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基层官兵对财务大检查坐谈幼儿园家长会发言稿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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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党的群众路线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料精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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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高锡林
(2011年7月28日)
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林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为核心,以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以兴林富民为宗旨,认真贯彻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化改革,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国家下达我区林业生产计划任务1130万亩,目前国家已下达投资74亿元,预计全年投资将达到85亿元。上半年,全区共完成造林绿化任务766.65万亩,占全年计划的67.8%,其中完成人工造林404.65万亩,飞播造林125万亩,封山(沙)育林237万亩。义务植树6569.38万株,四旁植树3549万株,补植补造225.14万亩。完成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40万亩,为计划的100%;完成造林补贴试点任务35.3万亩,为计划的100%。“十二五”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开局良好。
(一)造林绿化蓬勃开展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今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实际,我区及早安排部署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盟市包点和林业发展改革督查调研制度,对林业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推行了领导联系包点制度和行政、技术双责任制,加大了资金投入。呼伦贝尔市继续把沙区综合治理作为全市公益项目的一号工程,市、旗(县)分别筹资5000万元和500万元,用于沙区造林;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财政投入6200多万元,用于通道绿化;鄂尔多斯市投入1.34亿元,着力打造4个百万亩生态工程。二是营造林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强化重点工程管理,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建设成效。三是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2011年,国家下达我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项目投资6.94亿元,建设任务623.15万亩,已完成建设面积369.19万亩,占全年计划的59.25%。国家下达我区三北防护林工程投资3.36亿元,建设任务197.5万亩,已完成建设面积106.24万亩,占全年计划的53.79%。天保工程中央财政资金已到位20.56亿元,包括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补助。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已到位25亿元,包括退耕补助、完善政策补助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退耕户年度人均获得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257元。
此外,成功举办了自治区党政领导参加的义务植树活动;军地共建商都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北京军区红山军马场植树造林活动正式启动;多伦县被国家列为碳汇造林试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欧洲投资银行林业碳汇造林项目已全面启动。
(二)资源管理继续强化
一是编制完成了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开展了全区101个旗(县、市、区)和岭南八局的森林资源本底数据核实、补充调查和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森林植被恢复等林地保护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征占用林地规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上半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360项、面积375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3亿元。三是将我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500多个编限单位,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执行。四是完成了锡林郭勒盟所属旗县及鄂温克旗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审查和准格尔旗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检查验收工作。五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六是大力督办查处超占、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对15项违法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督办。
(三)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一是防沙治沙目标考核进展顺利。国家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组对我区“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进行了期末综合考核,考核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的汇报,对多伦县、翁牛特旗、科左中旗进行了实地考核。考核组对我区的防沙治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青海省、陕西省和内蒙古三个省区的考核中,我区被评为优秀,总排名在对全国进行总体评价后确定。二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胡春华书记、巴特尔主席对火灾预防扑救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我厅继续执行厅领导防火分片包干制度,对全区各地开展防火督导检查,特别是对东北重点林区和草原高火险区,派出检查组反复督促检查。各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加强了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实现了“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春防工作目标。截至6月底,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38起,其中一般火灾17起,较大火灾21起,受害森林面积596.27公顷;共发生草原火灾3起,其中一般火灾2起、重大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8760公顷;成功堵截蒙古、俄罗斯火灾18次,当日灭火率达到100%。三是不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猎豹一号冬季行动”、“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春季攻势”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了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截至6月底,全区共发现和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4243起,查处14198起,综合查处率99.7%,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6.59万元。四是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了40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8个自治区级中心测报点信息数据的质量管理。积极应对美国白蛾疫情,对带疫苗木已全部进行除害处理,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仍在严密监控中。截至6月底,全区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321.78 万亩,其中轻度706.14 万亩,中度444.73万亩,重度170.91万亩。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共完成防治面积361.49万亩。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两处国家级湿地公园正在建设中。编制完成了贺兰山和达赉湖两处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强化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包头市投入近1亿元,加强了湿地基础建设、水质净化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四)林业产业顺利推进
一是对首批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第二批拟评企业进行了调研,为开展第二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切实加强信息统计工作,荣获了2010年《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网上填报及文字编纂工作特等奖。三是开展了林木生物质能源项目摸底调查工作和内蒙古肉苁蓉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林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等加强监管。五是承担了全球环境基金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研究推广工作,组织召开了公私伙伴关系重点企业座谈会,了解掌握了全区公私伙伴关系参与防沙治沙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2月24日,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调、部署。4月26日,自治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5月1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形势,交流经验,再次做出安排部署。6月末、7月初,国家林业局工作组对我区林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指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各地认清了形势,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林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加快了改革进度。各地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林改的顺利开展。截至6月底,全区共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1.92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8.72%;完成发证面积9580万亩,占集体林地的29.30%。同时,完善政策方面也有了很大进展,相继成立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18个,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面积22.6万亩,贷款2.71亿元,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83个。
(六)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
一是生态文化宣传更加深入。围绕植树节、湿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爱鸟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0周年等纪念日,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防沙治沙、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重点,联合区内外多家媒体开展了大规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内蒙古30年义务植树14亿株”等专题报道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刊登播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了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在2010年度省级林业宣传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区位于前列,并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表扬。二是生态文化活动更加活跃。电影《李德平》正式上映,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评选活动和“北疆生态党旗红”演讲比赛,进一步丰富了生态文化生活。
(七)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法制建设积极推进。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受委托完成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的检查和监督任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管理。全面清理执法单位和执法依据,做到了依法执法。二是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暂行)》。加大了林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已立项11项,目前正在制修订中。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技成果集》编制工作。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立足春季造林和全年林业建设任务,全方位做好技术指导和科技服务。大力推广以抗旱造林为主的适用技术,加大了以保水吸水为重点的功能型科技产品的研究和推广,提高了营造林成效。三是种苗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累计完成育苗面积25.6万亩,为计划的 214%,其中新育面积10.2万亩,为计划的166%;容器育苗3亿袋,为计划的120%。积极推进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补贴试点工作。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四是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我区成功进入了全国第二批林业信息化建设示范省区,开展了林业信息化示范盟市和单位建设工作,举办了全区林业信息联络员第三期培训班,制定和完善了《内蒙古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和林业信息报送工作。五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2011年,我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任务20221户,总建设面积124.3万平方米,中央投资2.28亿元,自治区配套2.02亿元。近期,通过对17048户进行抽查,已开工户数为7119户,开工率为41.76%。全区国有林场饮水、广播电视、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国家相关行业规划,正在逐步下达实施。六是机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完成了自治区林业厅对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头分局、呼和浩特分局、乌兰察布分局领导班子的组建批复工作。实现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直属分局和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及直属分局主要领导的高配。将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信息中心。
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区林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林业部门和全体务林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林业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林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不利气候条件影响了林业生产。今年入春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个别地区出现了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给造林成果巩固和林业生产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二是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在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过程中,发现个别盟市仍然存在退耕地保存率不达标、林分质量差、管护不到位、设计与实地不符等问题;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旗县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经费支出不合理、配套资金难落实、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在林业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督查中,发现一些地区存在工程进展缓慢、开工率低、质量管理不严、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等问题;在营造林综合核查中,发现个别地区封山育林地块选择不符合封育条件、作业设计不符合规定、封育区围栏面积过大,营造林管理和管护方面存在牲畜破坏问题,在数据上报过程中存在虚报问题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解决。
二、关于下半年工作安排
做好下半年工作,对于全面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目标,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着力抓好造林绿化。一是加快营造林进度。针对今年我区部分地区较往年干旱,给营造林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抓住雨秋季降水相对集中的时机,组织开展雨秋季造林、上半年及历年造林不合格地块的补植补播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继续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樟子松基地建设进程。二是继续实施林业重点工程。要组织编制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二期规划。积极做好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出台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考核和检查验收等办法,修订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快编制实施方案。要认真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任务与责任,抓好工程管理。从现在开始,各工程旗县就要对2004年退耕地还生态林逐小班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盟市林业局要加强督导,为顺利通过国家重点检查打好基础。三是切实加强森林经营。要配合国家开展森林经营现状调查,继续抓好碳汇造林、森林抚育补贴和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强化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加强森林经营模式和关键政策研究,抓好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加强种苗培育。继续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建设,做好试点验收工作。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重点候选林木良种基地。开展保障性苗圃建设。强化种苗基地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大旗县林木种苗自查和盟市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珍贵树种苗木繁育,优化种苗供应结构。继续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争取在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80%-90%。
(二)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一是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配合国家做好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年度任务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个约束性指标年度考评工作。加快编制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善林地林权管理。制定出台自治区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及扩大试点旗县的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乌海市、免渡河林业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二是继续推进林业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结合《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防火重点建设项目,继续跟踪落实好在建防火项目。加强扑火物资储备管理,强化防扑火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三是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凶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双线”责任制,强化防控责任。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完善监测网络。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信息化建设。四是着力强化防沙治沙工作。认真落实防沙治沙责任制,继续抓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研究和推广防沙治沙先进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五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配合国家做好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编制好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展全区重点湿地资源监测工作,做好湿地保护条例、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执法检查和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补助项目的检查验收。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做好国家自然保护区晋升工作。
(三)大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一是认真落实《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制定好我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做好2011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初审等工作,加强对产业化建设的引导和扶持,逐步完善项目库管理。三是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对第一批监测不合格的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内蒙古肉苁蓉原产地认证。四是做好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林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区申报、参评和2011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的参展筹备工作。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2011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的宣传、布展任务很重,希望各盟市大力配合,积极主动提供参展所需的图片、声像资料、宣传册、展品等,共同把参展工作做好。五是加强林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等环节的监管,完善林业产业信息上报制度,强化林业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继续深化林业改革。一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刚刚结束的国家林业局党组扩大会暨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要求今年全面完成确权任务(即确权率不低于95%),发证率要达到85%以上。全国的改革任务还有2.74亿亩,我区还有1.35亿亩,是全国的一半,发证则差的更远。从现在到年底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如果仍然按照以前的进度,到年底肯定完不成改革任务。各地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打好主体改革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采取家庭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合作和集体统一经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快确权步伐,确保到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明晰产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主体改革的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解决好工作中改革不到位、政策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确保改革的质量和成效。正在进行改革的地区,要准确把握林改政策,加快推进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改革进展缓慢的地区,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推进。要建立和实行旗县领导包苏木乡镇、苏木乡镇领导包嘎查村的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队,驻乡驻村指导林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出时限要求,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推动林改步伐。
二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也在积极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各盟市要深入开展调研,条件成熟的地区可自行制定改革方案,先行推进改革,为全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借鉴。
(五)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林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林业建设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林业宣传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二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建设,加强对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各种纪念林的保护,完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教育功能。三是继续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努力创作高水平的生态文化作品,积极参与全国绿色生态动漫作品展、摄影展等,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六)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强化依法治林。制定《林业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和年度普法工作,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尽快出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抗逆性优良树种、困难立地营造林技术、不同立地类型治理模式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加快林业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激励政策。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强化林业知识产权、林业标准化、植物新品种保护、森林认证等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认真实施林业资源监管项目,加快林业核心业务信息化步伐。加大现有林业建设项目信息化投资整合力度。强化林业信息化示范盟市和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自治区编委已批准我厅成立林业信息中心,目前正在积极组建。各级林业部门也要加强林业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培训力度,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四是加快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度。针对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度缓慢的问题,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审批建设用地,加快拆迁进度,健全相关手续,落实配套资金和土地划拨、税费减免、银行贷款及融资等优惠政策,确保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质量管理,力争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针对林业工程和项目资金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资金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对林业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检查。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查处、纠正涉及林业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力争发挥最大效益。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林改资金问题。国家即将开展对林改资金的检查,中央补助我区4.9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从前一段时间林改资金检查情况看,问题不少,有的还很严重。对林改资金的使用支出范围,财政部有明确规定,主要用于外业勘测、林权纠纷调处、内业整理、档案管理和宣传培训等支出。但检查中发现,部分旗县严重存在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比如:用于招待问题,有的旗县达50万元之多,占林业局总支出的近三分之一;超标准购车问题;用于非林改工作问题;燃油费、修车费过多问题,有的旗县仅这两项,就占林业局总支出的一半。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不要以为是工作经费就可以胡来,一定要按照财政制度来管理使用,按规定的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也请各盟市林业局对本局以及旗县、乡镇林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迎接国家检查做好准备。
(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随着林业地位日益提高,林业投资日益增多,建设任务日益艰巨,在林业资金使用管理、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地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工程和项目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屡禁不止,个别林业干部套取、贪污项目资金、收贿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持续高发。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必将严重影响我区林业建设进程,损害我区林业行业形象。为此,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大局之中。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认真谋划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要从强化作风建设入手,加大林业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推进基层林业事务公开透明,确保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要把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纳入廉政宣传教育内容,常抓不懈。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重点抓好林业工程项目、征占林地、森林采伐、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林业部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林业资金监管制度。下半年我厅将联合自治区监察厅在全区开展林业专项检查,各盟市林业局也要加强对旗县的检查。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纳入林业工作规划,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林业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及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在线QQ: 电子信箱: 文秘杂烩网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召开 陈改户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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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召开 陈改户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5时27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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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至25日,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以及副省级城市民(宗)委(局)的78名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杨正根主持,吉林、上海、安徽、江西、山东、云南、甘肃等7省(市)民(宗)委(局)作大会交流发言。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改户指出,近年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把督查工作作为抓落实的重要环节,认真履行督查职责,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督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力地推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推进了一些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的解决,有力地推动了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陈改户强调,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推动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动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督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上升到制度层次,建立健全包括工作制度、报告制度、协调制度、评估制度等在内的督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督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要注重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把务求实效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贯彻执行中的偏差,把监督检查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的过程。四是要创新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把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独立督查与联合督查、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督查的效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使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五是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查工作落实。要保障督查工作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督查干部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监督检查工作队伍。
    陈改户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结合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贯彻落实全国牧区工作会议、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启动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三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省(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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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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