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赋税转移以外,有什么东西能客观衡量对社会贡献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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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军观察中心编者按:下面发出新法家传真传来的文章,里面介绍了很多我们沦失掉了的中华文化精华,如果说当今的社会道德沦丧,不如说是源于知识的沦丧。历代统治者长期对儒家的独尊,使法家和墨家知识遭到极大的打压。因此,今天中国大兴国学不是再重新独尊儒学,而是要从墨家和法家的学说里寻找合理的治国之道。儒家学说对中国社会荼毒太深,今天社会里官场里许多弊端源于儒家,譬如尊老这一点,导致许多老干部下台之后,仍然控制着下几任领导。亲亲这一点又导致刑法不重,纪律不严,不能以重刑惩罚犯罪和失责,导致法纪松弛,腐败盛行。因此,乱世之际,法家和墨家的复兴已经是必然的。新法家学派注意到了这一点,我们认为还要有新墨家,光法家传统还不够,还有发扬墨家反浪费、反奢侈、反专制的平民大众精神。后面附有章东生先生的一篇《轴心地缘论》,可一起思考一些问题。&]
【原编者按:翟玉忠先生将中国古典政治学的理论基础总结为六个字,道生法、法生德,认为中国古典政治学的两大支柱是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中国古典政治学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建立一个血与土地统一的人类有机体;不管怎样,这篇长达三万多字的论文使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难道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孜孜以求,建立法治国家、文明社会的出发点错了吗?不应一味照抄我们向往的西方(改革开放前我们的“标杆国家”是苏联,改革开放后是美国),而应立足我们脚下的土地――东方!?】
中国古典政治学概述&
&&& 文章片段:看到北京南站附近衣不蔽体、目光阴滞的长年上访者,你会感到我们民族灵魂中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已经消逝了。政治理论的全盘西化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清明的法治,反而是混乱和低效率。一个问题如鲠在喉:难道我们的社会压力释放机制已经退化到了三千年以前?!&
&&& 社会学大师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指出,现代社会的最有效组织结构是:层级化、非人格化,依法办事,档案程序化管理,人员有固定任期并且按程序选拔和提升……我们惊奇地发现,这正是秦汉大黄金时代文吏组织的典型特征。&
&&& 今天美国政治录用的90%以上是按中国古典政治学功勋制原则(Merit system)进行的,剩下的10%是按西方海盗式分赃原则进行的(Spoils system),后者由于制度上的腐败,遭到了太多的诟病。&
&&& 现代西方政治自由、民主……&
&&& 中国社会自古封建、专制……&
&&& 既然从亚里士多德起专制主义就成了亚洲人的专利,当黑格尔看到盛行平等而又缺乏自由的中国时,我们的社会性质就难逃“被专制”的噩运了。据笔者所知,西方知识界直到今天也没有给中国社会一个很好的定性,专制就专制吧,中国有些知识分子已经习惯于受用西方文化的嗟来之食了。&
&&& 倒是“封建”是中国人自己扣给自己的大帽子。郭沫若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独树一帜,宣称中国自秦始皇之后就是封建社会,即使在当时的学术界这也是奇怪的论调,因为学界普遍认为秦始皇结束了封建制度。但等到郭氏的奇谈被政治强化后,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大帽子就戴定了,也不知还要戴到多久……&
&&& 细想起来,“封建、专制”,这种对中国社会脸谱化的描述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尽管它们填满了我们从大学到小学的教科书。西方人能“原谅”古罗马奴隶制的残酷和野蛮,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原谅”自己的帝制呢?西方人能在古罗马的废墟上建立起了现代世界霸权,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延伸五千年龙脉让华夏文明光照世界呢?&
&&& 光有恢复旧物的决心是不够的,用现代政治学的标准,我们发现:&
&&& 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只是中国建立起了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统一的政治录用制度――社会功勋制!&
&&& 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只有中国充分发展了部门监督之外的人与人监督形式――全民监督!&
&&& 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只有中国通过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实现了超越种族边界的庞大文明有机体――血与土地的统一!&
&&& 看看美国《联邦法典》对中国社会功勋制的蹩脚抄袭吧!(Merit system principle,见附录“美国《联邦法典》标题5第2301部B节规定的九条功绩制原则”)看看西方三权分立的国家是如何被大企业、银行、政府官员组成的corporatocracy(有人不甚恰切地译作“公司王国”)绑架的吧!看看美国无法跨过边境的民主人权标准吧(驻伊拉克的美军只能在森严的军营中小心翼翼地实践民主自由,伊拉克人民还远远谈不上民主自由)!此时此刻,我们能够对绵延数千载,长期占据世界政治中心的华夏文明视而不见吗――这个文明的核心就是以中国古典政治学!&
&&& 中国古典政治学的理论基础可以总结为六个字:道生法、法生德;中国古典政治学的两大支柱是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中国古典政治学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建立一个血与土地统一的人类有机体。分述如下:&
一.道生法、法生德&
&&& 为了显示中国古典政治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在论述过程中将以三本书作为基础:《逸周书》、《黄帝四经》、《周礼》。&
&&& 《逸周书》是孔子“删《尚书》之余”(刘向语),所以两千年间倍受冷落,清代有学者开始整理研究。解放后,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全书的校理才由西北大学的黄怀信先生主持完成;夏商周断带工程又证明该书中的《世俘》是《尚书》真《武成》――在一定程度上证实《逸周书》才是没有被儒家删改过的原汁原味的《尚书》――中国古典政治学的胚胎。&
&&& 《黄帝四经》是中国古典政治学的《黄帝内经》,1973年底出土于沙马王堆三号墓。这本抄写于西汉文帝初年(约公元前179-公元前168年)的古佚书是西汉治国理念的大纲,它以不可争辩的事实告诉我们:所谓的黄老之术不是老庄无为之道,而是以山东江苏交界处刘邦集团为代表的汉代齐法家理论。&
&&& 通过与大量金文资料互证,可以肯定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的《周礼》是周王朝早期历史的回顾,是中国版的《雅典政制》(亚里斯多德著,1890年在埃及古代纸草中被意外发现),1975年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了约公元前九世纪的《训F》,其司法判案程序竟同《周礼》的相关记载如出一辙。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顾颉刚先生断定该书出自齐法家之手。&
&&& 中国人的世界观是自然主义的。我们的先人认为,是自然秩序衍生了社会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基础。主张顺应天道、自然,以法律德,以法立德,以法固德,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平衡发展。&
&&& 《逸周书》开篇指出,通过对社会整体平衡的恰当调整,对社会层级结构的认真划分,以及民众的充分参与,在广泛咨询的基础上制定法律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逸周书?度训解第一》:“上天生养民众就给他们制定了法度。量度大的与小的,就能确定大小适中的,称量轻的与重的,就能确定轻重适中的,弄清本末两端,就能确定正中间。确定适中的标准才能补其不足损其有余,直到补损到恰当为止。排列爵次,以明确尊卑贵贱。辨明等级以安定民众。安定好朝廷内外,以成就君命;安定好公卿庶民,以便政令顺行。政令在朝廷内制定。制定人有来自近处,更有来自远处的。远处与近处的人全都到来,政令最终才能完善周密。补不足损有余全在于分次精微,分次精微又在于君王英明。因此,英明的君王就重视精微而又遵循分次原则。区分了等级,民众就知道和睦;知道了和睦就会知道欢乐,知道了欢乐也会知道了哀伤;知道了欢乐哀伤就知道怎样做一个明白的人,在朝庭内外分辨好人与恶人。”(原文: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爵以明等极,极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顺政。自迩弥兴自远,远迩备极终也。明王是以敬微而顺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乐,知乐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内外以知人。)&
&&& 《逸周书》文辞古奥,语言特点很多都与甲骨文相似。比较起来,《黄帝四经》文词则相对简明。在论述中国古典政治学的理论基础道生法、法生德时,不断强调法律是包括最高统治在内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
&&& 《黄帝四经》以“道生法”开篇:“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这段话是说,作为宇宙本原的道产生了各项法度,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项法度就不可违犯,法度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所以说如果能够以绳墨法度自正,然后就可以识天下万物之理而不会迷惑。&
&&& 这里,中国一些西化知识分子马上会提出他们质询了一千万遍的问题,如何去约束立法者或最高领袖?事实上,中国古典政治学通过社会结构的层级化分,使一般的人都胜任于最高领袖职位,法制保证了最高领袖能“抱法处势”、“无为而治”。同时中国古典政治学不是建立在西方形而上的恶性论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皆趋利避害的人情论基础上,最高领袖代表整体利益,他当然不会自己害自己,祸害国家。进而言之,中国古典政治学从来没有期望东方哲学王的出现,它的政治制度为一般人设计,从政治结构上说,这与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对于职位的设置没有任何区别。&
&&& 中国古典政治学的伟大理论家韩非子雄辩地论证说,尧、舜、桀、纣这样的人,一千世能出现一次就算是紧接着降生的了。世上的君主不断以中等人才出现,之所以要讲权势,是为了这些中等人才。中等才能的君主,上比不过尧、舜,下也不至于成为桀、纣。掌握法度、据有权势就可以使天下太平,背离法度、丢掉权势就会使天下混乱。假如废弃权势、背离法度,专等尧、舜出现才使国家太平,这就会一千世混乱,然后才有一世太平。掌握法度、据有权势,等待桀、纣,桀、纣出现才使国家混乱,这就会一千世太平,然后才有一世混乱。依此而论,太平一千世才有一世混乱,和混乱一千世才有一世太平相比,就像骑着千里马背道而驰,相去是非常远的。如果放弃矫正木材的工具,不用度量尺寸的技术,就是让奚仲造车,也不能造出一个轮子。没有奖赏的鼓励,刑罚的威严,放弃了权势,不实行法治,只凭尧、舜挨户劝说,逢人辩论,连三户人家也管不好。(《韩非子?难势》原文: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辨之,不能治三家。)&
&&& 事实上,中国政治的落后性不于政治结构形态本身,而在于中国的社会功勋和权力监督没有延伸到最高领袖层次,最高领袖层次相当长的时间保存了落后的血缘世袭制――帝制――两千年前中华原文明没有被儒化前,秦汉还有四五代人都是“抱法处势”的中主;比较起来,西方建立考绩制和部门监督体系到十九世纪后半叶才逐步完成,而中国古典政治学在两千多年前就实现了更为先进的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体系。(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个小节详加讨论)需要先说明的是:没有理由说帝制比政治分赃制下的现代西方总统制差,因为资本的异化比基因的异化更为严重。&
&&&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艾森豪威尔总统(Dwight David Eisenhower)警告美国人:崭露头脚的“军事工业综合势力”会构成对民主的严重威胁。今天,资本在美国已经超越任何“中主”,成为最专制暴力的统治力量!特别是本世纪初IT泡沫崩溃后,不是降息,而是军事工业利益集团狂热追求的战争使美国经济复苏――异化的资本如同嗜血的恶魔,没有战争他们一天也活不下去!&
&&& “法生德”可以解释为所有法律都是为教导百姓,去掉淫恶的行为,清除坏的习俗,使他们能够行善。(《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原文:凡法律令者,以教道[]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核祝怪樯[也])《商君书?说民第五》所谓:“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
&& 《黄帝四经》的作者认为,只有按照法律制度理政,不随主观愿望役使民众,才会实现“天地之德”――上兼爱,民亲上。《黄帝四经?君正》:法度是至为公正的。以法度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任意妄为。创制法度,不能变化不一。依法办事,公正无私,赏罚分明便能取信于民,这是治理天下的大道所在。省去烦琐的政事,有节度地征收赋敛,不侵占百姓的农时,国家的政治才能安定。君主如果没有像父母一样的严威慈爱,就不能使子民有效地为之效力。君主若具备了待民如子的德行,便是德如天地一样广大。(原文:法度者,正(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治之安。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
&&& 《老子》本是中国古典政治学经典,区区五千言,精微极致,从世界观、到哲学方法,再到治国用兵,无所不包。《老子?第五十九章》专门论述道生法、法生德。上面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夫为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 按历史学家朱谦之先生的说法,这里的“啬”应为“式”。式,法也。日本学者武纫逍鬯邓熘荼劝姹尽荨苯宰鳌笆健保哉舛位暗囊胛挠κ牵骸爸卫砉遥蝗缬谩ㄊ健挥杏谩ㄊ健拍芫≡绺垂橛凇馈>≡绺垂橛凇馈凶霾欢系鼗鄣乱怠2欢系鼗鄣乱担突嵴轿薏皇ぁU轿薏皇ぃ涂梢悦挥芯窒蕖C挥芯窒蓿涂梢杂涤泄摇9抑杏辛恕馈涂梢猿ぶ尉冒病U饩褪歉畹俟獭⒊ぞ貌幻鸬牡览怼!保ā痘频鬯木⒁搿⒌赖戮⒁搿罚缺蟆⒄呕坻⒅?泄缁峥蒲С霭嫔纾2004年9月)&
&&& 在政策层面,周初每一种道德原则都是用法律来支撑的。《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大司徒》条:用实行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万民,一是针对不孝的刑罚,二是针对不和睦九族的刑罚,三是针对不亲爱姻戚的刑罚,四是针对不友爱兄弟的刑罚,五是针对不信任朋友的刑罚,六是针对不救济贫困的刑罚,七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八是针对暴乱之民的刑罚。(原文: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 《周礼?地官司徒》中族师一职与“法生德”有关,他的职责除了定期宣告法规,还包括记录道德、学业优秀者准备上报,并用连带责任制度使人们互相帮助,互相承担责任。《周礼?地官司徒第二?族师》条:族师各自掌管本族的戒令和政事。每月初一,就会聚民众并宣读国家法令,记录民众中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和睦姻戚和学有所成的人。
春秋祭T时也这样做。依照王国的校比法,率领所属四闾的长吏,按时会聚民众,登记本族人数的多少,辨别其中的贵贱、老幼、残废疾病和可胜任役事的人,以及民众的各种牲畜和车辆数。[在家]五家为比,十家为联;[在军]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在家]四闾为族,[在军]八闾[所出之二卒]为联;使他们相互担保托付,有刑罚、喜庆、赏赐的事,相互共受共享,这样来承担王国的职事,为国事服役,相互帮助丧葬……[夏历]年终,就总结政事呈报政绩。(原文: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T,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岁终,则会政致事。)&
&&& 至秦,有关“法生德”的法律已经十分完善。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大量秦代法律竹简。其中《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法律义务互相帮助。上面说,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路旁之人在百步以内未出手援助,罚战甲两件。(原文: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 从唐至清,由于中国法典和中华政治文明的儒家化,“法生德”逐步演化为对道德行为的褒奖,法律对道德的支撑力越来越弱。中华文明西化化,干脆经演化为“德生德”,即希望通过德育教化使全民族都成为舜尧――在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清谈思辩中,国人已经失去了对“法生德”治国原则的基本记忆。&
&&& ‘法生德 ’客观上要求采取重其轻者,以刑去刑的刑事政策。商鞅学派两千多年前就从理论上论证了西方奉行的轻轻重重刑事政策的弱点,指出那样的刑事政策只会使社会混乱、国家削弱。《商君书?说民第五》:使用刑罚,对民众犯的轻罪施行重的刑罚,那么轻微的犯罪就不会发生,严重的犯罪就不能出现了。这就叫国家安定的时候去治理。使用刑罚,犯重罪的重罚,犯轻罪的轻罚,那么轻微的犯罪不能制止,严重的犯罪就更无法制止了,这就叫在民众乱的时候去治理。所以轻罪重罚,那么刑罚能除掉而事情也能办成,国家就会强大;使用刑罚有重有轻,那么刑罚虽然用了,犯罪的事却仍然发生,国家也会被削弱。(原文: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 《司马法》约成书于战国初期,记载了从殷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古代作战原则,其中同样强调重其轻者的刑事政策。《司马法?定爵第三》:作战必须巩固军心,明辨利害,治理纷乱,进止有节,服膺正义,激发廉耻,简约法令,少用刑罚,小罪就要制止,犯小罪的如果得逞,犯大罪的也就跟着来了。(原文: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秦汉犯罪率几乎为零的时代是如何铸就的?
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中,我们能看到重其轻者的法律条文,它清楚地告诉我们秦汉犯罪率几乎为零的时代是如何铸就的――&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有人偷摘别人的桑叶,赃值不到一钱,如何论处?罚服徭役三十天。(原文:或盗采人桑~,臧不盈一X,可[何]?D[徭]三旬。)&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甲盗窃,赃值一千钱,乙知道甲盗窃,分赃不满一钱,问乙应如何论处?与甲同样论处。(原文:甲盗 ,臧直[值]千X,乙智[知]其,受分臧不盈一X,乙可[何]?同。)&
&&& 在国人已经将防盗窗建上六楼的时代,那些西化的法学家还在大加称赞是西方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将他们带到了现代社会――阿拉伯社会有小偷盗窃砍手的“恶法”,但我们不能说中国的重其轻者刑事原则是“恶法”――西方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才是“恶法”,因为它是今天西方社会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罪魁之一!&
&&& 中国人建立法治社会很早,成文法的公布似乎更早。《逸周书》和其他史书坚持说五千年前的炎黄时代就有了法典,但这没有任何可靠的考古学证据。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至晚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有了成文的法律和司法审判规则。西周孝王时的《鞫Α飞纤担骸靶Ц改诵怼酰ù俗忠簟吧保┰唬河谕醪蚊拧酢跄景裼谜鳎簦ㄊ辏┳任宸蛴冒黉x。”这里国王三门附近方版上的规定应是有法律效力的!&
&&& 从《周礼》的记述我们能看出,从政治、到经济再到礼仪,西周已经是一个全面的法治社会,当时所谓的礼不过是礼仪法而已。《逸周书?武纪解第六十八》更明确指出军事上礼就是法:凡有危难,君民共守社稷宗庙,而首先衰亡的,都是因为失礼。兵戎之事不依法度就不能用兵,依法度而不合时宜也行不通,虽合时宜而失礼不可能久长,得礼而没有准备也不会成功。办大事不作准备而想建大功于天下的,还没有这样的人。(原文:凡有事君民,守社稷宗庙,而先衰亡者,皆失礼也。大事不法,弗可作;法而不时,弗可行;说而失礼,弗可长;得礼而无备,弗可成;举物不备,而欲□大功于天下者,未之有也。势不求周流,举而不几其成,亡。薄其事而求厚其功,亡。内无文,道外无武,迹往不复,来者有悔,而求合者,亡。不难不费,而致大功,古今未有。)&
&&& 总述行政官员之首大宰(即冢宰)的职责时,《周礼》将所有公共事务都法制化了。大宰的职责是:掌管建立和颁行王国的六种法典,以辅助王统治天下各国。第一是治典,用来治理天下各国,治理官府,治理民众。第二是教典,用来安定天下各国,教育官府的官吏,使民众顺服。第三是礼典,用来谐调天下各国,统御百官,使民众和谐。第四是政典,用来使天下各国政治公平,百官政风端正,民众赋役平均。第五是刑典,用来禁止天下各国的叛逆,惩罚百官的违法者,纠察民众。第六是事典,用来使天下各国富强,百官胜任职事,民众能得生养。(《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原文: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周礼》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周朝一切生产生活都是在法制框架内进行的;不幸的是,自孔子出言:“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于夏、商二代,是多么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论语 ? 八佾》原文: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西周一下成了德治文明的典范,中国人自称为“礼义不邦”,西方人则称“儒教中国”(马克斯?韦伯语)。&
&&& 中国哪是什么儒家文明,儒家的圣人模范尧曾经毫不留情的攻打那些空讲仁义道德的邻国。周穆王的左史戎夫作的《史记》记载说,从前西夏国性仁爱而反对用兵。城廓不加修缮,武士也无事干。性仁惠而好赏赐,结果财竭而无物可赏。唐尧攻打它,城廓不能守护,武士不愿出力,西夏因此灭亡。(《逸周书?史记解第六十一》原文:昔者西夏性仁非兵,城郭不修,武士无位,惠而好赏,屈而无以赏,唐氏伐之,城郭不守,武士不用,西夏以亡。)同一章还记载,从前有林氏与上衡氏争夺权力,林氏两战不胜,上衡氏行仁义不攻下它,结果双方都身死国灭。(原文:昔有林氏,上衡氏争权,林氏再战而胜,上衡氏伪义,弗克,俱身死国亡。)显然这位史官在警告周穆王不要清谈仁义道德。&
&&& 儒士在西周社会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哪里谈什么治国平天下。当时儒只有教授一般道艺的职责,内容主要是礼、乐、射、御、书、数这样的实用技艺,甚至连道德内容都不包括,所以作为“儒”的保氏行政级别是下大夫,而负责道德教化的师氏行政级则为中大夫。西周儒的地位可以从对大宰职责的记述中看出来,当时社会控制中最重要的是各地实力派诸侯和各级行政官员,《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用九种和协的办法联系天下各国的民众。第一是诸侯国君,以土地取得民众。第二是官长,以尊贵的爵位取得民众。第三是老师,以贤德取得民众。第四是儒士,以道艺取得民众。第五是大宗,以亲睦族人取得民众。第六是主人,以有利可依取得民众。第七是官吏,以治理民事取得民众。第八是朋友,以可托付信任取得民众。第九是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吏,以山林川泽的材物取得民众。(原文: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
&&& 《周礼》中保氏的具体职责尽管包括劝谏王的过失,但远远不是帝王师,更像是学校教师。《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日车马之容。凡祭礼、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 周初常常师儒并称,如大司徒就要使乡里子弟一起就学,所谓“联师儒”。西周未年国家法制秩序崩溃,孔子之后的儒实际具有师氏和保氏的双重职能,努力要作帝师。请看《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中记述的师氏主要职责:师氏负责以美善的道理告诉王。用三德教育国子:一是中庸之德,用作道德的根本;二是及时行仁义之德,用作行为的根本;三是孝德,用以制止犯上和邪恶的事。教国子三行:一是孝行,用以亲爱父母;二是善于交友之行,用以尊敬有德行而善良的人;三是敬顺之行,用以侍奉师长。[王临朝时师氏]站在虎门外的左边,观察王处理朝政。掌握王国中符合礼和不符合礼的故事,用以教育国子弟。凡国中的贵游子弟也参加学习。凡有祭祀、接待宾客、会同、丧事、征伐之事,王如果亲自参加就随行。[王在野外]处理朝政,[师氏]也像在国中那样[观察王处理朝政]。(《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师氏》原文:师氏掌以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
&&& 孔老夫子不再满足于礼、乐、射、御、书、数这些实用技艺的教育,他开始整理六经《易》、《书》、《诗》、《礼》、《乐》、《春秋》。后来儒家连自己的老本行都不作了,趋于清谈仁义道德治国之术,将实用技艺(包括政治方面的实用内容,如经济)看成小人之事,遗祸至今。国人不悟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孔子反倒成为至圣先师。&
&&& 儒生的社会地位,且不谈“专任刀笔吏”的秦,经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西汉初到昭帝时((公元前86-74) )政府公卿高级官员中儒士出身者所占比重不过10%。东汉中国儒化程度加深,但直到汉桓帝刘志(132年―167年)时,这一比例也不过增加到45%(马彪:《试论汉代的儒学地主》,《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中国千年黄金时代(约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公元前一世纪)一直是法家治国,哪有儒家什么事。除了柏杨等少数学者,很少有人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
&&& 至于低级别的事务性官员,儒生比例应更低。东汉初年,儒生还几乎完全被排斥在行政大门之外。王充(27~约97)甚至感叹:“儒家古经被废弃没人学习,经学暗淡无光,儒生冷冷清清地呆在家里,文吏则在朝堂上高声喧哗得意洋洋。”(《论衡?程材》:古经废而不修,旧学暗而不明,儒者寂于空室,文吏哗于朝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东汉末年,王粲(公元177―217年)当时仍在抱怨儒生过于迂腐,难以胜任公务,他也像今天诸多知识分子一样梦想一个既法治又德治的混合社会,一种既法律至上又道德至上公务员。他在《儒吏论》中说“执法之吏,不窥先王之典,缙绅之儒,不通律令之要。彼刀笔之吏,岂生而察刻哉,起于几案之下,长于官曹之间,无温裕文雅以自润,虽欲无察刻,弗能得矣。竹帛之儒,岂生而迂缓也?起于讲堂之上,游于乡校之中,无严猛断割以自裁,虽欲不迂缓,弗能得矣。先王见其如此也。是以博陈其教,辅和民性,达其所壅,祛其所蔽,吏服雅训,儒通文法,故能宽猛相济,刚柔自克也。”&
&&& 汉代人们是把法律看作经书,一切行政事务皆以法律为准。儒生王充不经意中记录了这一史实,他的终极目的是推动人治社会的成长。他在《论衡?程材》中他说:“由于法令和比例是文吏断案的依据。文吏处理事情,一定要请教精通法令的人。天子的事务,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因此肯定要以能否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来衡量人的才能的高低,这样精通法令的人应该最受重视。有人说:‘确实是这样。法令是汉朝的经典,文吏的议论取决于它。事情以法令来判定,确实是很明白的。’我说:五经是汉朝所立,儒生完美的政治主张和大道理,都出自五经当中。董仲舒阐术《春秋》的道理,跟今天的法律是符合的,没有什么违反和不同。然而《春秋》,汉朝的经典之一,是孔子写的,留传到汉代。评论的人只尊重精通法令的人,不抬高《春秋》,这是愚昧不明的表现。”(原文:法令比例,吏断决也。文吏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务,莫大法令。必以吏职程高,是则法令之家宜最为上。或曰:“固然。法令,汉家之经,吏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儒生善歧大义,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
&&& “县官事务,莫大法令”,这是华夏民族千年黄金时代的真实写照,是“道生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中华文明是以法家为政治经济核心的法治文明――透过儒学的历史迷雾,我们看到了风尘朴朴,摇着木铎宣告法令的西周文员,我们看到了腰挂刀笔,伏案疾书的文笔吏,不是周文王、周武王、不是秦始皇、汉武帝,是这些历史基本没有留下名子的无数的行政文官支撑了中华民族最辉煌灿烂的时代!&
&&& 中华文明儒化两千年后,在那些文吏的行为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政治标准的时代,让我们向千年黄金时代的文笔吏,这一为中华民族建立了不朽丰功伟绩的群体致敬!&
&&& 东汉以后,文笔吏为儒生所取代的后果是严重的,中国千年黄金时代的法治文明成为历史。1869年来华的美国外交官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在他的《中国人本色》一书中这样描写清末已经完全儒化了的中国司法审判制度,此时法庭也成了儒家的道德讲坛:“和整个政治体制一样,中国的司法体系也是建立在宗法制思想之上的。各级官员从不忘记在理论上,自己是治下百姓的父母官;他们在审案时总是反复过堂询问,耐心烦琐地搬出道德说教,劝告当事人供认实情。他会在一句话中对当事人进行劝诱、恳求、威胁和建议;搬出孔夫子的神圣说教;发问一些毫不相关、莫名其妙的问题;向当事人保证提供亲人一般的关照。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们敏锐的双眼一直游弋在当事人身上,随时准备抓住当事人出现的丝毫神态、举止与话语上的漏洞。所有一切的目的只有一切――供认实情。”&
&&& 进入二十世纪,中华文明全盘西化后,在自由民主的喧嚣声中,道生法,法生德这一伟大的治国理论变得悄然无息;不要再沉醉于西方法律条文和法律机构搭建的法治美梦中了,两千年前那个法治化的黄金时代才是中国政治的现实土壤――借鉴西方文明的同时,让我们的血脉再次同华夏文明之根连结起来吧――东方政治文明将因此重生!&
二.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
&&& 东西文明血脉不同。中国古典政治学中没有上帝作为法律来源和执行监督者的概念,中国也从来也没有哪一位圣人像《圣经》中的摩西一样登上东亚任何一座高山。或许正是上述原因,中国人才更强调社会系统内部的层级结构,不仅在政府事务领域,在全社会发展了功勋制;为了在上帝缺位的情况下使法成为“必行之法”,不仅对普通民众,对所有行政官员都实行人与人之间的监督,即全民监督。&
&&& 中国古典政治学的两大支柱是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述商鞅变法内容时,对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作了简要的说明。《史记?商君列传第八》:(商鞅)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不告发奸恶的处以腰斩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原文: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J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 千百年来,司马迁的记述给了国人集体意识太多的负面影响,仿佛中商鞅突发奇想,“发明”了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这个制度又是如此残暴,人们失去了自由、无辜者受到牵连,奢血的军功制(文中提到了事功制“粟爵粟任”早就被忘在脑后了)似乎将人类带回了野蛮时代。就算是信息技术已经高度发达的今天,部分秦律的出土已经有三十多年,中国学者还是不能从他们两千年儒化的灰暗集体记忆中解放出来,除了像柏杨那样的少数学者对秦汉大黄金时代高度赞美、精心阐述之外,对大大多数人来说,司马迁笔下的秦政依旧是东方暴政的象征。&
&&& “先黄老而后六经”的司马迁受到儒家影响较小,他仍能客观记录了商鞅变法的实际社会效果: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史记?商君列传第八》原文: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历史事实是:商鞅并没有“发明”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他只是将西周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推广到了除最高领袖之外的几乎所有官员――今天我们复兴中华文明,所作的不过是在借鉴西方民主的基础上,将这两个伟大的制度扩展到整个社会――不是资本多少,而是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是参与公共行政事务的基本条件;不单单依靠三权分立式的部门监督,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监督其他人的违法行为。&
&&& 商鞅某些方面干脆照搬了周人的政策。比如取得不同社会功勋(爵位)的人死后坟墓上种树数量的规定,《周礼》与《商君书》的规定没有本质的区别。《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冢人》条:凡有功者葬在王墓的前边,按照他们爵位的等级来决定所起坟的高度和种树的多少。(原文: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商君书?境内第十九》:小夫死后,以上直到大夫,爵位每高一级,他的坟上就多种一颗树。(原文: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 中华文物制度一脉相承。我们很难确定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源于何时,墨子和商鞅一样主张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他在《尚贤》和《尚同》篇中花了很大力气考证这两个制度的起源。墨子引用《尚书?吕刑》中的话,从中我们看出尧明确反对任人以贵、任人以亲,注重事功。《墨子?尚贤中》:先王之书《吕刑》说过:“尧帝询问人民所患,人民都回答有苗为害。帝尧说:‘各位君主以及在下执事之人,凡是有德之人即可显用,鳏寡之人也没有关系。出于崇高品德的威严才是真正的威严,出于崇高品德的明察才是真正的明察。’于是命令伯夷、禹、稷三君,忧虑勤劳民事:伯益制定典礼,使人民效法哲人;禹平治水土,制定山川的名称;稷教民播种,让人民努力耕种粮食。这三君的成功,使人民大受其福。”(原文: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
&&& 唐人杜佑写《通典》,考证“土断”时将全民监督的源头推到了黄帝时代,那是井田制度下八家为单位的“出入相司,则嫁娶相媒,无有相贷,疾病相救”,杜佑还说这一制度延续到夏商时代。(《通典?食货典?乡党》:“昔黄帝始经土设井以塞诤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於中。一则不泄地气,二则无费一家,三则同风俗,四则齐巧拙,五则通财货,六则存亡更守,七则出入相司,八则嫁娶相媒,九则无有相贷,十则疾病相救。是以情性可得而亲,生产可得而均,均则欺陵之路塞,亲则斗讼之心弭。既牧之於邑,故井一为邻,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为都,都十为师,师十为州。夫始分之於井则地著,计之於州则数详。迄乎夏殷,不易其制。”&
&&& 目前可以肯定的事,西周时社会功勋和全民监督体制已经出现,尽管还没有商鞅时代那样彻底。比如社会功勋制大抵限于贵族之中,全民监督则限于普通民众,爵与禄不统一等等。&
&&& 周初,社会功勋制的层级爵与禄是按不同标准制定的:爵位的颁授根据德行,俸禄的制定则根据功劳。最晚至商鞅变法,开始因功授爵,爵位与官秩合一,社会功勋制逐步发育成熟。随着中华文明的儒化,俸禄和爵位又慢慢分离,东汉以后变成了以德授爵,德的标准如何确定呢?除了由德才高的人推荐,便是由考试决定,这就是后来的察举制和科举制――中国古典政治学被埋没于历史的黄土之下!&
&&& 《周礼》大司徒职中提到要对民众施行十二个方面的教育,其中除了以法固德等内容外,还包括根据贤行颁授爵位、根据功绩制定俸禄。《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大司徒》条:一是用祭祀之礼教民尊敬,人民就不会马虎随便。二是用[乡射礼、乡饮酒礼之类的]阳礼教民谦让,人民就不会相争。三是用[婚礼那样的]阴礼来教民相亲,人民就不会相互怨恨。四是用乐教民和睦,人民就不会乖戾。五是用礼仪来辨别[上下尊卑等级],人民就不会僭越。六是用习俗教民安居,人民就不会苟且。七是用刑法教民遵守礼法,人民就不会暴乱。八是用誓戒教民敬慎,人民就不会懈怠。推是用制度教民节制,人民就会知足。十是用世间技艺之事教民技能,人民就不会失业。十一是根据贤行颁授爵位,人民就会谨慎修养德行。十二是根据功绩制定俸禄,人民就会致力于建立功业。(原文: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和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 周人还按照社会贡献的大小授予土地,并有一定的税收减免。具体事务由司勋负责。《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勋》条: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以[赏赐的多少]体现功劳的大小。辅成王业之功日叫做勋,保全国家之功叫做功,有利民生之功叫做庸,勤劳定国之功叫做劳,为国制法之功叫做力,战功叫做多。凡有功劳的人,就书写他的名字和功劳在王的大常旗上,[死后]就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配食,司勋向神报告他的功劳。大功劳,由司勋收藏功劳簿的副本。掌管有关征收所赏赐田地的赋役的政令。凡赏赐田地的多少没有一定,赏赐的轻重依据功劳的大小。凡所颁赐的赏地,[国家收取]三分之一的租税。只有加赐的田地国家不征税。(原文: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王功曰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A,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掌赏地之政令。凡赏无常,轻重□功。凡颁赏地,三之一食,唯加田无国正。)&
&&& 对有社会功勋者的奖惩进退则由司士负责,《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士》条:报请王所当黜陟的臣,根据德行报请黜陟爵位,根据功劳报请黜陟俸禄,根据能力报请黜陟职事,根据长期任职的表现确定所当给予的食粮数。规正朝仪的位置,分辨贵贱的等级。(原文: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唯赐无常。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
&&& 值得指出的是,周初礼仪法亲亲原则仍居主导地位,降爵继承没有制度化,庶民参政机会很少,金文材料也表明当时政治录用主要是世袭制。《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中规定了八条选官原则,以血缘世袭为主、功勋制居次要地位。这些原则分别是:第一是亲近亲族,第二是尊敬故旧,第三是荐举贤人,第四是任用能人,第五是抚慰有功的人,第六是尊重尊贵的人,第七是提拔勤劳的小吏,第八是礼敬宾客。(原文: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
&&& 发端于春秋,成熟于战国时代的社会功勋制打破了贵族与庶民的界线,降爵继承制度逐步完善起来,它使获社会功勋者的后人如果不努力为社会作贡献,很快会失去爵位成了平民。人类文明史上不朽的丰碑,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统一的政治录用制度――社会功勋制建立了起来!&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卜宪群先生对这种新制度作了详细的研究,他认为社会功勋制对中国早期行政文官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国以功授官予爵”。春秋末期就出现了不同于旧爵制的新的赐爵方式,如齐国庄公设立的“勇爵”,赐予的条件是有功与否,而非血缘关系。战国时代,以军功爵为核心的赐爵制在魏、韩、楚、齐、燕、赵、秦等国都已实行,以商鞅变法所确立的爵制最为系统和完整。新爵制以功作为获爵的必要条件,功的标准又有了客观依据。&
  第二,“庶人之有爵禄”。西周五等爵严格限制在贵族范围之内的,身份秩序具有凝固化的特点。庶民没有任何渠道获得爵位。新爵制则打破了这种界限,赐爵的对象主要是士兵和农民。爵及庶人体现了旧爵制中贵族化因素的消失,使非宗法血缘关系的个人可以突破家族、地域限制而与统治者建立政治联系。非身份性的个人可以通过爵的获得而拥有任官资格,获得君权所赋予的政治身份,从而使政治权力不再为宗法贵族所独享。战国时期人才荟萃,被称为“布衣驰骛之时”,就是庶民政治地位上升之明证。
  第三,“不官无爵”。《韩非子?定法》云:“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首二级,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据云梦秦简《内史杂》记载,秦代如无爵位,连当个官佐也很困难。汉代也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执行这个政策。&
&&& 东西方文明的影响常常是阴差阳错。最初西方人看到的只是儒化后花瓶样脆弱的中国,自上个世纪末西方学习中国科举制度建立公务员制度后,西方竟也声称自己实行的是功勋制(Merit system,也译作考绩制),如果我们将文末附录中的西方版功勋制与中国大黄金时代的功勋制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西方政治文明的弱点。&
&&& 首先,西方政治是以科举制为蓝本,所以它也继承了科举制的缺点,即以知识记诵作为政治录用中业务能力的表现,而中国社会功勋制的政治录用标准是军功和事功,这样的标准客观上实现了业务能力与政治忠诚的统一。西方政治中不是这样,他们将业务能力和政治忠诚标准分开,建立了两套系统,一个是政务官系统,仍按照海盗式分赃的原则(Spoils system)组织,成员与政党的进退同步。另一个是事务官系统,它的录用原则是功勋制(Merit system)。这种二元配置违背了现代政治学的标准,因为政治录用寻求的是德(政治忠诚)与才(业务能力)在个体上的统一,而不是整个社会分为一个政治忠诚合格系统和业务能力合格系统。&
&&& 其次,中国的社会功勋制打破了身份界线,将每一个人(除世袭的最高领袖之外)置于完全平等的地位。西方现代政治学不是这样,在政务官的选择上是以资本作为基础,谁钱多谁就可以对国家权力进行分赃。西方学者的研究发现,除了占选民总数的3%和10%会根据某种政治信仰或观点而做出理性的政治选择,绝大多数选民直接受到资本作支撑的宣传舆论的控制。以美国为例,二次世界大战后从50年代到80年代的30年中,美国进行了10次大选,其中报纸支持率最高的候选人竟有8次最终当选。剩下的两次,一次是1960年大选时,美国正处于一场严重经济危机之中,这对已任8年副总统尼克松十分不利,而肯尼迪利用社会的求变心理取胜。另一次是1976年大选前,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被迫下台,共和党声名狼藉,总统的宝座最后让给了民主党。&
&&& 最后,尽管西方为了保障文官中立行政和考绩制的运行建立了许多机构,除了联邦人事管理局,还有功绩制保护委员会、联邦劳工关系局和联邦僵局处理小组等等;根据美国《联邦法典》标题5第2301部B节功绩制原则(9),公务员有权力举报违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但这些都没有逃出部门监督的范畴,西方从来没有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监督体制保障政治的廉洁和高效率。现在西方政治学者担心,膨胀的文官力量会不会带来官僚主义的泛滥――那是中国科举制的恶梦。&
&&& 早期来华西方传教士对于中国这个异教徒社会也能过上快乐生活大惑不解,没有信神的终极力量,没有上帝作为法律契约来源和监督者,有秩序的生活怎能在世上实现?答案是,国人发展了比部门监督更完美的政治工具――全民监督,即人与人之间的监督。&
&&& 全民监督的理论核心是法律归责中的连带责任,自清末沈家本修法第一次确立责任自负原则后,这一中华民族伟大的政治创造被当作中华法系落后的象征,数千年来儒家孜孜以求的人治亲亲原则通过西化知识分子的手完成了――尽管西化知识分子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然而事与愿违,法律引入了,法治却不能在中华大地上生根,西方知识分子作梦也想不到,正是他们斩断了使法成为必行之法的社会纽带――连带责任原则。&
&&& 上个世纪后半叶的考古发现使《秦律》和《汉律》在消失一千多年后重现国人面前,这时我们才知道,秦汉律哪里是什么暴法,连带责任哪里是什么滥杀无辜,秦汉律中充凝聚着高度发达的理性法治精神!&
中国的监督体系发端很早。司马迁《史记》的第一篇《五帝本纪》中就记载说,统一天下的黄帝为了对付那些还不安份诸侯,设置了左右大监,由他们督察各诸侯国,万国由此安定。(原文: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万国和。)&
&&& 西周全民监督体系至少在庶民中已经建立起来,当是主要是为互助并承担连带责任(相保)。《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大司徒》条说,(大司徒)令五家组成一比,使他们互相担保。五比组成一闾,使他们[有事]可以互相托付。四闾组成一族,使他们有丧葬事互相帮助。五族组成一党,使他们[有灾荒]互相救助。五党组成一州,使他们互相周济。五州组成一乡,使他们[对乡中的贤者]以宾客之礼相待。(原文: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k;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 上面提到的西周孝王(约公元前九世纪)时的《鞫Α飞霞窃厮担捎诳锏某枷虑雷吡鞯暮淌觯邪傅摹岸本鸵镌谡也坏降燎哉呤背械A鹑巍#ㄔ模何翕怂辏镏谪食钾シ蚩骱淌觯钥锛靖娑嗽唬骸扒竽巳耍烁サ谩H昕锓4蟆!保&
&&& 作为一个研究社会制度史的专家,南宋马端临清楚地意识到秦继承西周的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就如同今天中国一些知识分子出于“政治正确”将西方的垃圾都称为现代一样,马端临出于儒家的“政治正确”对西周大加赞赏,却对秦的同一制度却大家鞭笞。《文献通考?职役考》认为秦朝的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使百姓成为暴戾小人,他说:“秦人所行什伍之法,与成周一也。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教其相率而为仁厚辑睦之君子也。秦之法,一人有奸,邻里告之;一人犯罪,邻里坐之,是教其相率而为暴戾刻核之小人也。”&
&&& 秦人何辜!商鞅变法只是将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细化并应用到了行政官员,通过“周官相监”实现了“刑无等级”。《商君书?赏刑第十七》 :“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决。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官吏四周的人,知道他们的罪过,并能向君主揭发检举他们罪行的人,自己不仅能免受刑罚的处分,而且不分富贵贫穷,都能继承那位官吏的官爵、土地和俸禄。”(原文: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
&&& 政治社会生活中,秦人应用档案程序化管理,实现了公私个人、行政官员和法官之间的制衡,核心是通过全民监督达到人民自治,君主虚位无为而治。《商君书》的作者详述了档案程序化的具体操作流程,中国长期内没有律师制度,但“主法令之吏”使打官司的成本几乎降至零,效率显然更高。《商君书?定分第二十六》:众官吏和百姓若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根据他们的问题明确答复他们。而且要制一个长一尺六寸的符券,符券上写明年、月、日、时间、所问法令的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不告诉,等到他们犯了罪,正是他们所询问的那一条,那就按他们所询问的那条罪状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在询问时,就要把符券的左片给询问法令的人,主管法令的官吏则小心将右片装入木匣,藏在一个屋子中,用法令长官的印封上,即使以后当事人死了,也依照符券办事。(原文: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 秦人的政治分立设置与西方完全不同,他不是以部门监督为基础,而是以全民监督为基础,包括:“法官”、“法吏”和知法之民。《商君书?定分第二十六》论及三者关系如下:“天子设置三个法官,宫殿中设置一个,御史设置一个,丞相设置一个。诸侯和郡县也为他们各设置一个法官和法吏,全都比照秦都的法官。诸侯郡县一旦接受禁室的法令,就学习法令的内容。官吏和百姓想知晓法令的,都询问法官,所以天下百姓、官吏没有不知晓法令的人。官吏明知百姓知道法令,所以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了不敢犯法来触犯法官。对待百姓不遵守法令,人民就可以向法官询问,法官就将法令所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百姓就将法官的话警告官吏。官吏知道事情这样,就不敢用非法手段对待人民,人民也不敢犯法。”(原文: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学问并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 上述制度设计显然比西周初年先进很多。从《周礼》中我们能找到一种保证社会压力释放的监督机制,大体过程是这样:凡远近孤独无靠或年老、幼弱之民想要向上申诉冤屈,而他们的长官不予转达的,就来到王宫前肺石上站三天,然后由朝士听他诉说冤屈,以报告朝廷,而惩罚他们的长官。(《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大司寇》原文: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 行政过程如下:&诉冤者(肺石)――朝士――御仆和御庶子(路鼓)――大仆――王――长&
&&& 这里朝士听诉冤者的陈述,然后他率此民至路门,击路鼓。在路鼓当值的御仆和御庶子再将细情转告大仆。《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大仆》条:在大寝门外树路鼓,而掌管有关击鼓的事,以等待达穷者[引导冤民前来击鼓]或遽令[前来击鼓],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在路鼓处当值的]御仆和御庶子,[听他们报告情况而转达王]。(原文: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
&&& 看到北京南站附近衣不蔽体、目光阴滞的长年上访者,你会感到我们民族灵魂中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已经消逝了。政治理论的全盘西化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清明的法治,反而是混乱和低效率。一个问题如鲠在喉:难道我们的社会压力释放机制已经退化到了三千年以前?!&
&&& 晋法家商鞅学派已经完成了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的理论化。《商君书》的作者指出,今天西方社会那种部门监督体系并不能保障监督的顺利实施,因为这一制度无法保证实行监督的部门工作人员本身不以私枉法,那只不过是最低级的监督形态。上面说:“现在治国的人,依靠官多吏众,官吏下又设辅佐和监察人员。设立辅佐和监察人员是为了禁止官员们谋私利。但辅佐和监察人员也想谋私利,那么怎么去禁止呢?因此依靠辅佐和监察人员治理国家的是暂时的。通晓治国方法的国君不会这样。分开他们的权势,使谋私之道有障碍,所以他的势力难以隐瞒私利之时,即使像盗跖那样凶恶的人也不敢做坏事。”(《商君书?禁使第二十四》原文: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
&&& 《商君书》之外,《尉缭子》是晋法家商鞅学派仅存的著作。《尉缭子》子的作者严厉抨击了随意株连的行为,认为连带责任的随意扩大将带来灾难性结果。他说:“现今审理案件,小案拘禁不下数十人,中等案件拘禁不下数百人,大案拘禁不下数千人。而且往往是十人的事牵连百人,百人的事牵连千人,千人的事牵连万人。所牵连的人,首先是父母兄弟,其次是亲属,再次是熟识的朋友。被牵连的农民被迫离开土地,商人被迫离开店铺,士大夫被迫离开官府。象这样众多的良民被牵连而关进监狱,这就是当前拘禁囚犯的实际情况。兵法上说:“十万大军出征,一日托费千金。”现在十万良民被牵连入狱,而君王不能明察,我认为是很危险的。”(《尉缭子?将理第九》原文:今夫决狱,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田业,贾无不离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
&&& 晋法家这种慎刑精神溶入了秦律之中,为了说明连带责任并不是中国法制“野蛮”的象征,我们不防引述秦律中部分相关内容,读者不难发现,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是人类政治文明的辉煌成就之一。&
&&&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任用士吏或发弩啬夫不合法律规定,以及发弩射不中目标,县尉应罚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目标,应罚二甲,免职,由县啬夫另行保举。驾驺[为官长驾车的人――笔者注]已任用四年,仍不能驾车,罚负责教练的人一盾;驾驺本人应免职,并补服四年内应服的徭戌。(原文:除士吏、l弩莘虿蝗缏桑鞍l弩射不中,尉D二甲。 l弩莘蛏洳恢校D二甲,免,莘蛉沃q{|除四q,不能{御,D教者一盾;免,p[]四q[徭]戍。)&
&&&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徒卒不到岗位值宿警衔,署君子、屯长、仆射不报告,各罚一盾。宿卫者已上殿阶警卫,擅自下岗,每人罚二甲。(原文:徒卒不上宿,署君子、敦(屯)L、W射不告,D各一盾。宿者已上守除,擅下,人D二甲。)&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甲盗窃不满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察觉,问乙方如何论处?不应论罪。如系知情而不加捕拿,应罚一盾。(原文:甲盗不盈一X,行乙室,乙弗X,乙可[何](也)?毋。其智[知]之而弗捕,D一盾。)&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甲盗钱用以买丝,把丝寄存在乙方处,乙收受了,但不了解盗窃的事,乙方如何论处?不应论罪。(原文:甲盗X以Iz,寄乙,乙受,弗智[知],乙可[何][也]?毋。)&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丈夫盗窃一千钱,在其妻处藏匿了三百,妻应如何论处?妻如知道丈夫盗窃而藏钱,应按盗窃三百论处;不知道,作为收藏。(原文:夫盗千X,妻所匿三百,可[何]以妻?妻智[知]夫盗而匿之,以三百榈粒徊恢[知],槭铡#&
&&&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丈夫盗窃三百钱,告知其妻,妻和他一起用这些钱饮食,妻应如何论处?没有预谋,应作为收藏;如系预谋,与其夫同罪。丈夫盗窃二百钱,在其妻处藏匿了一百一十,妻应如何论处?妻如知道丈夫盗窃,应按盗钱一百一十论处;不知道,作为守赃。(原文:夫盗三百X,告妻,妻c共食之,可[何]以妻?非前\[也],槭眨黄淝爸\,同罪。夫盗二百X,妻所匿百一十,可[何]以妻?妻智[知]夫盗,以百一十榈粒桓ブ[知],槭仃啊#&
&&& 儒家亲亲原则、西方责任自负原则将中华法系的连带责任原则和全民监督体系屏蔽掉,其灾难性结果不仅是政治社会上的,还有经济方面的,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几千年来,中国长期以信用贷款为主要放款方式,但随着西方银行抵押放款方式的引入,农村金融体系近乎崩溃,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将所属县市分支机构撤并调整后剩下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很难有效完成农村融资功能,因为农民不可能以山羊作抵押取得贷款。就是在城市,中小企业的信用瓶颈也很难突破,中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直到近年来,连带责任原则才重新回到农村小额贷款和城镇中小企业融资之中,但国人似乎永远无法突破西方文明限定的“紧箍咒”,大体还在示点――一个失去灵魂的民族除了不断摸着石头过河之外,似乎没有其他选择。&
&&& 三千多年前,周初的信用制度就以连带责任为基础,当百姓需要资金支持时,借贷者的基层官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基层官员和借贷者要一起去当时的金融机构泉府办理相关手续。《周礼?地官司徒第二?泉府》条:凡赊取钱物的,为祭祀而赊取不超过十天归还,为丧事而赊取不超过三个月归还。凡民有贷取钱物的,就同他的主管官一起辨别钱物而授给他,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来收取利息(原文: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
&&& 按《逸周书》的记载,周文王时代中国特色的信贷制度就建立了起来。《逸周书?文酌解第四》说文王的基本政策就包括“贷官以属”,即借贷官府连属百姓;公元前1123年,周人遇大荒,政府放松银根,也是以基层官员作为担保――布散公家的钱币,乡正作借贷的担保。(《逸周书?大匡解第十一》原文:赋洒其币,乡正保贷。)&
&&& 笔者不反对学习西方的银行制度,但不能将中国传统的东西全都放弃。事实上西方现代银行进入中国后,除了北京的钱庄被八国联军强盗洗劫一空之外,在上海等地,长期进行信用贷款的钱庄并没有衰落,相反繁荣了起来,解放后钱庄的关闭政治原因多于经济原因;二十一世纪,占中国人口60%以上的农民不能没有信贷支持啊!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极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能没有信贷支持啊!说是中国人天生缺乏信用,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唐的论调了。三千年了,我们主要实行信用贷款,明明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讲信用的民族!其背后的制度支撑就是连带责任原则!&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古典政治学的两大支柱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体系是何时崩溃的?公元前140汉武帝切断了百家仕进之路,独尊儒术是一个起点,他将精通《春秋》的公孙弘封为平津侯也起到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说从此“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然而正如南宋学者王应麟看到了那样,汉武帝好儒不过是叶公好龙,他只重用公孙弘那样懂得法律政事的“不纯的儒生”。(王应麟《通鉴答问》原文:“武帝虽因仲舒之对,兴学校之官,然而皇建有极,是彝是训,以尽君师之责者,帝未之知也。傥能以仲舒为三公,俾之师保万民;用申公辕因为太常,以明师道于朝廷,则四方风动,化行俗美,汉其三代矣。惜也,帝不用董仲舒之真儒,而劝学之议,乃发于公孙弘。帝之好儒,其叶公之好龙与?”)&
&&& 中国古典政治学的全面消退应是在东汉末年,王粲在《爵论》中论及社会功勋制的解体(爵事废),并力主恢复这一制度,上面说:“依律有夺爵之法,此谓古者爵行之时。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赐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今诚循爵,则上下不失实,而功劳者劝。”&
&&& 同为建安七子的徐干(170~217)论及了当时全民监督体系的崩溃,仍以周作为制度典范,要当时的统治者关注这一治国的基本制度。杜佑《通典?食货典》引徐干《中论》:“夫治平在庶功兴,庶功兴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数周,民数周为国之本也。先王周知其万民众寡之数,乃分九职焉。九职既分,则劬劳者可见,勤惰者可闻也,然而事役不均者未之有也。事役既均,故上尽其心而人竭其力,然而庶功不兴者未之有也。庶功既兴,故国家殷富,大小不匮,百姓休和,下无怨疾焉,然而治不平者未之有也。故泉有源,治有本,道者审本而已矣。故周礼,孟冬,司寇献民数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其重之也如是。今之为政者,未之知恤已也。譬犹无田而欲树艺,虽有农夫,安能措其强力乎!是以先王制六乡六遂之法,所以维持其民而为之纲目也。使其邻比相保爱,赏罚相延及,故出入存亡臧否逆顺可得而知也。及乱君之为政也,户口漏於国版,夫家脱於联伍,避役逋逃者有之,弃损者有之,浮食者有之。於是奸心竞生而伪端并作,小则滥窃,大则攻劫,严刑峻令不能救也。人数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建典,家以立度,五礼用修,九刑用措,其唯审人数乎?”&
&&& 东汉之后,中国是长期的社会动荡,唐朝盛世也不过维持百年,支持中国千年黄金时代的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体系坍塌后,中华文明逐步进入了文明的黑暗时代,先是渐渐儒化,再是激烈的西化,直到今天,我们才听到了东方文艺复兴的轻微脚步声。&
三.血与土地统一的人类有机体&
&&& 先是西方外交家对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国际体系大惑不解,中国既然在十九世纪以前的东亚世界体系中独大,为什么没有成为宗主国,于是他们断定,原因是中国人将自己的宗法体系延伸到了国际事务方面,所以中国人会以兄弟的逻辑对等自己边缘的小国。这一中国式处交逻辑的基础是道德力量,不是武装暴力。&
&&& 何天爵在《中国人本色》中粗略介绍了这一东亚世界新秩序后,解释道:“欧洲的语言中并没有表达中国所宣称的自己与上述国家的关系的词语,因为它与我们对国际关系的理解相比是完全陌生的。西方一直将这种关系称为宗藩关系。这部分是由于我们找不到更加合适的词语,部分是因为我们对这种关系缺乏更准确的理解。不管东方的这种关系是什么,它不是宗藩关系。宗主国与藩属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后者必须要向前者定期提供固定数量的物品和赋税,还必须按照前者的要求提供武装力量。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上述国家被强迫这样做。中国一再向她弱小的邻国提供军队,帮助镇压国内的起义和反叛,却从来没有请求或接受过邻国对她的此类军事援助。除了过年的时候中国和藩属有过交换礼物的情况(实际上,中国赠予邻国的礼物价值远远要高于邻国向她进贡的礼物价值)之外,并没有国王们向中国皇帝进贡定额财物的情况。 对我们来说,这种关系模糊而不确定,但对东方人来说,它既简单又清楚。因为这恰恰符合了他们的思维方式。他们将它描述成兄长和弟弟们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中国与朝鲜的关系中,中国政府就使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中朝之间的关系就像家庭中两兄弟的相对地位。在宗法制度下,长兄有着超越弟弟的天然权威和责任。”&
&&& 既然外国人对某一事务不明白,按西化的一般逻辑,中国失去人文独立性的知识分子也就不会明白。于是他们玩起了儒家的清谈老本行,声称中国实际上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是一个文化整体,文化才是他扩张的根本力量。至于到底是什么政治文化是不需问的,反正是一种摸不着看不到,又可以忽悠海内外的东西,具有“一想之美”,就是你怎么想就怎么好。最后他们终于扯着嗓子喊出中国的“比较优势”在开发软力量――“文化立国!”&
&&&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许倬云先生就在《万古江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一书中注意到,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征伐过程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依靠郡县制,主体是行政文官,后者则长期依赖武力控制,军人成为被征服地区的统治精英。进而言之,秦汉征服一个地区后,并不用军队戍守内地,后来这成定制:“此后中国的历史中,只有外族征服中国,方有戍军入驻国内之事,例如金代的猛安、谋克,蒙元的签军与蒙古军,清代的各处旗营。”罗马帝国不是这样,“罗马大将率军出征,罗马兵团大多随统率将领留在征服地区。于是,一批又一批,罗马子弟离开意大利半岛,却在新得的领土落户,成为当地的统治群。”&
&&& 许先生还注意到,西方文化具有排他性,而中国文化具有兼容性和普世特点,文化认同足以维系共同体的延续不散。而罗马人只有上层懂拉丁文,一般不识字的百姓仍用其故有语言,不同的文字不能形成有利于整体认同的教化力量;东西方其他不同还包括,中国以小农为中心的经济体可以扩张,难以裂解,而罗马以城市为中心庞大经济体一旦破裂,容易各自为政,形成相对独立的地方经济体。&
&&& 许倬云学贯中西,观察历史宽广细腻,这是许多研究者所不及的。所欠缺的事,他仍然是从事件到事件,没有看到中国独特文明发展形态有其政治理论上的支撑,这就是的血与土地统一的政策,通过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实现超越种族边界的文明有机体――一种不是以暴力掠夺为基础的人类文明新范式。&
&&& 只要看看今天美国人在伊拉克仍以罗马军团的逻辑行事――以高高在上的警察身份掠夺资源,通过驻军维持这一掠夺――你就会感到我们有必要以一种新的形式实现地球村的合作与繁荣,它的基础不再是西方文明根深蒂固的暴力与掠夺逻辑,而是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通过血与土的大融合建立统一的人类有机体。&
&&& 《逸周书》从实战角度论述了统一天下的原则。在《武称》中,作者提到在战争中就要赦免被俘的敌人,并照顾当地百姓的生活,《逸周书?武称解第六》:“赦免被俘的兵众,谅解他的过错,抚慰他的百姓,盛满他的粮袋,是武事的‘间’。”(原文:赦其众,遂其咎,抚其□,助其囊,武之间也。);战争胜利后,除了解除敌国的防御力量,更要用平等的原则对待战败的敌国百姓,禁止抢掠。《逸周书?武称解第六》:“战胜了敌人,举令旗发号令,要官吏禁止抢劫,不得侵凌强暴民众;不降低爵位,田土住宅不减损,各自安定亲属,民众自然归服。是武事的‘抚’。普天下归服以后。止息战争兴办文教,平掉险阻的工事,毁掉打仗的武器,四方敬畏服从,包有天下,是武事的‘定’。”(原文:既胜人,举旗以号令,命吏禁掠,无取侵暴,爵位不谦,田宅不亏,各宁其亲,民服如合,武之抚也。百姓咸骨,偃兵兴德,夷厥险阻,以毁其服,四方畏服,奄有天下,武之定也。)&
&&& 紧接着,《逸周书》详细论述了用行政手段,“文德”安定胜国的方法,明确反对用武力手段接管战败国。民事政策包含内容很广,从行政一直到教育,核心是平等劳动、自由通婚,没有制度化的掠夺,更没有任何形式的奴隶制。《逸周书?允文解第七》:“想要安定并巩固胜利,要用文德作为纲纪。安民告示到处张贴、悬挂。收缴武器,发放财物,不要让百姓随意迁徙。文官武将接续原有职务,沿用所有小吏。官府所有财物,全都用来赈赐穷士,救济贫穷病弱,做到徭役与土地均衡。让大夫恢复其命服,以消除他们的忧伤与羞辱。使孤儿寡母无所求,众人因收获丰厚而皆大欢喜。寻访所有的外戚,记下他们的住处。选择同姓同氏者,立为各氏族的宗子。年十五以上作为服役的标准,成年男女都得以婚配。以光明诚实进行教育,百姓如同得到父母。用宽和办法治理百姓,谁能不顺从?顺从而无有悔恨,还会安守本分而供养君王。君王英明就会作教诫,在这时候还要进行武教。这样,死了的也想再生,活着的想再任旧职。百姓知道不被抛弃,就会珍惜家居不远离。做到上下和协,就没有攻不下的敌人。达官贵人手执玉器,住在他们的殿宇。老百姓人人耕种,老幼无有欺诈。不违背他们的心意,国内通行无阻。民众盼望我军,如同等待父母。所以,天下一日就可平定,从而包有四海。”
&(原文:思静振胜,允文维记。昭告周行,维旌所在。收武释贿,无迁厥里,官校属职,因其百吏。公货少多,振赐穷士,救瘠补病,赋均田布。命夫复服,用损忧耻,孤寡无告,获厚咸喜。咸问外戚,书其所在,迁同氏姓,位之宗子。率用十五,绥用□安,教用显允,若得父母。宽以政之,孰云不听,听言靡悔,遵养时晦。晦明遂语,于时允武,死思复生,生思复所。人知不弃,爱守正户,上下和协,靡敌不下。执彼玉G,以居其宇,庶民咸u,童壮无辅,无拂其取,通其疆土。民之望兵,若待父母。是故天下,一旦而定有四海。)&
&&& 到《黄帝四经》,血与土地的政策已经作了理论化的阐述。《黄帝四经》的作者主张兼并他国一定要慎重,对于那些当罪当亡的国家要解除他的武装,但不可随意掠夺,要作到“兼之而勿擅”;在中国古典政治学中,国际法和国内法没有明显的界限,正义原则永远是超越国界的。《黄帝四经?国次 》:“在诛禁理当治罪理当灭亡的国家时,必须一鼓作气,使其成为废墟。兼并了其他国家但不能独自占有,因为这是冥冥天道所促成的功绩……兼并他国后,便修治它的城郭,占据其宫室,享用其钟鼓音乐,贪取其资财,霸占其子女,这些做法是大逆天道的取败之道,必然导致国家危殆而最终灭亡。所以说,只有圣人在治国用兵时能够合于天道。天地间的道理概括起来不过是“三功”而已。如果成就此三功再觊觎其他,那么就难免有祸殃之危了。
所以圣人的征伐之道是,兼并他国后,要拆毁它的城郭,焚毁它的钟鼓,均分它的资财,散居其子女后代,分割其土地赏赐有贤能之人,总之不能独自占有,因为这功绩是天道促成的。这样才能功成而不去,然后方能没有患祸。”(原文: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胃[谓]天功……兼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郎[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胃[谓]□逆以芒(荒),国危破亡。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天地之道,不过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又[有]央(殃)。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隋[堕]其城郭,棼[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奉[逢]央[殃]。)&
&&& 《黄帝四经?君正》将治理统一天下的政策也理论化了,政策包括全民监督体系的建立:“执政的第一年应遵从百姓的风俗,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授与官职,第三年要使民富足。到了第四年的时候就可以发号令了,第五年可以用法律来治理百姓,第六年人民就会有了敬畏心理,第七年便可以指挥百姓从戎出征了。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习惯,可以掌握他们是非善恶、好恶取舍的标准是什么。第二年擢用有德能的人,百姓就都会努力争取向上。第三年免去赋税征敛,百姓就会生活富足。第四年发号施令,百姓都会敬畏服从。第五年用法律来治理,百姓就不敢有侥幸心理。第六年百姓有敬畏心理,便会懂得刑罚律令而不敢触犯。第七年率民出征敌国,便能战胜强大的对手。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是为了是顺应民心。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为官吏是通过施爱于民以激励其奋勉。第三年要使民富足是要废除山泽之禁及关口市场的征税。第四年要想有效地发号令,就要以什伍连坐的方式将人们组织起来,并挑选人才去管理他们,使贤与不贤的人各有等差。第五年以法律治理百姓,有罪必罚,不可姑息。第六年百姓有了敬畏心理便不敢再去触犯刑罚。到了第七年便可以率民出征并战胜强敌,这是因为百姓会出死效力。”
&& (原文: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征)。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二年用(其德),民则力。三年无赋敛,则民有得。四年发号令,则民畏敬。五年以刑正,则民不幸[]。六年□□□□□□□□。[七]年而可以正[征],则胜强适[敌]。俗者顺民心[也]。德者爱勉之[也]。[有]得者,发禁拖[弛]关市之正[征] [也]。号令者,连为什伍,巽[选练]贤不肖有别[也]。心刑正者,罪杀不赦[也]。可以正者,民死节[也]。)&
&&& 老子认为天下各国的大一统是自然过程,反对以霸权主义的方式一平天下,要大国“守雌、居下”,他将中国古典政治学血与土地统一的原则形象地哲理化了。《道德经?第六十一章》:“大国要象居于江河的下流一样,处于雌柔的位置,这是天下交汇的地方。雌柔常常以虚静战胜雄强,就是因为它安静而处于下面的缘故。所以大国用谦下的态度对待小国,就可以取得小国的归附;小国用谦下的态度对待大国,也才能取得大国的容纳。所以,或者大国以谦下的态度取得小国的归附,或者小国以谦下的态度取得大国的容纳。所以大国取得小国的归附,不过是要养育更多的人民,小国取得大国的容纳不过是要让大国管理更多的人。这样大国小国都各自满足了愿望,大国尤其应当以谦下为宜。”(原文: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也。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则大者宜为下。)&
&&& 当看到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澳大利亚政府用从土著人那里偷走孩子的办法进行民族同化时,你会为中国古典政治学的高度文明所惊叹。如果我们把中华文明比作一个高度进化了的多细胞生物,那么西方文明仍处于单细胞生命阶段,它依靠不断地分裂来待续生命,这些单细胞本身永远无法融合成为一个更为复杂的整体,民族国家似乎是它发展的极限。西方文明的这种特性早就被曾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的威廉?弗格森所阐述,作为一个研究希腊化历史的专家,威廉?弗格森在上个世纪初出版的《希腊帝国主义》一书前言中这样写道:“我的论点是:希腊城邦是一个有着独特内在构造的单细胞有机体,除非进行再分割,否则无法发展,它们可以无限地复制同类,但这些细胞,无论新旧,都无法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
&&&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似乎已经使西方文明突破了城邦的厚墙,但却无法穿越民族之墙。现代民族国家在西方兴起并开始向世界范围内扩张的时候,用武力征服其他民族并进行资源的掠夺,对原住民进行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成为一种常态。直到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美国人还在加固它与墨西哥边境上的围墙――整个西方世界都对来自贫穷国家的大规模移民充满了本能的恐惧――平等劳动在他们的文明中是不可想象的,尽管西方国家天天将平等博爱叫得响彻云霄,连上帝都会听见!&
&&& 许多人都知道1994年卢旺达胡图族与图西族之间残酷而野蛮的种族屠杀,100天之内有50万图西族人被杀,占图西族总人口的75%。很少有人知道,这两个本来是一体的族群竟然是西方文明按照自己的科学标准“创造”出来的。比利时人到这里殖民以前,胡图族和图西族说着同样的语言、平等劳动、自由通婚。但1933年,比利时人通过测量鼻子的长宽度、眼睛的颜色和头盖骨周长来给每个人确定了种族,并发给一张身份标识卡。比利时人还支持鼻子窄长的图西族作为“优等民族”对胡图族进行统治,这成为后来种族屠杀的祸根!&
&&& 今天,西方人也要在中国实行同样的“文明”。在中国人自己按苏联教科书的标准在国内划分了不同种族特征的56个民族后,西方人开始宣称中国政府向西部移民的作法违反了“人权”――这里,文明与野蛮的概念已经严重地错位了!&
&&& 同胞们,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文明的伟大与辉煌吧!中国的政治制度哪里是什么封建专制、传统落后!尽管中华原文明儒化后变得内向保守,但从秦将关中十万户移民巴蜀到明清两朝在西南的改土归流(中央政府直接委派行政官员代替自治权很大的地方土司),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通过平等劳动和自由通婚融合了巴人、羌人、诸多草原民族和世界是最难同化的犹太人,将华夏文明远播四方,直到十九世纪西方列强将这一文明进程拦腰截断――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止中华文明涵化天下的伟力!血与土地的统一,建立人类有机体,是华夏族万古不灭的理想。在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让我们将这一古老梦想重新点燃!&
&&& ――她将照亮一个没有政治霸权和经济掠夺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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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典》标题5第2301部B节规定的九条功绩制原则&
SECTION 2301, TITLE 5, UNITED STATES CODE&
Merit system principles(b), Federal personnel management should be implemented consistent with the following merit system principles:&
《联邦法典》标题5第2301部功绩制原则B节:联邦人事管理将遵循下面的功绩制原则:&
(1) Recruitment should be from qualified individuals from appropriate sources in an endeavor to achieve a work force from all segments of society, and selection and advancement should be determined solely on the basis of relative ability, knowledge and skills, after fair and open competition which assures that all receive equal opportunity.&参考译文:公开竞争。政府从合适的来源、合格的个人中招聘人员,以求建成一支由社会各个部分组成的文职人员队伍;并且,应保证人人机会均等的公正考试,只根据能力、知识和技能来决定录用和提升。&
(2) All employees and applicants for employment should receive 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in all aspects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without regard to political affiliation, race, color, religion, national origin, sex, marital status, age, or handicapping condition, and with proper regard for their privacy and constitutional rights.&参考译文:所有雇员和求职者,不论其政治派别、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性别、婚姻状况、年龄或身残情况,在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均应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
(3) Equal pay should be provided for work of equal value, with appropriate consideration of both national and local rates paid by employers in the private sector, and appropriate incentives and recognition should be provided for excellence in performance.&参考译文:应为价值相同的工作提供相同的报酬,应适当考虑到私营部门雇主支付的全国和地方的工资率,并对工作优异者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奖赏。&
(4) All employees should maintain high standards of integrity, conduct, and concern for the public interest.&参考译文:所有雇员均应保持高度的正直、高标准的行为和对公共利益的关怀。&
(5) The Federal work force should be used efficiently and effectively.&参考译文:充分发挥联邦文职人员的作用,应更有效益地和有效率地使用联邦文职人员队伍。&
(6) Employees should be retained on the basis of adequacy of their performance, inadequate performance should be corrected, and employees should be separated who cannot or will not 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 to meet required standards.&
参考译文:雇员工作成绩良好的应继续任职,成绩不够好的应立即改进,雇员不能或不去改进其工作成绩以满足规定的标准者,应予调整,直至解雇。&
(7) Employees should be provided effectiv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cases in which such education and training would result in better organizational and individual performance.&参考译文:为了提升机构和个人的表现,应为雇员提供有效率的教育和培训。&
(8) Employees should be--&(A) protected against arbitrary action, personal favoritism, or coercion for partisan political purposes, and&(B) prohibited from using their official authority or influence for the purpose of interfering with or affecting the result of an election or a nomination for election.&参考译文:应保护雇员免受专横行动或个人好恶之害,或被迫为政党的政治目的而从事活动;禁止雇员使用其权利或影响去干预选举结果、侯选人的提名。&
(9) Employees should be protected against reprisal for the lawful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which the employees reasonably believe evidences--&(A) a violation of any law, rule, or regulation, or&(B) mismanagement, a gross waste of funds, an abuse of authority, or a substantial and specific danger to public health or safety.&参考译文:保护雇员在揭发违法行动、管理不善、浪费资金、滥用权利,以及威胁 公共健康或安全的现象时,不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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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轴心地缘论&
轴心地缘论
历史上的地缘学派
&&&& 历史上出现过几个地缘学派。1,海权学派,马汉认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美国以此理论走上了争霸世界的道路。2,麦金德创立的心脏学派。他把亚欧大陆北方连成一体的广大的草原和平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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