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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细则-西安市田家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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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确保广大中考考生更加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县2014年招生政策及各招生学校的真实情况,切实维护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2014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集中进行2014年招生政策及招生学校情况的宣传。
二、宣传内容及审查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关于招生宣传内容的备案审批制度要求,各招生学校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学校或办学单位名称、办学性质和形式、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学习形式、招生人数(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学校的发展前景、基本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模式、教学特色、办学成果、学校地址、网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内容由县教育局高中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审查核定,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内容由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查核定。
三、宣传方法
县中招办统一制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视频光盘,编印《蓝田县2014年高、职中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中招办及各生源学校负责向本校毕业生播放视频光盘,并发放《指南》,确保人手一套,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统一集中的招生宣传方式后,任何招生学校或个人不得进入生源学校进行宣传,更不得影响生源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生源学校亦不得让招生学校的任何工作人员进校宣传。
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宣传资料稿件报送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经审核后由县中招办统一编印《蓝田县2014年高、职中招生简章汇编》、刻制高、职中学校宣传视频光盘。其中,文字宣传内容须在1000字以内,Word格式;图片宣传资料为反映校容校貌等方面的一组照片,但不得超过5幅,图片用Jpg格式制作;视频文件为mpg2格式或DVD光盘。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纪律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认清形势,服从大局,切实维护蓝田教育的良好形象。各招生学校在录制视频光盘时不得有诋毁其他学校的言论。不得在招生咨询中预估录取分数线,不得作任何录取或录取后分班等承诺,也不得与考生或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不得向社会及生源学校公布、宣传本校高考成绩排名和升学率。
2.生源学校不得向任何招生学校提供本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志愿信息。坚决杜绝县外学校进校宣传。
3.各生源学校要及时将相关宣传资料下发到考生、家长手中,保证中招政策家喻户晓。在填报志愿时,学校及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正确引导学生吃透政策,准确定位,选报适合的学校,不得强迫、限制、诱导、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
4.严禁有偿招生行为发生。各招生学校不得采用向学生、班主任、初中学校许愿、给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学生。各生源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私自代替个别学校做任何宣传,不得索要或收受招生学校给予的钱物。招生学校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的钱物。
五、保障措施
教育局中招办将成立专门督察组,定期加强督察,落实中招工作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处理。对违规学校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停职、免职等行政处分。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办公室(029)
县中招办:(029)
县教育局监察科:(029)
蓝田县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蓝田县2014年高、职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全程监督,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机会,为建立高水平的中学生体育、艺术后备队伍奠定基础,促进我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迈向新台阶。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如下:
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4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
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5个):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工业园中学为蓝田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城关中学招生计划52人(其中体育类26人,艺术类26人),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42人(其中体育类25人,艺术类17人)。工业园中学招生计划18人(其中体育类9人,艺术类9人)。招生项目由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报名情况决定。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认定
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或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方具备报考资格。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
我县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工作在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体育艺术招生资格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全县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为7月3日-4日,测试时间为7月5日,报名及测试地点设在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考生只能参加一所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校级专业测试,否则取消特长生资格,不能参加特长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报名及专业测试,不得自行调整时间,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名义组织文化课测试择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体育艺术招生资格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方可取得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特长生招生学校专业测试的学生,向该学校提出申请,由特长生、招生学校之间协商报考、招收意向,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及专业测试成绩提出拟招生名单,并于7月20日前,将达成录取意向的特长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县中招领导小组审批。不能按时上报的学校,将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特长生录取将依据审批结果及考生志愿进行。特长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志愿表相应栏目中必须填报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各特长生资格学校上报达成录取意向的特长生名单时,体育类、艺术类人数均为本校相应类别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学校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时,未完成的指标调整为统招计划录取。
我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七、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落实工作责任。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安全预案,测试现场要配备相关救护设施,严防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特长生测试期间,县教育局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对测试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2.落实公示制度。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所有招生事项,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张贴等形式进行公示。我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029)、(029),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诚信制度。在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采取与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等办法,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4.落实执法监督。对在特长生测试、意向协商、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和违规违纪的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和核实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蓝田县2014年规范中招秩序加强中招管理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高、职中招生秩序,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杜绝违规招生现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招生学校必须按照蓝田县教育局《2014年高职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计划、程序、范围及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分校招生计划。
3.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借读生管理。本县学校之间不得借读。县教育局加强建档审核工作,遵循录到哪个学校,学籍就建在那个学校的原则,统一时间集中给新生建档,凡未经中招办批准擅自招生者不予办理学籍。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
4.严格执行招生宣传规定。严格按照《蓝田县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不准任何学校在招生宣传中弄虚作假或诋毁其他学校声誉。
5.严格录取结果管理。所有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学校的所有就读学生必须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建立正式学籍。无学籍学生不得在学校占学位就读。凡按规定程序已经正式录取的新生,其他学校不得私自接收。任何学校不准与学生签订入学合同。
6.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旁听生、借读生、代培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7.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8.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承诺,违犯以上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一把手”,一律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党内处分,并提请县委给予行政处分。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直至停职、免职等行政处分。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办公室(029)
县中招办:(029)
县教育局监察科:(029)
承& &诺 &&书
为了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代表学校和个人特向教育局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贯彻落实蓝田县教育局《2014年高职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随意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分校招生计划。
3.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蓝田县2014年规范中招秩序加强中招管理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学籍管理的要求。不违规接收学生借读。
4.严格执行招生宣传规定。按照《蓝田县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不进入初中学校校园或在其周边进行招生宣传,不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宣传本校高考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在招生宣传中诋毁其他学校声誉。不在招生咨询中预估录取分数线。
5.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证做好录取结果信息公示。不误导学生志愿填报。
6.严格录取结果管理。尊重录取结果,不私自招生,不接收无学籍学生占学位就读,特别是不招收其他学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签订入学合同。
7.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绝不突破政策界限。
8.坚决杜绝有偿招生行为。不采用向学生、班主任、初中学校许愿、给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学生。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
9.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自觉防范乱收费行为。不跨学期收费。
本人将按照上述条款内容,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县教育局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开展招生工作,自觉树立和维护学校形象、教育形象。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该《承诺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教育局与学校校长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 &&&&&&&&&&&&&&&&&&&&&&&&&&&&&&2014年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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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田家炳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轻信“财政”拨款 蓝田高三女生被骗2万元
小李是西安市蓝田县城学高三的学生,由于小李是单亲家庭,她的父亲平时都在西安打工,爷爷是一名残疾人,因此家里的事情基本都由她做主。父亲每次发工资后都会把钱汇到小李手中的一张信合卡上,小李会用这些钱交学费和日常家庭支出。
8月27日,小李的父亲突然接到一男子的电话,该男子称自己是国家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小李的爷爷是残疾人,国家要给他补贴3600元,只需要提供一个卡号就行了。小李的父亲听对方对自己家里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信以为真。
于是他将这件事情告诉小李,让小李把卡号给对方。小李与该男子联系后,对方让小李在自动取款机进行操作就可以转款到账,并询问小李的卡上共有多少钱,小 李告诉了对方卡上有20000元。小李按照对方所说的方式,输入了账号、密码、对方账号等信息,操作之后对方称钱很快就会到账,小李也信以为真。
8月31日是小李学校报到的日子,小李准备到银行取钱交学费,可取钱时她却发现卡里只剩下了100元,经过查询,小李得知钱是8月27日被转走的,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华商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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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教发〔号
蓝田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县级助学金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让全县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到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的目标,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我县2015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级资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望各学校能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实做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蓝田县户籍并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生每学期500元,按学期发放。
二、在校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严格按照《蓝田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教育厅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蓝教发【号)的要求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已享受到其他资助的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县级资助,切实将资助金落实到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身上。
三、各高中要通过资助卡发放助学金,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其他形式,抵顶扣减。各校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专门档案管理体系,将学生申请、受理结果、公示程序、资金发放凭证、学生签字确认表等过程性资料(影像)等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各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县级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用资金、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附:2015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县级助学金分配表
蓝田县教育局
蓝田县教育局办公室& &&&&&&&&&&&&&&&&&&&日印发
2015年度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县级助学金分配表
家庭贫困学生人数(人)
享受县级资助标准
县级资助资金(元)
西安市田家炳中学
蓝田县城关中学
蓝田县洩湖中学
蓝田县玉山中学
蓝田县焦岱中学
蓝田县孟村中学
蓝田县前卫中学
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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