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停学治疗一年,开学高一,必须去军训吗?

有个孩子的母亲问我:“我的孩子整天都躺在床上玩手机,我该怎么帮助他?”
我问这位母亲:“你看到孩子这样是什么心情?”
她说:“我生气啊。他抑郁症应该多去活动,整天躺在床上干什么?!”
我问:“那你看到他这样,做了什么呢?”
她说:“我说他,让他下楼转转,他不听,还和我吵架。”

相信这位母亲所经历过的,对于孩子患抑郁症的父母来说并不陌生。我经常会收到家长的提问:“我的孩子有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我该怎么帮助他?”这个问题很难用几句话甚至几段话回答清楚,但我可以试试看,至少给关心这个问题的家长一些提示。

首先,如果你想要帮助你的孩子,必须先理解你的孩子。


不管是什么心理症状,都不是天上砸下来的不幸运,偏巧砸到了你家里。很多心理疾病,包括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都与家庭对待孩子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相关。

比如有的家庭过度严苛地教育孩子,不允许孩子犯错误,一犯错误就责骂,会非常容易使孩子内化一种对自我严苛的态度,而这种极度的内在自我严苛,可以解释非常多的强迫症症状。

我有个12岁就患了强迫症的小患者Z,他的强迫症状之一是反复地涂改笔记和作业,这使他每天晚上要花很久去做作业,而且根本做不完作业。他之所以反复涂改作业,是因为他总在担心自己写错了,但是即便他改了,他还是不放心,于是再改一遍,结果越改越糟糕。

他妈妈对他这一点非常生气,呵斥他别再修改作业,但是却不清楚这些行为都是他的强迫症状。孩子自己也非常苦恼,但觉得想要修改的冲动是那么地自然又强烈,根本停不下来。


那他又是因为什么家庭教育因素患上强迫症的呢?Z的妈妈和Z分别给我讲了他小时候的经历。Z的妈妈是一名中学教师,对待自己的学生就非常严格,如果学生达不到她的要求就会训斥学生。而她对自己的儿子更是如此。Z还没上小学之前就被妈妈要求学习小学课本、背古诗词,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学会就会被训斥。Z上了小学之后,成绩比较好,但不是最好的,每一次考完试Z都会非常紧张,因为妈妈会审问他为什么没有考得更好。

因此,从开始学习起,Z就紧张学习过程、担心结果不好。他在小学的这6年里逐渐形成了过度检查的习惯,然而即便过度检查也依然不能逃避妈妈的训斥,因此过度检查变得越来越严重,终于发展成了强迫症。

在了解了Z的症状发展过程后,我对Z的妈妈进行了心理教育,给她讲了Z为什么发展出了强迫症的原因,她的教育方式对Z强迫症状的产生和维持起到了怎样的作用。Z的妈妈非常后悔自己曾经对Z的教育方式,决定好好地学习心理学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

但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家长会在孩子患病之后萌生出改变的愿望,但有时他们会不切实际地期望自己一旦改变了对待孩子的方式,孩子的症状就可以立刻消失不见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原因是孩子的症状是多年的教育环境逐渐促成的,即便家长的教育方式发生了改变,孩子内在的人格已经形成了一些定式,可不是简单地换个环境就可以改变的,还需要整个家庭和心理咨询师长久的协作努力。

其次,你要表达你的关心,积极地和孩子交流情绪和感受,尽量多地鼓励孩子,尽量少地去指责孩子。

绝大多数患心理疾病的孩子都缺少家庭成员的情感支持和情感联接。请注意,仅仅是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并不是真正的情感支持和情感联接。给予孩子真正的情感关注和情感支持,恰恰是很多中国父母特别欠缺的教育技能。

当一个孩子的情绪很少被家庭所关注,父母极少与孩子交流情绪和感受时,这样的养育环境会非常容易使孩子从内心里感觉到没有情感联接和依恋。当他再在生活中遇到较多的压力之后,非常容易感到无助和退缩,这正是很多抑郁症患者的发病因素。


有的家长在孩子患病了之后,开始学习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但是必然会遇到很多阻碍,比如家长还没有把握好进行情感交流的时机,没有认真去体会孩子的需要和情绪,那就需要更多对“共情能力”的学习。

一位抑郁症患者的母亲曾问我:“我已经非常努力地去和孩子沟通了,但是她不理我,怎么办呢?”
我问这位母亲:“你是怎么做的呢?”
她:“她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我就坐在旁边陪她看。”
我:“你做得很好。你们有交流吗?”
她:“我问她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她说我很烦。”
我:“你看电视的时候喜欢别人在旁边一直问你吗?”


很显然,她选择了一个不好的沟通时间,在她的孩子看电视的时候,并没有对母亲的需要,但是母亲的“关心”却打扰到了孩子。我给她的建议是,她可以找其他的时间和女儿进行情感沟通,比如邀请女儿出去吃午餐,然后很自然地和女儿聊女儿感兴趣的事情。在女儿空闲的时候,去女儿的房间,向女儿道歉——“妈妈曾经对你的情绪没有很好地关注,对你造成了伤害,妈妈对不起你”。

但是,很重要的是,请家长们不要期望自己的一次道歉就能换来孩子的原谅,孩子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一直在情绪上感到受伤,他们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原谅家长的。如果我们想要获得孩子的谅解,我们也要有真正承认错误的勇气和弥补错误的决心。

我甚至听过一些例子,当有些家长认为自己已经改变了对待孩子的方式,而孩子对家长的关心爱答不理时,有的家长感到自己的努力碰了一鼻子灰,反倒会大发雷霆,指责孩子好不吃赖不吃,是个白眼狼——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这样会把明明有修复机会的亲子关系推向彻底没救的深渊里。

如果是这种情况,强烈建议家长们自己要接受心理治疗,因为这说明这些家长自己有难以耐受挫败的心理困难。

此外,你需要停止要求自己已经患病的孩子“表现正常”。

有很多孩子正在接受咨询的家长会向我埋怨孩子,“他(一个患强迫症的孩子)为什么不能像正常孩子那样收拾桌子,桌子为什么一团糟”;“她(一个因抑郁症休学的孩子)为什么不去上学而整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很多家长看到他们所觉得不顺眼的行为时,就会去指责孩子。当孩子的症状没有被理解而只是被指责的时候,行为的改变并不会真的发生,这些指责变成了仅仅是父母在发泄自己的情绪,不仅对孩子没有帮助,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加糟糕。

家长需要理解的是,孩子“不正常”的行为正是他们的症状之一,而不代表孩子有着顽劣的个性。比如上述把桌子搞得一团糟的男孩子,当我和这个孩子聊起这部分时,他和我说他觉得收拾桌子很痛苦,因为如果他一旦开始收拾,他就需要按照非常僵化的规则去收拾,比如东西一定要按照某种顺序摆放,而这样收拾桌子会花特别多的时间,但是他现在要准备高考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收拾桌子,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桌子乱着。我问他,桌子乱着对你找东西有影响吗?他说,没什么影响,我都知道我最常用的那些资料会放在什么地方,我只是没有去用我的仪式把它们摆放整齐而已。

其实在我的眼里,这个孩子没有把桌子非得收拾得符合他原本的强迫性的规则,已经属于症状上的改善了,而父母的要求和责备,实际上反倒是把孩子往更严重的强迫症状推了一把。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个孩子都值得被看到、了解和温柔地对待。

本文作者:闫煜蕾,简单心理认证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咨询师,中美精神分析联盟(CAPA)高级组 督导组。了解作者更多信息,详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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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在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下,参加社会服务、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励和资助;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于入学后出示有效证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信息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学生经治疗后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准许学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时到校,凭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然后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等方式缴纳学费。

第二节 成绩考核与记载

第七条 学生应按学校学年学分制规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规定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须参加所在班级课程学习并完成规定的作业和实验报告,方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经注册的学生证。

第八条课程考试一般采取闭卷形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对某些需采取开卷形式或采取百分制评定确有困难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后,可采用开卷考试方式和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课程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过程考核成绩、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构成,具体比例按课程大纲要求执行,同一课号课程比例须一致。

体育课考试成绩应根据学生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九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给出评定成绩的教师向系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系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部长、副主任)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更改。

第十条阅卷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成绩单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纸质成绩单打印三份,成绩单每页均须阅卷教师和系主任审核签字,一份交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其余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其中一份成绩单连同学生原始成绩依据、试卷分析和试卷装订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备查)。

学生毕业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载入学生成绩表。成绩表一份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

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内容及难易程度、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等因素客观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表述方式,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成绩绩点×学分。

学习成绩与绩点的折算为:60分成绩对应1绩点,60分以上成绩每增加1分绩点增加0.1,低于60分的成绩绩点为0。折算方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折算成绩绩点

五级记分制成绩折算成绩绩点

低于60分折合为0绩点

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为总学分绩点。

学习成绩的优劣用平均学分绩点表示,即

第三节 选课、补考与重修、缓考

第十二条学生每学期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选课,且所选课程被确认后其考试成绩及学分方予承认。对于漏选或未选课程,其成绩及学分不予承认。

对于任意选修课,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选和退选。

第十三条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应重修。

学生因病、因事缺课,缺课时数累计不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二分之一,并完成规定的全部作业和实验,经任课教师允许和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四条学生所修课程须经考试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五条学校每学期为上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学生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一周内进行。学生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按挂科计。挂科课程可与低年级学生进行重修,重修不合格按挂科计,且重修课程不能参加补考。

第十六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同一门课程,只准缓考一次。缓考学生须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并在考前告知任课教师。缓考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包含平时、期中、期末成绩)记载,如缓考不及格,须参加重修。期中考试、重修考试和补考不能申请缓考。

第十七条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旷考课程必须重修。

第十八条对学习成绩优秀、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本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课程免修。经任课教师同意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申请免修的学生可不随堂听课,但须完成该门课程规定的作业和实验后,方可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九条学生因教学计划变动、复学、转学、转专业所遗漏的课程,必须补修。

第二十条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可申请选修体育保健课。

第二十一条取得学籍的学生按入学年份编入相应年级和专业班。学生应随本年级上课、考试并参加班级各类活动。

第二十二条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编入适当年级的相应专业班并参加班级各类活动。

第二十三条如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且所欠学分未达到降级标准,或应届毕业生未修满规定学分,无法按标准学制毕业,可提出降级申请。应届毕业生的降级申请须在毕业设计开始前提出,否则学校不予受理。对通过降级申请的学生,根据其具体情况编入适当年级的相应专业班,并参加班级各类活动。

第二十四条累计挂科15学分以上的学生须降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十五条降级、转班由学校在每学年初统一组织、安排。降至下一年级的学生须额外缴纳一年学费。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在本校和现专业完成学业。如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15〕80号)规定,可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分阶段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休学:

(一)经二级甲等以及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且治疗、休息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内因病假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本科生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专科学生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第三十一条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其相关事宜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期间不享受学校资助和奖励政策;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公费医疗待遇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医疗经费管理细则》(校发〔2006〕178号)的有关规定;

(三)休学回家的往返路费自理;

(四)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三十二条学生休学期间,不得中途申请复学。

第三十三条复学学生须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继续学业。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健康状况,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复学;

(二)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件(复学申请书、休学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复学;

(三)复学学生应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如遇没有连续招生的专业,视学生具体情况,经批准可转入学制相同的相近专业学习,所缺课程应在适当期限内补齐。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违者按退学处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退学:

(一)累计挂科25学分以上的或第二次达到降级条件的;

(二)本科生在八年内(含休学)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专科生在六年内(含休学)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三)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

(四)学习期间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两周(含两周)以上的或请假逾期连续两周(含两周)以上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八)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80学时以上的。

第三十六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经同意,由学校出具相关手续并告知本人,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于退学及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其本人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一周内到教务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到相应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其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提供学习证明。

第三十八条因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退学的学生,如累计挂科不超过30学分且未受过降级及以上处理,或累计两次达到降级标准(降级标准为累计挂科大于15学分小于20学分),经家长同意后,可提出试读申请,由学院对其做出综合鉴定,对于符合试读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缴纳一年试读费降级试读一年。试读期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者,经学校批准可恢复学籍。

第三十九条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班长每周五将本班考勤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定期将考勤及处理情况报教务处。

第四十条考勤包括:上课、实验、实习、公益劳动、军训等教学环节。如因故不能出勤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均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20学时以上且不超过40学时,或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40学时以上且不超过6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且不超过8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十一条学生因病请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一日内由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两周内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病假超过两周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学生因特殊情况请事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证明其理由的材料,一日内由辅导员批准,一周内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一周及以上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四十二条学生请事假或病假均须填写请假单,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活动期间,请假由领队批准,校外教学活动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将请假审批材料交所在学院办公室保存备查。

第四十三条请假被批准后,由学生本人持准假通知报告辅导员和班长。请假期满后,学生要及时到所在学院销假;如期满不能按时返校上课,需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四十四条学生节假日期间离开哈市须向辅导员报告。学生节假日回家须于假期结束的当天晚八点前返校。

第九节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四十五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本科生在八年内、专科生在六年内(含休学时间)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六条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提前期限以学年为单位:

(一)按规定提前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

(二)申请提前毕业时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

准予提前毕业的本科学生,可提前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四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结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于一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重修或参加相应班级学习及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持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八条对学习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九条“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专业”的有关规定参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双专业、双学位暂行规定》(校发〔2008〕123号)。

第五十条 本章规定内容自2015级学生开始实行。

第三章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建立和完善治安、防火、防盗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的管理制度,为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五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生评教、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五十三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安全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学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

第五十五条学生可以在校内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学生团体和参加团体活动。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十六条学生个人不得在校内印刷出版各种刊物,学生会和学生团体组织出版各种刊物要经校团委审核,报宣传统战部批准备案。

第五十七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需经学校同意,并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学校将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五十八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守《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五十九条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在校外居住。

第四章 关于学生奖励的规定

第六十条学校每年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受表彰奖励个人和集体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第六十二条对学生的表彰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六十三条学校表彰奖励决定记入受表彰奖励学生档案。

第五章 关于学生课外活动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第六十五条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的活动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和思想性、娱乐性的统一,要营造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十六条校外个人或团体进校开展学生活动,须经学校团委批准。

第六十七条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第六十八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六十九条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要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七十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

第六章 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注: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为一年。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无其他违纪表现者,可按期自动解除察看期;留校察看期内如再度出现违纪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察看期内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显著进步表现,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经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可提前解除察看期。

第七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违反《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达到开除学籍处分标准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校学习期间经教育不改,累计受过三次以上(含三次)纪律处分者。

第七十三条对违法并受到国家司法部门处罚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和警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被处以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对滋事、策划、打架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者,按下列条款处理:

(一)滋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话语挑逗,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他人打架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⑴ 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⑵ 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⑶ 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打架或参与打架者:

⑴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虽未伤人但产生极坏影响者,给予记过处分;

⑵ 动手打人致他人受伤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⑶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恶化,并产生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目击者故意作伪证,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打架者本人提供伪证,加重一级处罚。

(五)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

1.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打架过程中持器械打人者,视器械种类和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唆使校外人员到校内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到校外滋事、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九)打架斗殴受伤者,医疗费由打人者负担,查不清直接责任者的由对方集体承担;因打斗造成物品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查不清直接责任者的由对方集体承担。

第七十五条盗窃、骗取公私财物,视财物价值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如价值较大或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十六条损坏公共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如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学校严禁酗酒、打麻将、赌博,一经发现给予违反者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如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十八条吸毒者,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者,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者,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情节或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十九条学生成立社团组织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社团组织请校外人士来校做报告或演讲,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十条对于旷课学生的处理,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八十一条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十二条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不包括第八十条):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经教育有悔改表现;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对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

第八十三条处分决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一)违反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十条规定的行为,处分决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如下:

给予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下达处分文件,留存归档并装入学院整理的学生档案中,同时将处分文件送至教务处和学生处。留校察看以上(包括留校察看)处分,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下达处分文件。

(二)其他违纪行为,处分决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如下:

(1)给予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后,由学院下达处分文件,留存归档并装入学院整理的学生档案中。留校察看以上(包括留校察看)处分,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下达处分文件。

(2)学生一次违纪事件涉及两个以上学院的,由学生处会同学生所在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等部门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核后,按处分权限下达处分决定。

(三)学校对于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应当填写处分登记表。

(四)学生处将违纪学生的处分材料真实完整的归入本人档案。

(五)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十四条在学校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或者其代理人可向学校提请陈述和申辩。

第八十五条 学校拟对学生处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告知当事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学生要求听证的,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八十七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八十八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通知受理部门及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重新研究决定。

第八十九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省教育厅学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九十条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九十一条最终处分决定做出后,学院将处分决定送达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收。

第九十二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如需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九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十四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军训计划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军训计划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军训计划方案 篇1

  定于近期对全部员工进行一次军训,旨在进步全部员工的工作自动性,加强吃苦刻苦精神,熬炼全员规律风格,在超市内构成一种精良的民风。详细方案筹划以下:

  第一期至第三期时候为:5月13日―5月21日(分三批,每批三个方队,每队40人摆布,每批三天)

  第四期至第六期时候为:6月6日―6月14日(分三批,每批三个方队,每队40人摆布,每批三天)

  2、 军训地点:人民广场

  3、 军训期间班次安排:

  本次军训共分六期进行,每期为期三天,其他上班人员由各部分在包管平常工作的环境下排班。

  4、 军训时候安排:

  上午:6:00―11:30 下午:2:00―6:00;别的时候解放操纵。

  5、军训项目及考核:

  1、项目包括:站军姿、立正稍息摆布转法、齐步走、跑步走、正步走、队列等。

  2、履行各项练习“教官打分制”(满分为100分)

  90―――100分 优秀

  75―――90分 精良

  65―――75分 合格

  65分以下 不敷格

  3、对付不敷格的员工将履行跟随下一批连续练习的方法。

  4、本次军训考核分记入个人档案分,将与本年度扫数评优相挂钩。

  6、 军训规律和要求:

  1、 参加军训员工上身着联合工装,下身着深色裤子;

  2、参加军训员工每天早5:50到超市后院集合,有各班长统计人员,然后报于教官处,确保无误后列队到人民广场,午时及军训结束时一样整队行进。

  3、军训人员自带水杯,为整齐起见,不准带一次性纸杯。

  4、军训人员同等不准抽烟,不得喝酒。

  5、军训期间,扫数举动同等服从教官及领队的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举动。

  参加军训人员军训期间要封闭一切通信东西。

  (1)原则上军训期间不能告假;原创

  (2)特别环境告假者同等报教官和总领队赞成;

  (3)每告假一次(超10分钟)在军训总成绩中扣5分。

  军训计划方案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等法规,根据实现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高一学生军训工作。

  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爱军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及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意志和作风;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八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三日,为期七天。

  高一年级全体新生。

  六、军训组织、过程安排

  1、请泗阳武警中队官兵帮助军训;

  2、成立军训领导小组;

  3、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明确分工;

  4、分专业办强化管理,突出抓好安全工作。

  军事训练以队列条令为主,内容是:

  1、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军训先进个人。

  2、每办按照班级数的三分之一比例评选出军训先进班集体。

  1、每生写一份军训体会。

  2、班级、专业办写一份军训总结(专业办上交政教处)。

  3、学校写一份军训总结,并报教育局。

  军训计划方案 篇3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品质,实践“三生”教育,提高学生体能,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七年级军训方案。

  (1)政治辅导员:七年级各班主任共8名。

  职责:做好学生的政治辅导工作,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和反映学生动态。

  (2)教官:武警支队教官8名。

  职责:具体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完成各项训练任务,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

  (3)后勤保障:由总务处安排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的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4)医务组:由医务室安排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的学生医疗卫生健康情况。

  1、时间安排:10月10日至10月12日,共计三天时间。

  2、训练内容:队列、队型训练,内务整理训练、广播体操训练等。

  3、军训地点:学校操场、篮球场及寝室内。

  1、班主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训练场地配合部队教官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军训期间,要求所有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军事化教学秩序。

  3、教育学生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命令,尊重教官,遵守教官的训练要求,认真规范完成训练任务。

  4、宿舍生活老师要在军训期间配合教官进行学生内务整理。

  5、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暴食暴饮,注意营养均衡。军训期间身体感到不适时要及时报告教官或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军训计划方案 篇4

  炎炎夏日XX届新生迎来了极具挑战性的军训,这是他们进入大学必修的一课,也是他们锻炼成长的机会。我们团委爱心家园为了给学弟学妹提供更好的军训服务,在军训期间我们爱心家园在训练地设点为同学们服务,我们本着“服务同学,奉献爱心,共同进步”的宗旨和“点滴凝聚,爱心永存"的精神,帮助同学们在军训期间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在军训期间同学们难免会有身体不适或意外受伤之类的问题。我们爱心家园将积极主动的帮助你们处理这些问题。让你们有最佳的精神状态来面对军训的考验。

  烈日骄阳,铸造精钢,爱心家园,温暖来袭;

  商学院全体大一新生;

  xx年9月1号至10号

  1、为大一新生发放军训急救小常识宣传单

  2、经费预算:复印宣传单20元,药品(藿香正气水、解暑药、红药水、擦伤药、棉签、消毒药等)共150元;

  3、召开会议安排军训期间值班人员;

  1、在军训第一天我们爱心家园利用休息时间安排人员到每一个连发放爱心急救宣传单并讲解我们的服务内容;

  2、为学弟学妹提供茶水、药品等物品;

  3、负责处理同学们在此期间发生的意外受伤及身体不适的问题;

  4、提供相关的心理咨询服务;

  5、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军训点负责各项服务与咨询;

  1、收拾整理好物品;

  3、对次活动进行书面总结。

  十、备注:我们爱心家园相信各位学弟学妹们能够经受住军训的考验,圆满完成本次军训任务。也衷心的.希望富有爱心的同学能够加入我们这个家庭,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增添自己的一份力量。

  军训计划方案 篇5

  “新起点 新环境 新辉煌”

  注新生力量 展青春风采

  主办单位:南溪职中

  承办单位:20xx级新生甲、乙年级组

  协办处室:党政办 、艺体卫处、政教处 、总务处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

  欢迎新生加入南溪职中的大家庭,让新生对我们南溪职中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增强大一各个班级的凝聚力。使其更加了解职业中学生活,快速融入职中生活的文化氛围,感受不一样的南溪职中,展现自己的青春风采。

  1、以文艺表演节目为主,由高20xx级甲、乙年级两个年级组承办;其他处室协办。

  (1)参与对象:20xx级各个军训班级。经审查合格的节目由各个班级对节目的制作、编排负责;节目音乐、服装等由参赛节目负责。要求所有节目要健康向上、形式新颖、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2)节目形式:节目形式不限,每个节目时间控制在4―6分钟之间。由于音响设备原因,建议减少小品类节目;大合唱节目,每个年级组最多选定一个。如节目需背景音乐,请自行准备。建议各军训班级相互协调,组织方不对重复性节目的删减负责。

  (3)节目数量:原则上每班准备一个节目。由年级组组织人员进行初选,最后各年级组确定8个参演节目,含军训班主任节目一个。 注意:上述活动筹划准备由年级组长全权负责。

  3、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6月25日前,各年级组进节目行准备和审查(时间、地点自定)。 7月1日,节目彩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校团委、体卫处牵头组织,各年级主任具体组织实施)。 7月2日晚6:30,正式演出。

  军训计划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少年军校训练以培育“四有”新人、全面提高青少年德、智、体为目标,以增强国防意识为目的,体验我军的优良传统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以军队队列训练指导方案为依据、本着寓教于乐、灵活施训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训练时间:20xx年5月18日――20xx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为星期四、星期五下午第三节)

  下午:4:10――5:00

  三、训练地点:本校

  (一)立正(军姿)、(二)跨立、(三)稍息、(四)停止间转法。(五)齐步行进及立定、(六)正步行进及立定、(七)踏步(八)表演项目。

  (1)5月18日下午4:30集中少年军校成员观看建国50周年阅兵视频,进行思想教育;

  (2)5月21日:下发通知,了解学员身体情况,调整少年军校学员

  (3)5月22日起:开始进行常规训练

  (1)训练主要由李xx、陈xx、与武警大队或部队的教官负责!

  (2)老师之间要经常沟通、配合,针对训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商讨解决。

  (3)争取家长与班主任的支持!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顷;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动作要点:方向要正,两腿挺直,上体正直,两肩后张,两臂下垂,中指贴于裤线,挺胸收腹,肩平头正收颌闭口,目视前方。

  根据参训人员的基础状况,可灵活侧重,一般是:

  1、手型定位练习。解决手型和中指贴于裤缝的问题。

  2、站立持久练习。按立正姿势站好后,进行耐力和“定型”训练,时间由短到长、养成正确的姿势。

  要领:听到口令,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两脚打开与肩同宽,两手位于背后左手握右手腕,上体保持立正姿势,注意两脚均匀支撑身体,上体保持正直。

  1、先解决后背手的手型以及放的位置。

  2、再跨步的距离适当问题。

  3、尔后练习跨步、背手协调一致的问题。

  要领:听到口令,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脚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式,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动作要点:左脚沿脚尖方向向前伸出大半脚(约三分之二),两脚在立正基础上稍放松,两腿自然伸直,均匀支撑上体,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1、稍息出脚定位练习。立正站好后,沿左脚内侧的延伸方向划一直线,在左脚尖前的全脚三分之二距离上划一横线,尔后反复练习出脚收脚。

  2、主正、稍息互换练习

  l、向右(左)转。

  要领:听到口令,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跟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要领:按照向右转时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动作要点:听到预令,上体稍放松。听到动令,两脚配合使身体向规定的方向突然用力转动,脚、腿、腰肩、头以爆发力转至规定的方向位置。同时,头部向上顶拨,先于身体快速转至新的方向并停稳。两腿挺直(向后转时加紧)。脚掌扒紧地面,稳住上体。靠脚有力。特别注意转动快,用力猛,转动与靠腿之间有短暂停顿,动要快,停要稳,节奏一定要分明。

  1、分解动作练习:

  口令:“分解动作,向右(左)――转”“一”

  动作要领:听到动令转向新的方向不靠脚;听到“二”的口令后,后脚取捷径向下用力靠拢前脚,成立正姿势。

  2、连续动作练习:

  教练员应该注意规范好单个动作,不要急于集体合练。

  训练器材:(1)量角量(2)丁字架

  要领:听到口令,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

  军训计划方案 篇7

  目前,全区有大学2所,普通高中9所,职业高中3所,院校年招生2000人左右。从2012年起,我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新入学学生均纳入学生军训范围。

  1.全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由学校提出申请计划,在2012年7月20日前填写《成都市学生军训审批报告表》报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经初审后报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审批。待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对学校拟定的学生军训计划进行正式批复后,由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下发至相关学校,由学校进一步完善学生军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学生军训实施方案,并报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备案。

  2.学生军训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承训单位和受训学校依据学生军训情况填写《成都学生军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学校形成学生军训工作总结,一并报至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待报经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鉴定盖章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军训合格的学生统一颁发学生军训合格证,此证作为学生接受学生军训证明和兵役机关确定持证人是否符合服现役、预备役或免预备役的依据。

  (一)学生军训是国家法律赋予地方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区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军训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学生军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军训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拟报的军训单位必须为具有资质的承训单位,在学生军训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和优势。

  (三)区人武部、区教育局要为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工作指导。相关学校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开展,切实予以经费保障。

  军训计划方案 篇8

  为了提高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地完成,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特制定蒙城第一中学学生军训安全应急预案:

  一、学生军训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军训工作具体组织协调、计划落实。

  (2)协调年级主任,检查落实军训值班情况,包括班主任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3)落实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事宜。

  (1)制订应急处理方案。

  (2)配合医务室制定急救物品、药品的计划和筹措。

  (3)落实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事宜。

  (1)购买带队教师所需物品并配送到位

  (2)负责学生军训前身体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学生参训资格。军训之前,对所有参训学生进行身体状况摸底,由各班班主任实施。所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如实汇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凡有心血管、肝脏疾病等不适宜参加高强度军训的学生,应出示相关病历及向学校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递交免训申请书(应有家长签字),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也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出,学校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在军训过程中应作特殊安排。

  (3)落实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事宜。

  (1)负责本班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摸清本班学生身体状况。

  (3)协助做好军训过程中本班学生的各项服务。

  (4)协助处理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5)落实军训安全工作的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事宜。

  1、设立蒙城一中军训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在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人员组成为:

  成员:各班主任、训练官兵、校医务人员

  指挥协调组:由年级主任统一指挥。

  应急救治服务小组:由校医负责。

  2、应急处置程序:

  发现应急突发情况,值班教师必须在现场应急采取相应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小组马上会同军训单位,视情况送医务室或医院。如有后续性危险存在,除启动本应急预案外还应立即启动《蒙城第一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1)军训之前要求全体同学认真填写健康回执,防范于未然。

  (2)与军训领导共同协商,严格安排训练计划,根据学生体能特点科学安排训练内容,要求各教官认真学习训练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共同加强过程管理,防止意外情况出现。

  (3)全体班主任老师军训全程参与管理,在军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及时配合送医务室治疗,伤势较重的及时送往医院。

  (4)军训时间较长,身体疲劳,大量排汗,头部直接受到烈日照射,极易发生中暑。学生中暑后,不必惊惶失措。轻度中暑:把中暑者送到荫凉通风处休息,喝些凉白开水等清凉饮料。重度中暑:应边急救边送往医院。

  预防措施:指导学生提前喝一些水,与教官协商适当调整军训时间,避开太阳光强烈照射,调整训练内容和运动量。

  (5)各队列若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1)本预案是军训期间处置各类事故的指导性意见,在实践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变化。

  (2)对安全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对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指挥调遣,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不按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真实情况,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应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预案于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军训计划方案 篇9

  为了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和艰苦朴素的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军训方案。

  1.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我国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要求,培养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集体主义精神。

  2.通过军训规范学生的坐立行走姿势,促进常规习惯的养成。

  成员:全体行政及麻章校区班主任

  职责:制定军训工作方案,统一领导军训工作。负责军训期间活动安排、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医疗保障等日常工作。

  (1)政治辅导员:各班主任

  职责:做好学生的政治辅导工作,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和反映学生思想状况。

  (2)教官:军训学校教官3―4名

  职责:具体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完成各项训练任务,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

  (3)后勤保障:由总务处安排

  职责:负责军训期间的水电、师生饮食等后勤保障工作、教官床位落实

  (4)宣传组:xxx

  职责:做好军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可采用摄像、摄影、撰稿等多种形式,军训结束后交由本校网站管理员统一管理;军训结束后协助在学校门口宣传栏出版一期军训特辑宣传栏(相片冲洗、学生稿件筛选)。

  三、参加对象:麻章校区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不收费,所有费用由学校付)。

  1.时间安排:20xx年9月11日-9月14日,共4天。

  9月11日上午8:30开训动员大会

  9月14日下午4:00会操表演、闭幕式

  (1)开学工作会议之后由校长负责召开行政、班主任会议作军训筹备工作。

  (2)9月10日前班主任督促学生做好仪容仪表整改工作,并通知本班学生准备好军训必需用品:饮水杯、饭盒、运动鞋、皮带。

  (3)9月10日上午学生处落实各班各专业名单报给团委。

  (4)9月10日下午团委落实军训服装事宜并做好衣服发放工作。

  (5)9月11日上午9:30以前总务负责安排好教官休息床位(4位)、安排好军训期间饮用水。

  (6)9月14日前团委负责奖状、证书、奖品的落实。

  1.军训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周密计划、认真落实,保证学校军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军训领导组成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训练场配合部队教官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班主任要跟班协助管理,重点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集中训练期间,要求所有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军事化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刻苦训练。学生因身体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训的,需向学生处汇报,并请假。

  5.军训结束,学校和教官共同评选出军训先进班级和军训小标兵。

  6.班主任要布置学生认真写好日记,并及时收集、批阅、组织一定范围的学习、宣传和交流。军训最后一天(9月14日)择优上交本班不少于3篇军训日记到校团委,由学校统一出版军训专栏和网站宣传专栏。

  1.军训期间校医室、广播等需附中协助解决。

  2.军训日程表(见附件1)

  3.军训汇报表演暨总结表彰大会方案(见附件2)

  军训计划方案 篇10

  依照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文件精神,以及我国《国防法》《教育法》《兵役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我校xx级新生军事训练。军训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学校“德育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军训可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激发爱国热情,增强组织性和纪律性,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学习和发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从容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更好地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军训领导小组

  副组长:张显有教官负责人

  组员:王家鲲、李瑞凤、马禹今、李鹏、常虹、

  训练计划:教官负责人

  各班负责:教官各班班主任

  三、参加对象:xx级学生。

  四、时间、内容安排:

  1、班主任对新生进行一日常规和行为习惯教育。

  2、对军训工作进行安排,并提出要求。

  8月13日下午:进行开营式,然后进行训练。

  8月14――――20日

  全体新生进行军训。

  1、20日下午进行会操表演。

  1、本次军训在和校园先后进行。

  2、学生起床、早餐、午餐、午休、晚餐时间听从舍务科安排。

  3、班主任要充分利用这次有利时机,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军训计划方案 篇11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为确保军训安全工作应做好的主要工作

  1、要在军训动员大会及其他会议中重点、反复强调安全工作在军训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责任,提高每名参训学生的安全意识。

  2、军训正前,班主任必须主动询问每位学生的健康情况。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军训:

  (1)对患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学生;

  (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

  (3)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刚病愈学生;

  (4)感冒发烧的学生。

  3、注意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针对问题学生,要开展心理辅导。

  4、加强对学生军训期间生活的指导,对学生的用餐、用水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范于未然。

  5、每天军训前要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发现有咽痛、咳嗽、头痛、全身疼痛的学生,校医及时上报给校领导,上报后由领导小组做出相关处理,并填好统计情况表。

  6、军训进行中,要求教官根据各班的身体情况制定合理有序的军训计划,训练量应逐渐增加。

  7、军训期间学校医务人员始终在场,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8、军训中班主任老师必须始终在场,随时关注本班学生身体情况,一有异常,立即停止训练,必要时请医务人员诊断。

  9、军训时间较长,身体疲劳,大量排汗,头部直接受到烈日照射,极易发生中暑。轻度中暑:把中暑者送到荫凉通风处休息,喝些凉白开水等清凉饮料并联系校医。重度中暑:迅速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预防措施:指导学生提前喝一些水,班主任保证开水充足供应,训练间歇提醒学生补充水分)

  10、在军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伤害,轻度擦伤、扭伤等及时联系校医治疗,伤势较重的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

  11、训练休息时间,要组织学生有秩序集体活动,禁止学生单独活动或乘凉。严禁在训练场地追逐、打闹、打球和进行危险活动。

  12、在军训过程中,各班若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13、在军训期间,禁止学生喝不洁水、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禁止学生用冷水洗头,防止疾病的发生。

  军训计划方案 篇12

  第一部分:军事技能训练

  2021年8月23日至9月8日,分别对东校区、珠海校区、南校区2021级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训练。

  军事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轻武器科目(轻武器常识、操枪动作、射击动作等)、军事体育(拳术、棍术、定向越野等)、军事医学(急救心肺复苏术)以及综合训练等内容。

  将2021级参训学生(约8000人)编成军训师(师部设在东校区),按校区设军训团,然后以“连”为基本编组单元,对应学院编成各学院军训连,各学院按约45人/排的标准划分军训排,不足45人的也单设一个排。具体如下:

  一团(东校区):参训学生约3700名,编成4个营、17个学院军训连、82个排。教官106名,其中现役军人教官24名(团长、参谋各1名、军械管理员1名、营长4名、连长17名),国防生教官(排长)82名。

  二团(珠海校区):参训学生约2900名,编成3个营、13个学院军训连、63个排。教官83名,其中现役军人教官28名(团长、参谋各1名、军械管理员2名、营长3名、连长13名、排长8名),国防生教官(排长)55名。

  三团(南校区):参训学生约1400名,编成2个营、10个学院军训连、33个排。教官47名,其中现役军人教官14名(团长、参谋各1名、营长2名、连长10名),国防生教官(排长)33名。

  军训计划方案 篇13

  按《大纲》规定,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其中复习和考试各2学时,实际授课32学时),列入学校公共必修课的教学计划。2021级学生于9月9日至9月18日上课,9月19日考试。

  军事理论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以及国家安全知识、心理健康(面对挫折时的心理抗压和调节能力)教育等内容。

  军事理论教学采用分班课堂教学形式进行,适当以网络、讲座辅助教学。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共24学时/学生以课堂面授的形式进行教学;另安排中国国防(4学时)、军事思想(4学时)以网络课件的形式在学校数字化学习的平台(Blackboard)上进行网络教学;国家安全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则以讲座的形式在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穿插进行。

  1.师资保障。聘请部队院校约15名派遣军官和学校约25名专兼职军事理论教师,为2021级学生授课。

  2.教材保障。学校武装部做出使用计划,由学校教学服务中心招标订购,学生自行购买。

  3.课室和设施保障。学校武装部做出使用计划,由教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保障。

  4.外聘和专兼职教师的课酬和教学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补助,按学校同等级教师的标准发放。

  学生军事课课程成绩包括军事理论成绩和军事技能成绩两部分。军事理论考试由武装部(军事教研室)组织实施,各院系协助开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占军事课总成绩的60%;军事技能考核由考勤、各种比赛、评比成绩相结合,占军事课总成绩的40%(详见《中山大学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军事课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安排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按学校必修课考核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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