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单位工伤证明范本只上工伤跟医疗能证明工龄吗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工龄补偿问题_百度知道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工龄补偿问题
工伤医疗期可算作为工期合并为工作年限要求工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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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必须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支付你的工资待遇,工伤医疗期间是必须要计算到你的工作年限内的。因此,从法律上,单位是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的当然可以算,工伤医疗期间
采纳率:54%
应该算。在工伤医疗期内视同上班,可以领取全额工资,当然要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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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26年工伤伤残评定10级,但不能胜任工作,自已不想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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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除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治区,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采纳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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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龄20年,去年出的工伤,现鉴定为十
本人工龄20年,去年出的工伤,现鉴定为十级,单位要求我上班,因疼痛不能久站或久坐,现在要求不上倒班,至今没去上班,单位说要按病假处理,合理吗。
53b601797***
江苏 - 南京
你好,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解除合同,赔偿工伤损失。
按照南京一般标准,可以赔偿9万。
找法网认证律师
4条律师回答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不合理。建议继续治疗。
请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
找法网认证律师
如果超过医疗期的,双方协商可以按病假处理。
找法网认证律师
其他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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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咨询社保局。
您好,属于工伤的,建议先申请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另外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你好,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您好!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一定要解除,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详细情况建议来电直接咨询,为您维护合法权益。
咨询下单位的
你好!如果是你自己不续签的话就没有了,但可以有工伤一次医疗和就业补助
工龄是按前后总的来算的
工伤您好,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您好,1??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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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山用户的咨询工龄26年工伤伤残鉴定10级但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_百度知道
工龄26年工伤伤残鉴定10级但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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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伤残鉴定10级,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应当调整岗位。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的,属于部分损失劳动能力,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调整合适岗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二款规定的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同意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按工伤职工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按照所在省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协助工伤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人力资源总监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合同没到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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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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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员工因公受伤后工伤假究竟可以休多久?和员工工龄等因素有没有关系?_百度知道
员工因公受伤后工伤假究竟可以休多久?和员工工龄等因素有没有关系?
工伤假期休了2个多月还没与结束?或者有没有最长期限。请问国家对于工伤假期的规定有没有类似于非工伤假期那种的期限我们公司有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压伤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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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受工伤后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职工受工伤后的停工留薪期和员工工龄等因素没有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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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所需交通、食 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所在单位负责,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 肢、矫形器、假眼,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工留薪期内。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确认,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 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待遇、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规定最长期限的,请耐心等待伤情治愈吧,否则会引起劳动纠纷的。祝你们好运!
有关系的,具体可以找个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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