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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两人,当姐姐像弟弟今年这么大时,弟弟才3岁,当弟弟像姐姐这么大时,姐姐已经27岁了,姐姐和弟弟今年各几岁?急求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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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姐姐今年x岁,弟弟今年y岁姐姐像弟弟今年这么大时,弟弟才3岁y-(x-y)=3弟弟像姐姐这么大时,姐姐已经27岁x+(x-y)=27则解得x=19,y=11所以姐姐今年19岁,弟弟今年11岁 还可以这样理解,即3岁与27岁之间差了三倍的姐姐和弟弟的年龄差,所以姐姐和弟弟的年龄差为8岁,3+8解得弟弟今年11岁,11+8解得姐姐今年19岁。
可以不要方程吗?
我写了“还可以这样理解,即3岁与27岁之间差了三倍的姐姐和弟弟的年龄差,所以姐姐和弟弟的年龄差为8岁,3+8解得弟弟今年11岁,11+8解得姐姐今年19岁。”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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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姐弟两人相差x岁,因此,弟弟今年就是(x+3)岁,姐姐今年(2x+3)岁。再过x后,弟弟就像今年的姐姐一样大了(2x+3),那时,姐姐就是(3x+3)岁了。因此,列方程:3x+3=27解得,x=8所以,今年弟弟8+3=11岁,姐姐11+8=19岁
不知道???????????????????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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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求解答,阅读题!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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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闻名的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上劳作课,同学们都交上了自己的作品:泥鸭、布娃娃等,唯独爱因斯坦没交。直到第二天,他才送来一只做得很粗陋的小板凳,老师看了很不满意,回答说:“我想,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坏的小板凳了……”爱因斯坦回答说:“有的。”并不慌不忙地从课桌下面拿出两只小板凳。他举起左手的那只说:“这是我第一次做的。”又举起右手的那只说:“这是我第二次做的,刚才交的是我第三次做的,然而它还不能使人满意,但总比这两只强一些。” (1)爱因斯坦在做滴三个小板凳时会怎样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读了短文,你有什么启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题打错了,“滴”应该是“第”
提问者采纳
这类题没有固定答案:第一个填空:他想,第一个和第二个确实太丑了,还得做一个,这次一定要尽全力做好。
第二个填空:名人小时候不一定见得比其他人聪明,但是一定有其独特的坚持,有些时候,坚持自己下次能做的比上次好,这种心态会成为你成功的关键。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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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是;我努力了,这是我全心做好的,虽然不好看(2)在制作小板凳的过程中,爱因斯坦表现了他对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无论做任何事,他都要力求做好,完全释放自己的能量,不满足已有的成绩,让自己的潜能充分发挥。做任何事要坚持不懈,永不满足,不断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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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叫老爷家主的大儿子二儿子叫什么大女儿二女儿叫什么,二儿子的女儿叫什么(这个最重要我写古代小说)谢谢
提问者采纳
家主:老爷家主大儿子:大少爷家主二儿子:二少爷家主大女儿:大小姐家主二女儿:二小姐家主二儿子的女儿:孙小姐(如果第三辈比较多,作为第三人称特指的话,可以说二房大孙小姐、二房二孙小姐来分别。如果分院居住,可以说二少爷家的孙小姐等等)
提问者评价
很细化谢谢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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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二儿子是大少爷二少爷大女儿二女儿是大小姐二小姐二儿子的女儿是孙小姐
家主:老爷家主的妻子:夫人家主的大儿子:大少爷家主的二儿子:二少爷家主的大女儿:大小姐家主的二女儿:二小姐家主的大儿子的妻子:2房大小姐家主的二儿子的妻子:2房二小姐家主的大女儿的丈夫:2房大少爷家主的二女儿的丈夫:2房二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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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手机播放视频卡问题,求解答!
作者:电玩巴士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 22:45:23
在小米论坛下载了一部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电影分辨率为720*480,格式为RMVB,用的是MoboPlayer播放器,号称安卓手机最强的播放软件,却无法打开视频播放,也试过暴风影音,QQ影音,快播,跟其他的视频播放器,也无法播放,只有暴风影音能播放,但是暴风影音也会出现视频卡住,没法流畅播放,手机系统是MIUI2.3.5k稳定版,以上问题请知道的机油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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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自己 作者:Br_My
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滑过的声音。一直相信,有爱的地方就有美丽的遗留;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温暖的播撒。
在匆匆的流年里奖励自己一颗善于观察的心灵,观察着生命的美好如斯。在19世纪的那一端,歌颂着昆虫的史诗之声,法布尔耗尽了四十多年的心血铸成了一部昆虫的世界。一颗善于观察的心灵,使他发现了在世界的另一端的美好。
听,是谁在低声弹唱?是他!是贝多芬!已到高龄的他,上帝夺取了他听的权利。在无声的世界里,他举着一盏微乎其微的“光”,细细地聆听着自然的浅唱。他用十指抚摸着琴键,用心灵哼起了生命之歌。
美丽的田园生活总要经过大雨的洗涤。末了,雨戛然而止。太阳展露出爱的激情,照应在水面,这一闪儿,那一亮儿,再配上两岸人家的动静,自然有了天然之趣。生活其中的人们自然无所觉察,但若换个角度,眼前的风景自然别有趣味。
每日的夜晚,钟声总是伴和着书页的摩擦声,黑夜笼罩着一切生灵。是枯燥的乏味。
是夜,寒天冻色。
静下心来给自己一颗善于观察的心,观察月光的皎洁明亮。
人们都太忙了,从忙着吃奶、长牙,到忙着学步、学说话、学念书……因此他们忘了周遭还有这么一个可爱的世界。
奖励自己一颗善于观察生活的心灵,使它似春雨后的洗礼般纯洁;似旭阳后的普照般光明;似徐风后的轻抚般柔和。摆脱了生活的枯燥乏味,使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显得那么生动风趣。
奖励自己一颗善于观察生活的心灵,观察出生活的美好如斯。
心灵的朝圣
上海市 民办新华初级中学 初二5班 燃烧一颗恒星来看你 ——读《一个人的朝圣》 & “你还以为走时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来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都可以很难。” ——摘自本书
最近恰好读好英国作者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作者用深厚的文字功底同时讲述了多个故事:哈罗德的朝圣。作者用的是倒叙。627里,这似乎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旅程。平淡却细腻的语言却安抚了我的担忧,让人也不由自主地安静,沉浸在这个故事中。每次哈罗德的脚起水泡或抽筋,我都会揪紧自己的心。但我知道,只要我继续读下去,就能用安静的文字帮助他完成这不可思议的旅程。 “他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莫琳把两人的近况告诉戴维的,是莫琳在所有信件,卡片结尾处替他署下‘爸爸’两个字,甚至连他老父亲去的疗养院也是莫琳找的。” ——摘自本书
主人公平淡无奇的生活被打破是从清晨的一封信开始的。他二十年前的好友奎妮得了癌症,在英格兰最北的一个小镇的疗养院中。他忽然意识到生活正在不断地变化着。而自己呢?生活全由妻子莫琳操持着。那若是这样,自己又是谁呢?他的脑中忽然冒出一种全新的想法:从这个最南边的小镇走路去见奎妮。是的!这是全新的想法!他已经多少年一直在这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了。那个当年狂热到穿越一整个舞池去认识一个女孩的年轻人,在平凡了许久之后,早已年过半百,但大做了一个更狂热的决定:穿越英格兰去见一个二十多年未见面的老友!
“没有手机并不要紧,没有计划也无所谓,他有一张完全不同的地图,就在他脑海里,由一路上走过的地方,遇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组成。他还是不会换掉自己的帆船鞋,因为无论多么破烂,那都是他的鞋子,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情都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摘自本书
手机,地图……这些东西都是无所谓的因为这些东西都只会将我们的心灵武装起来。越多的准备其实会让你自己变得更加不堪一击,让你与你真实的自己渐行渐远。不如抛走那些东西吧!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脱下那些看似必要的东西,脱下所有的武装,才能让最简单的自己,去接触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哈罗德的行走总会引出一些过去的回忆。 这些回忆,有对儿子的忏悔,对莫琳的歉意,对奎妮的深深思念以及因奎妮替他背了多年黑锅二内心的深深自责。他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但陌生人的坦诚,陌生人的帮助,陌生人的经历,使他豁然开朗,他将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中,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里。他一步一步地走着,思考着,回忆着。他并不是完美的,后来的那些追随者们,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目的,各自的心事,而哈罗德是在行走中找到目的的。这些人们的矛盾和商业气息都使哈罗德烦躁,迷惑——他只是他一个人安静地走完这段路,也只有他一个人时才不会迷茫。他们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了哈罗德的无奈和弱点。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很弱,他与他们虽走着同一条路,却又不是一条路上的,但他在努力顾及着每一个人,却将自己逼到崩溃的边缘上。他努力过,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他即使在最混乱的那些日子里,也仍在继续行走——他从未停止过爱。
幸而结局总是让人欣慰的。他做到了,87天,627里,他做到了。他成长了,他真正地做到了面对自己,看清自己,面对,看清那个自己不敢面对的自己。他对自己儿子的死终于释怀,而莫琳也原谅了他——她曾因儿子的死怨恨他几十年。他有弱点,但他十分勇敢,他面对了自己。 而看看开头的那段话,其实我们的生活不就是由这样那样的一个个看似简单的小事组成的吗?正是看似简单,我们才要以一颗最勇敢的心去面对。其中会有许多阻挠,许多困难,许多看似无法翻过的高山。他会失望,你会茫然不知所措甚至摔得很惨。但也不要放弃,去找到心的希望,勇敢着,坚持着。没有什么外物是不可以舍弃的。但自己,自己是永远不能放弃的,还有爱。以及最初的心。
朝圣,不停地行走,不断地摔倒,哈罗德也曾摔倒在雨中,人人都不例外。但你要爬起,找回遗失的自己,遇见不同的自己,完善最纯真的自己。勇敢、相信、坚持!
时间 凌曦 八年级 广东河源 &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间老人偷偷地把日子带走,是那样的悄无声息,让人都不曾察觉。就这样,一天就不知不觉过去了。 有些人说:“怕什么?难道还缺那点时间?你看!一年有365天,一天有24小时,一小时又有60分,一分还有60秒呢!”但时间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又有多重要呢?他们说:“时间就是生命、是金钱、是速度、是希望……”
在奥运会上,有多少运动健儿们,因为相差那零点几秒而与奖牌擦肩而过;在考场里,有多少考生因为没有把握好时间而相差几分,丢掉了自己的理想;在家和工作之间,有多少儿女因为工作太忙而没有时间去看望父母的?在父母生病时,工作时间也抽不出一点去照顾父母的?更有甚者,在父母临死前,还在工作中,毫不知情的?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些不都是靠时间完成的吗?就是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啊!是时间老人太吝啬,连那几分几秒都不肯给?还是我们自己不珍惜,认为那几分几秒干不了什么事呢?
当我回首过去时,发现我浪费了很多时间。懵懵懂懂、打打闹闹,像无头苍蝇一样度过了生活。每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曾经立下的目标还没有实现,时间就被我浪费了。一股内疚、空虚像洪涛般涌进了我心头。但是我又分明认识到:要告别过去,奋斗现在!我还有时间为我的理想拼搏。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不让我将来后悔。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狠狠的把他甩掉!让我们好好把握住时间,为理想拼搏吧! & 7月投票开始!戳此链接可跳转至投票页面哦!/survey1514230
喜欢 作者:沈小筱 城市:中山 年级:初三
我静静地走着,与飞驰而来的夕阳撞了个满怀,狭小的天台没有人,只有烧红的晚霞。坐在那,静静地看着它美着,美着。
原来,喜欢就是被感动后温馨的补偿和救赎。
喜欢。喜欢在六点钟爬起,揉着惺忪的睡眼,挠着凌乱的头发,看着防盗网外的红瓷一步步攀上天空。喜欢看着它由玫瑰的暗红色变得金光闪闪,不比耀眼,给那伸出窗外的枝桠留下晨雾般湿漉漉的想念,喜欢在傍晚五六点钟打开天台的们,在通天的紫色中,轻轻地哼唱,喜欢 把透亮的夕阳捧在手心里,自以为拥有了全世界。
喜欢。喜欢放学后直冲阳台,用目光抚摸着每一片绿叶,每一处嫩草,满怀念想地看着每一个鼓得满满,撑得胀张的花苞,想象她冲破禁锢,把美丽伸展开的模样。坐在小板凳上,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听花语,赏花心,知花泪。默默为还未开花就枯萎的花苞而怅然若失,感到遗恨:你就这样辜负了一朵花的初心?喜欢吹蒲公英,特别是一球球,毛茸茸的蒲公英。一吹,满世界飞舞,目光跟随每一株未来的植物飞扬,心里又会偷偷地为蒲公英母亲伤感,但毕竟,还是喜欢啊!
喜欢。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蜷在沙发角落看完整部电影,喜欢一个人在家里时,开启音响,随歌哼唱,随心起舞。喜欢一个人坐在书店里过完一个下午,喜欢在街上把自己隐藏起来,遇到熟人玩命地躲,继而警觉地观察周围的路人。
转而很可笑地喜欢上了热闹。喜欢和友人们在房间里大声唱歌,一同分享激动喜悦,一同徜徉在未来的憧憬。喜欢大家和我一起吹灭蜡烛,一起许愿,一起拍掌一起大笑,喜欢大家在跑完四五圈操场后还没心没肺地高歌一曲。喜欢站成一排,横行霸道地走在人影稀松的街上。 所以喜欢上了笑,喜欢面对落日余晖,对天空隐隐微笑。喜欢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笑,笑得风妖叶坠,笑得停不住口,笑得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笑了。喜欢对兀自长高的韭菜苗笑,喜欢对路过的小孩笑,喜欢,对生活也报以微笑。
喜欢,喜欢翻旧物。把沉睡在记忆,沉睡在暗无天日的历史里的旧物一一取出,细细地把玩,喜欢追溯那是关于它的回忆,把专属于它的记忆匣子开启,获得那落满尘土的心灵碎片。喜欢收藏母亲的旧物,喜欢读她年轻时往来的信件。她年轻时用过的发夹,她那是折的星星,深深地喜欢上了她的过去。因此,也喜欢收藏旧物,第一张电影票,一块与友人出游后剩下的游戏币,友人的留言、礼物,一个不落地珍藏起,留住他们最美的时候。我还有一个很大的相册,里面装满了我幼时的涂鸦折纸还有我那时呆呆的大头照。
喜欢在夏日下午三点钟,静静地趴在书桌上,胡思乱想,想过去想现在想未来。想那些我珍藏的东西是否都会不见,想我那块丢失的橡皮现在在哪个角落哭泣,想现在的人们在做什么事,想那本书的主人公若是走到了现实会不会来与我相遇,喜欢把一个小时空出来,留给自己漫无边际地遐想。
喜欢,喜欢跟着攻略无师自通地做着或许只有自己才会欣赏的手工,喜欢把纸剪得不成样子,然后一个个拼起来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成就感。喜欢把粘土捏成一个个小玩偶,点着他们的鼻子说:“其实你们是很幸运的嘞!”喜欢把纸卷成圈,不惜把房间弄乱的代价,把纸卷弄成一件“艺术品”,然后就疯狂地拍照拍照,把喜悦给大家点赞。
喜欢,喜欢倚在厨房门口,看着外婆和母亲忙里忙外。喜欢听她们切菜时细碎晶亮的声音在砧板上跳跃,喜欢看她们包饺子,把透亮的饺子皮塞满厚厚的馅,仿佛是在把我的嘴巴填满似的。喜欢看她们挥舞着锅铲,把无味的菜炒出香味,然后偷偷夹上一块肉往嘴里送,喜欢等待平静的谁沸腾起来,为那种积蓄已久的力量喷薄而出的感动,等待水泡咕咕冒起,顶开锅盖。
----《登陆之日》影评 &
历史课上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二战时期的历史给我们放了这部片子,影片开头是一场马拉松比赛,镜头一直放在一个衣服背面写着JS KIM的选手上,这和结尾处的马拉松比赛有着首尾呼应的感觉,随后跳出了影名《MY WAY》然后是两个男主金俊殖和长谷川辰雄,他们一个是日本将军的孙子,一个是朝鲜平民,当时的背景朝鲜是日本的殖民统治地,一开始的我们并不能猜到他们后来发生的林林总总,但是影片主要围绕着马拉松展开,目的是反战的。主角二人从蒙古战场时的仇恨到苏联战俘营里的打斗到逐渐释怀再到三年后在诺曼底的相遇,紧凑的情节我舍不得浪费时间离开去上厕所。
长谷川辰雄由小田切让饰演,一个日本演员去饰演一个在二战中日本将军的孙子,在蒙古战场上让我们看到了日本士兵那种不要命誓死信任日本天皇的精神,小田切让演绎的淋漓尽致,让我们对他的演技感到震惊,一个日本演员丝毫不担心自己演这么一个算是反派的人物带给他的影响,他表示要让日本的人民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二战时期日本犯下的错误,而不是逃避,即使他被日本人民指责他也要演绎。
影片中的战争非常残酷,尸横遍野,炮火连天,日本士兵那种不要命杀敌,和敌人同归于尽的场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国内的战争片永远是手撕鬼子,感觉日本的士兵非常的弱,而事实并非如此,血腥的场面让我有些不忍直视,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真好,希望不要再有战争,我想这也是影片想要表达的一种感情吧!
当两个主角带着主角的神圣光环在战场上活下来之后,俊殖拉住了被天皇洗脑一想要想战争胜利的辰雄,即使已经毫无希望的日本军队,他依旧不顾一切射杀了想要退却的逃兵,那狰狞的面目最后辰雄在别的将军身上看到,那时我想他也是知道自己错了吧,他那后悔绝望的神情,让我为他感到悲伤。战败的日本战队被带到了苏联的战俘营,这次俊殖和辰雄一样成为了俘虏,俊殖遇到了成为苏联一小队的长官,在众泰身上我看到了战争带给人性的毁灭,众泰为了保住长官的身份不惜杀害了昔日的朋友为自己争功,但庆幸的是他最后一点人性并没有湮灭,他请求将军放了已经被绑在断头台上即将要被枪决的主角二人,在最后苏德战场上用自己的身躯去遮挡俊殖。从上将变为阶下囚的辰雄并不好过,他从一看是的自以为是,认为天皇还会来救他们的自信,到得知天皇放弃战俘交换的决定对天皇逐渐的不信任,他渐渐的在俊殖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光辉。
在苏德战场上,俊殖决定逃离苏联军营,他拉上了辰雄一起逃离苏联前往德国诺曼底。辰雄因中枪伤无法再坚持,俊殖为了帮他找治疗想经过这里的德军求助,却被抓住却依旧想要让他们去救辰雄,躺在破烂沙发上的辰雄听着他的呼喊,我想他一定也觉得感动即使已经昏迷不醒。时间跳转到了三年后,三年期间辰雄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俊殖,终于他在海边看到了那个依旧还在联系马拉松的俊殖,他们俩在海边相遇了,在夕阳的照耀下他们的相遇显得特别唯美,他们相视而笑,眼中闪着泪光。当得知俊殖为了就自己伤到了耳朵失去了听力之后,辰雄震惊继而感动,他们在军营里玩足球一起赛跑,在海水中谈到第一次的相遇,那种伴随着回忆的淡淡忧伤,但温馨的场景总是短暂的,他们再一次迎来了战争。这一次辰雄帮助俊殖回家,辰雄有情报在塞堡会有船出现就可以回家了。他们在凌晨想要偷偷赶往了塞堡,但是遇到了盟军的偷袭,他们还没准备逃离就又迎来了战争,著名的诺曼的战役打响。
俊殖和辰雄在战乱中一起面对,一起逃离,战场上硝烟弥漫,他们俩相互搀扶着,奔跑着,身后是炮弹的狂轰滥炸,我以为就可以这样逃回家了,但是却没想到俊殖在最后被炸弹伤到,在最后时刻把自己的名牌给了辰雄,让他以俊殖的名义去找盟军,这样就不会被杀害,俊殖最终没能陪辰雄一起跑回家,但是辰雄带着俊殖的信念,对马拉松的喜爱飞奔在奥运会的赛场上,背后还是那个名字“JS KIM”---俊殖,即使是个悲剧,但是我相信俊殖和辰雄已经融为一体了!最后他们一起回家了!
战争如此残酷,愿我们永远和平,没有战乱!
眉头舒展了 & 广东佛山顺德大良凤城中学 by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好的初二
老兵独行于雪地,乌天素雪,似阴阳撕绞。风疾驰过枯枝“唏嗦”作响,似鬼魅在耳畔以哑嗓低语。拔地而起的野草似纷纠中的二人在缠打,癫狂杂乱。
五岁丧父,不足七岁便丧母,年方十六便被拖去充兵。战争结束后便各回各家,然,这被白雪所模糊了边界的路,哪条才是返家的到?
狂风肆虐猖狂,残衣不蔽体,老兵单手颤抖,搓揉着冻硬如坚石的耳垂,于洪雪中,化成一点灰,无声地往前移。
他想起来许多,想起了三岁时父亲说去赶集,赶会儿就回了,结果最后的记忆只留下了一道逆光的背影。母亲在纺机前日益沉默,秀眉紧锁了明艳的笑。死后领口的血迹成了他心中烙下的一点朱砂。
战况愈演愈烈,官兵在百姓心目中凶狠堪比那异乡蛮夷,不管男女老少逢人就逮,走了的也就是再也无缘相见。
他难逃一劫,年方十六肩上扛的标枪已随他赴战数百。补给跟不上,我军更是节节败退。血色为案上尚未完工的沐春图缀以绛红。尸堆沉沉阵在身上,默然成山,压住了心跳。
战争结束了,国家不需要孱弱无力的老兵。漫步的路上,他思绪万千。
此去何方?心所念何物,惦何情?
老兵不知道,他只是走下去,走下去。或许等到哪天再也走不动了才会偎着棵树,歇一歇疲惫的双脚吧。
些许鹅黄暖光晃了下他的眼,眯蒙着双目看了看才看清那是家粥坊。朝着暖光走去,热情的伙计赶忙盛上碗粥暖身。仅是轻微的碰触碗壁就仿佛有烧灼之感。
暖烟往上冒,指尖近乎透明,透着光,透着烟。
寒风如猛浪般急灌入耳,他顿了半响,想了起来,原是早已亡命沙场。
我的答卷 福建三明沙县九年级一班 Tibby
每一次决定,并不一定都是出于本心。——题记
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孩,也可以说是内向。她喜欢静静地坐在教室的角落听歌、做作业。成绩在班上也还不错。怎么也没想到,大大咧咧的我会和她成为好朋友。
那天傍晚,还没到教室门口,我便听到“啪”地一声,。心想:这是怎么了。我快速走到教室门口。教室里有人!我头微微一伸,看到的人是她。我满是疑惑,于是就偷偷躲在门后注视着教室里发生的一切。
只见她急忙从讲台桌旁边蹲下去,叮叮当当,像是在捡什么东西的碎片,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了,手里拿着的——我的心震了一下,那可是班主任最爱的花瓶啊!她居然给打碎了,她张皇地东张西望,确认四周没人后,才将花瓶地遗体用盒子小心翼翼地装起来,深深地藏在抽屉里面。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装作什么也内向发生的样子。但她的手还在颤抖。
我当作什么事也没有看见,如往常般跳进教室,大叫一声:“我来啦!”就在那时,她看着我,我看着她,四目相对。但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她很快收回了那慌张的眼神,像是小偷正因偷窃被发现而不安。不知所措。
那个傍晚,也不知道为什么,教室里只有我和她。她坐在座位上看着课外书,我疯狂地写着我的作业,时不时还看她几眼。好几次,我们的眼神撞在一起,很想交流却又畏惧。为了化解尴尬,我总是对她微微一笑。
上课了,班主任抱着作业走进来。发现花瓶不见了,马上质问我们。教室里死一般的寂静,连笔尖在纸上跳动的声音都没有。我转过头去看她。她十分不安,黄豆般大的汗水从额头上不断滑落,一张又一张的纸被汗水浸湿。手仍在颤抖,嘴唇发紫,眼神闪烁….“是我!”我打破了教室的寂静,像一根针,狠狠地扎进在座的每一个人心里。她愣住了,随后猛地抬起头,吃惊地看着我,我便对她微微一笑。
老师找到了“凶手”自然没有少了惩罚,她告诉我,明天请家长到学校。
那一年,我不解何为用心倾听,何为爱恨情仇;那一年,他泪满尘面,颓然离京;那一年,他醉生梦死后大彻大悟,久久不能自已——那一年,哪一年,曾经的曾经已经逝去,当年的人儿已长至今天的成熟,蓦然发觉:不复当年。 欲说还休梦已阑
举目四望,一片苍茫。心中牵念的亲人,都在身后的城中,而自己,却要与之背道相离。叶染凉意水无声,夜里,再没有了诗情画意;梦里,再没有了铁马冰河。他伏案。天边的光如他已星星的鬓发,白得那么凄伤。只闻得一声叹息,时光又盘旋在往事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些词,在嘴中辗转,他吟诵着,回忆着,怀念着:曾经那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光今已沉在了时间的湖底,今日的辛弃疾却在寂寞的带湖将愁欲说还休……此忆,唤作不复当年。 雨送黄昏花易落
钗头凤的遗憾已埋于心底,红酥手的温度亦不再为他而热,饮一杯思念,将心浸没在沉默之中。转眼已又是一个二十年,他泛舟,把一盏黄藤酒,任夕阳在空空的眼底流淌。不远处,悠悠飘来渔家女的唱曲声。渔歌……“予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放翁不知,千年以后,会有多少迷失自我的人在这卷话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被那些年月的自得而击碎心肠。此悟,唤作不复当年。 细雨斜风作小寒
捧着清茶与书香,执灯卷下,曾经的我随心所欲填词强说愁,却并不知究竟什么是愁。然而流光容易把人抛,恍惚间,我悄悄读懂了愁。读“山似莲花艳,流如明月光”时不止惊叹,而且思索;读“曲中无别意,并是为相思”时不止悦目,而且惊心。原来幻想美景也是一种愁,因为不可拥有;原来感同身受也是一种愁,因为同病相怜——
原来挽不回曾经,也是一种愁。此愁,唤作不复当年。
我们早已无法留住当年的美好,因此只能回味那时的味道。灯火阑珊后,成熟的我们也许会再回首,那是看到的不是烂漫与陌生的自己,而是珍重须泪别的曾经……
记忆深处的故乡 作者:荏苒 年级:高一
时间将我拉回我记忆中最美的那个画面,那时候的义桥只有矮矮的围墙,一望无际的田野,还有那个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老人,现在只有遍地的工厂,发臭了的水沟,早已看不见星星的夜晚。每次回老家都会感叹一下时光的流逝,它变得不像是我认识的故乡了。
在我的印象里,故乡的夜晚是最美的,特别是夏天。那时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满满的镶在黑幕中,天空离我那么近却又那么遥远。小时候跟着外婆生活,她会在阳台上打好底铺,然后让小孩子们睡在外面,她就帮我们扇蒲扇,一扇一扇的带我们进入梦乡,但是现在我已经很少遇到蒲扇了,有时看到老人手里拿着一把摇啊摇的,会扇起我对童年家乡记忆中的那份清凉。
在最热的那几天,我们会缠着外婆带我们到小池塘里游泳,那时的水清澈见底,我们带上救生圈在水里闹腾,你追我赶,用脚拍打出的水花阻止后面人的前行,小小的池塘充满着我们的欢笑,去池塘游泳是一件奢侈的事,因为太危险所以外婆很少带我们去,偶尔的一次便是莫大的幸福了,会为现在在游泳池里学游泳的孩子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无法享受到带着青草味的水那种浸没全身透心凉的感觉,这是一种最美的回忆。有一次路过那个小池塘的时候震惊到了,水面上漂浮着许多垃圾,水变得发黑发臭,再也不是我小时候的那个小池塘了,它只能存在我的内心,再也回不来了。
还有一件趣事就是跟随外婆去田里,我们会赤脚走在凉凉的田埂上,会跳起来看那一片绿油油的水稻,在风的吹拂下形成美丽的穗浪,我置身于绿色的海洋中,仿佛这条路是没有尽头的,那么窄却又那么长,在故乡的小时候仿佛总是那么快乐,会捉不同颜色的蚂蚱,看两只螳螂互相残杀,而不是现在十分怕虫子的自己,我怀念那个我,看见水稻间的蚂蝗好奇的大呼小叫,蚂蚱跳走后垂头丧气,伴随着青蛙叫声的高声附和,我再也不是那个住在乡下的单纯又容易满足的小姑娘了。
时间总是那么可爱,我只能在漫长的时光中一点点翻开记忆中的相册,回忆那个记忆深处的故乡,羡慕那个小小的、天真的,以为只有一片天空的自己。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电建学校 笔名:林夕影漫疏潇莞 ——你可以停留,但其他人在奔跑,而世界就在不经意间由那些奔跑着的人改变了。
世界如此喧嚣,每一天都有新的发明创造出现。这些都必将改变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
有那么一种东西,在我的心里未曾改变,它一次次在我踌躇不决时,给我引领,让我更坚定地走接下来的道路。
对,它就是那个被叫做梦想的东西!
每当我徜徉在文学世界的海洋中时,都会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微小并且对于知识愈发渴求。
我梦想自己可以成为一位大文豪。鲁迅作品中的批判之意,余秋雨笔下的细腻之感,老舍书中的朴实无华......这些各具特点的写作风格,抨击到我的内心,直达内心深处那个叫做梦想的地方。
梦想在一次次季节更迭过往中,更加坚定执着。我从未停留,永远都是干劲儿十足地向前奔跑,不顾有时会效果甚微。
我乐衷于小创作,又或者只是在记录自己思想的火花。我很乐意将自己的“三言两语”分享给我的同学们看,喜欢她们提出一些或好或坏的评价。这些都让我很是受用。
一蹴而就的成功并不存在,我相信坚持的作用。
小仲马不愿借助自己父亲大仲马的影响力而刊登自己的作品。在面临一次次的退稿时仍不放弃,最终凭借自己作品的优秀得以出版。
有一个普通裁缝在收看新闻时发现英国女王的服装搭配不大协调,于是写信给女王说明自己的想法。关于每一次英国女王外出的服装搭配问题,她都会认真给女王写信,提出自己建议。日复一日,后来她收到一封信件。是女王给她亲笔回了信件,她也因此受聘成为英国女王的私人服装造型师。
这些都是因坚持而成就的成功。对此,我更坚定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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