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工作能够在家做的工作做一辈子的??难道只有政府部门吗??

  我是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原遂宁市市中区)人。(电话:,QQ:,邮箱:@qq,com),1997年12月入伍,2009年12退伍,中共党员。  1994年初中毕业后考到遂宁一所中专学校读书,并于当年9月将农村的户口转到学校(即成为非农户口,当时的一代身份证还在),1996年中专毕业后,分到遂宁市农工商综合开发公司(隶属于市农工委下属企业,当时政府还允许办企业,但也走到尾声了)。1997年3月左右公司就开始经营不下去了,单位的领导整天都看不到人,到处躲避,有几个月都没有发工资了......(当时政府办企业所属的职工大多数单位都作了妥善的安置,我们也在盼,盼到我入伍了也没有得到解决,在部队里单位既没有通知我本人,也没有通知我的家人,单位是如何安置的,到退伍后基本与同事都失去了联系,也不知道我当年的同事都是怎么安置的,都安置到哪里去了)  1997年12月我带着满腔热血,怀着美好的憧憬来到了部队(入伍当时,遂宁没有扩三县两区,我当时的身份证上是遂宁市市中区,也就是现在的船山区),12年的军旅生活给我留了美好的回忆!2009年12月光荣复员。到区民政局报到后,安置股的刘股长说我没有任何安置(即:不安置工作,也不给一次性安置补偿和办理《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他还说我是在部队一次性清算了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说的“一次性清算”是什么意思,部队不可能为我个人搞个独立核算吧!我和我老乡(其他市县)的退伍费都一样,他们都安置了,唯独我却什么安置都没有。)当时我就想:不可能啊,就算是农村也会分田地之类的吧,他们也没有出示为什么不安置的任何文件给我看。我要求过他们给我看文件,他们不给(刘股长说这些文件怎么可能给你看,也不是随便都让人看的。国家的政策在网上(http://www.gov.cn/zfwj/bgtfw.htm)都是公开的,到安置股却成为了秘密)。后来,我就去了市安置科找肖科长,他说的也是一样,并拿出了“相关”的文件,我看了那个文件是2001年的,而我在民政部网站上找到了《国发[2005]23号》和《民发[号》的新安置政策,并用U盘下载给了肖科长看,肖科长拒不执行。我问他为什么不按民政部2005年的新政策执行,肖科长说他们没有得到这个文件,我说都上传到民政部的网上了你们还没有得到,肯定不可能,于是我要求他马上登录民政部的网站,肖科长不愿意。  事后我与眉山仁寿县的老乡取得联系(他也是城镇户口入伍,我们是一起入伍的又一起退伍的,我们在一个团),他说他们给了一次性补偿和办理《镇城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证》,我把这些情况都反映给了船山区民政局安置股的刘股长,他居然说是我战友那边搞错了(如果说我战友那边的民政局搞错了,那么他的一次性补助政府财政不会给钱,他们民政局也给不起每年这么多复退安置人员的钱,更别说他们安置股谁会出钱来给这笔费用了.....为了这事,我找了很多次相关部门,但都没有结果,或者就是根本不理,如今已有五年多了,如果说安置错了,但也没有听我战友说民政部门让他退安置费啊?)  盼呀盼,盼到新一届的中央领导班子对反腐方面下了很大的力度,我们市的市长热线也开通了,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日我打了我们市长热线,希望通过政府解决。25日区民政局就给我回复了,还是一口咬定我战友那边搞错了,我说执行政策有这样的错误吗,如果错了为什么他们民政局又不叫他回民政重新安置(即收回一次性补助和收回办理的《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民政局的同志回答不出来,就说反正政府热线的叫我们给你回复,我们已经打电话了,就是没有安置(总之,是不安置,也说不出理由,期间我又打了市长热线)。日民政局又给我打来电话,说市长热线又在给他们说我的安置问题,并叫我找相关安置文件,我就把《国发[2005]23号》和《民发[号》两个文件告诉了他们(估计他们也看到了),但从那天后就不再理我了,市长热线也只是接电话,没有了其他任何消息。这就成了看到了文件确实有安置就采取躲避的态度。5月28日,在我再三对市长热线的催促下,区民政局给我打了电话,他们居然否认说叫我找文件的事。我又把找的文件号告诉他们,他们也在百度上找到了,并说我是士官,而文件上说的是士兵,安置股的人连士兵包括哪些都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八条就有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士官。安置部门的人员居然连这些都不知道,不知道怎么进入到安置部门工作的?当时我也对民政部门的人说过,如果你们能找到大于等于《国发[2005]23号》文件的其他不于安置的文件给我看,我也就不再找你们了,他们找不到也不回答。另外,我与他们通电话都录了音的,随时提供调查!)  几年来我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我的问题,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解决。然而,他们一拖再拖,到现在也不给我解决,市长热线也打了多次,形同虚设!(打市长热线时我也表明了能给我解决一件事也行啊!可是,就是得不到落实,但我还是坚持在打市长热线!为的是不让他们说我已经放弃了,我是永远都不会放弃我应有的权力的。)  五年多了,我该反映的地方都反映了,包括中央巡视组领导到四川来我也给他们打过电话,他们居然说这次下来的目的不是解决我这类事件的,我这类事件太多了,全国又不止我一个......这都什么话啊?国家发的文件就在网上(http://www.gov.cn/zfwj/bgtfw.htm)随时都能看到,各部门都是推脱之词。请问首长,我该怎么办?中国还有没有公理存在?国家政令到底在中国某些地方还能否执行......以上写的句句为实,我可以以一个党员的党性向您保证,并且也随时提供录音调查!  我以前也给民政部的领导反映过我的情况,他们的处理方法就是把我的情况下到省民政厅,民政厅再下到市民政局最后再到船山区民政,最后区民政局根本就不会受理。(前两年有战友邀我一起上访,我没有答应。我不想上访,“上访”在我个人认为那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耻辱,作为一个党员我觉得上访也很丢人,不是国家政策不好,而是当地政府执政不力或不作为......)当然,我也还是报一丝丝希望,希望领导能直接给我解决,我不图什么,就图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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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各界朋友关注,今天船山区民政局在“各种压力”下给了我所谓的回复,他们还在按老的政策执行,我把图发上来,大家看看,并把新的政策《国发[2005]23号文件》全文附上。    国发[2005]23号文件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在规定时限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清理,在切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及时拟订、下达安置计划,落实接收单位。各地区务必于2005年8月底前开出所有安置介绍信,并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真正上岗就业。  (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对未发生活费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额补发。  (四)坚决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对因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对拒绝接收、变相拒收或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一)尽快落实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要求,抓紧制定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没有下发具体实施办法的,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制定下发相应办法。  (二)切实兑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作为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重点,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对已选择自谋职业但仍未领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部兑现。对确有困难的县(市),省级人民政府要给予帮助。中央财政对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重和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三)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城镇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要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退役士兵举办人才交流活动,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三、切实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解决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把妥善处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以及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正确认识形势,理解和体谅国家的困难,服从政府安排。要加强有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营造有利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维护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民政部汇总上报。国务院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国
院  二○○五年七月十日  http://www.gov.cn/zfwj/bgtfw.htm(这个网址是国家发文的网站,什么国发文件都能查到)
  各位朋友,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相信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我就是在“天涯论坛”上发表了我的情况,民政局才给了了书面回复。所以我还是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现在民政局的人大权在手,想要一手遮天。他们连《国发[2005]23号文件》的精神指示都搞不明白,就进了安置办,不知道怎么进的,他们不明白“退役”是什么意思,说“复员”不是退役,还有那个科长说,每年退役这么多城镇户口的军人,要是都安置,能安得完吗?真是太搞笑了,应征入伍的时候怎么没有人说。本人觉得“退役”即为退出现役的意思,也就是以正常的部队批准退出现役的所有人,不然的话,国发[2005]23号文件就不会写退役,而是写退役的其中一方式(退役的方式有:退伍、复员、转业等)。大家都评评吧,这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糊弄老百姓!一个城市的城镇户口退伍军人是没有多少的,就拿我那年来说吧,当年一共入伍120人(含农村)最后退役的只有三人,其中一人退到安居区,一人异地安置在成都,最后是我一人了,要是我的战友人多的话,早就一起找他们了,他们就只是欺负我一个人,所以一直不按政策执行,因为一个人把他们做不了什么,这个世界也太不公平了,还是各位朋友的关注才使得他们不得不给我出书百回复,这就是我有力的证据,只要有了这些证据再加上《国发[2005]23号文件》我就可以直接起诉他们。谢谢各位关注!
  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观注,市民政局也给予本人的回复,但他们还是按老政策给我复查,直接规避掉《国发[2005]23号》文件和我入伍前是国企职工的问题。希望大家评评,多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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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退役、退伍、复原确实不一个意思,而且入伍12年转业士官的安置和退役士兵安置是不一样的,建议找一个明白的领导解释一下政策,按你的说法肯定还有其他的情况没在帖子里面写清楚,继续上贴我给你看看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主所发内容,楼主的情况是复原,而不是退役,确实是不符合政策的。不知道楼主的介绍信怎么开的,离开部队怎么给界定的。找民政是没有用的,确实他们没有违反政策,建议楼主上访将为什么没做退役处理,而是弄了个复原说明白。否则民政局也没有办法,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你的身份是复原不是退役,他俩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佛求施主 9楼
20:46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主所发内容,楼主的情况是复原,而不是退役,确实是不符合政策的。不知道楼主的介绍信怎么开的,离开部队怎么给界定的。找民政是没有用的,确实他们没有违反政策,建议楼主上访将为什么没做退役处理,而是弄了个复原说明白。否则民政局也没有办法,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你的身份是复原不是退役,他俩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他俩是有很大区别的,请问区别在哪?  
  @佛求施主
20:46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主所发内容,楼主的情况是复原,而不是退役,确实是不符合政策的。不知道楼主的介绍信怎么开的,离开部队怎么给界定的。找民政是没有用的,确实他们没有违反政策,建议楼主上访将为什么没做退役处理,而是弄了个复原说明白。否则民政局也没有办法,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你的身份是复原不是退役,他俩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风轻花又落
23:28:52  他俩是有很大区别的,请问区别在哪?  -----------------------------  楼主看看你专业时候的证件,如果写的是复原,就按照复原的办法去找,如果是转业安置就按专业的办法安置,光找民政不太管用,他领导当不了家,得去上级部门去找,最低也得去省里面,给你出一个让地方政府安置的文件,注意不能是地方政府解决,必须提到安置工作或给与经济补偿,要不是不管用的。我们这边也有很多找的
  @佛求施主
20:46:26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主所发内容,楼主的情况是复原,而不是退役,确实是不符合政策的。不知道楼主的介绍信怎么开的,离开部队怎么给界定的。找民政是没有用的,确实他们没有违反政策,建议楼主上访将为什么没做退役处理,而是弄了个复原说明白。否则民政局也没有办法,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你的身份是复原不是退役,他俩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谢谢你的关注,我也想知道退役和复员区别在哪里,麻烦你告诉我一下,什么是退役,什么是复员?另,我在入伍时是国企职工,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就算是那里来就复员到哪里,那也应该有原单位,如果原单位由政府解散(或者合并到其他单位)是不是应该告诉我本人或者我家人,还有原单位的主管单位是市农工委,这个机构并没有撤,那么是不是该原单位的主管单位来解决,而民政局是不是应该出具相应介绍信,协调解决?
  国家爱你吗
  自己顶一下了!
  最新情况:  六月十号我到四川省民政厅信访接待处把我要求复核的申请以及我的情况和遂宁市两级民政局给我的回复、复查以及《国发[2005]23号文件》全文、我原单位的收据全部给了他们,我于昨天(星期一、这个时间早过了《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核时间)再次去了四川省民政厅,接待的人是个实习生,她不懂情况,就打电话到办公室,办公室的人说主管出差,三天后回,叫我到时打电话给他们,并且问我有没有信访部门受理的告知书(我一个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告知书,当时接待我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人,根本就没有告诉我这些,只说了到时打电话给我,结果我等了四十多天都没有接到任何电话,这个骗子又骗了,我只不明白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也成了现在政府的难题,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是干什么的,对像又是针对谁有效?),我说没有,也没有人告诉我有这个东西要给我的啊,她们就推,说是主管领导出差。我就要看看出差是不是出一辈子?大家都评评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是干什么的,这些个法律、法规,政策等针对谁有效?是不是只是用来约束老百姓,对公务员不起作用?
  自己顶一下!
  @佛求施主
20:46  仔细研究了一下楼主所发内容,楼主的情况是复原,而不是退役,确实是不符合政策的。不知道楼主的介绍信怎么开的,离开部队怎么给界定的。找民政是没有用的,确实他们没有违反政策,建议楼主上访将为什么没做退役处理,而是弄了个复原说明白。否则民政局也没有办法,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你的身份是复原不是退役,他俩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风轻花又落
23:28:52  他俩是有很大区别的,请问区别在哪?  -----------------------------  @佛求施主
19:58:58  楼主看看你专业时候的证件,如果写的是复原,就按照复原的办法去找,如果是转业安置就按专业的办法安置,光找民政不太管用,他领导当不了家,得去上级部门去找,最低也得去省里面,给你出一个让地方政府安置的文件,注意不能是地方政府解决,必须提到安置工作或给与经济补偿,要不是不管用的。我们这边也有很多找的  -----------------------------  非常感谢关注!我也非常想知道转业和复员是不是退役,退役到底是什么,包含哪些方式?还请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并说出这个解释出自于哪里,我好去查一下!看看这几者有什么相关的联系或者区别在哪里?
  民政厅的贪官污吏们:你们睁大眼清看清楚!你们复查的回复按(国发[1999]27号和民办函[2001]44号文件)是政策依据,我说的《国发[2005]23号》文件就不是政策,同样是国务院发的文件,你们想说那个是政策就是?另外,我入伍前是国企在职职工,你们调查没有?你们留的电话都是传真机的,打通没有人接,难道怕人民监督?我在复核申请中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难道你们根本就没有看吗?还是不违背良知办事你们就难受?你们核经过听证吗?能公开吗?能回答我为什么不按新政策执行和按事情的真相调查复核吗?我告诉你们我还要到民政厅来搞个清楚,直接问一下你们厅长你们这种人是怎么到该职位上的工作的,这不是“鱼肉百姓”吗?违背“良知”办事你们觉得很自豪吗?怎么不敢公开出来接受人民的监督呢?  
  http://www.jdcqw.com/thread-.html各位朋友这是我在涟水论坛上的网址,请大家帮帮忙多转发!
  打哈省效能办,九六九六O  
  @一元星光
23:05:12  打哈省效能办,九六九六O  -----------------------------  谢谢提醒,我打过这个电话,根据提示音,最后还是转到我们船山区来了,根本没有用!
  希望各位朋友都帮忙转发一下,让大家都知道!谢谢!四川真的是太黑暗了,贪官没有人管,所以他们无视国家政策!不能还百姓一个公道!请问纳税人养这帮人渣有什么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e14e85b0102vjq4.html  这是我的博客,百度“遂宁退伍军人的博客”也能看到,希望大家帮帮忙,多转发一下!
  贪官们,你们说的《国发[1999]27号》和《民办函[2001]44号》是政策依据,难道我在申请复核中提出的《国发[2005]23号》就不是政策依据吗?我在复核申请后面专门把我的基本情况(即:入伍时是国企在职职工)和《国发[2005]23号》文件全文都附在后面,难道你们都是瞎子吗?或者就是糊弄老百姓看都没有看一下,也没有调查事情的真实情况?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怎么直接无视国家政策?还睁着眼说瞎话,说我的诉求没有政策依据,你们说的国务院发文就是依据,我说的国务院发文就不是政策?你们看一下《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五条是怎么说的吧?大家都看看吧,看看我说的是否是事实,而且我希望有人来调查事实!只有经得起调查考验,才会有一个公道,才可以向社会公示!
  转发!
  今天我又看了一下我的退伍证,封面上是士官退出现役证,里面也是批准退伍现役然后有个括号里用印章盖的复员二字,这说明我的情况符合《国发[2005]23号》文件。大家如有亲朋好友是退伍军人的,拿退伍证一看就知道了。另外,我在入伍时是国企在职职工的事实也被完全无视了!大家都评评吧!官道之黑........
      大家都看看吧!退伍证上面写的是退出现役,然后括号里再盖的复员章。完全符合《国发[2005]23号》文件的政策。还有就是本人入伍时是国企在职职工。船山区民政局有一次打电话问我“遂州南路二段56号”是什么地方,我说是我原单位的地址,他就扯开话题说其他的,这个电话录音我有。请大家评评吧,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样的制度!还有没有人来管理这方面的事?    
  还有更可笑的事是:有一次区民政局的人打电话给我说我是复员不是退役,还是《国发[2005]23号》文件说的是士兵,我是士官。他们连兵役法中的士兵包括哪些都不知道?
  为什么贪官污吏会逍遥法外?
  为什么不执行国家政策的“庸人”还能在其位,但不能谋其职或许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就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相关职能部门也是“睁眼瞎”......
  试问国务院及各职能部门以下问题:   一、国务院发的文件是不是政策,是不是地方政府都要按照文件执行?如果不执行请问发来干什么?  二、你们这个部门发的文件是不是只是一个形式(就是只管发文不管落实)?也就是发下去了就不管不问了,任其变成一堆废纸?然后地方政府就糊弄老百姓?  三、是不是中国没有上访人员,你们就好像要失业了一样,显得无所事是。有了上访人员你们整天都好像很忙的样子,然后百姓看到一个表像就是这你们这部门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四、各级政府对于国家政策不执行,你们视而不见,是不是有一种隐形的“猫腻”存在?  五、为什么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却不把执行国家“政策、政令”作为考查、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难道“人民政府为人民”只是一句口号?????  ..................
  你指望谁来管呢?上帝?  
  见怪不怪,谁让你爹不是徐才厚呢
  贪官、脏官............
  贪官污吏为什么不全死光................??????
  今天是中秋节,祝愿“贪官污吏”早灭绝!!!!!!
  狗贪官...............
  国务院这个机构如果只是制定和下发政策,不去监督执行情况,那你们这个组织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贪官们,假如现在或将来发生内战,你们觉得老百姓还会像国共两党之争一样给你们后勤保障补给吗?你们让民心失掉了,已经完全忘记了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成立我党的初衷.......为人民服务成了你们整天喊的口号了.......你们会遭到报应的......
  “亚洲论坛”又有那些国家能看到,还是光有其名而无其实????如果外国朋友能看到的话,那么请大家看看中国“国务院”发的文件到地方是怎么变成废纸的。千万别相信中国的“贪官污吏”.......
  贪官们,你们会遭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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