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创文从我做起手抄报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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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内容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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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二、3.15及3.15标志由来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现已迁至英国的伦敦。目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000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我国的315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四、我国保护消费者组织
  我国的现有的两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1)中国消费者协会 性 质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于1989年11月正式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又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地位、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发展。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责;正确引导消费,向社会推荐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致力于与国内外热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知名人士的友好合作和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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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手抄报资料
本文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手抄报资料优秀范文,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好人终究有好报,恶人终究有恶报。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手抄报资料范文
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我们也不知道。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手抄报资料范文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大家都知道的,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准则的底线。
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其中,抢劫偷盗犯罪每年以15%上浮。而值得注意的是,90%95%的青少年犯罪是由小偷小摸行为发展而来的。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重了这些人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悲哀。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还尚需一些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道德传承。可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一群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出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亦然以此为乐!
我们不禁要问,是谁撕毁了古老而神圣的传承?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道德观念指挥的。当然,学生也不例外。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少犯甚至不犯许多错误,行为自然也就端正。可是,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与什么有关呢?
这就让我想起了一个离我们有些远却又似很近的悲剧。说它远,因为它发生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说它近,因为它就发生在中学校园里。在2005年的10月9日,某省某中学的三名初三同学因为与同校的初二同学玩网络游戏发生了冲突,将初三的同学绑架并残忍的将这位同学“五马分尸”了。
可是,是不是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是这些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一定还记得发生在2004年2月的马家爵恶性杀人案件吧!造成这次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记得当我问班里的同学时,他们毫不犹豫的告诉我是打牌起了冲突。可是,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让他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呢?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理的严重扭曲。罪恶的双手最终将他推向了深渊。面对生活,面对理想,面对希望,留给他的是无限的悔恨;面对社会,面对朋友,面对家人,留给他的将是无边的失望与无助。可悔恨也罢,失望也罢,那被撕裂了的纸已经无法复原,那些发生过的悲剧也无法再更改。
21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竞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壮志的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心,急速奔跑在人生跑道上的时候,时时都应遵纪守法。
当我们的国家不仅经济实力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已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公共时尚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才会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我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多想有那么一天,连五岁的小孩也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多想有那么一天,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公民可以说“我相信,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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