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他替瑞林啥时候会进入中国瑞林上市患者口中

全国获奖作文 全国初中生获奖作文
作文一:《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精选(1-3届)》12000字书店 韩寒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与武打小说一壁之隔的是言情小说,这里被女士们所包围,人密得针插不进,一个个故意弄得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她们扭着屁股抵住书柜,细细端详琼瑶的五十部和三毛的十八集。这种书往往看到第二章便可以猜到结局,正符合进化论的观点,这使我们不得不崇拜起欧。亨利来。
古典文学柜身处交通要道,却相对安静得不可思议,只有寥寥几个老者驻足,观而不买。四大名著本本精装,价格不菲,而且商人狡猾万分,不将售价印在书底上,而是藏于扉页或是更深处,给你带来一种惊奇。
实用书一栏与古典文学相映成趣,实用书种类奇多,诸如《雄辩绝技》、《点穴秘功》、《口才大全》等等等等,甚至还有《写信不求人》,开卷后只见密密麻麻的英文信,诸多信中又以情书居多。英语情书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信的开头便可以直称“亲爱的某某某”,而且可使对方不得不捧着一本字典字字推敲句句琢磨,有时还一知半解连蒙带猜,尤其英文中的“想念”与“错过”同词,必要时可以作撤退的掩护,结合《雄辩绝技》便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化解困难,取得革命胜利。英文的好处之多不计其数,那些捧着《写信不求人》的人必然心怀鬼胎,企图躲在英语里兴风作浪,鬼鬼祟祟地好比政治犯躲在国外活动。更绝的还在后面,细阅方才发现“实用”一栏不仅应有尽有,连不应有的也有。还有《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其实就等于把“怎么调情”说得更加含蓄,就仿佛植物有它的学名一样。买此种书的人往往作贼心虚,付了钱之后就落荒而逃。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题曰《喂猪窍门》,书一共只有六七十页,光介绍什么叫“猪”就用了六七页,生怕人们喂错了对象。《喂猪窍门》里详细记载了猪的生活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叮嘱猪窝要优雅,以免限制猪的个性发展,阻碍了猪长膘。电脑类书籍层出不穷,有《什么叫电脑》一书,写得其妙无比,厚厚一本侃侃而谈,放置在《喂猪窍门》旁边,以便比较。《防骗术》里面包罗万象,想来作者经验丰富,著成此书,以示渊博,道理充分却一本也卖不出去。也有专门研究称谓的,告诉你女人无论老少,一律“小姐”,佩服自己怎么没想到,“小姐”、“大姐”乱叫。根据此书论点,“老奶奶”应该叫“少奶奶”。一看作者,原来就是《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的作者。“幽默”也算是实用口才纳入实用系列,这类书教你如何幽默,并举例说明,令人看了不但不想笑,却想哭,想必与“幽默”(humour)最初在英语里解释为“体液”十分切意,眼泪鼻涕当算体液,流眼泪便是流“幽默”。
惜别了实用栏,来到“中国文学”的前面。这里许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作者的书混在一起,有的看过自传之后才发现“自传”的作者一生只出过一本书,而那本书便是自传,顿时后悔不及,欲退不能,只好自吞苦水。如今中国作家多如牛毛,然而文笔迥异。为了便于辨认,在书中附上作者近照一张,详细介绍,有的甚至连“未婚”也挑明了,只算不花钱登个征婚启事。最为恶心的便是那些诗,现代诗的篇幅不限,诗人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零乱得好似一觉醒来的头发,好像不这样就称不上“诗”似的。而且一张纸上往往只有七八句,一本书也不满万字,粗看如同一书白纸,定睛才发现居然缩着几句小诗,诗旁诗后皆为空白,正符合“留给读者一个思考的空间”的写作技巧。还有人喜欢为别人写传,尤其爱写大作家的访谈录,以达到自己扬名的目的。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纸张又粗劣,往往从一百页一下子跳到一百五十页,缺的内容尤为重要,读者心焦不已。后来又欣喜地发现原来缺的五十页全订在了书屁股上。
“儿童文学”柜漫画泛滥,《奥特曼》旁边还有更绝的《奥特曼和孙悟空在一起》,结局竟成奥特曼一同与孙悟空去取经。忽略情节,光画面质量就让人心寒——齐天大圣非人非猴,金箍棒弯弯曲曲仿佛是次品,穿虎袍不像穿虎袍,反而像是短裤。猪八戒牵的那匹骏马小得像驴子,沙和尚脚下生风仿佛挑着两只篮子去赶集,唐僧悠闲得如同现今的某些领导在检查工作,奥特曼在空中疾飞,一路怪兽横行,在“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不利形势下打得天昏地暗,然后每次奥特曼出现将敌制服。
教育类书籍不容小视,多得惊人。各类复习迎考的玩艺儿满天飞,好似一窝乱鸟。中小学生驻足于此流连忘返,这本也想买,那本也想要,结果什么都没买。这种书开头惯以一套动听的词藻,以证明水平之高,答案蜂窝似的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磁带和碟片的消费对象以青年居多。磁带包罗万象,声音略带呻吟,唱到“情丝百结”时突然无声,反复调查才发现原来带子与机器“情丝百结”了。
书店(二)
我于初二时写过《书店》,发表在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第9期上。念于当时是夜间而作,睡意袭来,匆匆收笔。如今复看,写得不是甚爽,结尾尤为仓促,与正文有一断为二的怪异感。事隔两年,书店变化很大,故补作一文。
世纪末的最后几年,书店越来越开放。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猜内容。最要命的是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于是佯装草读一遍,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偏偏这书看上去薄薄一册,一拿到手里感觉不妙,竟不知怎么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说不可相信第一眼的爱情,买书亦是如此。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眼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扫其身价,两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万幸万幸,贵得不算离谱,尚可承担。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书价再看书,但难免惹来某些爱书贼子。
我曾亲眼目睹贼儿偷书。这贼儿先挑出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缩在一边看,边看边缩作一团,其僵硬如钢的皮茄克的领子必大大开口,贼子左手借搔头掩住,右手缓缓把书放在衣服里,搔头完毕,头发一甩,顺便看周围动静,然后人一直,一书入肚。但贼子乐不思蜀,又偷得磁带一盒,抬头但不挺胸地走出书店。孰料店门一机器鸣叫不止,贼子好奇,回头探个究竟,这头回得甚是倒霉,痛失逃跑良机,被两个肥硕警卫扭获。
这毕竟是极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去书店里只为看书,况现在有的书别看厚厚几百页,但字数却并不多,每个字都被撑得方圆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一个手指盖不住一个字,两个字天各一方,看一页不过是扫一眼耳!效率高者一个下午泡在里面可以通读一个柜的书,有鉴于此,各地图书馆纷遭冷落。
这类专为看书而来者洁身自好也罢,偏偏有人蓬头垢面,指甲留得比头发长,看几页后把小指偷偷地探进鼻孔,屡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来后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声,铿锵里不乏轻松,一堆黑东西刹那无踪,至于被弹到哪里去了,无法追究。原以为此人就此作罢,谁知他改进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开运河,拖出一手指黄液,无奈弹不出去,遂擦拭于书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变本加厉,远远看见书店里五颜六色而引发感官上的好奇,挪着小步一路扭过来,但脚步跟不上速度,走得开始七扭八拐,因脚力不支,左脚勾在右脚上,响亮地摔了一交,但志坚不屈,仍扭进书店。一时找不到图画书在哪里,顺手拿起一本《西学与中国明清文化的研究》细细品读,兴趣索然,放下书后十个指印赫然出现,所过之处,无不染指于上。
渐近黄昏,民工们纷纷来食精神大餐。进了店门后直奔主题,拿起《人体艺术》纵览不已,看得直咽口水。略有文化者看文字上此类内容,现在大多小说书里男女主人公一路从第一章做爱做到最后一章,乐此不疲。更有书里大肆描写母子恋什么的,还注明是纪实文学。赫西俄德的《神谱》里,天神乌拉诺斯肥水不流外人田,娶自己老母该亚为妻,物尽其用,竟生得六男六女,但未料神话在今天竟成现实。民工们看完后出门作文学批评,互相交流心得。
偶见有买书者,收银处拿到书第一件事就是反复擦拭,可那书已遭多人践踏,百拭不新,书页里指印不断,更有被严重践踏的。销售额每况愈下。于是私营书店里必会打折,然而打折不容易,打折借口却难找。中国不比美国,节假日较少,不能俨然列出:为迎接××节,本店打×折。只好违心写道:为答谢广大读者对本店之热情支持,兹决定即日起五天之内打八折。一个月后路过那书店,门口依然“即日起五天内打八折”。一些更小的书店财力不支,只好八天之内打五折。折扣打得越低,想买书的越是耐心等待某月某日有二三折,双方僵持。结果想买书的一天醒来,发现对面小书店已换成杰克逊咖啡屋(JacksonCoffeeHouse)或者杰克儿子咖啡马(JacksonCoffeeHorse),后悔不及。
有实力的书店不能随意打折,在大黑板上写:本店最近邀请到著名作家、著名哲人、评论家×××于×月×日签名售书。尽管这位著名作家尚无名气,但敢安上著名两字,不光是商业炒作,更是这位作家胆魄的体现。曹臣《舌华录》里说,一天,郑翰卿在海边游玩,听见一个老翁看海自语:“世间没什么东西可填这海。”郑翰卿说:“只有我今后的名声可以填这海!”(惟吾异日名可填此耳!)这位作家也不外乎是这种思想。国人爱虚荣,有作家签名不管是哪个部门出名与否,索一签名毕竟可作他日吹牛之本。于是,×月×日那天,排队者如云。这位作家姗姗来迟,待者无不心焦。人心正欲涣散之时,忽闻书店后门“吱”一声,前排惊呼:“来了!”顿时群情振奋。这位作家开始签名,把自己的大名先拉长,再挤压成一个圆状,“唰唰”涂在扉页上。这种签名法是外国罢工所用,领头签名的人比较不幸,所以发明了圆形签名请愿书,被这作家盗用,生怕自己名字里三个字哪个带头另外两个字不服而造反,不敢签成一直线。签到后来,作家臂力不济,签名开始像画圈。还有几个好学者签罢名流连不走,递纸条质疑:请问×××先生,您对外国文字里的SickHumor怎么看?结果作家不谙英语,不识SickHumor是黑色幽默,以为是“生病的人(SickHuman)”,缄默不答故作高深。再后来索性连圆都不画了,改成直线一道。签名活动终于完毕,老板惊喜不已,数钱不止。
活动带动了人的买书情绪,小的店接踵倒闭,大的店扩大生意,其结果是小店更小大店更大。望着浩浩荡荡一屋子的书,搞不懂哪里来的。近日传来一大喜讯,写文章可以致富矣!文人的致富领头羊是专写科幻小说的倪匡,由于看这类小说的人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所以他怕姓名里两个字一个都不识,改名为“废品(W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传闻卫先生写书速度甚快,而读者买他的书速度更快,令人折服。
看完书后出书店比较麻烦,先要从寄包处地上如山高的包堆里抽出自己的包,不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刚抽掉包掉个头,只听“哗”一声,包山顿时被移平成包海。一书店的人怒目看你,你匆忙离去,到了店门口,警卫盯住你的肚皮看看有无棱角分明书页探出。所以奉劝各位,饱食后不宜入内。
求医 韩寒
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第二天去学校医务室,盖我体弱多病,校医已经熟识我,便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此番为何而来。我说疥疮,她手一抖,忙从我肩上抽回去,说学校条件有限,无法确诊,最好去大医院。
于是我去了大医院。大医院固然大,但挂号处的窗口却皆如鼠洞,勉强可以伸进去一只手。交完挂号费后,久久等待,里面竟无动静。探身看个仔细,冷不防伸出一只白掌,全身奇痒已被吓去一半。填完单子,塞给那白掌,缩回去后,里面又没了动静,大半天才飞出几枚硬币找于我。
揣着病历卡去找皮肤科,不料一路走去全是会议室,从第一会议室到第N会议室。开会时饮茶过多,不免上厕,所以会议室旁边都是厕所。寻觅半天,不见皮肤科。于是我问一个大夫,那大夫态度冰冷,看都不看一眼,往屁股后面的一堵空墙一指:“那儿。”他踱出几步,良心发现,告诉我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
外科里一个老先生在看医书,正要打个招呼,后面一个妇女插到我的前面,把病历卡递上去。老先生泰然自若,神情如仙,把妇女全身看几遍,劈头就问:“你得啥病呀?”妇女被问得愣住,我估计她一定在骂医生尽说废话,知道什么病就不来医院了。妇女说手上擦伤一块正溃烂,说完撩起袖子,医生示意不必,马上开一张药方,30秒不到,病已诊好,这恐怕是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地方。校医对这方面很有经验,事先劝诫我莫要去这种办事潦草的医生那里。于是,我换了一个女医生。
怎知这家医院的医生事先都像对过口供,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问好之后,医生就在病历卡背面写。我见过两种医生:一种满腹经纶,一写可以写上半天,内容不外乎“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病人痒时症状如下……”曾闻一个医生写好,病人早已呼呼而睡。还有一种医生惜字如金,偌大一张卡上就写一个“痒”。我今日所遇的女医生有别于前两种,写了一段后笔下羞涩,无话可写。看看同事,正在伏案作文章,病历卡上已经被写得黑漆漆一片,颇为壮观,一看就是权威和知识的代表。这位女医生不甘示弱,凑几个字后实在写不出,又怕她的尴尬被我看穿,只好和我聊天。她看看卡,认识我的名字“韩寒”,却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念,闭上眼睛读:“园寒!”西格蒙。弗洛伊德有一本《ThePsychopathologyofEverydayLife》上说,故意念错一个人的姓名就等于是一场侮辱。我尚不能确定她是否故意念错,所以不便发泄,忍痒承认我是“园寒”。
她稍过片刻又运笔如飞,有话则长,无话更长,好不容易凑齐一页,嘱我去取药。我拿过药方一看,只见上面不规则的点线圈,怎奈我读书多年,自命博识,竟一个字都不懂。我曾见过一个刚从大学出来的实习医生,刚当医生的小姑娘要面子,写的字横平竖直,笔笔遒劲,不慎写错还用橡皮沾口水擦,只是速度嫌慢,往往写一个字要半天,如逢急病,只怕病历卡还没写好,病人早已一命呜呼了。如此用心书写的医生已日渐少矣。我曾见过一篇杂文说,现今看不懂的字就是所谓狂草,医院更是汇聚四方狂草专家的地方。一个医生可能一辈子称不上医学家,但一进医院就意味着你是书法家。
不料收费处也看不懂字,拉来旁边一个老医师问这是什么字,问明白后说这药没有,恐怕要去药店买。我再跑回外科那女医生那里,她看我半天,居然问:“你得了什么病?”《父与子》里有一段:“省长邀科少诺夫和巴扎洛夫进大厅坐,几分钟后,他再度邀请他们,却把他们当作兄弟,叫他们科少洛夫。”谁知今天的情况更严重,出去几秒进来她连人都不认识了!她看我半天终于认得我了,激动得像母子团聚,但叫不出我的名字。屠格涅夫《烟》里一段写拉特米罗夫忘记李维诺夫的名字,这种错误情有可原,俄国人的名字像火车,太长,不免会生疏,而我的名字忘了则不可原谅。
我走出外科,听见内科一个医生在骂病人笨,那病人怯生生地说:“你们这里——墙上不是写着‘请用——谢谢、再见、对不起’……”我暗叹一声,笑那病人的天真,孰不知这几个字是写给我们看的,意思是说在看病时不忘对医生说:“谢谢、再见、对不起!”
永远的远方
杯中窥人 韩寒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头发 韩寒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东京爱情故事 丁妍
上海一日的早晨,我一如既往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天阴冷冷的,空气无色无味透明地散布在我的周围---之所以不说无嗅,是因为我喜欢按心情给空气抹上味道,以显示自己的生活情趣。我使劲地抽着鼻子,今天的空气是甜甜的,我想到。这时,我就见到了那个女孩,她一步一步地朝前走,我本能地盯着她,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野中。她……她应该曾经在东京的机场里举着一块牌子,焦急地叫着“完治,永尾完治”吧?那个……那个酷似赤名莉香的女孩儿。
我读初二,正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年纪,学习压力不轻也不重,成绩算不上拔尖可也过得去,所以,我有足够的理由来善待自己,读书啦,逛街啦,听音乐啦,看电视啦,热热闹闹地生活。我曾经疯狂地看日本连续剧,《东京爱情故事》便是其中之一,然后又极其迷恋那个女主角---赤名莉香。想一下,曾经写过4篇随笔从不同的角度来赞颂她,把我那个语文老师看得目瞪口呆,一个劲儿地劝我:“考试时千万别写这种东西。”我知道,她还对上次期末考试时,我在作文中提到张爱玲、穆时英的作品,可阅卷老师没读过,给了一个不怎么高的分数而耿耿于怀,但我一向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是语文老师的苦口婆心所能改变的。我是个任性的孩子。
你是个任性的孩子。永尾完治一定这么认为过赤名莉香。那个夜晚,在东京迷离的霓虹灯下,莉香给了完治一个吻,轻轻地,在脸颊上。完治问道:“你能解释一下那个吻吗?”“那个……是我作为一个女孩子,纵然有千言万语也说不清楚的。”莉香笑。我认为妙极了,这个举动也只有莉香才做得出。如果我是完治,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也吻莉香一下,再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作为一个男孩子,纵然有千言万语也不能表达的。”然后,我们两个人一块儿笑,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
我很爱笑,所以,带给人不错的第一印象,其实不见得我就有那么快乐,只是一种本能,像吃饭、喝水什么的,甚至有时连朝人发火时也是笑着的。通常是因为自己发了一大通脾气,别人却根本不放在心上,只好用笑来掩饰自己的失望与不甘。有了这样的经历后,笑的时候是越来越多,真正开心的时候却越来越少。是不是很多灿烂的笑容背后,是一种复杂的忧伤?
微笑,莉香痛苦的微笑。当完治的旧情人关口里美出现时,一场俗气的争斗开始了。完治有他的资本,有两个女孩子深爱着他,所以,他可以眼看着她们有意无意地付出受伤,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在莉香与里美之间矛盾,甚至还可以让莉香在受伤的同时用笑容裹起深深的伤悲。那种伤悲,是陷在爱里面,拔不出来的进退两难,是明知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却无法割爱的矛盾,更是向往行云流水的莉香不能摆脱感情中俗气的争斗,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继而发现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很多世俗约定的东西面前不堪一击的失败感。莉香坐在离开东京的地铁里,她想去一个没有完治的地方,乍起的秋风把莉香的长发吹得飘啊飘的。那些长发飘零的日子呵!
这些长发飘零的日子。我有一头齐肩的头发,黑黑的,油性的发质使它闪着些亮光,我喜欢洗完澡后披着湿漉漉黏乎乎的头发,闻着若有若无的“蓝倍丝”那种甜甜的水果味,然后任凭软软的温柔将自己包围,我一向喜欢复杂的长发而非简单的短发,就如同我一贯欣赏一些我弄不太懂的东西,或感觉。我还很喜欢王菲的歌声,长发般地充满灵气,特别是她的歌词,总是以“你……你……”的形式出现,而把自己藏得很深,很后面,神秘得使我们不得不用一种景仰的眼光来看待,一个懂得《讨好自己》的女人,该是如此吧?我也想讨好自己,时常会在自己犯错时,为自己找个借口,免得内疚使得自己背上包袱,我甚至不愿意用梦想、明天之类的东西来束缚自己,我想用心灵无拘无束地生活。
“赤名莉香是个笨人,别人都懂得放下包袱,好继续走路的道理,她却不懂得,总是越背越重,还要把别人的也背去。”莉香的上司--她的旧情人这样对永尾完治说。那个上司四十多岁,有着中年男子特有的暧昧,这或许是他最吸引莉香的地方吧?完治沉默着,就在刚才,他在酒吧和莉香不欢而散,他问莉香,是不是喜欢哪个男人就一定要和他上床?莉香毫不犹豫地将酒泼在完治的身上,转身就走。完治的沉默,是内疚,是不解,或是面对莉香昔日情人的思绪如潮?太多的余味。后来,莉香与完治重归于好的具体情节已记不太清,我只是觉得,莉香旧情人那种该他出面调解时就说话,办完后又当什么都没发生地一闪而过,是我喜欢的一种方式,就如同莉香喜欢逃到没有完治的地方一样。再后来,就在莉香与完治作和解的关键时刻,就在完治要出门赴约的时候,里美又不合时宜地出现了,结果完治有苦难言,无法赴约,而电视的时空转换又让我们看见了莉香在街头左顾右盼,满脸的失望。或许,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大骂里美是“电灯泡”,有足够的理由为这个完美的差错捶胸顿足,可是天晓得,阴差阳错的事往往只能归于有缘无分,这是任我们这些旁观者再怎么哭天喊地、肝肠寸断也阻止不了的定数。随着签证被发下,莉香飞越了太平洋,从此,完治与莉香天各一方。
三年后,在东京的街头,莉香与完治重逢了。我不喜欢重逢,往往一些早已结束的故事又会再次开始,原本已平静的心态又要掀起波澜,这又何苦呢?莉香还是那么爱笑,尽管她的眼睛看到了完治与里美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完治想留下莉香的联系地址,却被拒绝了。然后,莉香还算平静地接受了完治的祝福,挥一挥手,告别了完治。当完治走出几步再回头寻觅时,莉香的身影已淹没在东京如流的人群中。
东京爱情故事自此结束。
我真的不知道,爱情原本是无奈而又伤人的,两情相悦,不一定能相伴到老,好男孩与好女孩不一定能终成眷属。而两情若是久长时,只能在朝朝暮暮。
我也真的不懂,莉香其实是不完满的,她以一种少见的,对自己生存方式的坚持吸引了我们,又在现实的爱情中撞得头破血流,然后拼命地要用微笑来保持一点清高,可是这种尴尬,却也成了吸引我们的另一种魅力。想问莉香代表着什么?是来去洒脱的云,还是当樱花开满富士山时的“人面不知何处去,樱花依旧笑春风”的曾经沧海?或许,都是,又都不是吧。
我是一个空白的孩子。一方面,身体疯狂地长着,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成长的印记;另一方面,心灵深处却有一道缺口,需要不停地填补,任性,微笑,长发飘零……串在一起,便是有赤名莉香、有东京爱情故事的日子。是因为莉香的性格吸引了我,使得我想过放肆的生活,还是因为我本来就有这种本性,而莉香只是唤醒了它?抑或它只是一个契机,成长所需要的能说服自己改变的理由,能填补缺口的材料?只是这道缺口,补了满,满了补,循环不息。上天有眼,这是成熟所必须的经历吗?便如同在一个早晨,重逢酷似莉香的女子,无所不能地展示着生活的魅力、造化的弄人吗?让人心甘情愿地扎进去。忽然便想起了一首我并不太懂的诗:“你们为谁举杯/你们为何祈愿/那些泡沫的喧嚣及空洞的言笑/镂空的心灵无需奢求/誓言与爱情在边缘处游戏---一切的矫情以上帝为名/在神圣的纪念日/基督再次弃我们而去/圣者在高处宣告:可怜的人/苹果树上缀满了玩笑/天国是另一种磨难/这尘世的炼狱/我们活着便无处可逃/你们为何举杯……”
是的,我们为何举杯?我们为谁祈愿?为莉香为完治为东京爱情故事?她或他或它终将烟消云散,我们又何苦强颜欢笑,在莉香与完治分手的东京街头,在偶遇酷似莉香女子的那个早晨?我们究竟为何举杯?我们还能为谁祈愿!
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作文二:《全国中学生获奖作文集锦》10700字首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博客写作大赛
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展
一、特等奖:
——李旭琦
(一)她的眼睛,是一个浅色的湖泊
厨房是一片和谐的光芒,由暗到亮,变换着神奇的色彩。地球转了无数个日夜,却永远不知道疲惫。破晓前的天空,只有飞鸟大片大片飞过的痕迹。就在井晴还像一个孩子般幻想着哈利·波特,能够骑着扫把带她上学的时候,两年匆匆而过,那么多的影子,彩色的,黑白的,像一张又一张没有底片的照片,不会在脑海里留下任何的印记。
太阳将大地镀上一层金黄。
睁开双眼的同时,微微刺眼的阳光,从眼球某个缝隙漏了进去,再也睁不开,梦境的画面还没有消失,就急迫地想知道它的结局。姚晴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看手表,确定还有很长时间可以睡觉的时候,她开始睁大眼睛,看着屋子里的一切,持续了几秒钟后,眼睛的酸涩又迫使她躺在床上多睡一会儿。直到枕边的闹钟将她吵醒。
下地,收拾书包。拉开窗帘,去卫生间梳头洗脸,然后匆匆忙忙喝完妈妈准备的牛奶,骑上车子上学。每天都是这样,许许多多年重复同一个画面,就像是在海边拾到上万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贝壳,只有仔细地看,才会相信这不是同一个纹络。是这样的吗?
姚晴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骑上车子在马路上飞驰,她总是觉得早上的风景是最好的,香樟树的叶子,东方泛起的鱼肚白,还有可以看到重新盛开的花儿,包括路上的扫地声,也是格外清晰的。或许漫长的黑夜,带走了大地一身的劳累,连最新鲜的空气渗入肺之后,似乎不想再出来。
这一天,姚晴很明显迟到了,不过她的班主任是一个和蔼的人。她抬起头,用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看着老师,又慢慢地低了下去,最后说:“抱歉。”老师并没有批评她,而是用那双大手,温柔地抚了抚姚晴的头发,然后拉着她的手,将她送到座位上。每天如此,就是这样,她并不后悔自己的迟到而犯下了错误,而是感觉与世界共同享受自由,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外面是太阳飘下的流苏,薄荷味的香气是凉的,坐在这个教室里上课,外面的天,蓝的像是一张用水做的毯子,可惜看到的,只是分明可数的四个角。她望天空轻轻地微笑,她知道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每一种花儿,每一棵树,每一粒尘埃……所有能用肉眼看到的东西都是美好的,无缺的。因为她的心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美好。是不是上帝都可以为她感动一分,一秒。
(二)哦,你来了
“没有一颗细腻的心,是无法领悟到生命的真谛的。”
她也忘了是谁这么说过。总之,她记着。走路的时候,看书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她会珍惜每一个生命,每一个细节,她觉得上帝赐予人类的,永远是最好的。也许,真是这样的吧。细细地去聆听,然后用笔将心情刻在日记本上。美妙,微笑,奔跑。难道每一秒过去的时候,真的是那么痛苦吗?当她望着日记本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的时候,两道细细的眉毛,竟皱了起来。
今天班上又转来一个新同学。是个男生。
当时班里正大扫除,他就这样出现在讲台上,白白净净的脸,纯黑色的短发,有一片遮着他的眼睛。他还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肩上是一个斜挎着的书包,一脸安静的样子。他一走进来,许多女生开始议论纷纷。老师示意同学们停下手中的活,说:“同学们,今天我们班里又多了一个新成员。他叫连羽。来,孩子。介绍一下你自己。”这个叫做连羽的孩子,抬头看了看他们,张张嘴,没有说话。他的眼睛,是一个用墨涂成的珍珠,闪闪发光。
“或许,他是个孤独的孩子吧。”姚晴这么想。
老师最后把他安排到了姚晴身边的位置上,是不是所有的童话,都是这样子呢?
姚晴打扫完后,回到座位,仔细地看着身边的男孩。连羽此时此刻能够感觉到那种好奇的眼光,是来自一个叫做姚晴的女孩。他微微笑了,抬起头看向她。
“你好,姚晴。”
“你好……咦?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因为你的书上,有你的名字啊。”连羽指了指书。
“那好吧,连羽。祝你能够开心一些。”女孩甜甜地笑了。
“你怎么知道我会不开心呢?”男孩问。
“那你为什么要用头发把眼睛遮住呢?”
“啊?”男孩好奇地注视着女孩,过了一会儿,才缓缓扭过头去。
阳光背后,是无数张去天堂旅行的车票。蝴蝶的翅膀,是彩虹的渲染。
姚晴喜欢新的事物,比如新的衣服,新的杯子,新的笔记本。或者说一个小小的惊喜,都可以令她兴奋至极,记得小时候过生日,当她冒着炎炎烈日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她总是第一时间到自己的房间,枕边,是一个漂亮的新布娃娃。从此这个布娃娃每天陪她一起睡觉,玩耍,去公园。很可惜的是,这个娃娃早在7岁的时候,被她送给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同龄女孩。不过,她常常对自己说,只要自己快乐足够,只要爱我的人快乐足够。因为她一直是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孩子啊。
(三)我能借一下你的胶带吗?连羽。
其实姚晴喜欢听歌曲。她并不是特别听话的孩子,和所有人一样,她也喜欢听周杰伦的歌。究竟为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她爱听《最后的战役》,也只有她会哭出声来。祝福与爱情,童年与和平,是世上最美好的,至少她这么认为,她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安安静静,幸福美好。因为她给那些战争中的孩子实在带不去什么,也带不走什么,只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感慨。她一遍又一遍唱着这首歌,曾经在日记本上写下它的歌词:“……在硝烟中想起冰棒汽水的味道/和那些无所事事一整个夏天的年少/我放下枪回忆去年一起毕业的学校/而眼泪一直都忘记要掉/嘲笑的声音在风中不断被练习/这树林间充满了敌意/部队弃守阵地你坚持要我也离去/我怎么能放弃/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有些事真的来不及回不去/你脸在抽搐就快没力气/家乡事不准我再提……”她写完后狠狠地哭了。
“那种悲怆谁能够理解呢?连羽。”她说。
连羽微笑,合住手中的书,趴在桌子上,看着旁边的这个女孩,他想:她真是不简单啊。可是,有那么多的人,会为了一个无比美好的愿望而离开,那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呢?
他闭上眼睛,说:“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想呢?它也许不是你说的那样啊。”
说完,姚晴小小地震撼了一下。她看着连羽,连羽正闭着眼睛小睡。她呆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吐出一句话:“是,是啊,为什么呢?”她笑了,决定以后不再听这首歌。少年的模样,像是离太阳最近的鸟,飞啊,飞啊,不管怎样的火焰,都烧不尽它的羽毛。
这时,老师进来了。手中是厚厚的一摞卷子。只见老师环视一下四周,说:“同学们,请拉开桌子,我们今天考试。”然后是周围的叹息声和看起来不高兴的表情。
桌子纷纷拉开,姚晴因为靠窗户,所以没有动。她推了推身边的连羽,连羽打了一个呵欠后坐起来,她看见连羽搬到离她大约五十厘米的距离。
考试开始了,尽管题不怎么难,但是很容易出错。姚晴写错了一个字,就急急忙忙找胶带,但是胶带在哪里呢?找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终于忍不住向连羽借,连羽将胶带给了她。她轻轻地说声“谢谢”。但当她扭过身子的时候,一定没有感受到从远处飞来的嫉妒和羡慕。是那种很微妙的关系。真的,很微妙。
这卷胶带没有还到连羽手中。一直都在姚晴那里。
时光过得飞快,连姚晴自己都忘了将这件事写在日记本里。
她还像从前那样因为欣赏早上的风景而迟到。只是每天醒来的时候,感觉总是会不灵敏。她偶尔会嗅一嗅缠绕在栏杆上面的喇叭花,可是她怕它们会咬到自己的鼻子。
她和连羽做同桌的时候,发现连羽真的是个孤独的孩子。连羽读过好多好多的书,他说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但是他最喜欢那本《小王子》。
“天知道小王子有多么的孤独。”他说。
“为什么呢?”姚晴问。姚晴读过这本书,她一直认为小王子拥有的是那么多,至少他有一次真正的旅行,而自己呢?
“因为他的星球上,除了那朵玫瑰,他一无所有。”
“他不是还有三座火山吗?”
“可是有一座火山,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爆发啊。”
“小王子不介意,不是吗?”
盛夏,两个人的逆光之行。萤火虫被关在一个笼子里想获得自由。
自以为茂密的原始森林,突然变成一堆废墟。虽然没有宇宙的洪荒。
水面上随意滑行的鸭子,鹅卵石迷人的色彩,风筝飞着,然后搁浅。
浅蓝,转身,侧躺。请在盼望冬天到来的时候,睁开你的双眼。
(四)连羽,再见!
“有一年春天,槐花落了一地,有个小女孩小心翼翼地走,生怕踩坏了一地的梦想。”
快要小学毕业了,老师不得不把孩子们的时间安排的很紧很紧,然而连羽的成绩是班里最突出的一个,是注定要到重点中学深造的。这使姚晴每次都会问他学习上的问题,惹得班上的女生好嫉妒。所以有些女生总是会装模做样地也问连羽一些问题,一开始连羽会将信将疑地替她们解答,可是次数越多,他越来越烦感她们。因为那些女生来问问题的时候,总是要看着他的脸,他说什么,她们就回答什么,可不像姚晴会举一反三,每次都可以把他难住。她们让他认为好像是自己凭长相夺的冠军。时间一长,他只顾和姚晴切磋,干脆不理她们了。
小孩子的感情是复杂的。姚晴有许多好朋友现在都不理她了。她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非常有耐心地追着她们问:“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不理我?”但是都没有答案。可她不想失去她们,她的执着要弄清楚。执拗的少年,在落日余辉前,必须为天空穿上衣裳。
她后来亲自问了一个朋友,她叫雨落。雨落一开始老躲着她,但是她一直拽着雨落的衣服不放,终于把雨落弄生气了,对姚晴吼到:“你问连羽去啊!”
姚晴又疑惑了,她是那么聪明的孩子。可是,和连羽有关吗?她的纯洁,最终没有找到出口。那一天,她一直看着连羽,推断种种的结果,最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可自己一直是个乖孩子,不是吗?她和老师申请换了座位,从此没有和连羽说过一句话。因为事实不允许少年的友谊是一场误解,就让它美好着吧,在记忆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后来,在某个地方,总是会觉得自己肩负的责任。
很久以后的一天,姚晴打开自己的铅笔盒,发现里面有一张纸条,上面清秀的字体,摆脱不了他稚气的一面,包括浓黑的钢笔水,刺激她的眼球。白纸黑字,形成鲜明的对比。
“姚晴,我喜欢你。
———连羽”
姚晴的手稍微抖了一下,迅速地将手和纸条纠结在一起揉掉,然后紧紧地攥在手里,趴在桌子上止不住地哭。
天空下一群鸟儿飞走了。连羽没有问姚晴答案。姚晴也很小心很小心地珍惜这份友谊,她不想让原本芳香四溢的友谊变了质,因为在她眼中,世界是那样的无暇,纯澈。
最后,她和他顺利地上了中学,不在一个学校。偶尔聚会时撞见,也只是笑一笑。他问她:“姚晴,你看见我给你写的纸条了吗?”她点点头,微笑。她说:“我们现在的选择很不错啊!真的!你现在还好吗?”他把嘴角向上扬了扬,没有说话,就像当年来这里的时候一样。
“黄昏只剩下一丝光亮,天空布满了黑色的云。满天的大雪飘了下来,那些纯净的白色在黄昏里显得格外安静且柔软,一瞬间整个学校静得发不出声响,只剩漫天的雪四散飞扬,那些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落在操场上,草地上,单杠上,食堂的屋顶上,跑道上,一寸一寸的抬高了地面。”
————蔚蓝梦儿的博客
(五)逆光之年
有这么个女孩,一直在等待自己的长大。
生命还像原来的那样轻盈皎洁。每个孩子不会很轻易地哭泣。
早晨,她还是会欣赏到那些美好的事物,只不过不会再迟到了。很简单,早睡一点,早起一点,步行去上学,可以看见更多,然而骑着车子会忽略掉许多美好的东西。比如路边的鹅卵石,几只可爱的麻雀,电线杆上密密麻麻的涂鸦……
桃子成熟的季节,是芳香一夏的。她换了一个崭新的日记本,开始在对这个普通的本子低诉,偶尔会把周杰伦唱的歌词抄下来朗诵,或者说常常听班得瑞的专辑,会要想去永无乡。总之,一切都会是崭新的一面。
她在新的学校,认识了许多的朋友,尤其是一个叫贺萍的女孩。她对待每一件事情,是那么的专一。她曾经记得贺萍是一个非常喜欢写作的女孩,她说贺萍有一双清如泉水的眼睛,善于发现所有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一场华丽而庄重的生命。她能够细心到把周围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变成一个又一个的字符。她同样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以后姚晴就不会担心自己的寂寞了。因为有个和自己一样的女孩在身边。
逆光,之年。这一季,用太阳的光辉折射未来,逆行的光芒照耀在她的身上,她想一生就这么善良,她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心灵会改变,因为善良的孩子的心中,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精灵,它点着灯,为你照亮前方的路,它会将太阳的光芒折射进永远,存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因为用同一种眼光看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情,是多么的快乐和幸福。
二、一等奖:
恨也是一种爱
——江苏省句容市天王中学
我家坐落在群山之间,四周围绕着条条清澈的小河。河岸五十多米远的地方是我家的花园。这座花园由我悉心照料,因为我特别喜欢那些花儿、草儿,并不时地添进美丽、珍贵且新奇的不同种类的花、树,所以花园不时散逸着阵阵芳香,开放着簇簇花朵,绽放着熠熠光彩,实在是万紫千红,竞相开放。
绿色,蔓延,莺飞凤舞的花园;香味,弥漫,花鸟蝶虫的思念。
上个星期,我在市场上见到了一株非常美丽、妖艳的月季花。它含苞欲放,吐露着丝丝嫩芽。我买了回来,栽在了花园的一角。花园立刻熠熠生辉,添了几分光彩。我想它如今只是幼儿,等到成熟开放的时候,能和鲜血同艳,可与日月争辉。我便心满意足。每天,当清脆的鸟鸣声将我唤醒,我便张望那棵月季,只见它耷拉着脑袋,毫无生气。又过了几日,依然如此,仿佛羞涩的姑娘。
一个凉爽的早晨,一位不速之客优哉游哉漫步进了我的花园。这头牛好像忽视了我的存在,半睁着双眼,嘴里咀嚼着什么,肥硕的嘴唇不时露出一两点洁白的牙齿并兼杂着丝丝热气,尾巴在身后不停地煽动。它眉头紧蹙,好像在等待什么。
突然,它留下了一泡牛粪,然后扬长而去。我目瞪口呆,如此圣洁的地方怎能留得半点污秽。更令我狂怒不已的是,那牛粪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月季花的根部,花园顿时臭气熏天,我欲哭无泪。
我不敢想像那株花会怎么样,并痛恨那头牛的不请自来。第二天,我慢腾腾地爬起床,望向窗外,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百花衰颓,虫鸟散尽。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棵月季却挺起了胸膛,满面春风,犹如傲霜斗雪一般,绽开得如此旺盛。我才明白过来,月季不振的原因是没有养料,如今养分充足,只一晚,便开得如此茁壮,真得感谢那头牛。
夜晚,皎洁的月光一泻千里,大地铺满灿灿的银色,满地好像都是金子。
月季深情地对牛粪说:“亲爱的,只因有你,才有我。你问我爱你有都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牛粪喜悦地一笑:“你的美貌就是我的快乐,我更爱你。”
许多天过去了,花园里的异味也已消除,我又搬进了一棵金黄的向日葵,安置在月季的旁边。娇嫩的小月季已经长成美丽、成熟地大月季。月季花渐渐爱上了蓬勃朝气的向日葵。
又是月下,月季冷漠地对牛粪说:“喂,因为有你那腐臭的身体,蜜蜂、蝴蝶都不敢亲近我,请你离开我吧!”
牛粪闪烁着委屈的泪花,在空气中默默地分解、消逝,嘴里喃喃道:“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花落。月季,我恨你。”
离开了肮脏的牛粪,月季花更不可一世,朝三暮四,招蜂引蝶。
一个阴冷的夜晚,狂风大作,暴雨倾盆。硕大的雨滴如一根根洁白的筷子打在月季的脸上。少了牛粪的扶持,月季东摇西晃,最终被怒吼的狂风连根拔起,花瓣洒落了一地。
爱它?恨它……
恨它?爱它……
第二天,我盯着残留的花瓣,大哭了一场。
爱之,恨之所倚;恨之,爱之所伏。
静夜鲛人泪
——郭沫若《静夜》改写版
——陈雨露
夜晚的苍穹,高悬的明月,天空孤星闪烁。
今天,是八月十五,人类口中团圆的日子。
她静静地坐在海岸边的岩石上,银白色的月光落地成霜。海浪拍打着海岸,潮水忽起忽落,玩弄着她银光闪烁的鲛尾。
她时而仰起清秀的小脸凝望着天边的银月,精致的眼睫毛在她的脸庞上投下深深的暗影;又时而垂眉凝视自己美丽的鲛尾,月光洒在鳞上,银白的光辉星星点点,仿佛是月边的明星。
一举一动,无不令人目眩神迷,而唯一不变的,是她眼里那一缕抹不去的忧伤。
她也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浮出海面,对月伤怀,向沧海分享那深不见底的寂寞吧。
眼前一片海雾朦胧,记忆的碎片渐渐融合成她一生也无法忘却的那些画面。
曾经,自己是沧海之心,深海之底银色宫殿里自由快乐的小鲛女。
那条和月光一般颜色的鲛尾是她的骄傲,这是鲛人族中罕见的鲛尾,象征着拥有这条鲛尾的鲛人将能织出整个鲛人族中最上等的鲛绡,泣出最精美的珍珠。她是鲛王的小女儿,年纪轻轻,却拥有着最纯正的血统,最高贵的地位,与生俱来的天赋和得天独厚的灵力,更让她成为了宫室的宠儿。
凌月,凌月,她总是听到家族里的人们这样称呼她,眼里是无尽的宠爱。仿佛她天生就是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生就注定要成为英才。
曾经的她是那样地幸福过,快乐过。
可是一切的一切,不过都要打上“曾经”的标签。
她记忆犹新,那个令她痛彻心扉的夜晚。
那晚她和她的姐妹们在海面上嬉戏,玩的不亦乐乎。天真烂漫而又不谙世事的她们,全然不知危险的降临。她们如何会知道,在这静谧的黑色夜幕里,潜伏着多少双贪婪的眼睛,多少杀机!
丧心病狂的人们不知是从那里打听到了关于鲛人家族的传说,竟有一些冒险者,妄想抓到鲛人,他们要她们的鲛绡,要她们的珍珠,要很多很多的财富。
可是这些愚蠢无知的冒险者们恐怕是忘了一件事了——鲛人不是鱼,她们是神,深海底的鱼神,她们有足以让常人望而却步的灵力,凭着这些先天的神法,她们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毁灭一个人的性命。
然而她们毫无心机,直至那“嗖”的一箭飞射而来,她们才惊觉有人正对自己虎视眈眈。
但她们无法对人类下手,她们本性的善良让她们根本就见不得血。
于是她们只好跃入海中,身后是箭如雨下。
而她,就是在返身跃入海中的那一刹,被箭射中了鲛尾。那支箭,是一支沾染了剧毒的箭。
鲛人族特有的银白色的血液在海水中迅速地扩散,然后弥漫。淡淡的沁香。却是触目惊心的鲛之血!
她极力保持着清醒,想要游出这片海域,然而最终,她仍是失去了知觉,在海水中漂流,口中喃喃地念叨着家人的名字。
伙伴们找不到她,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她,她们没有办法了,只得绝望地回到了深宫。
年老的鲛王和王后满眼诧异,然后是不住地颤抖。
凌月,凌月!我们最爱的小女儿!天啊……怎么办……怎么办……
王后的声音颤颤的,不停地摇头,她不愿相信自己的爱女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谁都不愿相信,谁都不会愿意相信。她是那样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她是一个那样具有独特天赋的鲛人,绝不可能,绝不可能,她绝不可能这样就离开了!
于是王宫里派出了大量的人马四处搜寻,可是没有,哪里都没有她的踪影。
没有办法了,真的没有办法了。
家族中为她悼念了七日,所有人都在惋惜她如花的生命。
但是,她作为家族中最优秀的小女儿,并不是这样容易死去的,哪怕,她中的是一支剧毒的箭。
她漂了很久,离开了她的家人,她的家乡,许久才苏醒过来。
她讶然地发现自己那最珍爱的鲛尾上,有一条深深的伤痕,凝固着银白色的血液。
她深厚的灵力救了她,她不知道自己是耗费多少经历才恢复了元气的,可是即便如此,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她发现自己的鲛尾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支撑自己回到沧海之心,深海之底的家了。太远,太远了。对于那道伤口,她无能为力,每每愈合了以后总是又一次一次地复发,她累了,真的累了,一切的补救,都早已成为徒劳。
从此,她失去了灿若樱花般的笑容,喜欢上了独自一人在月光下安静地想念。
白天她从不敢出水,这里常常会碰上人类。她倒不是惧怕他们,在一次又一次与人类的搏斗之后,她已深谙这些人的伎俩和心理,即使身上有一道不可愈合的伤口,她也可以做到以一敌百。她的灵力又精进了不少,在一次又一次危机的催逼下。
但她实在是太善良,太善良了。
她仍然像许多年前一样,无法对那些比自己弱小的多的人类下手,哪怕是他们先触犯了她。她最多也只是小小地惩罚一下他们,更多的时候是悄然逃脱便不再深究。
于是她日复一日过着这样的生活。
“啪。”一颗莹润的珍珠落入水中。
鲛人没有眼泪,只会泣珠。
可是即便是最华美的珍珠,对她来说也早已失去了意义。
那些珍珠,不过是她给母后做项链,和姐妹们做游戏的玩意儿罢了。现在,它们还能有什么用呢?
天快亮了,她悄悄地潜入海水里。
那天,她做了一个梦。
梦见遥远的海岸线,有一群鲛人向自己游来,他们,是她日夜思念的家人,他们带自己回到了那个家。
梦的最后,是她久违的笑容和她的幸福的眼泪——一颗真正最饱满最精致的珍珠,莹润得仿佛透明。
她知道,这是世上最美的珍珠,也是,最美的——眼泪。
——南京市沙洲中学初二(4)班
一条蜿蜒曲折的路在脚下延伸,一直延伸到莫愁湖畔。
湖中的水在流,亘古不变地流着,从莫愁女决然的衣袂中流过,从胜棋楼精致的棋盘中流过,从古韵悠悠的历史中流过……悠长、悠长得让人总有一种挥不去愁郁和悲怆。于是,“莫愁”和“愁莫”这两个词滋生出来的不可言说的痛楚便在这一湖碧水中漾开了。
小时候,外婆经常领我驻足在莫愁湖畔。外婆总说,湖中的莫愁女啊,善良坚强,重情重义,以后你可要向她学习啊。于是我心目中的她像一个无所不能的天使一样,需仰视方可,她可以和女伴男身叱咤战场的花木兰相比,她可以和在月亮上搭建广寒宫的嫦娥相比,她还可以和外婆的一双慈爱的眼眸、温暖的双手相比……
有了对莫愁女的想望,我的生活快乐而充实,从来没有怀着丁香一般的愁怨。
那时,多想像鱼儿一样侧畔在湖边,让莫愁元素在身体里孕育……
在一个凄婉的冬日,外婆过世了,再也没有人在我耳边诉说莫愁女的传说,再也没有人领我到莫愁湖畔静听花开花落的声音。
在这呼吸凝结成了水汽,凝固了色彩的季节里。面朝莫愁湖,想着一池娇嫩的荷花、一树明艳的海棠,一尊婉约的雕塑。人儿,仿佛浸在寒水之中。
我知道了莫愁女不是花木兰,也不是嫦娥,也不是……原来,人长大以后,路会坎坎,山布荆棘,心思也会结疤。
那年,我刚满10岁.
路还是继续要走,湖水还是兀自流着。
每天放学之后,我都会在莫愁湖边停留,仿佛莫愁女已经变成我生活的伴侣,灵魂的栖息。
一日黄昏,我长久地伫立在莫愁湖畔,落日已经把湖水染成金色,很优雅娴静的一幅夕阳图。立在湖中央的莫愁女仿佛心有灵犀一样,竟然盈盈地低眉浅笑,如同外婆的微笑一样,和蔼、慈善。我怔住了,恍如小时候,外婆温软的呢喃、暖和的体温。
我伸出手,想抚摸她的脸,可是她的白裙轻飘,离我越来越远了。此刻天际边被晚霞染成了一片片、一层层壮美的色彩,她飘到云层上面去了,像嫦娥奔月一样。
天堂抑或人间,我定睛细看,莫愁女还在那……
是不是外婆飞到了天堂,而把她的笑容和温度留给了这位善解人意的莫愁女,让她每天沏一壶茶来温热这一湖寒水。
让我品一湖茶香,让我永远莫愁。
仙人掌的脆弱
——谭婷丰
门轻轻的关上了,仿佛夹杂着无数失望与悲哀,你的身影消失在门缝那条细细的黑线之中……
无声的歌在耳畔回响,我凝望着那条黑线,嘴角不屑的弧度缓缓松弛下来,眼里鄙夷的神色渐渐消逝,那充盈眼瞳强忍着的晶莹泪花,终于闪着悲哀而美丽光芒划过脸颊……
“滴答”……
“滴答”……
晶莹的泪珠失重地坠下,滴落在坚硬冰冷的地板上,碎了……
心,如同那四散飞溅的咸涩泪珠,沉沉地堕下,也碎了……
嘴角浮现起一丝淡淡的微笑,有苦涩,也有无奈,我伸手取下挂在耳上的深黑色耳机,深深吸了一口气……
“真是安静,”我轻声地喃喃自语,“安静得让人窒息……”
手指柔和地划过脸庞上晶莹的泪珠……要珍惜水资源啊……自嘲地一笑,心里轻声地呢喃:我可是打不死的小强。
舒展了一下身体,我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凝望着那白得空虚的天花板,不经意的,我想起了你……
当你苦口婆心地“教导”我要好好学习时,我叛逆地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用鄙夷的眼神扫视着你的脸,拿出MP4自顾自的听了起来,那时,你的眼神黯然了。
但你又何曾知道,笑出与内心相反的情感,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但你又何曾知道,纯黑色耳机里的音乐,是无声的,是寂寥的,我的耳中,永远都只有一种最美妙的乐章,那就是你凶恶且不善表达的爱意叨唠,我多么渴望能光明正大地倾听这世界最美妙的音乐啊,但是我不能、也无法抬起头来正视你恳切的双眸,只是默默地低着头,希望你能理解这颗仙人掌般的心……
曾经看过这样一本书……
在仙人掌尖锐的外壳下,其实包裹着一颗脆弱的心灵,脆弱到你只要轻轻一碰它,它可能就会死去,为了保护自己的脆弱,它只好把自己包裹在长满刺的坚硬外壳之下,只要有人接近它,它就会挺起尖刺,以保护自己脆弱的心灵。
可有太多太多的人不理解它们,把它们的行为看作是一种叛逆、一种挑衅,越发地去攻击仙人掌脆弱的心灵,而它,也只能把自己埋得更深、更深,用更加尖锐的外壳包裹住自己,默默地流泪……
那样的一种悲哀,你明白么?
也许,你确实很啰嗦,有时候甚至想把你的观点强加于我;也许,你确实很惹人厌,总是顶着帮助我的头衔来干涉我的学习;也许,你确实很爱自作聪明,总是将我带入了学习的迷惘深渊;有太多太多的“也许”,有太多太多的抱怨……
但你也给了我前进的动力,让我在迷茫的黑暗中找到一缕阳光,让我不至于将自己隐埋在坚硬外壳下的无尽黑暗之中,你是那样的可爱而又讨厌,让我想恨却又无法恨你……
于是,我用仙人掌那带刺的外壳将自己包裹起来,让那颗脆弱的心灵始终爱着你,而用尖锐锋利的刺展示我对你的恨意……你一次次的伤心、难过与失望,可你又何曾知道,在我那脆弱的心灵深处,我对你的爱意是那样那样的浓……
那天,你又接近了我那尖利的外壳,而我狠狠地刺了你一下:“你不要再管我了,你知不知道?!你很烦!”
你愣了愣,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最终,你很缓慢地点了点头,那个细微的动作,蕴含着无尽的悲与哀,却又丝毫不乏对我浓浓的爱意……
你走出了房门,消失在门缝那条细长的黑线之后……
这时,仙人掌脱离了人类,迁居沙漠之中……
当我真正获得“自由”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不知为什么,心里异常失落与沉重,仿佛堕进了一个黑暗的无底深渊……
依然望着那白得空虚的天花板,心,仿佛没有了着落……
泪,静静地淌过脸颊,我淡淡地苦笑了一下,真是没用,怎么又哭了?
再次凝望着那条黑缝,我真的很希望能从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刺壳中走出来面对阳光,抬起头对你微笑……
终于,我扔下冰凉的耳机跑出房门,紧紧地抱住了你,让我深情地呼唤你吧:“妈妈!”
泪,再次淌过……只不过,这次的泪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甜蜜……
你,笑了……
仙人掌终于走出了锋锐的外壳,它知道,这一刻,它长大了…
掌心里的爱
——新疆霍城六十六团学校九年级1班
冰雪消融后的早春,寒气逼人。我拉了拉衣领,将脖子往里缩了缩。街道上拥簇的人群却显出另一番的欢愉。恍惚间,我才想起明天是三月八号。看着那些笑立在商店门前的花朵,我却显得更加的窘迫。因为我知道,我即使搜遍全身,也不能蹦出半毛钱。平时我那些“大手大脚”的行径,在今天看来,真是一种嘲讽。但是我也知道,她是不喜欢那些东西的。
白墙、红砖,青色的水泥板,还有屋顶几根飘忽的枯草,在周围鳞次栉比的房屋中,显得极不搭调。我不在意,也不奢求。我知道,为了操持这个家,她已经很累了。
我悄悄地溜进自己的房间,以为这样便可安然自若地混过一天。但是良心是不愿意迁就我的。我的脑海总是不停地闪出她对我的好——一种毫无瑕疵的几乎不企望回报的付出。想起她厚着脸、低声下气向别人借钱时的表情;想起她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身子。我的心便一扯一扯的疼。原来,我最不在意的竟是我最在意的——我的养母,一个从未组成自己的家庭而把我视为她全部生命的女人,一个从未生养而把我视为己出的女人,我的母亲!
在我咿呀学语时,她便已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好象是命运故意安插在我身边一样。那时的我因为年龄还小,以为“后妈”都很坏,不敢靠近她,一放学便悄悄地溜进自己的房间。但是长时间的相处似乎很快就磨平了我们之间的隔阂。到了后来,她便开始为我的学费四处奔波。她从东奔到西,从南奔到北,四处碰壁,却总能在开学报到那天将一叠厚厚的钞票塞到我的手里。但那时的我,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而今,我渐渐“走入”了她世界。我知道,她常常因为多年的老胃病整夜整夜地合不拢眼,但她却不敢呻吟,她生怕惊扰了我;锋利的刀口划破她的手指,她却只是用卫生纸和塑料袋草草包扎一下,忍着剧痛微笑着招睐着顾客。多么深沉的爱,深沉得让我难以察觉。
房门咯吱的一声便被打开了。暖暖的余辉中,印衬出她佝偻的身影,歪歪斜斜的影子被夕阳拉的老长,直至掉在门边冷冷的水缸中。我突然想起了李清照的那句“人比黄花瘦”。她眯着双眼,笑嘻嘻地问我肚子饿不饿。我却冷不丁冒了一句:“你的头发好乱,像稻草堆一样。”她并没有生气:“是吗?我怎么不觉得。”“自己照下镜子不就知道了吗!”
于是,她拿起那个锈迹斑斑的摩托车后视镜,仔细地将自己打量了一通,依旧显出特无辜的表情,好象要说自己很“整洁”。
我却拿起了手边的桃木梳跑上前去,抓住她的手,硬是让他坐在了椅子上。她的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很厚,却又像是一层冰,一层透着暖暖温情的冰。
她的眉毛微微地向上翘,但最终又舒缓下去。她说我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但话语中我分明能感到带着些许亲昵的语气。我沉默了,只是将木梳从她的头顶慢慢往下滑,这动作很轻,生怕会弄疼她。
我的手指穿过她有些斑白的头发,不自觉地抖动了起来。原来,她慢慢老了,就在我的不经意间,她那满头的青丝也有了风霜的印记。我似乎嗅到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岁月的沧桑的气息。
梳子顺着她的头发,缓慢地滑落下来。当我再一次重复先前的动作时,她却咯咯地笑了起来,露出了那一排歪斜的牙齿,她的眼睛和鼻子拧到了一起,我觉得很难看。她脸上的线条也随着嘴巴的一张一合,透过纱窗那斑驳的斜晖忽明忽暗。时间是残酷的,须臾间有关她的所有的青葱岁月都被搁浅在了时间长河的彼岸,不经意的一回首,却如镜中的花、水中的月,可望而不可即。
她依旧笑着,但却多了几声哽咽,睫毛也不堪泪水的重负,微微地垂了下来。我感受到了心里的酸涩,也忍不住呜咽起来。愤愤地说:“你哭我也哭!”并假装哭得更大声。她吓得慌忙用她那脏兮兮油腻腻的衣袖擦了擦眼睛,却把脸擦得跟打了马赛克的光盘一样。她静了下来,我的眼泪却如决口的洪水收不住了,肩在抽搐,呼吸变得越发困难……
在我的哽咽声中,她缓缓地哼起了那首她曾经无数次动情时唱过的歌:“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看着面前这个苍老的身影,她就是最疼爱我的那个人吗?还是那个当年我所“畏惧”的女人吗?时间改变了一切,却没能改变她对我的爱,更带不走我和她之间那份远胜过血缘的亲情。时间却又那么无情,带着她跑得那么快,我竭尽全力飞奔着去回报她的爱,却怎么也赶不上岁月催她老去的步伐。
我已不记得曾经在哪儿读到过这样一句话:“虽然你不是如来佛,我却永远飞不出你宽厚的手掌,那上面早已写满了爱的符咒……”
作文三:《第七届全国创新作文大赛获奖作品》15400字2012年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试题及获奖作品
请选择一个题目作文。
题目一:童年记趣
以《童年记趣》为题,写一篇作文,叙述儿时最有趣而又难忘的一件事。不少于600字。
题目二:我的课本
每个学生都有课本,除了每学期的教材,很多同学把自己爱读的书也视为课本,甚至还有一些特殊的课本,每个人对课本都会有自己的感觉。
以《我的课本》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作文。
请选择一个题目作文。
题目一:八月的遐想
以《八月的遐想》为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不超过2000字。
题目二: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
窗帘鼓动,我知道风儿来了;
花影摇曳,我知道太阳来了;
烛光闪耀,我知道生日来了;
我知道太多的东西,包括你脸上的笑、嘴角的倔强,,,,
书山埋首,我却不知道人生真实的模样;
亲人叮咛,我却不知道爱的芬芳的味道;
时钟滴答,我却不知道光阴残酷的力量;
有太多的秘密,青春年少的我还不知道!它们一定潜藏在某处,翘首以望,,,,    请以“知道与不知道”为主题写作,写作内容可以涉及题目的一方面,也可以涉及多个方面。体裁不限,不超过2000字。
请选择一个题目作文。
题目一:请从下列人物或词语中任选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为关键词,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不超过2000字。
蔡元培、鲁迅、胡适、雷锋、韩寒、郭敬明、方舟子、史蒂夫.乔布斯、网络、传媒、教育、青春、理想、穿越、我的大学、我的高中。
题目二:如下两段话,出自鲁迅一百多年前的论著。仔细阅读,然后将自己的心得整理成一篇文章,题目自拟,不超过2000字。
“盖使举世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寂,如是既久,则美上之感情漓,明敏之思想失,所谓科学,亦同趋于无有矣。”(《科学史教篇》)
“诸凡事物,无不质化,灵明日以亏蚀,旨趣流于平庸,人唯客观之物质世界是趋,而主观之内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已停,于是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文化偏至论》)
阿娃的眼泪
姓名:刘冰
学校:山东省文登新一中
指导老师:刁云岭
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高中组特等奖第二名
阿娃的眼泪
已是午后,天闷得让人感觉是在蒸笼里。阿娃把电动车停到楼下,取出车上的最后一包快递。快递是方方正正的,单据上写着里面的内容是书籍。阿娃摸了摸已被包装遮住的书角,拭去面上的灰,豆大的汗珠啪啪地滴下来。
七年前,十八岁的阿娃怀抱着从邻村借的高中课本,拖着蛇皮袋踏上了去县城高中的路。课本被汗浸湿,黝黑的皮肤被书角扎得发痒,他始终没有用课本扇风。中考放榜当天,阿娃家门口大白天地放起了红炮仗——村子里好几年才出一个高中生哩!邻村一个上过高中的后生将自己的高中课本庄重地递给阿娃:“娃,好好拿着,城里的孩子也快开始预习了。”阿娃听爹妈说,这后生高考后就把自己闷在家里,后来就拼命地干农活,哪也不去,问话也不回答。阿娃怔怔地望着他消瘦的背影,看着手中那已被翻过无数遍的课本,鼻子竟有点酸,差点掉下泪来。
“嘟——嘟——”打了两遍电话,仍然无人接听。大片乌云从天边漫卷而来,压得人心慌。敢情这快递还送不出去了?阿娃捏着快递单和笔,打量着不带雨具就骑车赶任务的自己,头微微有点疼,疼出一种莫名的担忧。而这担忧,竟莫名的熟悉。
“李娃!”班主任点到名字,阿娃腾地站起来,七尺黑汉在六十人的教室里很扎眼。底下传来几个女生的窃窃私语:“我还以为是个美女。”“不是汉武帝
的宠妃有叫这个名的吗?”“那是野史!”“嗯,是够野的。”一个女孩转头看了几眼庄稼地里出来的李娃,点点头,捂着嘴笑了。
李娃听不太懂普通话,所以他不知道女孩们在谈论什么。他只是觉得,她们交头接耳的模样有点像自己家的老鼠。后来的几天,他发觉这些女孩一直说着他听不太懂的“老鼠话”。教语文的班主任偶尔文绉绉地大发感慨:“啊,孩子们,你们正值青春啊,大好时光啊!”然后李娃偶然瞥了一眼别人的课桌,桌上有张小字条:青春是一场华丽的盛宴。
青春能吃?李娃想起这个月所剩无几的饭票,忧心忡忡。从乡下来的李娃年龄比同学们都大,饭也吃得多。他愣是不明白,家里人吃不完拿来喂鸡的白菜,在学校也要这么多票。至于青春,难道是自己年龄大了,都吃完了?
说实话,阿娃从早上出来到现在不但没有吃饭,连口水都没喝。吃饭是怕多耽误时间,喝水是怕路上找洗手间。现在自己急急地赶过来,连个电话都打不通。阿娃一肚子的无名火烧到手指头,狠狠地按下了拨号键。“什么破工作!”他开始怪起自己的工作来。
高中三年,李娃很少打电话,只有收学费的时候才不得不和爹妈说一声。爹本要到学校给他送钱,他怕爹既受累又耽误农活,执意要自己回去取。几十里的山路,夏有烈日冬有雪,李娃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去。      念了这么多年书,你他妈连个快递都送不出去!阿娃突然间又开始怨恨起自己来。他有点头晕,嘴干得难受,心里憋屈得直想掉泪。
没有昂贵的辅导班,没有优质的课外辅导资料,没有想都不敢想的加分政策,阿娃用尽全身力气,像干农活一样使劲,每晚挑灯夜战,终于换来在一所二本学校学习的机会。
家里的红炮仗又响了,灿烂的火花映出了爹妈紧皱的眉。看热闹的人很多,却没有人给他送来大学课本,没有人能告诉他以后的路怎么走。高考前几天,班里为了缓解大家的紧张情绪,开了次班会,让大家谈谈自己的理想,憧憬自己的美好未来。同学们畅所欲言,或宏图大展,或稳中求胜,只有李娃一言不发。      谈理想吗?干啥呢?在城里找个工作把爹妈接来?那也得先考大学啊!考哪呢?我怎么知道!好好的一次班会,竟把李娃搅得心烦意乱。台上的同学还在滔滔不绝地发言,阿娃却是真的想哭。
“喂,我是送快递的!我都打好几遍电话了!”阿娃心里有气,声音中带着委屈。“我刚才在午睡,马上就来取。”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没过一会儿,楼梯
上走下来一个中年男人。阿娃隔着几步远就把笔递过去:“签字!”没有等待即将结束的欣喜,只有一腔怨气憋在心里。“呵呵,小伙子等急了!多大了?看样子和我女儿差不多!”男人也不生气,一边签字一边和阿娃说话。“孩子,进去喝口水再走吧。”男人微笑着看着阿娃。阿娃被那一声“孩子”弄得有点慌,也顾不得心中的怨气了,手足无措地说:“您,,,,您比我爹年轻。”男人仰头一笑,随即望着阿娃的工作服,慢慢地开口:“其实,我小时候送过报纸,也很辛苦。”阿娃听见自己的心“怦”地跳了一下,他点点头,却不知该如何应答。好在男人适时地露出释怀的笑:“那段日子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都会过去的。几个轻浅的字散在湿热的空气里,并随着空气钻进阿娃的鼻孔——温温的,像眼泪的引子。
一道闪电忽然晃疼了眼睛,轰隆隆的雷声震疼了耳膜。阿娃扫了一眼楼牌——××大学职工楼。他迅速跳上电动车,回头大声地对男人喊:“老师,我先回了!谢谢您!”
暴雨毫无防备地从空中砸下,阿娃的泪水肆无忌惮地奔出眼眶,在滂沱大雨中肆意流淌。年轻的面庞被雨水和泪水打湿,却仍高高地扬起,不羁中涌出满满的骄傲。
我才二十几岁,应该还有那不能直接当饭吃的青春。我还能做很多事,人生好好地过,理想的路一步一步地走。阿娃这样想。
点评:这篇文章用小说的结构,来演义一个叫做阿娃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在城市送快递的路途中,在现实生活强烈的挫败感中,回忆自己暗淡的高中生活与青春岁月。明天与今天,过往与当下,互相穿插,扣人心弦。最后他被一位从前也送过报纸的大学教师的话语所启发,在眼泪奔涌中警醒,并感悟到原来自己还可以有青春与理想,有可以学习的榜样。全文生活气息浓厚,语言流畅朴实,没有名言,没有排比,没有铺张,没有做作,没有所谓的作文技巧,但读来自然生动,水到渠成。我经常说“用自己的语言,讲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写出自己精彩的故事,就是优秀作文”,这篇文章也证明了这一点。文章的不足之处在于叙述高中生活的故事稍嫌平淡,起伏与纵深感有待加强。(点评人:北京大学中文系副系主任、教授 漆永祥)
只恐夜深花睡去
姓名:厉佩逾
学校:江苏省南京市金陵中学
指导老师:谈薇薇
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第五名
只恐夜深花睡去
“诸凡事物,无不质化。”如此说来,古中国的几千年倒像是一场浩大的精神野游,“思无邪”的时代明净姣美的爱欲如芙蕖嫣红涉江而来,诗三百里没有一句“我爱你”,却又没有一处不是“我爱你”。燕燕于飞,呢喃不尽瞻望弗及的悲哀;不知其期,满满盛着人世烟火的思念,却从无怨怼与悔意;绝望的时候,有阮籍穷途末路的长歌当哭;对于美,是嵇康那积石如玉的风流神姿;我们遥见着月色,想到的是“万户捣衣声”的温暖。那时候,我们只知“思”不知“质”。我们了解的是本心,对于美有着极敏锐的灵识,也没有被物欲来蔽,说得出“我醉欲眠卿且去”,做的也是“天子呼来不上船”。
浪漫,曾是中国人的天性;寻美,曾是中国人的本能。
从19世纪第一声炮响轰开了国门,醉生梦死的人们惊醒,西方工业文明的华彩开始冲击着中国传统的美学。科学和知识成了我们最常挂在嘴边的话题。我们渐渐了解的是,日月盈亏与天狗无关,银河里没有潺潺春水,明亮的星辰不过是一块崎岖顽陋的石头。那些在书页里散发出淡薄香气的神话不再美人如花隔云端,也不会有人幻想蟾宫女娥,原来我们创造出的美的本“质”索然如斯。渐渐硬冷掉的不仅是弃用的香炉,更是那些温润洁软的人心。科学带来了便捷,带走的是情感。
现在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说:“在旧的时候,如果我想你,我不会给你打电话,不会给你发MSN,我会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是,我们在怀念着,怀念那些不廉价的思念,不是一个电话还未完就冷却的情感;我们在眷恋着,眷恋书信上隽秀圆转的字迹,不是一封电邮发过来的寥寥数语。      也许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常看见报纸上说×××技术有了新的进展,×国元首访问×国,诸如此类。又或者听广播进大段广告、推销某样商品,抑或
新闻报道又有人酒后驾车、房价又涨了等等,了无意趣。整个世界把它的“质”展开在我们面前,自然界严肃而刻板地运行着,社会是客观又物质的,节奏紧凑急切,对于物质的欲望竟成了人心的主宰。
记得表姐去相亲,对方是位斯文温和的中文博士生,上来就谈钱钟书先生与杨绛先生的爱情,又吟诗给姐姐听,十分文雅的样子。谈着谈着最后还是滑向房子、车子、薪水的话题。“听起来,他对经济的研究倒比中文还强些。”姐姐回来笑着讲给我们听,话里却充满失望的意味。一个用知识做外套包裹物欲心的人露出汲汲名利的样子更令人黯然。
一百年前的鲁迅先生已然对此失望至极,到如今,我们失去了更多美好的事物以用此换取物质的完满丰盛。可悲的是,大多数人认为这理所当然,若是倒过来,反而令人生疑欷歔。
在我就读的这所重点高中,文科班一共只有两个,若别人问起,我自我介绍说是文科生,你便可看到对方脸上浮现出细微的怜悯与轻视,“文科生=数学差=没有竞争力=没有前途”,他们的思维代换便是这样的。若我说我是真正热爱文学的美,他们会说:“哦,这大抵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傻子。”真是令人悲哀的定义。
那日在图书室自习,黄昏时下起雨,陈旧的木地板散着潮湿的热气,藤架上开着大朵细白的荼蘼,香气怅惘幽婉,我独自倚窗而坐,看天光从乌木窗格中透进来。台上搁着一只描花缠枝莲的青瓷瓶,里面盛着清水插一枝洁白带露的马蹄莲。图书室管理员是位白发苍然的退休老教师,她热爱文学与书籍,便回校接管图书室,这里的一瓶一画都是她精心布置,书用牛皮纸细整包好,再用粗黑笔以繁体在封脊上写下名字,字迹秀丽端严。时而点一只带铜绿的精致香炉,十分雅致。闲来无事,她也会翻出《全宋词》教我。在这里时光似是静滞了,隔却外界的纷扰,那些沉入淤垢中的古典美似粉白圆润的荷花招招而放,带着洁净柔软的气息,令人直欲落下泪来。
那日看见苏轼的一首小诗,一字一句抄在雪浪笺上: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是了,在这物欲横流、人心硬坚的时代,那些涌动在中国人骨血里的千年风雅,怕是要像深夜的海棠一般沉沉睡去了,谁来烧一支明光红烛,照它丝垂缕翠,容色灼灼,重回那“思无邪”的美好时光?
点评:这篇文章结合“题目二”中鲁迅的话语来论述中国人天性的浪漫与美感。在19世纪西方文化伴随洋枪大炮侵入中国之后,科学与知识给中国带来了巨大变化与异化,物质的欲望主宰了人们的心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风雅,只恐夜深花睡去,作者期待有高烛明照,使我们重归“思无邪”的美好时期。这篇文章是五篇特等奖作文中最富于才情的,全文清新可喜,感情真挚,婉转流丽,字如珠玑,不枝不蔓,再加上一笔工整秀丽的书法,令人爱不释手。这也告诉我们,写一笔好字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高考中,都会使你获得优厚的报酬;相反,如果写一笔涂鸦的文字,甚至满篇错别字,则会得到最糟糕的结果。文章的不足之处是说理稍涉浅近,略显稚嫩。(点评人:北京大学中文系副系主任、教授 漆永祥)
诚挚与真实
姓名:姜伟臣
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指导老师: 陈玉洁
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
诚挚与真实
自20世纪初理性之光以降,人类如同刚刚睁开睡眼的婴孩开始疯狂地打量这个已被祛魅的世界。人类中的杰出者力图用物理公式、数学模型、分子结构表达他们所认知的世界。他们认为经过一系列严格推导就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的世界。然而,他们遇到了困难。
他们的困境恰恰是人类理性的困境,是理性期望的真实世界与情感期望的诚挚世界的矛盾。理性一词源于古希腊语“logos”,原意为理念。从词意发展来看,最早的“逻各斯”兼有理性的“理”与感性的“念”两重含义,即表示人们对客观真理的主观感受。随着理性的发展,主观的东西被慢慢去除,“逻各斯”更多地成为一种绝对真实的代名词。这一转变,标志着人类理念异化的开始。      20世纪的西方文论史,就是一部理性异化史。左派批评家与右派批评家的争论长达一个世纪,贯穿了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转变,其间各种文艺流派竞相出现: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其衍生的存在主义、接受美学;四五十年代索绪尔
的语言学转向;60年代终结于法国五月风暴的西马以及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这是一个需要大师的时代,并且也产生了诸如卢卡奇、巴特、德里达、福柯之类的大师。而他们所争辩与讨论的焦点,就在“理性”二字。
如鲁迅所说,近代理性异化最突出的两点,一是知识崇拜——“举世惟知识之崇”;二是文化地位下降——“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而这两点,都代表了真实世界对诚挚世界的压制。人的情感被忽视,全社会只在乎那些可以被在乎的东西。
尼采说:“人类对世界占有和征服的欲望,表现于对知识的渴望。”近代以来,人们这种征服的欲望愈发强烈。工业革命后,机器成为人类延长的双臂,改造世界的能力愈加强大,人类还缺少什么?显然就是一个绝对聪明、最有逻辑的大脑。如何获得?去寻找知识。于是,人类对于知识有了一种额外的渴求——这种渴求并不是知识带来的愉悦引起的,而是出于知识“有用”。一句名言恰能很好地体现这种对知识的畸形崇拜——“知识改变命运”。
正是因为知识被前所未有地提升到现在这个位置,才会出现人们对专业人士的病态服从,才会出现一“证”行天下、一“证”万事通的现象。伴随着这个过程,我们与所追求的民主自由又远了一步——因为我们不仅要服从所属政权的统治,还要屈服于一大批“话语权威”(罗兰·巴特语)。
知识崇拜使我们不再去体会知识带来的愉快感受,相反,我们疲于奔命,为获得(或者说占有)话语权威手中的知识,不惜被其“绑架”,成为另一个“规训主体”。而这个结果,是鲁迅先生在百年前就预见到的:“美上之感情漓,明敏之思想失。”除了知识崇拜,理性异化的另一个表现是文化日益成为经济的附庸。西方批评家对这一部分分析较多,最重要的是阿尔都塞和阿尔诺的“文化生产论”。
作为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本应处于互不干扰的状态,因为政治的首要法则是平等,经济的首要法则是效率,文化的首要法则是自我表达。每个领域的首要法则不同,决定了它们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每个国家不可能同时拥有三个合作的政权,所以只能有所取舍。而理性泛滥的今天,最重要的是如何获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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