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伤,置还髋关节疼痛的原因,镇卫生院请市医院医生做,手术费交给医生,这种作法和程序合法,合规吗。

  来美国第三年,那时候还在医院里当文员,儿子小虎出生了。小虎7个月的时候第一次发热,小脸蛋烧的红红的,上午还兴高采烈的他一下子秧了下来,一点精神都没有,虽然在医院对于发热病人见多了,可小虎一下烧这么高还真有点不知所措。除了发烧外,小虎还有鼻塞、流清涕的症状,根据经验我判断他是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这是婴幼儿最常见的疾病。虽然做出了诊断,但到底是送医院还是在家自己处理,我还是比较纠结。  鉴于在美国看病实在有点不方便——看家庭医生要预约、急诊室要排队,我决定还是自己动手吧。上网查了资料,39.5℃以下,美国医生是不建议用药物降温的。那就入乡随俗吧,采用物理降温的办法。先是把小虎的衣服脱了,只盖一层毛巾被。这一点与国内的经验不一样,很多中国人包括医生都主张发烧后多穿点,或者盖一床厚厚的被子来捂汗,汗一出烧就退了。我不能说国内的经验是错的,很多人也的确那样退了烧,但发烧的时候裹的严严实实肯定不利于散热,对于小孩则更是这样,因为他们的体温调节能力差,容易发生高热惊厥。然后从冰箱了拿出冰块,用毛巾包了放在腋下。然后不断的给小虎喂水。发烧一定要多补水,因为发烧时,身体会流汗散热;高烧时,身体会因为流失太多水分而关闭汗腺,以阻止进一步的水分丢失,这时身体无法散热。解决之道就是补充液体,喝大量的白开水及果汁,而且果汁含丰富的维生素及矿物质。  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2个小时小虎的烧慢慢退了。我暗自庆幸,小孩发热也不是件难事,我可以当儿科医生了。谁知几个小时后,小虎又烧起来了。这一次烧的更高,39.4℃。可能烧的太高了,小虎哭的很厉害,本来就烧红彤彤的脸更红了。突然哭声停止了,小虎开始干呕了几下,把刚才喂的水和奶都吐了出来。这一次我不再犹豫,给小虎用了退烧药——泰诺林,然后还是给他喂水。过了一个小时,烧就退了。这时候已经12点了,退了烧的小虎终于安静的睡了。这时我也精疲力尽,终于消停了。  第二天又重复昨天的故事,发烧,退烧,再发烧,再退烧。我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尽管老公还没有提出异议,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怀疑。不要说他了,就是我自己也有点动摇了,真是病毒感染吗,不会是细菌吗?要不要输液?我又查资料,书上说小孩发烧,一般要3天左右。我决定再坚持一天。  到了第三天,小虎又烧起来了,39.5℃。上医院吧,再这样下去,小虎没事,我要崩溃了。到了急诊室,护士量了体温,测了脉搏,数了呼吸次数,然后就是等待医生。半个小时后医生来了,听了肺,看了喉咙,诊断为病毒性感染。我问要不要用退烧药,医生说不需要,物理降温即可。我说用退热药加上物理降温,效果不是更好吗?“NO,NO,NO”洋医生坚定的否决了我的建议。他进一步解释不能同时应用的原因,因为两种方法的降温机制截然不同。使用退热药后,患者全身血管扩张,毛孔张开,出汗增加,达到降温目的。应用物理降温方法,一般是由于冷的作用使局部血管收缩,热量经传导散出,从而达到降温目的。如果使用退热药后马上又使用物理降温,就会使扩张的血管立即收缩,汗毛孔关闭,出汗停止。退热不但受到影响,而且病儿会感到很不舒服。一般是应先采用物理降温的方法,如体温不降,经1~2 h后,再使用药物退热。天啦,错误的观念竟然误导了我这么多年。  一会儿护士拿了根雪糕来,我很奇怪,用这个降温?护士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虽然与国内的观念截然相反,但我对美国医生的专业素质比较有信心,于是把这个雪糕给小虎喂了。与昨天给他喂药他拼命反抗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次他很配合,一会一根雪糕就进肚了。过了一会,护士又送来一杯加冰块的柠檬水。就这样,在急诊室待了2个小时,小虎的烧退了。  到了第4天,小虎终于不烧了,又活蹦乱跳了。  几年后我在美国医院当住院医的时候,向儿科医生请教了他们为什么不愿用退烧药的问题。儿科医生解释说发烧其实对疾病的恢复是有好处的:第一,它把体温升至高于很多病原体生长的最适温度,降低其生长速度,从而减少病原体数量;第二,发烧引起的高温会使病毒的酶或毒素失活;第三,发烧加快体内化学反应速度来提高身体免疫力;第四,发烧会使病人难受,进而去休息,防止机体被进一步破坏,同时有更多的体能来对付感染。人体真是个奇妙的机器,他用难受来抵御疾病,他用痛苦让人们对疾病产生畏惧,进而注意日常保养。  后来每年小虎都要烧几次,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烧的次数在逐渐减少,应该是身体抵抗力增强和体温调节机制的健全共同作用的结果。后来每次发烧都是我自己搞定,没有再去看医生。给他治病的过程中,我也积累了经验,具体如下。  发热时衣服不要穿得过多,被子也不要盖得过厚,以免影响体热散发。退热时,会大量出汗,此时要用干毛巾擦去胸、背、腋下的汗,并及时更换内衣。注意补充营养物质和水分。发热时营养物质和水分的消耗增多,而消化功能减退,因此应该适当减少饮食,吃一些富有营养易消化的流食或半流食,如牛奶、豆浆、米粥、面条汤、鸡蛋等。尽量多喂水,如果汁、糖水、白开水或清凉饮料等。多喝水不但有利于降温,而且有助于细菌毒素的排泄。高热时唾液分泌减少,口腔黏膜干燥,适宜细菌生长繁殖,会引起舌炎、口腔炎等,因此要注意口腔卫生。可于饭前用温水漱口,帮助增加食欲,饭后用盐水漱口或刷牙。  任何疾病都有一定发展和恢复过程,即使诊断明确、用药及时,也可能持续2~3 天才能退热,有的病毒或细菌感染要持续5~7 天。不要因为一时未退热,一天跑几次或几家医院。这样不但孩子得不到休息,造成治疗紊乱,影响疾病的恢复,而且还可能使孩子再感染其他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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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出生命的军医  日晚,哈瓦那港口一片宁静,海风轻抚着海面, 传来一阵阵轻柔的波涛声。在静静的港湾里,停泊着美国“缅因号”军舰,甲板上的美军士兵正载歌载舞,享受着哈瓦那优美的夜景。  突然,只听见“轰隆”一声巨响,“缅因号”剧烈的震颤一下,顿时浓烟滚滚,红光冲天,官兵们不知所措,四处逃窜,整个军舰乱成一团。官兵们见火势太猛,救火已经不可能,就纷纷跳海逃生。“缅因号”很快就在烈火中沉入海底,共有266名官兵在这次事故中丧生。  爆炸事件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3月,美国公布了调查结果——一枚水雷引爆了军舰前部的弹药库。尽管报告没有指明这枚水雷来自哪里,但美国上下都认为西班牙难脱干系。事实上美国和西班牙的矛盾由来已久,这也是新兴国家和老牌国家之间常见的矛盾。  古巴与美国的佛罗里达仅有92海里,首都哈瓦那坐落在南北美洲之间,是通往墨西哥湾的咽喉,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哈瓦那处于热带,但气候温和,四季如春,具有“加勒比海明珠”的美誉。当拉美国家纷纷独立之后,西班牙就把古巴看作为其殖民统治的最后一块基地。但美国在古巴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对西班牙独霸古巴非常不满,一直在暗地里鼓动古巴反对势力反抗西班牙的统治。“缅因号”事件为美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至于那颗水雷是不是西班牙人布下的,已经不重要了。  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首先在菲律宾展开。日,美国远东舰队司令杜威将军率领的六艘战舰在马尼拉湾与西班牙展开了海战。杜威一声令下,美舰大炮齐鸣,在海面上旋起一股股巨大的水柱。战斗进行到中午,西班牙7艘战舰全部被击沉,伤亡381人,而美军仅轻伤8人。接着,美军又一鼓作气拿下了古巴。西班牙这个曾用天花病毒攻城掠寨,奴役了美洲3个多世纪的国家终于被赶走了。  然而美国还没来得及享受胜利的果实,一场瘟疫在美军中爆发了。得这种病的人会突然出现剧烈的头痛,继之寒战高热,常伴有恶心呕吐。病人的皮肤潮红,可能出现鼻子和牙龈流血。三到四天后,病情逐渐稳定。病人可能至此逐渐恢复,也可能病情继续恶化。如果病毒开始侵犯内脏,稳定期后两天,病人身体开始发黄,再次出现高热;病人呕血,呕吐物呈黑色,象咖啡渣;病人还出现便血、少尿。在发病后六到七天,病人通常因为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而死亡。  瘟疫使美军每天损失200人,这大大高于他们死在战场上的人。瘟疫搞的人心惶惶,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战斗力,美军迅速派出了医疗队。这支医疗队由里德率领,队员有拉齐尔,卡洛尔和阿格拉蒙特。  其实美国人对这种病并不陌生,早在1793年,瘟疫就在宾夕法利亚州的费城爆发过,在半年的时间里,有十分之一的居民死于这种疾病。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这种病不断在世界各地爆发,唯一例外的就是——亚洲。得这种病的人因为高热和身体发黄,因此这种病被命名为“黄热病”。  早在美军医疗队到来之前,古巴医生芬莱就曾经提出一个备受争议的理论——黄热病可能是由蚊虫传播的。他花了19年的时间试图证明他的推论,但所有的实验都失败了。在芬莱的启发下,美军医疗队计划开始一项危险的实验——让叮咬过即将死亡的黄热病人的蚊子,去叮咬健康人!作为医生,他们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被试验者很可能感染上黄热病。但军情似火,他们可没有19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任务。  在这一实验中,拉齐尔和卡洛尔争先自我牺牲志愿做受实试者。拉齐尔劝卡洛尔说:“还是拿我做试验吧,你的妻子和5个儿女需要你,他们要靠你生活呢”。可是卡洛尔不听劝阻,让蚊子叮咬了自己,他病倒了。虽然经过精心的救治,活了下来,但仍遭终生残废,几乎丧命。后来,一只蚊子落在拉齐尔的胳膊上,他并没有赶走它,任它叮咬。不久,拉齐尔得了黄热病,全身无力,眼结膜出血,寒战高热,5天之后他死了。这位毕业于美国医学第一名校——霍普金斯大学的高材生,死的时候只有34岁。  死亡并没有吓退医疗队的成员。美国政府马上追加了拨款,进一步研究黄热病,并把研究地址命名为“拉齐尔营”。里德和芬莱继续研究,利用严格控制的实验,终于证实了黄热病不是通过黑色的呕吐物、病人的衣物传播,而是通过蚊子传播的。  就这样,几位美国军医用自己的生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人们完全消灭蚊子的话,就可以彻底战胜黄热病。他们叫人在蚊子孵卵的水域喷洒石油,以消灭蚊虫。黄热病的发病率果然急剧下降。  里德并没有就此止步,经过多年的研究,他终于找到了病原体——黄热病病毒,这是人类发现的第一种使人得病的病毒。
  可惜,我们的医生是为药商服务的  
  哈哈还病毒感染?你抽血化验到病毒了?什么类型病毒?发烧初期是皮肤散热系统被封住了,太阳中风症,桂枝汤后喝点热粥,盖薄薄被子,汗水潺潺出,病就好了,你用凉东西更加导致封住皮肤,呵呵  
  请问你们这里是在招聘保镖吗?”一个打扮十分落伍的年轻男子探头探脑的问道。  “是的,你是来应聘保镖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破烂,头发烂得和鸡窝一样的男子,面试官很是吃惊,她敢怀疑眼前的人是不是刚从某个救助站逃出来的流浪汉。  “对,我正是来面试保镖的。”年轻男子说完之后大大咧咧的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之上。“啪”一个麻布口袋重重的砸到了屋内的茶几之上,面试官顿时被吓了一大跳。她本身是一个文化之人那里见到过像这么鲁莽的人,不禁对这男子的印象很是不好。  “你把这份简历填一下”虽说她对年轻人的映象不好,但是工作还要继续,便拿出一份简历递给了那邋遢的年轻人。  “刘芒,你这名字取得还不错啊”。看了一眼眼前的男子递给自己填好的简历之后,面试官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挖苦他,谁让他刚才一点也不知道礼貌。“什么你做过特种兵,而且还上过伊拉克战场!”面试官看到简历上的资料之后大惊。  “这没什么,退伍好几年了”刘芒见到面试官如此吃惊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  “你等我一下,我要去通知一下董事长,这个事我没有决定权”面试官说完之后便准备离开。  “怎么了,选个保镖你也做不了主啊?”面试官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她此时早已经跑了出去。“小样,叫你看不起我”刘芒说完之后便俩条腿直接放在了茶几之上。  “慕总,你要找保镖的事有着落了”。那面试官女子进到一间豪华的办公室之后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便直接大声嚷嚷的说道。  “妮娜,以后进我办公室先敲一下门,这里员工这么多怕影响不好。”说完之后便继续低下头对着电脑键盘一阵敲打。她正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慕芸菲。  “行了,我知道了你是我们的大董事长,我敢不听你的话吗?”  “慕董,有个退伍的特种兵,是上过从伊拉克战场的,现在来给你当保镖来了,你不去看看?”妮娜端起旁边的茶说喝了一口之后大大咧咧的坐到了沙发之上。  “退伍特种兵?”慕芸菲用手摸了一下眼镜之后便低头继续敲打着她的键盘。在她看来这种小事根本不用她亲自前去。  “妮娜,这种事你自己就可以决定了,不用问我。”  “慕总,你真不去看啊,我怎么知道你满不满意那保镖啊,要是我把他录用下来以后,他见你是个大美女以后吃你豆腐你可千万别怪我就行了。妮娜似乎很想洗刷一下慕芸菲,虽说慕芸菲是她的领导,可私下俩人关系十分要好简直就是闺蜜那一类的。  “那你现在就把他给我赶出去,省的以后麻烦”。慕芸菲今年已经二十六岁,她很忌讳别人说她任何方面的事。而妮娜却刚刚好说了出来,但是为他背黑锅的却是刘芒。  “走啦,慕大董事长过去看一看下嘛?他又不会吃了你。”说完妮娜便拉起慕芸菲的手往面试地点走了过去。本想推脱的慕芸菲见她死缠着自己不放也只好跟着走了过去。  “此时刘芒正俩只脚正放在屋内的茶几之上,顿时他心情大好。他从部队退伍后,便回到老家养了几年猪。当刘芒发现养猪根本没有任何前途的时候终于决定离开老家,来到中海市闯荡。好歹他也当过特种兵,找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四处碰壁。  这时大门被推开,俩个打扮十分养眼的美女走了进来,当刘芒看到进来之人的时候俩个鼻孔顿时从上往下冒出了两条血龙,刘芒连忙用手将鼻孔捂住,可鼻孔根本不给他面子,留下来的鼻血顿时将他双手染红。刘芒大核,连忙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双手插在后背,头斜视着望着窗外的高楼大厦,当他抬起头后鼻血终于不再继续往下滴去,刘芒也松了一口气。  “你是来面试保镖的?”看见一个男人站在窗前双手插在后背之处,头斜视四十五度望向窗外,故作高深的模样,慕云菲十分不满。在她看来不就一个特种兵,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摆架子,要是她要找部队的保镖自己可以随时找来。所以她的语气也十分不善。  “嗯,我就是”。听到询问之后刘芒继续保持着他的那个姿势,此时他脸上早已红光满面,根本不敢回头让她们发现自己的模样。  “妮娜,这就是你给我说的特种兵”。慕云菲被刘芒故作高深的模样气的不行,眉头紧紧的锁着,自己和他说话不仅头也不回一下,而且还继续看着窗外,本来就十分靓丽的慕云菲顿时被刘芒气的脸色惨白。  “慕大总裁是觉得我刘某人不配当你们的保镖吗?”刘芒转过头来说道,他对慕云菲所说的话感到十分的不满。  “我不管你是当过特种兵也好,还是上过伊拉克战场也好,我们这里是公司。如果你真想进来好好工作那我代表慕氏集团欢迎你。假如你是抱有任何目地而来,那大门就在身前,请自便。”  看着眼前这个美女用一种不太和谐的语气和自己说话,刘芒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得罪过她。心里一阵郁闷。不过好歹他也在部队混过几年,适应周围环境的能力非常强,眼珠子一转他便想到了应对之策。“慕总是吧?,我刘芒好歹也在部队混过几年,虽说我打过不少架,也杀过不少人。可我从来没有对老百姓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假如你认为我不配做你的保镖你可以直说,用不着拐弯抹角的说些话来讽刺我”。刘芒其实冤枉了慕云菲,她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挑选保镖而已,当然不敢随意用人。  “妮娜,你自己看着办吧。”听到刘芒的话后慕云菲也感觉自己自己的语气有点不对,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虽说她是慕氏集团总裁,可她也不善言谈,所以把这个摊子交给妮娜之后黑着一张脸走了出去。
  @往来寒热 3楼
23:04:48  哈哈还病毒感染?你抽血化验到病毒了?什么类型病毒?发烧初期是皮肤散热系统被封住了,太阳中风症,桂枝汤后喝点热粥,盖薄薄被子,汗水潺潺出,病就好了,你用凉东西更加导致封住皮肤,呵呵  -----------------------------  当你搞清楚是什么类型病毒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青铜宝鼎 2楼
23:02:20  可惜,我们的医生是为药商服务的  -----------------------------  既然谈到了这个问题,我就略微调整一下文章的顺序
  医生的收入  前年回国,和一位国内的医生朋友谈起了医生的收入问题。他问我美国医生的收入从哪来。我说简单说来就四个字——按件计酬,看一个病人就收一个诊金,一般诊金30-300美元,做一次手术就收一次手术费,比如阑尾炎的手术费是800美元。这些费用完全是医生的收入,医院不得截留。同时,这些费用也是医生收入的唯一来源,患者的其它付费,如药费、检查费、床位费则与医生收入没有任何关系。朋友说这样挺好,比我们从药上器械上来钱直接多了,医生不必为了赚钱动那么多心思。是呀,本来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搞的那么复杂。  美国大部分医生自己开诊所,看一个病人,保险公司就付一份诊金,根据病情的不同,保险公司的不同,所付的诊金也不一样。如果病人病情很轻,比如感冒,诊金可能就是30美元,如果病情复杂比如急腹症,可能要200美元。当然患者如果需要做检查,比如彩超、拍片,患者需要到超声科、放射科医生的诊所,保险公司则要另外付费给他们。保险公司不同,付费差别也很大,比如政府的穷人保险的诊金是29美元,蓝十字付费为69美元。另外诊所的服务也是影响收费的重要因素,我的同事带她的孩子去看儿科医生,每次诊金300美元,到了诊所不用等候非常方便,医生态度很好,耐心检查解释,她愿意多花钱来获得如此服务。尽管诊金很高,但这些诊所的医生收入未必就高,因为这些诊所的病人少。而唐人街的一些诊所诊金比较低,但病人多,医生是靠量来维持收入。这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了不同人的需求。  如果病人要住院,情况要复杂点。病人住院后,还是由他住院前在诊所看病的医生负责(为叙述方便,称之为家庭医生),医生每天会到医院去查房一次,下医嘱。其余时间则由医院的医生负责,这些医生一般是住院医,当然也有主治医生当二值。如果病人在住院期间有什么异常情况,简单情况住院医们自己处置,如果他们有点拿不准,会打电话与病人的家庭医生联系。这时候保险公司需分别付家庭医生诊金,和医院的住院费,包括护士费,床位费,检查费,药费等等。  外科一般也是自己开业,做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病人带到医院,外科医生收取手术费,医院收取住院费。保险公司一般是按病种付费,比如阑尾切除术,医院费13123美元,外科医生手术费959美元;心脏搭桥,医院费50000美元,外科医生手术费3700美元;髋关节置换术,医院费35000美元,外科医生费2800美元。医生对病人的服务并非就是手术一做完就完事了。以剖腹产为例,通常保险公司付给医生的费用是3000美元,这个费用包括孕妇怀胎10个月的检查费用(当然需要用仪器的如彩超、化验另付),手术费,术后的复诊费用,直到产妇完全康复。值得一提的是,病人在哪家医院做手术,一般是由手术医生来决定的。所以医院就得千方百计让医生把病人带来,就必须满足医生的种种条件,这充分发挥了医生在治疗中的主导地位。  这里需要着重说一下的就是美国医生的用药,由于是按病种付费,患者的总费用就那么多,用的药就不能太贵,在保证治疗的情况下,尽可能用便宜的药,否则医院就要亏本。比如无菌手术的预防感染的药,一般是比较便宜的先锋五号,手术的材料也是一样,我们选取的标准是物美价廉。  诊金也好,手术费也好,一般都有个市场定价,不需要每个医生和保险公司谈判,那样费时费力不说,也没什么必要。这个市场定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医生少了,病人多了,医生忙不过来的时候,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增加付费的,否则拒绝你的病人。反之,医生多了,保险公司也可以减少付费。当然如果哪个医生觉得自己的手术做的漂亮,也可以要求增加付费。我就认识不少优秀的医生,他们不跟保险公司签合同,到他们那里做手术的病人全部自费,这个费用是一般医生的数倍,甚至10倍,尽管如此,人家的诊所还是门庭若市。例如一位同事做了肩关节内窥镜回旋肌腱撕裂修补术,别的医生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收费2500美元,他则收费9000美元。没办法,人家就值那个价。  美国没有物价局这个机构,如果美国政府设立这么一个机构来对医疗价格进行管制,以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不但是徒劳,而且是愚蠢,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就一个简单的诊金,医生和保险公司经常争的面红耳赤,甚至剑拔弩张,一方声称如果不增加诊金就拒绝保险公司的病人,一方说如果不降低诊金就取消合同。如果你政府来趟这潭浑水,你能摆平双方的利益纷争吗?再者说了,医疗服务项目浩如烟海,收费项目自然也很多,有护理费、吸痰费、导尿费、注射费、监护费、床位费、拍片费、CT费、磁共振费、彩超费、会诊费、造影费、气管插管费、胸腔穿刺费,另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化验费、手术费,有人统计过,这些项目有4000多项,谁能给他们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按照全成本法调查,取数、分摊、归类、加总、平均、定价,这大概是一个医疗行业的“三峡工程”,这个调查成本的成本又是多少呢?国家自然是拿不出数百亿来完成这个工程,只有偷工减料,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了!当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合理”的价格制定了出来,会不会早已时过境迁了?   有人说了,如果政府不对医院进行价格管制,医院会不会漫天要价呢?毕竟看病是“刚需”。我想看病再刚需也刚需不过吃饭,按照同样的逻辑,农民在卖粮食的时候为什么不漫天要价呢?机会成本的理论告诉我们,当你做出一种选择的时候,就要放弃其他选择给你带来的最大利益。一个群体,或者一个行业,做出决定之前,会反复权衡利弊,一个阑尾炎手术,正常手术费是1000,你想收1万,你就真能得到1万吗?到时候别说是1000,恐怕连1块也得不到!一个贪婪的决定损失了1000块,你到底有多少个1000经得起你折腾?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总有些人要把医生当成白痴呢?  经济社会总是受经济规律的约束,如果有人想当然的认为他能够改变这些规律,进而让一个行业都按照他的意志行事,那真是异想天开了。如果政府想表示一下亲民、爱民进行一些政治表演,最好用别的方式,比如加大投入,那种违背价值规律进行价格管制的方式会毁掉一个行业。
  顶完睡觉
  好贴,收藏!  
  医生就该靠技术吃饭,大幅度提高诊费,不要让医生做销售员  
  以前在德国读书,隔壁是个公费交换研究生,老婆儿子也来陪读。  有一次,他儿子发烧,和楼主孩子的情况差不多,因为他是学英语专业,于是我带他和家人去找私人医生,随带翻译。  诊断也是病毒感染,德国医生只是建议物理降温,看是中国人,特别警告不要习惯性使用抗生素等,因为诊所近,如果一天内持续发烧高于39度超过4个小时,可以来拿退烧药,同时停止物理降温(看来和美国医生的做法差不多)。最后都快出门了,补了一句,如果一周后还在发烧,再来就诊。  当然,一周后,孩子的病早好了...
  错了,是英语授课专业。  学英语不用到德国去....
  回复第11楼(作者:@青铜宝鼎 于
23:51)应该这样,可在医疗费高企的时候物价部门会让你提高诊费?  医生就该靠技术吃饭,大幅度提高诊费,不要让医生做销售员  [来自iPhone手机客户端]  ==========  
  陪审团  某医院有一个病例,一位36岁的百老汇歌剧院的作曲家因胸口疼到急诊室求医,心电图和胸片正常,过了一段时间,病人的症状减轻了,医生让他回家。第二天,病人突然在家中逝世,尸解的结果是病人患有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死于主动脉破裂所造成的大出血。翌日报纸头版头条刊登这段新闻,医生简直成了杀人凶手,被千夫所指。后来病人的父母把医生和医院告上法庭,我不清楚这个审判过程。不过主动脉夹层瘤的诊断是靠增强CT,每个胸痛的病人都得接受这些诊断技术来避免误诊的话,美国人根本无法承受得起这个标准下的医疗费用。最后陪审团的裁决是,由于这种病例太罕见,病人的症状和体征不明显,误诊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医生不必为病人的去世负责任。  在美国,裁定有罪或无罪是陪审团的事,而具体量刑是法官的事。陪审团权利巨大,大到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而充当陪审团的都是普通民众,他们没有法律背景,一般也不具备官司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他们是法庭随机挑选,然后由律师来取舍。他们五花八门,肤色各异,文化知识更是差别巨大。美国最强大的职业莫过于律师行业了,这群势力巨大的人为什么肯接受一群“外行人”来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就是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也从来不认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因为所有的“法治”都有“人治”的困惑——立案,审理,判决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如果这些人太固定,就容易被人操控。而随机产生了陪审团就大大减少了被操控的机会。一个知识有欠缺的人比一个腐败的人更可靠。这些人固然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但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是非。  相信中国的很多医生朋友担忧——这些陪审团绝大部分不是医生,他们在判决中是否会同情患者呢?正如同很多中国的患者认为医疗鉴定由医学专家做出,难免“官官相护”而对医生产生的不信任一样。我也就这一问题问过我的美国同行,他反问我陪审团偏袒患者对于他们自己、对于美国民众有什么好处吗?一个不公正的判决伤害的肯定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如上述案件,如果法庭判医生败诉,那医生以后肯定会给胸痛的患者行增强CT检查,这无疑会大大加重普通民众的负担。在法庭上,医患双方自然是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但这并不是什么敌我矛盾,在更多的时候,医患双方是需要合作的,甚至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一个判决而让医生生活在法律诉讼的恐惧之中,这对患者来说不是好事。谁会去做这种傻事?理性社会不会,但在医患矛盾尖锐,人们丧失理智的时候,那种损人不利己的判决是有可能的,不为别的,只为报复!如果情况到了这一步,那就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在美国的法庭上,没有同情弱者一说,公平公正是对弱者最大的保护。  美国人很崇尚 “程序正义”。如果在判决还没有做出之前,双方就对可能的判决有了疑问,那这样的判决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和威严,审判是来解决问题的,而这样的审判只是在制造问题。比如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目前的状况就比较尴尬,如果鉴定结果对患方有利,那患方肯定接受而医院又无话可说——你的同行都说你错了,你还有何话可讲。如果结论对患方不利,则患方不接受鉴定结果而医院又无可奈何——你们是同行相护,有暗箱操作。一个先天不足的制度,注定了在执行的时候充满了坎坷,医患双方都有理由认为自己是这一制度的受害者。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为了让审判结果更具威严,在判决之前必须让控辩双方就审判程序达成共识,无论结果如何双方都必须接受。其实无论中国还是美国,专家证词都是判决的重要依据。所不同的是,美国的专家证词是在法庭上公开做出的,是要接受对方的严格质询。而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则是医疗专家在密室进行,这就难免让人产生各种猜测。  一句话,玩游戏要守规则,要输得起。另一句话,要想让别人守规则,规则得公平、公正。
  如果楼主说的真实的话,就难怪那么多人希望到美国了,哎,公平公正是对弱者最大的保护。  顶这句话。  不过呢,当初小瓶子说的美国看病的经过和楼主不同啊,建议楼主看看
  @wanhui001 17楼
16:55:44  如果楼主说的真实的话,就难怪那么多人希望到美国了,哎,公平公正是对弱者最大的保护。  顶这句话。  不过呢,当初小瓶子说的美国看病的经过和楼主不同啊,建议楼主看看  -----------------------------  有哪些不一样呢,给个链接看看
  上次去一家小中医诊所治疗“痔疮”那个老中医给我拿了两副药,说吃了就能见效。后来见效了,但是没痊愈又去拿了四副药,他说吃了一定能好。药吃完后他又开了八副药,说一定能好。药吃完后他又给我开了四副……(托了一个月,花了1200多的样子)  说实话,我觉得他都不好意思再给我开药了,因为我知道他治不好的。。我想说:国内有些医生很坑,绝对以赚钱为目的的。  后来自己的病去另一个医生那里花了200左右,注意休息就治好了。  
  现代医学只是一个时限短暂的临时称呼!  中医亦是现代医学,中医的现代医学是由现代中国人和致力于发展中医的全球有识之士发扬光大的!  现代医学实质就是中医等医学的持续进步和发展的成果,其本质还是中医等医学,而不是变成画皮西医这样不伦不类的怪胎!  所谓现代医学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个暂时,临时的名词而已!每一个朝代都有现代医学,但只有中医作为一种广为大众所接受和理解的医学概念而传承了下来!  就微观上说化学药品的名字叫化学药,疫苗名字叫疫苗,抗生素叫抗生素,不叫西医!  其只是作为"公共科学化学"在医学中的应用!中医可以用化学,美国医可以用化学,日本医可以用化学,非洲医 俄国医 土著医都可以用化学!  因为地球上本就没有一个叫西医的怪胎,唯独西医用化学是一个十足的笑话!!!  西医是神马?  西医是一张肮脏无比,丑陋恶心的皮!!!  在这张皮下,隐藏着几只面目狰狞的庞大怪物和一群提线木偶般的小丑!  这张皮只是个恶意攻击工具,隐藏其后的角色的如意算盘是:即使这张皮破了,它们也能金蝉脱壳,全身而退。  一群提线木偶,十足的卑鄙小人!  木偶群要鼓吹美国医学,大可发明个美医!鼓吹欧洲医学,可发明个欧医,等等师出有名的字眼!  可卑鄙的提线木偶,无耻的摇着一张莫名其妙的西医破旗,难道卑鄙到无颜示人了?!!!  医学和历史一样具有传承性,和发展性!  双重标准的人为割裂是徒劳和可耻的!  
  第一,它把体温升至高于很多病原体生长的最适温度,降低其生长速度,从而减少病原体数量;第二,发烧引起的高温会使病毒的酶或毒素失活;第三,发烧加快体内化学反应速度来提高身体免疫力;第四,发烧会使病人难受,进而去休息,防止机体被进一步破坏,同时有更多的体能来对付感染。人体真是个奇妙的机器,他用难受来抵御疾病,他用痛苦让人们对疾病产生畏惧,进而注意日常保养。  涨知识了~~谢谢楼主~!!!!
  @小默H 19楼
19:56:18  上次去一家小中医诊所治疗“痔疮”那个老中医给我拿了两副药,说吃了就能见效。后来见效了,但是没痊愈又去拿了四副药,他说吃了一定能好。药吃完后他又开了八副药,说一定能好。药吃完后他又给我开了四副……(托了一个月,花了1200多的样子)  说实话,我觉得他都不好意思再给我开药了,因为我知道他治不好的。。我想说:国内有些医生很坑,绝对以赚钱为目的的。  后来自己的病去另一个医生那里花了200......  -----------------------------  当了10余年医生了,我还真不知道什么药物能够治疗痔疮,我通常是这样交代病人的:保持大便通畅,大便后清洗肛门,不要感染,另外可以尝试痔疮膏,不应该超过10块钱,严重了去看专科医生
  回复第3楼(作者:@往来寒热 于
23:04)  哈哈还病毒感染?你抽血化验到病毒了?什么类型病毒?发烧初期是皮肤散热系统被封住了,太阳中风症,桂……  ==========  中医徒的智商一直是硬伤啊  
  回复第19楼(作者:@小默H 于
19:56)  上次去一家小中医诊所治疗“痔疮”那个老中医给我拿了两副药,说吃了就能见效。后来见效了,但是没痊愈……  ==========  吃的中药有靶向功能?知道那坨肉是多余的痔疮?  
  (五)“瘾君子”的手术  曾经做了一台心脏手术,这病人50余岁,有静脉注射毒品的历史,因心内膜炎入院。这天中午医生为他做了经食管心脏超声的检查,发现有主动脉瓣脓肿,这脓肿腐蚀了主动脉瓣,造成严重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心衰,肾衰。再加上脓肿这个感染源在心脏里,必须做手术消灭掉才能解决问题。  这病人的病例里有这么一句话:The patient is a poor historian,照字面解释就是说病人是一位蹩脚的历史学家,实际上的意思是说病人不能清楚地把自己的病情说出来。有的病人有老年痴呆症,不能回答医生的问题,有时病人不愿坦率地回答医生的问题,吞吞吐吐让医生不得要领,可以理解,毕竟用毒品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手术开始后我就担心术中可能发生意外。当病人上了体外循环机后,我把住院医生留在手术室,赶紧到休息室歇一歇。我知道当我们为病人脱离体外循环时会有一场恶战,我得留足精力来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  体外循环共用了172分钟,比一般心脏手术的体外循环时间要长些。申医生小心地检查了术野后,觉得满意,就把胸腔关闭了。申医生是一位非常细心的外科医生,他做的手术出血量很少。这时我发现引流管出血相当快,尽管没有测量出血速度,凭直觉我就知道麻烦来了。我把引流管换到新的盛器,记下时间,测量出血量,这时已是凌晨2点18分了。我对申医生说患者的出血很厉害,他说止血他做的很仔细,没看见出血点,也许是凝血功能障碍,输血液、血浆、血小板吧。当时我也没有什么选择,只好这么处理了。我们把病人留在手术室观察,45分钟的出血量约600毫升,而且出血速度没有减缓的趋势。如何解释和处理病人的出血,我们都没有信心。我们是大眼瞪小眼,没辙!最后,申医生说,用凝血因子VII吧。科室曾经请一些专家给我们上课,提起过病人术中流血不止可用凝血因子VII,但从来没用过。这是非常昂贵的药,就这么一剂1.2毫克的药,价值两万美元,比黄金贵几十万倍!  申医生打电话到血库要来了药,我根据说明书的指示,把药从静脉注射到病人体内,慢慢的,出血停止了。等到我们把病人送到ICU,已是凌晨5点了。两天后病人情况稳定,被转到一般病房,这个病人被我们成功的救活了。  似乎这个故事已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病人有毒瘾,病重的时候没有精力来找毒品,病好了,毒瘾又要犯了。如果病人用不清洁的注射器给自己注射毒品,他会再一次得同样的疾病,再一次需要做同样且风险更高的手术。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半年后这位病人又来了,这一次他没那么幸运。  美国是毒品大国,每年给这些“瘾君子”治病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上面这位病人应该是无业游民,有钱买毒品,没钱交医药费。美国的法律规定医生不能见死不救,包括罪犯和非法移民。这类病人的医疗费用基本上是政府和医院埋单,但估计他们是不会去申请医疗救济的,最终还是得由医院出钱,不少美国医院就是被这样整垮的。  在一个标榜“人人平等”和“生命高于一切”的国家,人们无法接受有人因为没钱而得不到救治的情况发生。“不惜一切代价救治”这样的漂亮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也可以给这些人进行一些象征性的治疗,但是很多人还在坚持,我不知道这样的坚持能持续多久。  .
  《国内医疗差???咱俩换换?——一个海外华人的由衷感叹 》
  小水瓶,25岁,女,已婚,身体状况:健康。瓶子b,25岁,男,已婚,身体状况:健康。  小水瓶和瓶子b居住在加州旧金山半岛上,即传说中科技先进人口“稠密”的硅谷,育有一孩儿。据说这个地方是全美生活成本第二高的——纽约第一。小水瓶年少一点的时候,曾天真地认为这个地方敢那么贵那生活质量应该还是不错的。后来小水瓶发现自己不过犯了消费者最常犯的错误之一——有期待了。所以说,这就是人生啊,大家期待不要那么高。  .......
  @世界末日745 27楼
21:09:14  《国内医疗差???咱俩换换?——一个海外华人的由衷感叹 》
  小水瓶,25岁,女,已婚,身体状况:健康。瓶子b,25岁,男,已婚,身体状况:健康。  小水瓶和瓶子b居住在加州旧金山半岛上,即传说中科技先进人口“稠密”的硅谷,育有一孩儿。据说这个地方是全美生活成本第二高的——纽约第一。小水瓶年少一点的时候,曾天真地认为这个地方敢那么......  -----------------------------  上面的文章谈到了美国的看病贵,这个的确不假,以后会专门谈到。  2010年美国在医疗保健上花费了2.6万亿美元,占GDP 17.9%,人均8,402美元,这几乎是其它发达国家的一倍。在美国,高速增长的医疗保险费用给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套上了沉重的枷锁。美国雇主为职工购买的年度医疗保险费,对于一家四口,是14000美元,个人是4700美元。自1999年以来医疗开支的增长比员工工资增长快四倍。更为要命的是,据美国国家健康医疗联合会估计,到2017年,健保费用将增加到4.3万亿美元,占GDP 20%,是国防支出的 4.3倍。
  喜欢看的说一声,我好接着发
  @hy11131 25楼
20:57:48  回复第19楼(作者:
19:56)  上次去一家小中医诊所治疗“痔疮”那个老中医给我拿了两副药,说吃了就能见效。后来见效了,但是没痊愈……  ==========  吃的中药有靶向功能?知道那坨肉是多余的痔疮?  -----------------------------  以前不是很清楚这些东西,所以久病成良医。在治痔疮的那段时间我也在努力看一些相关的资料,现在已经很清楚怎么治疗了。。那个时候由于开的中药是寒性的,而我身体本来就比较寒,因此后来身体很虚,感冒发烧什么的,简直太难受了。。那个中医不是技术不到家就是没有良心,我最恨这样的医生了,而且他已经60岁左右了。当初去他那里就是因为相信他60多岁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结果……
  好贴收藏,看了有种感觉,得病之后尽量少干预,让机体自己修复,但总有个限度,什么时候需要干预?
  好贴收藏,看了有种感觉,得病之后尽量少干预,让机体自己修复,但总有个限度,什么时候需要干预?   ————————————————————————————————  的确是这样,对于疾病,人体本身有很强大的防御能力,比如人体的白细胞、免疫因子,对于感染,它们能完成大部分的清除工作。对于发烧的婴幼儿什么时候需要干预呢?  人体能耐受的最高温度为40.6-41.4℃,超过这个温度,时间长了可引起永久性的脑损伤;42℃以上2-4小时常导致休克以严重并发症;体温高达43℃则很少存活。  小儿超过39℃则可能引起惊厥、昏迷,甚至严重后遗症,所以建议超过39℃进行干预,也有医生认为超过39.5℃再干预
  人体的抵抗力有多强大?看看那些没有抵抗力的人的惨状就知道了。艾滋病人、骨髓移植的病人是没有抵抗力的。  做骨髓移植,首先用一个致死剂量的化疗药物——环磷酰胺把病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全部杀死,同时正常的细胞,包括白细胞也被杀死了。此时患者会出现很严重的并发症——感染。一个感冒都可能诱发致命的感染,经常要顶级的抗生素联合,最常用的是“大万能”(大扶康+万古+泰能)。  要知道移植病人是住在比手术室清洁级别更高的层流病房里,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感染,用如此高档的抗生素都难以控制。为什么!,就因为机体的抵抗力被破坏了
  的确是这样,对于疾病,人体本身有很强大的防御能力,比如人体的白细胞、免疫因子,对于感染,它们能完成大部分的清除工作。对于发烧的婴幼儿什么时候需要干预呢?  人体能耐受的最高温度为40.6-41.4℃,超过这个温度,时间......  -----------------------------  明白了,低于39度就自己退,超过39度就用药
  @周丕东之母 35楼
12:03:56  楼主千万别误导啊。小孩高烧一天就可能急性肺炎,呼吸困难,很吓人的。有病还是看医生吧!世界上没万能的钥匙!所谓万能的钥匙是钢丝。楼主别让普通百姓走钢丝好吗?  楼主求求你这个万能的医生了!  -----------------------------  你不觉得中国目前对于发热的治疗,不管是婴幼儿还是成人,有点过度吗?真正需要输液的有几个?每年因为输液惹出多少事?难道医生们不需要反省一下?  虽然疾病千变万化,但并非没有规律可循,我只负责普及基本规律,如果都出现呼吸困难了,还不知道送医院,那纯粹是傻瓜,责任不在我。
  科室曾经请一些专家给我们上课,提起过病人术中流血不止可用凝血因子VII,但从来没用过。这是非常昂贵的药,就这么一剂1.2毫克的药,价值两万美元,比黄金贵几十万倍!  ---------------------------------------------  天啦,给一个“三无”人员用如此贵重的药物,这就是我们经常诅咒的美帝吗?
  (六) She is dead, dead, dead  13岁的Jahi McMath患病态肥胖和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后者俗称鼾症,重症鼾症严重影响睡眠,需要做手术。日,她在美国加州的一家儿童医院接受扁桃腺切除术,希望能够减轻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  遗憾的是术后不久Jahi McMath出现大出血,尽管医务人员全力抢救,Jahi还是出现了呼吸停止,随后两天她在重症病房依靠机械通气维持生命。12月12日经过检查,医生宣布Jahi已经脑死亡。在美国,脑死亡就被视为临床死亡,尽管患者此时可能还有呼吸或者心跳。一旦患者被宣布临床死亡,治疗即可终止。
  医院召集Jahi的家人开会,很抱歉地通知家人Jahi已经死亡,并告知其母亲,医院将停止机械通气。突如其来的噩耗让Jahi的母亲几乎崩溃,对一个还有心跳的人宣布死亡,她无论如何无法接受,更不要说停止呼吸机了。医患双方观点严重对立,会议室充满了火药味,以至于某医生在会议上这么说:“She is dead, dead, dead, dead.”  他的这句名言通过媒体的渲染瞬间传遍了全国。媒体引述这句话是想表现医生的冷酷,后来这位医生解释说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语言让这位母亲接受现实了。如果这句话对家属造成了伤害,他愿意道歉。但院方必须明确的表明自己的立场——人已经死了,医院没有任何责任用呼吸机维持死人的治疗。医院会对Jahi的死亡原因做详细的调查,并向家属通报调查结果。  Jahi的母亲请了律师,把此事件上诉法庭。她还求助于媒体,组织示威游行,在同情弱者的心理支配下,支持她的人还不少。由于Jahi是黑人,法庭和医院都特别小心处理,免得被戴上“种族歧视”的帽子。闹上法庭后,法官很认真地听了医患双方的意见。为了安抚家人,12月21日法官做出了决定:第一,继续维持机械通气至12月30日;第二,另请一位医患双方都同意的神经科专家来检查Jahi来确定她是否已经脑死亡。  12月24日神经科专家向法庭提交了他的诊断——Jahi脑死亡。根据这个诊断,法官宣布从法律来讲,Jahi已经死亡,决定允许医院停止对Jahi的呼吸机治疗。  Jahi的母亲仍然不肯放弃,她认为女儿的手仍然温暖,奇迹也许会出现。她趴在女儿的病床前,不断呼唤女孩,希望她能睁一下眼睛或者动一下手指来证明医院是错的。但奇迹没有发生。  纽约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会主席Arthur L. Caplan告诉媒体,脑死亡就是死亡,医院没有责任继续把病人维持在机器上,同情不能失去理智。而且这种医疗照顾的费用每天数千美元,Jahi的死亡时间应该是12月12日,保险公司不会支付患者死亡后的医疗费用。时间拖的越久,治疗费越接近天价,这个费用由谁来出?  人们认为律师操纵女孩的家属搞事,有人甚至建议取消他的律师执照。当然这只是一般人的一厢情愿,美国是按法律程序办事的。  随后的几天家属和律师成了媒体的宠儿,他们频繁在电视上露面,接受记者访问,多次发布消息说加州有几家安宁院愿意接受Jahi,并要求医院为Jahi做气管切开术和胃造瘘术。医院明确表示他们会配合家属的要求,但是医院不认为在“死人”身上做气管切开和胃造瘘术是合理的医疗方式。医院愿意在合法的情况下,验尸官签字后把Jahi的尸体移出医院,接受Jahi的单位应该明确知道它们接受的是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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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着sw
22:57:00  来美国第三年,那时候还在医院里当文员,儿子小虎出生了。小虎7个月的时候第一次发热,小脸蛋烧的红红的,上午还兴高采烈的他一下子秧了下来,一点精神都没有,虽然在医院对于发热病人见多了,可小虎一下烧这么高还真有点不知所措。除了发烧外,小虎还有鼻塞、流清涕的症状,根据经验我判断他是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这是婴幼儿最常见的疾病。虽然做出了诊断,但到底是送医院还是在家自己处理,我还是比较纠结。   鉴于在美国看病实在有点不方便——看家庭医生要预约、急诊室要排队,我决定还是自己动手吧。上网查了资料,39.5℃以下,美国医生是不建议用药物降温的。那就入乡随俗吧,采用物理降温的办法。先是把小虎的衣服脱了,只盖一层毛巾被。这一点与国内的经验不一样,很多中国人包括医生都主张发烧后多穿点,或者盖一床厚厚的被子来捂汗,汗一出烧就退了。我不能说国内的经验是错的,很多人也的确那样退了烧,但发烧的时候裹的严严实实肯定不利于散热,对于小孩则更是这样,因为他们的体温调节能力差,容易发生高热惊厥。然后从冰箱了拿出冰块,用毛巾包了放在腋下。然后不断的给小虎喂水。发烧一定要多补水,因为发烧时,身体会流汗散热;高烧时,身体会因为流失太多水分而关闭汗腺,以阻止进一步的水分丢失,这时身体无法散热。解决之道就是补充液体,喝大量的白开水及果汁,而且果汁含丰富的维生素及矿物质。   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2个小时小虎的烧慢慢退了。我暗自庆幸,小孩发热也不是件难事,我可以当儿科医生了。谁知几个小时后,小虎又烧起来了。这一次烧的更高,39.4℃。可能烧的太高了,小虎哭的很厉害,本来就烧红彤彤的脸更红了。突然哭声停止了,小虎开始干呕了几下,把刚才喂的水和奶都吐了出来。这一次我不再犹豫,给小虎用了退烧药——泰诺林,然后还是给他喂水。过了一个小时,烧就退了。这时候已经12点了,退了烧的小虎终于安静的睡了。这时我也精疲力尽,终于消停了。   第二天又重复昨天的故事,发烧,退烧,再发烧,再退烧。我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尽管老公还没有提出异议,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怀疑。不要说他了,就是我自己也有点动摇了,真是病毒感染吗,不会是细菌吗?要不要输液?我又查资料,书上说小孩发烧,一般要3天左右。我决定再坚持一天。   到了第三天,小虎又烧起来了,39.5℃。上医院吧,再这样下去,小虎没事,我要崩溃了。到了急诊室,护士量了体温,测了脉搏,数了呼吸次数,然后就是等待医生。半个小时后医生来了,听了肺,看了喉咙,诊断为病毒性感染。我问要不要用退烧药,医生说不需要,物理降温即可。我说用退热药加上物理降温,效果不是更好吗?“NO,NO,NO”洋医生坚定的否决了我的建议。他进一步解释不能同时应用的原因,因为两种方法的降温机制截然不同。使用退热药后,患者全身血管扩张,毛孔张开,出汗增加,达到降温目的。应用物理降温方法,一般是由于冷的作用使局部血管收缩,热量经传导散出,从而达到降温目的。如果使用退热药后马上又使用物理降温,就会使扩张的血管立即收缩,汗毛孔关闭,出汗停止。退热不但受到影响,而且病儿会感到很不舒服。一般是应先采用物理降温的方法,如体温不降,经1~2 h后,再使用药物退热。天啦,错误的观念竟然误导了我这么多年。   一会儿护士拿了根雪糕来,我很奇怪,用这个降温?护士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虽然与国内的观念截然相反,但我对美国医生的专业素质比较有信心,于是把这个雪糕给小虎喂了。与昨天给他喂药他拼命反抗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次他很配合,一会一根雪糕就进肚了。过了一会,护士又送来一杯加冰块的柠檬水。就这样,在急诊室待了2个小时,小虎的烧退了。   到了第4天,小虎终于不烧了,又活蹦乱跳了。   几年后我在美国医院当住院医的时候,向儿科医生请教了他们为什么不愿用退烧药的问题。儿科医生解释说发烧其实对疾病的恢复是有好处的:第一,它把体温升至高于很多病原体生长的最适温度,降低其生长速度,从而减少病原体数量;第二,发烧引起的高温会使病毒的酶或毒素失活;第三,发烧加快体内化学反应速度来提高身体免疫力;第四,发烧会使病人难受,进而去休息,防止机体被进一步破坏,同时有更多的体能来对付感染。人体真是个奇妙的机器,他用难受来抵御疾病,他用痛苦让人们对疾病产生畏惧,进而注意日常保养。   后来每年小虎都要烧几次,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烧的次数在逐渐减少,应该是身体抵抗力增强和体温调节机制的健全共同作用的结果。后来每次发烧都是我自己搞定,没有再去看医生。给他治病的过程中,我也积累了经验,具体如下。   发热时衣服不要穿得过多,被子也不要盖得过厚,以免影响体热散发。退热时,会大量出汗,此时要用干毛巾擦去胸、背、腋下的汗,并及时更换内衣。注意补充营养物质和水分。发热时营养物质和水分的消耗增多,而消化功能减退,因此应该适当减少饮食,吃一些富有营养易消化的流食或半流食,如牛奶、豆浆、米粥、面条汤、鸡蛋等。尽量多喂水,如果汁、糖水、白开水或清凉饮料等。多喝水不但有利于降温,而且有助于细菌毒素的排泄。高热时唾液分泌减少,口腔黏膜干燥,适宜细菌生长繁殖,会引起舌炎、口腔炎等,因此要注意口腔卫生。可于饭前用温水漱口,帮助增加食欲,饭后用盐水漱口或刷牙。   任何疾病都有一定发展和恢复过程,即使诊断明确、用药及时,也可能持续2~3 天才能退热,有的病毒或细菌感染要持续5~7 天。不要因为一时未退热,一天跑几次或几家医院。这样不但孩子得不到休息,造成治疗紊乱,影响疾病的恢复,而且还可能使孩子再感染其他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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