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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静坐、拉大条幅、摆设灵堂、抬尸大闹医院、打伤医生、软禁院长……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发展到“暴力索赔”,还滋生了一个全新职业――医闹。
这些医闹事件不仅使医患矛盾升级,也给医疗卫生事业带来了严重后果。对职业“医闹”的判断和处理又让公安、医疗部门十分为难,有人指责医院该深思,有人指责法规有缺位,也有人建议借鉴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近日,一条《哈尔滨出现“职业医闹”团队月入数千元》消息更是引起大众的纷纷议论。那么“医闹”究竟是维权还是闹事?有哪些社会因素促成了这种畸形职业的诞生和不断壮大?中国是否有法律来约束和制止?面对医闹,医务工作者是拿钱消灾还是战斗到底?
深入剖析职业医闹
医闹从来不愁找不到“活儿”:死者家属往往特别排斥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医疗部门与鉴定部门的关系形同鱼水,诉讼索赔的过程太漫长、成本太高、希望太渺茫,打不起官司,律师和法庭远不如找上门来的职业“医闹”靠得住、来得快,所以医闹他们不愁没市场。
医院怕见“官”私了宠坏“医闹”:个别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为了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减轻发生医疗事故可能给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高额赔偿的方式来化解医疗事故争议,将严重医疗责任事故通过高额赔偿的方式捂住、盖住、遮住,这种“害怕见官,花钱私了”的心理,助长了“医闹”的延续。
33岁的周建辉,年轻时曾在乡卫生院做过临时工,解聘后,南下广州打工,先是在一家黑诊所里当冒牌医生,后改行当了一名“医托”。其妻患重感冒送至一民营医院当支气管炎诊治后死亡,他怀疑是一起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钱,遭到拒绝,在老乡的怂恿下抬尸到医院门口大闹,医院只好赔偿他4万块了解此事。医院前倨后恭的反应让周建辉初尝甜头。
回到广州后,他重操旧业,继续做“医托”,在医院看到一些死亡哭闹的场面,意识到这是一条发财之路,开始怂恿家属到医院闹事以获得赔偿,并达到他们的预期效果,他也从中分到几千以致上万的报酬。一回生二回熟的他意识到“医闹”职业前景广阔,便干起专职。为了方便开展“业务”,周建辉组织成立了“医闹团”,约有“团员”50人,大多是没有固定职业的老乡。他们每天都在医院转悠,招揽生意,根据需要召集一定数目人手,给院方施加压力。一旦赔偿到手,按12%~15%左右的比例提成。如果他与医院的谈判结果超过了患者家属要求的金额,超过部分则全部装入自己腰包。拿到提成后,他再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手下“团员”发“工资”,一单生意做下来,最少也能“赚”个几千元。
“职业医闹”5年内逐步“发展壮大”,最初医院和他们的较量是没有经验的,直到现在仍处于“此消彼长”、时刻提防的状态。为何禁不了?总结原因有以下几点:1、医患双方缺乏互信和理解,关系紧张,所以才有医闹。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成员都由各医院专家组成,不能让患者百分之百信任,他们不愿意走司法鉴定程序,医闹就有他们的市场。3、卫生部、公安部有明确的法规,但对医闹的惩治并没有采取“铁腕行动”,而整治医闹必须是多部门配合。4、职业医闹现在行事小心,有时会打擦边球,单纯从表面整治医闹不是治本的办法。5、我国现行医疗理赔方式不够完善,而不管是政府性质的还是商业性质的,只要得到了合理的赔偿,患者也不会去找医闹。6、患者对医生期望值过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而医生过分强调安全性,畏首畏脚以求自保,阻碍医疗技术进步的同时,也降低了手术和救治的成功率。7、现实医院状况是:诊疗技术上等、人文关爱不够;硬件环境优美,软件服务不够;经济效益剧增,社会误解增多。临床上直观就是医患关系紧张、医生顾虑增多,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探讨:如何应对职业医闹
“医闹”的目的是要钱:“医闹”的“证据”是谎言;“医闹”的心理怕揭穿;能戳“医闹”谎言的工具,医生、医院都可以用;顽固的“医闹”怕执警、怕法庭。这些都是“对‘医闹’的方法。应对“医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巧妙处理。如:依法沟通;揭穿事实真相;借助院外专家;曝光“要钱心理”;尸检查明死因;到上级医院会诊;主动申请医疗鉴定;积极寻求法律支持;正面与媒体沟通;请警方介入执法解决。
为严厉打击扰乱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的“医闹”事件,昆明市公安局和昆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处置“医闹”事件工作方案。其中明确,在发生“医闹”事件时,公安机关可以按刑事案件来处理,并可追究八种“医闹”行为当事人的刑事责任: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或办公场所,寻衅滋事,严重干扰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2、已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3、侮辱、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4、在医疗机构内(外)挂横幅、设灵堂、烧冥纸、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的;5、拒不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并超过规定时限,陈尸要挟医疗机构,经劝说无效的;6、抢夺医疗文书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证据(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7、涉及有社会恶势力或职业“医闹”插手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8、其他涉嫌人身、财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加强卫生医疗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聘请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主要负责医院内部安保方面的问题,不插手医院的其他事务。他们进驻后,对医院保卫系统进行信息互通,在医院内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及时地出面处理。此外,对医院内部存在的消防隐患及安保问题落实监督,有一些不安定因素警方也可以提前介入,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和宣传,引导患者或家属按法律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依法鉴定甚至上诉,保证医院的就医环境。
依靠法律才是解决医闹的根本途径
无论国内外,都存在大量的医患冲突。不过,同样是医患冲突,方式有差异:国内“医闹”泛滥,在国外,比如美国,却很少能看到。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美国每个医院内都有一个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医疗失误。他们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调查有争议的案例,以判断主管医生是否尽责尽力,是否有过失。其次,受害者本人或者家属可以聘请律师,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证明医生有过失。再次,美国的医药费往往是保险公司支付的,所以保险公司也会对医疗过程进行监督。这些系统的处理方法,使得患者的利益一旦受损,很容易得到专业鉴定,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得到赔偿。与此相反,如果患者去医院闹事,会因为危害医疗秩序而被捕,甚至被判入狱。一方面很容易得到处理,一方面去闹事反而会招致损失,美国人自然不会选择后者。
医院把收益作为衡量医生做的好不好的指标,医生被迫接受这种对自己工作效益贡献度的衡量标准,没办法他得养家糊口。而国家对医疗的投入没有太大的增长,这几年就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这是根本问题,是国家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方向走错了。为了医院我们一定要学习西方,第一个医疗行业需要保障,行医的一定要有保险,没有这个保险的话医院是负担不起这个一大笔费用,如果医生真的有过错,那么是需要一些独立的机构进行裁定的,裁定完了是医院该负责任的就医疗保险公司付这笔钱,和医院没有多大关系就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第二个就是我们国家当前对现成的法规要做修改的,不修改的长期进行下去,对医疗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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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中国社会发展出现的这种畸形职业,追根到底还是医患关系紧张所导致的。中国的医患走到今天这个敌我对立双方的局面,也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的问题,中国的医改,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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