得最少的你。习惯了这样的你,在爱情上也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爱上一个人,只知道掏心掏肺地对他好。下雨了,不需要他来接送,生气了不需要他来哄。什么困难什么挫折什么小小难过,你都可以自己一个人扛。你以为这样的你聪明睿智独立优雅,不成想最后男人移情别恋,对你弃若敝屣。他说:永远不发脾气的女人就像白开水解渴,却无味;你那么坚强他在不在都一样。即使是这样,你也不肯垮掉。你不向任何人诉苦,不大哭大闹,甚至不开口挽留。你潇洒地转身,华丽地走掉。直到一个人时才允许自己有些许的放松,可就算是一个人,你也鼓励自己,未来可以更好。这个时候其实你需要朋友,但是在朋友眼中你一直是什么都懂什么都可以解决的人。你还没来得及说说自己受到的伤和痛,就先去为别人失恋暗恋错恋出主意想办法。朋友们都雨过天晴转哭为笑才想起来问问你怎么了,你却顿了顿,然后说什么事情都没有。于是最后,你终于成为一个无所不能的女人 ,阳光外向充满正能量。但也是内心孤独的女人。只是一部电影,你看了为什么沉默?最边上那对情侣靠在一起,女人在流泪,男人忙着递上纸巾,多和谐的画面 !第三排那两个女孩,一起哭一起笑,青春多好!你看看自己周围空着的座位,发现自己像一座孤岛。你试着挤挤眼泪,却发现哭也是一种习惯,因为太久不哭,想哭的时候竟然哭不出来。你是那场电影里唯一看上去无动于衷的人,或许你心里也有小小的悲哀,只是没人看得出来。你走在马路上。冬天的雪花像撕碎的情书,砸在人头上。所有人都行色匆匆,因为有一个方向叫做家。你为什么不着急?没人等待的家,就没有吸引力吗?一个人也可以快乐,书上这样说。可书里都是骗人的。一个人,寂寞吞噬掉快乐,怎么抢得过?你在地铁上。被人挤被人推被人揩油吃豆腐,你躲你闪你怒目而视,惹了一肚子气却无处发泄。你独自走夜路,一个人吃方便面,你舍不得杀死一只蚂蚁,因为它是你唯一的伙伴。你和自己打赌,和自己比赛,和自己商量讨论,甚至吵架。你对着远处大声喊:什么都打不倒我!然后在心里偷偷想如果这时候有个人肯发现你的逞强,愿意借你个肩膀,你是不是就此承认自己的懦弱?可你还是没有,你只是蒙上被子大睡一觉,然后第二天又斗志昂扬地出现在人前。这样的日子一天天重复着。一次次夜里一个人拥着已经冰冷的棉被被噩梦惊醒,一次次走在陌生的街道不知道行程,一次次想找一个人陪伴却打不出电话。当坚强成为一种惯性,自己都不肯原谅自己偶尔的懦弱。不经意间就学会了演戏。演一个淡定,喜怒不形于色的女人。有多久没有撒过一次娇?有多久没有大骂一次?有多久没有放肆任性?在这样的节制里,一天天老去。其实大可不必。你不是女金刚,使命也不是拯救地球,所以嘻笑怒骂都是你,你,不必做仙女。你有权利难过不安和哭泣,你可以示弱痛苦和无助。打不倒的是不倒翁,而你是女人。坚强不是刚硬,而是柔韧。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想哭就痛痛快快哭一次,想倾诉就痛痛快快说一次,想发泄就痛痛快快闹一次。就算撕掉了精心维系了很久的面具也无所谓,一个高高在上,完美无瑕的女人并不可爱。做一棵树固然枝繁叶茂,可若木秀于林,难免风必摧之,反而做一棵草,更有春风吹又生的耐力。
记得:如果坚强累了,你有权利不安和难过。
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打了很久的电话,灯全部都关着,那个人问我,是不是觉得孤独,我想了想,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世界上没有人会觉得不孤独,可是如此说出来,又觉得哪里不对。所以我告诉他,每天我一个人走在路上,走过天桥,坐在车里,做饭,几乎一个人做所有事情的时候,就会有一种节奏,慢慢地从四面八方流淌过来,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以一种与以往不一样的方式存在着,我能够清晰地听到自己,听到自己的身体里也在发出与之相应的微弱的声音。前几天北京下了很大的雪,晚上从朋友家里过完新年出来,已经是凌晨三点。开车沿着京沈高速回家,突然在雪地里失去控制,就这样迎头撞到了护栏上去,撞上去的时候虽然心里想着完蛋了,会不会翻下去,但是其实也只是松开了刹车,打了几圈方向盘,连尖叫都没有,喉咙里轻轻发出“哎呀”的声音。接着世界就安静下来,我不愿意走出车门去看车子的破损程度,缓慢地在路边停下来,我给几个或许还醒着的朋友打了电话,说了些睡眼惺忪的话,看着车窗外越积越厚的雪,昏暗的远处有慢慢打过来的车灯,并没有觉得太难过,顶多是有些沮丧,因为本来还想着要去超市里买水和卫生棉。结果,还是开着灯都亮不起来的车子去了凌晨四点的超市。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声,马路上没有人,像世界末日。担心滑倒,我竟然从喉咙里嘀咕出一句话来,大概说的是“就快好了,就快好了”之类的。这时我意识到,我竟然开始对自己说话,这可不是喉咙里发出一个像“哎呀”这样的象声词那么简单,而是,我自己在凌晨四点的便利店门口,拎着一筒水,蹲在地上看了会儿从车里滴出来的黑色液体到底是油还是防冻液,然后自己对自己说起话来。这是我一个人住的第三年。1.看高木直子的《一个人住第五年》时还在上海,只记得她的某本绘本里有关于一个人做饭的段落,说的是她每次做米饭都会做好多,然后她就把它们分成一小份一小份的放在冰箱里面。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段记得特别清楚,把米饭冻起来,每次要吃的时候,只要把一小份拿出来加热就可以了。我想象了下,确实觉得用电饭锅煮出来的一大锅饭总会让人产生一筹莫展感,而分成小份冷冻起来就很方便,想吃咖喱的时候,只要拿出一份来与咖喱一起加热就好了。后来我来到北京,住在东南角的小屋子里面,刚刚搬进来时,有个朋友过来帮我做饭,他帮我包过两次韭菜鸡蛋的饺子,摆满冰箱的两格冷冻格,又帮我做了一锅牛肉香菇酱,很咸,他说这样每次下面条的时候,舀一勺放在里面就好了。这样,这些东西,我存在冰箱里,很耐心地吃了好久。有一天与有些日子未见面的朋友吃饭时,他端详我后若无其事地说,你胖了,是吃面条吃太多了吧。那时,刚刚开始自己做饭,基本会做一些能够放在一起煮的东西,比如常常一把蔬菜,一把羊肉,一把面条煮在一起,或者也会把蘑菇、番茄、香肠、玉米粒与米饭放在一起炒,因为总是贪心以及掌握不好分量,烧得太多是经常的事情,但是一个人面对一整锅的食物倒也可以安安静静地吃好久,吃不完的部分就都倒进马桶里扔掉也并不觉得可惜。反正做得好吃,做得不好吃,做得多,做得少,也都是一个人的事情,倒进马桶里这种猥琐的事情,也都没有旁人会看到,这样一切就都变得心安理得起来。2.其实菜市场一直是我喜欢去的地方,碰巧家门口就有个很大的农贸市场,每到傍晚的时候,两边马路上也会摆满各种新鲜蔬菜,鱼,水果,有时会有些奇怪的东西卖,比如说,有年开春时突然推来辆堆满春笋的三轮车,我从那儿买过一次笋,但之后那辆推车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幸好这样一次啊,我买了一整捆,之后就慢慢做,腌笃鲜啊,竹笋烧红烧肉,烧猪脚,烧蹄膀,吃了好久好久的笋。而每天快要落市的时候,所有的蔬菜都在暮色里摆成一堆一堆,每堆一块钱,各种人耐心地蹲在地上挑挑拣拣。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习惯一个人面对北方天暗得过早的黄昏,也在博客里写过那种路灯刚刚要亮起来时会有夜盲症般的绝望。有个朋友坚持在每天的这个时候打个电话给我,跟我聊会儿天,以为我会好些,其实完全不会,这种事情只会更提醒我,我多么憎恶电话,msn,email这些只因为距离而存在着的东西,我所渴望的无非是坐下来面对面地聊聊天,十分钟也好。所以,后来,当傍晚快要开始的时候,我便拿着钥匙和零钱出门去,有时候带着耳机,有时候只是这样漫无目的地去菜市场里走一圈。或许会看到有卖非常稀罕的豆苗或者芦笋,而周围永远涌动着热气腾腾的生机,羊腿整只整只地挂在钩子上,鱼头被切下来堆拢起来,利落的刀起刀落,所有人都大声说话。卖馄饨皮的小男孩与我最熟悉,因为北方的人不吃大馄饨,他对于我描述的那种厚厚的、正方形的馄饨皮感到很困惑,而每次递给我切成梯形的薄薄馄饨皮时都要不好意思地笑。好像就这样,忘记了一些生活中最初所感觉到的困难,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好像自己的旁观者一样,在生活着。倒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做各种食物,在北京所无法经常吃到的食物,都自己能够做出来,咸菜肉丝面,炸猪排,菜肉馄饨,黄芽菜汤年糕这些,都突然之间自己会做了。过去也并不是不会做饭,但是自己从来不觉得好吃,现在却变成了一个再也不喜欢出门吃饭的人,冰箱里永远囤着各种蔬菜,冻起来的骨头汤,或者可以吃好多顿的咖喱。当有一天半夜里自己炸起肉丸子来的时候,我才真的觉得匪夷所思,第二天也并不请人吃饭,所以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炸这些肉丸子是要干吗。想起的是很多年前,半夜里觉得饿了,就与男朋友一起走路去吃路边摊的水饺,记忆里有时候是春天,路边的泡桐树掉下花朵,有时候是冬天,两个人穿着很重的衣服,说话时空气里都是雾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更应该学会做饭的啊,明明那个时候才更有爱的啊,为什么能够自己做出各种食物的时候,却已经是一个人了呢。3.身边也有一些与我一样一个人住的女孩,我们最常讨论的事情除了感情之外,竟然依然是食物。有段时间常去住在东四小四合院里的女朋友家里,吃她做的西红柿鸡蛋打卤面,她会把面汤专门盛出来,上面只漂了两片青菜叶子而已,竟然也让我觉得好吃和暖胃。回家以后就经常照着她的办法来做打卤面,打发一个人的晚饭变得非常容易。而因为一个人吃饭,所以便不太愿意再做荤菜,因为肉这些东西处理起来总是有些麻烦,顶多是在冰箱里常年存着一些骨头汤,要吃的时候可以往里面放任何蔬菜。面条,馄饨或者咖喱饭这些能够快速端出厨房的东西变成了最拿手的,又因为一直在吃各种蔬菜,所以竟然我们这些很少出门的独居女们,都在默默变瘦,于是有时候也会彼此安慰一下说:那至少现在都不用想再减肥了吧。但是也有朋友说,就像这样地一个人生活下去,时间久了,好像就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了,倒是如果要考虑再次两个人生活的话,需要的勇气比起以前来,不知道需要翻多少倍。去年的新年我还在抱怨着这是人生中第一顿一个人吃的新年饭,到了今年过新年的时候则暗自盼望着所有的饭局都快点结束,终于可以有一天的时间走路去菜市场,做顿一个人吃的晚饭。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以后,就仿佛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变得不能习惯了。而晚饭的时间又是有多妙。可以喝喜欢的酒,也可以喝可乐,可以把电脑端到桌子上开始放美剧,也可以把盘子搁在大腿上,再把脚搁在膝盖上。可以只吃一大碗蔬菜色拉,也可以只吃一碗盖了荷包蛋的阳春面,可以下午五点的时候用糯米粉做一只放了过多白糖的鸡蛋饼,然后到了晚上九点时再吃完整的晚餐。一切都是自己的事情,与旁人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于是生活便自然地,安静下来。很多时候,甚至可以什么事情都不做,不看书,不看电视,不说话,只是坐在地板上,面对着盘子里面刚刚做好的食物,一口一口地吃,其实就连在想着的心事也都没有,时间被无限拉长,这种时候往往又会听到从身体里流淌出来的节奏,而外面那个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又会在突然间与自己丧失联系。后来我想,当我不是一个人生活着的时候,我担忧着的事情太多了,而生活的质地却又仿佛离我如此遥远。没错,现在我失去了很多快乐,但大部分的时间与自己相处,感知却变得非常清晰,记得住很多细节,甚至知道每天路灯是几点钟亮起来,又是几点钟暗掉的,所以与失去的那部分快乐比起来,又多出来这些或许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用处的知觉。4.其实本来关于一个人生活有很多可写的,比如说我总算也是一个人生过病,一个人坐很远的地铁去买了车,又一个人一路熄火地开回来,一个人喝醉以后趴在马桶上吐到要昏过去,总之做过所有一个人生活着的人做过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落笔要写的时候,写下来的竟然全部与食物有关,仿佛一个人生活了到了第三年,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种能够坚定而且孤独地活下去的方式一样。住在四合院里的女朋友在冬天的晚上,喜欢裹牢一件棉衣站在院子里看会儿天空,能听到树叶落到地上的声音,她喜欢买一瓶黄酒,喝几口以后就要在房间里面转圆圈跳舞。还有喜欢吃安眠药的女朋友,一会儿早晨才睡觉,一会儿傍晚就睡觉。还有每两个星期固定一个晚上有性生活的女朋友,平日里她的周围没有男人。每个人都能够慢慢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并且变得不能自拔。最近我看完了村上春树的新小说,也看完了青山七惠的新小说,撇开别的不说,单单是那些对于一个人有节制地生活着的描写就已经吸引了我。这差不多是独居的人才会产生的一种惺惺相惜。我喜欢看村上春树描写天吾做饭的段落,切菜、炒菜之间只是按照步骤而来,脑子里却全然想着些其他的事情,做出来的菜也只是适合独居者的,豆腐海带的味噌汤,炒饭。也深深能够知道青山七惠写的圆小姐,有时候晚上哪里也不想去,回家之后坐在床沿,听着隔壁浴缸注满水的声音,就感到平静。孤独有时候也并不是件太糟糕的事情,与嘈杂比起来,安静却孤独的生活仿佛还显得更妙一点,或许至少得有那么一段时间,几年的时间,一个人必须要自己生活着,才是对的,否则怎么能够听到自己的节奏。一旦它流淌出来,走在马路上,坐在地铁里,独自待着的时候,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任何时候,它都会在那儿兀自发着自己的声音,这是属于你的声音,身体的一部分,不用再担心流失。总有一天不会再有担忧的。
小阮说,她在学校时就见过我的照片,摆在院里的荣誉榜里,我穿着白衬衣,留着中分头,异常清瘦,俨然一副大好青年风范。  我下意识摸了摸头,稀疏的发散落在头皮上,已有谢顶的迹象,早就记不清她描述的照片里我的模样。  算起来是校友,单位里走得自然近些。无非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凭着二十年前我在校时的声誉,顺藤摸瓜,盲目崇拜起来。她时不时地跑进我的办公室,满脑子的技术问题,我有时竟无言以对,只能一边喝着茶,一边打哈哈。她哪里知道,在这里一待二十年,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男人也会虚荣,有个年轻女孩的追捧,竟不自觉地整理起车间的资料,等待前来求教的小阮,像个爱表现的孩子。  到底没了孩童的单纯,见推门而入的小阮,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满口薄荷清香,我不得不说,心已飘然,生了异样。  小阮对我,不知何时起,眼神里多了炙热,言语里有了渴慕,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自嘲着,这么鲜活的小人儿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中年人。  我已38岁,国企任职,有安稳的婚姻,女儿已读中学。在这个东北小城里,早已迈入小康,人慢悠悠地跟着时光溜达,身体发了福,我挺着啤酒肚,时不时地奔赴大小饭局。日子就是这样过来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而最近,酒足饭饱后,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家,见对着肥皂剧或哭或笑的妻,竟莫名地烦躁,按部就班的日子过起来也会乏味,难道男人也有更年期不成?  我情愿是更年期,而不是因为小阮。    小阮成了谈资,新人见多了,像她这样激进的倒是少有,长期泡在车间里向同事讨教作业流程,谁都知道机关单位办事效率低,可她却拿着公文,对领导围追堵截,要求盖章,惹得领导不耐烦。同事说,你们关系特殊,多提醒下她。  不知是不是听者有意,我竟有些心虚。在单位里混了小半生,论资排辈,刚刚熬到这个职位,上升的空间很小,可要是下去,却是弹指间,比如贪污受贿,比如桃色事件被大肆宣扬。  明明看着葡萄很甜,我却不敢靠近。  小阮则不然,有着年轻女孩子的热辣和张扬,像是洞悉了我的内心,本是想退缩,却亦步亦趋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还是发生了。  事后,我有些恐慌,自责着不该糊涂。小阮以为我指的是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堵了我的唇,说她心甘情愿,然后咯咯地笑,一脸甜蜜。我讪讪地跟着笑,做贼心虚的感觉弥漫开来。  我不得不说,从一开始就后悔了。那些诱人的甜品,即使有再长的保质期,一旦打开包装,也会迅速地变质。  婚外情在这个社会里发生太多,我的身边也时而听说,无非已婚男或女你情我愿的事,真摊到自己头上,却乱了头绪。小阮是何等气盛的女子,问我爱不爱她,问我何时离婚,我只能拿出诸如家庭责任、社会压力等话来搪塞。  小阮无辜地看着我,眼中写满忧伤,她说只要你爱我,即使没有婚姻,我也会跟着你。我有些发蒙,倒希望她选择离开。我此刻才明白,任何逾越了社会标尺的事都不可能轻松,即使是你情我愿。    我的脑袋上顶着雷出入单位,导火线却与我共事。我表面上依旧,心里却有些扑腾,生怕这颗雷炸掉。  还是有几欲爆炸的时候。  上面下来个培训的指标,事实上,小阮去再合适不过,可鉴于同事口中的特殊关系,我思来想去,还是给了别人,俗语说举贤不避亲,真真地放在这个社会,还是回避的好,何况,本就心里有鬼。  小阮闯进我的办公室,大发脾气,问我什么意思,我笑着,哄着,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我劝她平静些,顺手关了门,接着胡说八道起来,说这样的培训纯粹是浪费时间,说一去就两个月,我怎么舍得,气急败坏的小阮立马多云转晴,眉开眼笑,拉着我的胳膊,撒着娇,呀,误会你了。  我觉得自己很龌龊,对她太过算计,连这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口。转念一想,这么如花似玉的小阮,跟了我,莫不是,借我向上爬。唉,我手上这点职权能给她什么,是自己想多了。  有小阮的日子活色生香,不是没有争吵过,我慢慢摸透了她的心思,也就这么耗着,成了习惯。  小阮在工作中渐渐地懈怠,不怎么往车间跑,做个表格也会拖拉,一副老国企人员的做派,我知道这仅是表面。我的心有些微微疼,这是实话。看惯了她积极上进,散发着不尽的青春活力,而如今,她的颓废,使她黯然。  我原是对她在乎的,只是自己后知后觉。  小阮说,这里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她说安逸让这里的人变得懒散,然后加了句,除了你之外。我有些惶恐,她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她,为了维持她对我的崇拜,才在她面前表演的精彩,是她的精力充沛,感染了我,使我一路向前。遇到她之前,我早忘了自己年轻时曾顶着骄子的光环,拿过几个国家专利,是她唤醒了我关于青春的记忆。  我冥冥之中感觉到,她在这里不会待得长久。  人真是矛盾的个体,当小阮说,如果我让她留,她就留下时,我竟语塞。想她走后可一了百了,可分明又万分不舍。  我为自己的世故感到恶心,吃了葡萄居然还说葡萄是酸的。  小阮是聪明人,想必我的滑稽早已被她看穿,见我低头不语,兀自苦笑,淡淡地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  到底是决定要走了。  去火车站送她,我站在同事间,看她泪汪汪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有很多话,却不能说出口,只能选些泛泛的话来敷衍,保重,一路顺风。  广播里传出开始检票的声音,她说要走了,大家回吧。她走出几步,又放下行李,转身跑到我身边,张开双臂,笑着说,我的老师兄,我要走了,来,告个别吧。  我再也抑制不住,泪眼模糊,紧紧地抱住她。相识一场,这一别,海角天涯,再不能相见。  她跑进人流里,没有回头,手里握着票,朝身后摆摆手。    小阮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神情恍惚,像是她的信徒,每日追着看她的网络日志,哪怕仅是只言片语,也得以安慰。  她先是到了广州,安置妥当,后去了桂林阳朔,半个月后回来,现在一家新加坡企业任职。她偶尔会写到过去,东北的寒冷天气,到过的地方,特色的饮食,唯独不提遇见的人,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早就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  然而,她对我的影响,蔓延至今。我都惊讶于自己的变化,认真钻研起工作上的章程,对下面从严管理,年底结算,居然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我写了篇技术创新的论文,意外地发在专业刊物上。  我以为自己到这个年龄,在这个职位上只等退休了。却在小阮走后的一年里,我因成绩突出,很快官升一级。  原来国企里,不仅是靠论资排辈,只是安逸的工作,让我们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在不知不觉的加热过程里,失去了知觉。  一年,一年过得好快。
如今的我,神采奕奕,因为忙碌,啤酒肚也消减了不少。朋友惊讶于我的变化,开玩笑地问,是不是第二春?我笑,哪有。连妻子都偷偷地翻看我的手机,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外遇不成?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改变,倘若我是外人,想必也会这样猜测。  一日,家里大扫除,女儿翻出了老相册,惊讶地说,爸爸,这是你吗,你比我还瘦呢。我俯下身,照片里的我,清瘦,白衬衣,中分头,我心里咯噔一下,就是这个模样的我,多年前,与小阮相遇过,又分离。  她匆匆地来到我身边,又匆匆地离开,悄无声息,甚至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曾走进我的生命里。  她是我的救世主,唤醒了我的斗志,让我在余生里,学会积极面对。而我却什么都不曾留给她,一边沉沦在欢爱里,一边又对她百般算计,唯恐她扰了我的生活。  此时的小阮,在日志里写着她的幸福,她贴上他们的合影,两张年轻的脸,洋溢着欢乐,多么和谐。想必她早已明白,我们交错的时光,仅仅出现在照片定格的刹那间。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那日,我左手拥着妻,右肩靠着女儿,一家三口翻着老照片,讲述着一段段光阴里的旧事。定格在时光里的妻子,年轻,灿烂,一如小阮。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小阮,不是爱。我无耻地盗用了她的青春,怀念着我的年少。而属于我的年少时光,早已在晨风中渐渐逝去,唯有与我共度小半生的妻,曾与我一起年轻过,将来也会同我一起老去。
先来说一个故事,关于同一个男生的。 第一个女孩跟他相恋在他们高中的时候, 后来男生去上大学,女生还在高中。 男生有了新生活认识了新的人,女生却还只活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以他为全部的生活重心。 女生很敏感很多疑,那时候还小,天真地以为可以用吵架这个最幼稚的办法来证明自己的重要。 然后,结果显而易见,一年之后,他们都累了。分开了。 现在我已经我无从得知男生那时候的心情,我只知道女生那时候觉得天都塌了。 她花了很久很久的时间才走出来,想到他才不会难过也不会遗憾而是觉得生命里有过这么一个人很好。 因为他了解她,所以现在她遇到难过的事情,他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就可以刺中她最深的内心。 别人都安慰不了她的事情,她还是觉得他的意见最好。 但是,已经没有喜欢或者爱了,剩下的是感谢吧。 第二个女孩是在大学里, 跟第一个女生分手之后几个月,男生和第二个女生在一起了,一下就是三年, 他跟一个女孩在大学里相爱了,就像每对情侣一样,一起吃饭约会看电影,最后还住在了一起,这期间,男生出过轨,对女友不体贴,和别的女生经常暧昧,但女生都原谅了他。男生觉得,自己离开她可以过得很好,女生觉得,自己离开他会死。也不是没有吵架,每次都吵得惊天动地,也曾分过手。只是分手了,女生寻死觅活,然后和好了。然后他们毕业了,大家都以为他们会一直在一起然后结婚。 但是这个时候,女生却提出了分手了。然后有了新男友,我不想评论这个女生的做法,我觉得我能理解。面对一份无望的让自己伤透心的感情 也许戛然而止是个不错的选择。那那个男生呢? 曾经以为自己可以离开她也过得很好的男生呢?他说,他过了一年生不如死的日子。整整一年,死缠烂打之后便是老死不相往来。他说不敢睡觉,因为会梦到她。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是个很绝情很无情的人,那一年我们也很少联系,他也不会说他的情况。然后一年之后也就是前段时间,他对我说 他走出来了。他现在可以面对新的感情了。他很感谢这段痛不欲生的日子,他曾经恨她入骨,为什么要在他以为他们可以天长地久的时候退出,但是现在他感谢她。他现在的状态很好,也认识到了以前在恋爱时所有的缺陷。那我问他,那如果她再回来,你们还能很好地生活吗?他说,能。他有信心他可以对她很好,但是他说,她不会回来了。他也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了。 如果我是故事中那个女生,我做不到她那么干脆利落。因为我从来就是个心软的人。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最痛苦的时候找个新女友呢?既然她也有了新欢。他是个幽默长相不错的男生,身边也从来不缺女生。他说,因为虽然找新欢是个有用的办法,但是不根治他的病。而且,对新欢不公平。他说,他需要时间沉淀。 我是个别扭的女孩子。不温柔不大方小心眼爱吃醋,所有缺点在恋爱中暴露的一览无遗。 但是我也明白,与其再纠缠让两个人相看生厌,还不如就这么怀念着,然后沉淀下来。 他说,在你没有找到给自己的安全感没有经历过他那痛不欲生的一年之前,别再恋爱了。恩,每天都会有失恋的人,每天都有因为失恋哭泣心痛的男子女子,却没见过哪个人因为哭而哭死了,所以哭到眼泪流不出来的时候,差不多了。 昨天看到一篇日志,特别喜欢这句话。“有一种人,他们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待,最终却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也有一种人,他们会在往后的岁月中给你更长久的幸福,虽然他不曾来过你的青春。” 是呀,前方的路还有很长,谁也没说这就是一辈子了。 谢谢曾经陪我走过这段日子的你,让我觉得被自己爱的人爱的感觉就像天天活在天堂, 虽然我也没去过那里,但是就是那么美好。那段日子我觉得特别有质感,我的心是温暖的。我没有怨恨你不会再出现在我的明天里,但是我觉得遗憾我对于明天的期待终将与你无关。曾经那么多美好的关于你的梦想终于变成了空白。 最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从前,我有好多秘密,只可以烂在肚子里永远不能与外人道的秘密。有些写在日记里。心里负载太多东西,只能让本子帮我分担一点。你要知道,哪怕一点点也是好的。那些秘密织成我仅有的外衣,裹在里头我才觉得是安全的。兴许在心底最深处,我是不相信任何人的。因为我是怕的。我怕我说出的秘密,成为别人日后攻击我的武器,让我震惊到没有还手之力。这样好像被脱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的教训一两次就够了。我素来不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你若想让我知道,你自然会告诉我。若是不想说,我怎么问都是徒然,搞不好还有点强人所难的嫌疑。有时随口问一句怎么了,对方若回不想说,我便不会再问。所以若有时我不想说,不要一直追问我可以么。“我告诉你,你不许跟别人说哦”,很多人在说出一个秘密之前都会这样叮嘱别人。殊不知,别人把它口口相传的时候也是这么跟人说的。其实这样的秘密我宁愿不知道。若是某天流言突然传得沸沸扬扬,你就成了那个守不住口的最大嫌疑人,尽管你什么也没说过。搁置许久的日记本,终于又被我重新拿了出来。我说这个本子里不会出现别人的名字,我只有自己了。每次我写了日记,便随手把它放在桌上。不像从前,总选在没有人的时候写它,然后把它藏得只有自己找得到。恍然发觉,我正渐渐变成一个没有秘密的人。突然有种莫名的悲伤。有种孤独,叫做没有秘密。曾想过,如果我失去了语言能力,没有了文字,我的心事要用什么诉说,我该是有多孤独。没有秘密,是一样的孤独吧。不,是超越它百倍的孤独。有时候语言能让你伤人最深,它尚且不能丢,何况给你安全感的秘密呢。秘密,百度上说是“隐蔽,不为人知的事情或事物。”那…其实我还有个秘密,关于你。你不知道,或许知道也假装不知道。翻着日记本,往事一幕幕如电影般浮现在眼前。其实不用看那些字,我也记得。我什么都记得的。兴许你忘了,即使记得也永远不会再提起。我希望你是记得的,就算忘记也不要告诉我好不好。这样子才不会让我觉得我视若珍宝的回忆其实很廉价。记得有一次,你看着我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穿的就是这件衣服。原来你记得的,可我居然忘了。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我都忘了,记得的唯有你,关于你。即便是我们两个人的画面,我记得的,好像也只有你可。可是有时我会突然想不起你的模样,你变得太多,我还来不及镌刻你便又换了副样子。我还是喜欢初识时的你,还有我。如果有一天我忘了,那就是真的忘了。不要提醒我,不要试图让我想起。好不好。
上段恋情,全心投入,结果很受伤,于是这次恋爱怕受伤,就很保留。这意味着:上次那个伤你的烂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这次这个发展中的情人,得到个很冷淡的你。我知道你是保护自己,但这若是做生意,你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来的恶客,得到了最好的服务,而新客上门,却备受冷落,这店怎么不倒?
  因为全心爱一个人,而感觉到自己正在活着,这就是我们从爱情中得到的最大回报了。
  突然发现爱已消失时,往往无比错愕,不懂发生了什么。这时虽也可百般逼问,但逼问空是徒增难堪而已。我对此刻的建议是:坐下深呼吸,闭目回想当初这爱降临时,其实也是何等的不明白、没道理。怎么来就会怎么去,这样悠然回首后,也许能醒悟爱的本质就是如此,然后就放开了。
  不是在幸福的时候,反而,很遗憾的,是在不行的时候,我们才更有机会,探知自己能够爱到什么程度。
  一朵云里面的两滴雨,恋爱了。旁边别的雨滴很冷淡,反正很快要掉落,何必呢。但这两滴雨,还是要恋爱。不久这天到来,云变成雨,一滴滴纷纷掉落。而恋爱着的这两滴雨,拥抱在一起,往下掉,他们准备好要掉在地面,消失不见,但就在消失前,他们从两滴变成了一滴。
  你要拥有他?真好,只是,你能拥有他的什么呢?你能拥有他的疾病吗?你能拥有他的疤痕吗?你能拥有他的回忆吗?
  其实,一切最后都是记忆,所以,请尽量正确地记忆:如果不是恋爱,就不要记忆为恋爱;如果不是吻,就不要记忆为吻;而如果是真的爱,那当然,万勿错过,就一定要记忆为:爱。
  看到别人做得不好时,也许会暗爽在心,得到一种“我比他聪明”的优越感。但真正聪明的人,是观察别人为什么做不好,然后警惕自己,尽量不要犯相同的错。那些只爱发出嘘声的人,应该是打算一直在台下当观众,而那些警惕自己的人,则是在准备:有一天要站上舞台。
  你以为你对他的想念,已经到了极致,已经不可能想念得更多了。结果,在某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你又成功地比原来想他的程度,再更多想念他一点点。
  为什么要鼓吹第一名呢?为什么要把第一名解释成光荣的意义呢?世界很大,可做的事很多,为什么要鼓吹只有极少人得到,得到了也不代表会幸福的东西?那些第一名,总有一天要面对不再是第一名的日子。
  你恋爱了,只是你爱的人有时并不真的存在。他可能只是一堵无辜的白墙,被你狂热地把你心里最向往的爱情电影,全部在他身上投影一遍。
  森林不残酷吗?有灾病猎杀,但动物仍美好着。宇宙不残酷吗?荒寂无回应,但星辰仍美好着。世间也残酷,有生离死别,会井干路绝,但人仍美好着。所以,我仍能贮存残酷中的善意,如贮存蛛网上的露珠、地层下的琥珀……我知道陌生人未必慈悲,但若能遇到,我就珍惜贮存,因为还有来日。
  对方说:“我已经不爱你了。”你着急了,脱口而出:“没关系的啊!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啊!”说完,你忽然哭了,不是因为伤心对方不爱你了,而是因为这一瞬间,你猛然醒悟,自己已经成为爱情的乞丐。
很久不见了,我不会自讨没趣的问你最近好不好,因为你的答案总是「活着吧!」在这个不耻「冷笑话」的年代,还能坚持这么幽默的冷言冷语,你应该也算奇葩。
我想即使到了九十岁,你应该还是跟现在一样,像个长不大的小老头,有点愤世嫉俗,满头银发,却还穿着短裤拖鞋自以为游走在不知名的星球吧。
还记得你早当年奋力写书的模样,在光复南路的一家小店里,一壶茶,一包烟,握着笔一个一个字的写下。然后固定在傍晚时,身为助理的我去接你,前往录音室,再帮你把一张张的文字打进计算机里……这样的画面,好像是陈年旧事,也彷佛是历历在目的昨天。
自从你传讯息来要我写序之后,我就陷入恐慌,这怎么写啊?我们之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或者就像你说,你决不再为我写歌,因为你已不懂我。我想,可能我早也不懂你了。而这些不懂其实才是真懂得。然而我只要求,如果这序真能帮你多卖两本书,下次我出书时,你也欠我一篇序。
有时我很恨,为什么我的人生到现在还必须跟你的名字扯在一起,但也许我应该感恩,像「奶茶」这样的名字,也只有你想得出来。朋友从西藏回来,说我的歌大街小巷听的到,因为高原同胞天天要喝奶茶,赞叹我的名字取的好。(很冷,但这绝对不是笑话。)
某些人,在你的生命中经过,留下痕迹,有些是鲜明彩色,有些是灰暗黑白,奇怪的是,不管什么时候的你,都让人觉得既极端又模糊。长时间跟你共事的我,清楚知道你是故意的,而且乐此不疲。离开你的人离开了你,因为知道你是故意的;留在你身边的人留下来,因为清楚你乐此不疲,但是没有一点心机。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你的确在我生命中扮演了很多角色,我爸爸说了,你住院那时,某个黄昏他独自去看你,坐在病床边,只跟你说了一句:「谢谢你代替了我的角色,比起我,你更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你最爱问我:「你快乐吗?」在我离开新乐园后的第一张唱片完成时,我拿着热腾腾的新歌要你听,电话里的你说:「我不用听,你只告诉我,唱这些歌,你快乐吗?如果快乐,那就够了!」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是老招。但到现在为止,工作中,虽难免会做一些妥协的事,唯有唱歌,师父的话,我谨记在心。
你说过,大树要在天空交接相会才有意思,那时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是颗小苗,别老依附着你,要我自己学着长大!嘿嘿,你总会有九十岁的时候,我也会有八十岁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不奢望我的树长的比其他人高,也不需要长的跟他人一般高,我只确定,我的树顶能遥遥见的着你的树顶就够了 。
有一天晚上我收到朋友的邮件,他问我怎样可以最快地摆脱寂寞,我想了想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因为我从来没有摆脱过这个问题,我只能去习惯它,就像习惯身体的一部分。
其实漂泊异地的人都挺不容易的,他跟我刚来的时候一样,朋友少,人生地不熟,每天学校,家,家,学校,两点一线。可是我又觉得这样回答他没有什么用,所以我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会忘记出发的原因。有的时候我觉得生活糟糕地难以继续,却又不得不佩服人们的忍耐力,无论今天多么痛苦难熬,明天都会如约而至。所谓的信念就是,无论今天我多么彷徨迷茫,最终,我都要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前几天这里下了很大的雨,一边宅在家里一边烦恼着各式各样的作业。但是最开心的时候,还是对着许久不见的朋友吐槽聊天,即使是很久没见,也不会感到一点生疏,只有这时候才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有人愿意在你一个人的时候听你分享你的快乐或者不幸的遭遇,那么即便现在是一个人,即便我们隔着万里,我也能感觉到我们像是在面对面地促膝谈心。
如果有人在你最难过最美好最容易被辜负的时光里陪你走过那么一段,陪伴在你的身旁,那么无论将来那个人变成了什么样子,他还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你都没有办法把这个人割舍下,即便最后分开甚至陌生,也会对他心存感激。因为太多时候,交谈是一种莫大的温暖和美好。
你知道梦想这种东西太过于冷暖自知,太多时候会觉得自己只是在钢索上孤单地前行着,所以才更加明白一句鼓励是多么重要,才更加明白那些愿意陪着你一起做梦的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仔细看看身边的人,有的放弃希望也被希望放弃,有的却异常坚定地向着梦想走着。年轻的我们,总是被很多莫名的情绪干扰着,莫名的孤单和烦恼,可是却也没那么容易安定下来,所以我们义无反顾地离开家,所以我们决定去追寻自己想要的。虽然常常会觉得青春很苦逼爱情总没结果,可是这都是没有办法的。谁脱下衣服没几个伤疤,谁的过去没几个伤痕,又有谁的青春是安定的。
有的时候你需要真正的颠沛流离,那会让你觉得生活的不易和艰辛,那不是一种自暴自弃,而是一种逐渐成长而得到的心平气和。你需要被伤害被拒绝,才能变得更坚强更珍惜现在所得到的一切。你需要去远方,只带上自己,更多时候旅行的意义,不在于你拍了几张照片,买了多少纪念品,而在于你经历多少疯狂的瞬间,是不是看到了不一样的自己,和那个你能够分享你喜悦和难过的人。
所以伤害也不见得是天大的坏事,重点在于你是不是能够在跌到之后重新站起来。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不在于你跌倒了多少次,而在于你站起来重新来过多少次。
生活没有那么多原因,也许几年后你回过头来看才发现自己的改变来源于看似不经意的小事,等到那时候,其实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实现不实现它都那样了,因为你已经找到最好的自己了。就算这个世界真的是一个疯狂世界,就算最后我也只是一个一事无成的我,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知道自己努力过,更何况,我真的有感觉到,有这么多人跟我在一起为了各自的梦想努力着。
那天看玛丽与马克思,看到最后一段对白,毫无意外地被感动了:“我原谅你是因为你不是完人,你并不是完美无暇而我也是,人无完人,即便是那些在门外乱扔杂物的人,我年轻时想变成任何一个人除了自己,伯纳德哈斯豪夫医生说如果我在一个孤岛上,那么我就要适应一个人生活,只有椰子和我,他说我必须要接受我自己,我的缺点和我的全部,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缺点,它们也是我们的一部分然而我们必须适应它们,然而我们能选择我们的朋友,我很高兴选择了你。每个人的人生就是一条很长的人行道,有的很整洁,而有的像我一样,有裂缝香蕉皮和烟头,你的人行道象我一样,但是没有我的这么多裂缝。有朝一日,希望你我的人行道会相交在一起,到时候我们可以分享一罐炼乳。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把你们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把你们的每一次鼓励都放进相片里。我把你给我的曾经,往最深的永远延续。我把你们的话变成最动人的音符,陪着我去旅行。生命也许是一场苦难,只是一起品尝苦难的人却甜的让我心甘情愿地苦下去。我现在的苦逼,寂寞难过都会过去的,迟早,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个结局。
愿有人陪你一起颠沛流离,一起走到出头天的那天,走到你一生那一次发光的那天。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也闯不进去。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盖上布,以为不存在。我把最殷红的鲜血涂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场爱恋,用心、用情、用力,感动也感伤。我把最炙热的心情藏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行眼泪,喝下的冰冷的水,酝酿成的热泪。我把最心酸的委屈汇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段告白,忐忑、不安,却饱含真心和勇气。我把最抒情的语言用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也许,我太会隐藏自己的悲伤。也许,我太会安慰自己的伤痕。也许,你眼中的我,太会照顾自己,所以,你从不考虑我的感受。你以为,我可以很迅速的恢复过来,有些自私的以为。从阴雨走到艳阳,我路过泥泞、路过风。一路走来,你不曾懂我,我亦不曾怪你。我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度,也不是为了体现自己的大方。只想让你知道,感情不在,责备也不存在。
姐姐说,这是命中注定。
我想,没有任何一个词语能够更好的诠释这种缘分逐渐融于亲情的过程。
欢迎走进这个并不足够富裕,也不足够完美,但至少有爱的四口之家,欢迎李小五。
这里有一个沉默寡言甚至脾气火爆的爸爸。这个男人是从前家里唯一的男子汉。他不爱说话,不爱理人,爱喝点小酒却向来很有分寸;他不爱聊天,不爱散步,爱打抱不平,充满英雄色彩;他不爱看病,不爱庆生,他对生老病死的抵触像个小孩;他不爱浪漫,不解风情,他从来理解不了父亲节给他打电话的含义。你看,他只是闷闷的喝自己的酒,吃自己的饭,你对他发表长篇大论他也不理不睬。他的爱就像一口沉静的矿井,深深的,可是满满的。他是一个沉默平凡的男人,可他也是唯一一个会为我们拼命的男人。
你看,这里还有一个刀子嘴豆腐心,操劳到一刻不停的妈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年轻漂亮的如同电影明星的她,再也抹不掉岁月刻在她脸上的痕迹,一年比一年多起来的白发像一株株植根于青葱禾苗中的刺眼麦芒。小时候我常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一样从清晨到黄昏变着法不重样的数落人我就去当律师好了。现在我才明白,如果她不去操持,哪里会积累的如此丰富,那些细微的往事都在岁月的厮磨中被她一针一线织成一件温暖的衣。如今的她似乎已经没有了年轻时独当一面的强大,除了爸爸,我和姐姐便成了她最大的依靠,常常事无巨细的要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要渐渐从被保护者转变成保护者的角色,幸而李小五,有你加入。
还有,李小五,这一个将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伴侣。首先我要谢谢你爱她,谢谢你照顾她,保护她,更谢谢你将要给她一个温暖踏实的家。你不知道,我和姐姐的关系近几年才开始亲密无间的。在我们都经历了一些事之后才开始像读懂爸妈那样读懂彼此。原来她不完全是一株独立明媚的向日葵,不完全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大姐大,不完全是我心中金光闪闪的女英雄……她的小忧伤,小脆弱,小任性,小幻想如同向日葵身后修长的阴影一样。我想你是懂她的,否则不会想要跟她白头到老,那么我就放心了。李小五,我郑重的拜托你照顾好她。我也相信她的选择是没有错的。你要明白这选择的含义是多么重大,无论是她还是我们一家,都愿意张开整个生命来欢迎你。
接下来,就是我。一直以来我都是最小的老四,只有你是新来的。可是你不仅不会是最小的,也许有一天还会成为我们全部的依靠。我不知道在这个家里用怎样的语言描绘我自己,只希望我们能相亲相爱的走过今生。
现在我才明白,两个家庭要真正的融合在一起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我们的棱角,分歧,不理解是融合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可是即便这样,我们依然走在这条路上。选择彼此是郑重而神圣的,是无论有多大阻力都要融汇在一起的。就像我最爱的那句经文"我的耶稣,我将我的生命,我的灵魂交托在你手中。"这种全然的信赖与交付,让我感动到整颗心都要融化。
亲爱的李小五,你将在携起你妻子的手,许下誓言的那一刻起,肩负重任。这将是巨大的荣幸与挑战。我祝愿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温暖又坦诚的男人。在未来的日子里,像一个伟大的骑士那样,用你的勤劳与智慧作为剑与盾牌,在漫长的岁月中为你身后的人英勇战斗,只是无论输赢,我们都将永远在你身边,只要爱着,一切都是美好的。
这篇文章是写在姐姐结婚之前的,我把他叫做《给李小五的一封闲篇儿》,更应该叫做是给姐夫的一封信,时间过的太快,总是在不经意间让生活充满了过往,我无法忘记那种世界上最奇怪的感觉,就是姐姐叫爸妈的人我却要叫叔叔阿姨,我也不知道做些什么才能表达我的祝福。
其实直到姐姐穿着美丽的婚纱走进礼堂,优雅的微笑时;直到她挺着肚子温柔颔首时;直到她躺在产床上呼痛声一阵高过一阵时,直到宝宝稚嫩的哭声划破凝重夜空时,我都有一种及其严重的失真感,恍若如梦。
日凌晨零点,产房里的医生如旋风般来回的刮,爸爸跟在护士身后在关上的产房门前,缩回了手。顿了一下转身走回幽深寂静的走廊,那一瞬间将姐姐最尖锐的一声哭喊收入耳中,我听见爸爸的背影从幽暗的灯光中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那一刻,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忽然开始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不喜欢女儿。
姐姐清醒后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要是女儿,这样的罪将来她还要再受一回。突然间泪水充盈。
今年十一月,这个姑娘就结婚两周年了,宝宝也已经九个月了。
宝宝出生那天刚好立春,所以我给她起名叫初暖,初见的初,温暖的暖。这个粉嫩可爱的小家伙不仅温暖了春天,更温暖了我家的所有成员。
看着她从出生到现在一天天的长大,心里也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膨胀着,有时候我常常看着她问妈妈,这个小家伙到底是谁啊,怎么就来到了咱家。妈妈笑笑说,我看着你,也总是这么想。
岁月流转,不变的只有爱与被爱。
最近总是想做一期关于家的节目。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大概是因为离开了家,总会格外眷恋。
毕业后在家待了一段时间,经过了戏剧性的阻挠和抗争之后,我还是义无反顾的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北京,我爸说,你要敢走就别回来,可是到最后他还是一句话不说的帮我把行李送到了车站,我从车窗看到妈妈的眼睛,目光中的不舍,担忧,还有其他的什么就像火苗一样燃起来,一瞬间,我突然迷茫为什么我一定要走,突然觉得曾经挂在嘴边的梦想是那么单薄的站不住脚,也是那么自私又任性。
其实,我真的不是不回家的孩子,我只是觉得,年轻的时候该走走,几个原本打算一起远走高飞的朋友最后都抗争失败了,规矩的接受的家里的安排,我突然开始反思,是自己太任性了,还是家人太宽容了。似乎不敢再说关于理想的话题,也许理想根本就是现实的一部分,实现了的理想,是快乐的现实,而没有实现的理想,就是悲惨的现实。大概我从来都不是有理想的,而只是任性的,从来都不是有目标的,而是一直在寻找的,可是活着,不就是这样嘛。
来到北京,开始了每天忙忙碌碌的生活,偶尔加加班,感受一点工作的压力,偶尔挤挤地铁,就为了看看众生百态,有时太无聊了,从屋里出来买一本杂志,看夜色渐浓,而后华灯初上。街上川流不息的车马也模糊成无数流光溢彩的线条,只有偶尔一闪的公交车里横植蔓节的生长着许多看不见表情的手。我站在路边看着渐渐璀璨华丽起来的灯光,和行色匆匆的人们,体会着由她们带来的紧张气氛,和巨大诱惑,觉得,很好。有雾霾的时候,大家都带着夸张的口罩表情肃穆的来去匆匆,觉得,也很好。起风的时候,落叶打着旋儿,不很优雅的在空中和地面游荡,有点孤单和彷徨,可又觉得一切都好,就像那些外乡人,就像我们这些,外乡人。
在这里,民谣也想对很多漂泊在外的朋友们说,我不知道大家是为了什么原因才来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城市的,也许是心怀美好的理想,也许是为了更辉煌的前程,也许跟民谣一样只是为了寻找,但是我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把每一天的经历都当做特别的收获,也许这些收获是无法量化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却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重要的含义,无论多平淡,无论多寂寞,我们始终都在前进着。还有,不要有着不衣锦不还乡的念头,也许这么说会比较没有斗志,但是家人是不在乎你是否腰缠万贯,是否名扬四海,相对这些,也许他们更希望的是你陪在他们身边。如果有时间,多回家看看,也许你能找到一直找不到的方向,也许也会重新获得生命中更珍贵的东西。
我始终都是挂念的,所以也终会有一天回家,我不知道那天在哪,但我知道当我想回家的那一刻,一定不是因为挫败和疲惫,而是因为满足与收获。有天起飞,再有天回归,这样,就完整了。
这里是一家茶馆网络电台,你若听到,就请微笑。
我是民谣,感谢您的收听,关注一家茶馆的微博,微信平台,给你不期而遇的美好。
“我是个喜欢踌躇的人,你的性格与我一样从不提起勇气说爱我。就这样我们都给了时间机会划伤你我的心。”
或许在你看来我们并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可是在我眼里,跟你在一起的每一时每一刻都那么美好。
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我从未了解过你,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了解你。一直缠着你到底是不甘心还是真的想和你走下去。我很担心你,你在空间里发的每一条说说我都仔细关注着,我知道你很渴望一个能真正给你温暖的怀抱,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在洛阳不辞而别的我给你发短信说谢谢你曾让我疯狂过,当时我逼着自己不再去关心你生活的一举一动,可总是因为你QQ上一句“在吗”一句“在哪”随风而灭。
你问我能给你一辈子么,我沉默了,等我决定好的时候却为时已晚。如果我是小宝,有观世音给的前世五百年轮回。如果我是周幽王,燃烽火戏诸侯以博美人心。如果时间可以静止,我希望停留在操场上我们相拥而吻的那一刻,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希望我从未踏进过你的生活。可惜,一切只是如果。我曾另寻新欢以求忘记你,可是一个站在我面前说爱我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也让我说不出我爱她这句话,因为我知道那个女孩永远替代不了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我在她身上发泄着,从未有过罪恶感。我至今忘不了她走时那恨我的眼神。
我记得追求你的时候,刚开始上课时很幼稚死皮赖脸的跟你朋友抢位置想和你坐在一起,只因很喜欢你发丝上传来的香味。而且坚持每天晚上十二点整给你发一条祝福短信。当时我们的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像恋人,却没有恋人般的天天腻在一起;像朋友,却做了恋人该做的事情。骑自行车带你去公园玩,去博物馆。那时候,我们在博物馆拐角楼梯处,背着你的朋友热吻,像是两个孩子偷糖吃一样不让别人看见。拿着口袋里仅剩的80块钱带你和你朋友去吃饭,本来决定好随便找一家小餐馆一人一碗面就好了,结果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餐厅吃了三碗面竟然把口袋里的钱花得只剩下4块钱的公交费,好在当时骑了自行车,那时咱们两个的表情可真是够呛。
我还记得我们去网吧通宵。天冷,你睡着时我把衣服脱掉盖在你身上,你醒来的时候总是塞回给我,然后你睡着我又重新给你披上。话说当时真的冻坏我了,就连网吧老板都说我傻。不过我觉得比起你生病感冒来说,傻点也没什么。冬至那天,班里组织包饺子,一直懒散着玩手机的我特意包了几个与众不同的。煮出来装进一次性杯子里,打电话把你从教室喊出来给你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饺子真的很难吃。
到后来,你离开我了……你说了一句让我痛苦到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你说:我承认我是你女朋友了么,你又承认过我是你女朋友么?当时非常恼怒,却无可奈何。我想我再也不想见你了。可是事隔几个月,你在QQ上主动联系我,我在这几个月建立起的防线瞬然坍塌。那个暑假我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不让自己闲下来。可是你总是在QQ上出现,慢慢勾起了我对你的思念。我决定要去见你。我辞了工作,我说我被开除了,拿着那才半个月的工资跟你说我去洛阳找你。你以为我在开玩笑,说:你来啊!我马上在网上订了凌晨三点的火车票。只剩下站票了。好在郑州到洛阳并不远,站两个小时就能到了。我还记得我取到票以后电话里你吃惊的语气,火车与铁轨撞击的声音伴随着我激动的心情去见你。
凌晨四点半,我随着人群下了车。我以为你会在出站口等我。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我打了你的电话,响了一声就挂了。我怕打扰你休息,独自在对面宾馆对付了一宿。
坐上车的那一刻,我想着千百种我们见面的方式,事实上我们只是笑了笑,在车上想好的一肚子话全忘得干干净净。你穿着短裙高跟鞋带着一个小女孩,我们在龙门那叫不出来的地方走着,是个水库。我以买水的名义支开了那个小女孩。我把当初想说却没说出口的全说出来了,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可能了。那个小女孩回来了。说实在的,让这么小的一孩子跑那么远的路买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你赤着脚在水里和小女孩嬉闹,我站在岸上望着你的身影,我想我不会忘记。你的影子深深的烙在我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走了,不辞而别。你转身的时候我已经走得很远了。你的电话我没接。到最后,只留下了一句谢谢你曾让我疯狂过。
我下午四点到火车站买了晚上10点的火车票。倒霉的是还是只有站票。在旁边网吧等下去,姐姐打电话让我回家看看父母。当时蛮心酸的,当你觉得世界上只剩下你一个人的时候,家人,总是适宜的出现给你温暖。走前,我望了望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带给我无尽失落难过的城市。在火车上熬了两个小时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宿舍,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打开电脑,听着文章的那首《等不到的爱》点上烟一根接一根的抽着。
到后来你回学校,我们见面就如同普通朋友一般,只是打个招呼一笑而过。朋友有鼓励我继续追你的,有让我放弃的。我都笑而不语。我知道我放不下,你一直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又过了两个月,我们不知不觉中又聊上了,我的心又燃烧了起来,我买了一束玫瑰,买了一整箱零食送给你。朋友有说我犯贱的还有对我竖起大拇指的。我不在乎那些了,我更不在乎你和谁在一起。我就是要追你,虽然你又拒绝我了,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你。
爱你,绝不放弃!我曾对自己说过不让自己活在回忆里,可是写着写着,还是陷了进去。时而傻笑,时而流泪。我爱你,我能给你一辈子,不论贫富,生老病死,我会一直努力下去,满足你一切。因为我敢说我能给你一辈子,因为我敢说我爱你。
I like for you to be still,it is as though you were absent,
  and you hear me from far away,and my voice does not touch you.
  It seems as though your eyes had flown away ,and it seems that a kiss had sealed your mouth.
  As all things are filled with my soul
  you emerge from the things, filled my soul.
  You are like my soul, a butterfly of dream, and you are like the word Melancholy
I like for you to be still,and you seem far away.
  It sounds as though you were lamenting, a butterfly cooing like a dove.
  And you hear me from far away and my voice does not touch you:
  Let me come to be still in your silence.
  And let me talk to you with your silence
  that is bright as a lamp,simple as a ring.
  You are like the night, with its stillness and constellations.
  Your silence is that of a star, as remote and candid.
  I like for you to be still, it is as though you were absent,
  distant and full of sorrow as though you had died.
  One word then,one smile,is enough.
  And I am happy, happy that it's not true.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如同所有的事物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像我的灵魂,一只梦的蝴蝶。你如同忧郁这个词。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好像你已远去。
  你听起来像在悲叹,一只如鸽悲鸣的蝴蝶。
  你从远处听见我,我的声音无法触及你:
  让我在你的沉默中安静无声。
  并且让我借你的沉默与你说话,
  你的沉默明亮如灯,简单如指环,
  你就像黑夜,拥有寂寞与群星。
  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遥远而且哀伤,仿佛你已经死了。
  彼时,一个字,一个微笑,已经足够。
  而我会觉得幸福,因那不是真的而觉得幸福
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有个女孩。她个子小小的,很瘦,有玲珑好看的鼻子和剔透粉红的面颊。她不喜欢笑,喜欢涂大红色的指甲,总是一身干净利落的T恤加牛仔裤,帆布鞋,走路时快得像一阵风。她身上有我的模样,睡觉时喜欢穿着袜子,吃烧烤只吃鱿鱼的女孩,在KTV唱刘若英的女孩,笑点低泪点也低的女孩,总是失恋却又总相信爱情的女孩。
女孩是上帝恩赐的礼物,她们带给我的感受远比一朵花开来得更为生动,她们都是童话大王,在我心里,她们比写出《小王子》的圣 埃克苏佩里还要伟大。我有时候在想,如果将她们都聚集在一起开一个派对,那一定非常有趣。但很遗憾,女孩们如今都散落在天涯,陪在她们身边的也不再是我。她们有新的人生,但她们曾经的确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然后带给我一些形同暴雨来临前的泥土气息。
最紧听一支名叫棉花糖的小众乐队,她们有一首歌叫《女孩》,旋律很干净,歌词也很清新。我走在傍晚的马路上,耳机里传来女孩的声音,在这个夏日的风里,带来湿润的气息。最喜欢的是那一句:你从他的心上悄悄带走仅存的崇拜,只是为了想证明你曾经的存在。
也许这样的爱恋每个女孩都曾有过,爱情让她变依赖变成小孩,一受伤就会哭的厉害。从最初的傻的可爱到慢慢在爱里学会长大,被时光洗涤纯净磨圆棱角,长成亭亭玉立不忧不惧的姑娘,不再以学会爱人作为唯一标榜,开始领悟和丰韵心灵的空洞和缺口,用那些空虚消遣的时光去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欣赏一次别人的人生。我总觉着,这样的姑娘,走到哪里都是阳光的,而你,便是这样的姑娘。
二零零二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节,梅子青时雨,杨柳离别天。就那样安静地坐在窗前想着一部剧,张恨水的《金粉世家》,那时还看不懂其中入木三分的爱恨情仇,只是觉得那个躺在向日葵花田中的女孩是如此的干净明朗,萦绕身旁的也都是淡淡书香。
人有时候是不愿意接受成长的,这过程往往来得仓促,给人一个措手不及。燕西和清秋的爱情是我看过最热烈也蒸发的最快的情感,没有一丝征兆,匆匆遇上然后分离。葡萄架上的百合花,和失去了阳光的向日葵一样,总是要枯萎的。
他走过落花胡同的房子,走过那小巷,那街灯,,走过曾经的花店,走过曾经的向日葵田。夕阳晚照,燕过无痕。南来北往的列车带走了擦肩而过的彼此。他带着她的照片,她带着他的孩子。他们曾经带给彼此最甜美的幸福和最破碎的悲伤,最后只留下看客们一声声无奈的叹息。
清秋是坚强的,她会默默的流泪,也有坚定面对自己的决心。离群索居,安之若素。没有由来的微风吹动她的头发,秋水般的眼睛中,泪水无声的落下来,诉说无尽的悲伤。我却为她欢喜,这样的好姑娘若就此嫁作人妻洗手羹汤,未免太可惜。灵秀如你,聪慧如你,就应该懂得最好的年华就值得足够漫长的等待。
在感叹美的同时,体会着破碎。我只愿记得,最初你少女时的样子。毫无吝惜的展露着酒窝,让我觉得一生都太过漫长。
讲着好姑娘走到哪里都是阳光,莫名我就想起你。你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看书或者写字,或者什么都不想,你有着真实而柔软的脸庞,你说不喜欢我的聒噪和无理取闹,不喜欢我生气是一言不发的模样,是你教我女孩子要温柔剔透不惊不慌。很奇怪,只要看你一眼就能笃定你一生不曾坐在阴影里,也没有见过坟墓,蛀虫和谎言,你是我心中永不磨灭的星光。
讲到好姑娘走到哪里都是阳光,莫名我就想起你。你也曾经被另外一个叫她妈妈的女人视作掌心里的宝,而如今却愿意为他盘起发髻柴米油盐不离不弃。灿烂晴空和阴霾岁月的混沌年少,你也拥有过,很多年过去了,你没有了曾经年轻的面容,希望你还能在一个恍惚间想起自己最美好的时光,想起曾经的那个姑娘在那段岁月里,有过的让寒冬拥抱暖阳的微笑。
我遇见过这样的女孩,她们不化精致浓艳的妆,不穿十厘米高的鞋子,穿着简单却也朴素大方,生活粗糙却富有质感。她们如同人生最美好而繁盛的那一段,是轰轰烈烈也平平淡淡的时光。
我遇见过这样的女孩,她们没有可以拿来炫耀攀比的爱情谈资,没有所谓跌宕起伏的情感经历,她们如一页白纸一杯白水,看似无趣无味可是最洁白透明。她们懂得了有心事不隐藏,把那些秘密写在信纸,寄到天涯海角让时光掩埋。
是女孩让男孩成长。在每一段咿呀学语的年少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为我偷偷溜着妈妈给的一块糖,为我爬上高高的树梢摘几颗酸杏子,为我跑到海边捡拾各种颜色的贝壳。还有好多好多我都不再记得。你说那段时光虽然荒唐,却也难忘。
是女孩让男孩成长。在每一段动荡不安的青春里,未厌青春好,已睹朱明移。你曾经和我说,足球是你的梦想,而这梦想是望不到的远方。我仔细的倾听,偶尔沉默,然后小心翼翼的对你说青春就应该有梦想,勇敢去追,别怕受伤。
那个大声说话大声唱歌的我,那个从来不爱拐弯抹角的我,那个清汤挂面素颜朝天的我,被时光缱绻呈如今安静沉稳的模样,懂得了如何有品质的去生活。寒暑假回家的时候开始与每一个熟悉地面孔寒暄问好,总会听见别人说,如今都成了大姑娘。而再次遇见你的时候也不会又脸红心跳的感受,自然的伸出手笑着说一声,好久不见,你都没变。
回忆太过拥挤,我开始怀念十六岁年纪的你。我们一起坐在操场的看台上,不多说一句,看着来来往往形色匆忙的自己。我装作不经意的戴着耳机听歌,不知心情要如何向你表达才能让你懂。如今,还是一样的操场一样的看台,想对你说的却只剩一句,请别忘记我,记得常联系。
毕淑敏说,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又独自远行的女子。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天地,却不自恋;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这样的女子不急不躁,就像刚刚酿出的一盏葡萄酒,芳香和酒精度都是正好,不会让人醉,却能铭记于心。知道善待自己,也能好好生活。
这个姑娘是我,也是即将离开校园的你,希望你无论走到哪,都能活出一道独特的风景,都是一道艳阳,愿你平安喜乐。
又是六月,我不想说离别。人生就是马不停蹄的分离和重逢,不要让时光莫名感伤。
事情就发生在昨天。朋友约我去逛街,我说“我没空哦,我要去看《泰坦尼克号》”然后她马上一副打了鸡血的表情问,“你答应XXX了?我就说嘛,条件那么好,你迟早心动”“你想什么呢,都说了不喜欢他。”“那是你跟你前任和好了?”“怎么可能。一个过去的人我要他干嘛?”“那!你到底跟谁去看电影?!”“我一个人啊。本来约好跟闺蜜去的,但是放假她回家了。”“你一个人去看《泰坦尼克号》?脑子有病吧?”于是我就想不通了,我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去看一部好电影。我没逃课没逃班,买票的钱得来的渠道正当,我凭什么不能去看这部电影。我去看这部电影,并不是打了谁的主意要在借助电影的氛围电影院感动得一塌糊涂泪眼涟涟的时候跟谁拥抱亲吻,而是,我想看这部电影。15年前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农村老家守着只能转播一个台而且每到星期二下午就会呈雪花和格子的黑白电视机等着看动画片。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电影。于是我错过了它。第一次看《泰坦尼克号》是小学,跟姐姐们一起看的,完全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且觉得外国人长得都一样,我分不清谁是谁。我再一次错过了它。而现在,3D上映了,我想去看这一部让人感动了十几年的片子。每次路过学校外面的影城巨大的LED上面播放着它的预告片,我就有种想进去看的冲动。但是我始终还是犹豫了,看着小情侣一对接一对的走进去而我形单影只无非有点像异类。就这么一犹豫,它上映的时间就只剩下最后一周了。于是我知道我不能再错过它了,我不想错过它。我不能因为我单身,就放弃一部好电影。我不能因为我单身,所以就放弃享受生活。其实不是没有遇到过好的人,但是好像就是觉得多多少少缺了些什么。而我渴望的爱情,还像少女那样就算柴米油盐酱醋茶也依旧纯真浪漫。是实实在在的爱情,而不是,跟一个合适的人“将就”着过日子。至少现在不会。至少现在我的爱情里不想有一点马虎。趁我还年轻。趁我还有宁缺毋滥的资本。所以我相信,会有那么一个可以跟我共度一生的人。嘿,我未来会度过一生的那个人,你在我的人生里,已经迟到了一小会儿了。不过没关系,我可以等你。不管是你堵车了,走错路了,把别的姑娘当成我了,甚至稀里糊涂的把别的男孩儿当成我于是跟他走了,没关系,我等你。但是你丫的跑快点来见我好么,你不能因为我在等你所以你就晾着我让我等啊。你坐车行不行?你坐飞机行不行?我十五岁的时候不会再期待五岁的时候得到的洋娃娃,二十岁的时候不会再期待十五岁的时候想得到的MP3。所以你不要太迟。别让我等到最美丽的时候都过去了那你来干嘛,带领我参加夕阳红合唱团?很多时候我觉得你已经找到了我,并且远远的看着我。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迟到。为什么不跟我相见。因为你希望我再努力一点,再坚强一点,就能够被这个世界更温柔的对待。当我失落的时候,你不出现,是想要我变得跟你一样强大,无坚不摧。而会在暗地里扶我一把的时候是实在看不下去我偶尔过得很糟糕,只是偶尔。你一直沉默寡言,不管我是不是真的要离开你。我知道你和我在一起。我带着你,走路,逛街,看电影。学校门口有一家很棒的咖啡屋,价格适中,咖啡超好喝的。还有茉香奶绿和蛋挞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我路过的时候经常买点喝的,买两个蛋挞做零食,于是好几个小时都在奶车和咖啡的香味中。等有你以后,我会顺便给你买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学校门口右转有家书店,书很多而且氛围很好,我现在已经能够很轻松的找到哪一类书在哪一个书架上。没有课的下午,我就带着茶杯去那里度过一个充实的下午。我最喜欢传记类和文学类,但是我看得很杂,什么类型都看,估计等你来的时候,我大概能读完一整个书架。在书店的不远处有个很大的影城,我大约每个月会去看两次电影,看了好片的时候我可以高兴好几天,看到烂片我就会骂导演骗了我几十块票钱。可是我去影院看的爱情片的数量远远少于其它片子。我基本上不逃专业课,也基本上不去上选修课。但是我去上的课,都会蛮认真,逃课去玩的时候,我也很安心。我不怎么去夜店,因为我不喜欢吵,去散步也不是情侣们的特权,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带着ipod一个人走路到处逛逛,走一两个小时,把所有的怒气和伤心全埋在马路底下的时候我就回来。我画画,也跳舞。可是最近因为腿伤所以能去的地方很少所以我更多的时间就用来写写画画。我每天晚上都去操场跑两圈,这是习惯了。我每次换上运动服和运动鞋出去跑步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青春活力外加爷们儿。托经常锻炼的福,我不常生病,所以你以后不必为我的健康担忧。我记账,每一笔钱,我都知道花在了哪里,就算只是一瓶矿泉水的钱我都会用软件记上,计划自己这个月要花多少要赚多少然后可以用多少钱奖励自己。去玩或者买喜欢的东西。别说我 小气,我只是想,有计划的生活。我写日记,每一天。有时候觉得那一天并无新事或者太累我至少都会记上几句,跟自己说,这一天我过得开心还是不开心,然后鼓励自己好好迎接第二天的太阳。我出门会仔细思考要穿什么,估算要走多久的路,根据去的场合决定什么打扮,化什么样的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毫无形象的出现在别人面前。一个人邋遢得要命出现在别人面前还被爱上那是偶像剧,我早就不怎么看偶像剧了,我知道我在过生活。我买好看的实用的内衣给自己穿,就算没有男朋友,穿来取悦自己也是很好的选择。我每日三餐按时吃饭,已经不怎么挑食了,我很爱后门口有一家餐厅,他们家的土豆排骨饭实在是太美味了,我每次都会吃得有点撑。假期的时候我会给自己做饭吃,我做得蛮好的,家常菜都会,以后也可以做给你尝尝,当然了你不准嫌弃并且还要死命的夸奖我。我每天都跟家人发短信打电话,分享一天当中好的坏的的事。我奶奶上了年纪了,耳朵有点背,所以每次我跟她说话就必须特别大声,一字一顿的重复,然后她还是听错,但是没关系,知道我在想着她就好。我有点夜猫子,中午必须睡觉,晚上就熬夜,看书看电影或者码字,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天天被编辑催的日子也不好过。这样很容易变老的,所以我现在在努力改了,每天争取在1点之前睡觉。我去过了一些想旅行的地方了,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跟朋友,今年暑假准备回大理去看看,在今年之前,我准备去一趟青岛。我要去看海了,我不等你来了。可是我不介意,很久以后跟你再看一次。我说这么多,就是想跟你说,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生活得很好。所谓的上穷碧落下黄泉,是我做不到的事情。比起为爱付出一切,断了自己所有后路,我会选择更宠爱自己。我爱自己并不是因为现在没有这个“你”来爱我,而是,我是属于我自己的,所以我得爱我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我自己”更重要的人。我的血肉属于我自己,我的开心属于我自己,我的痛苦也属于我自己,要是我咬自己一口,扎自己一针,疼的也只有我自己。没有人替我。所以我得好好爱护我自己。所以我得想方设法哄我自己开心。不然生而为人该有多辛苦。书籍,电影,音乐,旅行。在你缺席的日子里,它们陪我度过了美好而静谧的岁月。在你来了以后,我还是会跟他们作伴,还是会这么讨好自己。必须各自走更远的路,看更多的风景, 才能明白此时的优柔寡断是多么残忍。 而所谓的“离开你就会崩溃”,完全是瞎扯淡。 任何人都比自己想象得强大,有什么是完全不能承受的呢。但是我想告诉你,离开你我活得下去也可以活得很好,但是有你,我会快乐很多。我所在的城市有三美。美景,美女,美食。美景我替你玩了,美女我替你看了,美食......我替你吃了。你不用感谢我,看在我将来可能会很喜欢你的份上,我很乐意帮你这个忙。只是等我遇见你以后,要加倍爱我,来补偿我帮你的这些忙,就当是谢谢我。今天下午我去看了那部电影。然后我真庆幸我没有错过它。看好电影是不分跟谁在一起的。就像是过好的令自己愉悦的生活,不需要非要有什么硬性条件。我会爱未来的你,但是会更爱我自己。因为,爱自己,才是开始一生的罗曼史。
他结婚了。
听他的朋友告诉我。
你知道吗。他结婚了。
我说刚刚知道。
然后他朋友也沉默了。
他朋友问我。去参加吗。
我说。去吧。
说好要一起步入婚姻殿堂的。不是吗。
他朋友说。和我一起去吧。
我说。好。
那天艳阳高照。阳光好的让人有点想流眼泪。
记得很久以前和他说。有一天你要是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我一定穿着一身红裙子。然后去参加你的婚礼。坐在下面直勾勾地看着你。司仪问你你愿意吗的时候。我在下面喊。我也愿意。
时光荏苒。一晃匆匆数年。
真的走到了今天。
记得很久以前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他会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
他做到了。
我也很自觉的没有去寻找他一切的生活痕迹。
这三年来。我只是从朋友处知道他恋爱了。他找了个日本女孩儿。他回国了。他要结婚了。
别人不提起。我也不问。
别人说起他了。我也不深究。
我不想知道他过的好与坏。
我不想知道他生活是不是顺利。
我不想知道他的女朋友是和我一样开朗爱笑还是内向乖巧。
我不想知道他会在怎样的境遇下想起我。
也许某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他看见某个女孩儿扎着马尾辫。他会想起好久好久以前。有个女孩儿在风里走向他。在雨里走向他。
也许某个倾盆大雨的午后。他会想起我们分手的那天。我们在电话里沉默了那么久。然后我说不如就到这里吧。他说对不起。我承诺的我都没做到。然后我们笑着说再见。可是我们都知道。分别即是永远。
我没有穿当年说的红裙子。
也没有在婚礼上大哭大闹。
毕竟。两年过去了。
七百多个日日夜夜。
都过去了。
婚礼很好。不落窠臼。和我们当年说的那样。在教堂里。那是我的梦想。也是他的梦想。
没想到第一次来教堂。是参加他的婚礼。
绚烂的彩色玻璃。美丽的花球。可爱的花童。神圣的唱诗班。戴着眼镜的牧师。温暖的阳光从绚烂的窗子里打进来。每个人脸上都透着美好的笑容。
一切。一切的一切和当年我们想的一样。
像童话故事一样美好。
只是。只是那水晶鞋的主人不再是我。
他穿着白色的西装。我远远地看着他。白色的西装。白色的领带。白色的皮鞋。他好像还是当年的样子。
好像还是6年前的样子。
好像还是六年前我在图书馆第一次看见他的样子。
好像还是他在我家楼下等我的样子。
好像一切都没变。
又好像一切都变了。
我也没有泪流满面。
我只是觉得好像一切都是一场梦。一切都是我六年前闭上眼睛躺在床上。阳光打在寝室的窗子上。我盖着花被子做的一个梦。
一梦六年。
他远远地看着我。笑着摇着头向我走来。
我远远地看着他。
我们笑着向对方走去。
''新婚快乐。''
''谢谢。''
''很帅今天。''
他说。''今天的一切和我们当年想的一样。我还真怕你会穿着大红裙子来砸场子!''
''哈哈。我能那么没素质吗。我可不想上报纸头条。前女友血洗结婚礼堂。丢不起那人。''
''你还好吗。''
'‘不错。没看都胖了吗。''
''怎么没和他一起过来。''
我笑着说。''因为他今天结婚啊。''
他说。对不起。
他说。''你知道吗。我曾经真的想把全世界都撕碎。然后带着你远走高飞。'‘
''我跟她登记那天。我想起来很久以前咱俩像俩傻逼一样模拟那个场景。''
''我今天穿礼服的时候突然想起我们分手的那个下雨天。第二天。日本的樱花全开了。特美。''
''刚才那傻逼神父问我你愿意吗。我特害怕你在底下说。我也愿意。因为我特怕我会拉着你然后带你离开这。''
他说。你要好好的。
我说。你也是。你也要好好的。
他说。都过去了。
我说。对。都过去了。
我笑着给他一个拥抱。
我笑着告诉他。祝你幸福。
他说。你也是。祝你幸福。
好啦。六年来。所有的爱恨纠缠。舍不得放不下。今天终于做了一个了断了。
都过去了。
然后看见了他的奶奶走来。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老太太这两年又老了一些。她笑眯眯地看着我。喊着我的小名。我紧紧地抱着她。
奶奶说。这不是我大宝宝吗。
我说。这不是我奶奶吗。
奶奶在我耳边说。我不喜欢这个日本丫头。我就看你好。
奶奶说。宝宝结婚了要叫奶奶去。
奶奶说。你和我大孙儿分手的时候我哭了好几天。骂了他好几天。
奶奶说。宝宝。你也要快点结婚。
我抱着奶奶。终于流下眼泪。
我知道。那个人。也热泪盈眶。
我知道。我在和我的青春告别。
从教堂出来。阳光耀眼。
我觉得恍如隔世。
也许我还需要很长时间忘掉他。长到若干年以后我还是闺蜜的伴娘。在抢到花球的那一刻仍然想起20岁那年闯进我生命中的那张温暖过我的脸。
忘记了过去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写了怎样的文字,在电脑前想了很久,思绪还是延续着同样的感觉,这让我很困惑,因为本来想写出来更有质感的东西。可是仔细想想,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性格中的慵懒和不求上进使我对生活的周而复始并不觉得厌恶。
前段时间因为要应对大大小小的考试和以千字计数的作业,没日没夜地忙碌着,表面充实内则虚空。等到终于闲下心来想要承欢于冬日的阳光时,却发现气温早已骤降,暖意成为了珍稀。索性把自己拘束在寝室几平方米的有限空间里尽情酣睡,不分黑夜白昼。
曾经,我们幻想着成为国家栋梁,曾经,我们能在一起吃火锅就那么快乐,曾经,我们都希望早点长大,觉得那样生活就会变得不一样。其实都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始终都没离开春田花花,没离开黑色城堡和旋转木马。我们都还是孩子,还是会忍不住犯傻做蠢事,那些雄心壮志理想报负什么的,转了一个大圈子,变成了很简单的事。
前些天在浏览网站时偶然得知,happy birthday其实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日快乐的意思。它的意思是,身边有这么多的亲人和朋友生活的很快乐,真美好,由此也为自己能够降临在这世上感到由衷的开心。想想觉得似乎这真实含义更加暖心一些,这世间寒冷现实如此难以背负,是更需要这样平实的温暖。太残忍如何招架,快乐不好吗。
一台微波炉的使用期限有多久?电扇电机三千小时,定时开关五千次,炉门的开关次数按标准不少于十万次。凤梨罐头有期限,护照visa有期限,信用卡有期限,全脂牛奶也有期限,那快乐有么?
是不是一个人一生只能说一万次我爱你,所以有些人怎么也不肯说。是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哭一千次,所以有些人即使亲人离开、爱人分手、心被捏得粉碎、神情恍惚,也都没有一滴泪水。
亲吻也有次数吗?那剩下的,我只想和你分享。我在异地早上起来以后对你的思念有次数吗?那一定快用完了吧。离开有次数吗?那在这之后我们就能幸福了。
总是有很多身边的人在说:“好羡慕你现在的生活啊,很精彩。”可是如果我说我现在的生活很辛苦,是前所未有的艰难,他们会不会觉得我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早上六点半,闹钟响起,匆匆起床慌忙奔赴现实生活,即使烫伤手指,还是要当成无恙。在饭堂吃到带有昆虫遗骸的饭菜时,不敢大声指责,还要强迫自己慢慢习惯,因为没有人会像远方那个家里的他们一样永远站在你身后,支撑着你。被动地去接受原本自己并不喜欢的很多事,从无力反抗渐渐变成无心反抗,你一定不知道,这就是我的生活。
不过,再困境也庆幸自己可以治愈自己,真的只需要一句:“最困难的我正在经历,最快乐的还没到来。”这是会让人快乐的希冀。
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听不到王菲的演唱会了吧,成长的速度太慢,赶不上伊人的盛放年华。可是后来看到蔡先生在他的书里说的一些话,顿时能量满满。他说亲爱的,将来如果你有喜欢的歌手,一定要想办法去听他的演唱会,去和喜欢他的人一起。因为你不知道那个歌手会红多久,你也不知道这个歌手愿意活多久,你只能趁他还在的时候,让他变成你回忆里的一部分。有些人的生命没有风景,是因为他只在别人造好的、最方便的水管里流过来流过去。不要理那些水管,你要真的流经一个又一个风景,你才会是一条河。
说得真好,听一场演唱会或者更多,为自己留存一段难忘的记忆在长久的人生里,关于冲动和那些无法言说的快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并不良好的习惯,不喜欢自己喜欢的被太多人喜欢,不自觉会排斥那些有太多人追捧的事物,但过了这么久,只有一首歌是例外,十年。每次前奏响起人声未知的时候,心里早已激起层层涟漪,旋律太过熟悉,以至于默念着就会轻轻的把歌词唱出来,林夕的词,从来感人至深。
他自己说,过去写下不少勾引别人眼泪的歌词,有时会反省自己是不是美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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