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市新津县2018新农合缴费标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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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鸡东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的紧急通知
 签发时间: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4号)、《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鸡政规〔2017〕20号)文件要求,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期调整为日至12月31日,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一、原城镇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每人每年210元。
  二、原城镇学生及儿童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10元调整到210元。
  三、原新农合人员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到210元。
  个人缴费应在参保时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日以后续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全额缴纳个人及政府补助部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5582410
  鸡东县社会医疗保险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鸡东新闻网   
作者:鸡东县社会医疗保险局提供
编辑:岳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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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疗保险最新消息:新农合参保人可参加2018年度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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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医疗最新消息:新农合参保人可参加2018年度居民缴费
  8月27日,沈阳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外地户籍人员未成年子女可在沈参保;沈新农合参保人9月-11月可参加下一年居民医保,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规定,持有沈阳市居住证、且现已参加沈阳市职工及、累计参保时间一年以上的外地户籍来沈务工人员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纳入沈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同本市非在校未成年人。
  符合参保条件的沈阳市城乡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者中的一种医疗保险,政府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只能给予一次补助。
  对于违规重复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重复参保的时间顺序,确定本年度首次参保缴费的一种医疗保险作为城乡医保参保选择,财政部门据此给予相应参保补助。沈阳市新农合参保人员在9月-11月份持当年新农合参保证明参加下一年的居民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理,自参保年度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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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8年新农合缴费全面启动
名称:我县2018年新农合缴费全面启动
发布: 19:25
简介:我县2018年新农合缴费全面启动
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 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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