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经营调查报告要怎么写?

市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范文
市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范文
  “家庭农场”的概念今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它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一起作为我国现行农村社会的新型经营主体,是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路径新方向。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日前,市经管处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并重点解剖了某某区、某某区8个较为典型的家庭农场。调查表明,家庭农场这一概念尽管出现较晚,但我市家庭农场发展起步较早,经营的农地面积较大,形成了一定规模生产水平,数量较多,较好地带动了我市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汇总如下:  一、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早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对加速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农场是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意探索,完全符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是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 1  专业合作社之后的又一种新型农业组织形式。经营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了家庭承包的基础地位,经营的是农户自有承包地或流转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地,比过去单一的家庭承包更能体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要求。  (二)家庭农场是庄园农业都市农业的一种表现形式,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传统的一家一户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家庭农场虽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的生产方式,但与原承包给一家一户时的生产方式有了质的区别,生产主体更为现代、生产要素更为集中、生产方式更为先进、生产能力更为巨大,生产管理更为科学,生产效益更为显著,更具有现代农业的特征、内涵和性质。某某区某某种植农场是一家以葡萄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面积50亩,总投入120万元,兼营农业观光旅游、餐饮和休闲,采用雇佣季节性临工的方式运作。由于葡萄等水果的市场不稳定性,为防止“果贱伤农”的现象产生,葡萄农场还计划引进一套20万元的葡萄酒酿造灌装设备,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注册产品商标,将葡萄种植农场打造成为葡萄文化庄园。  (三)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城镇化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向城市,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导致农村有大量土地被闲置。家庭农场具有较强生产能力,有效将闲置土地集中流转利用,组织 2  劳动力进行机械化专业生产,一方面高效利用了土地,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全市家庭农村经营的农地面积达98.96万亩,其中90%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某某区绿色农庄流转耕地和水面4200余亩,投入2000余万元发展生猪和水产养殖。某某农庄在某村流转土地412亩,投入1100万元,打造生态百果园和高档花卉苗木基地。  二、新形势下我市家庭农场蓬勃发展  目前,我市家庭农场数量已有6312家,从事种植业的有4702家,从事养殖业的有905家,从事种养结合的有389家,其他316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达98.96万亩,经营50亩以下的有3612家,占57%;50-100亩的有1459家,占23.1%;100亩-500亩的有1016家,占16.1%,500-1000亩的有150家,占2.4%,1000亩以上的有75家,占1.2%。全市家庭农场年收入达25.4509亿元,共有家庭成员有4.39万人,常年雇工2.93万人,家庭农场劳动力主要来源为家庭成员,平均每个农场劳动力为11人。  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一)在原国有农场改制基础上发展起来家庭农场数量多,生产能力,对接市场能力、带动能力较强。我市原有五个大型国营农场,再加上各区县(市)原有的一批小型国有农场、林场、茶场、果场和园艺场,它们通过改制成乡村后,由于农户拥有的土地较多,且资金势力、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较强,家庭农场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据统计,全市此类情况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有1520余家。如某某区某某 3  农场改制下岗职工创办的水产养殖场,目前承包110亩鱼塘,以养殖有机生态鱼为主业,同时经营垂钓、农家餐饮等休闲农业,年产值达150万余元。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较好,由产业引导下发展的家庭农场较多。调研发现,一个地区的产业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同时,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经济主体又可带动地区产业的发展。某某是我市重要的茶产业区,产茶的自然优势明显、技术也相对成熟,以黑茶、小水果和中药材为主要业务的家庭农场达300余家,蓬勃发展的黑茶、小水果和中药材产业家庭农场又大大提升了某某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某某蔬菜产业发展比较快,蔬菜专业合作社达60余家,每家合作社都有5-10家专业合作社的核心成员,这些核心成员都是经营50-200亩蔬菜生产大户,都是从事蔬菜种植的家庭农场。  (三)土地流转力度大,为家庭农产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近年,益阳市委市政府将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牛鼻子来抓,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5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71万亩,耕地流转比率43%,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率达67%。土地快速流转,使更多的生产资源流入能人大户手中,加快了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我市现有近90万亩土地流入家庭农场,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农地 158亩。  (四)家庭农场主是专业合作社的中坚力量。家庭农场 4  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但在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环节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很好地解决农产品加工、销售的组织问题。调研发现,我市有很大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家庭农场发展起来的,当家庭农场发展到一定规模,负责人对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就会有更高的要求,走上专业合作道路。全市有超过5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某某区某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最初是家庭农场的经营者,经过多年发展,规模不断壮大,需要更强的对接市场能力,于是走上了合作发展的道路。合作社成立以后又吸收了附近不少小型的家庭农场为社员,大大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三、引导我市家庭农场高水平、高层次、高规格发展  我市家庭农场虽然基数大,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登记注册率低,没有规范的会计账目、市场竞争能力差,配套政策扶持缺乏等。要引导我市家庭农场高水平、高层次、高规格发展,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做活土地文章,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建立承包地“身份信息”,颁发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夯实土地流转基础,为发展家庭农场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对流入方资质审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5  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继续推进信托流转,提高信托流转工作水平。  (二)做足规范发展文章,保障家庭农场良性发展。一是要切实做好家庭农场的规范登记,家庭农场作为农业农村经营主体之一,其资格需经有关部门的认证。我市要尽快出台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办法,可分类别、分产业按大型、中型、小型家庭农场分别设定标准,对家庭农场认定程序进行规范。二是要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提升,制定家庭农场规范化提升措施,规范化家庭农场必须符合“七个一”,即一张工商执照、一个农场标牌、一处管理用房、一本会计账本、一份土地流转合同、一本农事操作记录、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三是要对家庭农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农经部门为家庭农场的业务主管单位,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家庭农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管理,在标准化生产、产品营销、适度经营等多方面给予指导支持,推进家庭农场的品牌打造和农超、农批、农商、农校对接。鼓励农场联合发展,抱团进入市场。积极开展示范农场建设,建立相关评定机制,推进县级、市级示范农场建设。  (三)做实政策支持文章,保障家庭农场良性发展。一是各级财政视财力可能设置适当资金,对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建议市委市政府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和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加大金融 6  支持。利用全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契机,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按照政府资助、社会资本为主、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为家庭农场贷款提供担保,缓解家庭农场融资问题。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探索蔬菜(瓜果)大棚等险种,解决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三是做实项目支持,要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微型企业有机统一,明确家庭农场可同等或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四是要在税收、电力、设施用地等方面尽快出台有利于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五是要完善综合服务,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业务主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建立引资引才机制,鼓励城镇有条件的居民家庭下乡创业,从事农业生产及加工、辅助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鼓励和支持农技人才带头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努力推动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建立信息综合服务机制,利用网络等新媒体打造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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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闻资讯万载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_统计数据
宜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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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信息分类: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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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份,万载县首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万载县红一村家庭农场”拿到了经营执照,该农场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登记,注册资金100万,土地经营规模135亩,主要从事超甜水果玉米和超级水稻的种植、销售。家庭农场的首次提出是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支持、鼓励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受政策鼓励,万载县目前已有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8家。近期,我队组织人员抽选了其中5户进行了调查分析,总体情况是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5户家庭农场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1、经营者情况:5户家庭农场主有4位是本村人,1位是外县(丰城市)人。平均年龄35岁,最大的41岁,最小的31岁,以80后返乡农民工为主。户平均劳动力4人,户主文化程度多数是初中,有1位大专和1位中专。注册登记形式全部为个体工商户,平均注册资本50万元。&
2、经营规模和土地流转情况:5户家庭农场都是纯种植,4户种植水稻,1户种植蔬菜和中药材。经营的土地总面积为1548亩,其中流转的土地面积为1522亩,占98.3%,户平均经营309.6亩土地。流转土地来源是普通农户,但有2户通过村合作组织流转了一部分,且都是以租赁的方式取得。流转双方通常通过参考流转市场价格、协商和与粮价挂钩等方式确定价格,当前土地流转平均价格为348/亩。有4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平均合同年限6年,有1户由于耕种的土地全部是本村组其他农户抛荒弃种的,也就没有签订正式合同,通过口头协议,象征性给予100—200元/亩的租钱。在正式合同中,都约定了土地流转价格随粮价等市场因素变动进行调整。&
3、资金与生产成本投入:5户家庭农场投资总规模129万元,资金来源只有两个渠道,即自筹资金占80%,民间借贷占20%,没有任何银行贷款和财政支农资金。生产成本主要有人力、物力(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和技术。5户家庭农场根据经营规模雇工人数不同,最多的有28人,最少的也有8人,但都是季节性的雇工,固定的用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雇工来源都是本地村民,但工资水平参差不齐,平均有87元/天,高的达到130元/天,还要提供一餐中饭和一包香烟。工资最低的50元/天,雇用的多是老年和留守妇女劳动力。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投入成本较高,户均8.8万元,但相对于散户,亩均成本更低,他们利用规模优势,直接从生产批发厂商处购买,有的还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捆绑,减少了中间零售环节,节约了成本。机械化水平普遍不高,仍然更多的要依靠人力劳动。除户均拥有1台耕作机械,1户自己购买了收获机械外,其余的农产品粗加工机械和运输机械都没有。从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看,农场发展水平普遍不高,都没有聘用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人员,也没有与相关技术单位合作。只有1户家庭农场其中合作伙伴内部有1名懂农业生产技术,多数只是凭传统经验生产,专业技术推广和应用还有待加强。&
4、产品销售和收入:在销售渠道方面,有2户是与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生产订单农业,其余的都是自行销售给国有粮站或者个体粮贩。5户农场所生产的产品都没有品牌,但他们都认为知名的品牌能够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普遍希望获得相关政策的扶持,使其产品具有高附加值,亮出品牌提高知名度。5家农场都是纯种植型,在收入方面只有单一的依靠销售产品收入,没有其他附属的经营性收入。户均收入16万元,但总收入差距较明显,主要是与经营规模有关系。从对单纯种植水稻的农场与种植经济类作物农场进行效益比照的情况看,种粮收益与种植经济作物相比,单纯从事粮食生产,土地产出率低、种田成本高、担负风险大,付出的艰辛与收益不成正比。马步乡征程有机农业家庭农场经营者王叶根,在外务工多年后返乡创业,流转了50亩水田种植水稻,按照与普通农户一样的传统模式生产,生产效益低下,加上遭遇暴雨等天气因素造成损失,据他估算,第一年纯收入不足5000元。
二、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五难”&
1、认识提高难。家庭农场的确是个新鲜事物,对于已经注册的农场主,他们也坦言自己也是摸石头过河,怎么运作,怎么发展,既没有经验可循也没有理论指导,注册登记的主要目的是想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还有部分乡镇和部门也没有认识到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没有主动发挥职能。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也缺乏积极性,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目前我县还有70%以上的农业人口,大多数农民群众对他的认识只停留在电视新闻中,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观念根深蒂固,在家庭农场效益还不是十分凸显的情况下,对家庭农场的接受需要一个过程,比如说有些农户情愿抛荒也不愿意把土地出让给家庭农场主。&
2、享受扶持政策难。在对5户家庭农场调查过程中发现,5户都表示未获得包括土地流转补贴、良种补贴和农业机械补贴在内的各种补贴。这一方面说明目前尚未有完善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农场主也普遍认为未获得补贴主要是因为不清楚相关的补贴政策。现行的惠农补贴政策,采取的还是普惠制办法,发放依据仍是原始土地承包户,而不是真正种田流转户,这就造成了一种“不种田的得补贴,种田的却不得补贴”的现象,这与国家的初衷相背离,一定程度上减弱和消解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接受调查的农场主迫切希望政府在这几方面提供扶持政策:第一是基础设施及生产环节的器械和种苗的购买补助,希望建立示范基地的补贴;第二是希望获得相关培训以及技术支持;第三是农业保险支持,其中对自然灾害保险以及病虫害防治保险期望最高。&
3、贷款融资难。家庭农场从注册办理到发展壮大,从土地流转到农业机械的配备,购买生产资料、支付土地流转费、雇工费等等都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支持办法,家庭农场普遍出现发展资金不足现象。茭湖乡新飞家庭农场主易琼说,前期投入的30万元是自己在外打工和经商积累的资本,随着农场的慢慢发展,后续资金没着落,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困难。由于缺少可以抵押的资产,贷款融资困难,在遇到缺资金时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渠道向亲戚朋友借,在发展中往往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制约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的提高。此外,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制约,需要承担较大风险,但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偏少,涉及领域不广,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能力不强。&
4、土地规模流转难。一是不愿流转。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后,留守在家的就是上一辈农户,这部分人“土地是根”的理念尤其严重,总认为没了地就是丢了根,子女在外打工能赚到钱,对于那点流转租金无所谓。自己种着口粮总是有的,还可以领到补贴,说什么也不愿意流转。高城金农家庭农场流转的800亩田,共有216块,分布在几个村民小组,其中50多亩水田,都是阳光、水利、地段不好的山脚田,平原田地大规模流转比较难。二是土地不连片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使土地难以流转。新飞农场在茭湖乡谢溪村和茭湖村各有基地,涉及到流转农户300多户,只要有两三户不同意流转,地就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大型农机无法操作。三是流转不稳定。土地流转市场虽然经过几年发展,有了一定基础,但仍有不签订合同,通过口头协议的。甚至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有流转期限是一两年签一次的,也不能确保长期且相对稳定,户主想撤回就撤回,政府还没有“硬措施”制约农户。&
5、配套服务难。一是在信息方面。高城金农农场主兰京明去年听说种植一类优质稻能卖到180多元每百斤,就在流转的田地里种了100多亩,结果今年市场行情下跌,市场价格跌至每百斤130元,而且收购的商贩还不多,损失较大。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大多农场主表示,自己缺专业人员、缺信息渠道、缺对市场产销的研判,难以掌握和有效利用市场信息,主要还是凭经验、靠对市场的主观判断来从事生产经营,往往产销不对路。二是技术方面。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疫情防控、配方施肥、农机驾驶与维修等等这些技术服务对家庭农场主需求依然很大。
三、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建议&
1、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同样是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扶持力度较大,建议下一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兼顾公平,对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给予更多关注扶持,提升他们的发展能力。在财政政策方面,提高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补贴、设施农业补贴、粮食直补等各种补贴标准,保证家庭农场收益的相对稳定。在项目扶持上,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在保险政策方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适当提高理赔标准,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在金融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制度,以解决农民无有效抵押物和家庭农场“贷款难,找担保更难”的问题。&
2、加强对家庭农场规模流转土地的扶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培育流转市场,规范和引导土地有序流向家庭农场,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耕地。建议财政对流转大面积、连片流转且期限较长的规模农场主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要引导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治理项目向规模家庭农场主体倾斜或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不断改善和优化规模连片土地的基础设施条件。&
3、加强培育典型示范户引领带动。针对家庭农场这个新生事物,光靠宣传引导还不够,只有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家庭农场典范,让群众通过典型示范更直观地看到家庭农场的优越性和明显效益,才能示范带动农民群众广泛发展家庭农场。&
4、完善社会化服务。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通畅的标准,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制约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条件。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及时提供农资、信息、气象和粮食烘干等服务。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围绕农资统供、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品牌营销、农业保险等,加快农业社会化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模式,为家庭农场专心经营、做大规模创造条件,努力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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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模式,创建市场中介,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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