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1年邯山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招生政策如下:
(一)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公办小学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采用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确保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统一报名时间(8月5日-8月17日)
辖区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四证”(居住证、父母双方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户口或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和适龄儿童,到服务区片内学校进行报名。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各学校接受报名、核验相关资料、登记造册,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各学校的新生资料进行审验,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
(2)办理入学手续(8月22日前)
由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至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公办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邯山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人籍一致)。
(2)招生条件:公办初中学校原则上按照“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证对口”三对口进行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个别达不到“三对口”标准的,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要求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接收学校要按片内生录取。原则上,2020年8月31日以后户口迁移、住址变更的,按2020年8月31日以前的户口所在派出所、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升入初中学校。
(3)招生时间:8月5日—8月22日
对于升入市直初中学校的录取方式为:小学初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市直初中核查录取。
对于升入区直初中学校的录取方式为:小学初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区直初中核查录取。
(8月5日至8月12日)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三对口”原则,对各小学上报的毕业生证件和预分工作进行复验,确定片内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
(8月13日至8月22日)市直初中学校印发预录通知书,学生家长向初中学校提交审验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核验确认后,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二、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国家、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总目标,实现省定2022年底前将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要求,科学核定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邯山区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教体局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核验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二)直升办法。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及民办初中附属小学在籍在册学生,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可以直升上一学段学校,自愿不参加直升的学生,要签订“自愿放弃直升承诺书”,承诺书由毕业幼儿园或学校收集,交邯山区教体局教育科备案。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民办初中附属小学(民办小学附属幼儿园)起始年级和中途转入学生不再列入直升范围。
1.确定直升名单(7月28日—8月1日)
幼升小或小升初直升的学校或幼儿园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办学许可证;民非证;民办教育收费情况报告表;涉及信息变更的需携带行政审批机构的许可决定书;以及其它可以证明相关学校和幼儿园系同一法人、同一集团的佐证材料)和幼升小或小升初直升申请材料。
2.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8月2日—8月4日)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必须使用经行政审批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批同意的学校规范名称,必须公示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数、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录取时间和形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学校名称要使用经行政审批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批同意的规范名称,严禁违规承诺入学、虚假招生宣传。
3.志愿填报(8月5日- 8月12日)
凡是报名民办学校(含直升)的学生,不论民办学校录取与否,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片内生学位。后需到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片内生对应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如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招生录取(8月13日-8月15日)
(1)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予以全部录取。
(2)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所属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该校不再组织报名录取。当所属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派位结束后,录取名单分别由学校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电脑派位现场盖章后,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幼儿园直升小学的参照以上执行)
(3)8月15日,邯山区教育行政部门利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服务系统》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除按招生计划数随机产生外,同时按规定比例也派位出补录学生名单,以备随机派位放弃就读名额的即时补录使用。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录取名单分别由学校和区教体局盖章将录取名单在现场公示并备案。
5.报到入学(8月16日至8月18日)
按照随机派位结果,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
6.补录(8月20日前)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预补录学生名单前后顺序依次补录到位,原则上只进行一次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7.公布招生最终结果(8月22日前)
民办学校最终录取结果(包括直升、随机派位结果)由市教育局和民办学校通过官网和公众号等途径统一向社会公布,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的录取结果一致,不得“增加”“替换”。
2021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
A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西、铁路以东。
B陵园路以南、贸易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西、邯山街以东。
A陵园路以南、贸易路以北、铁路以东、邯山街以西。
B贸易路以南、农林路以北、邯山街以东、陵西南大街以西。
3.将相和小学(原浴新南小学)
招生范围:贸易路以南、渚河路以北、邯山街以西、铁路以东(龙旺名城除外)。
招生范围: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中华大街以西、陵西南大街以东。
A陵园路以南、贸易路以北、绿化南路以西、陵西南大街以东。
B贸易路以南、农林路以北、育才街以西(不含育才街)、利民街以东。
招生范围:贸易路以南、农林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A农林路以南、渚河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东、中华南大街以西。
B水院路以南、渚河路以北、中华南大街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
8.渚河路小学、渚河路小学(相如校区)
A渚河路以南、水厂路以北、中华南大街以西、浴新南大街以东。
B渚河路以北、农林路以南、陵西南大街以西、邯山街以东。
C中华大街以西,陵西大街以东、学院北路以北、水厂路以南。
招生范围: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光明南大街以西、中华南大街以东。
A和平路以南、农林路以北、光明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西。
B陵园路以南、一厂南路以北、绿化南路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
A滏河南大街以西、光明南大街以东、农林路以南、渚河路以北。
B农林路以南、水院路以北、光明南大街以西、中华南大街以东。
C农林路以北、一厂南路以南、光明南大街以西、育才街以东(含育才街)。
A中华南大街以西、陵西南大街以东、南环路以北、学院北路以南(含金碧苑、现代·海棠湾)。
B邯钢罗一生活区、金世纪。
招生范围:渚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中华南大街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金世纪、罗一、97号院、罗三、开元小区、河北工程大学家属院除外)。
招生范围:渚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光明南大街以东、滏河南大街以西。
A和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滏河南大街以东、滏东大街以西。
招生范围:美的城、邯峰电厂家属院、南湖花园、美的时代城。
17.赵王小学、七贤小学
A水厂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西、107国道以东(金碧苑、马庄村、三堤村除外)。
B渚河路以南、水厂路以北、浴新大街以西、107国道以东。
招生范围: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滏东路以东。
招生范围:陵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滏东路以东 (含滏东路路西的明珠花园、东方绿城西区、隆福院、原公安局家属院)(2021年香兰雅居、宏达·圣水湖畔、东城尚品、公安交警社区暂在明珠小学报名)。
招生范围:荣盛江南锦苑小区(2021年御府雅居、滟堤.澜湾暂在九鼎小学报名)
招生范围:东环路以东、中堡三路以北、桃源北街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2021年大树康城、万聚凯旋城、屹立花园小区暂在桃源小学报名)。
招生范围:南堡乡南堡村区域内适龄儿童(含紫岸小区)。
招生范围:小裴堡村、前井头村、后井头、代召村、西井头村。
招生范围:常张策村、宋张策村、赵张策村。
招生范围:南堡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河沙镇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代召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七岔道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聂庄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上宋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招生范围:张庄桥村五道街;漳河以北、南环路以南、中华路以西、张庄桥村以东(邯峰电厂家属院、南湖花园、海棠湾除外)。
招生范围:马庄村、三堤村。
招生范围:北张庄镇各学校对应对口村;漳河以南邯山区户籍的新建小区,由北张庄学区安排。
招生范围:马头电厂家属院。
35.工程大学附属小学
招生范围:河北工程大学家属院、学院北路97号院、开元小区、罗三生活区、左西村(协议村民)。
招生范围:河沙镇东、南、西、北街、马堡村、朱冀庄村、东堤西堡、西堤西堡村、裴庄村、王庄村。
环城路以外规划住宅小区,如没有配套学校,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原则上到该小区占地自然村接受教育。
招生范围:南堡乡(上宋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和常张策村、宋张策村、赵张策村除外)
对口小学:南堡中心校、桃源小学、廉颇小学
对口小学:明志学校、河沙镇中心校、七岔道中心校
招生范围:代召乡和上宋中心校下属各小学对应对口村。
对口小学:代召实验小学、上宋中心校、代召中心校、聂庄中心校
A和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滏东大街以东、东环以西。(含滏东路路西的明珠花园、东方绿城西区、隆福院、原公安局家属院)
B香兰雅居、宏达·圣水湖畔、东城尚品、公安交警社区。
C南堡乡常张策村、宋张策村、赵张策村。
对口小学:阳光实验小学、明珠实验小学、张策实验小学
A 和平路以南、农林路以北、光明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西;
B 陵园路以南、一厂南路以北、绿化南路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
对口小学:滏河学校小学部
2021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务工子女范围
1.邯山小学:铁路以东,陵西南大街以西,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
2.火磨小学:铁路以东,陵西南大街以西,陵园路以南,渚河路以北。
3.南关小学:陵西南大街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和平路以南,渚河路以北。
4.滏河学校:光明南大街以东,滏东大街以西,和平路以南,渚河路以北。
5.将相和小学(原浴新南小学):铁路以东,中华路以西,渚河路以南,学院北路以北。
6.开元小学:中华大街以东,光明南大街以西,渚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不含工程大学附属小学服务范围)。
7.育德路小学:光明南大街以东,滏河南大街以西,渚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8.滏园小学:滏河南大街以东、滏东大街以西、渚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9.三堤小学:学院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铁路以东,中华南大街以西。
第一片区:铁路以东,中华南大街以西,南环路以南,漳河以北。
第二片区:美的城、邯峰电厂家属院、南湖花园、美的时代城。
11.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本区域进城务工子女。
12.廉颇小学:本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务工子女。
13.北张庄学区: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漳河以南邯山区进城务工子女,由北张庄学区安排。
14.太行学校:本区片务工子女。
15.南堡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含小北堡村、万聚凯旋城、荣盛锦绣江南小区、御府雅居、滟堤.澜湾);和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滏东路以东由南堡中心校统筹安排(含滏东路路西的明珠花园、东方绿城西区、龙福院)。
16.河沙镇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
17.代召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
18.七岔道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
19.聂庄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
20.上宋中心校:各小学按对口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含香兰雅居、宏达.圣水湖畔、东城尚品、公安交警社区、屹立花园);东环路以东、中堡三路以北、桃源北街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片内的务工子女由上宋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21.张策实验小学:本区片务工子女。
和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滏东路以东。(含滏东路路西的明珠花园、东方绿城西区、隆福院、原公安局家属院)
其它学校学额有空余,也可适当接收招生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务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